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代呼唤创业投资(论文文献综述)
曾之杰[1](2017)在《中国风险投资风险—收益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风险投资,作为一个行业,在我国已经历三十多年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目前,中国已经成长壮大为全球第二大风险投资市场。伴随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趋明显。近年来,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政策的引领下,风险投资更是迎来一次新的发展机遇。风险投资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活动,自她出现在中国市场上以来,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也吸引了各界、特别是学术界的目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如何将风险投资这种资产配置的方式加以适当运用,以更好驱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便成了业界、政界、特别是学界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了更好回答上述问题,本文试图围绕风险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和“收益”这样两大基点,集中于如下三个子问题研究、分析与阐述:(1)风险投资及其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关系;(2)风险投资主体及其获取超额收益的路径;(3)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及其未来发展方向。为使分析和阐述得到深化,本文将着力运用统计实证分析、案例比较分析等方法,通过梳理风险投资及其运作与流程,较为深入地探究风险投资的风险与收益及其匹配关系,论证和阐述变革中的风险投资市场环境下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由此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中国风险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通过分解风险投资中的风险来源,探讨和揭示了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关系,发现和阐明了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独立的资产类别,其收益与风险是匹配的;在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同样存在“二八定律”现象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一结论从一个侧面表明风险投资行业有其自身演变与发展的规律。在梳理风险投资过程中的“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等实际运行过程及其流程基础上,本文对风险投资主体获取超额收益的路径作出新的分析和探索。通过对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历程及其现状的分析,本文发现了中国风险投资市场中仍广泛存在“生态系统不完善、缺乏母基金”、“机构专业化程度较低”和“被投企业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建设风险投资生态系统,推动风险投资基金机构化以增强本土资本投资能力和募集能力;努力提升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水平,紧抓人才建设以应对全民PE热潮;政府逐步转换角色为“护航者”,适度监管,完善保护和监督职能;发展多元化的筹资和投资途径,以适应并引领“大资管”金融创新时代,等等。
梁茂源[2](2016)在《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在经济一体化和多元化的大趋势的推动下,人类经济和社会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爆发了—场世界性巨大的经济革命。这场革命为经济持续可发展性加入了新的元素,从而社会的生产力进步越来越大了,正是由于许多科技产物的商品化和规模产业化是通过创投实现的,并且这些创投都在科技产业化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作用。很多国家也是将创投看做国家创新和新兴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从而使创投获得加倍的发展。例如:美国、德国、以色列、英国、日本等国家,当然,这也使国家的经济发展变得更持续、更稳定,也为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显着的作用。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H创业投资公司的战略管理现状以及战略发展的环境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的分析,进而使其在相同领域的竞争力有所提升,最终使其走在同领域的前沿。本文以H创业投资公司战略管理以及对其战略发展的环境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分析为例,首先针对H创业投资公司目前的战略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分析结果做出相对应解决方案,为H风险投资公司战略管理的制定提供了一系列的参考数据,使H创业投资公司的未来发展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理论基础。
张惠清[3](2015)在《沈志群 众创时代 呼唤“天使”》文中研究说明作为国家未来支持创业创新重要的一个投资主体,天使投资人将肩负历史重任格子衬衫,金丝眼镜,讲着一口略带上海口音的普通话,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以下称"创投委")常务副会长沈志群言行举止中透露出一股学者风范,儒雅而自信。沈志群是上海人,复旦大学经济系毕业。先后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国家建设部经济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综合室主任、副所长;《中国投资》杂
黄韬[4](2013)在《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股权投资是一种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投资行为。股权投资在成功募集股权资本后,以盈利为目的,以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募集的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由股权投资专门人才负责股权投资管理,在约定时间内选择适当时机退出完成获利。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连结金融资本与实体企业的纽带,是一种功能特殊的创新性投资工具,它能将具备投资需求的金融资本配置于最具潜力和生产效率的那部分实体企业,从而有效解决企业融资比例不协调这一困境,促进我国的资本市场的成熟,降低金融风险。股权投资基金涉及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本文取其中与股权投资行业结合最为紧密的一环,即基金募集法律问题进行展开,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至少包括基金组织形式、基金参与者的规制、基金不同募集方式面临的不同法律监管、基金税收法律制度等重要问题。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在中国存在若干种不同译法,而最佳译法应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对“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投资行为,这也是它区别于其他投资基金的本质特征。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的股权投资活动是一种典型的商事委托代理法律关系。股权投资行为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事代理行为,其除了具备民事代理一些主要特征之外,更多地体现了商事代理的特征。本文从投资人安全和收益保障、投资人和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组织结构成本、适应股权投资行业的行业规律、获取资本的便捷程度等六个方面对四类基金组织形态即自我管理型公司制、委托管理型公司制、信托制与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了全面比较,并得出结论: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有限合伙制从总体上优于公司制和信托制,它更好地解决了投资人安全和收益保障、投资人和管理人角色定位、管理人激励约束、组织结构成本最优等一系列核心问题,更为符合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内在需求;也正缘于此,有限合伙制得以在国际范围内成为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模式。合格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是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的关键。股权投资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基金参与主体,或者说,把合格投资者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制做到科学合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问题均可得到解决。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思路,可以将投资者净资产标准与资产规模相结合,并定期审视其资产变化情况作出动态调整,放弃我国现有的静态出资门槛制度。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规制,本文认为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具有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并从必要条件与限制条件两方面对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进行约束要求:将基金管理人的净资产与其资产管理规模相挂钩,保持风险可控,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非公开性、募集对象具有特定性等法律特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应当抓紧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抓住基金参与主体比强调基金投资方向更为重要,只要科学合理地规范好合格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就可以解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问题,而基金投资方向,则可以放手交由市场自由约定。