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基层防疫网改革之我见(论文文献综述)
李全平[1](2020)在《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文中提出医疗社会史是史学界的一个新型领域和分支学科,国内外已有不少成果。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我国集体化时代的农村医疗卫生。目前医疗社会史对这一时期的医疗卫生给予的关注不够。事实上,集体化时代的医疗史既承续着几千年中国传统医疗史的积淀以及近代中国医疗多元型变的复杂头绪,又是新中国大规模开启医疗卫生整体改造工程的奠基段落,亦与当代健康中国建设的现实状况紧密相连。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入乡村社会内部从医疗卫生的方方面面实施了一系列变革,不仅迅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和独具特色的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同时有力地发动了遍布城乡的爱国卫生运动,使得乡村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民众整体健康水平大幅跃升。那么,医疗史应该对这一社会历史现象作出自己的阐释和理解。山西地区在整个集体化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熔铸了鲜明的时代表征。集体化时期的山西不仅有西沟和大寨这样的模范村,而且在医疗卫生方面也不乏全国典型。1955年成立的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以全国第一个农村卫生保健站的记录,成为我国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发祥地;稷山县董家庄乡太阳村是集体化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闻名全国的红旗单位。由于这两个地方的医疗卫生经验当时在山西和全国多个地区推广,因而其医疗史价值和历史经验颇值得挖掘。山西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这种独特性又同山西在近代中国的独特历程紧密相连。本文选取山西在集体化时代医疗卫生方面的历史实践,尝试以医疗社会史的视野开展区域性专题研究,努力通过区域认识整体,通过医疗观察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为克服当前大量相关研究成果惯于将集体化时代的医疗框定在卫生系统和制度史范畴内,以及由宏大叙事治史路径造成的空疏之弊,本研究尝试引入“场域”概念构建长时段、立体性和多元化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此把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相关问题回置到历史现场,突破过去研究偏重合作医疗的制度和卫生政策的梳理之单一维度,通过医疗场域的总体呈现,解读和阐发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生发与展开的具体机制,把握国家话语与乡村社会融入医疗场域的内在理路,挖掘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的历史语境和底层逻辑,弥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研究路径的分野,从而展示历史图景的丰富复杂性。传统农村医疗场域扎根于以家族、父系、亲属和熟人互惠规则为特征的乡村社会之中,与传统乡村社会有机糅合并镶嵌一体。近代以来,伴随着西医的传入,医学、教会与商品相结合很快挤占和打破了传统医疗的结构分布,传统医疗中固有的生产和再生产机制之维续迎来较大挑战。在医疗多元型变的时代,医场中的医学、技术和医者围绕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资本等竞相角逐。逮至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领导的军队进驻山西农村,大面积开辟抗战根据地,通过革命的底层深进直接触及乡村传统医疗,新政权努力对传统乡村医疗进行再塑,开了农村医疗集体化的先声。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推动了乡村整个社会场域的急骤变化,这既为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诞生创造了条件,也使得医疗卫生的相当部分与传统医疗形成脱嵌后而被归纳到新的国家政治社会情势之中。场域更变使得医学技艺习得、行医方式和医药空间均被重新改塑,中西医关系的历史意涵在激烈变动时代不断被拉扯和重构。面对强大的传统医疗的惯性、特别是传统医疗所依附的传统社会结构以及无数个经过传统社会浸润过的医者与乡民,负载着新的社会文化意义的医疗卫生改造充满艰辛,于是国家诉诸于社会运动力量来推动医疗卫生的变革。社会史视野使我们更清晰地关照到不同医者、干部、医务人员和普通乡民等面对医疗场域发生更变时的抉择和向背以及新旧观念的冲突,也展示了国家如何通过各种符号、话语、组织网络、资源动员等策略将广大民众组织参与到医疗卫生改造中的丰富实践面相。在集体化时代,广大民众以高涨的热情参与医疗卫生运动的同时,也参与了国家新的意识形态之内化学习和行为实践、参与了国家新的政策主张以及新的道德评价规则的认知和运用之中,并从中获得了新的身份和体验。传统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纽带被新的负载着国家话语、民族主义以及新型意识形态的社会运动反复动员、感召、冲击和改造,最终不仅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和卫生观念薄弱的落后状况,同时实现了国家新政权建设、意识形态重塑和整个医疗社会的改造,这是一个紧密交糅的动态过程。另一方面,传统乡村社会在变革中既有适应也有变迁。在国家努力重构医疗卫生与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传统乡村社会发挥作用的机制由显性而变为隐性,但传统医疗场域的机制和惯习始终潜藏背后并在极为细腻的环节里隐现出来,而合作医疗最终的解体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新旧体制的交冲和妥协,折现出医疗演变的复杂性所在。
王婧[2](2020)在《涉警网络舆情处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快捷、延展、互动、即时等属性已经成为群众反映诉求、表达意见、求同的重要途径。群众在网络上把众多的公共事件迅速传播、以贴标签的形式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达到扩大影响力的目的,政府部门面临着一系列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挑战。网络舆情危机属于公共危机,具有网民参与范围广、网民表达自由度大、突发性强、社会影响力大、难以掌控等特点。而公安机关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聚光灯”下,涉警类负面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事件之一。倘若一开始对涉警舆情处置不当就会造成舆情危机的二次发酵,致使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陷入被动的局面,会对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执法权威造成严重破坏性影响,同时很容易成为公众负面情绪的“受力点”。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如何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提高涉警类网络舆情应对和化解能力,对于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涉警网络舆情的现状,以疫情期间应对网络舆情的案例对比为切入口,对预防和处理涉警网络舆情提出建议。文章在结构上共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涉警网络舆情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第三章为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现状分析;第四章为疫情期间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案例分析;第五章为优化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对策建议;第六章为结论与展望。公安机关在应对涉警网络舆情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的回应不及时,延误最佳应对时机,造成不可扭转的局面;有的回应过度,回应内容严谨性不强,甚至造成违法侵权。这些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不断重复上演,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本文针对这些问题,从加强监测预警、掌握引导技巧、注重事后信誉重建、建立多方协作机制、争取主动话语权、树立舆情服务意识、完善互联网监督管理制度等七个方面总结出了公安机关在面对涉警舆情时的应对策略。
