一、宁波市发展医学科技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盛永琴,张莹[1](2021)在《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实践》文中研究指明目的:分析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实践,探讨提高门诊药房的管理水平,以提升药房服务质量。方法:以医院门诊药房为研究对象,建设自动化发药系统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比较自动化发药系统实施前后门诊药房管理情况。结果:实施后门诊药房的取药等候时间、单方配药时间、药师工作强度评分等均少于实施前,实施后人均日配药量高于实施前,实施前后的数据比较差异显着(P<0.05)。结论:加强对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门诊药房管理水平,提升药房工作效率与药房服务质量。
孙敬华[2](2021)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长寿时代的到来以及失能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中国传统的老年长期照护模式面临困境。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已成为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严峻挑战。为积极应对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中国政府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具有本土化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政府及学界都强调要总结试点经验,但现阶段对于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已形成的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仍疏于研究,特别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践行了积极老龄化理论的相关研究还比较缺乏。基于此,本文以积极老龄化理论为研究视角,结合政策产出模型,分析了30个试点城市颁布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就如何推进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也进行了探索。具体来说,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以及政策产出模型,构建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由参与、健康和保障三个维度构成。(1)参与维度是指维护失能老人获得福利并根据个人需要参与到为其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中的机会与权利,即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社会分配基础,具体包括参保范围、保障对象、失能认定的标准与主体三个部分。(2)健康维度是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和社会服务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该体系由社会供给类型和输送系统构成。其中社会供给类型进一步细分为服务项目、服务形式、待遇给付标准三个部分;输送系统可以分为政府部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定点护理机构以及非正式照护主体。(3)保障维度是指为失能老人解决长期照护服务费用问题的筹资模式,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筹资形式与标准以及启动资金三个部分。其次,运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对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及其共同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1)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可以总结为以下内容。其一,在参与维度,一是参保范围主要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二是保障对象取决于处于失能状态的时间长度、失能失智程度、接受长期照护服务的场所以及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时间长度四个方面的限制因素;三是失能评估工具主要有三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I《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当地自主建立的综合性失能评定标准;四是评定主体主要包括保险经办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以及鉴定专家。其二,在健康维度,一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护、医疗照护、预防性照护、康复照护以及心理疏导;二是服务形式可以分为定点机构照护(医疗机构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居家照护(居家上门照护、居家自主照护)以及失智专区;三是待遇给付标准可以分为按比例给付、定额给付或者差别化补偿方式。其三,在保障维度,一是最为普遍的筹资渠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划转、政府补助以及个人缴费;二是筹资形式主要有比例筹资、定额筹资和混合筹资三种;三是大多数城市都具有长期护理保险的启动资金。(2)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共同特征是,其一,在参与维度,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是一种以诊断差异为社会分配基础的补缺型社会政策;其二,在健康维度中,试点城市采取了以服务福利为主、现金福利为补充的事后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福利输送系统属于决策、执行与输送职能相互独立的国家主导型;其三,在保障维度,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险型,主要依托于医疗保险。再次,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审视现阶段30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1)参与维度的社会分配基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将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将重度失智老人排斥在福利申请者之外、失能认定评估工具结构简单、失能评估等级的设定粗略且不统一、缺少独立且专业的失能等级评定机构。(2)健康维度的社会供给类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预防性策略缺失、服务供给内容的精准度较低;福利输送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了社区的重要作用,以机构照护为核心的服务输送布局难以解决长期照护供需失衡的难题。(3)保障维度的筹资模式面临的主要困境:筹资主体缴费能力有限、待遇给付与个人缴费存在不一致性、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的筹资模式面临较大争议。接下来,本文梳理了荷兰、德国和日本三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较为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并从中得到了以下启示:(1)在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的覆盖范围根据运行状况进行调整,总体上荷兰和德国覆盖了全体公民,日本主要针对老年人;三个国家都建立了统一的评估体系;失能老人都具有福利给付形式的自主选择权。(2)在健康维度,重视非正式照护的发展;社区在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中作为服务系统中枢,将居家照护、机构照护与非正式照护连接与整合,解决了服务供给碎片化的问题;在服务供给中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注重预防性策略;三个国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之前都允许一个“准备”阶段,为制度正式运行储备服务供给者。(3)在保障维度,一是专项筹资专项使用,增加了引入这项计划的可行性;二是将资金从更大的政府预算分离促使长期护理保险的融资不会与军事、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等优先项目产生直接的冲突。三是三个国家都是以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作为基础筹资模式,同时还采取了其他方式作为补充。最后,提出了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1)遵循分配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奉行机会平等、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以及纠正不公四项原则。(2)在参与维度,需要完善失能评估体系、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以及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3)在健康维度,通过共同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的构建以及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4)在保障维度,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其中长期照护补贴制度是基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核心,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是重要补充。
王艺芳[3](2021)在《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研究》文中提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公益、安全、优质发展已成为世界教育改革趋势和全球性议题。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是我国学前教育体制变革的目标,也是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然而目前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如何?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存在哪些差异?影响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因素有哪些?基于回答这一系列问题的需要,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比较研究法、统计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遵循“界定核心概念——确定价值取向——建立理论模型——构建指标体系——研制监测量表——监测发展水平”的思路对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进行研究。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是指基于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的理念,由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面向全体3-6岁儿童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合理、办园规范、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准基本公共服务。