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细胞研究新动向──英国政府支持人类胚胎应用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教育部[1](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指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卢琴[2](2020)在《孤雌生殖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的专利适格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传统人类胚胎干细胞(HESC)技术不可避免需要破坏人胚胎才能获取HESC。随着干细胞技术的发展,开始出现回避伦理争议的新技术。其中,孤雌生殖HESC技术通过孤雌激活人卵母细胞,无需精子参与就能形成孤雌囊胚,从中获取HESC。大多数国家认为该技术回避了传统技术破坏胚胎的伦理争议,并且具有重大的医学价值。随着科学和伦理的发展变化,2019年11月我国新修正的《专利审查指南》放宽了HESC技术的专利审查标准,但仅仅规定了“利用未经体内发育的受精14天以内的人胚胎”获取HESC的相关发明不违背社会公德,可以授予专利。却未提及孤雌生殖HESC技术在我国能否具备专利适格性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对该新技术的专利适格性问题进行研究。首先,介绍孤雌生殖HESC技术相比其他技术的优势。分析2016年我国知识产权局判定孤雌囊胚属于人胚胎,孤雌生殖HESC技术违背社会公德,因而不具备专利适格性而引发的争议案例。指出2019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正后依然未能解决争议问题。其次,通过分析传统HESC技术与孤雌生殖HESC技术专利适格性审查中具有代表性的司法案例,梳理新旧技术发展的脉络,考察干细胞技术发达的美、欧、中、澳等国家对新旧两类技术的专利适格性认定,同时从传统技术的专利审查中获取对新技术有益的借鉴经验。再次,从我国利益平衡、伦理道德、干细胞产业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需要等方面出发,为论证我国应当授予孤雌生殖HESC技术专利权保护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提供依据。最后,得出孤雌生殖HESC技术在我国具备专利适格性的结论。我国对该新技术的专利审查经验尚不成熟。笔者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前文作为基础和铺垫,为我国《专利审查指南》提供相应的完善建议。
褚婧一[3](2020)在《基因编辑婴儿的合法性研究 ——以贺建奎事件为切入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11月,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对外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免疫艾滋病婴儿诞生,她们成为世界上首例经基因编辑出生的婴儿。消息一出即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对基因编辑婴儿的讨论。基因编辑婴儿即生殖系基因编辑,是指对生殖系基因组添加或删除特定DNA片段,以达到修饰目的的技术。CRISPR/Cas9是目前基因编辑操作最为高效、简便的手段,但存在脱靶率高、后果不可逆的技术风险。加之生殖细胞具有区别于体细胞的遗传属性,脱靶的后果会在后代中延续。技术与风险相伴,基因编辑提供了破解生命密码的钥匙,同时也带来了技术风险和伦理隐忧,亟需法律为技术的发展划定边界。本文旨在从应然和实然层面解决基因编辑婴儿合法与否的问题。文章从应然层面出发,探讨技术安全前提下的基因编辑婴儿是否具有正当性理由。应然的讨论为实然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也为立法是否要为这一技术留有合法化空间提供参考。根据目的的不同,基因编辑可以分为基因治疗和基因增强,本文的论证便采用这一类型化方式。虽不否认作为治疗与增强间界限的正常状态具有相对性,但仍可以从恢复健康的角度划定最迫切需要基因治疗的范围,即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遗传疾病。出于恢复潜在者未来健康和保障其未来福祉的考量,这一最小范围的生殖系基因治疗具备正当性。但是生殖系基因增强因为一方面挑战“人”的概念,侵犯人的尊严,破坏父母子女关系的家庭伦理;另一方面可能使优生学以新的形式复辟,破坏社会平等与正义,带来基因决定论的隐忧,所以生殖系基因增强不具备正当性。接着本文从实然的角度探寻我国现行法对基因编辑婴儿合法性的基本立场。通过对法律文件的梳理,我国明确反对基因编辑婴儿的临床应用,缺少对基础和临床前研究阶段合法性的态度。结合黄军就事件,可知我国并不反对基因治疗在基础和临床前阶段的研究。之后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将贺建奎事件置于现行法下展开合法与否的判断。贺建奎事件中基因编辑婴儿技术被直接应用于临床,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是对国际伦理准则的公然违背。实验过程侵犯了受试者的知情同意,逃避了伦理审查制度,存在程序违法。法律对事件检视也暴露出现行法的不足:缺少针对基因编辑婴儿的法律规范,监管需借助人类辅助生殖、遗传资源管理等领域的立法,导致监管主体多且存在职权交叉;相关领域立法多以指导原则和技术规范的形式存在,法律位阶低且刚性不足;伦理审查的有效性有待提升,伦理委员会难以独立于医疗机构,审查有流于形式之嫌,后续跟踪审查缺乏可操作性规定。