王盈琪[3](2020)在《东北解放区文化研究》文中指出文化是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立足于学术界对于文化概念的界定,同时将其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发展结合起来,从狭义文化的角度对东北解放区文化进行系统的研究。从文化结构角度分析,本文在文化的具体分类上采取了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标准。具体而言,包括东北解放区的现代科学技术、军事工业、卫生医疗、政治制度文化、军事制度文化以及艺术、音乐、戏剧、文学、新闻出版以及教育等文化现象。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首先分析了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理论基础,继而总结了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背景,为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本文重点阐述了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内容,在史实梳理的基础之上进行归纳。最后论述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作用与经验,得出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对于新时代文化的重要启示,体现历史为现实服务的作用,真正发挥“以史为鉴”的作用。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东北解放区文化进行深入阐释:第一部分,绪论,包括对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综述及创新点等方面的阐释,进一步明确了文化的概念界定、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对东北解放区文化的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现状的分析,是本文研究的重要基础。第二部分,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对文化提出了基本的观点。在中国革命发展过程中,文化发展始终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始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非常重视文化,提出了比较完善的文化观点。在此基础之上,总结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对于本文的文化指导意义。第三部分,主要对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背景进行了论述,分别从自然地理环境、历史背景、现实基础三个方面展开。东北解放区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文化、日本殖民者对东北地区的奴化教育以及光复前后东北人民的正统思想是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重要的历史背景。另外,东北解放战争的进程以及东北解放区同时进行的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等是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第四部分,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为分类标准,对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内容进行分析,这一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东北解放区的物质文化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军事工业以及卫生医疗的发展。东北解放区的制度文化主要表现为政治制度文化和军事制度文化。东北解放区的精神文化包括创作出的丰富多样的文艺作品,新闻广播事业的蓬勃发展,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完善等方面。第五部分,总结了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作用与启示。爱国性是东北解放区文化的最重要的特征,同时体现了地域性、多样性以及时效性。随着东北解放区的文化的发展,彰显了民族精神,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得以塑造,同时促进了东北解放区军事实力、经济建设、红色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东北地区的社会进步。纵观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能够得到基本的启示,文化发展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和政治建设服务,必须坚持文化自信,必须要体现时代性和针对性。综上所述,东北解放区的文化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主,一切为人民服务,代表了无产阶级文化发展的方向,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文化与旧社会文化工作的本质区别。东北解放区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必将对新时代的文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王力[4](2020)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说明陕西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周秦汉唐等王朝都在陕西建都,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种“特别关系”。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海上而来,东南沿江沿海各省始变为中国政治文化的“中心点”。陕西僻处内地,“陕西似无足重轻也”,但陕西为西北门户之所在,有着国民党势力、陕西地方实力派和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前夕还有着北洋军阀的残余势力,内部势力错综复杂,而不同于国民党中央完全控制的省份。其地位被包括南京国民政府在内的历代中央政府所重视,也被民国时期的各派军阀所觊觎。1927至1937年的陕西省政,经历了剧烈的变化,呈现阶段性特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由国民军冯玉祥系控制的过渡时期,由陕西地方实力派杨虎城控制的稳定时期和西安事变后由孙蔚如控制的整理时期。文章第一章总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省制改革和陕西省的政局变动和省制改革,陕西的省制进程与南京中央政府规划的省制改革时间表相比较,具有滞后性。究其原因,陕西省处于国民党中央政府控制的核心区域和边际地带之间。第二章分析了陕西省政的演变过程,经过十年的发展,陕西省政的结构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横向和纵向组织。第三章分过渡、稳定和整理三个时期,理清各执政陕西人物对陕西省政的管理。第四章讨论了陕西省政的地位问题,孙中山、蒋介石、冯玉祥等能影响全国政局的人物和杨虎城、邵力子、孙蔚如等陕西执政人物都对陕西省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加之国内外局势的发展,也引起了南京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陕西省的关注。总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陕西省政是极其重要的,陕西一省的省政问题发展到1937年,竟然引起了影响中国和世界格局的西安事变的发展,可见其特殊和关键。望通过梳理南京国民政府1927至1937年的陕西省政,能描绘出这十年陕西省政的发展脉络,以期基本揭示出省制设计“应然”与陕西省政实践“实然”之间的深层逻辑,为我国现正推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镜鉴。
李阳升[5](2020)在《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研究 ——以《湖南通俗日报》为中心》文中提出近代以来,民族危机不断加深,有识之士越来越认识到唤醒普通民众的重要性。通俗教育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赋予启导国民、改良社会的功能而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在全国通俗教育繁荣发展的背景下,湖南地区政府当局与教育界共同努力,使湖南通俗教育取得了较大成绩,促进了近代湖南教育事业的革新和发展。《湖南通俗日报》以教育民众为己任,推动着湖南通俗教育的蓬勃发展,是民国时期湖南通俗报纸的代表。笔者以1921—1929年的《湖南通俗日报》为中心,在占有大量详实史料的基础上,运用文献分析法、表格分析法、多学科交叉研究法等科学研究方法,全面分析和研究20世纪20年代的湖南通俗教育。本文首先分析了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论述了民初通俗教育的开展以及湖南对通俗教育的推进,阐述了《湖南通俗日报》的创刊、宗旨、栏目和经营发行等内容。其次,本文梳理了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基本内容。关于新国民观念的灌输方面,主要从民族国家观念的灌输、公民观念的养成、自治精神的培养三方面进行论述。关于新道德和新礼俗的推崇方面,主要从新式婚姻的倡导、废娼运动的宣传、对封建陋习的批判、新习俗的养成和新道德的培养等方面进行论述。关于科学卫生常识的宣传与实业知识的教授,主要从科学常识的宣传、卫生常识的宣传、实业知识的教授等方面进行论述。再次,本文探讨了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大众化、实用性、科学性、通俗性等特质。最后,本文揭示了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影响和启示。通俗教育在普及湖南民众基本教育、提升湖南民众整体素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习俗的改良。通过全面分析这一时期的湖南通俗教育,得出对当代社会教育的启示,社会教育的内容应与人们实际生活相关联,优秀的通俗读物是民众成长发展的必需品。