基于西方和我国公共服务监测价值取向的演变历程及趋势,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提出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综合参考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评价学等多学科理论和经典成熟的公共服务监测模型,建立了涵盖功能、环节、价值目标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以公共性为基本价值,在功能上主要指向宏观区域公共利益和微观个体满意度的实现,在环节上包括“投入——分配——产出——结果”,在价值目标上要实现服务充分性、服务均衡性、服务公益性、服务满意度。在此基础上,研究者编制了相应的监测指标体系并利用三轮次德尔菲专家访谈法进行修订。基于建构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者编制了分别用于监测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发展水平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监测量表》和微观发展水平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量表》。经过小样本试测与大样本施测,运用经典测量理论和项目反应理论的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等级反应模型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监测量表》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量表》的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进行检验,得到科学性和可行性有保障的监测量表以及经过实证检验与调整过的监测指标体系。采用两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法选取山东省的青岛市、江西省的上饶市、贵州省的贵阳市为样本省市,抽取75位教育行政人员、994位幼儿园教师、4155位幼儿家长对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进行主观评价,并利用2019年相关客观教育统计数据获得客观绩效。通过潜在剖面分析、方差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展现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发展差异以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较高且存在较大差异,宏观发展指数、微观发展指数和综合发展指数的得分分别为87.19、77.94、84.68,且宏观发展指数高于微观发展指数,主观评价高于客观绩效;(2)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投入的充分性有待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存在显着省际和城乡不均衡;(3)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家长满意度水平一般,政府职责满意度有待加强;(4)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相关利益者对幼儿园收费实惠性、入园平等性、时间匹配性的评价存在冲突性,而一致认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依旧存在、教育经费补贴过低、幼儿园质量较高;(5)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可以分为低认可度组、中认可度组和高认可度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可分为低满意度组、中满意度组和高满意度组,来自山东、城市、县城的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更有可能归属于高认可度组和高满意度组;(6)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存在多层次性与复杂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在幼儿园教师的年龄、教龄、第一学历、职务、编制、园所级别、省份、城乡存在显着差异,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在家长的性别、年龄、户口类型、家庭年收入、文化程度、园所性质、园所级别、省份、城乡等方面存在显着差异,多元回归分析显示省份、城乡、园所级别、职务、编制、户口类型等因素是影响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和满意度的关键因素。基于此,本研究围绕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共性、政府主导性、供给与分配的有效性、弱势补偿性等,提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对策。综上所述,本研究明晰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内涵与监测的价值取向,构建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模型、监测指标与监测量表,分析了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发展差异与影响因素,并提出了发展对策。本研究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及监测提供了理论奠基与实证支持,也为相关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借鉴。
方明珠,陶毓敏,董莹,许国章[4](2020)在《新时代创新型疾控中心建设实践与探索》文中指出当前,疾病预防控制(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发展正处于转型期,面对新常态下健康需求的趋势变化和特点,宁波市疾控中心在新时代卫生工作总方针指引下,始终把创新置于疾控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人才创新为动力、科技创新为核心、健康服务创新为根本的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结合实践,制定《宁波市疾控中心创新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管理创新、业务转型"为目标,实施"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人才培养、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建设,为创新型疾控机构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文章总结近几年宁波市疾控中心创新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疾控机构面临的重大机遇与挑战以及新形势和发展困境,并就疾控机构未来如何发展、如何破除困境提出思考。
李晶淼[5](2020)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文中指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于厘清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立法中应当具备的规范功能和法律地位,以证成第三方组织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回归规范的法律意义上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行为进行健全与完善是摆脱实践中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及理论需求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所遭遇的困境之关键所在。如此,能够紧跟法治政府内涵的新发展,建设符合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第三方组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国已经积极开展了多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因此也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是伴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深入,无论是法治政府目标的确认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占据主导地位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政府建设进路都遭遇了不少问题。“政府推进型”进路在面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求与法治政府建设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正义标准时都遭遇了无法周延的正义困境。目前,在实践中产生并区别于“政府推进型”进路的“第三方组织推进型”进路从内涵和外延上都符合其应遵循的自然正义与协商共识的正义标准,为破解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所遭遇的问题提供了可能,也为法治政府建设紧贴正义维度保驾护航。第三方组织除了自身必须具备的组织性、独立性特征外,在理论和实践中往往具有相对性,故而,必须结合其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场域开展考察,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因此,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必须抛却只关注主体的内在特征的静态研究逻辑,需将第三方组织放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场域中,关注两者的关系与互动,以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共同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存在标准,方能实现研究的周延性。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是指在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认知和行为积极参与并影响政府法治意识和行政行为的社会组织,其相对于政府及行政相对人,具有中立或独立地位。换言之,它应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促进作用的社会组织。从广义上来分析,它不仅包含了实践中的已经进入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实际发挥影响力的第三方组织,也包含了在理论设计中被期待出现的能发挥自身功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方组织。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当具备回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能力,能以独立的地位顺利开展活动并得出符合自身认知的结论,进而通过影响政府主体的行政行为或者法治观念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实际产生促进作用。而在实践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存在自身失灵的消极状况,其功能发挥被阻碍和影响力实现被制约;与此相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第三方组织志愿性不足、第三方组织加入的路径单一等问题。问题大多因法律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张力所致,尤其是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难以确认,其身份角色的二重性使得“法治政府建设者”角色时常被“行政相对人”的角色掩盖,因此,第三方组织与政府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失衡。