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要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应规定私募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且为具备一定门槛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否则很容易使得投资风险向社会扩散,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于投资者人数的统计可采用累计制,以任意6个月为周期,限制基金发行对象的合并计算不得超过200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同时,加强对私募所得资金的监管。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出现代表了行业的最新趋势。随着黑石、KKR、凯雷等一批股权投资国际巨头纷纷走向公开上市,公众心目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传统印象再一次被颠覆。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至少包括基金上市、管理机构上市以及基金与管理机构混同上市三种类型。随着全球范围内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上市的规模化、常态化,最终促成了标准普尔上市PE股权指数的建立。由于各国企业组织形态立法不同,因此各国上市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选择呈多元化态势,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组织形式偏好。从上市动机分析,股权投资机构更多是为了应对激烈竞争、留住核心员工,完成高管套现、募集业务资金等商业目的。中国曾出现过股权投资机构上市的雏形,但目前资本市场更倾向于新设子公司模式从事股权投资活动。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有: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现行会计计价方法会抑制早期企业投资。在对股权投资企业上市问题有了全面深刻认识之后,为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在促进经济机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独特作用,应对现行相关法律制度做系统性的修改和调整。税收问题是在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根据美国的相关经济数据,包括资本利得税在内的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直是影响股权投资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内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三大板块详细讨论了中国当前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制度,并提出了梳理股权投资行业税政,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的立法建议。完善我国股权投资募集法律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步伐,酌情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对各类组织形式的基金尽可能给予同等法律待遇;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注重对管理人规范和引导;允许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渠道募集资金;梳理股权投资行业税收政策,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
袁中华[5](2011)在《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7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之后,这一危机不断向其他国家蔓延,继而发展成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带来深刻影响,尤其是在经济格局方面将可能导致其重新洗牌与调整,全球步入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发展历史的经验表明,新兴产业总能在战胜重大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孕育和成长,以其特有生命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摆脱经济危机的根本力量,并在危机过后,推动经济进入新一轮的繁荣。当前,无论是后危机时代的强烈需求,还是科学技术内部所积蓄的能量,都正在催生着一场以新能源技术和生命科学重大突破为标志的技术革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主要发达国家纷纷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出台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加快对新兴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布局,力争通过发展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率先走出危机,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战略制高点,新一轮的产业、技术革命正在酝酿。新兴产业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和高收益等不同于传统产业的独特特征,其发展规律、模式、制度需求等均与传统产业有着较大区别,政府的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显得相当重要,因此,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以促进各种资源在新兴产业的集聚,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调整产业结构,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进行各项体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但从整体而言,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在融资制度方面,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甚微,创业投资的发展时间较短,创业板的发行节奏缓慢而远不能满足众多创新型公司的融资需求,政策性银行由于功能性定位而处于服务缺位状态。在人力资本培育制度方面,人才教育制度与社会需求脱节,企业培训制度供给不足,激励制度不健全而难以充分激发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才在各个产业之间自由、合理流动的机制有待完善。在科技制度方面,科技管理机构重叠、多头交叉,缺乏科技投入的长期增长机制,企业尚未成为真正的技术创新主体,产业化比率低下,科研生产“两张皮”现象严重;在政府管理制度方面,立法不成体系且协调性差,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没有落实,财政支出方式缺乏效率,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性不强,税种设置不合理,财税政策对新兴产业激励、引导作用尚不明显。所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有效破解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瓶颈,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本论文的分析脉络大体如下:首先对新兴产业及其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界定,厘清有关制度、制度创新的概念,并系统梳理有关产业发展的一般理论。然后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动因、发展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并运用行业面板数据对影响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实证检验,尤其是考察了制度变迁对新兴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接下来分析制度在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定位,阐述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制度系统,并运用制度分析法研究新兴产业制度创新机制以及运用演化博弈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创新模式,从而为本文后续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以及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论文接下来的三章分别结合我国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就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要素培育制度创新、企业制度创新以及政府管理制度创新进行详细论述,提出了较具可行性、操作性的观点。最后,论文以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践为案例,说明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制度系统及其创新。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新兴产业形成的动因主要有:“技术推动”模式、“需求拉动”模式以及“技术推动-市场拉动”综合模式。新兴产业发展路径主要有:市场自发培育式、政府培育式以及市场自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模式。(2)制度与资本、技术、人力资本构成新兴产业发展的内生性要素,但制度高于技术,制度高于资本,是首要的因素。制度对其他三大要素均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资本、技术、人力资本在某个产业集聚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制度环境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度能够促进人才、资本与技术之间的耦合。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系统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包括要素培育制度、企业制度和政府管理制度,其中要素培育制度包括了融资制度、人力资本制度和科技制度,企业制度由企业组织制度、企业产权制度、法人治理制度、管理制度等构成,政府管理制度包括财税制度、法律制度和产业政策等。非正式制度则涵盖了价值观、意识形态、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内容。(3)实证检验的结果显示,我国新兴产业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是实物资本的投入,尚未走出传统产业“粗放型、数量型”增长方式的一贯模式,向“集约型、质量型”增长方式转变势在必行。