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0年我省承担的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论文文献综述)
张杰[1](2019)在《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森林养生旅游在国内方兴未艾。2019年3月8日,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在2022年建成布局较合理的区域性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立国家森林康养基地300处,到2035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强调森林康养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森林养生旅游是森林康养产业中的重要内容,中医特色明显,开展森林养生旅游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有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森林康养产业中的独特优势。广东省森林资源丰富,养生旅游发展基础坚实,社会对发展森林养生旅游的呼声很高。但是目前相较其他省份而言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实质进展比较缓慢。经过文献梳理,发现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相关研究很少,而且多数的森林养生旅游研究是基于旅游管理、林业经济、产业经济的视角,仅有零星的森林旅游研究涉及到中医养生的内容,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缺乏中医养生学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因此本研究选取广东省为研究对象,从中医养生学的视角开展了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研究。目的:首先,系统地梳理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相关理论,包括旅游开发的一般理论和基于中医学的森林养生理论。其次,分析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现状,包括外部宏观环境、内部现状与问题,以及内外部综合态势。然后,基于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现状,以森林养生旅游的相关理论为指导,探讨其开发策略,包括开发模式、产品和服务体系、产业发展形态、产业发展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最后,介绍和分析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三个具体案例。以期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开展森林养生旅游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方法:(一)交叉研究法森林养生旅游属于多产业交叉领域,涉及中医药、旅游管理、林业经济、产业经济等多学科内容,因此要使用多元化视角和跨学科的交叉研究方法。(二)文献研究法通过回顾国内外关于森林养生旅游的研究文献,尽可能掌握最新的研究进展;通过梳理中医养生学、旅游管理学、森林医学相关文献着作,整理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相关理论;查阅、整理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行业网站提供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尽可能全面收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现状资料。(三)田野调查法实地走访省内省外多处森林养生旅游开发单位,深入山地、森林,与当地居民、游客、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谈,详细考察当地的森林气候、地形、植被、水源、历史人文等情况,获取了丰富的一手资料。(四)访谈报告法与广东省森林公园协会合作开展关于《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制定的课题研究,举办“国有林场森林康养休闲体验示范建设情况”座谈会,对受访者进行结构性访谈调查,并多次参加行业会议、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行业专家学者、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和交流,加深对森林养生旅游的专业认识。(五)问卷分析法在广东省部分森林旅游区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并采用Excel软件对问卷结果进行分析,初步了解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消费者特征、认知及需求情况。(六)模型分析法引入了 PEST宏观环境分析模型、RMP旅游开发模型、SWOT综合态势分析模型,将收集到的定性资料和定量数据进行结构化的模块分析,系统地开展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现状研究。(七)个案分析法在开发现状研究和开发策略研究部分,多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说明。在最后开展专门的案例研究内容,选取广东省三个不同的森林养生旅游模式的案例,从项目概况、现状分析和建设规划三个方面进行介绍。成果:(1)系统梳理了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相关理论。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相关理论包括旅游开发的一般理论和森林养生理论。梳理了森林养生旅游开发时涉及的旅游开发一般理论,并探讨其在森林养生旅开发中的具体应用。主要包括区位和空间结构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竞争力理论、旅游生命周期理论、旅游社会学与人类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体验经济理论等。首次整理归纳了森林养生理论。本研究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将森林养生的概念进行合理延伸,以中医养生学理论和森林医学理论为指导,整理归纳了森林养生理论的概念内涵、养生目的、养生原则、养生方法和注意事项。认为森林养生是以有益人体健康的森林环境与资源为基础,辅以必要的养生保健设施,通过环境养生、行为养生、精神养生等具体养生方法活动,最终实现维护健康和幸福两大目的的一种综合养生方式。森林养生的原则包括天人相应,三因制宜;扶正避邪,预防为主;动静互涵,身心同调;综合调养,持之以恒四大方面。森林养生的方法有森林浴养生、森林饮食养生、森林运动养生、森林温泉养生、针灸推拿养生、森林园艺养生、森林精神养生、森林芳香养生、森林五色养生、森林音乐养生等十种。(2)研究归纳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现状。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面临的外部宏观环境有政策环境: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养生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经济环境:经济整体发展稳中求进、森林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林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健康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社会环境: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对养生需求日益扩大、广东省养生文化氛围浓厚;技术环境:中医药养生技术发展、林业科技发展、旅游事业人才培养等。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内部开发现状:整理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资源,包括森林生态资源、岭南本草资源、饮食养生资源、温泉养生资源、滨海旅游资源、历史人文资源等;调查分析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市场需求,包括消费者的基本特征分析、对森林养生旅游的认知分析、需求分析等;调查分析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产品和服务现状,包括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展情况、规划情况以及目前产品和服务存在的问题。产品和服务存在的问题有资源缺乏充分利用;开发基础有待完善;产品和服务未形成产业链;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性有待提高。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内外部综合态势:内部优势:森林养生旅游资源条件优越、区位和交通条件良好、旅游客源市场广阔、旅游经济支撑强劲有力;内部劣势:开发现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复合型人才的缺乏、森林季节性闲置;外部机遇:森林养生旅游是多方政策交汇点、社会的养生需求;外部挑战:其他地区的竞争挑战、不合理开发带来的森林破坏。