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世后中国证券商的创新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李响玲[1](2012)在《论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文中认为资本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引擎,证券交易所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自律监管是证券交易所的核心功能,也是其本质属性。从国际上看,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经历了生动曲折的发展过程,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在成熟资本市场中,交易所自律监管出现了新的动态、产生了新的问题。全球证券交易市场呈现交易所治理结构公司化、证券交易方式电子化、证券市场发展国际化、证券市场监管专业化等新趋势。这些变化既改变着交易所的存在方式,也使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与国际地位发展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我国尚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在中国特殊环境下,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发生了严重异化,进而影响到自律监管功能的有效发挥。在证券交易所治理结构公司化、证券交易方式电子化、证券市场发展国际化、证券市场监管专业化的新市场环境下,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面临着诸多变革、困境和挑战。一是我国证券交易所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推进交易所公司制改革,交易所公司化必然带来自律监管职能的变革,自律监管职能如何调整和配置,是必须要面对和回答的紧迫问题。二是随着电子化交易的迅速推广,证券交易行为、交易方式等发生巨大的变化,交易所市场监管面对新的市场趋向,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维护交易安全、防范市场风险、应对市场交易异常情况、有效打击新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目前交易所面对的是全球竞争,在交易所市场主体、市场结构国际化的环境下,市场监管也需要国际化,需要采取加强跨境监管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四是全球证券市场监管正朝着专业化的趋势发展,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行政化气氛浓厚,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与成熟市场还存在差距,在证券市场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大背景下,今后我国交易所自律监管应该是以专业化取代行政化,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在众多的学科领域中,特别是在法学领域,对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的内涵、性质、功能、运行机理等诸多基本问题,已经有了一些研究;对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应对的举措,也有了一些关注。对于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所面临的问题,虽然从各个角度和方面分别进行了研究,却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的研究和阐述。在此背景下,本论文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我国交易所面临之新趋势为着眼点,系统梳理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在新趋势下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试图探讨影响和制约交易所自律监管功能行使和发挥的因素。本论文试图总结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教训,针对公司化、电子化、国际化、专业化趋势下我们面临的困境、矛盾和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对我们目前的状况形成清醒的认识,进而理清思路,找准前行的方向。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概述了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及其面临的新趋势,第二至四章分别对公司化、电子化、国际化、专业化四个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予以探讨,全文约19万余字。本文第一章“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及其面临的新趋势”。证券市场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兴证券市场与西方成熟市场相比,在政府职能范围、政府干预的程度、监管目标、理念的侧重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新兴市场而言,目前紧迫的不是探究如何减少或否定监管,而是确立适当的监管目标、监管原则和监管范围,并加以谨慎实施,以调整和改善监管。全球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般可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自律型、中间型三种。不管是哪种监管模式,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因历史背景、市场结构、运行环境、监管模式等差异,各国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内容因地而宜、因时而变。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功能的行使,和一国的证券法律制度、市场架构、监管职能分配以及交易所组织形式、法律性质等密切相关。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从职能属性来看,是一个履行自律监管职能的公共机构;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到底是会员制还是公司制,法律上一直没有给出非常明确的定性;从成立的历史和运营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证券交易所有会员制之名但无会员制之实,与国际上传统的会员制交易所相去甚远。在中国特色环境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同时带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监管的下属机构的部分特征。这种特殊的法律性质,也影响到了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能的行使。第一章首先阐述了证券市场监管的一般理论以及新兴证券市场的监管特性,概述了世界主要证券监管模式和发展趋势,介绍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和监管权的配置;然后从理论角度探讨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内涵、属性、比较优势和内容;从实证角度分析我国证券交易所之法律属性,以及交易所自律监管之职能内容、组织架构和监管措施;最后简要分析了我国交易所当前面临的新趋势和挑战,为后续四章的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做铺垫。本文第二章“困境与出路:公司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以组织结构为标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会员制交易所和公司制交易所。传统的交易所大多为会员制交易所,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纷纷从会员制转变为公司制,交易所公司化改革成为潮流和趋势。公司化改革本身不是目的,全球波澜壮阔的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改革运动,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交易所竞争的加剧和公司制本身的优越性。进行公司化改革,建立现代交易所治理机制,是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战略性选择。交易所公司化,也会随之给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公司化后,如何解决交易所利益冲突的矛盾,应该选择何种自律监管模式,自律监管职能如何分配和行使,成为亟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第二章在介绍了全球交易所公司化的趋势、公司制交易所的优越性、公司化后证券交易所面临的自律监管的变革之后,探讨境外主要交易所自律监管变革的理论探索、实践选择和现实范例,对我国交易所公司化的步骤和方法、公司法后自律监管模式的选择、公司化后自律监管职能的具体安排提出了解决思路。本文第三章“机遇与挑战:电子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网络的惊人扩张,全球金融市场形成电子化、网络化的趋势。电子技术和互联网的应用,促使网上证券交易快速推广、电子交易平台迅猛发展、证券交易技术日新月异。这些变化,打破了证券交易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所地方性垄断与割据的市场环境已经不复存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在较早的时候就开始推行证券交易电子化,目前已经实现了交易撮合的无纸化、证券交易的异地化、交易席位的无形化、资金清算的电子化、委托方式的多样化。由于电子网络的影响遍及全球,加上网络具有广泛的可进入性,证券交易电子化的深入发展无疑会给我国证券业带来巨大影响。电子化交易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给交易所带来了更多的竞争和挑战,同时也给证券市场监管带来新的问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信息传播的方式和途径增多,使投资者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有利于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同时,也使得辨别真假信息的成本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新变化,新型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不断出现。电子化交易环境下,交易所如何有效地维护交易安全、防范市场风险、应对市场异常交易情况、预防和制止新型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第三章论述了证券交易电子化给证券市场带来的影响。电子交易平台的迅猛发展、网上证券交易的快速推广、证券交易技术的日新月异,不仅改变了证券交易所的竞争格局,也推动交易所监管技术的发展和监管方式的变革。借鉴境外的监管政策及监管系统建设之经验,第三章从电子化交易相关立法及交易所自律监管两个层面提出了应对之策。本文第四章“开放与合作:国际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证券市场国际化是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主要西方国家的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新兴工业加快崛起,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各国政府审时度势,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放松了对资本市场的管制。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纷纷以各种方式和手段,来吸引外国公司和政府发行证券,并吸引外国投资者前来投资。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的证券市场在筹资、投资、业务、制度的国际化方面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市值规模已跻身世界前列,但还需加快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步伐。随着本土市场的逐步开放,境外的投资者会进入本土市场,市场品种日益多样,投资者构成日益多元化,与国际证券市场的联动性日益显着,市场处于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时期。伴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证券市场国际化,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需要协调不同的法律和规则体系,开展跨境监管。第四章介绍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涵义及趋势、境外国家或地区以及证券业国际组织推动跨境监管合作的经验与启示;以交易所的跨境监管工作为视角,论述我所证券交易所当前开展跨境监管合作的主要路径;最后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交易所的跨境监管合作提出了思路和建议。