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其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本制度和科技制度,限制了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在新兴产业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制度因素已经成为新兴产业发展中仅次于实物资本之后的第二大拉动因素,但应该看到的是,尽管非国有化、市场化、外向化进程仍在不断继续,政府扶持力度也在加大,仍存在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应坚持各项制度、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并注重制度之间的耦合性,使之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首要拉动因素。(4)由于与传统产业相比对制度的特殊需求,新兴产业的出现必将导致制度的非均衡,而且这种制度的非均衡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也即新兴产业从诞生开始,总是或多或少要经历一段“制度真空”时期。因此,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对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影响因素、适应的制度、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尽量减少认知时滞,缩短制度非均衡存在的时间,尽早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由于制度创新仅在潜在收益大于创新成本时才发生,新兴产业出现后引发的制度失衡并不必然导致制度的“适应性”创新,“制度真空”时段的长短取决于是否有某个外部的力量来改变潜在收益与制度创新成本之间的比较。而危机作为一种典型的外部力量,将给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对政府而言,要充分利用好危机之后给新兴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适时创新制度,转危为机。主体的创新收益大于创新成本,还只是该主体进行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为制度供给存在外部性。对创新主体而言,只有当与其他主体合作条件下的创新利润大于不合作条件下的创新利润时,该主体才会从事制度创新活动。而一旦所有主体在合作条件下的创新利润小于不合作条件下的创新利润之和时,演化稳定策略取决于初始状态。(5)要素培育制度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制度。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实物)、人力资本和技术这三大要素,对于新兴产业而言亦不例外,只是其对这些要素需求的特征(特性、数量、质量)与传统产业有所区别,这些要素的供给与集聚,都是在一定制度背景和制度安排下进行的,因此,要素培育制度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制度,该制度与新兴产业发展的耦合与适应程度会直接影响到新兴产业的发展速度与质量。(6)企业制度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微观基础。鉴于新兴企业的特征,结合现代企业组织发展的新趋势,未来新兴企业组织形式将朝着扁平化、虚拟化、网络化、模块化等方向发展。(7)政府管理制度是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府管理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财税制度以及产业政策,通过这些制度功能的发挥,能够起到“引导”、“激励”、“服务”和“规范”作用,从而有效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包括:(1)运用行业面板数据验证制度变迁对新兴产业发展的贡献。尽管在产业经济学的经典教材中新兴产业的概念早已有之,但在本次危机之前,对新兴产业的研究相对较少,再加之目前尚未有专门的统计口径对新兴产业的发展相关数据进行核算,以前的研究仅从定性的角度分析新兴产业与产业结构、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尚缺乏对新兴产业有关问题的定量研究。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产业的发展主要在于投入要素,本论文的一个创新就在于将制度变迁作为一个内生因素纳入分析框架,并借用高技术产业的历史统计数据运用行业面板模型,对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尤其是制度变迁对新兴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进行实证验证,以准确分析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2)探索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系统,运用新的方法研究制度创新机制与模式。宏观的制度系统、制度创新机制与模式研究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属于基础性研究,但对特定产业发展的制度系统及其创新的研究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一般是借用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分类与研究方法。本论文在具体分析新兴产业的制度系统时,不囿于其框架,对新兴产业的制度系统进行大胆的尝试性探索,将其分为要素培育制度、企业制度以及政府管理制度,当然,其可行性还有待商榷。同时,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机制进行研究,并尝试运用演化博弈的思想,探讨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模式,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这是本文的另一创新之处。(3)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制度创新设想与思路。制度创新有渐进式与激进式之分,而且对于我国而言,更多的是采取渐进式的制度变革方式,因此,本文大多数制度创新也遵循这一思路,但论文仍提出一些比较有创新性的制度变革建议。例如在融资制度创新中,为了解决商业银行进入新兴产业领域的“两难”选择,论文提出了三种比较有创新意义的思路:构建风险保障机制、创新信贷管理办法以及构建科技银行功能,并针对每一思路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实施路径;另外,在融资制度方面,还提出了组建科技政策性银行的大胆建议,也设计了组建政策性银行的三个渠道;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为消除专利实施中的授权障碍、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集成创新与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建议在新兴产业中建立与推行“专利池”制度,并对构建模式的选择、专利池的规划、组建方式、管理及规制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初步设想。在政府管理制度创新中,基于我国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双重任务,论文提出要通过有效的产业政策,实现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耦合发展的思想,并从耦合的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论述。
于新东,牛少凤,于洋[6](2011)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分析、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2010年10月1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实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从国内经
吴彬,曾庆良[7](2010)在《杭州“人才+资本”创业实践的思考》文中提出在浙江"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指导下,杭州近几年探索走一条"人才+资本"的创业创新路子,努力提高人才和资本两者之间集聚度,着力推动创业人才和创业投资有效对接,以此催生更多商业模式,
李建军[8](2009)在《创业投资治理的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创业投资承担着孵化以技术创新,盈利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企业的历史使命。同时,中国经济改革要深化,政府就必须通过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来解决中小创业企业的融资以及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根本性问题。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体系。而创业投资正是这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最前端,其效率决定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规模与创新能力。由于国内政策法规的限制以及我国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资本运作机制的不熟悉,我国的民间创业资本管理机构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投资运作的效率方面都与外资创业资本运作机构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要使我国本土的创业资本有效发挥早期创业型企业孵化器的功能,并让我国的民间资本充分分享我国经济改革的成功果实,我们就需要对创业资本运作过程中的关键机制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深入的总结和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对创业资本募集,创业资本投资以及创业资本退出过程中关键机制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定性分析和规范的合同经济学分析,我们得到如下主要结论:(一)关于创业资本募集研究(1)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激励薪酬研究结论在总结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创业投资基金薪酬合同的基础上将薪酬合同结构化为包含看涨期权的线性薪酬合同。经过规范的合同经济学分析,我们发现:只要在事前设计适当的期权执行价格,包含看涨期权的线性薪酬合同相对纯粹的线性薪酬合同,能更好的激励创业投资家努力管理基金,并让风险厌恶的创业投资家将基金组合的风险控制在事前设定的最佳水平。这表明创业投资家达到了事前设定的业绩基准才参与利润分配的薪酬模式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和风险控制机制。通过引入创业投资家早期建立声誉的动机,并将投资双方谈判力一般化,我们建立了一个更一般化的两期动态激励薪酬模型,并发现:创业投资家早期建立声誉的激励确实可以作为显性薪酬的替代;但随着创业投资家声誉的建立,声誉激励效应降低。同时,在考虑创业投资家与前期的投资者签订的薪酬合同具有市场不可观察,但后期投资者能观察到创业投资家收入的情况下,声誉仍然能作为显性薪酬的替代,并且创业投资家与新投资者合作的概率与早期声誉机制对创业投资家的激励效应成正比。