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企业购销活动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刘妍江[1](2021)在《基于EVA的X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陈瑶[2](2021)在《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企业的模式本来属于国内法范畴,但国际贸易规则似乎比较早就关注了国有企业问题。各个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有权选择适合本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补贴一样,国有企业本身并非造成当前国际市场不公平竞争的根本原因。随着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发展,一方面国有企业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参与商业竞争的部分国有企业有可能利用补贴、特权及其他政府授予的优势扭曲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要求以竞争中立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建立新规则的呼声不绝于耳。不管是在WTO现代化改革、中美贸易战、还是在经贸协定谈判中,国有企业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议题。国有企业条款已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竞争规则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中频频出现,其规则体系和具体规定内容方面在体现共性的同时又有所差异。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方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涵盖实体”作出承诺,这都表明中国将积极考虑其他贸易伙伴的诉求,直面国有企业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研究国际贸易协定1中与国有企业相关规则的内涵与外延到底有哪些不同?在国际贸易协定法律框架下,国有企业将受到哪些约束?这些约束对中国而言,无论是参与WTO的现代化改革,还是参与乃至引领FTAs的谈判,存在哪些机遇与挑战?最终试图构建出既能够被国际上普遍认可,又能更好地维护中国国家利益与安全的国有企业国际规制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提出中国方案。本文除导论与结束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国有企业条款的理论基础和来源”。接合理论为国有企业设立特殊规则开辟了先河。随着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迅速扩张,在欧美传统优势产业崭露头角,欧美等经济体认为既有的WTO规则以及FTAs并不足以规制国有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因此,欧美借助竞争中立理论,提出国有企业仅因其政府所有权或控制而获得了私营企业所无法获得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扭曲贸易和市场,并纷纷在CETA、TPP1、USMCA和欧日EPA中纳入国有企业条款。当前国有企业条款已经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规制体系,开始向重要的国际规则迈进。国有企业条款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美国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与欧盟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两者均在国有企业定义、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以及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规范。而两者的差异在于,美国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更加关注国有企业接受的补贴优势,而欧盟主导的国有企业条款则更加关注国有企业接受的国内监管方面的优势。第二章“纳入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新一代区域自由贸易协定2中的国有企业条款直接规制国有企业,为WTO涵盖协定的规制不足提供补充。一方面,为了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受到规制,国有企业条款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界定国有企业。另一方面,针对国有企业的规模、层级、所处行业、从事的具体活动等提出了诸多例外,将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排除在了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外,限制了国有企业条款的实施效果。总体上,随着国有企业条款的模板效应不断显现,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界定方法逐渐达成共识,而且“政府对企业非基于所有权益的控制”也逐渐获得认同。然而,这一国有企业定义所界定的政府行为边界可能既是过度的,也是不足的。为使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更具可预期性,未来国有企业定义中应进一步明确政府控制,并对例外作出更为一致的规定。第三章“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的适用”。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是基于竞争中立为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制定的核心义务,也是研究国有企业条款的重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国营贸易企业仅需遵守非歧视待遇。非歧视待遇仅明确包含最惠国待遇。商业考虑因素仅仅是判断其是否违反非歧视待遇的一项标准。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不仅将商业考虑独立于非歧视待遇,作为国有企业需要遵守的独立义务,而且全面扩张了非歧视待遇,尤其是明确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包含国民待遇,并且将适用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展到了服务贸易与投资。然而,本章也指出,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中所设义务属于准政府义务、市场管理者义务,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中的义务则属于市场参与者需要遵守的义务。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商业活动中同时遵守两种义务可能会引发相互矛盾的行为。为此,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对其适用范围作出了划分。根据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国有企业基于商业考虑因素给予差别待遇并不被视为违反非歧视待遇条款。当国有企业根据公共服务指令提供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时,只需以非歧视的方式进行,而无需遵守商业考虑义务。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即公共属性与商业属性,是国有企业监管的难题所在。应当说,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为双重属性的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监管方法,但也确实对国有企业参与商业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章“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的重塑”。非商业援助条款是为国有企业量身定做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中与国有企业相关争议作出了回应:第一,在涉及国有企业的交易中,可绕过SCM协定下对“公共机构”认定问题,直接将国有企业作为补贴提供者;第二,简化了是否“授予一项利益”的判断,模糊处理利益比较的基准问题,赋予缔约方调查机构在拒绝使用补贴提供国的国内价格以及选择替代的外部基准方面更多的自由裁量权;第三,将SCM协定下对补贴专向性的判断中的“特定企业”变更为“国家所有或控制的企业”。非商业援助条款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商业活动的约束,减轻了调查机构的举证责任。但是由于非商业援助条款缺乏对关键性术语的界定,降低了适用的可预期性,将有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的滥用。非商业援助条款区别对待以国有企业作为接受者的补贴与以私营企业作为接受者的补贴,缺乏合理性与经济学理论支持。非商业援助条款中对补贴专向性的判断与补贴中立也存在偏差。未来的针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规则应“捕捉”那些真正因政府所有权或控制权而授予国有企业的补贴,并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可能承担的政策目标。第五章“我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法律建议”。随着国有企业条款逐渐成型与成熟,显然其将成为新兴经济体发挥后发优势的障碍及其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规则壁垒。基于竞争中立的国有企业条款已经在国际社会取得一定的共识,不论中国是否加入TPP协定,其中的高标准条款都将对中国的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诚然,国有企业条款内含欧美等经济体平衡新兴经济体,重塑国际规则等深层动机。但是从根本上说,竞争中立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均旨在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条款也具有倒逼中国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功能。结合《入世议定书》以及中国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就国有企业的承诺,本论文提出中国应秉承多边协商、大小国家平等、规则导向等基本原则,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文本:提出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定义;善用例外排除特定国有企业;总体上接受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推动行为区分型“公共机构”认定标准、反对国有企业补贴专向性测试、严格限制补贴利益外部基准的适用等与国有企业相关补贴条款。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条款在FTAs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内容和体系不断完善。新一代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有企业条款对WTO涵盖协定和TPP前的FTAs中对国有企业的规制不足和争议作出了一定的回应,但在国有企业的定义和范围、国有企业补贴规则等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和调整的空间,以使国有企业条款更具科学性、更加合理化。企业的国际竞争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之间经济力量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的贸易大国,应当承担与之相适应的国际责任,主动维护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环境,参与并引领国有企业条款的制定。