同时,问题产生的另一成因是历史观念的局限性,“官本位”和“国家主义”的思想在中国的法文化中的深入人心也会影响第三方组织对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面对中国问题,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中理想的第三方组织,必须考虑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行为和结果三个要件的内容,结合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特征,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通过法治思维与手段对第三方组织进行改造。具体路径如下:第一,减少立法尤其是行政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寻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和法治政府建设者双重身份的平衡,革新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主体的监督、管理立法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制度。第二,结合程序性、程序度这两项程序法基本原理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规则加以设计,确保第三方组织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中的活动规范、顺畅,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需求。第三,依据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具体领域对第三方组织实现扶持和激励,促使有潜力的第三方组织进入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满足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广度需求;第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加第三方组织的实际影响力,为功能的发挥和促进作用的实现保驾护航。
吴瑞瑞[6](2020)在《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浙江省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高等院校逐渐延伸至县域范围办学,这一趋势正是高等教育地方化发展的重要体现。通过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搬迁主校区、设立新校区等形式,浙江省部分高等院校拓展办学形式,强化了高等院校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各地县域政府也通过优惠政策吸引高校进驻辖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储备高素质人才。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发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对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发展进行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高等教育办学权利、高等教育经济地理以及区域高等教育相关理论可以透析浙江省发展县域高等教育的动因。与国家层面上高校空间演进的历程相对一致,浙江省高校空间布局经历了中心城市布局、大城市布局和地方化聚合三个阶段。近年来,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发展较为快速。县域相关院校的发展情况表明,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分布不均衡,办学层次多样,办学上仍然面临师资力量不足、专业设置相对单一等挑战。解决浙江省县域高等院校发展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县域高校办学权利,强化办学特色,优化县域高校空间布局,重新梳理并建立良好的校地关系。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推动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将大有裨益。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治理需要优化。优化策略应该从校地关系建构、政府统筹和院校改革三个方面切入。在校地关系层面,县域高校需进一步厘清与当地政府的责权利,增强校地互动。在政府统筹层面,省域范围内县域高等教育的管理应该围绕县域需求,提升人才培养前瞻性,强调为地方育人。在院校层面,可以尝试建立多元化县域高等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席理事会制度,提升协同发展成效。县域高等教育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创新的过程。浙江县域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办学权力结构、办学意识、与产业互动及校地互动等各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仍存在诸多挑战。未来县域高等教育的研究,需要在研究方向、方法及理论视角上继续探索。
魏东杰[7](2020)在《《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对浙江省构建现代化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浙江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公民健康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尤其是这次新冠肺炎带来的冲击,越来越多人的目光开始从“疾病治疗”转移到“疾病预防”上,体育健身就是人们最好的选择。随着体育运动成为民众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浙江省人民政府越来越重视为公民提供更好的体育产品与服务,提供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生活体验。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对浙江省现代化公民建设服务体系构建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浙江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欧洲社会体育组织发达,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群众公共体育参与率高,积累了不少社会体育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本研究以《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与浙江省全民健身大数据为研究素材,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数理统计法和对比研究法。提炼总结先进的欧盟经验,进而提出推动浙江省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地方政府在职能转换、政策落实以及服务质量提升上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进而推动整个浙江省全民健身运动的健康发展。通过回顾浙江省推进全民健身服务的历史沿革,可以得出浙江省在构建现代化的公民健身服务体系上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同时,浙江省在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中总结出了规划引领、科学实施;标准为纲、系统建设;注重特色、整体推进三个主要经验,也具备以下三方面优势: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公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先进的社会管理模式;独特的区位优势。但是浙江省体育发展的综合实力不强以及政府的财政总体投入仍然短缺等问题仍然摆在现实面前,亟待解决。根据大数据下的浙江省公民健身服务体系所反映,浙江省在公共体育事业上的发展上具有良好的势头,结合《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对浙江省构建现代化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启示,研究认为浙江省构建现代化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关键在如下(建议):利用大数据获取公民复杂多样的健身需求;以公民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基层健身场所建设;借助财政扶持为手段鼓励社会参与;创新互联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完善政策的评估、实施、监督机制以提高其效益五个方面。
邵英杰[8](2020)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 ——比较、选择与优化》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患者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社会的不断发展也促使患者对优质服务的需求意识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但由于不了解医学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致使许多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的效果寄予了过高的期望。如果效果达不到预期,患者及其家属就会觉得医院的医护水平太差,以至于产生言语和行动上的冲突,在此背景下纠纷的产生必然在所难免。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专家咨询法,首先从社会、医方及患方三个方面着手,系统分析了导致医患纠纷的原因;接着对我国传统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进行分析。纠纷发生后,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该方法程序比较复杂,而且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同时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卫生监督与管理部门调解纠纷。由于卫生监督与管理部门和医院属于“父子”关系,难以保持中立性,很容易让患者及其家属怀疑其社会公信力,并且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也比较困难。在此情况下,本文认为,有必要使用第三方调解方式来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本文首先对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三种模式,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保险调解进行解释说明并比较。比较后发现,这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点,但同时其缺点与不足也非常明显。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选择一种新的调解模式,即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中的人民调解和保险调解相结合,构建“人、保共治模式”。研究发现,“人、保共治模式”才是化解医患矛盾、破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理想选择。“人、保共治”模式具有传统第三方调解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健全“人、保共治”的法律法规,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一支专业化“人、保共治”调解队伍,提高民众对“人、保共治”模式的认识,建立医患纠纷“人、保共治”资金支持制度。
