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关村: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论文文献综述)
寇明婷,程敏,杨媛棋,张丽[1](2021)在《北京市“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构建北京市"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对指导现阶段北京市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主平台,促进北京市产学研互动、南北城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人才战略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基于"三城一区"规划发展现状及相关规划区的横向比较,通过深度梳理国内外创新指标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采用共性指标与特色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评价"三城一区"规划目标完成度的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具体而言,借鉴典型创新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遴选确定共性指标,结合各区战略定位和自身发展规划确定各区域的特色指标,并同时考虑了"三城一区"的协同联动。北京市"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框架能全面反映规划区域创新能力水平,为北京市创新优劣分析以及完成度评价提供新的参考。
李首骏[2](2020)在《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文中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于提高创新力和发展动力十分关键,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应用、大数据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正快速发展,5G通讯、智能企业、智慧城市不断改变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中央和各地方为此制定了许多有关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收集和整理,筛选出64条政策文本,先从政策制定时间、制定主体、文本类型、文本关联度上分析。随后构建以政策工具为X维度,以一、二、三产业为Y维度的二维分析框架进行量化分析。最后运用文本挖掘技术,抽取政策高频词与主题,通过比对中央与地方云图,各省市之间云图分析我国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与方向。通过上述研究得到如下结论:第一,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发布存在单独发文多、联合发文少的情况;第二,政策多为计划、规划和意见,可能存在没有办法执行落地的情况;第三,供给和环境类政策工具数量较多,需求类数量少,策略性措施在环境类工具中占比最多,需求类工具则以政府采购为主,而且三大产业中仅第一产业运用了所有政策工具;第四,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在制定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时,未考虑技术层面,中央政策起指导与统领的作用,各省市政策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人工智能政策。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加强有关部门间沟通联系,共同谋划制定相关政策;第二,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搭配使用,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与三大产业融合;第三,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措施、方案、指南类政策制定力度,规范产业行业标准;第四,各省市需继续聚焦三大产业,加大对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关注度,确保政策规范与本地实际相匹配,顺利落地生根。
弋桂凤[3](2020)在《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文中研究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地区经济实力,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工业进入“4.0”时代,创新成为各个国家占领经济发展前沿的重要竞争因素,并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大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凭借其较高的创新能力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期,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把握机会,克服自身发展局限,充分发挥自身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力量。北京市作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高首都创新能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问题上承担着重要责任,而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解决融资问题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发展背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制尚未健全,融资途径依然存在某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研究对象,选取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为切入点,深入分析目前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并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方式单一,可质押资产不足;金融机构服务理念保守落后,偏好于向发展稳定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政府政策操作性不强,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针对性不足及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等角度思考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融资困境的原因。在深入了解相关融资理论的基础上,探讨目前中国的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及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举措上存在的不足,并借鉴美国、日本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及政策支持、法律完善、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通过灰色关联度模型选取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小额信贷,担保机构,孵化器,保险机构等多种指标分析中国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最后,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经营管理,金融机构改变传统观念,政府提出切实有效针对性政策,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个角度提出解决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参考性对策,并为解决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意见。