(2)关于创业投资基金治理研究结论从创业投资管理激励需求与企业制度治理结构相匹配的角度,本文发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能突破公司制基金完全按资金投入比例来分配基金利润的激励模式;通过事前灵活的有限合伙协议向创业投资家分配超过其投资比例的利润分配来强有力的激励创业投资家;并通过规定投资少量资金的创业投资家承担无限债务责任来控制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本文构建了一个内部治理机制与外部支持环境相结合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系统治理框架。我们认为通过一个包含创业投资基金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以及风险控制机制相结合的内部治理结构,使创业投资家在一个激励与约束并存的内部治理环境中努力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并有效的控制创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同时,政府应该放松进入创业行业资金的资本管制,建立一个集技术预测以及资金引导为主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体系,有效地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打通创业投资资金的进入通道。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的创业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制的形式进行运作;并且尽快建立个人破产程序,使得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无限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最后,政府应该尽快启动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并建立高效的地区性股权交易市场,使得创业投资基金有一个通畅的退出渠道。(二)创业资本投资治理研究(1)创业管理团队替换控制权与融资工具匹配研究结论由于创业企业家在控制项目中攫取降低项目现金收益的控制权收益,所以在创业项目的后期是否用职业经理人替换创业管理团队(企业家)的问题上,创业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存在利益冲突。并且创业投资高度的不确定性,使得在融资合同不完全的情况下,管理层替换控制权的分配尤为重要。我们利用一个现金索取权和替换控制权的二维产权治理模型,发现:无论是债权融资还是股权融资,单边控制和共同控制下都不能在所有状态下实现事前创业企业家选择有效的控制权收益和事后创业企业家的有效替换。但条件式的现金索取权和条件替换控制权的二维产权治理结构却能在所有状态下实现事前创业企业家选择合理的控制权收益,并保证在事后有效的替换创业企业家。我们的二维产权治理框架表明:只有可转换优先股和条件控制合理搭配的柔性治理结构才能实现融资合同不完全下的创业投资有效治理。(2)创业投资家经营控制权与融资工具选择研究结论为了保证创业投资家利益,更好地满足创业投资家投资参与约束,在创业投资合同中会事先分配创业投资家部分事后干预项目经营的控制权。但创业投资家只重视项目的现金收益而忽视创业企业家控制权收益。在创业投资项目状态不可证实的情况下,事前签订的创业投资家干预项目的合同是不完全的,所以创业投资家对项目的经营干预存在道德风险。通过一个不完全合同的框架,我们发现:债权融资下,创业投资家事后会过度干预项目经营;股权融资下,创业投资家对项目的干预不足;而可转换优先股则可通过事前设计适当的转换比率使得创业投资家事后对项目进行有效程度的干预。这表明可转换优先股是创业投资家项目经营干预控制权的有效实施机制。(三)创业资本退出研究在不完全合同的框架下分析了创业资本退出创业企业时,创业投资家控制,创业企业家控制和两方共同控制三种退出控制机制的效率。通过模型分析我们发现:三种控制都是可行的。但共同控制比单边控制更有效;尤其在存在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在IPO相对股份转让现金流增量不大;或者创业投资家监管企业成本和资金流动性成本大;或者企业具有相当的抵押价值的情况下;让双方共同控制创业资本退出方式将比让其中一方单独控制更有效。我们关于创业投资治理机制的研究主要有如下创新点:(1)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薪酬机制研究结论的创新早期的研究将创业投资基金的薪酬简单归结为固定管理费加利润提成的纯粹线性薪酬。而本文的研究则强调创业投资基金薪酬中的第三个关键元素——利润分配的方式,将创业投资基金的薪酬归纳为包含看涨期权的线性薪酬。并通过规范的合同经济学方法分析发现:相对纯粹的线性薪酬,包含看涨期权的线性薪酬机制在创业投资家激励和风险控制上更有效。同时,在薪酬合同可观察以及不可观察的背景下,利用一个一般化谈判力的动态薪酬模型论证了早期创业投资家建立声誉的动机将是显性激励薪酬的有效替代;并且在薪酬合同市场不可观察的情况下,创业投资家后期替换投资者的概率与声誉机制的激励效应正相关。(2)关于创业投资治理模式研究的创新本文从企业组织模式的激励特征、创业资本管理中关键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相分离的角度阐明,只有有限合伙制超越现金投入比例的利润分配模式才能有效的激励具有少量金融资本的创业投资家。同时,有限合伙制中投资少量资金的创业投资家承担无限债务责任,投资大部分资金的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能有效的降低创业投资基金组合的运作风险。我们的分析表明:创业投资的高度专业性和高风险性需求有限合伙制提供的灵活金融创新治理框架。同时,本文首次从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入通道、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治理、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三个方面系统的分析了创业投资基金的治理构架。作者认为要使创业资本顺利进入创业投资行业,政府应该放松对机构投资者的管制,建立优惠的有限合伙制企业税收方案并加强个人破产的立法;同时本文强调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治理的微观机制中应着重建立对创业投资家的激励和风险控制机制;而创业资本的退出中则强调以创业板作为创业企业治理的标杆,而股权转让市场则作为主要的退出通道。(3)基于不完全合同的创业企业治理框架的创新本文的研究是以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机制效率研究的拓展,因为本文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治理的研究是在合同不完全的基本框架下充分运用控制权理论深入研究创业投资企业治理中不同的控制权与现金索取权搭配下的效率。在创业投资合同不完全的合理假设下,本文研究了创业投资中现金索取权与管理层替换控制权,创业投资家经营干预权以及创业资本退出方式控制权对创业投资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不同的重大决策控制权应该采取不同的控制权分配模式并匹配恰当的现金索取权(融资工具)。可转换优先股与条件控制的恰当匹配结构能实现事后有效的替换企业管理层的决策。而在创业投资家事前就具有部分干预企业经营的控制权背景下,相对债权和股权,可转换优先股则是创业投资家事后实施有效干预(控制)的最佳保证。相对创业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单边控制,共同控制能在更多的情况下,保证创业资本有效退出。我们的研究表明,创业投资高度的不确定导致融资合同的不完全,对创业投资各种重要的决策权(控制权)应该分别进行规定和分配;并结合可转换优先股的现金流分配方式构建一种根据事后状态进行灵活调整的治理机制。只有将关键决策的控制权与现金索取权合理匹配的二维产权治理结构才能解决投资过程中创业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出现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
蔡金汉[9](2009)在《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价值创造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制造业大部分处在低成本竞争层次,利润稀薄,处在全球价值链的最底层,没有定价权,抗风险能力差,普遍存在重市场轻研发的现象。根据中外企业的发展经验,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灵魂。自主创新成败的关键取决于机制和环境。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机制保障,并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价值创造能量十分巨大,全球重量级、横空出世的知名企业皆是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造就的。本文从实证的角度就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价值创造问题进行了探讨。
朱奇峰[10](2009)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其中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定含义是在中国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包括在中国设代表处从事投资的海外私募股权基金。中国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经济发展阶段,急需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经济增长模式战略转型。因此,要发展大量的创新型企业和进行大规模的企业兼并重组。然现有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金融功能难以对此提供有效支撑。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国际经验表明,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所需的金融功能需要由私募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基金来提供,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渠道。由此可见,加快发展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意义重大。但由于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理论界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内涵、定位、治理机制、外部支持环境、推动模式、组织形式、监管模式等尚未明晰,导致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尚不适应产业创新和经济转型的需要。因此,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第一次较系统地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问题进行论述。笔者从产业融资需求角度剖析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内涵及其运作流程着手,从金融功能角度对中国私募股基金的金融属性及其在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定位进行了重构,并结合人力资本特性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机制构建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和基金是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发展模式应从政府强制引导下的市场推动模式向盈利预期诱致下的市场推动模式过渡;应将有限合伙制为主的组织形式做为未来发展方向改革相关制度;立法和监管上要采取开门主义和行业自律监管为主的观点。同时,结合国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经验,对如何构建和完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支持环境提出了笔者若干政策建议。