柳丽娜[6](2020)在《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文中认为1912至1937年是我国晚清以来教育现代化努力的一个重要时期。研究这一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可以丰富乡村教育现代化理论成果,能够为当下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提供历史镜鉴。本论文以安徽省的乡村教育为研究对象,以文献法为主,辅之以个案研究法和比较归纳法,考察1912至1937年间安徽省乡村教育的发展状态,以揭示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在其现代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制约。在整理、分析民国时期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法令汇编,相关报刊、着作等一般性史料的基础上,重点整理、挖掘了民国时期安徽省乡村教育办理的地方史料,主要包括《安徽教育行政周刊》《安徽教育周刊》《安徽教育行政旬刊》,怀宁县、天长县、阜阳县等八个县的教育志,桐城县和休宁县的县志等。以艾森斯塔德关于教育领域现代化的理论为基础,聚焦1912至1937年间安徽省乡村小学校,从乡村教育组织机构、乡村小学校系统、乡村教育者三个维度,以专门化、组织化和系统化为指征,贯穿以国家意志、精英理想、乡村诉求三条线索,分析乡村教育在这三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呈现出的现代转型进程与样态。研究发现:第一,从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建立了省、县两级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在县与最基层的乡村之间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组织,主要通过在乡区设立学区教育委员和保甲制度下以联保主任充任学董来代为行使部分教育行政权力。通过对安徽省怀宁县、天长县、颍上县等样本县乡村小学校发展的总体情况看,乡村小学校的数量都是逐年增加的,就学的学生数也呈上升的趋势。但乡村小学校的建设很多停留在形式上,尤其是初级小学校,虽然有充足的生源,却没有足够的学生,虽然遍布乡村,却时常难以为继。这其中,乡村私塾的影响不可忽视,小学校与私塾,分别作为现代教育和旧式教育机构的代表共存于乡村地区。这折射出的不仅是现代教育在乡村推进的不易,更说明了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绝不止步于设立专门的组织与机构,更需要组织与机构的系统化有效运行。第二,从乡村教育小学校系统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乡村小学校无论是从小学校的建设、课程标准的执行、教学法的运用还是学校内部的管理上都呈现出较多的不成熟性,乡村小学校的办理参差不齐、成效总体不彰。除了一小部分乡村小学校的办理彰显出现代化的活力,更多的乡村小学校呈现出的是较为萧条的景象。此外,位于教育经费体系最底端的乡村小学教育经费,在这一时期,虽有独立之名,但常无独立之实,维持乡村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教育经费的专门化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常常是金额不足、来源不稳。第三,从乡村教育者角色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小学校长和教员的任职资格标准根据省情进行了修订,整体上略低于国家标准。这一时期,安徽省虽然在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化、小学校长专任化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但总体上看,乡村小学校长无论从资质还是实质上,特别是实质的胜任力上都没有成为现代化学校系统的合格的专业成员,并由此产生了诸多弊病,校长们的违规行为也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对小学教员而言,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都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与政府对小学教员在任职资格和专业知能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匹配的。虽然安徽省试图使小学教员达到任职资格标准,通过培训、研究等方式促进小学教员的专业化程度,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安徽省各县小学教员,尤其是乡村小学教员的专业化程度总体上依然不高且参差不齐,有些乡村地区的小学教员甚至连形式上的专门化也没有达到,其专业化水平更是令人担忧。这一现象在占乡村小学校多数的初级小学校中尤为明显。1912至1937年的安徽省乡村教育发展的状况表明:民国政府力图对乡村教育的行政组织机构,乡村小学校的设立,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则规约、内部管理、办学经费、乡村小学校长和教员的选任、培训及考核等进行现代化的规划,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由于受到传统的、政治的以及经济的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特别是乡村社会自身的制约,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步履维艰。尽管这一时期乡村教育正处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初步完成了制度层面的现代转型,但观念层面和行为层面的现代转型还远没有完成。
刘富民[7](2020)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医院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说明清末民初,西方医院制度传入中国,中国出现了一些近代官办医院。然而,少有“省立医院”的设立。1927-1937年间,全国各地先后有贵州、江苏、湖北、青海、陕西、浙江、广西、江西、河南、河北、宁夏、甘肃、福建等省设立了省级综合性的官办医院——省立医院。这些医院的出现主要是社会需求、国民政府卫生建设的推动、外来影响、“卫生救国”思想推动的结果。各省立医院的筹设方式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延续改设的省立医院、自主创办的省立医院与中央资助创办的省立医院。1919年,贵州省最早设立省立医院,该医院得以延续并在1935年扩大了规模;1929年开始,青海、陕西、浙江、河南与河北各省先后以改组既有医院的方式成立了省立医院。江苏、湖北、福建与广西则是自主创办了新式省立医院,其中,广西实行卫生分区制,一省设有多所省立医院。1934年开始,国民政府全国经委会先后协助江西、宁夏与甘肃三省筹设了省立医院。省立医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可分为医务与事务两个部门,实行分科治疗,并附设卫生学校或设有分支机构。另外,省立医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省政府以任命医院主要职员、出台医院规章与提供经费支持等方式实现对省立医院的管理。作为全省医疗救济中心,省立医院的主要职责是在院内开展时间固定的医疗业务。此外,省立医院开展了不少院外医疗活动,在地方医疗救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省级最高医务机关,省立医院除从事治病救人的医疗活动外,还从事了卫生防疫、人才培养、医学研究与戒烟等活动。省立医院的上述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方医疗卫生的发展。但是,在内忧外患的时代环境下,经费投入不足、卫生人才匮乏、内部管理不当与分工不明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省立医院的运作。省立医院的筹设、运行所面临的困境反映了近代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窘境,也反映了近代中国国家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葛翔[8](2020)在《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文中研究指明在这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2014年至今),司法责任制是整个改革的核心,从宏观角度来看,司法责任制改革包含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等改革内容。从规范层面来看,司法责任制又可分解为两个方面,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前者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审判独立问题,后者解决的是独立后如何监督、制约审判权的问题。司法责任制中所谓的“审判责任”,不是一项单一概念,而是包含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权限划分,管理性责任和结果性责任、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等多重范畴的复合性概念。司法审判首先向自我负责,维护审判独立最主要的还是依赖于审判机关本身,审判机关内部应当形成一整套维护审判权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性保障。其次,审判权部分程度上要向代议机关负责,即使是西方国家代议机关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仍然是存在的,只不过在程度上强和弱的区别。最后,审判权要向人民负责。五四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第78条之所以不参照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可以从意识形态因素、现实司法状况和宪法规范体系解释三方面来分析。之所以强调法院审判独立,而不规定法官独立,体现了无产阶级国家观和法律阶级性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并非唯一因素,通过集体决策的进路保证司法质量,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伴随中国共产党全面夺取政权的胜利,代表国民党政权制度的“六法全书”体系被全面废除,由此造成国家层面法律规范的普遍缺失;于此同时,1952年至1953年开展的司法改革运动,对旧司法人员的改造也在客观上从司法人员结构上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展开产生了深刻影响。从五四宪法第78条的历史背景来看,政权更替、社会面尚未稳定等客观因素决定了审判工作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和工具属性,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审判”是不符合现实的。社会环境,法律的废除、司法人员的调整必然客观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确立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行使审判权,在法律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条件下,是保障审判质量的重要途径。革命根据地时期,司法的政策性强调法院是人民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强调司法审判的人民性,必然会形成分散主义的特征,而要使得审判工作服从政策、服务中心工作、服从群众路线,就必须从组织样态上对司法审判进行必要的约束。