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门要实现四个转变(论文文献综述)
霍圣录[1](2021)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发行体育彩票是我国基于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至今,中国体育彩票已历经了27年。据统计,我国体育彩票销售量总计达到了2.15万亿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超过5600亿元,为公益事业、养老事业、民政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有效地促进了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的建设。随着体育彩票公益金募集大幅增长、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理论的发展及广泛应用以及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存在乱象等新形势,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迫在眉睫。因此,进行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就显得尤为必要。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可以促进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体育彩票公益金更好地规范管理,促进体育事业更好地健康发展。相关研究有利于丰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理论体系,有利于建立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的理论意义,有利于强化绩效的理念,有利于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有利于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配置效率,有利于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等实践意义。本研究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绩效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调查与社会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与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梳理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运用文献综述法和对比分析法,从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体系、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成效评析等五个方面进行一一分析。自1994年体育彩票发行以来,主要贡献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体育事业发展、助推公益事业发展等三个方面。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呈现出以下的特点:全民健身全面化、公共服务体系化、赛事活动多元化、体育扶贫常态化。(2)规划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围绕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构建的指导原则、绩效评价体系的目标、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度体系、方法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及其结果应用分析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遵循整体性与系统性相结合、可行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从目标的含义、重要性、目标管理的意义进行目标的设置,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分为四个层级,界定了主客体、工作范围及工作程序,通过建立标准体系,选择了德尔菲法、文本分析法、系统综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机器学习法进行本文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3)构建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文本分析法,通过对相关政策、报告和文献的分析,归纳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预评价指标表。在此框架基础上,根据指标相关绩效评价理论、评估目的与原则,通过两轮专家咨询评议,利用德尔菲法构建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的综合评价层次模型并计算了每个指标相应的权重。构建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4个一级指标(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影响指标);17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4)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各级指标权重。研究发现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四项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较为均衡,其中,产出指标的权重系数最高(0.2611),过程指标和投入指标次之,分别为0.2512和0.2497,影响指标最低,为0.2380。为此,在针对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的实际评估中,需更加重视产出方面的几个因素及相应的评估结果。(5)评估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在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建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使用全国和江浙沪皖的体育事业年鉴的公开统计数据,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进行的实证评价研究验证了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是可行的,指标数据采集方式是合理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首先,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4-2017年四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绩效评价。其次,对数据较为全面的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四个省市2018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进行了全指标体系的绩效评价,排名依次为江苏、浙江、上海和安徽。(6)探索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科学评价延展性。运用机器学习中的经典模型进行了验证和探索分析。首先,使用了非监督学习情形下的k均值聚类算法模型,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4-2017四年使用情况数据进行了建模分析,得出分类结果。其次,监督学习下的经典回归分析模型运用了线性岭回归模型、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和随机森林算法的决策树回归模型,进行了建模分析,得出各模型的20018年预测结果。其中,随机森林算法回归模型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通过该模型预测的结果与2018年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全指标评价结果进行比对,结果完全一致,验证了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后,研究提出了五个对策与建议:一是政策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法制体系。在国家层面立法:健全宏观层面顶层法律法规。在部级层面立规:订立中观层面部局管理规定。在省级层面立制:建立微观层面省级实操制度。二是意识认识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同认识。在社会层面:建立社会公益的意识。在管理层面:树立绩效管理的意识。三是资金管理层面:明确责权分工、形成科学机制。工作机制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预算管理上:实施预算管理制度。过程管理上: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审计管理上:开展事后经费审计。四是资金分配层面:合理使用资金、科学分配方式。在领域分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项目分配要优化分配、引入竞争。平衡分配要注重绩效、奖罚分明。五是绩效评价层面: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系统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寻求智力支持数据支撑。
毋静怡[2](2021)在《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文中提出预算管理一直是我国政府部门关注的重要问题,近年来,随着“全面预算管理”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国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情况,行政单位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不能完全用资金方面的收益来衡量绩效,因此预算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近些年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并进行了研究,我国也发布了许多规定来帮助各级下属单位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但由于我国这一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对当前各个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仅仅只是划定了大体的工作框架,实际工作过程中各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能对被评价单位的预算绩效得到一个准确的评价结果,并能很好的反映预算绩效不足的原因,通过研究发现大多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核心是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不合适,所以本文对T行政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本文先对国内外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研究的现状进行了归纳总结,再对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理论基础例如委托代理理论等分析,之后研究了T行政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现状,分析其问题发现主要预算绩效评价不理想的核心是绩效评价指标不合适,因此本文针对T行政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出了一套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期能得出T行政单位的准确的绩效评价结果和更好的进行问题分析,最终带入2019年T行政单位的具体数据进行绩效评价,对结果分析发现能达到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并能有效反映出现行预算管理工作的一些问题,便于之后进行改进,同时根据设计出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提出了例如构建科学的奖惩制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等保障措施来全方位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有效性。