本文第五章“创新与发展:专业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以证券市场监察为例”。我国证券市场自律监管正逐步走向成熟,但是我国自律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与成熟市场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行政化气氛洪厚,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也带上了行政监管的很多色彩。在境外证券市场监管日益专业化、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大背景下,今后自律监管的总体方向应该是以专业化取代行政化,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监管与发展的相互关系,采取适度、有效的监管,促进证券市场在合规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证券市场交易监管即证券市场监察职能,是交易所的核心职责之一。我国沪深交易所都建立了市场监察部,行使证券市场交易监管职能。在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行政化色彩浓厚的大背景下,市场监察不可避免地也受到了渲染。为了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对市场创新与发展的推动作用,今后市场监察也应重在专业化的建设,以专业化取代行政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消化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着力建设专业化的市场监察体系。第五章站在境外证券市场监管日益专业化、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大背景下,以证券市场监察为例,探讨如何提高我国交易所自律监管包括市场监察的专业化水平。本章首先介绍了国际证券市场监察的理念演进及域外主要交易所市场监察专业化的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交易所市场监察面临之形势,从法律基础、职能定位、程序保障三个角度对我国交易所市场监察进行了剖析,指出其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以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监察的专业化。
姚兰[2](2007)在《中国证券业规制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由于证券产品的特殊性和证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任何一个存在证券市场的国家无一例外地存在明显的政府规制。中国自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运行以来,证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的焦点。中国证券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保证证券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十分必要。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证券业规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新形势下远未形成合理的规制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本文运用规制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在对证券业规制的基本内涵进行一般分析的基础上,考察了证券业规制的内容,并比较了各国证券业规制的体制及其发展趋势。通过对中国证券业规制体制和内容的现状分析,指出中国证券业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途径,如加强证券业规制立法,促进机构规制与自律规制有效结合,在逐步放松对市场进入、经营范围和佣金费率规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证券业的市场退出规制、审慎性规制和保护性规制。并指明在金融全面开放和网上证券业务蓬勃发展的形势下,中国证券业规制的新的改进方向。正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选题背景与意义,对国内外关于证券业规制的研究成果进行简单的总结、综述。第二部分,证券业规制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规制的内涵,具体分析了证券产品的特性,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证券业规制的定义,讨论了证券业规制产生的原因,最后,结合证券业的经济特征,提出了证券业规制的具体内容。第三部分,证券业规制的国际比较。介绍了美、英、日等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证券业规制的发展历程及中国证券业规制体制的演变,在此基础上,说明国际证券业规制的发展趋势。第四部分,中国证券业规制的现状、问题及挑战。首先从体制和内容两个方面,对中国证券业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接着介绍了在金融全面开放和网上证券业务蓬勃发展的形势下,中国证券业规制面对的挑战。第五部分,完善中国证券业规制的初步探讨。对如何改进中国证券业规制,分别从规制体制、规制内容以及面对金融全面开放和网上证券业务蓬勃发展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第六部分,结束语。对本文进行总结,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李蒲贤[3](2007)在《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研究》文中提出经济全球化加速了世界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历程,推动了各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加入WTO后,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课题。目前国内学者对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从宏观层面的研究较多,主要涉及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危机、国际化的机遇与挑战、宏观金融政策以及证券市场开放战略等方面的研究文献,但从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微观条件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较少。由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核心是市场要素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必须深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与国际化的发展规律,因此,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内外因素方面,主要剖析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本矛盾、利弊条件以及国际化的利益与风险的辩证关系,同时结合证券市场国际化相关理论和主要国家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经验教训,系统分析了中国证券筹资、证券投资、证券服务业和证券市场监管的国际化问题,并在最后提出了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模式和发展战略。中国证券市场如何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从国际化中获取最大收益和降低金融风险,是论文研究的核心。本文力求客观评价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本条件,辩证分析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利弊因素,通过对国际化的利益与风险对比研究,归纳出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策略。文章的结论是,顺应全球金融国际化的历史趋势,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经验,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培育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为核心,采取从间接到直接、从局部到全面、从限制到鼓励的顺序,按照间接开放、有限制直接开放和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三个发展阶段逐步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论文由十章构成,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论。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研究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论文的结构安排,最后提出了论文的创新和存在的不足。第二章,研究综述。对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目的在于了解证券市场国际化问题的研究现状,已经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以便寻求研究的方向。第三章,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相关理论探讨。在对证券市场国际化基本认识的基础上,分析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理论基础。主要探讨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内部和外部相关因数,同时对金融发展主要理论、金融深化相关理论、金融创新理论、国际资本流动理论和国际证券投资理论等作了阐述。第四章,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国际经验比较。从经验借鉴角度,选择性地分析了主要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历程与发展特征,重点研究了新兴市场国家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对发展中大国印度的证券市场国际化实证分析,探索出值得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借鉴的经验与教训。第五章,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状况。介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与特征,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状与格局,客观地评价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成绩与不足。第六章,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条件分析。系统研究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市场背景及发展条件,主要从WTO原则与相关条款、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机遇与主要障碍、内外条件与辨证关系、国际化的利益与风险防范等方面对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利弊因素进行了微观分析,为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战略选择提供了市场层面的理论支持。第七章,中国证券投资与筹资的国际化。在认识中国证券投资与筹资的国际化现状的基础上,辩证地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筹资与投资的功能定位问题,明确指出了中国证券筹资和投资国际化的辨证发展思路,并通过对境内外证券投资机构间的博弈分析提出了优化中国国际证券投资环境的措施。第八章,中国证券服务业的国际化。通过对中国证券公司和中国基金业的国际化发展现状与特征分析,提出了中国证券业的国际化发展策略,同时对QFII制度的现状、影响和发展思路进行了探讨。第九章,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探讨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理论和国际证券组织法律监管原则,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状况,阐述了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监管思路。第十章,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战略。