在五四宪法制定之初,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活动原则,那么在审判机关中就主要表现为集体领导的体制。“人民法院能独立进行审判”而不是“审判员独立进行审判”,也就鲜明地体现了集体领导的含义。法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民主方面而言,其在组织结构上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委员会制度,二是合议制。从组织结构上来看,审判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合议庭合议制度的扩大。院庭长领导负责制与审委会制度相结合,就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中集中的一面。从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审判委员会是从行政机关演化而来的,本质上是党政合一、议行合一、司法和行政混同的产物。所以,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往往体现出深厚的行政色彩。在以五四宪法为制度框架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审判机关的责任只能体现为一种整体性的责任,而非个人责任。由五四宪法所确立的法院整体性的司法责任框架所导出的必然是法院组织内部科层制的运行特征。在法院整体性的责任归属模式和监督制约机制下,造成权责不明,审、判分离,司法决策不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司法审判进入改革时期,十八大以后,审判机关逐渐相对地独立于地方其他机关,尤其是独立于地方党政机构的改革方向愈发明显。“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论断,突出了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性。从狭义的司法权定义而言,所谓司法就是“在个案中‘说出法是什么’,也就是在个案中适用法律。”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并非所有的权力活动都属于狭义司法权即审判权的范畴。所谓“中央事权的司法权”实际上指:一,从国家行政管理角度对审判机关人财物实施统一管理;二,审判权的普遍性和国家性。司法改革后,审判行政事权的统一管理有利于法院实现整体独立。审判权的国家性需要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进行再认识,法院与人大的关系有别于政府与人大的关系,省以下法官人选的统一遴选并不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后如果由全国人大或省级人大相对统一的行使法官任免权可以更好的实现对审判的监督。法官独立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独立主要指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而并非独立于立法机关,司法独立最主要的仍然是指法官裁判的独立。改革之后,对现行《宪法》第131条的内涵解释,可以从这样几方面进行理解:法院独立审判不等同于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原则包含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审判独立两方面;法官审判独立是审判活动规律的体现。由此,现行《宪法》第131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应当是这样的:即审判权专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不能行使审判权;法官在审判中参与审判组织独立履行审判职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干涉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法官履行审判职责。而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基于审判独立原则对审委会制度进行改革,可以取消基层法院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的职能;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是行使审判权,原则上应当适用诉讼程序;审委会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因此其讨论个案的范围应当是有限的。从法院向人大负责角度来看,一方面,法院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形式空疏,并没有完全发挥人大在监督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人大听取法院报告后对相关决议予以否决,或是对法院审判个案进行质询等等,缺乏法律制度上的支持。法院组织和审判权的内容来源于法律。审判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反过来意味着审判权受到法律的规制,也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制。基于这样的理由,全国人大作为法律的制定机关,法院因适用法律而向全国人大负有法律责任,同时间接地向人民整体负责,全国人大可以对法院个案审判实施法律监督;而地方人大是地方法院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机关,基于选举权而对地方法院实施工作监督,主要是对选举任命的组成人员实施监督,地方法院向地方人大负责只是部分体现了民主政治属性。人大的工作报告制度实际上来源于党的制度。是法院向人大作报告而并不是法院院长。法院向人大所作的报告反映的是审判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而不是审判本身,其直接体现为审判管理举措实施后的司法效能。人大对法院报告的否决,也只能体现为对法院相关审判管理权行使主体的审判管理工作的否定,而不可能直接指向审判本身。司法责任制框架下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监督和考评,则是一种内部责任制度。我国目前对审判管理的定位是案件管理与审判过程中人员管理的集合,其目的和功能有这样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通过案件的管理来完成对审判人员及其他主体行为的监督,另一维度是通过审判人力资源的调整和对行为的监督实现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在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事项上,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单个法院内部当然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审判管理的功能和目的是为了实现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但是目前在流程管理中混同了管理权和监督权,由此对审判独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管理资源天然地向院庭长倾斜。二是,使得审判流程中的个案监督有可能凌驾于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上。因此,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审判流程中的管理应当符合预定性和集体性要求。审判管理还包括对法官的考评和惩戒。对法官的考评应当立足于对法官的监督,而非对法官的管理。我国现行法官惩戒机制存在不足。从比较视野来看,域外法制强调惩戒程序的诉讼化审理,我国可以将考评委员会作为完善惩戒机制的切入点。司法公开体现了法院向公众负责。司法改革的立足点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其中的一项举措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司法本身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并不存在一种特定的对应关系,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观感往往有其固有的形成逻辑。司法作为法律实现的途径之一,它在实现法律的社会融合功能的同时,也需要当事人——参与司法的公众——尊重司法并在司法程序中合作。因此,司法审判能否为社会所信任,既取决于司法能否真正促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同时也受到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本身的影响。而当前社会对司法信任不足,一方面源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稳定成熟的社会关系尚未成熟;另一方面社会大众意识大多还未能接受公平合作、平等竞争的现代思维。同时,无限制的倡导通过媒体手段对司法过程进行全面的公开,也是涉诉舆论应对的误区。要转变舆论对司法的不当影响,一方面应当加强涉诉舆论应对的规范建设,另一方面应当强化司法中立,避免司法的道德主义倾向,并注重规则推导,弱化价值判断和经验判断。