王雅静[3](2021)在《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问题的“主力军”,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具有较高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通过识别市场机会,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性发展。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一个可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尽管每个企业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企业家才能,但是,随着企业家通过理论学习和“干中学”,其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发生了变化。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不同,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就会不同,企业家才能绩效必然有差异性。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要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就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揭示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本研究通过历史回溯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个案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企业家才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揭示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在关系。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进行文献回顾,并作简要概括和评论;第二,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分析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和内在关系;第三,运用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回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演进脉络及其发展概况,探寻企业家才能在其发展历程中的作用,同时利用江苏扬州数据检验和典型案例研究,揭示企业家才能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第四,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关键因素。其作用机理是:其一,捕捉市场机会的才能,是企业家发现市场机会,对此进行识别和预测,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快速反应和行动,及时做出市场决策,为企业带来可能的盈利机会的能力。其二,组织生产要素的才能,是企业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以较小的要素投入实现高效的产出,实现市场平均利润的能力。其三,创新发展的才能,是企业家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在技术、产品、管理、市场、组织等方面进行有目的性的变革,使企业获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互为影响,贯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过程。第二,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动态变化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企业家才能具有累积性。农业企业家在学习教育和“干中学”中获取知识和经验,累积了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良好的绩效,良好的绩效又对企业家才能形成正向激励作用,促进农业企业家再一次累积企业家才能。其二,企业家才能具有异质性。差异化的企业家才能形成不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绩效,企业家才能越高,取得的经营绩效越好。在每一个农业企业家的企业家才能内部,企业家才能的维度结构具有异质性。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应均衡发展,形成企业家才能的整体合力。其三,企业家才能具有匹配性。企业家才能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动态匹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的发展要求。从本研究中,得出的政策建议是:第一,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项目、税收、金融等支持的同时,要加大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培育农业企业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的企业家才能。特别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发展阶段,在农业企业家成长过程中,关注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的动态变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动态跟踪培养。要改变低层次、重复化的培育方式,加强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业企业家具备程度更高、维度结构更完整、与企业发展要求更匹配的企业家才能。第二,打破偏重工商企业家、城市专业技术人才下乡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想,鼓励青年农民、农民工、村干部、农村大学生等有乡土根基、有农业创业意愿、有一定企业家素质和才能的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者,让乡土农民这个最大的潜在创业群体创成业、创好业,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力量。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现有文献对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作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的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本研究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创新性地提出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三个维度的属性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第二,现有文献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和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已经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研究较少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测度指标。本研究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素质、能力和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谁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本研究既拓展了企业家才能理论的研究领域,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张镇昌[4](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当前,学界对渔业企业的研究,多集中在企业发展和企业管理方面,较少涉及渔业企业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渔业企业的历时性研究。渔业企业是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连接鱼产品从渔船到餐桌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渔业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的作用特点。文章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的渔业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获得一手资料,并结合文献分析的办法将北海市的渔业企业的发展脉络变迁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析。从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前以及进入21世纪后这三个时间阶段的不同时期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变迁进行分析,厘清渔业企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效能、遇到问题和应对措施,并通过梳理同时期国内不同海区渔业企业发展状况,尝试对北海渔业企业进行评价,提出新形势下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路径。