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开展形式多样《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贯彻活动(论文文献综述)
杨得藩[1](2020)在《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传统的人工、畜力等农业生产方式逐渐被先进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所替代,耕作效率和收益大幅提高,人们的双手得以解放,其本质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的支持,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为了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从2004年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国开始全面实施,16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三农”具体有着怎样的影响?取得了哪些成效?购置补贴政策还存在有哪些不足之处?如何改进这些不足?本文详细查阅了国内外相关研究,以湖南省湘潭市为例,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湘潭市同全国其他大多数地区一样,补贴资金的投入经历了快速增长到稳步增长的过程,相应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总动力、农机化组织规模、农机经营效益同样经历了快速增长到稳步增长的过程,但同时存在着政策上统筹规划不足、各级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相关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让该项惠农强农政策的更好地推动湘潭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粮食增产,本文尝试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是合理调整补贴重点、精简补贴程序、强化组织及经费保障力度、严格规范流程等。
赵雪峰[2](2020)在《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监理是顺应农业机械化潮流,应运而生的行业,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等方式消除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机构改革、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为适应新形势,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H市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研究。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比较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查阅大量资料和农机监理行业内部资料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 H市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介绍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了 H市农机安全监理的现状、已采取措施、工作成效,第四章总结了国内外农机安全监理的先进经验,第五章对H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多项建议,第六章结语。本文认为,农机安全监理事关农机化事业,农机监理需要为农机化发展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部门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机安全监理在做好“规定动作”即做好常规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应该更加注重“自选动作”即监理执法和安全宣教,把工作重心向行政执法上转移。提出了要从宣传、服务、业务、人员等方面进行强化,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即要开拓宣传教育渠道,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夯实农机监理业务,巩固牌证物资管理成果,不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在工作过程中注意留痕;做好惠民惠农服务,包括继续深入开展免费实地检验,加快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普惠,全面推广农机“双优”加油卡;打造专业执法队伍,对现有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进行各项培训,吸引人才充实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开展农机专项整治,以工作促进步,填补农机事故处理经验缺乏的短板。通过以上途径,力图为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提供可行性改变方案,推动H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霍艳霞[3](2020)在《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成效及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自2004年开始实施以来,在政策的助推下,整体成效显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国家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一项重要的“强民惠民”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农民的增收,政策在促进就业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中也深刻地反映和体现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甘肃省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执行中也存在着与政策目标相悖的一些问题。本文运用农业产业扶持理论、公共政策执行理论、史密斯理论模型对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剖析,并结合调查研究结果,从政策事实评价、政策价值评价两个维度分析了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效,同时从政策自身、政策执行主体、政策目标群体、政策的执行环境四个方面探索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对策建议:一是提高政策理想化程度;二是构建高效的政策执行主体;三是加强与目标群体的交流和互动;四是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环境。
陈科林[4](2019)在《经营者的经济法义务研究》文中指出经营者的经济法义务研究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经济法学界缺乏对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整体性研究,无法揭示经营者经济法义务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和实施效果。在社会基本矛盾转变、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公共治理的时代背景下,经营者是市场经济发展转型的最终成本负担者,一方面政府通过规制经营者的不法行为矫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政府与经营者在提高市场效益上须建立合作关系,从市场管理转向市场治理的过程中,义务制度为经营者界定了成本负担的边界。基于义务间的差异性,应当以制度功能和实施效果为研究导向,适用类型化的方法对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履行及其责任保障机制进行研究。而根据现行的责任保障机制,其在促进经营者履行义务上存在不足,没有体现经济法的内在经济性。对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研究首先须对经济法的内在属性进行分析,它是经营者经济法义务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内含着经营者经济法义务颠覆传统法理的特性。其次,在义务类型化的必要及类型化标准问题上,提出义务的类型化源于义务间的差异性,表现为对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的保护程度、经营者须负担的义务成本以及公权力行使边界等方面,并依据规范的功能和实施效果,以义务与责任间的配置关系为类型化标准,彰显义务类型化的实质意义。再者,根据义务与责任的配置关系,将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类型化为无责任型义务、单一责任型义务以及复合责任型义务。无责任型义务是市场现代化下超越传统的义务形态,但其效力处于休眠状态,亟须以制度构建激活其效力。单一责任型义务又分为单一行政责任型义务和单一民事责任型义务。前者须结合经济法的行政责任形态和客观责任属性,在归责原则上应贯彻定性和定量原则。而由于其整体上呈现责任力度低的缺陷,致使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代价过低,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激励,应予以矫正。后者则应当在填补型责任上将沉没成本向经营者的边际成本转化,实现预防性效果。在复合责任型义务中,公私法责任的追究须形成价值理念共识及行为协同。在价值理念上须确立统一的适用标准,在行为协同上,存在着公私法责任信息缺乏互通互认的缺陷,须加快衔接机制的构建。总体上,须对各类义务的实施机制进行优化,促使义务履行的功能效果回归到政府与市场关系重构上。包括激活无责任型义务效力、提高违法成本、构建公私法责任衔接机制等。