黄国情[9](2019)在《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中的困境与对策》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广东省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机制采用国家全免费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工作在相对封闭的机制内运行,这一政策措施给隶属押犯大省的广东监狱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研究从这一现实背景出发,对广东省现行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提出适应广东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的医疗卫生优化策略,以适应服刑人员疾病防治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以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为对象,以实际工作及实地考察结果为依据,采取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和个案分析法,分析现阶段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广东省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执行的优化方略。本论题从五个方面对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研究。首先介绍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理论来源及意义,通过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现有研究的优点和不足,为后续研究做准备。紧接着,对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包括《监狱法》的基本内涵以及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内容、以及费用支出保障等情况。之后,研究重点对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现状进行分析。以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为例,调查分析广东省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同时,结合国内外其他地区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经验,以国内部分监狱的先进做法、西方发达国家当前的社会化体系为借鉴,总结分析出广东省可借鉴的经验。最后,结合以上问题,提出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对策建议。从加强人权保障责任风险管理、拓宽医疗保障经费来源渠道、建立适度免费医疗管理制度、注重执医行为盲区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同时提出适度社会化建议,让监狱医疗卫生工作与行业规范逐步接轨,保障服刑人员的人权的举措。期望通过以上研究,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有效解决困扰广东省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问题,并为其他省市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发展提供参考。
谭琳[10](2019)在《大连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十九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金普新区开展轰轰烈烈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优化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优化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有助于提高乡村兽医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乡村兽医队伍更加符合畜牧业高速发展的需求,从而缓解金普新区畜牧业存在的问题,保障金普新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是政府管理的一部分,乡村兽医队伍是金普新区动物卫生服务活动的排头兵,也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保障乡村兽医队伍又好又快的发展,从而确保动物及动物产业的安全高效。自乡镇兽医站裁撤以后,基层乡村兽医队伍就由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街道政府畜牧科共同管理。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已初见成效,建立金普新区乡村兽医准入标准;确立金普新区队伍监管机制;设立金普新区乡村兽医的考核评定体系;开展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培训学习工作。但是,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存在漏洞,具体表现在: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不健全:政府对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投入不够;不成熟的相关法律法规;乡村兽医队伍准入机制过低;乡村兽医队伍考核形式化;乡村兽医队伍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对于乡村兽医队伍的再教育不重视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参考国内外现有兽医队伍管理发展情况,结合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成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运用相关理论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有实效性的建议。完善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改革;加大政府对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制度;优化乡村兽医队伍考核机制;落实乡村兽医队伍的再教育工作。加快优良的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形成,大大提高乡村兽医的含金量,给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完善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所存在的不足,才能保障金普新区“三农”的良性发展。
二、当前基层防疫网改革之我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前基层防疫网改革之我见(论文提纲范文)
(1)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相关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对象及理论方法 |
第一章 传统医疗与乡村社会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医疗场域诸题 |
第二节 山西医疗场域的近代因素 |
第三节 卫生防疫与近代山西医疗 |
第二章 革命深进与医疗型变 |
第一节 空间融入:医政机构直接驻地乡村 |
第二节 资源登册:在地资源的调鉴与整合 |
第三节 关注苦痛:疾疫、伤亡与情感政治 |
第三章 集体生产与集体保健 |
第一节 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 |
第二节 全国首家联合保健站成立 |
第三节 集体医疗体系的全面构建 |
第四章 医疗系统的全面改造 |
第一节 医学技艺的习得 |
第二节 行医方式的改变 |
第三节 医药空间的改塑 |
第五章 医学转型与政治建构 |
第一节 结合与冲突:中西医学 |
第二节 “祖国医学”的历史意涵 |
第三节 “新医学”与后殖民抵抗 |
第六章 医疗卫生与国家想象 |
第一节 卫生动员的策略与机制 |
第二节 米山医疗的典型化之路 |
第三节 新中国典型治理的机制特征 |
第七章 透过医疗场域看乡村社会 |
第一节 医疗场变的多面效应 |
第二节 场域更变与合作医疗的终结 |
第三节 乡村社会的适应与变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涉警网络舆情处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简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涉警网络舆情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2.1 网络舆情的界定 |
2.2 互联网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2.3 涉警网络舆情的涵义与特点 |
2.3.1 涉警网络舆情的涵义 |
2.3.2 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 |
2.4 涉警网络舆情管理的理论依据 |
2.4.1 公共治理理论 |
2.4.2 公共危机理论 |
2.4.3 网络舆情危机理论 |
2.4.4 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论述 |
第3章 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现状分析 |
3.1 涉警网络舆情形成的基本过程 |
3.1.1 策划制造涉警舆情 |
3.1.2 反复发酵涉警舆情 |
3.1.3 意见领袖误导舆情发展方向 |
3.1.4 微小细节问题演变舆论风暴 |
3.2 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存在的问题 |
3.2.1 思想认识不到位 |
3.2.2 控制处置措施不力 |
3.2.3 长远效果不佳 |
3.2.4 对网络舆情的应对没有形成合力 |
3.2.5 预警机制不健全 |
3.3 涉警网络舆情的成因分析 |
3.3.1 外部因素 |
3.3.2 内部因素 |
第4章 疫情期间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案例分析 |
4.1 我国“李文亮”事件 |
4.1.1 案情回放 |
4.1.2 案例分析 |
4.2 疫情期间应对涉警网络舆情的启示与思考 |
4.2.1 传播网络正能量要顺势而为 |
4.2.2 本着同理心换位思考,凝聚共识 |
4.2.3 树立先进典型,挖掘暖心正能量 |
4.2.4 主动发声,敢于接招 |
第5章 优化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监测预警重点舆情分析水平 |
5.1.1 提高涉警网络舆情监测预防能力 |
5.1.2 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级预警应对措施 |
5.2 掌握舆情事中引导技巧 |
5.2.1 主动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
5.2.2 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民众达成共识 |