李宗明[9](2020)在《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医疗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198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医疗服务市场化效率大大提升,而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不公平,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各种“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频繁上演的社会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医患关系的密切关注和深刻反思。2009年实行新医改以后,医患关系虽然有所缓解,但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的状况并没改善,依然存在医患矛盾。我国当前多元复杂的医患矛盾,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非常棘手的社会难题,阻碍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基于此,在新时代背景下,继续研究医患关系制度模式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分析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利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演化博弈论等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中的制度主体在医患关系制度模式选择中的行为特征和制度困境,从而提出破解制度困境的对策建议,最终目标是完善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本文的医患关系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所形成的特殊的契约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是医患双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关系,以及在一定制度约束和社会道德约束下保持的一种医患风险分担关系;医患关系模式是指政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制度安排,用以规范医患双方医疗服务行为的一套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法律规范体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管理制度统一由中央政府制定安排;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中,公立医院实行公司化运营,公益性减弱,虽然提升了医疗服务效率,但医疗资源配置却不公平,导致医患矛盾频发,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制度模式中,政府起决定性作用,应承担相应的制度责任、法律责任、财政责任和监管责任。建国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形成三类医患关系模式:(1)计划经济时期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模式。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单一,医患关系制度安排稳定,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低下,医患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冲突,医患关系比较和谐稳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效率,医疗资源和医疗保障资金浪费严重,国家财政负担沉重,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改革提上了日程。(2)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矛盾冲突的医患关系模式。随着医疗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实行公司化运营,医疗服务效率提升,但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渐突显,导致医患之间利益冲突加剧。中央政府在2009年又启动了新一轮的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改革。(3)新医改以来多元复杂的医患关系模式。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在注重医疗服务效率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增加公立医院公益性,试图改善公立医院医患关系。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形成了如浙江宁波的“宁波解法”、福建三明的“三医联动”以及广东省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联合机制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医患矛盾有所缓和,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当前,在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过程中,存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困境、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地方政府、医疗群体、患者群体)演化博弈“囚徒”困境和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等制度困境。针对以上困境,制定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的优化路径:一是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克服“路径依赖”;二是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三是实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医患矛盾;四是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五是建立健全医疗法规制度,保障医患基本权益。本研究的创新之处:(1)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变迁,丰富了医患关系模式的研究。(2)理论运用具有创新性。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分析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历史演进,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分析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演进的困境及其原因,深化了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研究,丰富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对经济学科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通过对我国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研究,其理论分析可为我国新时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模式提供理论依据,其政策建议可为政府制定和谐医患关系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王沛[10](2020)在《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目的:运用扎根理论,提取出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的影响因素,理清各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熵权法和G1法计算影响因素权重,结合系统动力学方法寻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从关键因素的角度提出建议,为进一步改善我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提供有效依据。方法:本文采取半结构化访谈获取原始资料,然后利用扎根理论对访谈文本进行三级编码,提取出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的影响因素。然后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相关数据,利用熵权法确定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的客观权重,利用G1法确定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的主观权重,将两者综合后得出综合权重。以此为基础,构建整合型慢病管理服务的影响因素因果关系图和存量流量图,根据影响因素之间关系建立系统动力学模型,将G1法和熵权法确定的权重和其他相关参数输入模型,从而模拟各影响因素对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的影响情况。最后通过单策略模拟和控制变量的方法,确定主要影响因素,有针对性的对慢性病整合服务的改进提出对策和建议。结果:通过熵权法和G1法确定的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一级指标权重结果如下,其中制度保障的综合权重是0.29,健康教育和干预的综合权重是0.169,慢性病治疗和管理的综合权重是0.17,健康环境支持的综合权重是0.147,慢病患者因素的综合权重是0.224。通过熵权法和G1法确定的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二级指标排序,其中前五的是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的综合权重是0.053,高危人群早期筛查情况的综合权重是0.051,社区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的综合权重是0.05,慢性病患者依从性的综合权重是0.048,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能力的综合权重是0.047。结论: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受多方因素的影响,需要通过各主体共同协作来完成。政府应该在慢性病整合管理中起主导地位,通过利益共享驱动慢性病管理横向和纵向整合,完善相关经费保障机制,定向分配公卫和医疗资金,保障慢性病管理机构服务能力。专业卫生机构应该发挥牵头机构作用,进行慢性病管理合作帮扶,依托社区,组建慢性病管理专业团队,依托信息共享进行慢性病监测和早期干预。慢性患者应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积极乐观态度,提高自我效能。
二、宁波市发展医学科技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宁波市发展医学科技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 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建设 |
1.1 患者取药流程 |
1.2 发药机工作流程 |
2 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管理 |
3 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管理模式的优化 |
4 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实践效果 |
5 讨论 |
(2)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老年长期照护 |
二、长期护理保险 |
三、社会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