李国良[5](2017)在《我国农机市场推广对策研究 ——以广东东源县为例》文中认为2015年中共中央的一号文件公布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些都可以看出我国高度重视农业机械的发展,也可以看出农业机械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切合了十三五规划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发展战略,本文的以河源市东源县农业机械推广为例对农村农业机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研究。本文首先提出了研究我国农机市场推广的目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农机推广可以促进农村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提高农耕效率、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产品收益。另外,国外的一些学者也对农业机械推广开展了深入研究,我国在开展农机推广借鉴一些它们的经验;国内的相关研究,为我国农机推广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同时,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阐述了如何对东源县对农业机械推广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另外,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相对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东源县,因此能够对我国缺乏对贫远地区农业机械的推广研究进行补充。本文第2章介绍农业机械及农业机械推广的相关概念,和农业机械推广有关的理论基础,其中主要包括农业推广、公共管理、农业推广沟通等理论,为研究东源县农业机械推广提供了理论依据。第3章,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推广农业机械化的做法,并从国外的经验中吸取适合中国特色发展的经验,有利于为我国农机推广起到借鉴作用。第4章对东源县的发展现状、地理现状、科技现状、人力资源现状、服务现状和技术现状现状进行了调查并作了简要介绍,发现东源县存在农村农机推广缺乏专业的人才、推广经费欠缺、推广重视程度不够、推广培训力度低等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缺乏农村农机推广人才培训体系、农机化资金投入欠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农村农机培训机制不完善等。第5章根据前文的介绍,总结国外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得到启示,要实现农村机械推广朝着快速健康的方向发展,就要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农业机械推广法律化;另外,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业机械推广的支持政策,增强了经济调控力度;创办了形式多样的农机推广经营组织,使得农机的使用更加广泛。同时,也给东源县的发展提出的一些建议,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补贴机制、推广符合农村特色的农业机械、健全农村农机服务保障体系及加大农业机械推广的培训。最后一章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本文的一些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的打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201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文中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一个新举措。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科技部、农业部等部门、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
吴昭雄[7](2009)在《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文中研究指明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随着国家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标志着我省农业机械化已走上法制化发展轨
汲伟[8](2008)在《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 为促进农业基础建设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文中提出同志们: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农机专业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农机局党组决定召开这次全省农机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
丁建华[9](2006)在《《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下的江苏省农机发展对策的研究》文中指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第一部国家法律,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中一个里程碑,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走向法治时代的开端。国家制定法律鼓励、扶持农机化发展,从法律上肯定“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也要发展农业机械化,从而结束了长久以来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要不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争论,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本文研究的目的是根据江苏省目前农机化发展的整体情况,通过对发达国家农机化发展现状的研究分析与比较,结合《农机化促进法》的实施,提出江苏省农机化发展的发展对策,以便为江苏省的农机化的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1、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农机化发展现状的研究,得出发达国家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本原因是农业生产实现了高度机械化、集约化,高效益的机械化农业是20世纪农业生产划时代变化的结论;2、本文研究和分析了国外农业机械化法律体系建设并结合我国《农机化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意义的研究,得出我国《农机化促进法》是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走向法治时代的开端,必将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律基础,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3、分析与研究了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现状。