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张俊明,费宇航,吕学斌[1](2021)在《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中指出矿山开发是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绿色矿山建设是实现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与脆弱生态保护的关键。总结了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现状及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外绿色矿山建设经验,提出了高寒高海拔区域矿山绿色开发与生态保护策略。
陈佳[2](2021)在《基于遥感影像的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快速评估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密度大、频率高,2010~2019年滑坡数量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1.33%,滑坡造成房屋建筑物、生命线系统工程等受灾体严重的破坏,道路作为基础交通设施和生命线系统工程,尤其是国道、省道干线,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卫星遥感技术能够全天候、全天时获取信息,在防灾减灾中充分利用遥感影像提取灾情信息,为滑坡后应急快速评估奠定基础。滑坡发生后使得道路阻塞中断,往往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的快速评估有助于财政部、应急部进行救灾资金的决策,为科学布置救灾工作、调度救灾资源提供参考建议。通过对比灾害现场调查经济损失评估的过程,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提出了基于遥感影像的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快速评估方法。首先依据滑坡及道路在遥感影像中的光谱、几何、上下文特征,建立道路不同破坏等级的解译标志,包括“基本完好”、“部分破坏”、“毁坏”三个等级。其次研究了基于遥感影像提取滑坡及道路信息的方法,结合面向对象分类的方法对道路缓冲区影像和受灾区域影像分割、特征提取、破坏道路判别,解译出道路不同破坏等级受损位置、破坏长度以及滑坡矢量范围。然后将滑坡体外部形态几何抽象为椭圆体、楔形体、锥形体,利用相应的体积计算公式得到各滑坡点的体积。最后提出了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快速评估的方法,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清理滑坡费用、破坏道路经济损失两个部分,并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利用经验系数法估算出滑坡致道路的间接经济损失,累加得到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总额。本文以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地震后吉隆县内国道G216吉热段滑坡进行验证,将遥感解译与地面调查的道路不同破坏等级数量对比统计,总体分类精度达到0.87,Kappa系数0.77,分类质量满足高度的一致性。基于面向对象分类提取出道路受损信息和滑坡矢量范围,将几何模型估算与地面调查实测的滑坡体积进行对比,得到两者之间的误差率在-24.09%~25.70%之间,相对于统计回归公式法中经验模型估算的滑坡体积,几何模型估算的滑坡体积误差率在合理范围内。最终评估出吉隆县国道G216吉热段滑坡致道路直接经济损失10484.46万元,经济损失总额115329.11万元。
牛雅婷[3](2021)在《生态人类学视阈下那曲牧区生活垃圾研究》文中指出西藏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将西藏建设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的“生态文明高地”。在此背景下,关注西藏广阔牧区因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生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生态人类学的视角,以那曲市安多县和比如县为田野点,在“牧民——文化——自然”多元素的交织互动关系的框架中探讨那曲牧区生活垃圾的历史、现状,分析西藏牧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并尝试提出解决对策。文章通过深度访谈方法,梳理牧民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形成的包括生态环境知识在内的“地方性知识”,这套知识系统下,牧民有对“垃圾”独特的本土表达、处理及分类方式,在处理生活垃圾、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中发挥的作用。文章指出历史上由于封建农奴制这一剥削制度的存在,再加上高原牧区自然资源的相对贫瘠,牧区经济水平较低,牧民生活贫困,西藏牧区生活垃圾数量较少,且垃圾多为可降解的自然材质构成,牧区基本不存在生活垃圾问题。20世纪八十、九十年代以来,伴随西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牧区的物质产品越来越丰富,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发生变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垃圾数量和结构发生了显着的变化。这一变化也为牧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带来了压力。文章分析了那曲安多县和比如县两县县城、乡镇及牧业点的生活垃圾现状、处理方式,探讨了牧区赛马节、虫草采集期两个特殊时段的生活垃圾问题,并以牲畜误食垃圾这一事件呈现牧区生活垃圾处置不当产生的直接后果,指出科学高效解决牧区生活垃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当前那曲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着高成本困境、法制化管理缺席、环境保护宣传浮于表面、牧民环境保护意识与行动缺失等问题,提出治理那曲生活垃圾的有效路径:即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健全牧区垃圾法制化管理,有关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规;发挥政府在垃圾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如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垃圾分区域治理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此外,还要引导牧民树立科学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治理,传承和发扬地方性知识。
曹亚军[4](2021)在《西藏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文中认为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但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各类自然灾害频发多发,严重危及政府脱贫攻坚的既有成果,易导致贫困、返贫风险滋生。对此,政府及时响应,民政、应急、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和街道、村(居)委会等多主体联动处置,有效阻止灾情升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切实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在新中国70多年的行政历程中,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了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的长效机制,为有效处置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实现民生保障、人文关怀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但我们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某些机制办法在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不断改进缺点、强化弱项促进自然灾害行政给付长足稳步发展,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西藏作为我国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广人稀,雪灾、泥石流、旱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由于救援、抗灾等各方面条件有限,经常难以克服和预防自然灾害给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的风险。行政给付作为政府帮扶灾民解决经济困难、度过灾害影响期的重要手段,在救灾抗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虽然国内有少部分学者对国内自然灾害行政给付领域进行了系统性、专业性的研究,但对西藏地区实施此制度的专门研究并无涉及。西藏作为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取得当前脱贫效果实属不易,自然灾害将是本地群众维持当前经济生活水平最大的威胁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西藏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欠发达地区,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木桶原理”,集中力量破除短板制约,全力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对于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借助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试图找准西藏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中存在的机制办法不够透明或公开、行政给付没有统一的标准、社会因素介入引发不公等不足或短板、问题症结,通过对国内外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领域研究现状,尤其国内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汇总,把西藏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情况与毗邻省市作对比分析,总结机制创新、制度完善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西藏实际,提炼出符合本土实际情况、切实可以落地实施的意见建议、办法措施,以期提升西藏实施行政给付的能力和水平。