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为T行政单位建立一套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也为其他行政单位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贺捷[3](2021)在《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财政资金的使用面临越来越复杂多样的风险,如何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成为了财政治理甚至国家治理的重点,而地方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举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过程、范围和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新要求,提出各级政府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能基本建成一套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的一体化发展。各地方政府依据该文件对现有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从而促进当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我国各级政府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但从具体实施效果来看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受各地发展水平、固有观念、信息系统建设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省份仅在省级层面实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却难以向下推进到州市级、县级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目前,云南省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整体呈现出“头重脚轻”、发展不均衡的特点,省级以下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此,本文采取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云南省十六个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研究。首先,阐明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并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对论文相关概念政府预算管理、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以及州市级政府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针对云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发展历程、管理模式以及目前十六个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整体分析和具体阐述。最后,通过借鉴国内外预算绩效管理发展经验,提出未来优化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张玉玲[4](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管淑慧[5](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表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肖华杰[6](2020)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3年7月3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这被看作是启动PPP模式的一个信号。此后的六年里,PPP作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在减少政府债务、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着,国家财政、发改等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以支持和规范PPP项目的发展。截止2019年上半年,列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项目累计9,036个、投资额13.6万亿元;落地项目累计5,811个、投资额8.8万亿元。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背后,PPP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还没有很好地接轨,实操层面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同时在理论层面,学界尚未对PPP模式进行法律上的体系研究。因此,本文将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PPP项目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寻找其形成的机制和原因,并尝试得出结论,提出建议,以期对PPP的规范发展和争议解决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文正文部分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六个章节,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PPP的基本原理”。本章是全文的基础章节,首先从PPP的概念入手,将PPP广义定位为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和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各类公私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的集合,并探讨其分类、特点及法律性质。此外,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内有着其不同于传统项目建设模式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二是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章的最后阐述了基础法律原则在PPP项目中的体现。第二章“PPP准入的法律规制”。近年来,在项目识别和准备阶段,我国PPP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违规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或是因操作不规范、或是利用了现有政策法规的漏洞。究其原因,准入规则的不健全和监管层面的缺失是导致项目乱象丛生的本质。本章意在通过对现有规则体系的梳理和分析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识别PPP项目;二是项目公司合规的条件;三是什么样的政府方主体是适格的。本章主张PPP项目识别应遵循坚持公益导向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原则;在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已有限制的情况下,注册资本的缴纳偏向于灵活,但应对债务性融资有所限制;政府方主体应区别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代表,政府出资代表不应具有实际控制和管理权。第三章“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在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参与主体众多,各主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而不同的角色又对应着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这是研究PPP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要素,也是研究PPP监管规则和归责体系的基础。因此,本章选取政府、项目公司和中介机构三个主要的参与主体,从权利的来源及形式、义务的设计及范畴等方面深入剖析主体行为的边界。对于有着双重甚至多重角色的政府而言,其权利义务的界定随着角色转换而变化,实操层面上极易出现混同,该节尝试对政府主体进行角色划分,并在项目的各阶段中规范其权利义务。此外,本章认为项目公司不应受到政府不正当的干预,其基于我国法律关于公司的规定享有自治权利,又基于PPP协议享有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收益和救济权利。上述两个主体在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时,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与项目公司的中间人,有着信息传递和局部监管的作用,其法律责任的设计可以参考《合同法》对居间责任的规定。第四章“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PPP项目主要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移交五个大阶段,在每个阶段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都存在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办事流程,各种制度相互交杂、缠绕,很多矛盾、冲突伴随其中。因此,对PPP监管规则的研究极其必要。本章站在经济法研究的视角上,讨论公共政策及法律法规对PPP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控制与监督,主要解决如何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嵌入监管机制,同时又能避免与其他制度产生冲突的问题。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梳理,以及对监管理念、原则、框架和工具的分析说明,试图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寻找、构建能够使PPP项目顺利推进的监管实施路径,即在“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下利用多种辅助性的监管方法,介入公司行使监管权能。第五章“PPP归责体系的构建”。由于PPP项目涉及利益方众多,环境较为复杂,在出现争议时往往无法清晰判断法律责任的归属,我们有必要在现有已成熟的归责体系下寻找PPP归责体系的理论支撑点。本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在前述的研究基础上探讨PPP归责体系的建立,从政府、中介组织和项目公司三个主体的角度分别研究其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建议先明确归责原则,厘清各参与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根据其责任借鉴《证券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进行归责。