(3)提出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策略。差异化的开发模式:提出“森林旅游+X养生+Y养生+……”的差异化森林养生旅游开发模式。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模式分为:“森林旅游+本草养生”的林下中药模式;“森林旅游+饮食养生”的生态美食模式;“森林旅游+运动养生”的休闲健身模式;“森林旅游+温泉养生”的康体度假模式;“森林旅游+精神养生”的养心度假模式;“森林旅游+滨海养生”的山海度假模式。并结合实例介绍每种模式的特点、适宜开展的地区、以及产业延伸的路径等内容。中医药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体系:森林养生旅游产品和服务需要以森林养生理论为指导、由专业养生人员来实施、养生特色要融入旅游六要素中。研究还认为目前森林养生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目标群体主要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以森林养生方法为框架整理了二十八项森林养生旅游项目,并总结了产品和服务中的三因制宜原则,凸显了中医药的特色。融合性的产业发展形态:提供了森林小镇、森林养生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种适宜森林养生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形态。综合性的产业发展保障措施:分别从政策规划、人才培养、融资模式、营销推广等方面展开分析。(4)介绍了三个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案例本研究选取广东省三个不同的森林养生旅游模式的案例,即丰顺留隍潮客小镇:“森林旅游+温泉+禅修养生”的身心度假模式、大北山森林养生旅游基地:“森林旅游+本草+茶文化养生”的林下茶药模式、惠来南药产业园:“森林旅游+本草养生”林下中药模式,从项目概况、现状分析和建设规划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结论: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研究,梳理了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相关理论,特别是首次整理出的森林养生理论,为森林养生旅游的内容开发提供专业依据,有助于凸显森林养生旅游的中医药特色。此外对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进行区域研究也尚属首次,系统展现了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的开发现状,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若干开发策略,最后三个不同开发模式的案例,为其它研究提供借鉴。整个研究从森林养生旅游的相关“理论”研究到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实践”研究,从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现状和开发策略的“面”研究到案例分析的“点”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点”和“面”相结合,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的森林养生旅游开发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参考,具有一定的价值。
亓军红[2](2019)在《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文中认为在全球气温上升,海洋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对沿海防护林多重功效的认识愈加深刻,对其综合效益的研究愈加深入,构建科学有效、永续发展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已成为全球共识,更是临海国家的战略选择和紧迫任务。苏北沿海拥有长为953.9公里的标准岸线,面积6520.6平方公里的海涂,是其可持续发展不可多得的潜在资源。受地域位置、海陆交错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经常遭遇海洋灾害,加快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尤为重要。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苏北沿海防护林的建设的发展情况,大体可以将其发展过程划分为两大时期、六个阶段。第一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前,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分为探索准备阶段(1949年初至1956年)、初步成型阶段(1957年至1965年)和迟滞发育(1966年至1978年)三个阶段。第二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至80年代末)、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提升完善阶段(2000年至今)三个阶段。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原因,最初,一方面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周恩来总理曾多次提出“造林是百年大计,要好好搞”;另一方面是由于解放战争中,苏北农民对人民解放战争的倾力支援,农村木材及林木消耗极大,有必要迅速恢复发展苏北林业。其次,就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各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海洋经济亦得到加强发展,为大力发展苏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创造了条件。苏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一开始即按照全国总体部署,以盐碱地改良、选育造林树种、进行植树造林为重点开展工作。初期的工作主要有:完善行政体系,建立科研机构,成立专职管理机构,调整教育体系,号召植树造林。1952年到1965年,有计划营造沿海海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与苏北农田水利建设、围垦兴农、盐土治理等相结合。以造林为主线,重点对盐土改良进展、气象资料收集整编、健全造林工作机构、开展科学研究等。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一直是以国营农场为主力军、先锋队,国营农场的相继建立、发展,以及围垦区人口的迁移和造林活动,对沿海植树造林的发展有着积极而重大的意义。“文革”时期,沿海防护林建设亦遭受严重挫折,工作机构被撤销,工作人员下放,削弱科研力量,在“以粮为纲”的旗帜下,部分防护林被砍伐,苗圃被改种粮食作物,极大地影响苏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亦可分为恢复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三个阶段。这一时期,开展第二次海岸带综合调查、“908”专项调查,形成大量第一手资料、编印了系统性专着,有力地促进防护林建设。同时,国家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总结造林经验。在建设技术上,积极开展造林种苗繁殖技术研究、开展造林实证研究、引进优良造林树种,开展湿地保护与沿海气候效应研究,极大促进苏北防护林建设体系的发展。苏北沿海防护林建设,在长期造林实践中形成了自身特点,即: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绿”同步,注重沿海造林与“多林”同建,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网”同构,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种”搭配,注重沿海造林与“多能”并进等。国家意志的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持、科技进步和民主传统的发扬光大是沿海造林面积显着增加、防护林体系快速构建的动力因素。多年来的苏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防害减灾方面功效明显,并产生了规模经济集成效应。但同时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造林总量有待提增,防护效果有待提升;缺乏完善的政策制度保障,评价机制不健全;造林用地不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科技创新滞后等。针对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几项对策建议:一是要依靠科学技术,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企业、个人等各方利益,科学定位防护林建设公益性质;二是认真查漏补缺,形成高质量的规划制度;三是设立建设引导基金,建立各项奖补机制;四是加大研发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五是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综合开发;六是协调各方力量、强化组织领导;七是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发布公告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设好苏北防护林体系,造福一方百姓。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具有深刻复杂的多重背景,目前的苏北海岸是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苏北沿海基本具备植树造林的立地条件和环境,形成了一系列较成熟的造林树种选择及林分模式,苏北沿海造林具有许多“江苏特色”和多重动因,沿海防护林体系在改善区域气候等方面产生积极效应。