彭亮[5](2020)在《国际组织保护监测标准下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中国的世界遗产数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丝绸之路文化线路也于2014年申遗成功。这是多年来我国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承担起缔约国责任与担当的体现。也说明在文物保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有效性。本文从我国如何从遗产大国变为遗产强国的角度出发,以脱胎于文物保护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为主体,研究如何将国际组织的遗产保护要素融入我国的体系中来。为丝绸之路中国段的保护服务。本文的第二章至第四章分析了相关标准问题,认为我国需要在保护的法律依据、价值内涵、监测评估方式三方面对国际组织的标准进行研究。《世界遗产公约》作为国际公约,是我国开展遗产保护工作的最高法理依据,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文物保护法》又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这决定了我国遗产保护的工作实际上是通过文物保护的方式来实现的。文物的价值描述更偏重历史,遗产的价值描述则偏重文化,文物价值的论述已经无法涵盖文化遗产中的文化线路。从评估的角度来说,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监测评估的方式,把握着遗产保护评估的最终裁决权。在我国保护评估标准与其评估标准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有必要加强对国际组织评估标准与方式的研究。丝绸之路文化遗产除了具有自身无以伦比的突出普遍价值外,其价值也具有总体的整体性与局部重要度的均一性,这决定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在于“补弱”。本文的第五章及第六章,对丝绸之路22个遗产点进行影响因素敏感度分析,找出以国际组织的标准,究竟哪些遗产是薄弱环节。分析的标准包括五个:建设工程类、资源与环境类、实体与使用类、气候生态与地质类、人类行为与管理类等因素。通过对相关遗产进行调研、资料收集,以相关敏感因素是否存在给予相关的计权,并计算加和,最终找到总体敏感度值、分类敏感度值较高的遗产。总结各个类别影响因素敏感度所反应出来的诸如遗产区与缓冲区相关建设的问题;土地资源利用与人口调控问题;土遗址本体保护与遗产旅游环境承载力问题;对于洪水、滑坡等进行预防性保护的问题;加强改善寻呼手段及合理利用资金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相应的对策。最终实现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补弱,综合提高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徐慧[6](2020)在《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研究》文中指出青藏高原承载着1800多万人,年产生活垃圾400万t以上。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生活垃圾的产量及填埋场建设运行的数量日益增多,填埋场作为目前该区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设施,已经遍布高原。当前,由于填埋场设施设备建设不健全,运行管理过程不规范,填埋场运行和稳定化时间长,二次污染日益凸显,导致填埋场环境风险逐渐增加。鉴于青藏高原寒旱低氧,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并且是我国及东南亚多条主要江河的源头区,被称为“亚洲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因此,结合青藏高原的特点,以及填埋场的污染现状,构建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对保护该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按照潜在风险源-污染物迁移途径-潜在风险受体的全过程分析,社会-经济-技术的多角度考虑,以专家问卷调查、层次分析为研究方法,构建了青藏高原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并开展案例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青藏高原填埋场附近地下水已受到硝酸盐(PI=1.87)、氟化物(PI=1.12)、重金属Pb(PI=1.14)的轻微污染;附近地表水主要受到TN(PI=1.12),TP(PI=1.4)的轻微污染;附近土壤受高背景As的影响明显,其中Hg的地积累指数偏高(1<Igeo≤3)。(2)构建了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风险按高(Ⅰ,7<P≤10)、较高(Ⅱ,4.5<P≤7)、中等(Ⅲ,2<P≤4.5)、较低(Ⅳ,1<P≤2)、低(Ⅴ,0<P≤1)5个等级划分,并对各指标进行了量化分级。评价体系中,准则层1包括潜在风险源(权重为58.27%)、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权重为29.4%)、潜在风险受体(权重为12.33%);准则层2中潜在风险源包括填埋场特征(权重为35.79%)、填埋场管理(权重为22.49%);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包括水-土中的迁移(权重为16.07%)、大气中的迁移(权重为8.41%)、迁移距离(4.92%);潜在风险受体包括生态系统(权重为8.99%)、人类社会(3.34%),以及指标层中的16个指标。(3)评价指标权重受专家职业类别、从业地域、从业经验影响明显。职业类别上: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更重视潜在风险源、行政管理专家更重视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企业固废技术专家更重视潜在风险受体;从业地域上:西藏地区专家更关注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从业经验上:资深专家更关注潜在风险源。最终确定以资深专家的指标权重为评价依据。(4)评价了LS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其环境风险指数为:5.71,风险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由于入场垃圾特性其它类(包含有害垃圾)组分偏高、填埋场设施设备维护较差、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导致。(5)提出强化监管力度,提升填埋场管理水平;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入场;提升填埋场市场化运行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增强技术人员能力,制定详细的管理规范等风险防范措施。
任思达[7](2019)在《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年均近10%的增长速度,被称之为“中国奇迹”。其中,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地区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表明,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长期以依靠资源消耗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使我们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资源环境的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和资源环境联系最为密切的矿业,更是以巨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推动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耗总量持续上升、对外依存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过低以及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问题已逐步显现。面对传统的矿业发展方式已无法满足未来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应对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对矿业行业进行转型升级,从根本上实现绿色发展,已是当前矿业经济发展所将面临的首要担当。然而,随着有关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探讨逐渐进入众人的视线,针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研究,仍更多的集中于国家尺度或者某地区矿业发展的案例分析,缺乏矿业发展问题时空分布特征的探讨,且随着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的不断完善,矿业经济的绿色发展不断被注入新的内涵。因此,有必要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进行重新审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我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相关研究。基于此,本文在“十三五”时期矿业绿色发展新内涵的基础上,以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问题进行探讨,在完善矿业在地理空间视角实证研究的同时,可以更好地为各地区矿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绿色经济理论、生态经济理论以及外部性理论,在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对我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状况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利用脱钩分析模型、协整分析、灰色关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明确了我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现状;并针对我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现状,结合绿色矿业发展的新内涵,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此量化分析我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时空分布特征,探讨我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多种模式以及相关路径,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各地区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建议。