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北海渔业企业为恢复和发展渔业经济奠定基础。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北海市渔业企业体系在建立后对恢复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却也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凸显企业经营管理的问题。第二部分,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前北海渔业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下逐步发展成熟,开拓了远洋渔业,提升了渔业经济发展质量。改革开放后,渔业企业需助推渔业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在完成该任务过程中,传统的渔业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发生了变化,同时期也衍生了新的乡镇渔业企业系统。在这一阶段,暴露出传统渔业企业出现竞争能力下降、涉外渔业事件影响企业发展以及海洋资源衰退等问题。究其原因,是企业内部管理,海域国际政治关系与该时期海洋过度捕捞等相关联。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渔业企业实行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内外的贸易沟通、打开远洋渔业局面、延长渔业产业链和涉足非渔产业,加快构建侨港镇渔业企业体系等方面的应对措施。第三部分,21世纪后北海渔业企业有了发展新方向,渔业经济得到转型发展,成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动力引擎。新时代下渔业企业有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走出去”的时代任务和条件,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下实现转型升级等发展目标定位,这一时期传统企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民营企业取而代之成为新时代渔业产业的主角。却也需要面对渔业资源衰退引发的连锁反应、传统企业没落、国家部分渔业政策紧缩下企业转型生产的阵痛和走向国际阻碍重重等问题,其中既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缺陷,也有政府政策措施及落实力度不足和复杂的国内国际存在的社会原因。为突破新时代下的发展障碍,渔业企业自身从多元发展、科技创新、响应“走出去”战略、扩大交流圈、紧贴国家发展政策、回馈社会等六个方面提高企业发展质量进行自我解困。第四部分,分别阐述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东海、黄海和渤海这三大海区渔业企业发展的简要状况,同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构建与发展所发挥的社会功用从奠定北海在南海区的渔业地位、带动个体渔民发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话语权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最后,从政府政策施政、企业内部动力和构建渔民与渔业企业共同体等三个方面提出进一步促进渔业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王靖[5](2021)在《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以A公司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营运资金作为企业开展各项活动的基础,是企业组织存活的血液,是链接内外部的纽带,尤其在现阶段的“新常态”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加凸显了营运资金的重要性,而营运资金的相关研究也受到了重视。国内外营运资金相关研究的重点主要是:营运资金概念界定及分类、营运资金绩效影响因素、营运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研究重心从营运资金各单一项目到综合周转期再到以渠道管理的营运资金周转期,在此基础上,营运资金的相关研究逐渐向管理和供应链优化转变。然而实践中,对于营运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停留在经营活动营运资金流动指标的周转期上,未从整体角度对营运资金进行全面分析;其次,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方向还是以财务指标为多,这必定导致相关指标的矛盾及结论偏差。本文将以光伏企业为研究对象,重新构建营运管理绩效评价模型,适应光伏企业现阶段管理的需求,不断提升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水平。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对比分析、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首先,通过论述当前国内外营运资金管理的研究现状,结合其相关研究理论,为本文进一步分析奠定基础。其次,一方面通过介绍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现状,结合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现状,从现有营运资金管理评价指标出发,对现有的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进行简单分析,总结出现有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的不足,从而为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重构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从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所达到的效果和营运资金管理绩效影响因素方面进行指标设计,把营运资金管理绩效影响因素作为营运资金管理效果的补充因素(相关补充因素同时需满足光伏企业特点),从而起到协调其他指标的作用;然后选用适合指标体系的评价方法为定量指标赋权重,建立起营运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最后根据新构建的评价体系,对A公司2017年-2019年的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并通过使用模糊评价法对其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分析评价结果,结合该评价结果进而得出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方面的建议。本文创新点:本文通过梳理现有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方面的文献和理论,结合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方面的情况,从现有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出发,对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运用熵值法和模糊评价法对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分析其评价结果,给出营运资金管理建议,从而更好的评价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为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的运用和合理配置营运资金及提高营运资金管理水平提供借鉴意义。
史雯[6](2021)在《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在后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时代,国际转让定价行为日益透明化。我国跨国制造企业往往容易被母公司操控,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转移至境外,以规避集团全球总体税负。这一方面加大了我国政府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也让企业容易受到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承担违法风险。本文试图揭示跨国制造企业在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剖析成因的基础上为企业提出应对策略,有助于企业对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水平进行提升,也有利于确保发生在我国的价值创造行为所产生的利润相关税收收入能合理征收入库。结合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现状,本文提出合理建议,帮助企业提高自身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水平,对未来征管体制改革尤其是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方面做出理论贡献。本文首先介绍了转让定价、BEPS方案及跨国制造企业相关的基础概念,在此基础上整理了内部控制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税收套利理论、市场内部化理论、实质课税理论、不完备契约以及博弈理论等相关理论。其次分析了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现状,分别从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现状、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识别、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评估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后BEPS时代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现状的问卷调查进行分析。之后讨论了后BEPS时代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影响因素,分别讨论了外部环境、宏观政策、企业制度、违法风险、利益动机对转让定价的影响,介绍了BEPS前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BEPS方案对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影响,以及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具有的特点。结合上述理论研究,本文对两个不同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研究。CT电装有限公司案例是传统的高进低出转让定价,通过交易净利润法对其进行调整。WZ建机有限公司案例是通过支付商标使用费转让定价,通过利润分割法对其进行调整。两个案例的共同点是都存在未设立健全的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制度、承担经济职能和获得收益不匹配以及转让定价相关资料不完整的问题;不同点是关联关系类型、转让定价手段、调整方法不同。通过两个案例的分析,说明了在后BEPS时代,传统转让定价方式与多样化转让定价形式并存,转让定价风险管理趋于复杂多样化,跨国制造企业应根据BEPS方案及我国最新相关政策针对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进行完善。最后,对上述研究做出总结,针对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提出在事前加强转让定价风险识别、事中做好转让定价风险控制、事后巩固转让定价风险应对、关注后BEPS时代转让定价管理新要求等方面的启示作为经验借鉴。本文的创新点是,结合后BEPS时代这一新的时代背景,分析研究了传统和新兴的两种类型转让定价案例,较之传统的转让定价研究更具有时效性。另外,在“中国制造2025”计划实施后,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得到广泛关注。本文将跨国制造企业列为研究对象,更切合时代需求。
