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刘妤[1](2021)在《新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变迁和特点》文中研究指明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行使和民意的充分表达。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也日趋完善,为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有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变迁历史也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投票表决方式和民主存在双向互动关系,科学的投票方式能促进民主的实现,民主的政治氛围又为投票表决提供了政治前提。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从法律法规和实践中梳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的历史发展,探索归纳其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厘清对秘密投票和公开表决的理论认知,能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修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提供理论支持。
张权[2](2021)在《我国现行宪法发展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王文韬[3](2021)在《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国人大制度建设的有关法律进行了修订,其中涉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任期、工作职责等内容。此次法律修订对加强专门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完善,对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也提出新要求。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作为地方人大的内部组成部分,是协助和保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重要组织基础。完善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不仅是回应国家制度层面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地方人大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将以省级人大常设性专门委员会为研究对象,以其整体制度为研究内容,分四个部分从人大组织内部视角展开对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系统性研究。第一部分,概述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明确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概念和历史演变过程;准确合理界定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全面概括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地方权力组织结构中的职能作用。第二部分,比较考察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在组织建设中对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和关系结构进行比较考察;在制度建设中对省级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惯例进行比较分析。第三部分,指出目前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运行的现实困境。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第一,组织结构上专门委员会设立不规范、人员构成缺乏合理性;第二,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与关系不明确;第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存在上位法的缺失、地方性法规的不足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随意性现象;第四,专门委员会职能运行中立法作用发挥不足、监督权能履行不到位。第四部分,探究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完善路径。从完善专门委员会组织结构、明确专门委员会职责与相互关系、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以及增强职能运行的实效性等方面来回应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运行的现实困境,提出相应对策。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4](2021)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文中研究表明(2021年3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在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曲頔[5](202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研究》文中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它的常设机关。我国《宪法》第67条第22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0条规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全国人大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全国人大下次会议审议。这为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全国人大授权行使相关职权提供了宪法法律依据。多年来,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相关职权,具有丰富的实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6](2021)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中研究表明(2021年3月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3月8日上午,各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全国人大组织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保障,是重要的宪法性法律,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实施。修正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黄宇菲[7](202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发展历程和法治意义》文中研究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同一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以下或简称全国人大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通过了现行宪法后的第6天,
王晨[8](2021)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文中研究表明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一、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
栗战书[9](202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文中提出各位代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容应对世所罕见的风险挑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邢斌文[10](2017)在《全国人大代表立法提案的实证研究——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1983-2015)》文中研究指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①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全国各族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在国家立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尤其需要重视。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代表法》和《立法法》的
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变迁和特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为主的表决方式 |
三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
四新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
五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有秘密性的特点 |
(一)设置秘密写票处 |
(二)保证事后无法查票 |
(3)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概述 |
1.1 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概念与历史演变 |
1.1.1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概念 |
1.1.2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历史演变 |
1.2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 |
1.2.1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属性 |
1.2.2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法律属性 |
1.3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定位 |
1.3.1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提案职能 |
1.3.2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审议职能 |
1.3.3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
第二章 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比较考察 |
2.1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组织建设比较考察 |
2.1.1 组织结构的比较考察 |
2.1.2 人员结构的比较考察 |
2.1.3 关系结构的比较考察 |
2.2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建设比较考察 |
2.2.1 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分析 |
2.2.2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惯例分析 |
第三章 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运行的现实困境 |
3.1 组织结构配备的科学性不强 |
3.1.1 专门委员会设立缺乏规范性 |
3.1.2 人员构成缺乏合理性 |
3.2 职责分工与关系结构不明确 |
3.2.1 职责分工缺乏明确性 |
3.2.2 关系结构存在模糊性 |
3.3 工作机制建设不健全 |
3.3.1 上位法规定的缺失 |
3.3.2 地方性法规的不足 |
3.3.3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随意性 |
3.4 职能运行的实效性不强 |
3.4.1 在立法中作用发挥不够 |
3.4.2 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 |
第四章 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完善路径 |
4.1 完善专门委员会组织结构 |
4.1.1 规范专门委员会设立 |
4.1.2 合理配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
4.2 明确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与关系结构 |
4.2.1 明确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 |
4.2.2 厘清专门委员会关系结构 |
4.3 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 |
4.3.1 完善上位法规定 |
4.3.2 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 |
4.3.3 规范其他规范性文件 |
4.4 增强专门委员会职能运行的实效性 |
4.4.1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职能作用 |
4.4.2 加强专门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1982年宪法通过前,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的实践 |
(一)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部分立法权或开展具体立法活动 |
1.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制定单行法规 |
2.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修改法律 |
3.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公布试行民事诉讼法 |
(二)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审查批准相关年度国家决算、国民经济调整计划和国家预算 |
二、1982年宪法通过后,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的实践 |
1.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国家决算 |
2.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批准《中葡联合声明》 |
3.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对大会原则通过的村委会组织法(草案)审议修改后颁布试行 |
4.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对国务院提请的有关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
5.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设立香港特区筹委会准备工作机构并开展准备工作 |
6.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
7.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
三、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的主要特点 |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发展历程和法治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政治基础是人民民主 |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与1954年宪法同步诞生 |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在曲折中发展 |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重新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迸发生机活力 |
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法治意义 |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力保障宪法确定的党的领导地位 |
(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实现全过程民主 |
(三)有力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
(四)实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法制化 |
(五)确保最高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
(六)促进带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健全完善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论文提纲范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
五、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发挥人大外事工作的职能作用 |
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 |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
一、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
三、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
五、切实加强人大外事工作,深化和拓展各层级各领域交流合作。 |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基础。 |
四、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变迁和特点[J]. 刘妤. 法律史评论, 2021(02)
- [2]我国现行宪法发展机制研究[D]. 张权. 武汉大学, 2021
- [3]我国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研究[D]. 王文韬. 河北大学, 2021
- [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J].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3)
-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研究[J]. 曲頔.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2)
- [6]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J].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3)
-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发展历程和法治意义[J]. 黄宇菲.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2)
- [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J]. 王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3)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J]. 栗战书. 中国人大, 2021(06)
- [10]全国人大代表立法提案的实证研究——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1983-2015)[J]. 邢斌文. 行政法论丛,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