主要结论如下:(1)从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历程与区域分布特征来看,时间维度上,中国矿业经济经历了调整准备阶段、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阶段、环境治理与保护阶段、绿色开采及绿色矿山阶段以及绿色矿业阶段五个阶段。空间维度上,东、中、西、东北四个区域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空间分布特征明显,西部地区在资源储量方面优势突出,地质勘查投入高,但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矿业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有待提高;东部地区资源总储量相对较少,但资源利用效率相对较好,矿业发展稳健有序,大中型矿企占比相对较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良好;中部地区在地质勘查投入金额低于西部地区,但同样存在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矿业发展缺乏规模化集约化等问题;东北地区矿业发展相对成熟,经济效益较高,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但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突出,传统矿业有待进一步转型升级。(2)从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质量来看,矿业经济的发展对整体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力度较大,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关联性逐年增强,但对整体的就业影响相对较弱,能源消费压力日益加大,个别行业的能耗仍然较高,仍需进一步降低能耗,提高综合利用效率。(3)基于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新内涵,从经济、环境、政策、技术、产业、社会六个方面出发,通过研究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因素,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所构建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的方法对2005-2015年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进行定量分析,发现研究期间内,31个省市自治区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在东部、中部、西部以及东北部四个区域存在着明显的空间分布差异。作为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其矿业绿色发展水平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相比之下,东北部、中部次之,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较差。(4)基于所构建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法对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针对不同类别地区矿业绿色发展程度水平,提出了“经济、技术、社会驱动型”、“政策引导型”、“产业、政策驱动型”、“技术、产业支撑型”和“环保优先型”五种不同类型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其中,“经济、技术、社会驱动型”发展模式包含北京、江苏、山东、广东、天津、上海和浙江7个省市;“政策引导型”包含河北、吉林、黑龙江、重庆、甘肃、青海、宁夏7个省市;“产业、政策驱动”型包含山西和内蒙2个省份;“技术、产业支撑型”包含14个省份;“环保优先型”仅包含西藏1个省份。(5)针对五种不同类型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结合31个省市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特征,明确各地区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基本形势及存在问题,从而提出了不同类型下地区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路径。其中,“经济、技术、社会驱动型”发展模式的矿业发展路径为:(1)利用技术优势,以科技创新带动矿业转型,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环境改善;(2)提高大中型矿业企业占比,加强矿种差别化管理,科学调减矿山数量,合理开发利用绿色能源,推进矿业结构调整优化;(3)加大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力度,全面推进矿业绿色发展;(4)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以上海为首,发挥上海、浙江和广东三个省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政策引导型”发展模式的矿业发展路径为:(1)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为矿业绿色发展提供保障;(2)提高技术水平,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促进矿业转型升级;(3)化解过剩产能,调整矿业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矿业结构的优化升级;(4)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修复,推进矿业绿色发展;(5)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推进资源开发收益共享,服务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产业、政策驱动型”模式的发展路径为:(1)加强政策引导,挖掘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推进产业结构向多元化转变;(2)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落实选冶加工和矿业开发“走出去”;(3)降低资源的消耗水平,提高矿业的技术水平;(4)在产业结构转变,技术水平提高的基础上,重视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技术、产业支撑型”模式则根据所包含省份情况,分为“中庸组”、“潜力组”和“劣势组”进行讨论。针对“中庸组”的矿业发展路径为:(1)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突显发展优势;(2)保持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平稳发展,加快结构调整转型;(3)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优惠政策。针对“潜力组”的矿业发展路径为:(1)发挥各省特色,挖掘矿业发展潜力;(2)完善矿业发展相关政策,引导支持矿业绿色发展。针对“劣势组”的矿业发展路径为:(1)加强技术研究,发挥资源优势,提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2)利用区位优势,依托国家政策,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相对之下,“环保优先型”模式的矿业发展路径为:(1)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因地制宜,因矿制宜,使资源环境优势带动全局发展;(2)弥补技术、产业、社会方面的短板,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付寿康[8](2018)在《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气候变暖,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碳减排压力不断增大,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的大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西部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整体贫困,与东部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巨大差距,则是这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体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发展的优势在于资源,发展的矛盾也在于资源。以生态与资源为中心,“富饶的贫困”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学术界对“富饶的贫困”问题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富饶”的类型与层次多样。本文尝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将“富饶”的对象具体化为“碳”。从“碳”视角研究民族地区“碳资源富集”与贫困之间的关联,探索“碳”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性问题,思考碳交易在民族地区减贫中的重要作用。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归纳总结法、案例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以资源禀赋理论、“两山”理论、可行能力理论、外部性理论、“两个共同”理论为指导。围绕碳贫困这个中心,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展开对民族地区资源开发负外部性,生态保护正外部性与贫困问题之间关联的研究。本文以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介绍碳贫困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通过文献综述明确碳贫困问题的研究方向、研究思路与方法,把握其中规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结合已有研究与调研,对新概念“碳贫困”进行界定。以贫困发生率高与贫困程度深的民族地区为研究区域。基于碳资源禀赋,发展的差距与不平等,以民族地区同步小康的实现为目标,对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研究侧重于,从地区以及人的发展权利与能力角度,探讨“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外部性情况下的致贫原因、致贫机理。提出碳贫困是一种间接贫困,并指出碳贫困的特点、类型与应用,思考碳交易减贫的新方式。以贵州六盘水市灰碳贫困和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为碳贫困问题的研究案例。从外部性视角探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六盘水市灰碳贫困成因、特点与主要表现,通过碳排放的测算,量化碳源,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负外部性影响具体化,提出六盘水市应对灰碳贫困的基本思路。