最后,结合正当性的讨论,对比现行法的不足,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提出以人的尊严、潜在者未来健康、社会正义与安定原则作为指引合法性判断的标准。主张禁止基因编辑婴儿的临床应用,在基础和临床前研究阶段禁止基因增强,允许一定范围的基因治疗。考虑到技术的发展与社会观念的演变,该行为边界不应是一成不变的,需建立定期重新评估制度。在立法完善上,建议以预防原则作为立法理念,对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不同研究阶段和研究目的依据风险大小实施分层次监管,对涉及的科技风险和伦理问题分类治理,通过公众参与提高合法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伦理审查加强对研究项目的过程控制,用黑名单制度惩戒基因编辑婴儿研究的失范行为。总之,法律不应一味赞赏科技发展的辉煌成就,而应冷静思考与之相伴的技术风险和伦理争议,提出审慎的规制方案。合法性判断为技术划定了行为的边界,正当性分析则为技术未来的合法化空间提供参考。
刘强,徐芃[4](2019)在《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问题研究——兼论对我国专利法的借鉴意义全文替换》文中指出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因其在疾病治疗领域的重大潜在价值而被广泛关注,也因其所涉及的道德伦理问题而饱受争议。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理念开放,认为涉及人类胚胎本身的干细胞发明违反道德观念。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标准较为宽松,认可非全能干细胞具备可专利性,对于干细胞来源及用途给予特定豁免。我国关于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的审查标准较为保守,可以借鉴英国制度经验,允许非全能干细胞获得专利授权,以"14天"作为获取干细胞的胚胎发育时间界限,允许基于医疗和科研目的应用干细胞发明,以期完善我国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审查标准。
李醒民[5](2019)在《基因技性科学与伦理》文中认为基因科学属于所谓的"技性科学"或"技术取向的科学",它是现代科学的最前沿的研究领域之一,其中充满敏感的伦理问题。关于基因技性科学的研究,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的伦理、法律和社会委员会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以及公正、互助和利益分享原则,另有七项操作守则。然而,尽管我们已经拥有普遍的伦理通则和具体的操作守则,也有评价和决策的方法和程序,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所向披靡,迎刃而解其中的一切伦理问题,因为我们已经遇到不少伦理困境,而且还将出现未曾想到的伦理困难。面对这些难题,一种重要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准则对于化解困境来说往往是卓有成效的,这就是善于在对立的两极或多元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据此,文章依次讨论了基因技性科学中基因和基因组、干细胞、基因治疗和基因增强、转基因、克隆和克隆人、合成生物学几个研究分支的伦理争端,并就每一个伦理争议陈述了作者自己的看法。
黄永增[6](2018)在《基于文献计量学的我国干细胞发展现状及热点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干细胞科研人员发表的科技论文被SCI数据库和CNKI数据库收录情况,评价近年来我国干细胞领域的发展现状及热点。方法:应用文献计量学和数理统计方法对2008年-2016年SCI数据库和CNKI数据库收录我国干细胞领域科技论文进行统计,从时间、地区、机构、作者、期刊、基金、关键词等几个方面收集数据,并用书目共现分析系统Bicomb和可视化软件Ucinet、gCLUTO进行结果分析。结果:2008年-2016年SCI一共收录我国干细胞领域科技论15567篇,占国际总发文量14.76%,共11010篇(70.73%)获得各级基金支持,SCI收录期刊分布以美国、英格兰等发达国家为主,干细胞研究地域分布以华东和华北为核心发文区,核心发文机构集中为高校和研究院,研究发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张晓辉等4个核心作者群,干细胞研究以基础研究为主,热点研究干细胞包括: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神经干细胞、肿瘤干细胞、造血干细胞、胚胎干细胞、诱导多能干细胞、脂肪间充质干细胞、牙髓干细胞,干细胞热点应用领域包括心肌梗死、脊髓损伤、乳腺癌、神经胶质瘤、肝癌;2008年-2016年CNKI一共收录我国干细胞领域科技论24419篇,共13472篇(55.17%)获得各级基金支持,核心刊发文比例为43.63%,干细胞研究地域分布中以华东和华北为核心发文区,核心发文机构集中为高校和研究院,研究发现第三军医大学附属新桥医院血液科张曦等7个核心作者群,干细胞研究以基础研究为主,热点研究干细胞包括:胚胎干细胞、角膜缘干细胞、造血干细胞、肿瘤干细胞、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神经干细胞、脂肪间充质干细胞、脐血干细胞、牙髓干细胞、牙周膜干细胞、表皮干细胞、精原干细胞,干细胞热点应用领域包括翼状胬肉、糖尿病、白血病、心肌梗死、脊髓损伤、肝硬化。