杜赟[4](2020)在《创新生态系统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政府作用研究 ——以江苏省丹阳市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并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战略部署,各省各地市纷纷制定了中长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规划。以创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来驱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不仅是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县域经济长期处于粗放型发展模式,产业处于中低端、创新竞争力不强、人才集聚度不高等问题使得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面临挑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各地政府要积极有效地发挥作用,增强创新的体制机制活力,增强科技政策的吸引力,增强各类创新平台的集聚力,通过构建竞争力强的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本文以丹阳市在建设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为研究对象,在综述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丹阳市政府在建设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访谈、查找数据资料等形式,找出了政府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借鉴国内外部分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给出丹阳市政府在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中作用发挥的优化对策。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区域之间的竞争已经由传统的要素竞争、结构化竞争转向功能性、生态化的竞争,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必须摒弃投资驱动和要素驱动老路径,转而注重在建设创新生态系统中积极作为。要从战略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促进创新生态系统政策体系,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大力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坚持“人才第一资源”理念更大力度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软环境”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营造鼓励创新文化氛围。如此才能实现政策、产业、企业、科技、平台、人才、服务等各类创新要素的均衡发展、协同联动、交互融合。
姚科敏[5](2020)在《习近平科技观研究》文中认为研究习近平科技观,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为实现新时代科技融合发展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供理论指导,实现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正确处理中国科技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世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综合法、系统研究法,在界定习近平科技观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和论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主要内容,研究和阐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界定和探讨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是研究习近平科技观的一项奠基工作。习近平科技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代科学技术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科技全球治理观等方面。从思想渊源看,习近平科技观既吸取了中国古代科技思想的精华,又吸收了西方古今科技思想中有益的成分,做到了中西结合、古今贯通,因而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思想渊源。从理论基础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为习近平科技观提供了科学而又坚实的理论基础。习近平科技观形成于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知识的持续积累大大推动了全球财富的增长、颠覆性科技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范式、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科技的双刃剑作用愈加凸显的国际背景下,形成于中国科技事业迅速崛起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的国内背景下。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可分为四个时期:萌芽阶段(1969年—1982年)、初步形成阶段(1982年—1993年)、形成轮廓阶段(1993年—2012年)和丰富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习近平科技观具有创新性、人民性、时代性、前瞻性、开放性、保障性等基本特征。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和科技全球治理观。其中,科技创新观是核心,科技体制改革观是动力,科技战略观是统领,科技人才观是关键,科技伦理观是保障,科技全球治理观是条件,上述六个方面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逻辑整体。习近平科技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在于:习近平科技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其现实意义在于:习近平科技观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张金艳[6](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张海兵[7](2019)在《BBC纪录片《中国创造》叙事探究》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6月11日,继纪录片《中华的故事》、《中国新年》之后,英国广播公司(BBC)拍摄制作的《中国创造》(Designed in China)在中英两国播出,引发了媒体、学界、公众的热烈讨论。这部纪录片共有三集,每集的时长约在24分钟。该片在BBC新闻频道的科技旗舰栏目点击(Click)播出,内容也是罕见的有关中国科技类的纪录片。这部纪录片虽不如以往过多的涉及政治议题,但在解说中始终将政治贯穿其中,其中一些过激言论引发国内外的争议。《中国创造》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正如片中所言,中国已不再是只会复制他人劳动成果并将之批量化生产的国度,而是由“中国制造”转型为“中国创造”;另一方面,该部纪录片是否客观中立的呈现中国形象,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纪录片《中国创造》进行叙事分析,判断其BBC公共广播是否真正起到公共性。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法对《中国创造》进行探究。第一章对《中国创造》的叙事主题进行归纳。主要从中国创新智能技术的叙事主题、中国环境污染的叙事主题、中国政府管控的叙事主题三方面对文本进行整理。第二章对叙事主体展开叙事研究。经过分析发现,叙述主体呈跨层叙述和介入性叙述的特点。第三章则对纪录片《中国创造》的叙事视角与策略展开叙事研究。研究发现,叙事视角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频繁运用主观镜头,片面地营造“真实性”;二是解说的零聚焦叙事、亲历者的内聚焦叙事和他者视阈的外聚焦叙事三种视角交叉使用,增加了叙事灵活性。第四章从宏观层面阐释纪录片的意义与反思。该片叙事的意义为两方面,一是贴近群众的采访形式,增强传播真实性;二是打破惯常叙事接续性,提升用户新奇感。经多维度分析发现,BBC纪录片《中国创造》叙事中仍有未客观中立的展开叙事的一面。本文对该片反思将从两方面阐释,一是摆脱“西方中心论”的论调;二是正视中国的科技发展。
