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论文文献综述)
于瑞荣[1](2022)在《直击海东八大民间借贷典型案例》文中提出岁末,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情况,并发布八起对民间借贷风险防控具有提示意义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广大民众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订立借贷合同,提高法律意识,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李科[2](2021)在《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入刑进路评析及司法适用》文中研究表明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一审稿采取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突出立法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但就增设该罪必要性仍引发了不少争议。二审稿删除"并以此为业的"的罪状描述,扩大了刑事制裁的范围,立法者就如何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展开了激烈讨论。最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二审稿做了部分修改,进一步限制入罪的门槛。本次刑法修正案增设该轻罪填补了此前无法全面保护非法催收非法债务侵害之法益的漏洞,由此建构了一套规制非法催收非法债务行为轻重有序的刑罚体系。但仍面临与民事法律、行政法律衔接不畅、入罪要素"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等的解释难题。
杨慧琼[3](2021)在《非法集资本金应否返还集资参与人》文中指出一、基本案情"标会"也叫互助会,是流行于我国南方的一种民间信用融资借贷行为,具有筹集资金和赚取利息的双重功能。"标会"一般由发起人(会头)邀请若干人(会脚)参加,会脚依照约定按期交纳会款后轮流交由中标人使用,中标人按约定还本付息,标会参与者可通过标会借贷资金赚取一定的利息。甲自己担任会头,组织多个"标会"活动,吸引乙等55人入会,并于每月14日、28日收取会金,甲将收来的会款借贷给需要资金的中标者,集资参与人收取利息,
韩康,裴长利[4](2021)在《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高利贷”的认定标准》文中认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对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行为进行打击,但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并不明确,使该罪的适用存在扩大化的风险。债务依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合法之债、自然之债、非法之债,其中合法之债、自然之债受到民法的承认,不满足行政犯"二次违法性"的认定原则,应当排除在高利贷概念涵摄的范围之外。综合考虑我国的立法传统与刑法内部罪名之间的协调,以年利率36%作为认定高利贷的利率标准最为适宜。高利贷的认定还应当坚持社会危害性标准,排除数额微小的借贷和近亲属间的借贷。
潘家永[5](2021)在《这些民间借贷诉求法院不支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最为直接、有力的证据。然而,在现实中,有些债主拿着白纸黑字的借条到法院打官司讨债,本以为稳操胜券,不料却未获法院支持,甚至败诉。这到底是为什么?借款用途违法2021年2月,王某在自己家中设赌抽头,杜某等人来到王某家聚赌。由于运气不好,杜某所带的2000元不一会儿就输个精光。为了赢回赌本,杜某向王某借款5000元,并在借条上签字,约定5天后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
赵红旭[6](2021)在《民间借贷的民商区分》文中认为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内容,通过对我国民商区分判断标准的理论和实践状况进行分析,来探讨我国民商区分判断标准与民间借贷民商区分判断标准的厘定,以完善民商区分视野下民间借贷合同裁判规则,加强对我国民间借贷合同法律适用民商区分的研究,明确相关裁判规则标准。理清其中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概念,从而为民间借贷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有效解决相关纠纷。
孙国伟[7](2021)在《社会资本对农户借贷行为影响研究 ——以甘肃省临洮县为例》文中指出
薛瀚[8](2021)在《职业放贷的民刑规制》文中认为
于家燕[9](2021)在《校园“套路贷”之刑法规制研究》文中提出
程笑笑[10](2021)在《非法放贷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二、什么样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什么样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论文提纲范文)
(1)直击海东八大民间借贷典型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案例一: |
一方缺席,证人证言也可证明借贷事实 |
【基本案情】 |
【裁判要旨】 |
【法官释法】 |
案例二: |
仅凭借条或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 |
【基本案情】 |
【裁判要旨】 |
【法官释法】 |
案例三: |
情侣间的转账或被认定为借款 |
【基本案情】 |
【裁判要旨】 |
【法官释法】 |
案例四: |
“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 |
【基本案情】 |
【裁判结果】 |
【法官释法】 |
案例五: |
借款人去世,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履行还款义务 |
【基本案情】 |
【法官释法】 |
案例六: |
赌债?法律不予保护! |
【基本案情】 |
【裁判要旨】 |
【法官释法】 |
案例七: |
警惕“入合伙”“拉投资”骗局 |
【基本案情】 |
【裁判要旨】 |
【法官释法】 |
案例八: |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
【基本案情】 |
【裁判要旨】 |
【法官释法】 |
(2)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入刑进路评析及司法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此前既有刑法规范规制之不足 |
(一)此前刑事法律规范体系对于非法催收非法债务行为的规制 |
(二)此前既有刑法规范的缺陷 |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修订进路 |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一审稿)》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亮点 |
(二)《草案(二审稿)》对催收非法债务罪有关争议的修改 |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确立 |
三、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入刑与限制 |
(一)催收非法债务罪入刑的必要性 |
(二)催收非法债务罪入刑的限制 |
四、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解释与适用 |
(一)对非法债务的解释与适用 |
(二)对情节要件的解释与适用 |
(3)非法集资本金应否返还集资参与人(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本案情 |
二、分歧意见 |
三、评析意见 |
(一)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与将集资参与人的本金返还给集资参与人并不矛盾 |
(二)要准确把握刑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归属作出客观评判 |
(三)对“标会”集资参与人本金应当判决“‘责令退赔’,且具有优先执行性”于法有据 |
(四)从公平原则出发,合同无效其本金亦应当返还 |
(五)案件处理应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 |
(4)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高利贷”的认定标准(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债的种类及其法律性质 |
三、高利贷认定的利率标准 |
四、高利贷认定的社会危害性标准 |
(6)民间借贷的民商区分(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内容 |
二、我国民商区分判断标准的理论和实践状况 |
三、我国民商区分判断标准与民间贷款民商区分判断标准的厘定 |
(一)我国民商区分判断标准 |
(二)我国民间借贷民商区分判断标准 |
四、完善民商区分视野下民间借贷合同裁判规则 |
(一)民间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的裁判规则 |
(二)民间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法律效力的裁判规则 |
四、什么样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论文参考文献)
- [1]直击海东八大民间借贷典型案例[N]. 于瑞荣. 青海日报, 2022
- [2]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入刑进路评析及司法适用[J]. 李科.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11)
- [3]非法集资本金应否返还集资参与人[J]. 杨慧琼. 中国检察官, 2021(22)
- [4]论“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高利贷”的认定标准[J]. 韩康,裴长利. 理论界, 2021(09)
- [5]这些民间借贷诉求法院不支持[J]. 潘家永. 致富天地, 2021(08)
- [6]民间借贷的民商区分[J]. 赵红旭. 法制博览, 2021(22)
- [7]社会资本对农户借贷行为影响研究 ——以甘肃省临洮县为例[D]. 孙国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8]职业放贷的民刑规制[D]. 薛瀚. 安徽大学, 2021
- [9]校园“套路贷”之刑法规制研究[D]. 于家燕. 江南大学, 2021
- [10]非法放贷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D]. 程笑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