结论:我国干细胞研究目前处于学科发展的第三阶段即平稳发展成熟期,文献量总体发展比较固定,发展速度比较平稳;基金资助形成以国家级基金为主,各省市级基金资助为辅的基金资助情况,应加大干细胞临床转化方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提高干细胞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作者地域分布相对集中,核心研究机构以高校、研究院及其附属医院为主,应进一步加强我国干细胞研究核心作者群间的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提高干细胞科研质量;我国干细胞载文期刊竞争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稍有差距,应进一步提找准市场中的定位,提高科技期刊自身实力,以吸引高水平稿件;我国干细胞研究种类逐步多样化,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但目前干细胞研究仍以基础研究为主,临床应用所占比例不高,应将进一步推进干细胞临床转化作为下一阶段干细胞研究的重点。
范冬清[7](2017)在《科学精英汇聚与一流大学成长》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学精英的汇聚与一流大学的成长是一个相互支持、交互作用的复杂系统。尽管科学精英的汇聚能够促成世界一流大学的成长是普遍得到承认的一个命题,然而,科学精英的汇聚如何促进大学的提升,一流大学的成长又如何推动科学精英的汇聚,即科学精英汇聚与一流大学成长的内在协同机理较少被系统阐述。当前无论是先发型国家还是后发型国家都在国家层面实施一流大学战略,对全球科学精英的竞争愈发激烈。理顺科学精英汇聚与一流大学成长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具体而言,一方面以科学精英的汇聚为切入口,能较好地呈现一流大学在成长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与重要影响要素;另一方面以高等教育强国,尤其是美国为例,阐释与归纳出科学精英汇聚与一流大学成长之间的协同作用机制,对中国的“双一流”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研究表明,从历史视角来看,科学进入大学启动了现代大学的发展,科学精英的产生及汇聚助力研究型大学成长为一流。二战后科学精英从欧洲转向美国集聚,与美国研究型大学集群的迅速发展相同步。从20世纪90年代起,主要来自于中国与印度的S&E早期精英汇聚于美国的一流大学。美国是全球科学精英首选的目的地,也是世界高等教育中心与科学中心。欧洲多数发达国家同时显示出较高的迁入及迁出比例,欧洲大学在排名榜单上占据第二集团地位。以中国为代表的后发国家将科学精英回流及一流大学(学科)建设作为国家战略举措,处于积极追赶过程中。从科学精英与现代大学的交互机制来看,二者相互契合与匹配,科学精英产出社会资本、学术资本与物质资本,推动一流大学成长;一流大学通过政府稳定巨额的资助、良性的大学治理、卓越的人才集聚平台以及注重清除对家庭及个人迁移障碍等行为汇聚科学精英。从制度上看,学科制度上注重学科治理中的专业权力、强调R&D经费可用度、发展跨学科、鼓励科学文化,通过学科与院系的协同主体作用,在“底部沉重”的大学组织内实施有效汇聚,直接驱动学科发展与创新。大学制度上实施高效合理的招募引进、职业晋升、学术能力评价、捐赠讲席制度,既优化精英群体动态结构,又扩充工作岗位数量,使得大学达到成长的最优态。加之,移民、政治、经济、文化为科学精英提供宽松包容的环境,也为大学成长提供了广泛的支持。在“双一流”背景下,须重构我国科学精英汇聚与研究型大学成长的关系,以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目标。
黄小茹[8](2016)在《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争议及对政策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伦理问题一直是干细胞研究备受争议的关键问题,它源于干细胞研究与既有社会伦理观念的冲突,而社会对干细胞研究成果强烈的现实需求又会使得伦理问题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在干细胞研究政策的演变、管理模式的形成中,不同个体、各利益团体会基于自己的立场做出倾向性选择,在现有政治体制下进行博弈。而政策的变动、差异也反过来对干细胞领域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刘建利[9](2015)在《刑法视野下克隆技术规制的根据与方法》文中提出"克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敏感问题。生殖性克隆会对克隆人的健康与福祉、女性人权、次世代的安全、现有社会秩序以及人类尊严形成威胁和侵害,所以应该用法律进行严格规制。医疗性克隆所使用的胚胎是"人类的萌芽",具有一定的要保护性,因此只能对其做附条件式的许可。关于如何具体规制克隆技术的问题,德国采用的是刑法规制模式,英国采用的是行政法规制模式,日本采用的则是刑法加指针的混合规制模式。根据我国国情,我国应该采取的是以刑法为主,以行政法为补充的混合规制模式。
段秋月[10](2015)在《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状况的计量分析》文中指出干细胞是人体内最原始的细胞,它是人体及其组织细胞的最初来源,是具有高度自我复制、高度增殖和多向分化潜能的细胞,其中蕴涵着人体发育、疾病发生、衰老等奥秘。其在医学、生物技术、基础研究等领域潜在的巨大价值引起了广大科学家们的热切关注,对于干细胞的研究逐渐成为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也是各国抢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制高点。我国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也明确提出了干细胞作为五项生物技术之一成为未来15年我国前沿技术的重点研究领域。