5.2.3 正确对待新媒体,积极引导舆论走向 |
5.3 注重事后公安机关信誉恢复重建 |
5.3.1 坦承主观原因 |
5.3.2 持公平公正态度 |
5.3.3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
5.4 加快多方协作机制的建立 |
5.4.1 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协调 |
5.4.2 强化公安内部机构、部门之间的协作 |
5.4.3 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为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条件 |
5.5 争取主动话语权,线上线下并肩出行 |
5.5.1 建立长效的执法规范化机制 |
5.5.2 启动应对舆情联动机构 |
5.6 树立舆情服务意识,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 |
5.6.1 贴近群众,转变作风 |
5.6.2 以人为本,促进服务 |
5.7 积极完善互联网监督管理制度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3)东北解放区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及研究现状 |
1.2.1 文献综述 |
1.2.2 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文化理论 |
2.1.1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文化观点 |
2.1.2 列宁主要文化观点 |
2.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文化理论 |
2.2.1 毛泽东主要文化观点 |
2.2.2 中共其他领导人主要文化观点 |
第3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产生的背景 |
3.1 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自然条件 |
3.1.1 东北地区气候特点 |
3.1.2 东北地区地理环境 |
3.1.3 东北地区自然条件对文化的影响 |
3.2 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历史背景 |
3.2.1 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文化建设 |
3.2.2 伪满洲国的奴化教育 |
3.2.3 光复前后东北人民的正统思想 |
3.3 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 |
3.3.1 国共两党争夺东北 |
3.3.2 东北解放区建设 |
第4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内容 |
4.1 东北解放区物质文化 |
4.1.1 科学技术 |
4.1.2 军事工业 |
4.1.3 卫生医疗 |
4.2 东北解放区制度文化 |
4.2.1 政治制度文化 |
4.2.2 军事制度文化 |
4.3 东北解放区精神文化 |
4.3.1 创作文艺作品 |
4.3.2 新闻与出版 |
4.3.3 发展教育 |
4.3.4 建设文化场馆 |
第5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作用与启示 |
5.1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 |
5.1.1 表达文化的爱国性 |
5.1.2 体现文化的阶级性 |
5.1.3 突出文化的地域性 |
5.1.4 反映文化的多样性 |
5.1.5 强调文化的时效性 |
5.2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作用 |
5.2.1 彰显了中华民族精神 |
5.2.2 塑造了中国共产党形象 |
5.2.3 提供了推进东北解放战争胜利进程的动力 |
5.2.4 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
5.2.5 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社会进步 |
5.2.6 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红色文化的发展 |
5.3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启示 |
5.3.1 文化事业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 |
5.3.2 文化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 |
5.3.3 文化必须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 |
5.3.4 文化发展要坚持文化自信 |
5.3.5 文化发展要有时代性与针对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博士学习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国内研究 |
(二)国外研究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 史料选择 |
五 写作难点 |
六 创新之处 |
七 概念界定 |
第一章 陕西省政的背景和基础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省制改革历程 |
一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确立的省制 |
二 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1929-1937)的省制 |
第二节 陕西政局变动与省制演变 |
一 陕西省制的初步确立——冯玉祥系控制下的陕西 |
二 陕西省制的发展变化——陕西地方实力派杨虎城控制下的陕西 |
三 西安事变后的陕西省制——从杨虎城系孙蔚如到蒋介石系蒋鼎文 |
第二章 陕西省政的演变 |
第一节 陕西省政的权力运作方式 |
一 特殊时期的陕西省政权力运作方式 |
二 正常时期的陕西省政运作方式 |
第二节 陕西省政的日常运行机制 |
一 陕西省政府综合办事机构—秘书处 |
二 陕西省政府执行机构—各厅 |
三 陕西省具体事务管理机构—各专管处、局及委员会 |
第三节 陕西全省行政网络的构建 |
一 西安市(西京市) |
二 行政督察区 |
三 县及其县以下行政组织 |
第三章 陕西省政的管理 |
第一节 过渡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国民军联军(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冯玉祥系控制下的陕西省政管理(1927 年—1930 年 10 月) |
第二节 稳定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杨虎城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邵力子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第三节 整理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王一山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孙蔚如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第四章 陕西省政的地位 |
第一节 陕西所属地理位置的争论 |
第二节 孙中山等的陕西省政建设思想 |
一 孙中山的开发西北思想 |
二 蒋介石的西北抗战观 |
三 陕西省执政人物的建设陕西思想 |
第三节 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陕西省政的关注 |
一 冯玉祥时期 |
二 杨虎城时期 |
三 邵力子时期 |
四 孙蔚如时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研究 ——以《湖南通俗日报》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关于湖南通俗教育研究 |
(二)关于《湖南通俗日报》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方法及论文需说明的问题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需说明的问题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民初通俗教育的兴盛 |
一、民初通俗教育的开展 |
二、湖南对通俗教育的推进 |
第二节 《湖南通俗日报》的创办 |
一、《湖南通俗日报》的创刊 |
二、《湖南通俗日报》的宗旨与栏目 |
三、经营发行 |
第二章 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新国民观念的灌输 |
一、民族国家观念的灌输 |
二、公民观念的养成 |
三、自治精神的培养 |
第二节 新道德与新礼俗的的推崇 |
一、新式婚姻的倡导 |
二、废娼运动的宣传 |
三、封建陋习的批判 |
四、新习俗的养成 |
五、新道德的培养 |
第三节 科学卫生常识的宣传与实业知识的教授 |
一、科学常识的宣传 |
二、卫生常识的宣传 |
三、实业知识的教授 |
第三章 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特质 |
第一节 教育对象的大众化 |
第二节 教育内容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
一、实用性 |
二、科学性 |
第三节 教育形式的通俗性 |
第四章 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影响和启示 |
第一节 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影响 |
一、对民众的影响 |
二、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
第二节 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的启示 |
一、社会教育的内容应与人们的生活实际相关联 |
二、优秀的通俗读物是民众成长发展的必需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资料 |
二、着作 |
三、论文 |
致谢 |
(6)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
(一) 研究的问题 |
(二) 研究的意义 |