四、失能老(年)人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相关文献评析 |
第四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政策分析样本的选择 |
一、研究方法 |
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六节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一、技术路线图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政策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积极老龄化理论 |
一、积极老龄化的提出 |
二、积极老龄化的内涵 |
三、积极老龄化的三个行动支柱 |
四、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论 |
第二节 政策分析框架 |
一、应用较为广泛的政策分析框架 |
二、本文政策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三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现状 |
第一节 参与维度: 社会分配基础现状 |
一、参保范围 |
二、保障对象 |
三、失能评定标准与主体 |
第二节 健康维度: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现状 |
一、社会供给类型现状 |
二、福利输送系统现状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筹资模式现状 |
一、筹资渠道 |
二、筹资形式与筹资标准 |
三、启动资金 |
第四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主要特征 |
第一节 参与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分配基础:以诊断差异为主的资格审查 |
二、社会政策类型:补缺型社会政策 |
第二节 健康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供给类型:以服务福利为主的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 |
二、福利输送系统:多主体参与的国家主导型福利输送架构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基金 |
二、财务模式:现收现付制 |
第五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参与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参保范围与保障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分配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分配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健康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供给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福利输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保障维度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筹资主体的缴费能力有限,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
二、不同城市之间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
三、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否独立建制仍存在争议 |
第六章 发达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荷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荷兰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荷兰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荷兰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德国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德国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德国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三节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日本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日本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日本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四节 三个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一、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社会分配基础对我国的启示 |
二、健康维度:三个国家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三、保障维度:三个国家筹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一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机会平等原则 |
二、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原则 |
三、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原则 |
四、纠正不公原则 |
第二节 参与维度:完善失能评估体系、维护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 |
一、完善失能评估体系 |
二、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 |
三、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 |
第三节 健康维度: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 |
一、在地老化: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
二、整合照护:构建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 |
三、培养服务提供者: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 |
第四节 保障维度:推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 |
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推进路径 |
二、长期照护补贴制度的推进策略 |
三、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附录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样本汇总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三、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 |
第二节 文献的可视化分析 |
一、研究历程分析 |
二、研究内容分析 |
三、研究作者分析 |
第三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内涵的相关研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内涵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内涵 |
第四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相关研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监测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监测指标体系 |
第五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措施的相关研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经验 |
第三章 研究设计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经济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二、管理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三、政治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四、评价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第四章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
第一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取向与价值选择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 |
二、“以人民为中心”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选择 |
第二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的依据与确立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的依据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的确立 |
第三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与思路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路 |
第四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初建与修订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初建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修订 |
第五章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研制 |
第一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编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的编制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的编制 |
第二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修订 |
一、基于经典测量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 |
二、基于项目反应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 |
三、基于经典测量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 |
四、基于项目反应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 |
第三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评价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的评价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的评价 |
第六章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 |
第一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理念与设计 |