第六章“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有数据表明,融资难已成为PPP项目失败的罪魁祸首,而融资问题贯穿于PPP项目的全生命周,在PPP项目的成立期、建设期、运营期和退出期都存在着多种融资方式可供选择,每种融资方式都有着其各自的优劣和必要的条件。现阶段,债权融资仍然是占比最大的一种融资模式,但其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担保标的权属的不确定、项目收益权出质价值的不确定和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难题使得债权担保的实现缺少法律上的支持。同样,在PPP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中,其主要的基础资产即项目收益权在法律属性、可转让性、独立性和转让的生效时点上都存在争议,加之SPV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基础资产难以彻底做到真实出售使得破产隔离的实现存在阻碍。本章认同收益权的“未来债权”地位,支持“合同签订生效说”,肯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制度的意义,主张尽可能将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吕慧娜[7](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安百杰[8](2020)在《公共服务供给视角下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不只是一个经济的过程,更是一个政治的过程。这是因为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税收,本质上是公民收入的一种让渡。公民的“税收牺牲”必然要求产生相应的效益,这正是开展公共服务供给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原因所在。在我国,财政资金往往会以“项目”的形式来支持公共服务供给,同时也因为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不佳而饱受诟病。开展公共服务供给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促进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水平的提高,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加强财政管理、推动治理效能转换的必然要求。“如何在公共服务视角下,有效地提高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水平?”这一研究问题由此而提出。近年来,中国在公共服务供给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推广模式,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亟需进一步考察分析我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运作现状和理论立场,结合我国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任务与方向,来寻求建立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策略优化路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分析框架的建构是本研究的基础。回顾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涉及的公共管理学、经济学、财政政治学等多重理论渊源,可以发现,除了致力于建构实践工作中使用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框架标准,学界颇多聚焦于对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应更加关注其政治性维度的探讨。财政政治学作为一种在经济社会和政治过程中共同演进的学科视角,核心内容在于认为研究财政的问题,一方面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利用数据和模型来分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帕累托最优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从政治学科的角度,基于对国家治理效能和政府合法性的分析,关注公平、公民偏好等问题,来阐释财政现象。由此,财政政治学将政治维度纳入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的理论阐述,成为本研究构建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重要理论依据。研究基于财政政治学构建起以“公共价值理念”“PV-4E分析框架”和“实现机制”为核心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模型的核心内容“PV-4E分析框架”包括了“公共价值”“4E评价标准体系”和“多元主体参与”等主要要素。其中,公共价值是判定绩效达成与否的重要依据,在框架设计中处于顶层设计地位,其外在的衡量标准可以表现为政府行为的回应性和公共性。“4E评价标准体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效率、效果、公平”(4E)标准的指标体系设计。“多元主体参与”主要是指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要关注党委、人大、财政、资金使用部门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度。基于所建构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研究主要运用了案例分析、内容分析和问卷调查研究等方法,按照“历史经验总结——运转现状描述——发现现实差距——寻找优化路径”的研究思路展开研究。首先,研究通过对我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历史梳理和政策文本分析分析,考察了其发展的历程与发展特征。一是结合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践发展的历史,细化整个发展历程为财政收支平衡考核阶段、财政投资评审阶段、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试点阶段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阶段。二是基于2003年以来的中央层面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类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探索总结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实践方向。三是对中央和部分省市级财政部门中负责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的工作机构的组建方式和职能文本进行分析,提炼其核心职能分为顶层设计、技术工具、绩效实践和成果利用等内涵。其次,研究通过对一项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活动的案例研究,考察当前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运作过程。选择了 2017年度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资金的财政绩效评价案例,结合对相关人员的“非标准化访谈”记录文本的理解,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评价中的指标体系设计、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等进行描述,最终对权责关系和关键环节予以总结。认为,一是财政绩效评价中的程序设计,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准备、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综合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整理底稿等六个主要环节。二是论述了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践中的权责关系。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涉及多方参与者,主要包括党委、人大机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独立外部主体等,不同参与方由于其本身政治角色和职能定位特点而权责关系不同。三是财政绩效评价中的关键环节是既注重协商,又要注重评价方法的选择等等。再次,基于“PV-4E”分析框架的实证研究,识别并分析我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存在的现实差距。在对收集的案例、政策文本、自填式调查问卷成果等相关文本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依据质性研究的思路,通过构建节点将分析资料的编码位置连接起来,使庞杂的文本资料纳入到“PV-4E”分析框架中予以分析,形成清晰的概念框架和研究范畴。从绩效评价理念设计、绩效评价执行和绩效评价信息利用三个维度,总结基于“PV-4E”分析框架的现阶段公共服务供给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差距。发现现阶段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存在的差距主要集中于三方面。一是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价值理念有待深化,表现为理念设计未聚焦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和评价指标构建设计呈现“三多三少”的特征。二是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操作过程科学性欠佳,表现为目标管理粗放,难以为绩效评价指标设计提供借鉴意义;信息意识缺乏,致使实务操作中信息化水平低下;指标关注不均衡,评价中对合规性指标关注较多;绩效评价机构建设不完善,市场导向缺失。三是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利用度有待提升,表现为绩效意识淡薄,信息需求动力未得到充分激发;绩效信息隐匿,信息缺乏公开度、透明度;绩效评价信息挖掘缺失,信息支撑作用难以彰显。最后,在现状运转描述和现实差距分析后,“借他山之石,琢己身之玉”,探讨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优化路径。一方面,研究对美国绩效评价工具使用状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总结其经验,寻找对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借鉴之处,主要包括:注重法治建设,寻找行政与法治平衡点以及注重多目标设置等方面。另一方面,研究回应我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发展要求,从价值导向提升、技术性优化和绩效评价信息深度利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优化策略。具体包括:在价值导向提升方面,提出要构建公共价值导向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理理念和构建多主体参与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开展理念。在技术操作优化方面,提出优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项目选择、指标设计、技术使用和执业质量。在绩效评价信息的深度利用方面,提出创新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的利用机制,丰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向提升治理效能的转换渠道和强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利用的文化氛围等等。总之,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绩效的十分有效的手段,是尝试用“工具——价值”双重属性的方法来实现对帕累托最优状态后的进一步推进。同时也看到,当前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开展中,各个政府部门普遍聘请专家对公共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进步,却不符合税收正义的完全受益原则,因为公共支出的效应应该由承担税负的民众而不是专家在密闭空间中来衡量。由此,要发展和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让民众来发挥民意表达和参与预算决策的作用,才是符合财政政治学理念的公共服务供给的治本之策。从逐步关注政府职能到“治本之策”的发展,其间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作为一项“工具——价值”双重属性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要在发挥其工具性作用的同时,提升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价值性作用,而这也是财政政治学理论指导下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关键优化路径选择。