从外部性视角探讨生态环境保护中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的成因、特点与主要表现,通过碳储量的估算,量化碳汇量及其价值,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碳汇正外部效应具体化,提出恩施州应对绿碳贫困的基本思路。以这两个典型案例的研究,思考看似对立实则可以统一的灰碳贫困与绿碳贫困问题,即通过碳交易破解碳贫困。将碳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政策制度设计,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脱贫攻坚中政府难以解决,解决不好的资源环境外部性问题。进而对碳交易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从总体上介绍世界碳排放市场的结构及发展状况,论证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述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必要性,探讨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思路。最后,提出破解民族地区碳贫困问题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减碳源:民族地区传统资源开发的转型升级;增碳汇:民族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民族地区碳贫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实施碳交易减贫:民族地区碳贫困外部性内在化的新途径;选择新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破解碳贫困。
孙巍[9](2016)在《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其与自然灾害不断对抗的历史。随着人类的生产活动力度不断加强,自然灾害的发生也随之增多。西藏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地理位置重要且特殊。西藏的稳定关乎国家的全局安全,关乎我国的经济发展全局,关乎各族同胞的和谐团结。由于西藏地域辽阔,地理条件复杂,自然环境恶劣,各种自然灾害频发。随着西藏自治区工业化进程与经济的发展,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这些灾害严重影响了西藏自治区的稳定与发展。与此相对应的,是西藏自治区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有效的应对自然灾害的法律体系,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有条不紊地对灾民进行救助。因此,如何从西藏自治区当前应对自然灾害的实例中剖析现存的应对自然灾害法律体系的弊端,并采取措施去完善,是西藏自治区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笔者把西藏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作为选题,结合西藏实际,阐述西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外的优秀经验,用以完善西藏自治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全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背景与目的,国内外研究综述与研究方法,为下面正文做铺垫。第二部分为本文的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从概念、特征、分类等系统介绍了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其次介绍了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制化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最后阐述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法律属性。本章为全篇的理论基础。第二章分别阐述了我国和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存在的法律制度的问题,包括应急管理体制及其法律体系的形成及缺憾,以山南地区“10?26”特大雪灾为例。第三章做了比较分析,将美日俄三国与我国北京市、广州省、云南省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体制做了研究,分别从立法体系、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做阐述,从中找出西藏自治区可以借鉴的部分。第四章为本文的重点部分,即笔者对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的构想。从完善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应确立的基本原则出发,从多个不同角度找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对法律体系的完善路径。最后为本文的结语。
张军辉[10](2013)在《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野生药材资源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分布的非人工种植、圈养或养殖的各种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及其蕴藏量的总和。本文中,药材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传统中药、民间药(草药)和民族药。我国药材资源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历史上诞生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医学名着。不仅中药资源源远流长,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也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等。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具有丰富的药材资源,其中许多着名的地道中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药材需求量大,乱砍滥伐、盗猎现象严重,资源生境破坏,群众保护药材资源意识薄弱等原因,西部民族地区的药材资源呈现出减少和枯竭的态势,保护民族地区的传统医药资源迫在眉睫。保护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有利于保持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有利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维持自身民族特色;有利于发展中药和民族医药产业、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利于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分析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及法律保护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立法、执法、守法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理论基础,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在界定野生药材资源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分类、历史沿革及重要性。结合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中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第二章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角度介绍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通过对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的调研,分析该地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四章对涉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及有关国家的做法进行介绍,提出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就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建议;第六章是结语。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全面梳理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资源保护及研究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比较研究,在梳理国内和西部民族地区药材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比较研究国际有关条约、国外有关立法和体制在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差异,为西部地区完善立法提供借鉴;专题调研,选取一个省区内某个典型地区进行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调研,分析其有益经验及需要改进之处。本文力图实现的创新之处:一是选题的创新,论文首次从法学角度出发研究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问题。二是研究范围的创新,首次全面关注西部12省区市的野生药材资源及保护状况。本文结合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全面介绍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分布及保护状况。在中药资源外,本文还关注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对其历史沿革、药材资源以及与中药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二是研究内容的创新,论文以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基础,在关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立法、执法、守法等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中,提出要确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对全部野生药材资源和各个管理环节进行规范;要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权,体现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要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作用。在执法层面,建议实行保护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引入环境非强制行政行为。在守法层面,建议发展环境非政府组织、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