一、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基本理念 |
二、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方案设计 |
第二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指数分析 |
二、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潜在类别分析 |
第三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差异分析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的差异分析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差异分析 |
第四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讨论与结论 |
一、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较高且存在较大差异 |
二、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投入的充分性有待提高 |
三、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存在显着省际与城乡不均衡 |
四、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政府职责的满意度有待加强 |
五、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相关利益者具有冲突性与一致性 |
六、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影响因素具有多层次性与复杂性 |
第七章 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对策 |
第一节 把握起点:明晰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与政府主导性 |
一、明确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共性 |
二、发挥各级政府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主导性 |
第二节 抓住要点: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与分配的有效性 |
一、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 |
二、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
第三节 回归终点:办人民满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一、保障弱势家庭儿童优先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二、强化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新时代创新型疾控中心建设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 背景 |
2 创新型疾控中心建设路径 |
2.1 坚持人才引领,培育疾控机构发展新动力 |
2.1.1 注重统筹规划 |
2.1.2 注重能力导向 |
2.1.3 注重激励机制 |
2.2 坚持标准引领,助推疾控机构发展新高度 |
2.2.1 严格实施公共卫生标准 |
2.2.2 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 |
2.2.3 大力促进各项政策制定 |
2.3 坚持信息化引领,打造疾控机构发展新模式 |
2.3.1 以信息化强化内部管理 |
2.3.2 以信息化优化疾病防控模式 |
2.3.3 以信息化深化卫生监测 |
2.4 坚持科技驱动引领,形成疾控机构发展新格局 |
2.4.1 加强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 |
2.4.2 加强重大科研合作平台建设 |
2.4.3 扩大重点科研项目产出 |
2.5 坚持健康服务引领,形成疾控机构发展新业态 |
2.5.1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 |
2.5.2 提升人群健康服务能力 |
2.5.3 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 |
3 取得成效 |
3.1 提升人才队伍质量 |
3.2 规范管理运行流程 |
3.3 优化疾病监测模式 |
3.4 加强综合防控能力 |
3.5 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
4 思考与展望 |
4.1 机构改革带来生存挑战 |
4.2 主动作为化解危机 |
4.3 充分认识健康工作发展形势 |
(5)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第三方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的正义之维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内涵及外延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的二元价值 |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体与程序 |
二、法治政府建设遵循的正义标准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外延与自然正义需求之契合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内涵对共识正义条件之满足 |
第二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有特征 |
第一节 客观特征 |
第二节 主观特征 |
第三节 行为与结果特征 |
第三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实践考察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既有实践状况 |
第二节 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三节 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四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实践遭遇的问题 |
一、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标准异化 |
二、第三方组织的营利手段异化 |
三、第三方组织的志愿性异化 |
第四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功能 |
第一节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定位 |
一、协助政府全面履行职能 |
二、参与程序实现良性立法 |
三、监督政府严明公正执法 |
四、督促政府廉洁诚信行政 |
五、独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困境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数量不足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用领域单一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影响力有限 |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促进程度低 |
第三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积极作用的制约因素 |
一、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
二、历史观念的局限 |
第五章 打造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 |
第一节 完善第三方组织基本法的设想 |
一、以功能发挥为导向更新第三方组织的监督管理立法 |
二、以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革新行政组织法相关规范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化拓展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性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度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程序性权利与义务规则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促进法”的构建 |
一、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激励规则 |
二、第三方组织加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的鼓励措施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观念保障 |
一、创新民主科学的传播载体与传播形式 |
二、坚持党在政治主流价值传播中的领导权 |
结论与展望 共同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的早日全面建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1.3.4 研究重难点 |
第二章 县域高等教育的理论分析 |
2.1 高等教育办学权力视角 |
2.1.1 政府举办高等教育责任的深化 |
2.1.2 高等院校自主办学权力的展示 |
2.1.3 第三部门高等教育功能的延伸 |
2.1.4 市场资源配置主导作用的体现 |
2.2 高等教育经济地理视角 |
2.2.1 高校区位影响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发挥 |
2.2.2 高校布局影响区域合作、人地互动和产学结合 |
2.3 区域高等教育治理视角 |
2.3.1 区域高等教育治理的经济利益红利 |
2.3.2 区域高等教育治理的社会发展红利 |
2.3.3 区域高等教育治理的政策优化红利 |
第三章 高等院校空间布局演进历程 |
3.1 国家高等院校空间布局演进 |
3.1.1 中心城市布局:新中国建立至1978年 |
3.1.2 大城市布局:1978至世纪之交 |
3.1.3 地方化聚合:世纪之交至今 |
3.2 浙江省高等院校空间布局演进 |
3.2.1 校园空间转换、置换,创建高教园区 |
3.2.2 办学地点转至区县,创办独立学院 |
第四章 浙江省高校县域办学的动力 |
4.1 外部环境因素 |
4.1.1 县域产业发展要求高校求变 |
4.1.2 地方优惠政策推动高校布局 |
4.1.3 高等教育普及需要发展空间 |
4.2 地方政府因素 |
4.2.1 借助高校增强人力资本储备 |
4.2.2 通过高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
4.2.3 借力高校提升地方治理水平 |
4.3 高校主体因素 |
4.3.1 提高现有办学资源利用效率 |
4.3.2 在服务地方中实现自身发展 |
第五章 浙江省县域高校办学现状分析 |
5.1 县域高校的分布状况 |
5.1.1 县域高校类型分布丰富多样 |
5.1.2 县域高校布点北多南少 |
5.2 县域高校的办学特征 |
5.2.1 办学层次丰富多样,各校布点不一 |
5.2.2 办学集中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域 |
5.2.3 依托母体高校师资,师资依附明显 |
5.2.4 专业力争错位设置,对接地方不足 |
第六章 县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治理优化策略 |
6.1 校地关系层面 |
6.1.1 明确高校与当地政府的权责利 |
6.1.2 加强县域高校与地方深度互动 |
6.2 政府层面 |
6.2.1 统筹规划,立足全省进行合理布局 |
6.2.2 适度前瞻,促成育人用人良性互动 |
6.3 高等院校层面 |
6.3.1 建立社会化的联席理事会制度 |
6.3.2 构建多元化县域高等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
6.3.3 打造心态稳、福利高的服务地方型教师队伍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办学权力结构日渐明朗,亟需高端架构专门化机制 |
7.1.2 特色办学意识已经萌发,亟需因地制宜打造优势学科 |
7.1.3 空间布局总体适应需求,仍需强化省域均衡统筹 |
7.1.4 校地、产教互动已见端倪,亟需夯实合作路径与载体 |
7.2 未来展望 |
7.2.1 研究方向展望 |