田安琪[7](2020)在《基于转让定价的A集团惠州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税务筹划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跨国及跨地区经营,以提升国际知名度,抢占国际市场份额。由于各国及各地区的税务法律法规不尽相同,税种及税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于跨国企业而言,转让定价布局是调整各子公司利润水平及整体税负率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国税务机关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了对跨国企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监管。在此税务环境下,跨国企业内部进行的关联交易如何在符合税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寻求最优定价安排、降低整体税负、提高净利润,已成为各跨国企业的重要税务课题。本文通过结合转让定价理论及相关的税务法律法规,在现有的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A集团惠州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介绍了该公司所属集团的股权架构、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功能风险定位、价值链定位及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其次,对这一筹划方案的关键点进行了具体分析,包含转让定价方法选择的分析、可比性分析、最优关联交易转让价格分析。同时,针对此税务筹划方案进行了相关的后续管理分析。最后,本文得出了如下结论:(1)A集团惠州公司在转移定价税收筹划方案中,是作为关联方交易的生产制造商以及最优转让价格确定与实施者;(2)预约定价安排是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的最理想结果,可有效降低税收筹划风险。预约定价的企业所获取的利润应与其履行的职能、承担的风险相匹配,须重视公司的功能风险及价值链定位;(3)实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均应时刻对内外部环境变换保持高度关注。制定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时应选择恰当的转让定价方法,重视可比性分析,从而更有效的证明关联交易价格的合理性;(4)企业与税务机关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税务机关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与税务机关的关系维护,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本文通过对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详细研究,对于制造业跨国公司以降低转让定价税务风险、降低整体税负、提高税后利润为目的,就其内部关联交易制定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陈东莉[8](2020)在《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应对难”问题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球经济一体化使中国和世界各国的贸易联系更为密切,同时第三次科技革命的进程使以科技、文化为核心的无形资产成为全球竞争的新关键,发达国家利用其主导地位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无形资产输出,并通过跨境避税筹划转移利润和降低税负,造成他国税收权益严重受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无形资产输入国,跨境集团利用无形资产交易,进行不合理税收筹划以达到转移利润和节约税收的目的,严重侵蚀我国税收基础,对我国税收主权构成严重威胁。如何抵制无形资产国际贸易带来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达国家的共同关注点。本文探讨我国税务机关应对跨境集团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跨境转移避税过程中存在“应对难”问题及对策,通过分析无形资产载体特点,总结该类避税行为规律,提供可行的建议。第一章简述了选题背景和意义,提出了本文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思路;第二章介绍了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情况,简要分析了我国无形资产反避税工作现状,以及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对我国造成的税收风险;第三章从政策现状、税务机关、跨境集团以及外部环境等四个方面展现了“应对难”的表现;第四章围绕政策制定因素、执行者困境、目标群体应对和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对造成“应对难”问题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最后对如何解决“应对难”问题提出对策思考,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方法建议。
贾小平[9](2020)在《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世界能源格局及我国管网互联互通的不断深化,新一轮的能源转型正在蓬勃兴起,在给能源企业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为使能源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应对管网互联互通所带来的危机,提高企业竞争力。本文通过研究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帮助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业务和财务的融合,建立起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提高了内部控制有效性质量,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企业健康、良性的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本文通过分析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出了原有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存在不足及日常控制缺失问题,并在原基础上补充了内部控制外部环境的定性指标和财务分析的定量指标。通过财务数据的横向及纵向对比分析、财务报表结构和质量的分析及运用管理会计业财融合的思维,建立起与SR公司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依据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融合性等原则,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对关键控制点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内部控制有效的保障措施,增强企业自身风险识别及修复能力,有效的进行风险防范,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
徐国强[10](2020)在《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注意到内部控制在现代企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在预防企业风险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方面。H粮食储备库是承担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国有重要骨干型企业,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导致近年来企业风险案件频发,对H粮食储备库完成政府宏观调控任务、有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确保H粮食储备库高质量发展产生很大不利影响。论文以相关内部控制理论为基础,结合参与H粮食储备库审计工作期间搜集的资料,加上在公司期间开展的调研访谈记录,对H粮食储备库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按照规范研究的流程着手,综合全面的分析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研究方案、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等,基于此详细介绍论文所需的相关内部控制理论。其次,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五要素入手,分别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对H粮食储备库目前的内部控制现状进行详细阐述。再次,结合访谈调研发现H粮食储备库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内部环境有待优化、公司风险意识薄弱、控制活动不完善、信息沟通不畅、内部审计监督缺乏独立性五个方面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有针对性的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对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有效推进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为我国其他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内部控制构建和应用提供借鉴。