蒋武鹏[9](2020)在《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文中认为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算监督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现代预算要义就是通过有效的预算法律的监督约束,将预算关系规范在法治轨道上。预算治理能力和监督法治化是一个国家综合治理能力与执政水平的体现,直接关乎全体公民的利益。预算法律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传统预算管理向现代预算治理的转变。为此,有很多学者指出,预算治理应当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性主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改革推向国家治理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的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预算监督和治理是达到公共治理效率最佳的重要手段。一国的预算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该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反映出来,由于预算与社会活动诸多方面都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建立和完善一套现代公共预算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完全在法律与制度的体系下运行,同时还要注重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与民主化,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国家社会治理的转型,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进行完善,保证该制度的高度透明,同时使民众都能够广泛参与进来,形成全民监督的机制,以更加有效的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我国预算监督和治理还存在提升和优化空间。如何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落实对政府预算的约束、管理和监督,是预算治理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预算监督法治化应当成为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剖析我国当前预算监督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存在问题,依据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目前我国预算治理监督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地区的地方预算监督示范改革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本文关注到我国的整体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践应当自觉贯彻“法治改革观”,进而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作为突破口,以制度变革方式实施的普惠性、实质性减税降费,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以支定收”保护国民的利益,更会倒逼形成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助于促进国家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量入为出”。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强化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发展理路,应重塑预算监督理念,重构预算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监督路径,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公众以及司法的协同预算监督体制,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预算监督、优化预算监督有效性、威慑性的路径,构建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间的良性“取予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强调了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为发展路径,依法强化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把政府权力关进预算这个笼子里,全面提升预算治理能力,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善治。本文具体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及实践价值,研究现状、研究进路及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对本文涉及的术语概念进行说明。第一章阐述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并对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具体方式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分析了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二章探讨了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从国家治理的内涵,历史发展过程对治理理论进行了评析,阐述了国家治理与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为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第三章剖析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对法律控制、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当下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四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预算监督治理的基本路径,分析预算治理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转型的体现,提出预算监督治理应当是以实现预算共治为目标,以预算法治为路径,基于可实现的预算效治,达成符合财政民主价值的预算善治。预算实现治理只有契合预算共治、预算法治、预算效治与预算善治的定性定位,才能在预算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实践预算约束治理,预算运行治理、预算绩效治理、预算监督治理、预算问责治理五种治理进路,对我国预算实现治理进行了定位和定性,同时分析了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在国家治理下所面临的调整和回应,为下一步提出预算监督改革的法治化进路明确了方向和导向。第五章为论证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主要从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和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五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机制。
赵小曼[10](2020)在《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绩效管理受西方发达国家影响较大,自80年代起步至今仍旧处于发展中阶段,近年来,随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化,我国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逐步由单一化向全过程迈进。2018年,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财政资源调配的基本内容,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并且提出到2022年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目标。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仍然侧重于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仍然需要积极探索。本文选取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为研究对象,按照案例分析—问题梳排—原因解析—提出对策的流程,以G区河道疏浚、小型农田水利和河道管护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为切入点综合分析G区在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深入分析,本文发现G区在制度建设、管理流程、评价指标、结果应用、信息化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以上问题从管理意识、组织建设、部门职责、激励机制方面具体分析原因。为了有效改进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G区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本文以提升财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从部门职责明晰和相关制度衔接方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从独立机构设置和人才库管理方面完善组织及人才队伍架构、从目标完善和绩效跟踪方面强调全流程管理、从共性与个性搭配方面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从目标考核与信息公开方面拓展结论应用渠道、从内外网协作方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六个维度对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的优化提出建议。