周金中[3](2017)在《坚持创新驱动 推进科技进步 不断开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在全省林业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文中研究指明(2017年3月16日)去年9月,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汪洋副总理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国林业和林业科技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分析了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深刻阐明了加快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要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作用,以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制度创新加快林业科技进步,为保障森林生态安全、促
申宝卿,吴庆辉[4](2015)在《加强技术推广 提高林果质量和效益》文中研究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条明确指出: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这是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概念。广义的农业技术推广是以农村社会为范围,以农民为对象的家庭农场或农家为中心,以农民实际需要为内容,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的农村社会教育。从概念就能看出,农业技术推广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技术传播、推广教育、信息咨
程祎[5](2015)在《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绩效管理越来越成为我国政府管理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从十多年我国绩效管理工作的初步实践来看,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共支出绩效意识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绩效管理渐成体系,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入。2015年新《预算法》明确提出我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的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然而我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绩效管理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于绩效管理的作用,特别是对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补偿与促进的功能没有足够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走入了为评价而评价的误区。此外,还存在绩效试点范围仍不够广泛,绩效目标管理、过程监控不到位,绩效评价主体比较单一,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评价流于形式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分析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的促进和补偿功能入手,认为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的意义在于政府提供资金促进或扶持某项公共事业的发展。项目绩效管理并非目的而是管理手段,其意义在于保证政府在填补市场失灵的同时,不会出现“政府失灵”的情况。绩效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应扮演好两个角色,即:监测和评判项目的技术衡量工具,也是政府资源分配时的决策辅助。本文以江苏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为例,分析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现状与困境,探讨其存因,大致是由于绩效管理存在理论瓶颈,项目管理存在思维惯性,理性经济人的本性影响,财政部门授权不够,预算可调节空间小,结果有效运用有待实践探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认为尽管绩效管理仍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它是行政改革以来,影响力最大、作用最明显的管理方法之一,极大提升了政府的效率和有效性。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绩效管理系统,使之更加凸显公共效益,强化财政支出的责任意识,更好地维护财政专项支出效果,补偿或促进某项社会公共事业。是将补偿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理念贯穿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健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扩大试点范围;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体系中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强化事前、事中的管理;四是从评价主体多元化、完善指标体系、保证绩效评价质量几个方面优化事后绩效评价;五是加强问责制度、公开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六是通过信息化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陈柯[6](2013)在《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基层林业站是在乡镇设立的具有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本论文从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历程、发展现状、问题与原因、改革与建设模式、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途径和办法、保障体系与政策建议等方面对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进行系统研究。对林业站发展各阶段及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中国林业站建设发展过程中,政治因素具有很大影响,建设中的行政命令手段起很大作用;在建设中往往强调硬件建设而职能建设滞后,注重投资建设而疏于内涵提升;由于诸多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林业站职能虚化和服务能力低下;职能虚化和服务能力不足是基层林业站建设亟待破解的两大难题;导致问题的原因,既有管理体系不顺、组织系统欠完善、硬件设施落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低效工资待遇、机构不稳定等内在原因,也有乡村社会环境恶化等外在原因。对科技服务型林业站建设目标进行分析研究。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基础上,提出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模式。这一模式的选择既符合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也符合乡村林业,生产经营的现实需求。在确立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模式基础上,从综合目标体系和职能改革与建设目标两个层面,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体系进行分析研究,分析设定基层林业站改革建设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内容主要有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要对目前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和林业站管理组织体系进行改革调整,建立一个体系完整、职能完备、运行有效的林业站组织体系。要注重各项制度的有机联系,相互依托,共同发挥作用。