在分析总结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国际经验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模式,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点:1、本文将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微观的市场层面,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与国际化利弊为线索,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本条件,并结合证券市场国际化相关理论和全球主要国家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经验教训,就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发展模式与演绎历程进行了对比性分析。2、在分析方法上,主要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比较与归纳相结合的方法,注重理论基础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本文尝试通过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背景条件、内外因数、利弊性和相关性等比较研究,使得理论基础更具有实际意义,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学、发展经济学的不同学术观点的精华,提出的政策建议更具针对性。3、在中国证券市场筹资与投资功能的定位上,指出国际化道路是推进中国证券市场从筹资主导向投资主导功能转换的助推器,把握证券市场投资和筹资功能的辩证关系,坚持以投资功能为发展导向,实现筹资主导和投资主导的动态平衡是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长远目标。4、在证券服务业的国际化问题上,提出了以金融创新和特色培育为核心的后发优势战略,由点及面的渐进式竞争性扩展策略,以及进行阶段性目标分解的国际化演绎路径。在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上,论文从监管目标与市场定位、监管模式与监管体系、跨境监管与风险防范等视角进行了国际化分析。5、本文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功能定位,提出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模式与发展的阶段性问题,特别对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的实现途径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原则与发展思路。6、文章总结出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规则: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必须按照国家经济安全优于资源配置效率,国际证券筹资优于国际证券投资,证券服务开放优先于证券交易开放,放松交易管制优先于放松外汇管制的四大原则。坚持以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前提,以市场化和规范化为主线,以金融创新和创造优势竞争力为核心,分段有序地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由于论文涉及的方面较广,加上时间和篇幅有限,以及在国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证方面资料的收集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论文对国外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实证研究和对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分析略显不足,同时论文对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条件指标和国际化模型的定量分析也比较薄弱,使论文存在一定的遗憾,这是作者今后努力完善的方向。
胡延平[4](2006)在《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对证券市场进行规制,在西方国家也有一个争论的时期。在古典经济学占主导地位的时候,国家对经济基本上采取不干预的政策,即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然而,随着产业革命的深化,新技术被不断发明和运用于生产过程,与此同时,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也日益暴露出自身无法解决的弊端,如垄断、外部性问题的存在等等。多年的市场主义理论与实践表明,市场机制不仅具有局限性和缺陷,而且在一定的情况下还存在着失灵的情形。由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所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畅就是市场失灵,主要表现有:外部负经济效果、垄断性生产和经营、公共物品供给不充分、不对称信息下的商品交易、社会收入分配不均、宏观经济波动等。从1929年开始的经济危机给西方发达国家带来很大冲击,需要新的理论与政府来引导经济走出危机,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脱颖而出。美国从1933年开始实施以凯恩斯主义为基础的“罗斯福新政”,除了宏观的刺激需求的政策外,对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公用事业部门加强规制也是罗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突出了政府赤字支出对总需求的扩张作用,认为在总需求不足,即经济陷入产出水平远远低于潜在产出水平的状况下,如果政府增加其购买量,总需求就会增加。此后,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放弃了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主义,采取更加扩张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对经济的各个方面都采取积极的干预。伴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家开始就生产者福利、消费者福利及政府规制的必要性、绩效等问题展开讨论,自然垄断理论、外部性理论、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博弈理论及信息经济学理论为政府规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分析方法。一个有效的政府和一个较为完备的市场机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政府中心主义和市场中心主义的偏狭观点对于经济发展是有害的,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面的作用都可能造成灾难性的结果。政府与市场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而是二者有机的配合和协调的问题,必须辩证地思考二者之间的关系,抛弃意识形态上的偏见,开展政府与市场的沟通和合作,平衡二者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中国内地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日趋重要。然而,建立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时期
刘利[5](2006)在《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证券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是证券市场自律的一个重要环节,完善证券业协会的自律制度,不仅能够弥补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不足,实现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而且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走向更加市场化的操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恢复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信心都有很大的意义。本文从阐明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出发,借鉴美、日等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特有国情进行比较分析,系统地探讨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界定我国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以作为完善证券业协会自律制度的基础。笔者首先对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进行界定,阐明其本质属于代表证券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业协会,同时在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下具有立法赋予的自律组织地位;其次分析我国证券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现状及其成因;最后提出为实现我国证券业协会法律地位的制度改革框架,其中包括具体的自律制度完善。 第二部分是明确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范围,解决证券业协会与证券监管机构,以及与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分工问题。笔者首先界定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范围包括对会员公司的自律以及对于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其次分析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范围不明的现状;最后对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范围进行具体明确。 第三部分是探讨立法对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权力规定的完善。笔者通过比较美、日等国立法,分析立法有关证券业协会的规章制定权、调查管理权、行业惩罚权以及争端解决权规定的缺失并提出如何完善的相关建议。 第四部分是构建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业协会的监管制度。笔者首先分析我国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监管制度存在缺失的现状及成因;其次通过对证券业协会自律的弊端分析,说明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业协会进行监管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如何构建我国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监管制度的建议。
吴成颂[6](2005)在《海峡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研究的一个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影响证券市场效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般来说,投资者理念成熟与否、证券市场的结构是否合理、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高低是影响证券市场效率的几个重要方面。 本文首先对两岸目前证券市场的效率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两岸证券市场已达到弱式效率,并做出了两岸证券市场还没有达到半强式效率的判断。接着从两岸证券市场的股权结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角度出发,在对两岸证券市场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从制度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从制度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提出提高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研究认为,要提高两岸证券市场的效率,首先,中国大陆要彻底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由于产权不清晰而对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接着对两岸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立信息披露的专门机构、提高信息披露的权威性、强化实际控制人的披露、提高违规预期成本,降低违规预期收益、创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法定监管与行业性自律监管相结合的证券监督管理体制等建议。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一方面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监管者本身的有限理性的局限,还要加强对监管部门和监管者的监督,防止权利被滥用或监管不力的现象出现。因此提出了建立健全各项法律规章,建立证券市场诉讼赔偿机制、建立多层次的证券监管体系,明确各层次的监管分工与职能,合理确定政府在监管体系中的定位、加强自律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会计、审计、企业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对监管者的激励与监督等意见和建议。最后,提出了提高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的一条重要途径是进行证券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因为这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也具有可行性。