为了明晰我国干细胞领域的研究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本文以SCI收录的我国干细胞研究成果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干细胞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进行科学计量学研究,掌握我国干细胞研究领域的发展脉络,正确看待自身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趋势,为我国干细胞研究工作人员和相关科技政策制定者提供有价值的量化信息。本文以WOS平台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SCI作为数据的检索源,以“stem cell*”为主题检索词,以“Peoples R China”为地址检索词,对2000-2013年间收录的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成果进行检索整合并构建所需数据库。进而利用Citespace、Bibexcel、Pajek等技术手段和科学计量学方法对我国干细胞研究状况进行探讨,本研究主要对该领域的文献数量、引文情况、学科分布、关键词词频、科学合作等方面做了计量指标分析和知识图谱展示。研究结果表明,2000-2013年间SCI收录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成果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迅猛增长,呈现出以二次曲线为拟合曲线的态势。根据数据量化表和可视化图谱的展示得到高频关键词EXPRESSION、DIFFERENTIATION、STEM-CELLS、TRANSPLANTATION、IN-VITRO等代表当前我国干细胞研究的热点方向和前沿领域。根据这些领域的集群特征,大多数研究热点属于生命科学范畴,更多集中在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神经科学等学科类目。其中Cell Biology、Biochemistry&Molecular Biology等为我国干细胞研究的热点学科,进一步研究发现我国干细胞研究的跨学科特征比较明显,并且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影响度越来越大。科学合作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干细胞科学合作极为普遍,合着论文占总论文数的98.3%。而且科学合作规模在逐年扩大,机构合作的网络拓扑图展示出明显的地域集群性特征,但国际合作率以及在国际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干细胞研究新动向──英国政府支持人类胚胎应用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干细胞研究新动向──英国政府支持人类胚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孤雌生殖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的专利适格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专利审查及现存问题 |
第一节 孤雌生殖HESC技术与传统技术的比较 |
一、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相关概念 |
二、HESC的获取来源 |
三、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优势 |
四、孤雌生殖HESC技术在我国的专利授权情况 |
第二节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前对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专利适格性认定 |
一、湖南光琇公司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专利复审案 |
二、专利适格性判断的法律依据 |
第三节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后依然存在的问题 |
一、新修正条款 |
二、最大的亮点 |
三、现存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传统与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专利适格性争议 |
第一节 干细胞领域专利适格性的判断模式 |
一、欧洲模式 |
二、美国模式 |
第二节 传统HESC技术的专利适格性争议 |
一、传统HESC技术的伦理争议 |
二、WARF案发明在美、欧、中的专利适格性认定 |
三、城户常雄案发明在美、欧、中的专利适格性认定 |
第三节 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专利适格性争议 |
一、孤雌生殖HESC技术的伦理争议 |
二、欧洲认定孤雌生殖HESC技术具有专利适格性 |
三、澳大利亚认定孤雌生殖HESC技术具有专利适格性 |
四、孤雌生殖HESC技术在其他国家的专利授权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授予孤雌生殖HESC技术专利权保护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
第一节 授予专利权保护的正当性 |
一、符合利益平衡要求 |
二、符合中国伦理指南的指导原则 |
三、符合不断变化的社会公德内涵 |
第二节 授予专利权保护的必要性 |
一、干细胞产业的政策导向 |