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要注重以组织结构为载体,系统相互作用,将行为制度化,采用有效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基层林业站有效发挥职能。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途径、建设方法、职能发挥保障体系与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强化各级政府与林业行政部门职能,改革现行资金投入渠道与办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强化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采用分区域分类型分步骤建设、监督检查和投资制约、优化乡村社会环境等办法,实施科技服务型林业站建设。通过净化执法环境、加强执法、优化政策环境为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提供政策法律保障,通过指导管理、控制监督、技术支撑为其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政府财政进行资金补助和奖励为其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提升人员素质、调整人才配置结构为其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办公条件改善为其提供硬件设施保障;通过生态文化建设为其提供社会意识保障;实施有偿服务和补贴奖励政策,推动基层林业站职能有效发挥。
刘红[7](2011)在《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林木种苗是林业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林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对于改善林分质量、提高人工林生产力,增加森林资源和木材供给,维持森林遗传多样性和提高人工林生物学稳定性,影响森林生态系统健康与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林木种苗发展决定着我国营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但是,我国林木种苗发展中存在着许多深层次问题,种质资源保护不力,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良种选育推广薄弱,扶持政策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不强,与发展现代林业和实现林业发展目标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文以林木遗传育种和林木良种管理工程科学、经济理论、管理理论为指导,以相关法律为依据,采用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专题研究、典型案例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现场调查、访谈与文献法相结合,林业学科与多学科结合的研究方法,以构建林木种苗发展的理论技术体系、研发生产供应管理体系、技术经济政策体系为研究目标,系统分析了我国林木种苗发展历程,世界林木种苗发展特点,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危机,中国林木种苗发展典型模式,社会经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和城乡发展对林木种苗的需求;阐述了林木种苗在中国林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了“林木种苗发展的系统工程论”的构想及其体系作为基础的现代林木种苗发展道路的可行性,以及林木种苗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途径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林木种苗发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关键性的重大战略问题,作了用心探索。笔者建议,林木种苗事业建设是国家公益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中国的林木种苗事业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在系统工程理论的指导下,建立长期的国家林木种苗发展体系和保障机制,即:科技创新和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体系、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从发展战略、经营思想和种苗技术要求特点出发,按主导功能和生产目的,将林木种苗建设划分为公益性种子建设工程(包括,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林木良种选育、林木良种生产和林木种子贮备等工程)、商品性苗木培育工程(包括,绿化观赏苗木培育、造林绿化的各类种植材料培育等工程)和兼融性种苗建设工程(包括,林木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工程)三大类,进而制定不同的目标、政策和措施。最后,提出了推进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改革建议。
张民侠[8](2010)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提出森林可持续经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标准和目标的制定、技术的提高、政策的保障等方面都有比较多的研究,但对如何建立规范高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较少。本文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以现代林业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现代产权理论、自然资源法理论为基础,采用历史文献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系统研究法、个案分析法等方法对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依法治林是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是维护生态安全、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是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措施之一,必须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各种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好林区的社会治安秩序。(2)临安是我国最早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点区域之一,在保障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别是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及执法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对构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3)通过研究,指出我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方面存在立法目标、原则与现代林业发展的形势结合度不高;立法的层次较低;立法思想过多地注重了森林作为自然体的价值,没有考虑其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对法律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影响力较低,公众参与力低;在物证鉴定方面机构不健全,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法律条文中规定较少等问题。(4)通过研究,指出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方面存在执法者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偏低;执法机构不健全,各机构之间协调性不够,职能划分不清;存在政府干预、执法腐败现象;存在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执法经费及设备保障不足;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督队伍业务水平不高,执法监督依据不完善等问题。(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牢固树立依法治林,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实行政企分开、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法律的宣传和全民参与力度;进行有效、严格地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和生态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社会咨询、公众服务提供准确信息。