沈建中[7](2005)在《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研究 ——以证券仲裁制度研究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加入WTO 和中国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也在加快,证券业的发展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证券业的地位和重要性正在凸现。与此同时,在证券市场发生各种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证券纠纷对于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以合适的方式来公正、高效地解决证券纠纷就成为维护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其具有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远未完善,非诉讼程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对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产生消极影响,尤其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更是如此。因此,本文在吸收、消化、借鉴美国证券市场和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方面、多角度地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国的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作一些有益的探索。本文共分为八章,从历史和现实、宏观和微观、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不同角度对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做了分析与研究,并提出作者的一些思考和建议。第一章主要从宏观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制度建设及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指出目前我国缺乏高效率、低成本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出现存在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我国既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也缺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第二章简要介绍了非诉讼程序的概念、特征以及类型,讨论了通过单一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所存在的弊病,探讨了非诉讼程序解决争议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论述了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所带给我们的启示。第三章主要讨论我国证券纠纷的特点,简要阐述了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各种禁止行为,诸如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虚假陈述、欺诈客户等等;举例了若干典型案例来说明证券纠纷等具有一系列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争议的特点,分别有数额较大、社会影响广泛、专业性较强、具有涉外性等等。第四章主要阐述了非诉讼程序的具体形式及其在证券纠纷解决中的应用。分别讨论了谈判、调解、仲裁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以及它们在证券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具体应用。
张旋[8](2005)在《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作为现代经济运行核心的金融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越来越向深层次扩展,分业经营模式逐渐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形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的整体。但同时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又增加了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2007年中国的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这就给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试图探讨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通过有效改进金融立法,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对国际竞争提供稳健安全的法制环境,促使国有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顺利过渡。 本文通过分析国际组织及我国政策体制和法律上的规定,并结合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现状,从法律的角度创设性地提出了我国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概念。指出我国的混业经营应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层面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相互之间的业务交叉和第二层面即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并由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国际金融业普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是金融服务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等内因及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等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一国法制、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本文分析了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不利因素和推动因素,指出混业经营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时间不长,业务范围较窄,竞争力较弱。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自己的金融和法制环境。所以本文选取了德意志银行、花旗集团等几个银行混业经营较为成功的实例进行对比,并对这些国家的金融法律特色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几点值得我
缪志心[9](2005)在《法律视角下的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构建论》文中研究指明证券信用交易,即融资融券交易。迄今为止,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并没有建立起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法律也严格禁止证券商向客户融资融券。但是,证券信用交易却是证券市场比较规范的国家或地区的通行做法,它具有活跃证券市场、满足投资需求、形成公正价格等优点,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成为证券市场自然而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并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现象,几乎所有的主要证券市场都有完整和成熟的证券信用交易体系。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向纵深发展和加入WTO 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中国对是否禁止证券信用交易态度已有所改变,在这次《证券法》的修正案中,“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的规定很可能被删去,这意味着推出做空机制已不存在法律障碍。论文就是以此为出发点,希望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构建的相关情况进行一番理论分析和提出若干建议。 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法律透视。 主要对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基础法律理论进行了剖析,包括证券信用交易的涵义、法律运作过程、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融资融券的法律原理,证券信用交易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在此基础上,介绍了美国信用交易的市场化模式、日本信用交易的专业化模式、中国台湾地区信用交易借鉴市场化模式的专业化模式,并对它们信用交易的法律监管体系和主要法律规则进行了对比分析。 第二部分是中国开展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价值。 首先介绍了中国证券信用交易的立法状况,针对中国目前禁止证券信用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原因分析,认为:证券信用交易从性质上来说不属于违法行为,
田光伟[10](2005)在《金融监管中的市场约束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对金融监管领域的市场约束机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希望能为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增强金融竞争力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在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证金融安全高效地运作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大课题。金融监管的权威在相当程度上塑造了金融业的面貌。金融监管水平对金融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金融监管问题是20世纪以来一直困扰世界各国金融与经济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之一。20世纪70年代以后,困扰西方国家的“滞胀”宣告了政府干预主义的破产,金融监管理论受到新自由主义的深刻影响,利用市场自身的约束力量来提高监管水平开始受到重视。到90年代中期后,遭遇到一系列严重的国际性金融危机后,促使金融监管从观念到方式方法都有所转变,在宏观层面加强控制,微观层面讲求效率,提倡审慎的金融监管。审慎的金融监管不否认政府的作用,但更强调在信息可得的基础上,广大市场参与者以自由选择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事实上,市场和政府具有不同的信息来源渠道、不同的激励机制、不同的监管方式,两者的结合可改善金融监管的质量。特别是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机构风险自我控制责任的增强,道德风险行为的活动空间增大,通过市场纪律约束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显得更为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约束开始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明确将市场约束列为监管的三支柱之一,对市场约束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给予高度肯定。本论文以辩证法为总的方法论指导原则,力图贯彻马克思主义科学研究方法,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次序,从最基本的要素和要素之间的联系出发,渐次引入新的因素,逐步逼近研究对象的具体形态。首先总结了管制经济学关于政府管制的理论背景,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平台。再进一步阐述了市场约束的一般理论,将之应用于研究中国的现实情况,得出对中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基本判断和对策。