二、财政部门要实现四个转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部门要实现四个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1)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对象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技术路线图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研究 |
2.1.1 关于绩效管理的研究 |
2.1.2 关于绩效评价的研究 |
2.2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与方法的研究 |
2.2.1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 |
2.2.2 关于绩效评价方法的研究 |
2.3 关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2.3.1 关于评价指标选取原则的研究 |
2.3.2 关于评价指标体系方法的研究 |
2.4 关于彩票公益金的研究 |
2.4.1 关于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研究 |
2.4.2 关于彩票公益金制度的研究 |
2.4.3 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研究 |
2.4.4 关于彩票公益金审计的研究 |
2.4.5 关于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的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3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1.1 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一般分析 |
3.1.2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一般分析 |
3.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2.2 公共财政绩效管理理论 |
3.2.3 “5E”理论 |
3.2.4 成本效益分析理论 |
3.2.5 程序理论评价 |
3.3 本章小结 |
4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 |
4.1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体系 |
4.1.1 管理政策 |
4.1.2 管理体制 |
4.2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
4.2.1 销售情况 |
4.2.2 筹集情况 |
4.3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
4.3.1 分配政策 |
4.3.2 中央分配 |
4.3.3 地方分配 |
4.4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
4.4.1 中央集中使用 |
4.4.2 体育总局使用 |
4.4.3 地方部门使用 |
4.5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成效评析 |
4.5.1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贡献 |
4.5.2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特点 |
4.5.3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5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
5.1 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 |
5.1.1 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分析 |
5.1.2 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框架 |
5.2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指导原则 |
5.3 绩效评价体系的目标 |
5.3.1 目标的含义 |
5.3.2 目标的重要性 |
5.3.3 目标管理的意义 |
5.4 绩效评价体系的层次结构 |
5.5 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度体系 |
5.5.1 绩效评价的法律规范 |
5.5.2 绩效评价的制度规范 |
5.6 绩效评价体系的组织体系 |
5.6.1 绩效评价的主客体界定 |
5.6.2 绩效评价的工作范围 |
5.6.3 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
5.7 绩效评价体系的标准体系 |
5.7.1 评价标准分类 |
5.7.2 评价等级划分 |
5.8 绩效评价体系的方法体系 |
5.8.1 绩效评价方法概述 |
5.8.2 德尔菲法 |
5.8.3 文本分析法 |
5.8.4 系统综述法 |
5.8.5 模糊综合评价法 |
5.8.6 机器学习法 |
5.9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
5.10 本章小结 |
6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1 预选评价指标集的构建 |
6.1.1 文本的纳入 |
6.1.2 文本分析步骤 |
6.1.3 结果分析 |
6.2 第一轮专家调研 |
6.2.1 调查问卷形成 |
6.2.2 专家团队选择 |
6.2.3 专家咨询结果 |
6.2.4 专家意见汇总 |
6.3 第二轮专家调研 |
6.3.1 调查问卷修改 |
6.3.2 专家咨询结果 |
6.3.3 专家积极系数和权威系数 |
6.4 指标权重确认 |
6.5 本章小结 |
7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1 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2 长三角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3 本章小结 |
8 基于机器学习模型的实证分析 |
8.1 机器学习概述及使用意义 |
8.2 实证数据概览 |
8.3 非监督学习下的聚类算法及实证分析 |
8.4 监督学习下相关回归模型与实证分析 |
8.4.1 线性岭回归模型 |
8.4.2 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 |
8.4.3 决策树回归及树相关的模型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论文主要结论 |
9.1.1 梳理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 |
9.1.2 规划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
9.1.3 构建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9.1.4 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各级指标权重 |
9.1.5 评估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 |
9.1.6 探索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科学评价延展性 |
9.2 对策与建议 |
9.2.1 政策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法制体系 |
9.2.2 意识认识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同认识 |
9.2.3 资金管理层面:明确责权分工、形成科学机制 |
9.2.4 资金分配层面:合理使用资金、科学分配方式 |
9.2.5 绩效评价层面: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 |
10 创新、局限与展望 |
10.1 创新之处 |
10.1.1 研究选题与视角的创新 |
10.1.2 框架系统和指标体系的创新 |
10.1.3 发展预测的创新 |
10.2 研究的局限性 |
10.2.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践性 |
10.2.2 绩效评价数据获取的全面性 |
10.3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专家咨询评议表(第一轮) |
附件2:专家咨询评议表(第二轮) |
附件3:专家访谈提纲 |
附件4:机器学习与建模相关代码 |
附件5:学习经历与科研经历 |
(2)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绩效 |
2.1.2 预算绩效评价 |
2.2 公共管理相关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公共预算管理理论 |
2.3 预算绩效评价方法 |
2.3.1 平衡计分卡法 |
2.3.2 目标管理法 |
2.3.3 绩效关键指标法 |
第三章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T行政单位及其预算绩效评价现状 |
3.2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预算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单一 |
3.2.2 预算绩效评价考核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 |
3.2.3 预算绩效评价缺乏有效制度 |
3.2.4 评估机制、追责机制缺失 |
3.2.5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强 |
3.3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四章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主体 |
4.2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设计依据 |
4.2.1 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的优势 |
4.2.2 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的可行性 |
4.3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目标及原则 |
4.4 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选取 |
4.4.1 平衡计分卡在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中的修正 |
4.4.2 财务维度指标 |
4.4.3 相关客户维度指标 |
4.4.4 内部业务流程指标 |
4.4.5 学习与成长维度指标 |
4.5 指标权重选择和计分机制 |
第五章 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分析及建议 |
5.1 T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具体应用结果 |
5.2 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结果分析及建议 |
第六章 T行政单位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保障措施 |
6.1 提高人员对于绩效的思想认识,完善相关法律 |
6.2 健全框架结构,构建科学的奖惩制度 |
6.3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需要加强 |
6.4 加强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 |
7.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3)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二)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三)国内外相关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预算管理 |
二、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
