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1](20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0年 第62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名称及编码(一)蔺草(已净、漂白或染色的):14019031.00暂不安排招标。(二)蔺草制品:46012911.11蔺草制的提花席、双苜席;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46012911.12蔺草制的其他席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94042100.10蔺草包面的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9年 第57号》文中提出为维护对外贸易正常秩序,保护资源和环境、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及其税则编码(一)鲜或干的甘草1211903600(二)甘草液汁及浸膏1302120000(三)甘草酸粉2938909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3](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8年 第93号》文中研究说明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减少污染能耗,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根据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及其税则编码(一)鲜或干的甘草1211903600(二)甘草液汁及浸膏1302120000(三)甘草酸粉2938909010(四)甘草酸盐类2938909020(五)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2938909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4](20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8年 第94号》文中认为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名称及编码(一)蔺草(已净、漂白或染色的):14019031.00暂不安排招标。(二)蔺草制品:46012911.11蔺草制的提花席、双苜席;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46012911.12蔺草制的其他席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94042100.10蔺草包面的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5](2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7年 第90号》文中指出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名称及编码(一)蔺草(已净、漂白或染色的):14019031.00暂不安排招标。(二)蔺草制品:46012911.11蔺草制的提花席、双首席;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46012911.12蔺草制的其他席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94042100.10蔺草包面的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二、招标时间招标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第一次招标。投标时间:2018年1月8-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6](2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7年 第82号》文中提出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减少污染能耗,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根据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甘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及其税则编码(一)鲜或干的甘草1211903600(二)甘草液汁及浸膏1302120000(三)甘草酸粉2938909010(四)甘草酸盐类2938909020(五)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2938909030二、招标时间招标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7](2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7年 第1号》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商品名称及编码(一)蔺草(已净、漂白或染色的):14019031.00暂不安排招标。(二)蔺草制品:46012911.11蔺草制的提花席、双首席;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46012911.12蔺草制的其他席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
江清云,叶波[8](2015)在《WTO稀土案的后续应对思考——以行业自治管理为视角》文中指出2014年8月7日,WTO公布了稀土案上诉机构报告,维持了之前专家组的裁决,裁定中国有关稀土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重新审视我国原材料出口管理政策措施所面临的WTO规则挑战,有利于厘清思路,选择与WTO规则相符的应对策略。本文认为,在现实情况下,我国需要调整资源管理政策,一方面采取资源税(环境税)提高开采成本,另一方面应当重视商会等行业组织不受WTO规制管辖的行规,借助行业组织自治管理实现对资源出口的管控。本文还通过借鉴国外资源型卡特尔组织(行业组织)全球生产和定价的经验,重点探讨我国通过完全市场化的行业组织自动限制产量和调整资源价格的可能性。