在具体方法上,应用了比较法、文献法、案例法、定量基础<sub>匕的定性分析等方法。 根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目前关于市场约束的研究主要在金融监管的文献中涉及,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市场约束的优缺点分析,国内文献仅限于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相关部分的介绍和评价,单立一题系统研究的并不多见。论文的研究成果和创新之处有:1.提出将市场约束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支柱的市场化监管思路,详细论证了市场约束的内涵,作用机制和功能,并研究其在银行、证券、保险诸领域的作用形式与手段,充实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2.融合了监管的基础理论与操作理论,从而完善了监管的理论框架。管制经济学的研究从各方面解释了监管的理由,可以说是监管的宏观基础理论。市场约束涉及得更多的是处于金融业微观和中观两个层面的秩序问题,为支撑监管的基础理论与关于“如何监管”的操作理论的融合提供了可行渠道。3.用市场约束的分析框架对中国金融监管现状进行了评估。中国目前市场约束机制是缺失的,因国家实行隐性存款担保,存款人缺乏监督金融机构运营的动力。金融债券发行起步较晚且不规范,与债券相关的利益群体尚未形成规模。中观层面的同业制约机制还没发挥积极作用。4.指出中国加强金融监管的前途是要加强市场约束。中国金融体系正朝着市场化方向推进。各大金融机构纷纷采取上市、战略重组等形式从国有独资转向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随着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国内金融市场的运行与国际接轨,需要遵循一些国际间的通行规则。既要激发活力,又要保持稳健发展,如此,则金融监管要转变传统的纯粹行政性监管的思路,加强市场约束,多从监管对象的内在要求出发来考虑设置监管措施,追求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关键词:金融监管,市场约束,信息披露,银行监管
二、入世后中国证券商的创新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入世后中国证券商的创新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论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 研究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四、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及其面临的新趋势 |
第一节 证券市场监管之理论及演进 |
一、 证券市场监管之理论概述 |
二、 证券市场主要监管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
三、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实践演进 |
四、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权之配置 |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之法理分析 |
一、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内涵透视 |
二、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属性分析 |
三、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之比较优势 |
四、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内容简析 |
第三节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之实践分析 |
一、 我国证券交易所之法律属性辨析 |
二、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职能内容 |
三、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组织架构 |
四、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监管措施 |
第四节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面临之新趋势 |
一、 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的公司化 |
二、 证券交易方式的电子化 |
三、 证券市场发展的国际化 |
四、 证券市场监管的专业化 |
第二章 困境与出路:公司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
第一节 公司化趋势下证券交易所面临之困境 |
一、 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是世界潮流所趋 |
二、 公司化是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战略选择 |
三、 证券交易所公司化对自律监管之影响分析 |
第二节 境外公司制交易所自律监管变革的经验借鉴 |
一、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变革的理论探索 |
二、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模式的实践选择 |
三、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现实范例 |
第三节 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化及自律监管之出路 |
一、 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化的步骤及安排 |
二、 我国交易所公司化后自律监管模式的选择 |
三、 我国交易所公司化后自律监管职能之设想 |
第三章 机遇与挑战:电子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
第一节 证券交易电子化之发展趋向分析 |
一、 电子交易平台之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
二、 网上证券交易的涵义及优势简析 |
三、 证券市场新交易技术及其应用介绍 |
第二节 证券交易电子化之影响及监管形势分析 |
一、 证券交易所竞争形势和竞争格局发生巨大变化 |
二、 证券交易所监管技术和监管方式发生变革 |
三、 证券交易安全维护和风险防范任务加重 |
四、 网络欺诈等新型违法违规行为成为监管难点 |
第三节 电子化交易的域外监管经验借鉴及我国的应对之策 |
一、 境外证券监管政策及监察系统之比较借鉴 |
二、 我国电子化交易相关立法之不足及完善建议 |
三、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应对措施 |
第四章 开放与合作:国际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
第一节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趋势与挑战 |
一、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含义及规律 |
二、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实践演进 |
三、 上交所国际板的筹备及面临之挑战 |
第二节 境外跨境监管合作的经验与启示 |
一、 境外主要国家或地区跨境监管合作的经验 |
二、 证券业国际组织促进跨境监管合作的经验 |
三、 境外证券跨境监管合作对我国之启示 |
第三节 我国交易所开展跨境监管合作的当前路径分析 |
一、 签署合作备忘录进行监管合作与协调 |
二、 配合监管机构开展跨境执法和司法合作 |
三、 建立多边交流和合作机制 |
第四节 完善我国交易所跨境监管合作的思路与建议 |
一、 推动跨境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完善 |
二、 通过备忘录等形式与境外同行深化跨境监管合作 |
三、 协助监管机构深入开展跨境执法和司法合作 |
四、 创新开展跨境监管合作的方式和手段 |
第五章 创新与发展:专业化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以证券市场监察为例 |
第一节 域外证券市场监察之专业化趋势及我国面临的形势 |
一、 国际证券市场监察理念的演进及专业化的趋势 |
二、 证券市场监察专业化的域外经验借鉴 |
三、 我国证券市场监察面临之形势分析 |
第二节 推动证券市场监察专业化的路径之一:健全法制基础 |
一、 我国证券市场监察的法律及规则依据 |
二、 证券市场监察现有依据之不足及完善必要性分析 |
三、 健全证券市场监察之规则与制度的若干建议 |
第三节 推动证券市场监察专业化的路径之二:改善监管职能 |
一、 证券市场监察在我国证券稽查执法体系中的地位 |
二、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察的职能定位 |
三、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察职能之若干建议 |
第四节 推动证券市场监察专业化的路径之三:完善监管程序 |
一、 我国证券市场监察的主要工作程序 |
二、 我国证券市场监察之程序适当性解析 |
三、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察之程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中国证券业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2 证券业规制的理论基础 |
2.1 证券业定义及证券产品的特性 |
2.2 证券业规制的定义及原因 |
2.2.1 证券业规制的定义 |
2.2.2 证券业规制产生的原因 |
2.3 中国证券业规制的内容 |
2.3.1 证券业的进入规制 |
2.3.2 证券业的退出规制 |
2.3.3 证券业的经营范围规制 |
2.3.4 证券业的产品规制 |
2.3.5 证券业的价格规制 |
2.3.6 证券业的审慎性规制 |
2.3.7 证券业的保护性规制 |
3 证券业规制的国际比较 |
3.1 美国证券业规制的发展 |
3.2 英国证券业规制的发展 |
3.3 日本证券业规制的发展 |
3.4 中国证券业规制的发展 |
3.5 国际证券业规制的发展趋势 |
4 中国证券业规制现状、问题及挑战 |
4.1 中国证券业发展现状 |
4.2 规制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
4.3 规制内容方面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3.1 市场进入规制角度 |
4.3.2 市场退出规制角度 |
4.3.3 经营范围规制角度 |
4.3.4 产品规制角度 |
4.3.5 价格规制角度 |
4.3.6 审慎性规制角度 |
4.3.7 保护性规制角度 |
4.4 中国证券业规制所面临的挑战 |
4.4.1 金融业全面开放 |
4.4.2 网上证券业务的发展 |
5 完善中国证券业规制的初步探索 |
5.1 规制体制方面的调整 |
5.2 规制内容方面的调整 |
5.2.1 进入规制的调整 |
5.2.2 退出规制的调整 |
5.2.3 经营范围规制的调整 |
5.2.4 产品规制的调整 |
5.2.5 价格规制的调整 |
5.2.6 审慎性规制的调整 |
5.2.7 保护性规制的调整 |
5.3 应对金融业全面开放中国证券业规制的调整 |
5.4 应对网上证券业务蓬勃发展中国证券业规制的调整 |
6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研究综述 |
2.1 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国际化论述 |
2.1.1 经济全球化论述 |
2.1.2 金融国际化论述 |
2.2 证券市场国际化研究综述 |
2.2.1 证券市场及其国际化概论 |
2.2.2 证券市场国际化研究现状 |
3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相关理论探讨 |
3.1 证券市场国际化认识论 |
3.1.1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含义 |
3.1.2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性质 |
3.1.3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关联因数 |
3.2 金融发展主要理论 |
3.2.1 凯恩斯主义的金融发展理论 |
3.2.2 金融发展理论的实证分析 |
3.3 金融深化相关理论 |
3.3.1 金融抑制论 |
3.3.2 金融深化论 |
3.3.3 金融约束论 |
3.4 金融创新理论 |
3.4.1 金融创新理论及流派 |
3.4.2 金融创新理论实践 |
3.5 国际资本流动理论 |
3.5.1 国际资本流动的基本概念 |
3.5.2 国际资本流动的一般模型 |
3.6 国际证券投资理论 |
3.6.1 古典国际证券投资理论 |
3.6.2 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 |
4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国际经验比较 |
4.1 发达国家美国的证券市场国际化 |
4.1.1 美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
4.1.2 美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特征 |
4.1.3 NASDAQ市场的成功经验 |
4.2 新兴市场国家韩国的证券市场国际化 |
4.2.1 韩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历程 |
4.2.2 韩国证券业国际化的基本措施 |
4.2.3 韩国证券业国际化的经验教训 |
4.3 发展中大国印度的证券市场国际化 |