三、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 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 |
(二) 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研究 |
(三) 晚清至民国时期安徽省教育现代化研究 |
(四) 对已有研究的分析与评价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基本概念界定 |
(一) 乡村教育 |
(二) 乡村小学校 |
(三) 现代教育 |
(四) 教育现代转型 |
六、样本县基本情况 |
第一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发展的背景 |
一、民国时期的国家教育制度 |
(一) 明确教育宗旨和教育目标 |
(二) 颁行现代学制和制定教育法令法规 |
二、民国时期影响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主要教育思想 |
(一) 普及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二) 义务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三) 国民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四) 平民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三、民国时期的乡村教育运动 |
四、民国时期的安徽省社会和初等教育发展概况 |
(一) 安徽省社会发展概况 |
(二) 安徽省初等教育发展概况 |
第二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 |
一、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一) 国家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二) 安徽省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三) 安徽省县级及以下地方教育行政组织的运行 |
(四) 安徽省教育行政组织的特征 |
二、乡村小学校的专门化、组织化 |
(一) 国家关于小学校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的设立 |
(三)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与乡村私塾并存 |
第三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小学校系统的现代转型 |
一、乡村小学课程的现代化 |
(一) 国家对小学课程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对国家小学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
二、乡村小学教学法与教则的现代化 |
(一) 小学教学法的现代演进 |
(二) 小学教则的现代演进 |
三、乡村小学内部管理的规范化 |
四、乡村小学教育经费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层面教育经费独立的相关政策 |
(二) 安徽省教育经费的专门化 |
(三)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情况 |
第四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者角色的现代转型 |
一、乡村小学校长角色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对小学校长角色专门化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长角色的专门化 |
二、乡村小学教员角色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关于小学教员角色专门化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教员角色的专门化 |
第五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基本特征与历史镜鉴 |
一、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基本特征 |
(一) 传统与现代的交织决定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难度 |
(二) 国家意志、知识精英和乡村社会之间的张力制约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程度 |
(三) 乡村小学校的边缘地位延缓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进度 |
二、历史镜鉴:面向未来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一) 时间维度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二) 空间维度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参考文献 |
本人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医院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整体研究 |
(二)个案研究 |
三、研究范围与方法 |
(一)相关界定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省立医院筹设的背景 |
一、近代中国医疗卫生的落后 |
(一)医药落后 |
(二)地方卫生行政落后 |
(三)疾病频发 |
二、国民政府卫生建设的推动 |
(一)建构卫生行政 |
(二)卫生立法与发展医学教育 |
(三)国民政府内政部的推动 |
三、外来的影响 |
(一)教会医院的示范 |
(二)留学生带回国外经验 |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影响 |
四、“卫生救国”思想的推动 |
第二章 各省立医院的建立 |
一、延续与改设的省立医院 |
(一)延续的省立医院 |
(二)改组设立的省立医院 |
二、自主创办的省立医院 |
(一)一省一院 |
(二)一省多院 |
三、中央协助筹办的省立医院 |
(一)江西省立医院的筹设 |
(二)宁夏、甘肃省立医院的筹设 |
第三章 省立医院的组织与制度 |
一、省立医院的组织结构 |
(一)院内组织结构 |
(二)附设机构与分支机构 |
二、省立医院的管理制度 |
(一)省政府对省立医院的管理 |
(二)省立医院的经费制度 |
(三)省立医院的诊治制度 |
第四章 省立医院的业务与活动 |
一、医疗业务 |
(一)院内诊疗业务 |
(二)院外医疗业务 |
二、卫生防疫工作 |
(一)卫生工作 |
(二)防疫 |
三、办理戒烟事宜 |
(一)提供人才支持 |
(二)提供技术支持 |
四、人才培养与医学研究 |
(一)人才培养 |
(二)医学研究 |
第五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医院的历史评价 |
一、省立医院职责与业务活动的特点 |
(一)工作职责的多元化和地方化 |
(二)收费普遍较低 |
(三)注重服务社会 |
(四)具有一定的民族主义与政治性色彩 |
二、省立医院工作的成效和影响 |
(一)省立医院工作的成效 |
(二)省立医院工作的影响 |
三、省立医院效能受限及其原因 |
(一)经费不足 |
(二)卫生人才不足 |
(三)内部管理不当或分工不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8)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改革开放后司法改革的政策梳理 |
三、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四、对研究现状的述评 |
五、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我国宪法上审判独立条款的历史成因 |
第一节 五四宪法第78条的成因 |
一、形成第78条的意识形态因素 |
二、形成第78条的现实因素 |
三、形成第78条的规范因素 |
第二节 五四宪法框架下司法责任归属机制的表现与弊端 |
一、对司法的监督制约路径和司法责任的整体属性 |
二、整体性司法责任框架下的科层制特征 |
三、法院整体责任归属和监督制约机制所带来的问题 |
第二章 司法改革中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司法改革后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 |
一、司改政策文件中的“司法权”指的是什么? |
二、司法权的国家性与同质性 |
三、司法改革政策对审判机关整体独立的影响 |
第二节 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审判独立 |
一、十八大以来法官审判独立的规范发展 |
二、从规范和实践两方面重新解释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三节 审判委员会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和 |
一、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 |
二、审委会制度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适 |
三、审委会制度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 |
第三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法院如何对人大负责 |
第一节 人大监督审判权的简要历史梳理 |
一、人大监督审判权的历史侧重 |
二、《监督法》制定过程中对审判权监督规定的变化 |
三、人大对审判权监督的现实问题 |
第二节 从审判独立原则出发重新认识法院向人大负责的问题 |
一、法院“依照法律”审判的规范意义 |
二、法律最高性决定了人大监督法院的二元性 |
第三节 重新定义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 |
一、其他机关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一般功能 |
二、法院工作报告的内在机理分析 |
第四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审判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审判与对审判的管理 |
一、审判管理的类型概括 |
二、审判管理的体系 |