二、干细胞产业发展的需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我国孤雌生殖HESC技术专利审查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孤雌生殖HESC技术在我国具有专利适格性 |
一、不属于科学发现 |
二、不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三、HESC及其制备方法不属于不可专利的主题 |
四、不属于人胚胎的工商业目的的运用 |
第二节 对《专利审查指南》的完善建议 |
一、在专利审查中将14天研究期限适用于孤雌囊胚 |
二、允许以现存孤雌干细胞系进行研究的成果可专利 |
三、对具体条款的修改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基因编辑婴儿的合法性研究 ——以贺建奎事件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一)基因编辑婴儿的技术原理 |
(二)贺建奎事件始末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的 |
第一章 基因编辑婴儿正当性的类型化分析 |
一、划定讨论范围:治疗与增强的二分 |
二、最小范围的生殖系基因治疗具备正当性 |
(一)严重遗传疾病具有基因治疗的紧迫性 |
(二)潜在者享有恢复未来健康的权利 |
三、生殖系基因增强缺乏正当性理由 |
(一)威胁子女之人的尊严 |
(二)突破生育权与生育自由的保障范围 |
(三)对社会正义的公然挑战 |
小结 |
第二章 基因编辑婴儿合法性的基本立场 |
一、有必要明确对基因编辑婴儿的合法性态度 |
(一)技术的高风险需要法律的审慎对待 |
(二)严重的伦理隐忧亟需划定行为边界 |
二、国际范围内对基因编辑婴儿的基本态度 |
(一)欧洲的多元立场 |
(二)美国未明确基本立场 |
(三)国际社会的积极探索 |
三、我国对基因编辑婴儿的基本立场 |
(一)禁止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 |
(二)允许基因治疗的基础和临床前研究 |
小结 |
第三章 现行法对贺建奎事件的检视 |
一、贺建奎事件的合法性评价 |
(一)违法将基因编辑直接应用于临床 |
(二)侵犯受试者的知情同意 |
(三)医学伦理审查涉及造假 |
二、贺建奎事件暴露出的现行法不足 |
(一)立法分散且缺乏针对性 |
(二)行政监管主体存在职权交叉 |
(三)缺乏有效的伦理审查 |
(四)行政责任设置的合理性有待提升 |
小结 |
第四章 对基因编辑婴儿立法完善的建议 |
一、以底线思维划定合法性边界 |
(一)建立合法性判断的伦理原则 |
(二)划定明确、动态的行为边界 |
二、加快对基因编辑婴儿的专门立法 |
(一)以预防原则指导立法 |
(二)立法仍需保持谦抑性 |
三、构建对基因编辑婴儿的体系化监管 |
(一)对基因编辑分层次监管 |
(二)以公众参与促进共识形成 |
(三)提升伦理审查制度的有效性 |
(四)落实对失范行为的黑名单制度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表 |
(4)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问题研究——兼论对我国专利法的借鉴意义全文替换(论文提纲范文)
一、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理念开放 |
(一)涉及人类胚胎本身的干细胞发明违反道德观念 |
(二)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道德理念在欧洲范围内较为灵活 |
二、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标准较为宽松 |
(一)非全能干细胞具备可专利性 |
(二)对干细胞来源及用途给予特定豁免 |
三、我国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审查标准现状及其完善 |
(一)我国关于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的法律规定 |
(二)完善我国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审查标准的建议 |
1.允许非全能干细胞获得专利授权 |
2.以“14天”作为获取干细胞的胚胎发育时间界限 |
3.允许医疗和科研目的应用干细胞发明 |
结 语 |
(5)基因技性科学与伦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因技性科学的伦理通则和操作守则 |
二、基因和基因组 |
三、干细胞 |
四、基因治疗和基因增强 |
五、转基因 |
六、克隆和克隆人 |
七、合成生物学 |
(6)基于文献计量学的我国干细胞发展现状及热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干细胞研究发展状况及相关政策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2 资料与方法 |
2.1 数据来源 |
2.2 研究方法 |
2.3 应用软件 |
2.4 技术路线与流程图 |
3 结果与分析 |
3.1 载文分析 |
3.2 作者分析 |
3.3 主题分析 |
4 讨论 |
4.1 我国干细胞研究稳定发展,处在学科发展成熟期 |
4.2 我国干细胞资助基金以国家级基金为主,省市级基金为辅 |
4.3 我国干细胞研究作者地域分布相对集中,形成以高校研究院为主的核心作者群 |
4.4 我国干细胞载文期刊竞争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稍有差距 |
4.5 我国干细胞研究以基础研究为主,研究种类逐步多样化,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 |
5 建议 |
5.1 国家科研管理角度 |
5.2 职能部门角度 |
5.3 干细胞科研人员角度 |
6 结论 |
7 创新与不足 |
7.1 创新 |