江苏省农机化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充分分析了当前江苏省农机化发展的有利环境和不利因素,结合江苏省农机化的现状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提出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即按照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重点全面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巩固提高三麦生产机械化,努力突破油菜生产机械化,积极引进开发玉米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技术及机具,加快发展特种经济作物、林牧渔业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力示范推广农业废弃物的机械化综合利用以及其它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型农机化技术与设备,积极探索农产品机械化产后处理与加工的发展途径;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服务、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信息及农机化标准等“四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刘伦才[10](2006)在《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农机工作会上的讲话》文中研究指明同志们: 这次全省农机工作会议是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总结2005年全省农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06年农机工作,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今天
二、我省开展形式多样《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贯彻活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省开展形式多样《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贯彻活动(论文提纲范文)
(1)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 |
1.4.1 主要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机械 |
2.1.2 农业机械化 |
2.1.3 农业机械化水平 |
2.1.4 农机购置补贴 |
2.2 理论基础 |
2.2.1 国家干预理论 |
2.2.2 农业补贴理论 |
第3章 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及效果 |
3.1 实施方案与实际投入 |
3.1.1 实施方案 |
3.1.2 实际投入 |
3.2 实施效果 |
3.2.1 直接效果:对农机化发展作用分析 |
3.2.2 间接效果:农机经营效益分析 |
第4章 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存在问题 |
4.1.1 补贴品目定位不准和补贴程序复杂 |
4.1.2 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难保障 |
4.1.3 具体流程落实不到位 |
4.2 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补贴模式单一 |
4.2.2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不足 |
4.2.3 政策上缺乏统筹规划 |
4.2.4 各级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
4.2.5 相关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 |
第5章 提升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果的对策 |
5.1 合理调整补贴重点 |
5.2 精简补贴程序 |
5.3 强化组织及经费保障力度 |
5.4 严格规范流程 |
5.5 强化售后服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业机械 |
2.1.2 农机事故 |
2.1.3 农机安全监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事故致因理论 |
2.2.2 法治政府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分析 |
3.1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目前采取的措施与成效 |
3.1.1 所采取的措施 |
3.1.2 取得的成效 |
3.2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农机监理宣传不到位 |
3.2.2 农机事故处理经验少 |
3.2.3 农机监理安全隐患多 |
3.2.4 农机监理人员执法难 |
3.3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
3.3.1 宣传形式固化缺乏创新 |
3.3.2 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明 |
3.3.3 农机安全监理阻力大 |
3.3.4 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 |
4 国外与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农机安全监理概况 |
4.1.1 美国:各司其职的安全管理模式 |
4.1.2 日本:严格执行检测鉴定制度 |
4.2 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概况 |
4.2.1 盐城市:重视农机监理执法 |
4.2.2 保定市:定期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
4.2.3 徐州市:重视农机安全宣教 |
4.3 经验借鉴 |
4.3.1 重视农机安全执法 |
4.3.2 加强农机事故处理 |
4.3.3 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
4.3.4 推进农机规范管理 |
5 加强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的对策建议 |
5.1 拓宽宣教渠道加强农机安全宣教 |
5.1.1 借助主流媒体扩大社会影响 |
5.1.2 宣教方式搭上“互联网”列车 |
5.1.3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
5.2 夯实基础业务突出农机规范管理 |
5.2.1 巩固农机牌证管理成果 |
5.2.2 推进变型拖拉机综合整治 |
5.2.3 全面推进痕迹化管理 |
5.3 做好为民服务打造惠民服务品牌 |
5.3.1 开展免费实地检验服务活动 |
5.3.2 加强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 |
5.3.3 推广使用农机双优加油卡 |
5.4 打造专业化农机监理执法队伍 |
5.4.1 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
5.4.2 开展农机专项整治 |
5.4.3 提升农机事故处理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成效及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对农业机械化的研究 |
1.2.2 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研究 |
1.2.3 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研究 |
1.2.4 对已有文献的总结 |
1.3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机械 |
2.1.2 农业机械化 |
2.1.3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
2.1.4 政策执行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农业产业扶持理论 |
2.2.2 公共政策执行理论 |
2.2.3 史密斯模型理论 |
第三章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现状及成效分析 |
3.1 基于史密斯模型的政策执行现状 |
3.1.1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环境 |
3.1.2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概述 |
3.1.3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机构 |
3.1.4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目标群体 |
3.2 调查研究分析 |
3.2.1 问卷设计 |
3.2.2 访谈设计 |