彭爽[9](2012)在《出口管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出口管制是指一国政府管制机构依据国家法令和政策对本国出口贸易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行为。出口管制由来已久,在古埃及和古希腊,限制出口是为了将必需的食品和原料留在国内;在中国汉代,出口管制被用于防止外来侵略和巩固统治。此后,出口管制作为贸易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延续至今。出口管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说明,贸易管制等经济力量是国家实现政治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尽管出口管制是一种对外贸易政策工具,它有助于确保国内供应、稳定商品价格、增加政府收入、规范出口秩序、优化出口结构、减少贸易摩擦等,然而在国家利益的整体考虑之下,各国出口管制均发挥着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与政治利益、推行本国外交政策的重要作用,既具有经济意义也具有战略意义。对贸易保护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发现西欧重商主义者,美国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以及以克鲁格曼、格罗斯曼、布兰德、斯宾塞等为代表的创立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专家均提出了出口管制理论与政策。重商主义的出口管制思想与政策分为两个阶段:早期重商主义主张禁止金银输出、控制原材料出口、管制外国商人的活动,这一时期的出口管制政策包括严格管制货币出口、限制原料和粮食出口等;晚期重商主义主张放松货币输出管制、保证对外贸易出超,在该理论指导之下,西欧各国实行了保护关税、扶持出口商、垄断殖民地贸易、禁止熟练技工和先进机器设备外流、重视出口质量管制等出口管制政策。从政策效果来看,重商主义的出口管制思想为西欧国家干预出口贸易建立了理论基础;重商主义出口管制政策的实施,则加快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迅速发展,扩大了对外贸易的范围和规模。但是,重商主义的出口管制政策也存在局限,它所推行的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极易引发各国之间的冲突。汉密尔顿的出口管制思想集中体现在《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他主张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禁止制造业原料出口、免除原料关税、检查制成品质量、限制改良机器和工具输出;他出任美国财政部长期间推行的出口管制政策主要有区别对待的关税政策、短缺原料免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外贸商船注册登记政策等。汉密尔顿关于出口管制的思想,为经济落后国家干预对外贸易、实现经济赶超提供了理论支撑;汉密尔顿的出口管制政策,推动了美国独立发展国内民族工业的进程,增加了美国的出口收入。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战略性出口政策、战略性进口政策、用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战略性出口政策指政府依据不同的国际市场结构所选择的有利于本国的出口政策,即政府补贴政策、政府征收出口税政策、政府不干预政策;战略性进口政策指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干预进口,以抽取外国寡头企业的垄断租金、促进本国企业获得更多垄断利润的贸易政策;用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是政府采取进口保护措施帮助本国企业获得规模经济优势,进而促进出口的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为不完全竞争及规模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外贸活动构建了新的理论依据,该理论的提出凸显了政府合理限制出口以获取更多贸易利益的重要性。加强合理的出口管制非常必要,出口管制既是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之间竞争的必然结果、是反对其他国家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是促进贸易平等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必然选择。正因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各国和地区纷纷实施了全面的出口管制。除了国家和地区层面的出口管制,国际层面的出口管制活动也如火如荼地展开。其一,世界贸易组织(WTO)对成员方出口管制的管制主要基于WTO法律框架下关于出口管制的法律条款,其内容包括《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农产品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装运前检验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原产地规则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关于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保障措施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等,WTO以此为指导监督和规范各成员方的出口行为。由于WTO对出口管制的规定存在缺陷,表现在WTO法律框架下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用词模糊,不利于世贸组织管理各成员方的出口管制活动;WTO法律框架下关于出口管制的条款比较缺乏,影响了WTO对成员方出口管制行为的约束力;例外条款的规定易于产生漏洞,等等。因此,应通过补充和增加WTO关于出口管制的法律条款、要求成员方慎用例外条款、提高各成员方的出口管制透明度、对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的国家与地区的出口管制活动进行不同程度的管理等方式禁止歧视性出口管制,敦促各成员方放松不必要的出口管制,以完善WTO对出口管制的管制。其二,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在军备控制、反对恐怖主义、防扩散、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在共同经济利益与安全利益基础之上的多边出口管制机制有效协调着成员国共同的出口管制政策,然而现有的四大多边出口控制机制均存在不足。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面临的严峻挑战体现在,这一非正式的出口控制机制不能约束非参与国的出口活动、尚未形成正式的制度安排、成员国之间存在利益差异与利益矛盾、无法监控和及时管制企业及非国家实体的扩散行为、缺乏充分的信息共享、无形技术转让更为隐蔽等方面,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有,推动更多国家参与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颁布防扩散国际法、重建多边出口控制机制、大国承担更多责任、加大对企业出口行为的管制力度等。