二、时代呼唤创业投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时代呼唤创业投资(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风险投资风险—收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风险投资在全球及我国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
二、研究对象——本文重点关注的三个问题 |
三、研究意义——本文的创新点和管理启示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章 风险投资中的风险-收益分析 |
一、风险投资中的风险和收益 |
(一) 风险投资中的风险 |
(二) 风险投资中的收益 |
(三) 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的评价 |
二、风险因素模型及解析 |
(一) 风险因素模型 |
(二) 风险投资的风险因素解析 |
三、风险统计与风险甄别 |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 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理论 |
(三) 风投行业中信息甄别 |
四、风险评价 |
(一) 风险评价因素 |
(二) 风险评价方法 |
(三) 风险与收益对称的逻辑与不对称的现实 |
五、风险-收益关系 |
(一) 风险-收益对称性原理 |
(二) 风险-收益决策及其权衡原理 |
(三)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
六、风险投资的“二八定律” |
(一) 广义的“二八定律” |
(二) 风险投资行业的“二八定律” |
(三) 风险投资基金的“二八定律”及其统计描述 |
第四章 风险投资主体获取超额收益的路径分析 |
一、风险投资的运行流程 |
(一) 募资 |
(二) 投资 |
(三) 管理 |
(四) 退出 |
二、中国风险投资主体获取超额收益的案例分析 |
(一) 募资阶段案例分析 |
(二) 投资阶段案例分析 |
(三) 管理阶段案例分析 |
(四) 退出阶段案例分析 |
三、风险投资主体获取超额收益的路径分析 |
(一) 赛道选择:战略性资产配置 |
(二) 骑手选择:创业团队资质考察 |
(三) 马匹选择:投资项目的分析与衡量 |
(四) 马匹训练:被投企业的成长增值 |
(五) 马匹出售:投资项目的退出变现 |
第五章 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
一、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 |
(一) 萌芽期 |
(二) 成长期 |
(三) 高速扩张期 |
(四) 理性发展期 |
二、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
(一) 可投资本存量逐年增长 |
(二) 募资活跃度波动较大 |
(三) 人民币募资活跃度高于外币募资 |
(四) 投资规模趋于理性 |
(五) 创业投资行业集中于新兴行业 |
(六) 创业投资地域集中于一线城市 |
(七) 创投资金偏好早期项目 |
(八) 创投退出活跃,新三板挂牌成为另外一个退出通道 |
(九) 创投投资整体回报高于公开市场投资回报 |
三、中国风险投资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
(一) 生态系统不完善和母基金缺乏 |
(二) 全民PE热潮中非专业型风险投资机构大量涌现 |
(三) 被投企业繁荣“烧钱”之下持续盈利能力尚待考察 |
(四) PE机构·挂牌的逻辑和问题 |
四、推动中国风险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
(一) 进一步完善基金行业监管法律法规 |
(二) 优化风险投资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角色 |
(三) 政府机构在风险投资中强化市场角色、弱化行政角色 |
(四) 推动风险投资市场向机构化和大资管时代转变 |
(五) 适度监管,推动行业协会自律功能建设 |
(六) 发改委和证监会的行业监管权之争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科研成果 |
致谢 |
(2)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企业发展战略理论 |
2.1.1 战略管理的含义 |
2.1.2 战略管理理论 |
2.2 创业投资概述 |
2.2.1 创业投资的概念与特征 |
2.2.2 创业投资的运作和发展 |
2.3 创业投资的市场定位 |
2.4 战略分析方法 |
2.4.1 PEST分析方法 |
2.4.2 SWOT分析方法 |
2.4.3 价值链分析方法 |
第3章 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现状 |
3.1 H创业投资公司简介 |
3.1.1 公司背景 |
3.1.2 公司任务 |
3.1.3 公司的主要目标 |
3.2 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现状 |
3.3 H创业投资公司战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
第4章 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 |
4.1.1 政治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2 中观环境分析 |
4.2.1 产业环境分析 |
4.2.2 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
4.2.3 HZ市创业投资再融资渠道分析 |
4.2.4 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机构分析 |
4.3 微观环境分析 |
4.3.1 H创业投资公司内部价值链分析 |
4.3.2 H创业投资公司核心能力分析 |
第5章 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
5.1 H创业投资公司SWOT分析 |
5.1.1 H创业投资公司优势 |
5.1.2 H创业投资公司劣势 |
5.1.3 H创业投资公司机会 |
5.1.4 H创业投资公司威胁 |
5.2 H创业投资公司战略设计 |
5.2.1 H创业投资公司SWOT综合矩阵 |
5.2.2 H创业投资公司战略布局 |
第6章 H创业投资公司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组织建设 |
6.1.1 优化公司组织结构 |
6.1.2 组织架构调整的方案、调整的重点及所需保持的原则 |
6.1.3 优化后的组织构架 |
6.2 构建有特色的公司文化 |
6.3 人力资源建设 |
6.4 运作模式 |
6.4.1 创业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 |
6.4.2 H创业投资公司运作模式选择 |
6.5 资本运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 |
第一章 股权投资基金制度概览 |
第一节 股权投资的概念 |
第二节 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概念辨析 |
一、股权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
三、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
四、股权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 |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
第三节 股权投资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属性 |
一、法律特征 |
二、法律属性 |
三、内外部法律关系 |
第二章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组织制度选择 |
第一节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一、公司概述 |
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三、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在各国的发展历程 |
四、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
第二节 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一、信托概述 |
二、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
三、我国信托法移植中的缺憾给信托制基金造成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一、普通合伙的起源及其运作机制 |
二、普通合伙对股权投资基金的不适用性 |
三、有限合伙对普通合伙的改进及其运作机制 |
四、两大法系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概况 |
五、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主要参与方 |
第一节 合格投资者 |
一、“合格投资者”的概念 |
二、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必要性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判断比较 |
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检讨 |
五、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的性质与组织形式 |
二、基金管理人存在的必要性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立法模式 |
四、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利弊观察 |
第四章 非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种类及相关概念辨析 |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 |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 |
第四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第五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六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七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问题探讨 |
一、统一的《投资基金法》更符合现实需要 |
二、不刻意强调私募基金投向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 |
四、加强私募所得资金的监管 |
五、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
第五章 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 |