三、州市级政府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协同治理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云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发展概况 |
第一节 云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发展历程 |
一、“预算”与“绩效”一体化探索 |
二、预算绩效管理参与主体“多元化”探索 |
三、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探索 |
第二节 云南省预算绩效管理现行管理体系 |
一、云南省横向同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二、云南省纵向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三、云南省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第三节 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 |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 |
二、绩效目标管理取得显着成效 |
三、绩效评价管理全面开展 |
第三章 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尚未形成 |
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基础不牢靠 |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形式化 |
四、公众参与度较低 |
第二节 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尚未全面树立绩效意识 |
二、缺少相关专业人才 |
三、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 |
第四章 国内外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第一节 国外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一、英国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二、美国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国内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一、广东省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二、浙江省金华市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及发展经验 |
第五章 云南省州市级政府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
第一节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法律制度建设 |
一、推进法律法规建设 |
二、制定全方位的规章制度 |
三、构建多部门协同参与治理制度 |
第二节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中相关体系建设 |
一、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
二、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体系 |
第三节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转变传统观念 |
一、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 |
二、树立绩效意识 |
第四节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保障 |
一、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
二、推进绩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第五节 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多元主体参与 |
一、提高公众参与度 |
二、提高第三方参与质量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目录 |
(4)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预期创新点 |
(三)研究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PPP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PPP的制度概述 |
一、PPP的概念范畴 |
二、PPP模式的类型化 |
三、PPP的法律特征 |
(一)以合同为基础的合营关系 |
(二)以平等为基础的合作模式 |
(三)以项目融资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
第二节 PPP的制度价值 |
一、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 |
二、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
三、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第三节 PPP的法律规制原则 |
一、诚实信用原则 |
二、平等协商原则 |
三、效率原则 |
四、公平原则 |
第二章 PPP准入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PPP项目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的识别标准 |
(一)以公益导向的项目识别标准 |
(二)以防范风险为目标的识别标准 |
二、PPP项目的适用领域及识别规则 |
(一)PPP项目的适用领域 |
(二)PPP项目的识别规则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公司的设立规则 |
二、PPP项目公司的资本规则 |
(一)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关系 |
(二)项目公司资本金的财务处理 |
第三节 PPP政府方主体的准入规则 |
一、PPP实施机构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实施机构的主体范畴 |
(二)政府实施机构的职责 |
二、PPP政府出资代表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源起 |
(二)政府出资代表身份及资金来源的厘定 |
(三)国企参与PPP项目的规制规则 |
第三章 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 |
第一节 政府方权利及义务的边界 |
一、政府方的权利类别 |
(一)政府方的监管权能 |
(二)政府方的股东权利 |
二、政府方的义务范畴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权利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法定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合同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义务范畴 |
第三节 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 |
一、中介机构的监督规则 |
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 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 |
第一节 PPP监管理论概述 |
一、PPP监管的基本概念 |
二、PPP监管的制度价值 |
(一)PPP监管的必要性 |
(二)PPP监管的价值 |
三、PPP监管的主体 |
四、PPP政府监管的权力范畴 |
(一)政府监管权的来源 |
(二)PPP模式下政府监管范畴的法律检讨 |
(三)政府对项目及社会资本等参与主体的监管范畴 |
(四)政府方监管权利的配置 |
第二节 PPP监管的基本理念 |
一、衡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监管理念 |
二、最大限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监管理念 |
三、坚持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
四、强化双方的履约责任的监管理念 |
第三节 PPP监管的规则构建 |
一、“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 |
二、嵌入项目公司监管的路径 |
(一)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二)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三)项目公司类别股的制度构建 |
第五章 PPP归责体系的法律证成 |
第一节 PPP中政府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政府的责任类型 |
(一)PPP中政府的民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归责原则 |
(一)政府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
(二)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 |
三、PPP中政府的责任承担形式 |
(一)政府违约的法律后果 |
(二)因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
(三)政府方侵权的法律后果 |
(四)政府方行政法律责任的后果 |
第二节 PPP中介机构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介机构的范围界定 |
二、PPP中介机构的归责原则 |
(一)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中介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中介机构承担责任的类别 |
(一)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 |
(二)中介机构的行政责任 |
(三)信用体系 |
第三节 PPP项目公司的归责体系 |
一、PPP项目公司的责任类型 |
(一)项目公司法律责任的产生 |
(二)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具体类型 |
(三)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 |
二、PPP项目公司的归责原则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项目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三)项目公司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六章 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PPP项目的融资路径选择 |
一、PPP项目债权融资的制度困境 |
(一)债权担保的困境 |
(二)PPP项目对融资本身性质的局限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制度迷思 |
(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概述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适格性 |
(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破产隔离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PPP项目融资担保制度架构 |
一、PPP项目的融资担保路径选择 |
(一)社会资本方担保规则 |
(二)第三方担保规则 |
二、PPP项目再担保制度的现实选择与规则苑囿 |
(一)再担保制度的含义及在我国的发展 |