3.3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成效分析 |
3.3.1 政策事实评价维度 |
3.3.2 政策价值评价维度 |
第四章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分析 |
4.1 政策自身方面存在问题 |
4.1.1 补贴资金拨付周期长 |
4.1.2 部分机具补贴额偏低 |
4.1.3 农机化发展程度不平衡 |
4.2 政策执行主体方面存在问题 |
4.2.1 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较低 |
4.2.2 执行机构管理职能不明确 |
4.2.3 相关部门沟通少,相互协作程度低 |
4.3 政策目标群体方面存在问题 |
4.4 政策执行环境方面存在问题 |
4.4.1 基层农机部门工作经费紧张 |
4.4.2 监管问责机制不完善且监管乏力 |
第五章 完善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对策建议 |
5.1 提高政策理想化程度 |
5.1.1 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构 |
5.1.2 简化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
5.2 构建高效的政策执行主体 |
5.2.1 提升政策执行主体的政策认知能力 |
5.2.2 加强执行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
5.2.3 加强公共政策执行主体行政伦理建设 |
5.3 加强与目标群体的交流和互动 |
5.3.1 提升目标群体政策认知度 |
5.3.2 提升目标群体政策认同感 |
5.3.3 提升目标群体政策参与度 |
5.4 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环境 |
5.4.1 落实农机部门工作经费 |
5.4.2 建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管问责长效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问卷调查表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致谢 |
作者简历 |
(4)经营者的经济法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来源 |
1.2 研究价值 |
1.3 文献综述 |
1.3.1 从具体的三大法律关系切入 |
1.3.2 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最新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角度创新 |
1.5.2 研究方法创新 |
1.5.3 具体观点创新 |
1.5.4 本文的不足 |
第2章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一般分析 |
2.1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本原认知 |
2.1.1 决定因素:我国经济法的内在属性 |
2.1.2 法治属性:对传统义务范式的超越 |
2.2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对待主体 |
2.3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与传统公私法义务的功能区分 |
2.3.1 与传统公法义务的功能区分 |
2.3.2 与传统私法义务的功能区分 |
2.4 小结 |
第3章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文本梳理及其类型化 |
3.1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条款的文本识别 |
3.1.1 经济法文本确定的标准和理由 |
3.1.2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表达方式 |
3.2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的内在差异及其类型化的必要性 |
3.3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类型化标准的厘定 |
3.3.1 类型化标准阐述 |
3.3.2 类型化标准的指标确立及其原因 |
第4章 无责任型经济法义务 |
4.1 文本简述 |
4.1.1 分布情况 |
4.1.2 关于无责任型义务梳理结果的说明 |
4.2 无责任型义务的典型表现 |
4.3 超越传统的义务形态 |
4.4 无责任型义务的功能性探讨 |
4.5 小结 |
第5章 单一责任型经济法义务 |
5.1 单一行政责任型经济法义务 |
5.1.1 文本简述 |
5.1.2 责任理论及归责原理 |
5.1.3 小结 |
5.2 单一民事责任型经济法义务 |
5.2.1 文本简述 |
5.2.2 责任理论与归责原理 |
5.2.3 小结 |
第6章 复合责任型经济法义务 |
6.1 文本简述 |
6.1.1 分布情况 |
6.1.2 复合责任型义务的制度形态 |
6.1.3 集中规制领域——竞争与消费 |
6.2 双重解释下责任信息的互通困境 |
6.2.1 欺诈认定的尺度困惑——以两组案例为切入 |
6.2.2 不法竞争所致“损失”的释义困境——以垄断协议为例 |
6.3 复合责任型义务功能回归的法理观照 |
6.4 小结 |
第7章 经营者经济法义务实施机制的优化 |
7.1 无责任型义务:效力激活 |
7.1.1 义务履行的利益回馈:履行成本的弥补及竞争力决定因素的重构 |
7.1.2 义务条款的司法适用:法院解释及指导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
7.1.3 行政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制定依据:道德义务的再法律化 |
7.2 单一责任型义务:责任的弹性适用与扩张适用相结合 |
7.2.1 单一行政责任型义务:提高违法成本及提升责任适用弹性 |
7.2.2 单一民事责任型义务:民事责任的扩张适用 |
7.3 复合责任型义务:责任衔接机制的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5)我国农机市场推广对策研究 ——以广东东源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 |
1.2.2 国内文献 |
1.2.3 对现有研究成果述评 |
1.3 技术线路与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机械 |
2.1.2 农业机械推广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农业推广理论 |
2.2.2 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农业推广沟通理论 |
3 国外农业机械推广体系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
3.1 美国农业机械推广模式 |
3.2 日本农业机械推广模式 |
3.3 法国农业机械推广模式 |
4 东源县农业机械推广现状和主要问题 |
4.1 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发展现状 |
4.1.1 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地理现状 |
4.1.2 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科技现状 |
4.1.3 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人力资源现状 |
4.1.4 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服务现状 |
4.1.5 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技术现状 |
4.2 东源县农业机械推广主要策略 |
4.2.1 建立推广机构 |
4.2.2 农机推广体系改革 |
4.2.3 宣传与落实补贴政策 |
4.2.4 农机新技术宣传与演示 |
4.2.5 农机人才培训 |
4.3 东源县农业机械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3.1 主要问题 |
4.3.2 原因分析 |
5 东源农业机械推广对策建议与经验借鉴 |
5.1 国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启示 |
5.1.1 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5.1.2 制订农机推广支持政策 |
5.1.3 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机械化经营组织 |
5.2 具体建议 |
5.2.1 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补贴机制 |
5.2.2 搭建农机电子商务平台 |
5.2.3 推广符合农村特色的农业机械 |
5.2.4 健全农村农机服务保障体系 |
5.2.5 加大农业机械推广的培训 |
6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 新时期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特点 |