第一节 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概览 |
一、基金上市模式 |
二、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
三、混同上市模式 |
四、PE公募成风催生了标普上市PE指数 |
第二节 公募型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选择 |
一、商业发展公司 |
二、有限合伙企业 |
三、公司制 |
四、有限责任企业 |
第三节 海外股权投资机构公募前后对比分析 |
一、融资方式的变化 |
二、经营风险的变化 |
三、信息披露要求的变化 |
四、监管方式的变化 |
五、流动性的变化 |
第四节 中国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现状分析 |
一、基金上市模式 |
二、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
三、子公司模式 |
第五节 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 |
一、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
二、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 |
三、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
四、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 |
五、会计计价方法将抑制股权投资类上市公司投资于早期企业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税收因素对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第一节 税收因素对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一、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
二、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
第二节 税收因素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一、国家法律层面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
二、各地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分析 |
三、西部地区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
第三节 税收因素对外资背景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一、征税模式 |
二、具体规定 |
三、内、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享受同等税收待遇 |
第七章 我国股权投资募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加快立法步伐,酌情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 |
第二节 对各类组织形式的基金尽可能给予同等法律待遇 |
一、组织结构的成本差异较大 |
二、获取资本的便捷程度相差甚远 |
第三节 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注重对管理人规范和引导 |
一、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建立合格投资者的动态标准 |
二、从必要条件和限制条件两方面建立基金管理人监督管控体制 |
第四节 允许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渠道募集资金 |
第五节 梳理税政政策,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类 |
二、中文论文类 |
三、英文文献 |
附录:Private Equiry的概念和译法 |
一、PE的概念 |
二、PE的译法 |
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PE的译法 |
致谢 |
(5)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后危机时代及其主要特征 |
1.1.2 后危机时代呼唤新兴产业 |
1.1.3 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技术经济范式、经济危机与新兴产业 |
1.3.2 资本、技术、制度与产业发展 |
1.3.3 新兴产业形成与发展模式 |
1.3.4 新兴产业选择标准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1.5.2 存在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综述 |
2.1 新兴产业的概念与特征 |
2.1.1 概念界定及类型 |
2.1.2 新兴产业的特征 |
2.1.3 与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
2.2 产业发展的一般理论 |
2.2.1 产业演化和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2.2.2 创新理论 |
2.2.3 主导产业理论 |
2.2.4 产业竞争力钻石模型 |
2.2.5 我国学者关于产业发展的理论阐述 |
2.3 制度与制度创新 |
2.3.1 制度的界说与功能 |
2.3.2 制度创新 |
3. 新兴产业形成与发展机理 |
3.1 新兴产业的形成动因 |
3.1.1 “技术推动(Technology-push)”模式 |
3.1.2 “需求拉动(Needs-pull)”模式 |
3.1.3 “技术推动-市场拉动”综合模式 |
3.2 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 |
3.2.1 市场自发培育式 |
3.2.2 政府培育式 |
3.2.3 市场自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模式 |
3.3 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与实证 |
3.3.1 新兴产业发展主要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3.3.2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3.3.3 模型估计与分析 |
3.3.4 研究结论 |
4. 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系统及其创新机制与模式 |
4.1 制度在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定位 |
4.1.1 制度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内生性要素 |
4.1.2 制度是新兴产业发展的首要因素 |
4.2 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系统 |
4.2.1 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系统构成 |
4.2.2 各子制度安排在制度系统中的地位 |
4.3 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机制 |
4.3.1 新兴产业制度创新机制 |
4.3.2 实例印证 |
4.3.3 启示及建议 |
4.4 新兴产业制度创新的主体与模式:基于演化博弈 |
4.4.1 新兴产业制度创新的主体类型 |
4.4.2 基于演化博弈的新兴产业制度创新模式分析 |
4.4.3 研究结论 |
5. 新兴产业发展的要素培育制度创新 |
5.1 融资制度创新 |
5.1.1 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特征 |
5.1.2 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融资制度障碍 |
5.1.3 多层次金融体系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
5.2 人力资本制度创新 |
5.2.1 人力资本及人力资本制度 |
5.2.2 我国人力资本制度存在的缺陷 |
5.2.3 我国人力资本制度的创新思路 |
5.3 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制度创新 |
5.3.1 科技制度的内涵 |
5.3.2 我国科技制度的障碍分析 |
5.3.3 创新科技制度,构建完整的创新体系 |
6. 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制度创新 |
6.1 企业制度及其演化 |
6.1.1 新兴企业的主要特征 |
6.1.2 企业制度的内涵及其演化 |
6.2 新兴企业组织制度创新 |
6.2.1 扁平化(Flattening) |
6.2.2 网络化(Networking) |
6.2.3 虚拟化(Virtualization) |
6.2.4 企业组织创新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
6.3 新兴企业产权制度创新 |
6.3.1 新兴企业产权制度的主要构成 |
6.3.2 我国新兴企业产权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 |
6.3.3 我国新兴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思路 |
7. 新兴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制度创新 |
7.1 新兴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制度概述 |
7.1.1 政府管理制度的内涵 |
7.1.2 政府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化 |
7.1.3 政府在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 |
7.1.4 新兴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制度 |
7.2 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制度回顾及存在的问题 |
7.2.1 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制度回顾 |
7.2.2 我国政府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
7.3 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制度创新 |
7.3.1 财税制度创新 |
7.3.2 法律制度创新 |
7.3.3 产业政策创新 |
8. 案例研究: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 |
8.1 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概况 |
8.2 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劣势分析 |
8.2.1 电子信息产业 |
8.2.2 新材料产业 |
8.2.3 新能源产业 |
8.2.4 生物医药产业 |
8.3 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 |
8.3.1 要素培育制度创新 |
8.3.2 企业制度创新 |
8.3.3 政府管理制度创新 |
8.4 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启示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分析、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深刻领会国家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意图 |