(6)提出从林木种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采伐、林地管理、森林分类经营、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权属管理、森林认证等方面构建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设想。强调更新立法理念,树立生态优先的立法思想,注重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的新形势、新需要,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7)提出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执法监督的具体对策,强调要改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者的水平,掌握执法技巧;健全执法机构,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突出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防止法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监督效率;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完善考评标准,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提高执法者的积极性。(8)研究了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的司法鉴定方法,创新性地提出了应根据具体案情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提高鉴定的精度,统一鉴定标准并写入法律条文中。建议成立各级森林案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鉴定结果的权威性。(9)创新性地提出了建立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并首次采用层次分析法、灰色综合分析法分别对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及评价时应注意的问题,并用建立的模型对实证区和全国的林业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
孙景波[9](2009)在《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为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中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对林业工程多样化需求,是历史赋予林业的使命。林业生态建设不仅关系到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现,更关系到我国的生态安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是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大省,自1978年国家开始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以来,黑龙江省就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工作。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改善黑龙江省的生态状况,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黑龙江省而临的重要挑战,因此,研究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策略与对策,对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林业生态工程为研究对象,采用了全面调查与比较研究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系统研究相结合、座谈研讨与现状分析相结合研究的方法。最终得出结论:黑龙江省未来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特点将体现在:(1)可持续发展理论将成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2)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将更加明确;(3)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原则将更加丰富;(4)科教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角色将得到强化;(5)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受到进一步重视;(6)与林业生态工程相关的法规建设将得到加强;(7)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将得到加强;(8)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速度将加快;(9)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力度将加强;(10)重点水源区林业生态建设将获得重视;(11)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将加大。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基本原则为:(1)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2)坚持生态体系建设与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3)坚持总体推进与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区域合作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人才培养与大胆使用相结合的原则;(7)坚持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8)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战略重点是:(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退耕还林(草)工程;(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和五期工程;(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5)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6)森林经营工程;(7)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8)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工程。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1)为建立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生态完备、功能完善、效益显着的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和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供保障;(2)为实现林业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证;(3)为促进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的生态主导型产业体系的形成,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提供支撑;(4)为推进林业全行业技术升级,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贮备;(5)为拓宽广大农民群众和林区人民增收致富途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具体包括:(1)西部松嫩平原地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2)东部三江平原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3)北部大、小兴安岭区(位于黑龙江省北部);(4)南部长白山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5)中部丘陵漫岗区(位于黑龙江省中部);(6)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工程布局。提出了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领导;(2)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并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区域内部规划;(3)增加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其研究的支持力度;(4)加速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5)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动力;(6)加大研究与推广力度,不断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新良种、新技术、新成果;(7)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示范辐射效应;(8)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9)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10)建立森林生态效益长效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社会化;(11)制订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法规,加强宣传力度,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12)推进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13)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巩固和扩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果。