(二)PPP项目再担保的可行之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公共服务供给视角下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一、以顾客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观念的风靡 |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背景 |
三、中国经济新常态加剧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的紧迫性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公共服务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 |
第四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公共服务供给的研究进展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的主题和观点 |
三、国内外研究评价 |
第五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框架、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研究框架 |
二、论文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论渊源 |
一、政府治理基础理论 |
二、经济学理论渊源 |
三、财政政治学解释 |
第二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现实和理论依据 |
一、现实依据 |
二、理论依据 |
第三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构建 |
一、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PV-4E”分析框架要素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实现机制 |
三、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构成 |
第四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模型的内涵分析 |
一、理论内涵 |
二、优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发展——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
第一节 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历史进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收支平衡考核阶段 |
二、改革开放后的财政项目投资评审阶段 |
三、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试点阶段 |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阶段 |
第二节 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发展特征 |
一、政策文本的数据选择 |
二、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政策发文特征 |
三、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推进内容 |
第三节 中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机构的职能特征 |
一、绩效评价中财政部门作用描述的必要性 |
二、省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管理机构组建方式 |
三、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机构核心职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运作——基于S省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研究 |
第一节 案例选择缘由及概况 |
一、项目选择缘由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第二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指标体系设计 |
一、指标构建原则 |
二、指标设计 |
三、指标效度与信度 |
第三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执行过程 |
一、评价流程 |
二、评价方法 |
三、现场评价的实施 |
第四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评估 |
一、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赋分和评等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反馈 |
第五节 权责关系与关键环节: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重点 |
一、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践中的程序设计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践中的权责关系 |
三、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践中的关键环节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差距——基于“PV-4E”框架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治理中的“PV-4E”框架分析路径 |
一、“PV-4E”框架的分析价值 |
二、“PV-4E”框架的分析路径 |
第二节 数据收集与分析过程 |
一、研究设计与文本选择 |
二、文本情况简述 |
三、数据分析过程 |
第三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差距分析 |
一、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价值理念有待深化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操作过程科学性欠佳 |
三、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利用度有待提升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它山之石:美国绩效评价工具的操作经验 |
一、美国绩效评价的主要工具及其特征 |
二、美国绩效评价工具的治理经验 |
三、美国经验对我国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启示 |
第二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提升 |
一、价值导向提升原则 |
二、面向新时代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价值理念深化路径 |
第三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技术优化 |
一、优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项目选择 |
二、优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设计 |
三、优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技术性操作 |
四、优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执业质量 |
第四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的深度利用 |
一、创新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的利用机制 |
二、丰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向提升治理效能的转换渠道 |
三、强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利用的文化氛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的主要结论 |
一、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分析框架 |
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发展进程 |
三、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运作 |
四、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现实差距 |
五、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优化路径 |
第二节 展望 |
附录一: 论文中所用的表格 |
附录二: 论文中所用的图示 |
附录三: 非标准化访谈提纲要点 |
附录四: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下绩效信息应用研究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y位论文y阅及答p情况表 |
(9)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价值 |
二、 研究现状及其评析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对现行研究的评析 |
三、 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一) 本文难点 |
(二) 创新点 |
第一章 预算与预算监督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 预算的内涵和特征 |
(一) 预算来源 |
(二) 预算监督的广义内涵 |
(三) 预算特征 |
二、 预算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一) 形成过程 |
(二) 发展过程 |
第二节 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比较 |
一、 理论基础不同 |
(一) 投入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传统行政理论 |
(二) 绩效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 预算监督能力不同 |
(一) 预算监督主体的不同 |
(二) 审查监督时间的不同 |
三、 预算监督权力不同 |
(一) 预算修正案提交权力的不同 |
(二) 预算监督和审议后,审议结果的效力不同 |
(三) 预算监督的范围和详略不同 |
四、 预算监督的方法、方式不同 |
(一) 立法情况的不同 |
(二) 报告情况不同 |
(三) 人大利用审计机关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
(四) 信息公开程度不同 |
(五) 表决方式不同 |
(六) 初审和正式审查的做法不同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 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体现效率与公平理念 |
二、 预算监督的程序性控制要求民主与法治理念 |
三、 预算监督权力配置必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
第二章 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探讨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 国家治理的内涵 |
二、 “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三、 治理理论的理论发展评析 |
(一) 从统治走向治理 |
(二) 从治理走向善治 |
(三) 从善治走向法治,升级版为良法善治 |
第二节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一、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相互影响性 |