2 我省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情况 |
2.1 农机化事业走上依法促进的轨道 |
2.2 农机化立法工作成效显着 |
2.3 农机化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
2.4 农机化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 |
2.5 农机化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 几点建议 |
4.1 要强化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意识 |
4.2 要强化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 |
4.3 要强化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地位 |
(8)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 为促进农业基础建设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论文提纲范文)
一、求真务实、奋力拼搏, 2007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稳步推进, 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
(一) 农机化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
(二) 农机化发展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
(三) 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 |
(四) 机插秧百万亩试验示范工程扎实推进 |
(五) 抓农时季节, 农机田间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
(六) 农机化示范项目进一步拓展 |
(七) 积极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
(八) 切实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
(九) 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服务组织, 促进新农村建设 |
(十)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
二、分析形势, 深化认识, 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
(一)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 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
(二)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 |
(三)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 |
(四) 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
三、明确目标, 狠抓落实, 积极做好2008年全省农机化工作 |
(一) 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
(二) 立足抗灾夺丰收的思想, 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 不断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 |
(三) 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力度 |
(四) 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
(五) 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
(六) 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农机市场监督管理 |
(七) 加强农机化宣传工作, 为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
(八) 不断加强农机化队伍自身建设 |
(9)《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下的江苏省农机发展对策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主要发达国家农机化发展的现状 |
2 江苏省农机化发展基本情况 |
2.1 江苏省农机发展史 |
2.2 江苏省农机发展现状 |
2.3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
2.4 江苏与世界发达国家农机化发展的比较 |
3 国外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及对我国的借鉴 |
3.1 国外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体系分析 |
3.2 国外农机法律制度对我国农机法制建设的借鉴 |
4 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 |
4.1 立法背景 |
4.2 立法精神 |
5 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特点和意义 |
5.1 与世界其它国家农机法律比较,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特点 |
5.1.1 组织开展社会化农机服务 |
5.1.2 把农机化科研开发、人才培养、宣传教育写入了法律 |
5.1.3 把信息、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写入了法律 |
5.1.4 强调各级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促进职责 |
5.2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意义 |
5.2.1 对我国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义 |
5.2.2 对世界农业机械化发展运动的意义 |
6 《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下的江苏省农机化发展对策 |
6.1 江苏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分析 |
6.2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
6.3 《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下的江苏省农机化发展对策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省开展形式多样《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贯彻活动(论文参考文献)
- [1]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问题与对策研究[D]. 杨得藩. 湘潭大学, 2020(02)
- [2]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D]. 赵雪峰.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3]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成效及问题研究[D]. 霍艳霞. 兰州大学, 2020(01)
- [4]经营者的经济法义务研究[D]. 陈科林. 湘潭大学, 2019(02)
- [5]我国农机市场推广对策研究 ——以广东东源县为例[D]. 李国良.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J].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1(05)
- [7]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J]. 吴昭雄. 湖北农机化, 2009(05)
- [8]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 为促进农业基础建设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J]. 汲伟. 贵州农机化, 2008(02)
- [9]《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下的江苏省农机发展对策的研究[D]. 丁建华. 南京农业大学, 2006(06)
- [10]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农机工作会上的讲话[J]. 刘伦才. 贵州农机化, 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