4.3.1 印度证券市场的成就与特征 |
4.3.2 印度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背景 |
4.3.3 印度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策略 |
4.3.4 印度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启示 |
5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状况 |
5.1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
5.1.1 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特征 |
5.1.2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评价 |
5.2 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
5.2.1 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历程 |
5.2.2 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评价 |
5.3 B股市场和H股市场发展分析 |
5.3.1 B股市场发展分析 |
5.3.2 H股市场发展分析 |
6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条件分析 |
6.1 WTO条款与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 |
6.1.1 WTO原则与证券市场国际化条款 |
6.1.2 WTO对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要求 |
6.2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机遇与挑战 |
6.2.1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机遇 |
6.2.2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主要障碍 |
6.3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条件与关系 |
6.3.1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客观必然性 |
6.3.2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主要矛盾 |
6.3.3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础条件 |
6.4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利益与风险 |
6.4.1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本利益 |
6.4.2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主要风险 |
6.4.3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利益与风险博弈 |
6.4.4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风险防范措施 |
7 中国证券投资与筹资的国际化 |
7.1 中国证券筹资的国际化 |
7.1.1 中国证券筹资国际化的表现形式 |
7.1.2 中国证券筹资国际化的主要特征 |
7.1.3 中国证券筹资国际化的几点思考 |
7.2 中国证券投资的国际化 |
7.2.1 证券市场投资与筹资的辩证关系 |
7.2.2 中国证券投资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
7.3 中国QFII制度发展分析 |
7.3.1 中国QFII制度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
7.3.2 中国QFII的发展及风险防范 |
7.4 证券市场投资机构的博弈分析 |
7.4.1 境内外证券投资机构间的信息依赖性 |
7.4.2 境内外证券投资机构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7.4.3 境内外投资机构在证券市场博弈的一般性分析 |
7.4.4 改善中国证券市场投资环境的几点建议 |
8 中国证券服务业的国际化 |
8.1 中国证券公司的国际化发展 |
8.1.1 证券业开放的国际经验教训 |
8.1.2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发展现状 |
8.1.3 中国证券公司国际化的挑战 |
8.1.4 中国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思路 |
8.2 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及其国际化 |
8.2.1 中国基金业的发展状况 |
8.2.2 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
8.2.3 中国基金业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8.2.4 中国基金业的国际化分析 |
9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国际化 |
9.1 国际证券市场监管综述 |
9.1.1 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理论 |
9.1.2 国际证券组织的法律监管 |
9.1.3 证券市场监管的国际协调 |
9.2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状况 |
9.2.1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特征 |
9.2.2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主要问题 |
9.3 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监管策略 |
9.3.1 监管目标与市场定位 |
9.3.2 监管模式与监管体系 |
9.3.3 跨境监管与风险防范 |
10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战略 |
10.1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模式 |
10.1.1 全球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模式比较 |
10.1.2 主要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分析 |
10.1.3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目标模式选择 |
10.2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战略选择 |
10.2.1 以国家金融安全为前提 |
10.2.2 以国际资本自由流动为基础 |
10.2.3 以金融创新为发展动力 |
10.2.4 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有机整合 |
10.2.5 走循序渐进的阶段式发展道路 |
10.3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操作建议 |
10.3.1 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发展 |
10.3.2 强化上市公司的质量管理和诚信建设 |
10.3.3 扶持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国际化发展 |
10.3.4 建立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
10.3.5 推动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 |
10.3.6 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 |
10.3.7 积极创造有利的国内和国际发展环境 |
主要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研究的方法 |
四、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五、主要创新点和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理论研究 |
第一节 规制的涵义 |
第二节 政府规制一般理论评述 |
第三节 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理论分析 |
第四节 内地关于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研究综述 |
第二章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模式分析 |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规制模式的演变 |
第二节 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模式分析 |
第三节 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模式分析 |
第三章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机构比较 |
第一节 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机构体系 |
第二节 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机构体系 |
第三节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规制机构的差异 |
第四章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法律支持系统比较 |
第一节 证券规制的法律支持系统 |
第二节 香港证券市场规制的法律法规 |
第三节 内地证券市场规制的法律法规 |
第四节 内地与香港证券规制的法律支持系统的差异 |
第五章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进入规制比较 |
第一节 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进入规制 |
第二节 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进入规制 |
第三节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进入规制的差异 |
第六章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规制比较 |
第一节 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风险规制 |
第二节 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风险规制 |
第三节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风险规制的差异 |
第七章 完善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对策研究 |
第一节 完善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规制机构体系 |
第二节 完善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法律支持系统 |
第三节 完善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进入规制 |
第四节 完善内地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风险规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使用授权说明 |
中文详细摘要 |
(5)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部分 我国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
一、证券业协会法律地位的分析 |
(一) 从行业协会的本质来看证券业协会的地位 |
(二) 从证券立法的角度来看证券业协会的地位 |
二、我国证券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现状和成因 |
(一) 我国证券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现状 |
(二) 证券业协会无法真正独立的原因探究 |
三、小结:确立我国证券业协会独立地位的制度改革 |
(一) 改革方向:还原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法人地位 |
(二) 具体制度改革的框架 |
第二部分 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的范围—解决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职能分工问题 |
一、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区别 |
二、证券业协会自律范围的分析 |
(一) 对会员券商的自律管理 |
(二) 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自律 |
三、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范围的现状 |
(一) 对证券公司的自律职责不明 |
(二) 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自律职责不明 |