二、对企业购销活动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企业购销活动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条款的理论基础及其来源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条款产生的基本理论 |
一、接合理论下的特殊贸易救济规则 |
二、国有企业条款对竞争中立理论的借鉴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国际规制的必要性 |
一、国有企业广泛参与国际竞争活动 |
二、WTO涵盖协定对规制国有企业优势的有限规则供给 |
三、主要经济体对国有企业国际规制的不同立场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特征归纳 |
一、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规制体系 |
二、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成为国有企业竞争的行为准则 |
三、非商业援助条款限制国有企业竞争的财政优势来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纳入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 |
第一节 WTO框架下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概念 |
一、GATT中的“国营贸易企业” |
二、SCM协定中的“公共机构” |
三、GPA中的“其他采购主体”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条款对国有企业的界定 |
一、要求实体由“政府所有或控制” |
二、要求实体从事商业活动 |
三、国有企业定义引发的主要争议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范围与例外 |
一、国有企业条款例外存在的必然性 |
二、国有企业条款例外的主要考量因素 |
三、国有企业条款的适用效果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的适用 |
第一节 GATT项下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概述 |
一、GATT项下国营贸易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 |
二、非歧视待遇的内涵与外延 |
三、商业考虑与非歧视待遇的关系 |
第二节 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的全面扩张 |
一、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的主要变化 |
二、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在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的适用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的独立适用 |
一、商业考虑条款的缘起、演变与实践 |
二、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的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 |
第四节 国有企业双重身份属性下的不同义务 |
一、国有企业非歧视待遇条款为国有企业设定准政府义务 |
二、国有企业商业考虑条款是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准则 |
三、对身份冲突的协调与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商业援助条款对SCM协定的重塑 |
第一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主要规定与适用 |
一、非商业援助条款与SCM协定相关条款的关系 |
二、非商业援助条款的适用领域 |
第二节 SCM协定中与国有企业相关的主要争议 |
一、“公共机构”的法律标准 |
二、补贴利益的外部基准的适用 |
三、补贴专向性的判断 |
第三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对主要争议的回应 |
一、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企业替代“公共机构” |
二、扩大补贴利益外部基准的适用范围 |
三、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专向性测试 |
第四节 非商业援助条款应体现政府补贴中立 |
一、政府补贴中立的必要性 |
二、非商业援助条款与补贴中立要求的偏差 |
三、对仅因政府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补贴与其他补贴作出区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法律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条款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
一、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并无矛盾 |
二、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相一致 |
第二节 我国就国有企业作出的对外承诺 |
一、我国入世时对国有企业的承诺 |
二、我国参与的贸易与投资协定中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现状 |
三、仍有争议的国有企业条款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条款的中国方案 |
一、参与国有企业条款谈判的总体原则 |
二、提出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定义 |
三、善用例外排除特定国有企业 |
四、总体上接受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虑条款 |
五、区别国有企业与补贴条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思路 |
1.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方法、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样本选择 |
1.4.3 数据来源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企业家才能 |
2.1.1 企业家 |
2.1.2 企业家才能 |
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2.1 农业企业家 |
2.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及基本特征 |
2.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因素 |
2.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2.4.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 |
2.4.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2.4.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 |
2.5 简要的研究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3.1 概念界定 |
3.1.1 企业家 |
3.1.2 企业家才能 |
3.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2 企业家才能理论 |
3.2.1 风险与不确定性理论 |
3.2.2 创新理论 |
3.2.3 人力资本理论 |
3.3 企业理论 |
3.3.1 分工理论 |
3.3.2 生产函数理论 |
3.3.3 契约理论 |
3.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 |
3.4.1 企业家才能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子 |
3.4.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历史回顾 |
4.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1 1949年到1978年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2 1978年至20世纪末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3 21世纪初至今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2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变迁 |
4.2.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变迁 |
4.2.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变迁 |
4.2.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变迁 |
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1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2 企业家才能的异质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3 企业家才能的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研究 |
5.1 案例介绍 |
5.2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关系的阐释 |
5.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家庭农场发展 |
5.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家庭农场发展 |
5.3 经营绩效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研究 |
6.1 案例介绍 |
6.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关系的阐释 |
6.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3 经营绩效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典型案例研究 |
7.1 案例介绍 |