第二节 审判流程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一、我国审判流程管理的意旨 |
二、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 |
第三节 审判独立原则与法官考评和惩戒 |
一、法官为什么考评及考评什么? |
二、法官的内部监督与惩戒 |
第五章 法院如何向公众负责:走出司法公开的误区 |
第一节 从司法机制来看司法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关系 |
一、司法公信力要素中的悖论 |
二、司法机制隐含社会信任决定司法信任 |
第二节 舆论裁判的背后:社会信任不足的成因和涉诉舆论治理的误区 |
一、社会组织结构的激进变化 |
二、社会意识结构的惰性演进 |
三、庭审公开反映出的舆论应对之误区 |
第三节 双管齐下:从涉诉舆论应对和强化审判中立入手 |
一、建立涉诉舆论的应对规则 |
二、强化司法中立性 |
结论 |
附表一:美国部分州、属地法官考评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中的困境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 |
2.1.1.1 监狱及《监狱法》 |
2.1.1.2 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 |
2.1.2 监狱医疗制度 |
2.1.2.1 医疗机构和人员 |
2.1.2.2 服刑人员医疗经费保障 |
2.1.2.3 病犯管理 |
2.1.2.4 监狱医疗机构的特殊性 |
2.1.3 费用支付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中的困境分析 |
3.1 医疗保障制度执行中的现状 |
3.1.1 人权保障责任风险较高 |
3.1.2 医疗保障经费来源有限 |
3.1.3 免费医疗加重监狱负担 |
3.1.4 资源分配缺乏统一规范 |
3.1.5 执医行为存在监管盲区 |
3.2 医疗保障制度执行困境原因分析 |
3.2.1 财政投入不足额 |
3.2.2 人员管理不合理 |
3.2.3 费用支出不科学 |
3.2.4 法制建设不完善 |
3.2.5 执医行为不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的经验启示 |
4.1 国内经验借鉴 |
4.1.1 执行过程中的经费保障 |
4.1.2 执行过程中社会化的思考 |
4.2 国外经验借鉴 |
4.2.1 执行过程中如何保障服刑人员权益 |
4.2.2 执行过程中经费保障的国外经验 |
4.2.3 执行过程中执医行为的监管经验 |
4.3 国内外经验启示 |
第五章 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执行对策 |
5.1 加强人权保障责任风险管理 |
5.2 拓宽医疗保障经费来源渠道 |
5.3 建立适度免费医疗管理制度 |
5.4 注重执医行为盲区监管力度 |
5.4.1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
5.4.2 拓宽渠道进行社会监督 |
5.4.3 完善监狱系统自我监督 |
5.5 完善监狱医疗预防保健制度 |
5.6 稳步推进制度执行的社会化 |
5.6.1 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
5.6.2 参照社会医院标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 |
5.6.3 稳步推进监狱医疗卫生工作部分社会化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致谢 |
附件 |
(10)大连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乡村兽医 |
2.1.2 乡村兽医队伍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平理论 |
2.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
2.2.3 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 |
3 大连市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现状 |
3.1 大连市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成效 |
3.1.1 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概况 |
3.1.2 建立金普新区乡村兽医准入标准 |
3.1.3 确立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监管 |
3.1.4 设立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考核评定机制 |
3.1.5 开展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培训学习工作 |
3.2 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不健全 |
3.2.2 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 |
3.2.3 对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建设的投入不足 |
3.2.4 乡村兽医队伍准入标准过低 |
3.2.5 乡村兽医队伍考核形式化 |
3.2.6 乡村兽医队伍监督存在漏洞 |
3.2.7 乡村兽医的培训和再教育有缺位 |
3.3 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政府对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重视不足 |
3.3.2 乡村兽医自身的认识不深 |
3.3.3 乡村兽医行业的发展滞后 |
3.3.4 乡村兽医队伍不被认可 |
3.3.5 乡村畜牧业发展迟缓 |
4 国内其他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其他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经验 |
4.1.1 张家港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转企改制 |
4.1.2 贵州省丹寨县乡村兽医队伍公司化政府购买模式 |
4.1.3 上海市松江县乡村兽医队伍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
4.2 其他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经验的启示 |
4.2.1 企业自负盈亏式的管理模式 |
4.2.2 绩效考核式的管理模式 |
4.2.3 由政府购入市场化的兽医服务的模式 |
5 完善大连市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对策 |
5.1 加大政府对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扶持力度 |
5.1.1 健全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编制设置 |
5.1.2 增加对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财物投入 |
5.2 完善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改革 |
5.2.1 设立乡村兽医队伍垂直管理机构 |
5.2.2 确保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机构改革法制化 |
5.3 加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 |
5.3.1 依法构建科学合理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法规 |
5.3.2 多方参与共同完善乡村兽医队伍管理法规 |
5.4 确立金普新区乡村兽医准入高标准 |
5.4.1 规范乡村兽医队伍的准入申请 |
5.4.2 细化乡村兽医队伍的准入测试 |
5.5 优化金普新区乡村兽医考核机制 |
5.5.1 考核内容符合乡村兽医的实际工作情况 |
5.5.2 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多种的考核形式 |
5.5.3 结合专家意见给出准确的评定 |
5.6 落实金普新区乡村兽医培训工作 |
5.6.1 制定适合乡村兽医实际工作的培训内容 |
5.6.2 按照乡村兽医的需求制定多样的培训方式 |
5.6.3 对乡村兽医的培训要有连续性 |
5.7 严格施行对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的监管 |
5.7.1 净化乡村兽医行医环境 |
5.7.2 提高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四、当前基层防疫网改革之我见(论文参考文献)
- [1]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D]. 李全平. 山西大学, 2020(03)
- [2]涉警网络舆情处置问题研究[D]. 王婧. 南昌大学, 2020(03)
- [3]东北解放区文化研究[D]. 王盈琪. 吉林大学, 2020(01)
-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D]. 王力. 河南大学, 2020(02)
- [5]20世纪20年代湖南通俗教育研究 ——以《湖南通俗日报》为中心[D]. 李阳升.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D]. 柳丽娜. 安徽师范大学, 2020(01)
-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医院研究(1927-1937)[D]. 刘富民.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D]. 葛翔.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9]广东省G监狱中心医院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执行中的困境与对策[D]. 黄国情.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10]大连金普新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研究[D]. 谭琳.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