(一) 深刻洞察背景, 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 |
(二) 把准历史方位, 明确发展阶段和位置。 |
(三) 透彻掌握要领, 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
1.理解内涵。 |
2.把握重点。 |
3.明确任务。 |
二、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基本状况 |
(一) 积极看待成就与进步, 增强发展动力和信心。 |
(二) 主要瓶颈制约及其成因分析,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
1.主要瓶颈制约的存在及其表现。 |
2.造成主要瓶颈制约的原因分析。 |
三、美国与日本当年发展信息产业的经验教训 |
(一) 美国发展信息产业的成功经验。 |
1.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 |
2.紧紧抓住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技术变革机遇: |
3.政府多管齐下进行大力引导与支持: |
4.走大规模的产业化发展之路: |
(二) 日本发展信息产业的失败教训。 |
四、当前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做法特点与未来趋势 |
(一) 美国: |
1.展望未来世界: |
2.振兴制造产业: |
3.确立主攻方向: |
4.加大投入力度: |
5.促进产业融合: |
6.鼓励民间参与: |
(二) 日本: |
1.强调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 |
2.瞄准新能源技术开发领域。 |
3.致力于刺激新的市场需求。 |
(三) 欧盟: |
(四) 特点与趋势:四个方面的共同特点和五大未来发展趋势。 |
1.四个方面的共同特点。 |
2.五大未来发展的趋势。 |
五、部分省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思路与举措 |
(一) 围绕大局, 纷纷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意见。 |
(二) 理清思路, 科学确定推进这项工作的方向原则。 |
(三) 因地制宜, 有重点地选择培育发展的重点产业。 |
(四) 设立园区, 积极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平台。 |
(五) 加大投入, 先期推行政府引导为主的发展模式。 |
(六) 牵线搭桥, 创造推动创业创新发展的有利条件。 |
第一, 加大投融资方面。 |
第二, 积极引进人才方面。 |
(七) 对各地下一步开展有关工作的建议。 |
1.摸清家底, 抓紧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2.跟踪对接, 密切关注国家及相关部委推进这一战略实施的新动向。 |
3.加强领导, 建立扎实有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
六、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须谨防五种倾向 |
(一) 须谨防盲目跟风。 |
(二) 须谨防千篇一律。 |
(三) 须谨防越俎代庖。 |
(四) 须谨防低端跟随。 |
(五) 须谨防急功近利。 |
七、下大气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着力点及对策建议 (20) |
(一) 把握好“三个结合”: |
1.与基础优势特色结合起来。 |
2.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 |
3.与未来发展目标结合起来。 |
(二) 建立起“五大支柱”:社会支柱、技术支柱、人才支柱、制度支柱、资金支柱。 |
1.建立根基牢固的社会支柱。 |
2.建立方向正确的技术支柱。 |
3.建立群英荟萃的人才支柱。 |
4.建立创新完善的制度支柱。 |
5.建立开源高效的资金支柱。 |
(三) 发挥好“五个作用”: |
(8)创业投资治理的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创业投资机制研究中的三对主要关系:一个综述指南 |
1.2.2 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者——创业投资家关系研究 |
1.2.3 创业投资家——创业投资家关系(联合投资)研究 |
1.2.4 创业投资家——创业企业家关系研究 |
1.3 对研究现状的评述 |
1.4 研究框架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创业投资体系概念界定 |
2.1 引言 |
2.2 创业投资边界的界定 |
2.2.1 私募股权投资的定义 |
2.2.2 私募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的区别 |
2.3 创业投资参与主体 |
2.3.1 投资者 |
2.3.2 创业投资家 |
2.3.3 创业企业家 |
2.3.4 政府促进体系 |
2.3.5 行业管理体系 |
2.4 创业投资过程 |
2.5 创业投资治理中的双重委托-代理问题 |
2.5.1 投资者与创业投资家的委托-代理问题 |
2.5.2 创业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的双向委托-代理 |
2.6 创业投资对象界定 |
2.6.1 我国创业投资的产业分布 |
2.6.2 我国创业投资分布的阶段 |
2.7 退出机制 |
第三章 创业投资基金薪酬机制研究 |
3.1 引言 |
3.2 创业投资基金薪酬条款的结构化研究 |
3.2.1 有限合伙制与创业投资家薪酬条款 |
3.2.2 创业投资基金薪酬条款的结构化分析——来自美国的经验 |
3.2.3 创业投资基金薪酬的再结构化 |
3.2.4 结论及对我国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启示 |
3.3 创业投资基金薪酬合约的激励机制研究 |
3.3.1 相关文献综述 |
3.3.2 创业投资基金激励薪酬模型 |
3.3.3 本节结论 |
3.4 创业投资基金薪酬合约的风险控制机制研究 |
3.4.1 相关文献综述 |
3.4.2 创业投资基金的薪酬合约风险控制效应研究 |
3.4.3 结论及建议 |
3.5 基于声誉的创业投资基金动态激励薪酬研究 |
3.5.1 相关文献综述 |
3.5.2 基本假设 |
3.5.3 合同可观察下创业投资声誉激励模型 |
3.5.4 合同不可观察下创业投资声誉激励模型 |
3.5.5 结论与研究展望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创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研究 |
4.1 引言 |
4.2 创业投资基金组织模式选择 |
4.2.1 常见的创业投资基金组织模式 |
4.2.2 创业投资基金组织模式选择的机制原理 |
4.3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
4.3.1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激励机制 |
4.3.2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约束机制 |
4.3.3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控制机制 |
4.3.4 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组织的监督机制 |
4.3.5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 |
4.4 创业投资基金的外部治理研究 |
4.4.1 创业投资资金的进入通道的疏通 |
4.4.2 加强与有限合伙制企业相关的配套法规建设 |
4.4.3 加速创业投资退出通道的建立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创业投资企业治理:一个二维产权视角 |
5.1 引言 |
5.1.1 创业投资企业治理的关键治理机制 |
5.1.2 创业投资企业治理中关键性问题 |
5.1.3 本章主要内容介绍 |
5.2 创业企业家替换与融资工具、控制权选择 |
5.2.1 研究的问题 |
5.2.2 研究意义 |
5.2.3 相关研究综述 |
5.2.4 基本模型 |
5.2.5 股权融资下控制权分配研究 |
5.2.6 债权融资下控制权分配研究 |
5.2.7 条件剩余索取权与条件控制权二维产权模型 |
5.2.8 本节结论及研究展望 |
5.3 创业投资家经营干预与融资工具选择研究 |
5.3.1 基本模型 |
5.3.2 社会最有效的控制水平:一个基本参考点 |
5.3.3 融资工具可行性分析 |
5.3.4 各种融资工具下创业投资家经营干预效率分析 |
5.3.5 模型的拓展 |
5.3.6 本节小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创业资本退出的控制机制研究 |
6.1 引言 |
6.2 文献综述 |
6.3 基本模型 |
6.3.1 博弈过程 |
6.3.2 主要假设 |
6.3.3 合同与控制权 |
6.4 再谈判设计 |
6.5 创业资本退出控制权的最优分配 |
6.5.1 创业企业家控制 |
6.5.2 创业投资家控制 |
6.5.3 共同控制 |
6.5.4 三种控制机制效率的对比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全文总结和研究展望 |
7.1 全文总结 |
7.1.1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的研究结论 |
7.1.2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治理研究结论 |
7.1.3 创业资本退出的控制机制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7.3.1 创业投资治理机制的实证研究展望 |
7.3.2 创业投资治理机制的理论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9)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价值创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为什么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 |
(一) 自主创新的含义与中国自主创新的现状 |
(二) 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是中国经济增强竞争能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
二、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机制保障 |
(一) 阻碍中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原因 |
(二) 发达的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机制保障 |
三、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价值创造 |
(一) 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的价值创造机制 |
(二) 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对自主创新的造富能量十分巨大 |
四、结论 |
(10)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既有文献综述与评价 |
一、国外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与评价 |
二、国内关于私募权基金方面的研究与评价 |
第三节 研究目标、对象、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内容 |