总之,各成员方要依据多边管制原则与触发清单并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口管制政策,在多边出口管制机制下继续实施合理的出口管制,履行国际承诺;同时,要反对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利用多边出口管制推迟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考察国外出口管制体制,发现经过多年演变与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已制订和颁布了《出口管制法》,建立了出口管制清单,设有专门的出口管制机构负责执行包括出口许可证、全面控制等在内的各项管制措施,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出口管制体制。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多方面启示,即出口管制必须建立在完善的立法基础之上、统一出口管制机构有利于提高管制效率、实现信息公开是提升出口管制透明度的保证、加强宣传与培训促进了高效执法与自觉守法、开展出口管制的国际合作可以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安全利益。同时,必须弄清国外出口管制的实质,即出口管制是其维护自身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阻止其他国家和地区提升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的政策工具。国外歧视性出口管制阻碍了商品与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正常流动,不利于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全球贸易的平衡发展,导致了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不均;既不利于管制目标国的经济发展,也损害了出口商的经济利益,引起管制国的出口结构扭曲和贸易收支失衡。中国的出口管制经历了从国家统制型管制政策向开放型管制政策的演变历程,完成了出口管制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现在,中国已建立了涵盖核生化产品和导弹等各种敏感物项及所有军品的较为完备的出口控制体制,实行了国际通行的清单管制、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制、全面管制等做法,大大提升了出口管制政策的法制化程度和透明度,并加强了与国际出口管制机制的合作。我国出口管制的立法基础由出口管制主要法律、出口管制行政法规、出口管制部门规章构成,以此为依据,我国编制了《军品出口管理清单》、核生化产品及导弹等两用物项及其技术管制清单、《禁止出口货物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等,明确了出口管制对象。商务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原子能机构、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是我国出口管制的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防扩散出口管制,近年来又加大了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管制力度,出口管制工作成绩斐然。但是,我国在出口管制架构、出口管制主体、出口管制目标、出口管制对象、出口管制手段、出口管制设施、出口管制国际合作、出口管制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来我们应及时总结我国出口管制的经验与教训,从健全出口管制体系架构,加强出口管制法规建设,规范出口管制制度以保证出口管制执法的公平与公正;统一出口管制主体,简化出口审批程序;兼顾出口管制的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及时更新出口管制对象;调整出口管制手段;加大出口管制的资金投入与人员投入,升级出口管制的硬件与软件设施,扩大出口管制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不断充实出口管制专家库,为企业组织出口管制培训;开展出口管制的多边和双边合作,加强与国际出口管制机制的交流;认真学习出口管制的国际规则,形成成熟的应急机制等方面尽快完善我国的出口管制体制,集中有限的管制资源提高管制效率,充分实现管制目标。
周琦[10](2014)在《WTO框架下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WTO框架内,进出口限制措施原则上被禁止实施,但在措施符合GATT1994相关例外条款规定情况下,成员国仍然可以通过限制措施对货物进出口进行管理。近年来,为保护国内资源环境,维护我国矿产资源利益,我国开始注重通过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许可证等限制措施对矿产资源出口进行控制,但这触及到对我国矿产资源具有很强依赖性的欧美发达国家的利益。入世以来,我国与欧美国家围绕矿产资源出口限制问题产生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已陷入极其艰难的困境。本文第一章全面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的现状,通过对措施的实施原因进行分析,文章表明我国实行矿产资源出口限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限制措施的实施造成我国矿产资源出口数量减少,并且出口价格有所提高,这给国际市场以及给欧美发达国家带来消极影响,因而使得我国与欧美国家问产生的矿产资源出口限制争端案件逐渐增多。在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指出了目前在争端案件中我国所面临的难题,即我国在援引GATT1994相关例外条款对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进行抗辩时面临着许多困难。本文第二部分重点围绕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突出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意见和审理思路。在此基础上,本文总结了该案我国败诉的主要原因。研究表明,入世之初在出口关税方面我国承担的WTO义务过重,而目前我国在实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时未能充分注重与WTO规则相符,并且出口限制措施的实施也为国内相关行业提供了保护条件。由于与WTO规则存在不符的地方较多,而我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又缺乏政策上的合理性支持,这使得在争端案件中我国很难证明出口限制措施的合理性。本文第三章,针对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遭遇的困境,就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利益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我国应当在满足GATT1994第20条(g)款适用要求方面做出更多努力,特别是应当明确我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的政策合理性。在对矿产资源出口数量进行限制的同时,国内生产限制也应做到同步实施。在矿产资源出口管理方面,我国应当注重与WTO规则的相符性,并且应当努力通过国内措施强化对矿产资源出口的间接约束。