二、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 高寒高海拔区域矿山绿色开发与生态保护策略 |
2.1 不断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规划 |
2.2 完善监督平台建立奖惩机制 |
2.3 做好建设规划将绿色矿山理念贯穿于矿山整个生命周期 |
2.4 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
2.5 因地制宜提高矿区生态治理修复水平 |
2.6 未雨绸缪产业植入助力可持续发展 |
3 结语 |
(2)基于遥感影像的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快速评估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基于遥感影像提取滑坡及道路信息的研究现状 |
1.2.2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研究的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组织结构及创新点 |
1.4.1 论文组织结构 |
1.4.2 创新点 |
2 基于遥感影像的滑坡及道路解译理论基础 |
2.1 地面调查与遥感解译对比分析 |
2.1.1 地面调查 |
2.1.2 遥感解译 |
2.2 遥感影像数据及预处理 |
2.2.1 遥感影像数据介绍 |
2.2.2 数据预处理 |
2.3 遥感影像分类 |
2.3.1 影像对象特征 |
2.3.2 分类方法 |
2.4 分类精度评价 |
2.5 本章小结 |
3 基于遥感影像的滑坡及道路识别解译 |
3.1 滑坡的形成条件及特征 |
3.1.1 滑坡的形成条件 |
3.1.2 滑坡的特征 |
3.2 道路不同破坏等级及识别标志的建立 |
3.2.1 道路特征破坏等级划分 |
3.2.2 建立道路不同破坏等级解译标志 |
3.3 基于面向对象分类的滑坡及道路信息提取 |
3.3.1 道路缓冲区的确定 |
3.3.2 遥感影像分割 |
3.3.3 阈值分类和模糊隶属度函数 |
3.3.4 破坏道路判别 |
3.4 基于遥感影像滑坡及道路信息错分原因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定量快速评估 |
4.1 道路的分级 |
4.2 滑坡体积初步估算 |
4.2.1 常用滑坡体积计算方法 |
4.2.2 滑坡体积几何模型估算 |
4.3 滑坡致道路直接经济损失快速评估 |
4.3.1 清理滑坡费用 |
4.3.2 破坏道路经济损失 |
4.4 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评估 |
4.5 本章小结 |
5 实例验证 |
5.1 研究区域 |
5.1.1 4.25 地震基本情况概述 |
5.1.2 吉隆县地理环境 |
5.1.3 数据来源 |
5.2 面向对象分类的滑坡及道路信息提取 |
5.2.1 基于面向对象分类的滑坡信息提取 |
5.2.2 基于面向对象分类的道路信息提取 |
5.3 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定量快速评估 |
5.3.1 G216 沿线滑坡体积几何模型估算 |
5.3.2 G216 沿线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评估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生态人类学视阈下那曲牧区生活垃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那曲牧区本土垃圾认知体系 |
第一节 牧民对垃圾的认知 |
第二节 影响那曲牧民垃圾观念的因素 |
第二章 那曲牧区牧民生活垃圾状况及处理方式 |
第一节 西藏牧区垃圾现象概述 |
第二节 牧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
第三节 牧区特殊垃圾问题 |
第三章 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牧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高成本困境 |
第二节 制约牧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软环境因素 |
第三节 牧民环保意识与行动的缺失 |
第四章 有效解决那曲牧区生活垃圾问题的路径 |
第一节 健全牧区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 |
第二节 发挥政府在生活垃圾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
第三节 引导牧民树立科学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西藏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和结论 |
第二章 核心概念梳理 |
2.1 自然灾害 |
2.1.1 自然灾害的界定 |
2.1.2 西藏自然灾害常见类型及其分布特点 |
2.2 行政给付 |
2.2.1 行政给付的一般概念 |
2.2.2 给付行政与行政给付的对比 |
2.2.4 行政给付与社会保障的区别 |
2.3 自然灾害行政给付 |
2.3.1 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的概念 |
2.3.2 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的性质与地位 |
第三章 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在藏实施效果 |
3.1 西藏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成效 |
3.1.1 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为抗灾救灾保驾护航 |
3.1.2 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的创制与完善 |
3.1.3 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明显提升 |
3.1.4 自然灾害救援效能日新月异 |
3.1.5 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跃升 |
3.1.6 涉农保险政策助力农牧民群众生产资料安全 |
3.1.7 防灾减灾动员能力显着提升 |
3.2 西藏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的问题短板 |
3.2.1 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大多数法律阶位偏低 |
3.2.2 自然灾害补助标准不统一 |
3.2.3 相关预案演练频次较低 |
3.2.4 社会捐助款项去向有待强化公开 |
3.2.5 救灾资金拨付兑现不及时不充分 |
3.2.6 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基层职责有待明确 |
3.2.7 灾民维权避开法律途径 |
3.2.8 其它薄弱环节或短板 |
第四章 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在藏实施效果的内发机制和外部性制约 |
4.1 内发机制 |
4.1.1 抗灾救灾工作起步晚但灾害频繁 |
4.1.2 基层组织难以对此项工作给予重视 |
4.2 外部性制约因素 |
第五章 毗邻省区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实践比较 |
5.1 新疆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
5.2 青海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
5.3 四川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
5.4 云南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
第六章 完善西藏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实施路径的构想 |
6.1 完善顶层法律体系的展望 |
6.1.1 强化行政给付立法 |
6.1.2 进一步拓展宪法保障公民权益范围 |
6.1.3 将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6.1.4 把减灾委员会等纳入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 |
6.2 完善西藏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法律制度的路径机制 |
6.2.1 出台法律文件或规范政策统一全区各地分配尺度 |
6.2.2 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府规范性文件 |
6.2.3 依法贯彻行政听证制度 |
6.2.4 争取援藏省市和央企对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的援助 |
6.2.5 建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后续绩效评价 |
6.2.6 强化捐赠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
6.2.7 强化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应急演练 |
6.2.8 出台规范性文件保障救灾队伍的权益 |
6.2.9 其他意见或建议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国际组织保护监测标准下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的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基本概念和相关术语 |
1.6 论文研究方法及结构框架 |
1.7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国际组织与我国在遗产保护管理形式上的关系 |
2.1 脱胎于文物保护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方式 |
2.1.1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职能 |
2.1.2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
2.1.3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方式的总结 |
2.2 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方式 |
2.2.1 国际组织遗产保护的组织职能 |
2.2.2 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
2.2.3 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 |