7.2 不足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科学精英汇聚与一流大学成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目标、概念界定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第一章 一流大学成长中科学精英汇聚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个人—组织契合理论 |
一、P-O fit理论概述 |
二、对本研究的适切性 |
第二节 学习型组织系统思考动力学理论 |
一、系统思考动力学理论概述 |
二、对本研究的适切性 |
第三节 组织资本与个人资本理论 |
一、组织资本理论概述 |
二、个人资本理论概述 |
三、对本研究的适切性 |
第二章 一流大学科学精英产生与汇聚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科学家角色的出现与大学科研职能的萌发 |
一、科学家角色的出现与确立 |
二、大学科研职能的萌发 |
第二节 科学精英的产生与研究型大学的崛起 |
一、研究型大学的崛起 |
二、科学精英的产生与流动 |
第三节 科学精英的汇聚与世界一流大学集群的形成 |
一、美国研究型大学集群形成的时代背景及含义 |
二、科学精英在美国的集聚状况 |
三、黄金时代:美国研究型大学集群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三章 科学精英汇聚促进一流大学成长的机制分析 |
第一节 科学精英社会资本提升大学声誉的机制分析 |
一、科学精英与一流大学的契合关系 |
二、科学精英声誉机制助推大学成长为一流 |
第二节 科学精英学术资本实现大学职能的机制分析 |
一、科学精英推动一流大学的科研 |
二、科学精英推动一流大学研究生及职业生涯早期科学家培养 |
第三节 科学精英物质资本助力大学成长的机制分析 |
一、科学精英驱动一流大学在创新联动中捕获发展机会 |
二、科学精英通过教学与科研促使大学获得不菲物质资本 |
第四章 一流大学吸引科学精英汇聚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政府对一流大学R&D的巨额资助 |
一、政府为一流大学科研付费的动机 |
二、政府为一流大学科研付费的力度 |
三、付费背景下政府促进科学精英朝一流大学集聚的机制 |
第二节 良性的大学治理 |
一、一流大学搭建良性治理架构以吸引及挽留科学精英 |
二、一流大学平衡学术商业化与科研自主以保护科学精英少受干扰 |
第三节 卓越的人才集聚平台 |
一、一流大学与科学精英之间的信任关系有利于人才集聚 |
二、科学精英之间的互惠关系有利于人才类聚 |
三、科学精英在一流大学达到一定阈值会稳定类聚行为 |
第四节 家庭结构及个人因素约束流动得以消减 |
一、家庭因素对科学精英流动的约束作用 |
二、个人因素对科学精英流动的约束作用 |
三、家庭结构及个人因素约束流动得以消减的途径 |
第五章 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制度分析 |
第一节 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学科制度分析 |
一、学科治理:大学内外部治理中专业权力的发挥促进科学精英集聚 |
二、学科资助:R&D经费可用度与科学精英集聚存在正向相关 |
三、学科构建:跨学科(IDR)推动科学精英集聚 |
四、学科运行:科学文化与院系管理文化的共生促进科学精英集聚 |
第二节 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大学制度分析 |
一、科学精英招募引进制度 |
二、科学精英学术职业晋升与薪酬制度 |
三、科学精英学术能力评价制度 |
四、一流大学私人捐赠讲席制度 |
第三节 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制度环境分析 |
一、科学精英汇聚的跨国格局及动因分析 |
二、高等教育强国的精英移民制度分析 |
三、一流大学汇聚科学精英的政治环境分析 |
四、一流大学汇聚科学精英的经济环境分析 |
五、一流大学汇聚科学精英的文化环境分析 |
第六章 科学精英汇聚对我国“双一流”建设的启示 |
第一节 我国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实证分析 |
一、我国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情况 |
二、我国一流大学科学精英汇聚的国际比较 |
三、我国一流大学综合性人才竞争力国际比较 |
第二节 科学精英的汇聚决定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的成败 |
一、系统思考:科学精英汇聚决定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成败 |
二、驱动之驱动:我国研究型大学汇聚科学精英的背景及路径分析 |
三、间接之驱动:科学精英汇聚愿景是我国大学改革的源动力 |
第三节 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是实现科学精英汇聚的关键 |
一、改善大学内部治理,打造利于精英汇聚的扁平式生态 |
二、完善大学外部治理,打造有利于精英汇聚的保护式生态 |
三、打破学术界-产业界行业分隔,营造利于精英汇聚的开放式生态 |
第四节 科学精英队伍的国际化是我国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学科)的必由之路 |
一、我国研究型大学科学精英国际化的现状 |
二、我国研究型大学提升科学精英国际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三、我国研究型大学提升科学精英国际化的可能解决路径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8)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争议及对政策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争议 |