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8)WTO稀土案的后续应对思考——以行业自治管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WTO稀土案以及本文研究角度 |
二、WTO有关案件针对我国行业自治管理的裁决和分析 |
(一)WTO相关裁决针对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职能的裁决 |
(二)我国有关出口管理措施的立法和行业协会参与出口管理的实践 |
三、国外行业协会在资源出口管理中的作用 |
(一)澳大利亚 |
(二)美国和加拿大等国 |
(三)评价 |
1.我国行业自治管理在资源出口管理中的改进 |
2.可能遇到的挑战 |
(1)GATT第17条:国有企业可能扭曲贸易 |
(2)市场机制受到层级管理的挑战 |
(3)循环悖论 |
四、结论 |
(9)出口管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之处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表目次 |
图目次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关于出口管制原因的研究 |
二、 关于出口管制目的的研究 |
三、 关于出口管制形式的研究 |
四、 关于出口管制措施的研究 |
五、 关于出口管制影响的研究 |
六、 关于出口管制政策主张的研究 |
七、 关于出口管制效果的研究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一、 论文的研究框架 |
二、 论文的研究方法 |
三、 论文的创新之处 |
四、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出口管制概述 |
第一节 出口管制的涵义、构成与分类 |
一、 出口管制的涵义 |
二、 出口管制的构成 |
三、 出口管制的分类 |
第二节 出口管制的措施 |
一、 国家专营 |
二、 出口配额 |
三、 出口禁运 |
四、 出口关税 |
五、 出口许可证 |
第三节 出口管制的必要性 |
一、 出口管制是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必然要求 |
二、 出口管制是国家之间竞争的必然结果 |
三、 出口管制是反对其他国家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
四、 出口管制是促进贸易平等化的客观要求 |
五、 出口管制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必然选择 |
第四节 出口管制的目的 |
一、 出口管制的经济目的 |
二、 出口管制的政治目的 |
三、 出口管制的其他目的 |
第三章 出口管制理论与政策的发展脉络 |
第一节 重商主义的出口管制思想与政策 |
一、 重商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
二、 早期重商主义的出口管制思想与出口管制政策 |
三、 晚期重商主义的出口管制思想与出口管制政策 |
第二节 汉密尔顿的出口管制思想及政策实践 |
一、 汉密尔顿的出口管制思想 |
二、 汉密尔顿推行的出口管制政策 |
第三节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与出口管制 |
一、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主要内容 |
二、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与出口管制 |
第四章 出口管制与国际组织 |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与出口管制 |
一、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下关于出口管制的规定 |
二、 世界贸易组织与出口管制的完善 |
第二节 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与出口管制 |
一、 非正式国际组织与出口管制 |
二、 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与出口管制 |
三、 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面临的挑战及其完善 |
第五章 国外出口管制 |
第一节 美国的出口管制 |
一、 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演变 |
二、 美国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 |
三、 美国的出口管制清单和出口许可 |
四、 美国的出口管制机构 |
五、 美国出口管制改革的最新进展 |
第二节 欧盟的出口管制 |
一、 欧盟出口管制政策的演变 |
二、 欧盟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 |
三、 欧盟的出口管制清单和出口许可 |
四、 欧盟的出口管制机构 |
第三节 日本的出口管制 |
一、 日本出口管制政策的演变 |
二、 日本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 |
三、 日本的出口管制清单和出口许可 |
四、 日本的出口管制机构 |
五、 日本的清单管制与全面管制 |
第四节 俄罗斯的出口管制 |
一、 俄罗斯出口管制政策的演变 |
二、 俄罗斯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 |
三、 俄罗斯的出口管制清单和出口许可 |
四、 俄罗斯的出口管制机构 |
第五节 国外出口管制的启示 |
一、 国外出口管制的实质 |
二、 国外出口管制的启示 |
第六章 中国的出口管制 |
第一节 中国出口管制政策的演变 |
一、 第一阶段的出口管制政策:1949-1978 年 |
二、 第二阶段的出口管制政策:1978-1994 年 |
三、 第三阶段的出口管制政策:1994 年至今 |
第二节 中国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 |
一、 出口管制主要法律 |
二、 出口管制行政法规 |
三、 出口管制部门规章 |
第三节 中国的出口管制清单和出口管制措施 |