2.3 我国与国际组织在遗产保护法理依据上的差异 |
2.3.1 《世界遗产公约》作为指导性法律的定位 |
2.3.2 《文物保护法》作为实施性法律的瑕疵 |
2.4 《文物保护法》与《世界遗产公约》的整合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际组织价值语境下的丝路遗产价值整合 |
3.1 文物价值的内涵与演进 |
3.2 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的内涵与演进 |
3.2.1 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内涵 |
3.2.2 文化遗产内涵的逐渐补充 |
3.2.3 文化线路概念的发展 |
3.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价值内涵与分析 |
3.3.1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突出普遍价值 |
3.3.2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整体的关联性 |
3.4 丝绸之路遗产价值与文物价值保护的差异 |
3.4.1 对于遗产与文物价值的认识和厘定 |
3.4.2 遗产类型与文物类型的区别 |
3.4.3 遗产与文物地理覆盖的差别 |
3.4.4 保护依据的作用原则差别 |
3.4.5 遗产与文物退出机制的区别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际组织监测标准下的丝路遗产监测的特征 |
4.1 基于文物保护评估的我国遗产监测评估 |
4.2 国际组织监测评估的实施与标准 |
4.2.1 国际组织监测评估的实施方式 |
4.2.2 国际组织监测评估的依据标准 |
4.3 国内外评估标准与评估方式的差异 |
4.3.1 评估标准差异 |
4.3.2 评估方式差异 |
4.4 我国世界遗产反应性监测的案例与共性特征 |
4.4.1 武当山玉真宫顶升工程 |
4.4.2 曲阜孔庙孔府遗产缓冲区内古泮池环境整治工程 |
4.4.3 我国的反应性监测的启示 |
4.5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监测的个性特征 |
4.5.1 塔尔加尔遗址监测的过程 |
4.5.2 塔尔加尔遗址监测的分析 |
4.5.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总体价值具有整体性 |
4.5.4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局部价值具有重要度的均一性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影响因素敏感度分析 |
5.1 影响因素分类与敏感度的计算 |
5.2 影响因素敏感度的评价标准 |
5.3 影响因素敏感度的具体分析 |
5.3.1 影响因素的总体分布情况 |
5.3.2 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3 建设工程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4 资源环境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5 实体保护与遗产使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6 气候生态地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7 人类行为及管理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敏感度分析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建议 |
6.1 丝绸之路建设工程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1.1 遗产保护与利用相关设施的建设的建议 |
6.1.2 缓冲区内的城镇发展建设的建议 |
6.2 丝绸之路资源环境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2.1 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的建议 |
6.2.2 人口调控的建议 |
6.3 丝绸之路实体使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3.1 土遗址保护的建议 |
6.3.2 对遗产区内旅游环境承载力控制的建议 |
6.4 丝绸之路气候生态地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5 丝绸之路人类行为及管理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5.1 更新巡查手段的建议 |
6.5.2 保护资金合理使用的建议 |
6.5.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跨省协调的建议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1 世界遗产影响因素详细分类 |
附录2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影响因素敏感度信息汇总 |
附录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图录 |
致谢 |
(6)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3 填埋场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 |
1.3.1 环境风险识别 |
1.3.2 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确定 |
1.3.3 层次分析法 |
1.3.4 Yaahp软件 |
1.3.5 权重计算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创新点 |
第2章 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概况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区域位置 |
2.1.2 气候条件 |
2.1.3 地形地貌 |
2.1.4 水文地质 |
2.1.5 社会经济 |
2.2 研究区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处置 |
2.2.1 生活垃圾产生 |
2.2.2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
2.3 研究区填埋场现状调查与评价 |
2.3.1 地理位置 |
2.3.2 调查评价 |
2.3.3 评价结果 |
2.4 小结 |
第3章 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构建 |
3.1 层次指标体系的构建 |
3.1.1 构建原则 |
3.1.2 构建思路 |
3.1.3 指标筛选与确定 |
3.2 层次指标量化 |
3.2.1 量化原则 |
3.2.2 量化等级 |
3.2.3 量化分析 |
3.3 小结 |
第4章 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4.1 问卷设计与调研对象选择 |
4.1.1 问卷设计 |
4.1.2 调研对象选择 |
4.2 群决策分析 |
4.2.1 权重结果 |
4.2.2 权重分析 |
4.3 权重确定 |
4.4 环境风险指数 |
4.5 小结 |
第5章 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应用 |
5.1 现场调研 |
5.1.1 调查内容 |
5.1.2 风险调查 |
5.2 环境风险评价 |
5.3 风险管控措施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 |
附录 |
附录A 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调查问卷 |
附录B 专家问卷调查对象统计 |
(7)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作者简历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内涵研究 |
1.2.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评价研究 |
1.2.3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影响因素研究 |
1.2.4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研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理论分析 |
2.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2 绿色经济理论 |
2.1.3 生态经济理论 |
2.1.4 外部性理论 |
2.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概念界定 |
2.2.1 矿业与矿业经济 |
2.2.2 绿色发展的内涵 |
2.2.3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界定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历程与区域特征 |
3.1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历程 |
3.1.1 矿业发展代表性划分 |
3.1.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阶段历程及特征 |
3.2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区域特征 |
3.2.1 矿产资源储量的区域特征 |
3.2.2 矿产资源勘查的区域特征 |
3.2.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特征 |
3.2.4 矿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区域特征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质量分析 |
4.1 矿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 |
4.1.1 中国矿业经济增长现状 |
4.1.2 贡献率评价指标 |
4.1.3 数据选取 |
4.1.4 贡献力分析结果 |
4.2 矿业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的脱钩分析 |
4.2.1 矿业能源消费现状 |
4.2.2 中国矿业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的脱钩程度 |
4.3 矿业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关联性分析 |
4.3.1 矿业产业结构现状 |
4.3.2 变量的选取 |
4.3.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4 实证分析 |
4.3.5 主要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及实证研究 |
5.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影响因素 |
5.1.1 外部系统影响因素分析 |
5.1.2 内部系统影响因素分析 |
5.1.3 系统分析 |