孙博,曾晓文[8](2019)在《中国芯传奇》文中认为第一章情缘花开1袁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罗伯特·墨菲教授的办公室。秘书告诉他,罗伯特在斯坦福大学的纪念教堂里。他走进了教堂,看到罗伯特正坐在那儿沉思冥想,便悄悄坐到了他后排的位置上。过了一会儿,罗伯特转过头来,袁焜立即做了自我介绍。罗伯特50多岁年
陈芳,余晓洁[9](2017)在《中国创新之问》文中提出今日中国,神舟飞天创造了"中国高度",蛟龙潜海成就了"中国深度",高铁奔腾刷新了"中国速度","中国天眼"拓宽了"中国维度"。而高铁、支付宝、共享单车和网购更被称作中国"新四大发明",还有已经领先全球的超级计算机、量子卫星……高精尖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出现。一轮新的科技创新热潮为何能如火如荼席卷神州大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10](2017)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海政发[2017]29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2017年9月15日海淀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
二、中关村: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关村: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论文提纲范文)
(1)北京市“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三城一区”规划发展概况及横向比较 |
3. 国内外创新指标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情况 |
3.1 创新指标体系的理论构建 |
3.1.1 体现该区域拥有或吸引资源的情况 |
3.1.2 包含量化的区域成果评价指标 |
3.1.3 体现区域的国际影响力 |
3.1.4 反映区域创新能力支撑情况 |
3.2 指标体系的实践应用 |
4.“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 构建原则 |
4.2“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共性动态监测指标 |
4.2.2 特色动态监测指标 |
4.3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4 评估实施 |
5. 思考与建议 |
5.1 质量与效率兼顾的完成度监测综合考量 |
5.2 规模性指标、比率性指标和增长率指标的综合考量 |
5.3 时间与空间的监测与分析 |
5.4 共性和特色双导向的评价完成度指标 |
5.5 选择相关度高、可比性及操作性强的指标,将建设完成度评价落到实处 |
(2)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我国政策分析研究现状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政策文本主题挖掘的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内容 |
一、研究思路框架 |
二、研究主要内容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人工智能产业 |
二、人工智能产业链 |
三、人工智能产业政策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一、文本量化分析法 |
二、文本主题挖掘技术 |
第三章 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第二节 政策的类型化分析 |
一、政策制定时间 |
二、政策制定主体 |
三、政策文本类型 |
四、政策间关联性 |
第三节 政策工具研究理论综述 |
一、政策工具的内涵 |
二、政策工具的分类 |
三、政策工具的应用 |
第四节 涉及产业分类标准 |
第五节 政策的内容分析 |
一、构建二维分析框架 |
二、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三、涉及产业维度分析 |
四、政策工具与三大产业二维量化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主题挖掘 |
第一节 文本预处理 |
一、文本分词处理 |
二、停用词处理 |
三、词频统计处理 |
第二节 LDA主题模型处理 |
第三节 可视化处理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总结和展望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政策文本处理源程序 |
二、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列表 |
三、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内容编码表 |
致谢 |
(3)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二、相关概念界定与融资市场概况 |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 |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概况 |
三、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困境分析 |
(一)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方式 |
(二)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
(三)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
四、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有效性实证分析 |
(一)融资有效性的模型构建 |
(二)综合性结论 |
五、国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借鉴 |
(一)美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借鉴 |
(二)日本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借鉴 |
六、化解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对策 |
(一)提高企业自身的硬实力 |
(二)创新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 |
(三)优化政府相关政策的可操作性 |
(四)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创新生态系统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政府作用研究 ——以江苏省丹阳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创新生态系统 |
2.1.2 县域经济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创新理论 |
2.2.2 内生增长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3章 丹阳市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的政府作用现状分析 |
3.1 丹阳市概况 |