四、运用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特色与创新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私募股权基金概念与运作 |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概念界定 |
一、私募股权资本 |
二、私募股权投资 |
三、私募股权基金概念界定 |
四、私募股权基金分类 |
第二节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流程分析 |
一、私募股权基金募集 |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
三、私募股权基金清算 |
第三章 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世界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阶段及趋势 |
一、萌芽阶段 |
二、发展阶段 |
三、高速增长阶段 |
四、成熟阶段 |
五、全球私募股权基金最新发展趋势 |
第二节 全球主要国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比较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德国 |
四、日本 |
第三节 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与评价 |
一、私募股权基金拓展了金融功能对经济的支撑作用 |
二、政府在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早期的引导非常必要 |
三、市场主导模式而非政府主导模式更有利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
四、有限合伙制是私募股权基金最有效的组织形式 |
五、行业自律是私募权基金监管的主要形式 |
六、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 |
第四章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轨迹及其评价 |
第一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历程及其评价 |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历程 |
二、当前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特点 |
三、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历程的总体评价 |
第二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最新发展与评价 |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热的背景分析 |
二、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最新试点情况 |
三、对中国私募股权股权基金最新发展的评价 |
第五章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定位思考 |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金融属性 |
一、金融功能论 |
二、私募股权基金的金融功能属性分析 |
第二节 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历史定位的反思 |
一、将私募股权基金仅仅定位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
二、将私募股权基金定位为产业投资基金 |
第三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定位重构 |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定位 |
二、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的定位 |
第六章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 |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代理问题及其根源 |
一、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人力资本特性与代理问题的关系 |
二、信息不对称与代理问题 |
第二节 私募股权基金融资过程中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治理 |
一、私募股权基金融资过程中逆向选择的治理 |
二、私募股权基金融资过程中道德风险的治理 |
第三节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治理 |
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逆向选择的治理 |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道德风险的治理 |
第四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报酬合约不合理,无法承担甄别和激励的双重功能 |
二、声誉机制缺失 |
三、私募股权投资治理机制静态化 |
四、各阶段治理机制间存在分割和错位问题 |
第五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机制建设思考 |
一、以人力资本为核心建立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机制 |
二、融资阶段的治理 |
三、投资阶段的治理 |
四、退出阶段的治理 |
第七章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设 |
第一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基础 |
一、政策基础 |
二、法律法规基础 |
三、科技创新基础 |
四、经济增长基础 |
五、私募股权资本来源基础 |
六、退出渠道基础 |
第二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障碍 |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认知障碍 |
二、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 |
三、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创新机制障碍 |
四、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金融手段障碍 |
五、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声誉机制的障碍 |
六、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资本瓶颈 |
七、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人力资本障碍 |
八、中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服务障碍 |
第三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设和完善 |
一、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法律法规 |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良好的创新技术交易市场,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
三、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私募股权资本的流通搭建平台 |
四、多元化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来源 |
五、明确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部门 |
六、适度限制海外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
七、大力培养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才 |
八、建立和完善诚信的中介市场体系 |
第八章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前瞻 |
第一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推动模式选择 |
一、政府推动模式 |
二、市场推动模式 |
三、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推动模式选择 |
第二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选择 |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及其比较 |
二、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法律地位 |
三、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选择探讨 |
第三节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 |
一、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选择的理论基础 |
二、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探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时代呼唤创业投资(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风险投资风险—收益分析[D]. 曾之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10)
- [2]H创业投资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梁茂源.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4)
- [3]沈志群 众创时代 呼唤“天使”[J]. 张惠清. 中华儿女, 2015(24)
- [4]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D]. 黄韬. 南京大学, 2013(07)
- [5]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D]. 袁中华.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4)
- [6]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分析、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J]. 于新东,牛少凤,于洋. 经济研究参考, 2011(16)
- [7]杭州“人才+资本”创业实践的思考[J]. 吴彬,曾庆良. 杭州(生活品质), 2010(02)
- [8]创业投资治理的机制研究[D]. 李建军. 上海交通大学, 2009(01)
- [9]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价值创造研究[J]. 蔡金汉. 经济问题探索, 2009(05)
- [10]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D]. 朱奇峰. 厦门大学,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