7.2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关系的阐释 |
7.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业企业发展 |
7.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业企业发展 |
7.3 经营绩效 |
7.4 本章小结 |
7.5 三个案例讨论 |
第8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江苏扬州数据检验 |
8.1 理论基础 |
8.1.1 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的认识 |
8.1.2 关于企业家才能指标的研究现状 |
8.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 |
8.2 数据来源与检验 |
8.2.1 数据来源 |
8.2.2 信度效度检验 |
8.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1 企业家才能素质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2 企业家才能能力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绩效的差异性分析 |
8.3.4 讨论 |
8.4 实证分析 |
8.4.1 变量选择与含义 |
8.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研究结论 |
9.1 讨论与结论 |
9.2 理论贡献 |
9.3 政策建议 |
9.4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学术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关于海洋渔业经济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渔业企业的研究 |
(三)关于国外渔业企业的研究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地调查法 |
五、相关问题的必要说明 |
(一)渔业企业的概念界定 |
(二)选取北海市作为研究点的缘由 |
(三)文章中涉及的主要渔业企业信息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北海渔业企业的基础奠定 |
一、构建渔业企业体系的必要性 |
(一)恢复和发展渔业经济 |
(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现实需要 |
(三)构建渔业经济体系是重要任务 |
二、北海渔业企业体系的构建完善 |
(一)水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 |
(二)渔船修造体系的构建 |
(三)综合性国有海洋捕捞企业的成立与成长 |
三、北海渔业企业在渔业生产中的社会效用、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渔业企业产生的社会效用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问题 |
(三)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后至21 世纪前北海渔业企业的突破 |
一、改革开放后的新任务 |
(一)助推渔业经济的市场化转型 |
(二)推动渔民就业,释放生产活力 |
(三)顺应改革开放时代潮流,焕发新生活力 |
二、改革开放后至21 世纪前北海渔业企业体系的变化 |
(一)改革开放以来至21 世纪前传统渔业企业的新变化 |
(二)形成新的乡镇渔业企业体系 |
三、经济体制改革中渔业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国有企业优势下降 |
(二)渔业涉外事件的损失和海洋资源减少 |
(三)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 |
四、经济体制改革中渔业企业的应对措施 |
(一)改革管理制度 |
(二)加强与国内外的贸易沟通 |
(三)开拓远洋捕捞新局面 |
(四)渔业产业链延伸和非渔产业拓展的发展实践 |
(五)努力建构新兴乡镇渔业企业体系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21 世纪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转型发展 |
一、21 世纪以来渔业企业的历史定位和新形势 |
(一)渔业企业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力量 |
(二)时代为渔业企业发展创造新的历史条件 |
(三)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催生渔业企业转型升级 |
二、21 世纪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特征 |
(一)传统企业为时代所淘汰 |
(二)民营企业成为行业产业的龙头引领 |
三、渔业企业在困境中前行 |
(一)渔业企业发展中所遇问题 |
(二)渔业企业所遇问题的原因 |
(三)渔业企业自我解困的主要举措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其他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概况及对北海渔业企业的评价和建议 |
一、国内其他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情形 |
(一)东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 |
(二)黄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状况 |
(三)渤海区渔业企业的状况 |
二、北海渔业企业发展的区域地位和现实作用 |
(一)有利于奠定北海在南海地区渔业地位 |
(二)有利于带动个体渔民发展 |
(三)有利于维护国家在海洋权益中的话语权 |
三、新形势下北海渔业企业发展的路径 |
(一)政府须加强对渔业企业政策等的支持 |
(二)渔业企业自身要提升发展的内力 |
(三)构建渔民与渔业企业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以A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营运资金管理研究现状 |
1.2.2 营运资金绩效评价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营运资金 |
2.1.2 营运资金管理 |
2.1.3 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 |
2.2 营运资金管理相关理论 |
2.2.1 资产组合理论 |
2.2.2 “3E”效率理论 |
2.2.3 权衡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现状分析 |
3.1 行业情况 |
3.1.1 行业发展情况 |
3.1.2 行业经营情况 |
3.1.3 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影响因素及特点 |
3.2 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现状 |
3.2.1 光伏企业营运资金运行现状 |
3.2.2 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问题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现状 |
4.1 基本情况 |
4.2 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现状 |
4.3 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问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与应用 |
5.1 评价体系原则及步骤 |
5.1.1 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
5.1.2 评价体系建立步骤 |
5.2 构建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
5.2.1 现有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
5.2.2 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5.2.3 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方法 |
5.2.4 权重确定及评价标准 |
5.3 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应用 |
5.3.1 评价步骤 |
5.3.2 A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定量指标评价 |
5.3.3 评价营运资金管理绩效影响因素 |
5.3.4 评价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后BEPS时代 |
1.2.2 关于转让定价 |
1.2.3 关于后BEPS时代转让定价风险管理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转让定价 |
2.1.2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方案(BEPS方案) |
2.1.3 跨国制造企业 |
2.1.4 风险管理 |
2.2 基础理论 |
2.2.1 内部控制理论 |
2.2.2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2.2.3 税收套利理论 |
2.2.4 市场内部化理论 |
2.2.5 实质课税理论 |
2.2.6 不完备契约以及博弈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
3.1 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现状 |
3.1.1 L市经济区跨国制造企业基本情况 |
3.1.2 L市经济区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现状分析 |
3.2 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识别 |
3.2.1 资料信息不完备的风险 |
3.2.2 关联交易监控不到位的风险 |
3.2.3 利润分配与经济实质不匹配的风险 |
3.2.4 相关配套制度落后的风险 |
3.2.5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不规范的风险 |
3.3 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评估 |
3.3.1 分析转让定价关联交易安排 |
3.3.2 核查相关风险评估指标 |
3.3.3 评估转让定价风险等级 |
3.4 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现状问卷调查 |
3.4.1 问卷调查背景和目的 |
3.4.2 调查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
3.4.3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3.4.4 调查问卷结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后BEPS时代的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影响因素 |