3.2 丹阳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 |
3.2.1 经济总量 |
3.2.2 发展模式 |
3.2.3 产业结构 |
3.3 丹阳市创新生态系统建设中的政府作用 |
3.3.1 强化产业政策规划引领 |
3.3.2 突出科技创新支撑功能 |
3.3.3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主体 |
3.3.4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 |
3.3.5 优化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丹阳市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问题分析 |
4.1 调查设计 |
4.2 存在问题 |
4.2.1 面对创新驱动发展“有共识、无突破” |
4.2.2 制定政策“重数量、轻质量”,执行“重过程、轻实效” |
4.2.3 政府对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促进作用不够 |
4.2.4 人才招引培育力度不够 |
4.2.5 “软环境”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
4.3 原因分析 |
4.3.1 政府对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 |
4.3.2 制定政策缺乏适宜性、前瞻性、操作性 |
4.3.3 政府不恰当地过多干预企业发展 |
4.3.4 政府忽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 |
4.3.5 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内外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政府作用的经验借鉴 |
5.1 国内外部分地区的相关做法 |
5.1.1 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美国硅谷创新生态系统 |
5.1.2 “中国硅谷”:中关村创新生态系统 |
5.1.3 “资本引领”:江阴创新生态系统 |
5.1.4 “知识创造”:南京软件谷创新生态系统 |
5.1.5 “开放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创新生态系统 |
5.2 经验启示 |
5.2.1 政府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创新 |
5.2.2 政府要立足于创新生态观发挥引导作用 |
5.2.3 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精准供给 |
第6章 丹阳市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经济发展政府作用优化对策 |
6.1 完善促进创新生态系统政策体系 |
6.1.1 强化创新政策供给 |
6.1.2 加快科技园区发展 |
6.1.3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6.2 大力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
6.2.1 理顺政府、企业、市场三者关系 |
6.2.2 支持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 |
6.2.3 鼓励企业开放创新 |
6.2.4 完善科技项目评审评价机制 |
6.2.5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6.3 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
6.3.1 加大人才招引力度 |
6.3.2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
6.3.3 加大人才保障力度 |
6.3.4 加大人才体系建设 |
6.4 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
6.4.1 提升政府公益科技服务能力 |
6.4.2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 |
6.5 营造鼓励创新文化氛围 |
6.5.1 树立政府的“创新意识” |
6.5.2 激发企业的“创新本能” |
6.5.3 形成社会的“创新认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习近平科技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 |
2.1 习近平科技观的概念界定 |
2.1.1 科技的含义 |
2.1.2 科技观的含义 |
2.1.3 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 |
2.2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 |
2.2.1 中国古代科技思想 |
2.2.2 西方古今科技思想 |
2.3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 |
2.3.2 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 |
第3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 |
3.1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 |
3.1.1 萌芽阶段(1969 年-1982 年) |
3.1.2 初步形成阶段(1982 年-1993 年) |
3.1.3 形成轮廓阶段(1993 年-2012 年) |
3.1.4 丰富发展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习近平科技观的基本特征 |
3.2.1 创新性 |
3.2.2 人民性 |
3.2.3 时代性 |
3.2.4 前瞻性 |
3.2.5 开放性 |
3.2.6 保障性 |
第4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 |
4.1 科技创新观 |
4.1.1 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
4.1.2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
4.1.3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
4.2 科技体制改革观 |
4.2.1 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
4.2.2 深化基础科学研究体制改革 |
4.2.3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
4.2.4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
4.3 科技战略观 |
4.3.1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
4.3.2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4.3.3 优先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4.4 科技人才观 |
4.4.1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
4.4.2 完善有效的引才用才机制 |
4.4.3 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
4.5 科技伦理观 |
4.5.1 使科技成果更充分地惠及人民群众 |
4.5.2 以绿色科技促进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
4.5.3 为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
4.6 科技全球治理观 |
4.6.1 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 |
4.6.2 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4.6.3 发挥科技创新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作用 |