(一) 共同价值诉求 |
(二) 互联体系构成 |
(三) 特质形态共生 |
(四) 互促功能实现 |
二、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价值诉求性 |
(一) 预算监督直接塑造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 |
(二) 预算监督贯穿公共政策全过程 |
三、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民主法治性 |
(一) 预算民主是民主政治的构成部分 |
(二) 预算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 |
一、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 |
二、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
三、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对国家治理构建的挑战与回应 |
一、 调整政策供给路径 |
二、 平衡审查监督维度 |
三、 拓展改革所需信息支撑 |
四、 增强主体自身改革动能 |
第三章 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
一、 问责权利意识欠缺 |
(一) 公众缺乏权责意识 |
(二) 缺乏公众责任意识 |
二、 缺乏相关法律支撑 |
三、 预算透明度低 |
四、 责任权力边界不清 |
五、 制度漏洞制约问责 |
(一) 自由裁量权的制度缺陷 |
(二) 人大在预算审查、调整与决算中的制度缺陷 |
第二节 权力机关在预算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一、 预算监督立法存在缺陷 |
二、 人大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 |
三、 预算执行缺乏公开性、透明性 |
四、 预算审计制度设计不合理 |
第三节 社会监督在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公民预算知情权问题 |
(一) 法律保障的缺位 |
(二) 机制保障的缺失 |
二、 公民预算监督权问题 |
三、 公民预算决策参与权问题 |
(一) 缺乏制度性的法律依据 |
(二) 参与层次偏低,参与领域狭窄 |
(三) 预算编制粗陋,预算参与困难 |
(四) 被动参与多,参与能力有限 |
(五) 缺乏对公民预算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阈下预算监督治理转型的体现与实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治理在我国的实现与实践的梳理 |
第二节 预算治理的定位与定性 |
一、 预算共治 |
二、 预算法治 |
三、 预算善治 |
四、 预算效治 |
第三节 预算治理的方向和导向 |
一、 强化预算约束治理 |
二、 细化预算运行治理 |
三、 优化预算绩效治理 |
四、 深化预算监督治理 |
五、 硬化预算问责治理 |
第五章 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 |
第一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一:加强党的预算监督 |
一、 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 |
二、 强化党对预算监督的保障力度 |
(一) 实行监督公开制度 |
(二) 实行监督反馈处理制度 |
(三) 实行监督问责制 |
三、 拓展党对预算监督的方法和手段 |
第二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 |
一、 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 |
(一) 建立公开透明预算信息披露制度 |
(二)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
(三) 创新预算信息公开渠道 |
二、 政府预算透明化、公开化 |
(一) 预算公开的时间和频度 |
(二) 预算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
(三) 预算公开的方式 |
三、 公民预算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三: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 |
一、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 |
(一) 纳税人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 纳税人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三) 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
二、 平衡预算监督决策权力之间的关系 |
三、 合理协调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一)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人大的关系 |
四、 修正预算进度制定过程中的监督权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四: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 |
一、 加强人大参与预算过程监督的立法工作 |
二、 强化预算监督制度执行法律效力 |
三、 加强人大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
四、 扩大公众参与预算监督制度范围 |
(一) 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是预算民主化的基础 |
(二) 预算参与的模式 |
(三) 对我国参与预算改革的建议 |
五、 建立政府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加大预算监督约束力度 |
第五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五: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 |
一、 认清减税降费的内在逻辑:以支定收 |
二、 厘清预算监督的内在逻辑:量入为出 |
三、 以减税降费为契机促进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
(一) 认真对待权力:预算与法治异曲同工 |
(二) 把权力关进笼子:预算与监督殊途同归 |
(三) 重塑预算监督:“减税”与“监税”不谋而合 |
四、 减税降费背景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
(一) 健全政治化监督路径 |
(二) 强化法治化监督路径 |
(三) 推进社会化监督路径 |
(四) 建构司法化监督路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一、 作者简介 |
二、 科研成果 |
后记 |
(10)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的目的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本文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共预算 |
2.1.2 政府绩效管理 |
2.1.3 预算绩效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财政绩效评价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公共产品理论 |
2.2.4 财政效率论 |
第3章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现状 |
3.1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背景 |
3.1.1 G区基本经济情况 |
3.1.2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发展历程 |
3.2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
3.2.1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3.2.2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3.3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流程 |
3.3.1 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绩效管理 |
3.3.2 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管理 |
3.3.3 政府公共预算绩效评价 |
3.3.4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
第4章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1 制度建设不全面 |
4.1.2 组织保障不健全 |
4.1.3 绩效管理流程偏事后 |
4.1.4 评价指标体系不合理 |
4.1.5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单一 |
4.1.6 信息化程度不高 |
4.2 原因分析 |
4.2.1 绩效管理意识尚待提升 |
4.2.2 专业队伍力量不足 |
4.2.3 部门职责不够明晰 |
4.2.4 激励机制尚不完善 |
第5章 完善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研究 |
5.1 国内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借鉴 |
5.1.1 上海闵行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 |
5.1.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 |
5.1.3 经验总结 |
5.2 对策研究 |
5.2.1 完善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
5.2.2 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
5.2.3 加强公共预算绩效全流程管控 |
5.2.4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
5.2.5 拓展预算绩效评价成果应用渠道 |
5.2.6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启示与展望 |
6.2.1 启示 |
6.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财政部门要实现四个转变(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D]. 霍圣录.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T行政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 毋静怡.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2)
- [3]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研究[D]. 贺捷.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5]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D]. 肖华杰. 吉林大学, 2020(01)
- [7]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公共服务供给视角下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研究[D]. 安百杰. 山东大学, 2020(01)
- [9]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D]. 蒋武鹏. 吉林大学, 2020(08)
- [10]G区政府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赵小曼. 扬州大学, 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