何继新[10](2009)在《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研究》文中提出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国有林区天保工程全面实施、和谐林区构建和国有森工企业改制以及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以来,整个吉林省国有林区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变革。在这种形势下,厘清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实际情况和规律,构筑一个能够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并符合吉林省国有林区状况的新型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体制,是当前推进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紧迫和重要任务。本文从当前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现实视角将天保工程在吉林省国有林区全面实施以来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选择吉林省国有林区这一典型区域对其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发展运行状况、规律和供给机制构建进行研究。同时,本文从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发展过程和当前现状出发,以公共经济学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现代林业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特殊性作为前提,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实证和规范研究相结合、演绎和归纳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在理论上界定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以及政府供给相关规范涵义;厘清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事实和一般性规律;通过抽样问卷调查,对国有林区职工居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进行分析;基于当前国有林区现实状况和公共财政框架,研究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和客体、供给规模和结构、供给行为和效率,探讨建立长效需求、筹资和供给管理等若干有效的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实施机制设计理论模型,提出相应供给政策创新方案并对此进行的规范解释。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1)在界定了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基础上,提出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现实依据主要体现在:满足国有林区发展目标和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增长;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和谐林区和小康社会构建客观要求;耦合社会转型,协同改革稳步推进;改善国有林区各种环境,促进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特殊依据体现在:协同性、政府主导性、生态基础性、社会治理性和政策制度依赖性。(2)国有林区从计划管理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不同阶段背景下的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有着明显差异,尤其在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出现了政府供给职能强化和市场转换,政府供给投融资对象效率提高,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型。(3)依据建构的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初步分类体系框架,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明晰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客体的时间和价值层面目标体系,供给总体范围和重点范围,政府与市场的公共边界性范围、政府内部层级性范围。(4)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定位是以公共财政下的政府供给为主,适当转移基本公共产品供给责任重心,让省、县一级政府在公共产品提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过渡时期区别对待国有林区乡镇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作用和责任。森工企业组织结构及相应职能应该被重新整合归位,不同供给主体应该找到其发挥作用的场所。(5)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方式正在由内部收益分配的隐性供给、集权式单中心管理向公共财政的显性供给、放权式多中心治理转变。供给渠道上,国家预算内资金投资额度大幅增加;地方政府预算内配套资金投资额度下降并在一定水平上保持稳定,并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事业投资一直是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主要资金渠道。供给决策上,强调了决策理念正在由“生产导向的分配财政”到“消费导向的公共财政”转变;决策模式正在由“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转变。供给管理模式上,强调当前实行项目法人制、推广项目“代建制”是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改革的必然趋势。(6)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存在着较强的周期性,表现出一定的周期规律性。宏观环境的变动,尤其政府层面宏观上的制度性安排和政策取向是其波动的最重要原因。另外,其对国有林区林业总产值贡献的效率波动幅度大,具有不稳定性。供给资金到位率和管理效率也较高。职工年收入水平、供给分权程度和财政分权程度等变量构成影响政府供给水平的主要影响因子。政府供给规模具有比较显着和稳定的持续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不是很大。(7)大部分政府供给投资投向了以围绕营林育林为主要内容和范围的林业生态建设类公共产品。国有林区三大区域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投资存在不均衡状态。延边林管区一直是主要的国家投资区域,投资下降幅度最大。(8)政府供给规模是林业生产总值的格兰杰成因,并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对林业生产总值有解释力。从短期来看,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资金要素的变化与林业生产总值的变化方向具有反方向的变化趋势。从长期来看,政府增加林业中的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资金的投入可以带来大于投入的产出。(9)国有林区职工居民公共产品紧迫性需求优先序和重要性优先序更多地集中在生活类公共产品需求上面,生产类公共产品供给集中在造林建设上面。目前政府供给方向与公共需求偏好基本上吻合,需求满意强度较高的是生产类公共产品,生活类公共产品的满意度较低,尤其是住房、生活环境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10)围绕需求、筹资和供给管理一体化三个层面提出并阐释了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长效供给机制构建。包括:构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结合的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和显真机制和不同层级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制度;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下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中心筹资模式;构建和创新目前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管理制度。