第5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5.1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 |
5.1.1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 |
5.1.2 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 |
5.1.3 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
5.1.4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 |
5.2 习近平科技观的现实意义 |
5.2.1 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
5.2.2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 |
5.2.3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 |
5.2.4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 |
5.2.5 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BBC纪录片《中国创造》叙事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
(一)文献综述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中国创造》的叙事主题分析 |
一、中国创新智能技术的叙事主题 |
二、中国环境污染的叙事主题 |
三、中国政府管控的叙事主题 |
第二章 《中国创造》的叙述主体研究 |
一、《中国创造》的叙述主体类型 |
(一)局外人的故事外叙述者 |
(二)参与式故事内叙述者 |
(三)信息补充式亚故事叙述者 |
二、《中国创造》的叙述主体特点 |
(一)叙述主体呈跨层叙述的特点 |
(二)叙述主体呈介入性叙述的特点 |
第三章 《中国创造》叙事视角与策略 |
一、多样化的叙事视角 |
(一)解说的零聚焦叙事 |
(二)亲历者的内聚焦叙事 |
(三)他者视阈的外聚焦叙事 |
二、《中国创造》的叙事视角特点 |
(一)频繁运用主观镜头,片面地营造“真实性” |
(二)三种视角交叉使用,增加叙事灵活性 |
三、《中国创造》的叙事策略 |
(一)参与观察式的采访 |
(二)碎片化的叙事方式 |
第四章 《中国创造》叙事的意义与反思 |
一、《中国创造》叙事的意义 |
(一)贴近群众的采访形式,增强传播真实性 |
(二)打破惯常叙事接续性,提升用户新奇感 |
二、《中国创造》带来的反思 |
(一)摆脱“西方中心论”的论调 |
(二)正视中国的科技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1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海淀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 |
序言 |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
(一)发展基础 |
(二)面临形势 |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
(一)总体思路 |
(二)发展目标 |
三、加快形成“高精尖”结构的现代产业体系 |
(一)打造创新型产业集聚区 |
1. 深度优化三次产业内部结构 |
2. 优化金字塔式产业生态体系 |
3. 把握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 |
(二)巩固提升优势主导产业 |
1. 大力发展引领全球技术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
2. 做大做强智力密集型科技服务产业 |
3. 创新发展辐射全国的科技金融产业 |
(三)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
1. 积极发展以研发设计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 |
2. 持续发展技术领先的生物健康产业 |
3. 着力发展拥有技术主导权的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 |
(四)优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
1. 着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 |
2. 加快做优医疗健康服务业 |
3. 积极发展高端特色旅游业 |
(五)推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
1. 加快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金融等领域融合发展 |
2. 构建“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 |
3. 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4. 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
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
(一)中关村大街 |
(二)中关村科学城北部地区 |
1. 发展方向 |
2. 功能组团 |
(三)中关村科学城南部地区 |
1. 发展方向 |
2. 功能组团 |
(四)“三山五园”及西山历史文化带 |
1. 发展方向 |
2. 功能组团 |
(五)进一步明确细分产业空间布局 |
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空间布局 |
2. 科技服务业空间布局 |
3. 科技金融业空间布局 |
4. 商贸服务业空间布局 |
5. 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 |
6. 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 |
7. 都市农业空间布局 |
(六)推进跨地区产业协同布局 |
1. 大力推进与中关村各产业园区共同发展 |
2. 深入推进与雄安新区共同发展 |
3. 积极融入京津冀产业协同平台和全国园区协作网络 |
4. 推动形成国际合作新格局 |
五、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
(一)优化营商环境 |
(二)创新产业空间供给 |
(三)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
(四)聚合全球高端人才 |
(五)完善投融资运作机制 |
(六)提高平台专业服务能力 |
(七)强化基础设施配套 |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二)加强“多规协同” |
(三)加强任务落实 |
(四)加强实施监控 |
附图 |
四、中关村: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论文参考文献)
- [1]北京市“三城一区”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J]. 寇明婷,程敏,杨媛棋,张丽. 今日科苑, 2021
- [2]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D]. 李首骏. 安徽财经大学, 2020(04)
- [3]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究[D]. 弋桂凤.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0(08)
- [4]创新生态系统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政府作用研究 ——以江苏省丹阳市为例[D]. 杜赟. 江苏大学, 2020(05)
- [5]习近平科技观研究[D]. 姚科敏.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BBC纪录片《中国创造》叙事探究[D]. 张海兵. 西南大学, 2019(01)
- [8]中国芯传奇[J]. 孙博,曾晓文. 百花洲, 2019(02)
- [9]中国创新之问[J]. 陈芳,余晓洁. 北京文学(精彩阅读), 2017(11)
- [1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J].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