5.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5.2.2 设计思路 |
5.2.3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3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实证研究 |
5.3.1 主成分分析法 |
5.3.2 数据来源 |
5.3.3 不同省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时空分布特征 |
5.3.4 不同区域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时空分布特征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 |
6.1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探讨 |
6.1.1 研究方法的选取 |
6.1.2 单维度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水平测度 |
6.1.3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聚类分析 |
6.2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模式的识别 |
6.2.1 “经济、技术、社会驱动型”模式 |
6.2.2 “政策引导型”模式 |
6.2.3 “产业、政策驱动型”模式 |
6.2.4 “技术、产业支撑型”模式 |
6.2.5 “环保优先型”模式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路径 |
7.1 “经济、技术、社会驱动型”模式发展路径探讨 |
7.1.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特征 |
7.1.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路径 |
7.2 “政策引导型”模式发展路径探讨 |
7.2.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特征 |
7.2.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路径 |
7.3 “产业、政策驱动型”模式发展路径探讨 |
7.3.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特征 |
7.3.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路径 |
7.4 “技术、产业支撑型”模式发展路径探讨 |
7.4.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特征 |
7.4.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路径 |
7.5 “环保优先型”模式发展路径探讨 |
7.5.1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特征 |
7.5.2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路径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民族地区 |
(二)碳贫困 |
(三)碳交易 |
(四)绿色发展 |
四、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有关水贫困的研究 |
(二)从资源开发中人的权利能力视角解释贫困原因的研究 |
(三)有关碳源、碳交易与贫困问题的研究 |
(四)有关碳汇、碳交易与贫困问题的研究 |
五、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与主要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民族地区碳贫困成因分析 |
一、理论基础 |
(一)外部性理论 |
(二)“两山”理论 |
(三)自然资源禀赋论 |
(四)可行能力理论 |
(五)“两个共同”理论 |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碳资源禀赋特征分析 |
(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况 |
(二)民族地区传统能源资源禀赋 |
(三)民族地区生态资源禀赋 |
三、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背景下的民族地区碳贫困成因分析 |
(一)自然资源富集型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贫困之间的关联 |
(二)生态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贫困之间的关联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碳源:贵州六盘水市灰碳贫困 |
一、贵州六盘水市的资源禀赋与碳贫困概况 |
二、六盘水市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负外部性影响 |
(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碳源分析 |
(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负外部性影响 |
(三)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外部性影响 |
三、六盘水市能源活动碳排放测算 |
(一)碳排放的测算方法 |
(二)六盘水市能源活动碳排放的测算 |
(三)六盘水市煤层气抽采与碳减排 |
四、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
(一)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主要特征 |
(二)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主要原因分析 |
五、六盘水市灰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
(一)六盘水市灰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 |
(二)六盘水市灰碳贫困问题的绿色应对策略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碳汇: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 |
一、湖北恩施州的资源禀赋与碳贫困概况 |
二、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效益 |
(一)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碳汇种类 |
(二)林业碳汇与恩施州碳汇林 |
(三)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与碳汇的外部性分析 |
三、恩施州碳储量的估算与价值量化 |
(一)恩施州碳储量估算 |
(二)恩施州碳储总量及其总价值的分析 |
(三)恩施州户用沼气碳汇效应与碳交易 |
四、恩施州绿碳贫困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
(一)恩施州绿碳贫困的主要特征 |
(二)恩施州绿碳贫困的主要原因分析 |
五、恩施州绿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
(一)恩施州绿碳贫困的绿色发展困境 |
(二)恩施州绿碳贫困问题的绿色减贫应对策略 |
六、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碳贫困的民族地区碳交易参与研究 |
一、世界碳交易市场的结构及发展概况 |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 |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必要性 |
(三)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可行性 |
三、当前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成效与困境 |
(一)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主要成效 |
(二)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主要困境 |
四、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作用与意义 |
(一)新时代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模式优化的要求 |
(二)民族地区挖掘生态正外部效益,碳汇资源变扶贫效益的需求. |
(三)民族地区减小碳排放负外部效应,共享资源开发利益的要求. |
五、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实践与案例 |
(一)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实践探索 |
(二)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成功案例 |
六、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基于湖北恩施州的调研 |
七、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族地区碳交易破解碳贫困的基本路径 |
一、减碳源——民族地区传统资源开发的转型升级 |
二、增碳汇——民族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
三、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民族地区碳贫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
四、实施碳交易减贫——民族地区碳贫困外部性内在化的新途径 |
五、选择新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破解碳贫困 |
六、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经历与成果 |
附录B:生物量和蓄积量转换模型参数表 |
附录C:农作物根冠比、含碳量、水分系数和经济系数 |
附录D:碳排放系数及折标煤系数 |
附录E:六盘水精准扶贫背景下碳贫困破解路径研究的调研提纲 |
附录F:碳汇林利益相关者项目认知度调研问卷 |
附录G:户用沼气利益相关者项目认知度调研问卷 |
致谢 |
(9)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
2.1 自然灾害事件基本理论 |
2.1.1 自然灾害事件特征 |
2.1.2 自然灾害事件类型 |
2.1.3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内涵 |
2.1.4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法律属性 |
第三章 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我国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法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1 我国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法制现状 |