一、 中国的出口管制清单 |
二、 中国的出口管制措施 |
第四节 中国的出口管制机构 |
一、 中国主要的出口管制机构 |
二、 受控物项和技术的出口许可审批过程 |
第五节 中国出口管制的政策绩效 |
一、 中国出口管制政策效果的整体评价 |
二、 中国出口管制政策绩效的案例分析——以稀土出口管制为例 |
第六节 中国出口管制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出口管制架构存在的问题 |
二、 出口管制主体存在的问题 |
三、 出口管制目标存在的问题 |
四、 出口管制对象存在的问题 |
五、 出口管制手段存在的问题 |
六、 出口管制设施存在的问题 |
七、 出口管制国际合作存在的问题 |
八、 出口管制动态调整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七节 中国出口管制的经验与教训 |
一、 及时调整出口管制的重点 |
二、 正确处理出口管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
三、 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种类的产品与技术设置不同的出口管制标准 |
第七章 完善中国出口管制体制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中国出口管制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
第二节 完善中国出口管制体制的政策建议 |
一、 健全出口管制的体系架构 |
二、 统一出口管制机构 |
三、 明确出口管制目标 |
四、 及时更新出口管制对象 |
五、 调整出口管制手段 |
六、 增加对出口管制工作的资金投入与人员投入 |
七、 加强出口管制的国际交流 |
八、 建立成熟的应急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附件 |
(10)WTO框架下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第一章 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问题概述 |
第一节 中国实行矿产资源出口限制的原因 |
第二节 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的实施影响 |
一、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产生的对外贸易影响 |
二、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与国内生产消费变化 |
第三节 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的现实困境 |
一、入世以来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引发的贸易争端 |
二、中国援引GATT1994相关例外条款进行出口限制抗辩困难重重 |
第二章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案件主要争议焦点 |
一、美国、欧盟、墨西哥指控措施和依据 |
二、中国主要抗辩主张 |
第二节 WTO专家组对案件主要问题的裁决 |
一、出口关税 |
二、出口配额 |
三、出口配额的管理和分配 |
四、出口许可证 |
五、最低出口价格 |
第三节 上诉机构裁定结果 |
一、耐火级铝矾土出口配额不满足GATT1994第11.2条(a)款适用要求 |
二、专家组对GATT1994第20条(g)款存在解释错误 |
三、申诉方专家组请求第三节不符合《争端解决谅解》第6.2条规定 |
第四节 案件评析 |
一、本案中国败诉的主要原因 |
二、本案败诉对我国产生的主要影响 |
第三章 WTO框架下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利益的措施和建议 |
第一节 GATT1994第20条(g)款适用建议 |
一、明确我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的政策合理性 |
二、注重GATT1994第20条(g)款对“与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的要求 |
三、注重满足GATT1994第20条引言要求 |
四、加强对以往案件的研究提高我国适用条款的可能性 |
第二节 我国矿产资源出口管理应注重与WTO规则相符 |
一、贸易法规的公布与实施应符合GATT1994第10.3条规定要求 |
二、出口配额分配和管理应符合我国贸易权承诺 |
第三节 通过国内治理对矿产资源出口进行间接限制 |
一、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加强原矿出口约束 |
二、通过优惠政策促进初级生产向二次生产转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0年 第62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0(74)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9年 第57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9(77)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8年 第93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9(01)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8年 第94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8(75)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7年 第90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7(79)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7年 第82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7(72)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7年 第1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7(08)
- [8]WTO稀土案的后续应对思考——以行业自治管理为视角[J]. 江清云,叶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15(05)
- [9]出口管制研究[D]. 彭爽. 武汉大学, 2012(07)
- [10]WTO框架下中国矿产资源出口限制问题研究[D]. 周琦. 天津师范大学,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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