1.干细胞研究与社会伦理观念的冲突 |
2.具体社会情境中的干细胞伦理争议 |
二、伦理争议对干细胞研究政策的影响 |
1.英国的伦理争议与干细胞研究政策的变化 |
(1)设立监督机构——获取信任 |
(2)组成联盟——增强力量 |
(3)扩大科普宣传——增进了解 |
2.美国的争议与干细胞研究政策的变化 |
三、干细胞研究政策对干细胞领域发展的影响 |
四、讨论 |
(9)刑法视野下克隆技术规制的根据与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状况 |
二、克隆技术的法律规制根据 |
(一) 生殖性克隆的刑法规制根据 |
1. 个人法益 |
(1) 克隆子体的健康与福祉 |
(2) 女性人权 |
2. 社会法益 |
(1) 次世代的遗传危害 |
(2) 对于现有社会秩序的破坏 |
3. 新型社会法益 |
(1) 人类尊严 |
(二) 治疗性克隆的刑法规制根据 |
(1) 胚胎与生命权 |
(2) 胚胎与人类尊严 |
三、克隆技术法律规制方法 |
(一) 目前我国克隆技术法律规制现状 |
(二) 域外克隆技术法律规制 |
1. 德国的规制方法 |
2. 英国的规制方法 |
3. 日本的规制方法 |
(三) 我国克隆技术法律规制完善建议 |
四、展望 |
(10)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状况的计量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干细胞研究现状 |
1.2.2 我国干细胞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1.4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整体状况分析 |
2.1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发展趋势 |
2.2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影响度分析 |
2.3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引文分析 第三章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词频分析 |
3.1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关键词分析 |
3.2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关键词共现矩阵构建 |
3.3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关键词共现强度分析 |
3.4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关键词共现图谱展示 第四章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学科分布 |
4.1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涉及的学科类别 |
4.2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学科交叉状况 |
4.3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热点学科 第五章 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的科学合作状况 |
5.1 我国干细胞研究领域合作规模 |
5.2 我国干细胞领域机构合作分析 |
5.3 我国干细胞领域国际合作状况分析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
四、干细胞研究新动向──英国政府支持人类胚胎应用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2]孤雌生殖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的专利适格性研究[D]. 卢琴.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7)
- [3]基因编辑婴儿的合法性研究 ——以贺建奎事件为切入点[D]. 褚婧一.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英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问题研究——兼论对我国专利法的借鉴意义全文替换[J]. 刘强,徐芃.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9(05)
- [5]基因技性科学与伦理[J]. 李醒民.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 [6]基于文献计量学的我国干细胞发展现状及热点分析[D]. 黄永增. 福建医科大学, 2018(09)
- [7]科学精英汇聚与一流大学成长[D]. 范冬清. 南京师范大学, 2017(12)
- [8]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争议及对政策的影响[J]. 黄小茹.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16(02)
- [9]刑法视野下克隆技术规制的根据与方法[J]. 刘建利. 政法论坛, 2015(04)
- [10]我国干细胞领域研究状况的计量分析[D]. 段秋月. 河南师范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