4.1 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影响因素 |
4.1.1 外部环境 |
4.1.2 宏观政策 |
4.1.3 企业制度 |
4.1.4 违法风险 |
4.1.5 利益动机 |
4.2 BEPS前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特点 |
4.2.1 转让定价风险资料管理不足 |
4.2.2 转让定价风险日常管理的忽视 |
4.2.3 新兴转让定价风险管理观念落后 |
4.2.4 相关配套制度缺乏实施 |
4.3 BEPS方案对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影响 |
4.3.1 报送资料更加全面 |
4.3.2 无形资产交易管理更加严格 |
4.3.3 利润与经济职能更匹配 |
4.3.4 预约定价安排制度更规范 |
4.4 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特点 |
4.4.1 传统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得到加强 |
4.4.2 新兴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更加多样 |
4.4.3 关于BEPS的风险管理重视不足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案例分析——以CT电装有限公司和WZ建机有限公司为例 |
5.1 案例的典型代表性 |
5.2 传统的转让定价案例——以CT电装有限公司为例 |
5.2.1 公司基本情况 |
5.2.2 转让定价风险识别 |
5.2.3 转让定价风险评估 |
5.2.4 转让定价风险应对处理结果 |
5.3 后BEPS时代转让定价案例——以WZ建机有限公司为例 |
5.3.1 公司基本情况 |
5.3.2 转让定价风险识别 |
5.3.3 转让定价风险评估 |
5.3.4 转让定价风险应对处理结果 |
5.4 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相同点 |
5.4.1 未设立健全的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制度 |
5.4.2 承担经济职能和获得收益不匹配 |
5.4.3 企业提供的转让定价相关资料不完整 |
5.5 转让定价风险管理不同点 |
5.5.1 转让定价关联关系的不同 |
5.5.2 转让定价操作手段的不同 |
5.5.3 转让定价风险管理调整方法的不同 |
第6章 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启示 |
6.1 事前加强转让定价风险识别 |
6.1.1 设置专门的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机构 |
6.1.2 创建识别和评估转让定价风险机制 |
6.1.3 加强与集团公司的转让定价信息沟通 |
6.1.4 建立转让定价风险管理流程 |
6.2 事中做好转让定价风险控制 |
6.2.1 交易过程配备专业人员 |
6.2.2 运用转让定价价值链管理 |
6.2.3 利用可比信息合理分配利润 |
6.2.4 细化企业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
6.2.5 完备转让定价备查档案资料 |
6.3 事后巩固转让定价风险应对 |
6.3.1 建立内部关联交易企业信息库 |
6.3.2 聘请转让定价风险管理专业机构 |
6.3.3 完善企业预约定价安排 |
6.3.4 加强企业相关岗位责任管理 |
6.4 关注后BEPS时代转让定价管理新要求 |
6.4.1 补充企业无形资产相关规定 |
6.4.2 强化对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判断 |
6.4.3 更新企业转让定价资料管理要求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调查问卷 |
致谢 |
(7)基于转让定价的A集团惠州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税务筹划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案例介绍 |
2.1 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概况 |
2.1.1 宏观经济形势 |
2.1.2 行业及市场概况 |
2.2 A集团惠州公司基本情况 |
2.2.1 A集团概况及经营情况 |
2.2.2 A集团惠州公司基本信息介绍 |
2.2.3 A集团惠州公司关联交易及转让定价情况 |
2.3 A集团惠州公司关联交易中的风险定位介绍 |
2.3.1 功能风险定位 |
2.3.2 A集团惠州公司与关联公司功能风险确定 |
2.4 A集团惠州公司关联交易中的价值链定位介绍 |
2.4.1 A集团惠州公司所在集团价值链定位 |
2.4.2 地域特殊因素对企业创造价值贡献的计量及其归属 |
2.5 A集团惠州公司的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介绍 |
2.5.1 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目标及原则 |
2.5.2 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具体内容 |
2.5.3 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效果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案例分析 |
3.1 A集团惠州公司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与思路分析 |
3.1.1 A集团惠州公司税务筹划前转让定价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2 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思路分析 |
3.2 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核心点分析 |
3.2.1 选择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分析 |
3.2.2 可比性分析 |
3.2.3 税务效益最优的转让价格决策分析 |
3.3 A集团惠州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后续管理分析 |
3.3.1 准备转让定价文档 |
3.3.2 寻求预约定价安排 |
3.3.3 评估及调整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案例启示 |
4.1 确定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案的核心要点 |
4.2 重视公司功能风险及价值链定位 |
4.3 重视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及可比性分析 |
4.4 必须重视维护税企关系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应对难”问题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问题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无形资产的研究 |
1.3.2 无形资产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 |
1.3.3 我国无形资产反避税执行的研究 |
1.3.4 总体评价 |
1.4 研究方法 |
1.4.1 案例分析法 |
1.4.2 访谈法 |
1.4.3 问卷法 |
1.5 理论框架 |
1.6 创新之处 |
2.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现状 |
2.1 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基本概念 |
2.2 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形式 |
2.2.1 跨境转移避税模型 |
2.2.2 不同类型无形资产避税形式 |
2.3 无形资产反避税相关政策 |
2.3.1 相关税收立法 |
2.3.2 相关政策性安排 |
2.3.3 国际反避税公约相关内容 |
2.4 全球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情况 |
2.5 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给我国带来的税收风险 |
3.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应对难”的表现 |
3.1 政策因素的“应对难”表现 |
3.1.1 识别难 |
3.1.2 选案难 |
3.1.3 举证难 |
3.1.4 调整难 |
3.2 税务机关“应对难”表现 |
3.2.1 能力不匹配 |
3.2.2 晋升激励弱 |
3.2.3 人才流失大 |
3.3 跨境集团行为“应对难”表现 |
3.3.1 税收筹划行为普遍存在 |
3.3.2 不合理转让定价安排 |
3.3.3 内部关联信息不透明 |
3.4 外部环境“应对难”表现 |
3.4.1 第三方中介机构立场矛盾 |
3.4.2 地方政府不当干预 |
4.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应对难”的原因分析 |
4.1 政策制定方面 |
4.1.1 法律定义狭隘 |
4.1.2 普适性反避税政策不适用无形资产反避税 |
4.1.3 无形资产反避税立法层级较低 |
4.1.4 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惩罚力度弱 |
4.2 执行机构方面 |
4.2.1 无形资产反避税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
4.2.2 晋升和薪酬激励效果不足 |
4.3 目标群体方面 |
4.3.1 跨境集团企业的“经济人理性” |
4.3.2 跨境集团企业的“消费主义”倾向 |
4.3.3 征纳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4.4 外部环境方面 |
4.4.1 第三方中介“道德风险”危机 |
4.4.2 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冲突 |
5.应对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应对难”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无形资产反避税政策体系 |
5.1.1 完善我国无形资产反避税法律体系 |
5.1.2 拓展无形资产法律定义范围 |
5.1.3 提高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违法成本 |
5.1.4 规范利用无形资产向避税地支付费用税前列支行为 |
5.2 加强税务机关反避税团队专业化建设 |
5.2.1 优化各环节人才配置 |
5.2.2 配齐配强反避税队伍 |
5.2.3 关注反避税人员心理状态 |
5.3 拓宽无形资产交易信息的来源渠道 |
5.3.1 加大专业型数据库的投入 |
5.3.2 丰富内部信息来源 |
5.3.3 建立外部多方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