四、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范围的明确 |
(一) 明确对会员证券公司的自律职责 |
(二) 明确对场外交易的实时监管职责 |
第三部分 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权力—立法对证券业协会自律职能的保障和规范 |
一、规章制定权 |
(一) 规章制定权:具体自律活动的基础 |
(二) 我国立法对证券业协会规章制定权规定的缺失 |
(三) 对规章制定权的立法完善 |
二、调查管理权 |
(一) 调查管理权:日常管理的基本手段 |
(二) 我国立法对证券业协会调查管理权规定的缺失 |
(三) 对调查管理权的立法完善 |
三、行业惩罚权 |
(一) 行业惩罚权:约束会员行为的有效保障 |
(二) 我国立法对证券业协会行业惩罚权规定的不足 |
(三) 对行业惩罚权的立法完善 |
四、争端解决权 |
(一) 争端解决权:协调行业纠纷的必要手段 |
(二) 我国立法对证券业协会争端解决权规定的不足 |
(三) 对争端解决权的立法完善 |
第四部分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业协会的监管—对证券业协会自律职能的有效约束 |
一、我国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监管制度缺失的现状和成因 |
(一) 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监管制度缺失的现状 |
(二) 制度缺失的成因分析 |
二、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业协会监管的必要性 |
三、构建我国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 |
(一) 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设立和组织机构的监管 |
(二) 证监会对证券业协会行使自律职能的监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6)海峡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研究的一个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基本预设 |
1.3 文献综述 |
1.4 选题意义 |
1.5 研究框架及研究内容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两岸证券市场的效率评估 |
2.1 对证券市场效率进行检验的方法 |
2.2 对中国大陆和台湾证券市场弱式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
2.3 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两岸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权制度研究 |
3.1 证券市场中产权制度与效率的关系 |
3.2 两岸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产权制度比较 |
3.3 两岸证券市场不同股权结构的经济学分析 |
3.4 股权分置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
3.5 股权分置的行为金融学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两岸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
4.1 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与意义 |
4.2 两岸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
4.3 信息披露制度对证券市场效率影响的行为金融学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两岸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研究 |
5.1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与证券市场效率 |
5.2 大陆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变迁 |
5.3 台湾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变迁 |
5.4 两岸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主要内容的比较分析 |
5.5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行为金融学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提高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的途径与建议 |
6.1 提高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的一条有效途径—加强两岸证券市场的合作 |
6.2 提高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的建议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主要成果目录 |
致谢 |
(7)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研究 ——以证券仲裁制度研究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关于材料和方法 |
第一章 我国证券制度建设及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证券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
一、我国证券业的发展现状 |
二、我国证券业发展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 |
三、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建设 |
第二节 我国证券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
一、证券纠纷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 |
二、证券纠纷缺乏非诉讼解决方式 |
第三节 处理证券纠纷需要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 |
二、我国证券市场应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
第二章 非诉讼程序(ADR)概述 |
第一节 非诉讼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
一、非诉讼程序的概念 |
二、非诉讼程序的特征 |
第二节 非诉讼程序的类型 |
第三节 非诉讼程序的功能和启示 |
一、司法诉讼的成本 |
二、非诉讼程序的功能 |
三、非诉讼程序的启示 |
第三章 我国证券市场纠纷概论 |
第一节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禁止行为 |
一、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 |
二、内幕交易 |
三、操纵市场行为 |
四、虚假陈述 |
五、欺诈客户 |
第二节 我国证券市场的典型案例 |
一、ST红光案 |
二、ST银广夏案 |
三、南方证券事件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纠纷的主要特点 |
一、证券纠纷的数额较大 |
二、证券纠纷的社会影响广泛 |
三、证券纠纷的案情复杂 |
四、证券纠纷的专业性较强 |
五、证券纠纷具有涉外性 |
六、证券纠纷对我国履行入世承诺的影响 |
第四章 非诉讼程序的形式及其在证券纠纷中的应用 |
第一节 谈判 |
一、谈判的概念、特征和功能 |
二、谈判的必要条件 |
三、谈判的程序和策略 |
四、谈判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调解 |
一、调解的概念和特征 |
二、调解的形式、功能和类型 |
三、调解人的作用和调解的程序 |
四、调解的基本原则 |
五、调解的局限性 |
第三节 仲裁 |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
二、仲裁的形式和应用范围 |
三、仲裁的程序和特点 |
四、仲裁的基本原则 |
五、仲裁和调解的结合 |
第五章 非诉讼程序的优点及其价值 |
第一节 非诉讼程序的优点 |
一、非诉讼程序的灵活性 |
二、非诉讼程序的效率性 |
三、非诉讼程序的保密性 |
四、非诉讼程序的独立性 |
五、非诉讼程序能够有效地整合资源 |
六、非诉讼程序能够促成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 |
七、非诉讼程序更容易得到国际上承认与执行 |
八、非诉讼程序可以推动证券民事责任的完善 |
第二节 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的价值 |
一、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有利于提高效益 |
二、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有利于实现公平 |
三、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 |
四、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
第六章 美国非诉讼程序(仲裁)解决证券纠纷的理论和实践 |
第一节 美国利用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概述 |
一、非诉讼程序在美国的发展及其原因 |
二、仲裁在美国解决证券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三、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历史发展 |
四、美国证券仲裁经典案例 |
五、美国主要的证券仲裁机构 |
第二节 美国证券仲裁的若干重要问题 |
一、证券仲裁的基本程序 |
二、仲裁裁决的执行和司法审查 |
三、仲裁程序中的证据规则 |
四、集团案件的仲裁 |
第三节 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特征 |
一、美国证券仲裁机构受理范围广泛 |
二、证券行业积极引导和支持仲裁 |
三、证券仲裁已成为强制的证券纠纷解决方式 |
四、仲裁员对案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
五、仲裁庭可判决惩罚性损害赔偿 |
六、仲裁裁决较少受到司法审查 |
七、仲裁对公众客户利益的保护有所侧重 |
八、美国证监会积极支持证券仲裁 |
九、美国证券仲裁运行的效果良好 |
第七章 我国非诉讼程序解决证券纠纷的现状和问题 |
第一节 我国非诉讼程序的现状、问题和原因 |
一、目前我国非诉讼程序的发展情况 |
二、我国非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二节 我国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一、我国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
二、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不发达的原因 |
第八章 完善我国证券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
第一节 确立先进的仲裁理念 |
一、树立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中心的理念 |
二、确立效率与过程和谐的理念 |
三、尊重仲裁规律的理念 |
四、确立权威仲裁的理念 |
第二节 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的立法思考 |
一、在证券法律体系中为非诉讼程序提供最直接的制度支持 |
二、修改《仲裁法》为证券仲裁制度立法完善提供基本保障 |
三、在实践中推动证券纠纷法律制度的变迁 |
四、利用强制仲裁来解决证券纠纷 |
第三节 证券仲裁制度的规范与创新 |
一、在证券业内开展仲裁的倡导和推荐工作 |
二、积极探索证券纠纷的行业仲裁机制 |
结束语 |
一、本文对证券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研究的贡献 |
二、本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意义 |
参考资料 |
后记 |
(8)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及其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分业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优劣评析 |
一、分业经营概念分析 |
二、分业经营优点评析 |
三、分业经营缺点评析 |
第二节 混业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优劣评析 |
一、混业经营概念 |
二、混业经营优点评析 |
三、混业经营缺点评析 |
第二章 国际金融业普遍选择混业经营模式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外部推动力 |
一、金融自由化使竞争日益激烈,分业经营无疑会束缚手脚 |
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使分业经营失去基本作用 |
三、互联网等高科技技术为从分业到混业提供了有利支持 |
第三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内部决定力 |
一、金融服务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