二、2000年我省承担的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0年我省承担的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论文提纲范文)
(1)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政策引领 |
二、现实需要 |
三、课题来源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进展 |
一、相关概念界定与辨析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理论研究 |
第一节 旅游开发的一般理论及其应用 |
一、区位和空间结构理论 |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
三、竞争力理论 |
四、旅游生命周期理论 |
五、旅游社会学和人类学理论 |
六、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七、体验经济理论 |
第二节 森林养生理论 |
一、依据来源 |
二、概念内涵 |
三、养生目的 |
四、养生原则 |
五、养生方法 |
六、注意事项 |
第三章 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现状研究 |
第一节 外部宏观环境(PEST模型)分析 |
一、政策环境(P)分析 |
二、经济环境(E)分析 |
三、社会环境(S)分析 |
四、技术环境(T)分析 |
第二节 内部开发现状(RMP模型)分析 |
一、森林养生旅游资源(R)分析 |
二、市场需求(M)问卷分析 |
三、产品和服务现状(P)调查分析 |
第四节 内外部态势(SWOT模型)综合分析 |
一、优势(S)分析 |
二、劣势(W)分析 |
三、机遇(O)分析 |
四、挑战(T)分析 |
第四章 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策略研究 |
第一节 差异化的开发模式 |
一、“森林旅游+本草养生”的林下中药模式 |
二、“森林旅游+饮食养生”的生态美食模式 |
三、“森林旅游+运动养生”的休闲健身模式 |
四、“森林旅游+温泉养生”的康体度假模式 |
五、“森林旅游+精神养生”的养心度假模式 |
六、“森林旅游+滨海养生”的山海度假模式 |
第二节 中医药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体系 |
一、以森林养生理论为指导 |
二、由专业养生人员来实施 |
三、养生特色融入旅游六要素 |
第三节 融合性的产业发展形态 |
一、森林小镇 |
二、森林养生基地 |
三、现代农业产业园 |
第四节 综合性的产业发展保障措施 |
一、政策规划 |
二、人才培养 |
三、融资模式 |
四、营销推广 |
第五章 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国家级特色小镇:留隍潮客小镇 |
一、项目概况 |
二、现状分析 |
三、建设规划 |
第二节 大北山森林养生旅游基地 |
一、项目概况 |
二、现状分析 |
三、建设规划 |
第三节 惠来南药产业园 |
一、项目概况 |
二、现状分析 |
三、建设规划 |
结语 |
第一节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成果 |
第二节 本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三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中文详细摘要 |
(2)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动态 |
三、相关概念的阐释和研究方法 |
四、资料来源和研究框架 |
五、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政治背景 |
第二节 经济背景 |
第三节 历史背景 |
第四节 自然背景 |
第二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内涵 |
第二节 建设时段的划分方式 |
第三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阶段 |
第四节 江苏的主要林业机构及其成果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前的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探索准备阶段 |
第二节 初步成型阶段 |
第三节 迟滞发育阶段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的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三节 完善提高阶段 |
第五章 苏北沿海造林的特点及动因 |
第一节 造林特点 |
第二节 动因分析 |
第六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功效、问题与建议 |
第一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多重功效 |
第二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系的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结语 |
附录 |
案例一 苏北沿海林地增加对区域气候的影响 |
案例二: 苏北沿海地区林地面积的明显增加 |
案例三: 苏北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 |
案例四: 苏北沿海地区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
案例五: 苏北沿海气候变化趋势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坚持创新驱动 推进科技进步 不断开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在全省林业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十二五”林业科技工作的简要回顾 |
(一) 林业科技体系进一步完备。 |
(二) 生态建设技术取得新突破。 |
(三) 林业科技成果丰硕。 |
(四) 科技成果转化率显着提高。 |
(五) 林果标准化工作成效明显。 |
(六) 林业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 |
二、关于“十三五”林业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 |
(一) 提升创新能力。 |
(二) 攻克重大难题。 |
(三) 提升成果转化水平。 |
(四) 实施标准化战略。 |
(五) 推进科技示范。 |
(六) 加强林业科技服务。 |
三、关于2017年林业科技的重点工作 |
(一) 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力。 |
(二)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三) 抓好科技推广项目管理。 |
(四) 提升林业标准化水平。 |
(五) 搞好科技服务工作。 |
四、关于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
(二) 加大资金投入。 |
(三) 搞好队伍建设。 |
(四) 密切对外合作。 |
(五) 转变工作作风。 |
(4)加强技术推广 提高林果质量和效益(论文提纲范文)
一、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情况 |
(一)加强领导,建立林果推广工作长效机制 |
(二)稳步推进机构改革,逐步健全林果推广体系 |
(三)加强推广项目管理工作,带动整个推广工作的开展 |
(四)加强标准化和示范体系建设,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
(五)开展大型科技活动,进行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 |
(六)优选林业科技特派员,开展林业科技创业行动 |
(七)创新机制,探索林果推广新模式 |
二、如何搞好技术推广项目 |
(一)搞好成果储备,选取适合成果 |
(二)建立项目实施组织,依法实施项目 |
(三)签订项目合同,合理确定指标 |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
(五)加强示范与培训,注重档案管理 |
(六)加强信息宣传,提高项目影响 |
(七)重视绩效评价,按时验收结题 |
(5)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基本概念界定 |
1. 公共支出与财政专项支出 |
2. 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 |
3. 预算绩效管理与项目支出绩效管理 |
三、既有研究成果评析 |
1. 对国外绩效管理研究成果的借鉴 |
2. 对我国绩效管理工作的研究 |
四、本文的理论基础、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 |
1. 理论基础 |
2. 分析框架 |