3.1.2 我国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法制存在的问题 |
3.2 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制现状 |
3.2.1 基本建立了地方性应急法律体系 |
3.2.2 初步形成了地方性应急预案体系 |
3.2.3 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 |
3.3 当前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
3.3.1 缺乏立体化、完善高效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
3.3.2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 |
3.3.3 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 |
3.3.4 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国内外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及启示 |
4.1 国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及启示 |
4.1.1 国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 |
4.1.2 国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启示 |
4.2 国内其他地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及启示 |
4.2.1 北京市 |
4.2.2 广东省 |
4.2.3 云南省 |
第五章 完善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想 |
5.1 完善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应确立的基本原则 |
5.1.1 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
5.1.2 应急性原则 |
5.1.3 政府主导、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
5.1.4 信息公开原则 |
5.2 完善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
5.2.1 应急法律体系的完善 |
5.2.2 建立全面的应急保障制度 |
5.2.3 建立全面的信息沟通与公开制度 |
5.2.4 实行应急责任追究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概况 |
第一节 野生药材资源概述 |
1.1.1 野生药材资源的界定 |
1.1.2 野生药材资源的特点 |
1.1.3 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 |
1.1.4 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沿革 |
1.1.5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及分布 |
1.2.1 中药资源普查及野生药材资源状况概述 |
1.2.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分布 |
1.2.3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状况 |
第二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现状 |
第一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
2.1.1 国家层面关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2.1.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现状 |
2.1.3 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2.1.4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执法现状 |
2.2.1 执法依据欠完善 |
2.2.2 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明确 |
2.2.3 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 |
2.2.4 执法体制外制约因素较多 |
第三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守法现状 |
2.3.1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现状 |
2.3.2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现状 |
3.1.1 文山州的生物多样性状况 |
3.1.2 文山州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 |
第二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措施 |
3.2.1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
3.2.2 促进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与执法 |
3.2.3 探索实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 |
3.2.4 多方筹措自然保护区管护资金 |
3.2.5 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产业科研攻关 |
3.2.6 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
第三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专门立法缺失 |
3.3.2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职责交叉 |
3.3.3 资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
3.3.4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困难较多 |
第四节 文山州新一轮中药资源普查开展情况 |
第四章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 |
第一节 国际条约中有关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规定 |
4.1.1 生物多样性公约 |
4.1.2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
4.1.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4.1.4 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4.1.5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第二节 部分国家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措施 |
4.2.1 美国 |
4.2.2 欧盟 |
4.2.3 澳大利亚 |
4.2.4 印度 |
第三节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 |
4.3.1 详细阐述立法指导思想 |
4.3.2 明确规定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4.3.3 及时更新法律规定 |
4.3.4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 |
第五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相关立法 |
5.1.2 提高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质量 |
5.1.3 突出自治立法特色 |
5.1.4 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5.1.5 定期进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清理 |
第二节 强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法规的执法效果 |
5.2.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的执法依据 |
5.2.2 理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
5.2.3 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
5.2.4 协调野生药材资源执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
第三节 促进公众守法及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参与 |
5.3.1 加强宣传教育 |
5.3.2 完善规章制度 |
5.3.3 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 |
5.3.4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张俊明,费宇航,吕学斌. 能源与节能, 2021(10)
- [2]基于遥感影像的滑坡致道路经济损失快速评估方法研究[D]. 陈佳. 西南科技大学, 2021(08)
- [3]生态人类学视阈下那曲牧区生活垃圾研究[D]. 牛雅婷. 西藏民族大学, 2021(08)
- [4]西藏实施自然灾害行政给付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D]. 曹亚军. 西藏大学, 2021
- [5]国际组织保护监测标准下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 彭亮.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1)
- [6]青藏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研究[D]. 徐慧. 成都理工大学, 2020(04)
- [7]中国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研究[D]. 任思达. 中国地质大学, 2019(03)
- [8]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D]. 付寿康. 中南民族大学, 2018(05)
- [9]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研究[D]. 孙巍. 西藏大学, 2016(07)
- [10]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D]. 张军辉.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