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对金融服务企业提出现实需要 |
第四节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可行性分析 |
一、现阶段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 |
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推动因素 |
第三章 世界发达国家银行业经营模式现状及法律保障 |
第一节 世界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成功实例 |
一、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ing)模式:德意志银行 |
二、异业子公司(Subsidiary for Different Business Activities)模式 |
三、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模式:花旗集团 |
第二节 西方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模式下的法律保障 |
一、银行法制尤其是监管法律体系本身较为完备,并根据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修正革新 |
二、整体立法并注重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 |
三、先制定金融法律法规,再允许金融服务进行改革 |
第三节 金融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立法技术上整体立法与配套立法相结合的方式最适于我国 |
二、金融法律应对金融市场的各种服务及将来出现的金融创新有本质约束 |
三、制订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保证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
第四章 我国金融法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
一、中国银行 |
二、中国建设银行 |
三、中国工商银行 |
四、中国农业银行 |
第二节 我国金融法制现状:金融法律制度基本建立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法制存在问题分析 |
一、金融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 |
二、金融法律的欠缺和滞后阻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
三、金融法律对基本金融法律术语缺乏明确界定 |
四、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五、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与 WTO法制要求存在差距 |
六、金融立法缺少对外资银行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金融法律制度的总体要求 |
一、调整金融立法指导思想,加快金融立法,增强金融法律的可操作性 |
二、立法的同时重视实证研究,通过不断研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 |
三、以我国现实金融业国情为立法基础,适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
第二节 国有商业银行法律地位定位:金融控股公司 |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理由 |
二、修订配套法律法规,以此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立法 |
三、明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具体含义 |
四、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有效控制权”持股的含义 |
五、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 |
第三节 完善对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法律监管 |
一、通过立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主体所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通过立法确立金融监管应遵循的原则 |
三、通过立法明确适于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 |
第四节 健全我国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立法 |
一、制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运用单行条例辅助法律的实施 |
二、明确“市场退出”具体含义,尽量选择主动型退出方式 |
第五节 完善外资银行金融立法 |
一、遵循WTO法律制度理念,明确对外资银行的立法指导思想 |
二、提高外资银行法律的效力等级,对外资银行进行全面监管 |
第六节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法律规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9)法律视角下的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构建论(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章 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法律透视 |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概述 |
一、证券信用交易的涵义 |
二、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运作过程 |
三、证券信用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 |
四、证券信用交易融资融券的法律原理 |
第二节 证券信用交易的影响 |
一、收益分析 |
二、风险分析 |
第三节 主要国家或地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比较研究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中国台湾地区 |
四、美、日、台证券信用交易主要法律规则的对比分析 |
第二章 中国开展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价值 |
第一节 中国证券信用交易的立法状况 |
一、《证券法》颁布之前中国信用交易立法状况 |
二、《证券法》禁止中国开展证券信用交易 |
三、中国《证券法》禁止证券信用交易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开展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意义 |
一、有助于形成完整的证券市场运行机制 |
二、有利于转变证券市场监管方式 |
三、能有效根除证券市场的“透支”顽症 |
四、有利于在当前金融业分业经营条件下整合金融格局 |
五、有利于提高证券商的市场竞争力和与国际接轨 |
第三节 中国开展证券信用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
一、国外经验提供了制度上的借鉴 |
二、中国证券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加强 |
三、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与风险承受能力已有很大改观 |
四、证券商作为中介条件已经具备 |
五、中国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
六、开展证券信用交易已得到法规和理论界的初步共识 |
第三章 法律视角下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中国建立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应考虑的因素 |
一、构建规模与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 |
二、证券信用交易风险与证券市场稳定 |
三、证券商的强势地位与保护投资者利益 |
第二节 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构建步骤 |
一、理论界的观点 |
二、笔者的理解 |
第三节 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设立模式 |
一、外部信用与内部信用的选择 |
二、证券金融公司的建立 |
三、设立模式的具体设计 |
第四节 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法律监管体系设计 |
一、建立证券信用交易的四级法律监管体系 |
二、各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与协作设计 |
第五节 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主要法律规则设计 |
一、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立法思路 |
二、中国证券信用交易主要法律规则制定构想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10)金融监管中的市场约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第一章政府管制经济的早期理论 |
第一节引言 |
第二节经济管制概念的一般说明 |
第三节政府管制经济的早期理论 |
第二章政府管制经济理论的发展 |
第一节质疑政府监管的理论 |
第二节诠释政府监管的理论 |
第三节本章小结 |
第三章市场约束概论 |
第一节市场约束的定义 |
第二节市场约束受到关注的缘由 |
第三节市场约束和官方监管内涵辨析 |
第四章金融监管中市场约束的机制 |
第一节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
第二节股权人制约机制 |
第三节债权人制约机制 |
第四节客户制约机制 |
第五节银行业自律机制 |
第五章金融监管中市场约束的功能分析 |
第一节市场约束与金融机构管理系统 |
第二节市场约束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
第三节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的互补性 |
第六章银行业市场约束的有效性和实现条件 |
第一节银行业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过程 |
第二节银行业市场约束的有效性分析 |
第三节银行业有效市场约束应具备的条件 |
第七章证券业市场约束的重点和法理保障 |
第一节市场化监管的重点--证券商和上市公司 |
第二节上市公司和证券商的利益相关人分析 |
第三节三公原则:市场约束的法理保障 |
第八章保险业市场约束的核心--构建保险监管信息披露体系 |
第一节保险监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
第二节保险监管信息披露体系主体与对象的构建 |
第三节保险监管信息披露运作机制的构建 |
第九章中国金融监管中市场约束的现实情况分析 |
第一节市场约束缺失 |
第二节市场约束缺失的原因 |
第三节市场约束缺失的危害 |
第四节推进市场约束的有利条件 |
第十章加强市场约束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健全市场经济基础体系 |
第二节官方监管职能的转变 |
第三节统筹东西部金融协调发展 |
第四节加强市场约束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作者声明 |
四、入世后中国证券商的创新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D]. 李响玲. 华东政法大学, 2012(06)
- [2]中国证券业规制问题研究[D]. 姚兰. 东北财经大学, 2007(06)
- [3]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研究[D]. 李蒲贤. 四川大学, 2007(06)
- [4]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政府规制的比较研究[D]. 胡延平. 辽宁大学, 2006(10)
- [5]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制度的完善[D]. 刘利.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0)
- [6]海峡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研究的一个视角[D]. 吴成颂. 河海大学, 2005(04)
- [7]证券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机制研究 ——以证券仲裁制度研究为中心[D]. 沈建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5(03)
- [8]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D]. 张旋. 中国海洋大学, 2005(03)
- [9]法律视角下的中国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构建论[D]. 缪志心. 华东政法学院, 2005(03)
- [10]金融监管中的市场约束研究[D]. 田光伟. 中央民族大学, 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