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
- 答:法律分析:工业用地弹性供地可采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 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友前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坦悄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好信清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工业用地限制
- 答: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如今的工业用地实行的是“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制度,也就是说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已成为国内不少地区积极推行的新政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前海、珠海、上海、广州佛山、山东临沂等都有此类政策出台,打破以往工业用地出让单一的50年制,将新年限划定为20年,或10-50年不等。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将按照“租赁供应为常态,出让供应为特例”的原则,区分不同产业、全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