7.2.2 研究方法展望 |
7.2.3 研究理论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对浙江省构建现代化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依据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目的 |
1.1.4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相关概念界定 |
1.2.2 国内关于该选题的研究成果 |
1.2.3 国外关于该选题的研究成果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理论基础 |
1.4.1 公共服务理论 |
1.4.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 浙江省构建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现实基础 |
2.1 浙江推进全民健身服务的历史沿革 |
2.2 浙江省推进全民健身服务的主要经验 |
2.2.1 规划引领、科学实施 |
2.2.2 标准为纲、系统建设 |
2.2.3 注重特色、整体推进 |
2.3 浙江省推进全民健身服务的主要优势 |
2.3.1 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公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
2.3.2 先进的社会管理模式 |
2.3.3 独特的区位优势 |
2.4 浙江省推进全民健身服务的主要短板 |
2.4.1 浙江省体育发展的综合实力不强 |
2.4.2 政府的财政总体投入仍然短缺 |
3 浙江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础数据分析 |
3.1 全省场地数量和面积实现较大提升,但各市之间差距明显 |
3.2 金华市领衔,全省经常锻炼人数比例不断提升 |
3.3 除湖州、杭州外,全省各市国民体质合格率稳中有进 |
3.4 浙江群众锻炼目的多样,场地偏好丰富 |
3.5 案例分析—大胆、创新的绍兴公共体育模式(场地设施建设维度为例) |
4 对《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的研究 |
4.1 《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的研究缘起 |
4.2 《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的概述 |
4.3 《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准则归纳分析 |
4.4 《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案例分析 |
4.4.1 欧盟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注重社会体育组织从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
4.4.2 欧盟在满足大众健身需求的同时,也重视弱势公民群体的健身服务需求 |
4.4.3 欧盟公共体育政策往往与卫生、健康政策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强制性卫生体育培训) |
4.4.4 欧盟政府通过社会干预来促进自行车运动的推广,减少了城市拥堵情况 |
4.4.5 欧盟政府鼓励雇主和公会在公民的工作方式中融入健身元素 |
4.4.6 欧盟政府重视社区健身功能,确保健身元素在社区规划和设计中不被边缘化 |
4.4.7 欧盟政府注重公众健身意识的培养和公民健身信息传播 |
5 《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对浙江省构建现代化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启示 |
5.1 加大政府对社会体育组织的扶持,鼓励在公民健身服务供给中投入社会力量 |
5.2 建立健全公民健身服务的政策法规,保障弱势群体以及特殊群体的集体利益 |
5.3 公民健身服务政策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协调供给机制 |
5.4 通过相关社会干预,鼓励社会,企业为公民营造积极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 |
5.5 加快完善公民健身服务政策规划中的评估、实施、监督机制以提高其政策效益 |
5.6 创新互联网+健身服务模式,帮助公民养成良好健身习惯 |
6 结语 |
6.1 结论与建议 |
6.2 不足与展望 |
7 参考文献 |
8 附录 |
(8)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 ——比较、选择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不足之处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4.3 研究评述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沟通理论 |
2.2.2 认知行为理论 |
3 医患纠纷发展现状及调解模式 |
3.1 医患纠纷发展现状 |
3.2 导致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
3.2.1 社会因素 |
3.2.2 医方因素 |
3.2.3 患方因素 |
3.3 现有医患纠纷调解模式 |
3.3.1 行政调解 |
3.3.2 司法调解 |
3.3.3 第三方调解 |
4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比较 |
4.1 人民调解及其优缺点分析 |
4.2 行业调解及其优缺点分析 |
4.3 保险调解及其优缺点分析 |
5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选择 |
5.1 宁波模式:人、保共治机制 |
5.2 人、保共治模式的四个特征 |
5.3 人、保共治模式的制度优势 |
6 优化人、保共治模式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健全人、保共治的法律法规 |
6.2 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
6.3 建设一支专业化人、保共治调解队伍 |
6.4 提高民众对人、保共治模式的认识 |
6.5 建立医患纠纷人、保共治资金支持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9)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国内背景 |
(二)国际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对象 |
二、总体框架 |
三、重点难点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一)比较综合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归纳分析法 |
(四)博弈分析法 |
(五)调查访谈法 |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研究概述 |
第一节 国外文献研究概述 |
一、医患关系模式相关理论研究 |
(一)帕森斯的“病人角色”理论 |
(二)萨斯—霍伦德的医患三模式 |
(三)弗莱德森的医患冲突理论 |
二、国外典型的医患关系模式 |
(一)美国“患者权利保护人”制度模式 |
(二)英国三级投诉和全科医疗制度模式 |
(三)德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模式 |
(四)日本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机制模式 |
第二节 国内文献研究概述 |
一、医患关系模式研究领域广泛 |
二、医患关系模式理论视角多样 |
(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医患关系模式 |
(三)基于社区卫生服务的朋友式医患关系模式 |
(四)基于家长主义和尊重自主的医患协商模式 |
第三节 文献评述与问题的提出 |
一、文献评述与小结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三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医患关系相关概念界定 |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 |
(一)社会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二)伦理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三)法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四)经济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五)医患关系的实质 |
二、医疗纠纷的概念 |
三、医患关系模式的内涵 |
(一)医患关系模式的概念 |
(二)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内涵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变迁的内涵 |
(二)制度变迁的供给需求理论 |
(三)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理论 |
(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观点 |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有限理性”假设 |
(三)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一)博弈论的概念与分类 |
(二)博弈论的表示法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政府责任 |
第一节 社会管理中的政府职能 |
一、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的职能 |
(一)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特征 |
(二)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
(三)医疗服务市场的政府介入 |
第二节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中的政府责任 |
一、制度责任 |
二、法律责任 |
三、财政责任 |
四、监管责任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医患关系模式典型特征 |
(一)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医患关系制度稳定单一 |
(二)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
三、计划经济后期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矛盾冲突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模式形成原因 |
(一)推行医疗市场化改革,加速医患矛盾升级 |
(二)医疗服务体制商业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 |
(三)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医患关系矛盾冲突 |
三、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
第三节 新医改以来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新医改以来多元复杂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新医改试点医患关系模式典型案例 |
(一)浙江省宁波市医疗纠纷“宁波解法” |
(二)福建省三明市医疗改革“三医联动” |
(三)广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机制 |
三、新医改以来医患关系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患矛盾有增无减 |
(二)医患关系呈现多元化,医患利益冲突复杂 |
(三)医患关系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医患关系改善甚微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当前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中的制度困境 |