5.3.4 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反避税行动 |
5.4 建立无形资产反避税“社会化”合作团队 |
5.4.1 高校学术专家团队 |
5.4.2 第三方中介 |
5.4.3 跨境集团企业财务团队 |
5.5 优化无形资产反避税调整方法 |
5.5.1 对提高利润分割结果的合理性的思考 |
5.5.2 在无形资产利润分配中引入市场溢价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评 |
1.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内部控制相关理论 |
2.1.1 内部控制的概念 |
2.1.2 内部控制的内容 |
2.1.3 内部控制原则 |
2.1.4 内部控制的作用 |
2.2 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理论 |
2.2.1 内部控制有效性定义 |
2.2.2 内部控制有效性目标 |
2.2.3 内部控制有效性原则 |
2.2.4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方法 |
2.3 业财融合相关理论 |
2.3.1 业财融合的定义 |
2.3.2 业财融合的原则 |
2.3.3 业财融合的方法 |
2.3.4 业财融合的作用 |
第三章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公司概况 |
3.2 SR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
3.2.1 控制环境 |
3.2.2 风险评估 |
3.2.3 控制活动 |
3.2.4 信息与沟通 |
3.2.5 内部监督 |
3.3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现状 |
3.3.1 内部控制有效性判断标准 |
3.3.2 内部控制有效性现状 |
3.3.3 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
3.4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问题及分析 |
3.4.1 发展战略认知不够 |
3.4.2 内控环境尚需完善 |
3.4.3 内控评价频次受限 |
3.4.4 风险评估未有效开展 |
3.4.5 事前和事中控制不足 |
3.4.6 信息化程度和系统性不足 |
3.4.7 内控监督执行不到位 |
3.4.8 缺乏动态调节机制 |
第四章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
4.1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方法的选取 |
4.1.1 业财融合评价方法选取的原因 |
4.1.2 业财融合与内部控制要素的融合性 |
4.2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模型构建 |
4.3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指标设计 |
4.3.1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指标设计原则 |
4.3.2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定性指标设计 |
4.3.3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定量指标设计 |
4.3.4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判断标准 |
4.4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效果 |
4.4.1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定性指标评价效果 |
4.4.2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定量指标评价效果 |
4.4.3 业财融合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效果 |
4.5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问题解决 |
4.5.1 运用管理会计实现目标牵引 |
4.5.2 增加外部环境评价指标 |
4.5.3 内控评价频次可以灵活调整 |
4.5.4 有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
4.5.5 建立事前和事中控制流程 |
4.5.6 提高信息化程度 |
4.5.7 有效执行内控监督程序 |
4.5.8 增强内部控制的自我动态调节功能 |
4.6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果 |
第五章 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的保障措施 |
5.1 内部控制环境类保障措施 |
5.1.1 完善组织架构 |
5.1.2 细化发展战略 |
5.1.3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5.1.4 增强文化凝聚力 |
5.2 内部控制有效性控制活动类保障措施 |
5.2.1 提高预算管控 |
5.2.2 规范销售行为 |
5.2.3 强化资金管理 |
5.2.4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
5.2.5 规范项目管理 |
5.2.6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
5.3 内部控制有效性控制手段类保障措施 |
5.3.1 加强合同管理 |
5.3.2 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
5.3.3 优化信息系统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框架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内部控制 |
2.1.1 内部控制概念 |
2.1.2 内部控制原则 |
2.1.3 内部控制要素 |
2.1.4 内部控制目标 |
2.2 相关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系统论 |
2.2.3 控制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H粮食储备库企业基本情况及内部控制现状 |
3.1 H粮食储备库企业基本情况 |
3.1.1 H粮食储备库简介 |
3.1.2 H粮食储备库经营情况 |
3.2 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现状 |
3.2.1 内部环境 |
3.2.2 风险评估 |
3.2.3 控制活动 |
3.2.4 信息与沟通 |
3.2.5 内部监督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
4.1 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问题访谈 |
4.1.1 访谈目的 |
4.1.2 访谈对象及提纲 |
4.2 内部环境有待优化 |
4.2.1 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
4.2.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
4.3 公司风险意识薄弱 |
4.3.1 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 |
4.3.2 员工缺乏风险意识 |
4.4 控制活动不完善 |
4.4.1 客户与供应商管理控制活动流程不完善 |
4.4.2 入库计量控制活动流程存在舞弊风险 |
4.5 信息沟通不畅 |
4.5.1 部门间缺乏沟通机制 |
4.5.2 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 |
4.6 内部审计监督缺乏独立性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改进建议 |
5.1 优化内部环境 |
5.1.1 加强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
5.1.2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5.2 重视风险评估 |
5.2.1 建立专门风险管理部门 |
5.2.2 提高企业员工风险意识 |
5.3 改善控制活动 |
5.3.1 改进客户与供应商管理控制活动流程 |
5.3.2 改进入库计量控制活动流程 |
5.4 加强信息沟通 |
5.4.1 建立部门间内部沟通机制 |
5.4.2 强化信息系统建设 |
5.5 增强内部审计监督独立性 |
5.5.1 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 |
5.5.2 增强内部监督独立性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访谈提纲 |
个人简介 |
致谢 |
四、对企业购销活动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EVA的X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D]. 刘妍江. 太原理工大学, 2021
- [2]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D]. 陈瑶.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3]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D]. 王雅静. 扬州大学, 2021
- [4]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研究[D]. 张镇昌.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5]光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以A公司为例[D]. 王靖.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6]后BEPS时代跨国制造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研究[D]. 史雯.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7]基于转让定价的A集团惠州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税务筹划案例研究[D]. 田安琪.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无形资产跨境转移避税“应对难”问题对策研究[D]. 陈东莉. 暨南大学, 2020(07)
- [9]SR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D]. 贾小平.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2)
- [10]H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问题研究[D]. 徐国强. 东北石油大学, 2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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