第一节 医疗市场化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困境 |
一、中央与地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
二、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中的道德风险 |
(一)制度制定的道德风险 |
(二)制度执行的道德风险 |
第二节 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演化博弈“囚徒”困境 |
一、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主体 |
二、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演化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模型的基本要素构建 |
(二)三方利益主体的演化博弈行为分析 |
(三)三方利益主体演化博弈的结果分析 |
(四)和谐医患关系模式三方博弈决策行为 |
三、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囚徒”困境原因分析 |
(一)政府部门忽视创造医患合作收益 |
(二)医疗群体利用信息优势诱导需求 |
(三)患者群体期望收益难以实现 |
第三节 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
一、医患关系制度处于无效率停滞的“锁定”状态 |
二、医疗制度供给主体的“利益粘滞”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构建我国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克服“路径依赖” |
一、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路径优化原则 |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
(二)坚持创新引领原则 |
(三)坚持政府权责统一原则 |
二、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实施统一制度安排 |
(一)实行强制性的医患关系制度变迁 |
(二)实施统一的医患关系制度安排 |
(三)制定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
三、克服制度变迁“路径依赖”,重视制度创新与兼容 |
(一)加快医患关系制度创新,克服“路径依赖” |
(二)健立健全医疗法律法规,重视医患关系制度兼容 |
第二节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
一、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防范医患纠纷产生 |
(一)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日常管理工作 |
(二)重塑社会信任机制,弘扬医疗职业道德 |
(三)加强医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患者转变就诊观念 |
二、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
(一)完善医患之间协商解决机制 |
(二)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
三、建立医疗纠纷补救机制,减少医疗事故损失 |
(一)推行社会医疗互助体系建设 |
(二)建立患者心理援助体系 |
第三节 实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医患矛盾 |
一、建立健全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
二、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典型案例 |
(一)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二)广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三、加强人民调解配套制度建设,保障医疗纠纷有效处理 |
(一)设立医患纠纷合议庭 |
(二)构建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三)准确量刑公正司法 |
第四节 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
一、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一)建立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
(二)建立医疗损害保险制度 |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
二、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典型案例 |
(一)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协商机制 |
(二)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三、加快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
(一)强制实行医疗责任保险 |
(二)完善现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第五节 建立健全医疗法规制度,保障医患基本权益 |
一、加强医疗法律保障,约束规范医疗行为 |
(一)制定统一的《医疗执业法》 |
(二)平等公正司法,加强医疗群体的保护 |
(三)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
二、建立健全患者权利保护法律法规 |
(一)厘清患者权利法律法规 |
(二)制定《患者权利保护法》 |
(三)坚持患者生命健康权利至上原则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总结 |
第二节 主要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10)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整合型慢病管理国外研究现状 |
1.3.2 整合型慢病管理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1.5.1 研究视角选取的创新 |
1.5.2 研究方法运用的创新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慢性病管理 |
2.1.2 整合型慢病管理服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扎根理论 |
2.2.2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2.3 系统论 |
2.2.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措施 |
3.1 我国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概况和相关政策梳理 |
3.2 各地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经验 |
3.2.1 山东省乳山市 |
3.2.2 重庆市沙坪坝区 |
3.2.3 上海市静安区 |
3.2.4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3.2.5 安徽省天长市 |
3.3 各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异同点 |
3.3.1 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共同点 |
3.3.2 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不同点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提取 |
4.1 扎根理论研究步骤 |
4.2 访谈提纲设计 |
4.3 资料搜集和信效度 |
4.4 编码和影响因素构建 |
4.4.1 开放式编码 |
4.4.2 主轴编码 |
4.4.3 选择性编码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权重确定 |
5.1 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的相关假设 |
5.2 信效度检验 |
5.2.1 调查对象与方法 |
5.2.2 信度检验结果 |
5.2.3 效度检验结果 |
5.3 基于熵权法的权重计算 |
5.3.1 熵权法计算步骤 |
5.3.2 熵权法计算结果 |
5.4 基于G1法的主观权重计算 |
5.4.1 G1法操作步骤 |
5.4.2 G1法数据收集 |
5.4.3 G1法权重计算结果 |
5.5 G1法和熵权法的综合权重计算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系统动力学分析 |
6.1 适用性分析 |
6.2 目的和边界 |
6.2.1 建模目的 |
6.2.2 系统边界和条件假设 |
6.3 因果关系图 |
6.4 存量流量图 |
6.4.1 参数确定和赋值 |
6.4.2 系统动力学方程 |
6.4.3 运行检验 |
6.5 结果分析 |
6.5.1 改变机构利益共享机制的单策略仿真 |
6.5.2 改变高危人群早期筛查情况的单策略仿真 |
6.5.3 改变社区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的单策略仿真 |
6.5.4 改变便利性健康检测点建设的单策略仿真 |
6.5.5 改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的单策略仿真 |
6.5.6 影响因素对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程度对比 |
6.6 结论 |
第七章 结论和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建议 |
7.2.1 政府角度 |
7.2.2 专业卫生机构角度 |
7.2.3 慢性病患者角度 |
第八章 不足和展望 |
8.1 研究不足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 访谈提纲 |
附件2 熵权法调查问卷 |
附件3 G1法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宁波市发展医学科技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门诊药房自动化发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实践[J]. 盛永琴,张莹. 中医药管理杂志, 2021(24)
- [2]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D]. 孙敬华. 山东大学, 2021(11)
- [3]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研究[D]. 王艺芳. 华东师范大学, 2021(12)
- [4]新时代创新型疾控中心建设实践与探索[J]. 方明珠,陶毓敏,董莹,许国章.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20(05)
- [5]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D]. 李晶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浙江省县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D]. 吴瑞瑞.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3)
- [7]《欧盟体育活动指导纲要》对浙江省构建现代化公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启示[D]. 魏东杰. 杭州师范大学, 2020(02)
- [8]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 ——比较、选择与优化[D]. 邵英杰.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0(01)
- [9]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D]. 李宗明. 深圳大学, 2020(11)
- [10]整合型慢性病管理服务效果影响因素研究[D]. 王沛.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