3. 研究方法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促进与补偿: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基本逻辑 |
一、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补偿与促进的政府行为 |
二、绩效管理: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管理的必然选择 |
1. 监测与评判的技术衡量 |
2. 资源分配的决策辅助 |
三、评估与运用:以绩效管理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的实施 |
1. 设置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 |
2. 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
第二章 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发展演进及其现状 |
一、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发展演进 |
1. 萌发启动(20世纪50年代-2003年) |
2. 试点规范(2003年-2011年) |
3. 蓬勃发展(2011年至今) |
二、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现状 |
1. 绩效管理走入有法可依新阶段 |
2. 财政支出绩效意识不断提高 |
3. 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不断拓展 |
4. 预算绩效管理渐成体系 |
5. 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
第三章 当前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问题及成因探析 |
一、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
1. 绩效管理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 |
2. 项目绩效管理发展不均衡 |
3. 绩效管理制度仍不够健全 |
4. 绩效管理流程后重前轻 |
5. 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
6. 绩效结果有效运用存在诸多阻碍 |
7. 绩效管理公众参与度低 |
8. 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
二、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问题成因探析 |
1. 绩效管理的理论瓶颈 |
2. 项目管理存在思维惯性 |
3. 理性经济人本性的影响 |
4. 财政部门授权不够,预算可调节空间小 |
5. 结果有效运用有待实践探索 |
第四章 国外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借鉴 |
一、国外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基本情况 |
二、发达国家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特点 |
1. 政府重视和立法支持 |
2. 权力下放 |
3. 公众参与度高,绩效管理向公众公开 |
4. 重视评价结果的运用 |
5. 多方配合 |
第五章 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
一、将补偿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理念贯穿绩效管理工作 |
二、健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扩大试点范围 |
三、加强绩效管理体系中各环节之间的衔接 |
1. 推进事前绩效目标管理 |
2. 重视事中绩效过程监控 |
3. 优化事后绩效评价 |
四、合理运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
1. 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完善预算管理 |
2. 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挂钩,合理安排预算 |
3. 报告评价结果,公开评价结果 |
4. 纳入政府考核,实施绩效问责 |
5.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决策的有机联系 |
五、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
1. 让信息化服务绩效管理 |
2. 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 |
六、让绩效管理更公开更透明 |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法规文件 |
二、学术着作 |
三、学术论文 |
四、网络资料 |
后记 |
(6)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重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重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和相关研究概述 |
2.1 林业站基本概念 |
2.1.1 基层林业站基本概念 |
2.1.2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基本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相关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相关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公共产品理论 |
2.3 国外相关研究概述 |
2.4 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
2.5 国内外相关研究简要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3 中国基层林业站建设与发展历程 |
3.1 基层林业站建立和缓慢发展期 |
3.1.1 基层林业站建立初期 |
3.1.2 基层林业站的缓慢发展 |
3.2 基层林业站数量扩张时期 |
3.2.1 国家提出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战略 |
3.2.2 林业部加快林业站建设的措施 |
3.2.3 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支持 |
3.2.4 基层林业站数量扩张情况 |
3.3 基层林业站建设的巩固提高时期 |
3.3.1 基础设施建设 |
3.3.2 人员稳定与素质提升 |
3.3.3 制度建设与职能发挥 |
3.3.4 创办经济实体 |
3.4 基层林业站重点建设时期 |
3.4.1 投资建设资金大幅增加 |
3.4.2 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3.4.3 稳定机构与从业人员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基层林业站现状与问题 |
4.1 中国基层林业站现状 |
4.1.1 全国林业站管理体系现状 |
4.1.2 全国乡镇林业站数量 设置形式及管理体制 |
4.1.3 全国乡镇林业站从业人员总体状况 |
4.1.4 全国乡镇林业站硬件设施总体状况 |
4.1.5 全国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现状 |
4.2 中国基层林业站目前存在的根本问题 |
4.2.1 基层林业站职能弱化虚化 |
4.2.2 服务能力不足 |
4.3 基层林业站职能弱化虚化及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4.3.1 管理体制不顺组织体系欠完善 |
4.3.2 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滞后 |
4.3.3 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不高 |
4.3.4 工资待遇低 |
4.3.5 机构缺乏稳定性 |
4.3.6 社会环境原因 |
4.4 本章小结 |
5 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目标 |
5.1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必要性及客观需求 |
5.1.1 强化基层林业站职能建设的客观必要性 |
5.1.2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现实需求 |
5.2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体系 |
5.2.1 综合目标体系 |
5.2.2 职能改革与建设目标 |
5.3 本章小结 |
6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内容 |
6.1 组织体系建设 |
6.1.1 改革调整现有相关部门和机构 |
6.1.2 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 |
6.2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
6.2.1 岗位责任制度建设 |
6.2.2 目标责任制度建设 |
6.2.3 素质提升制度建设 |
6.2.4 项目公开制度建设 |
6.2.5 考核奖惩制度建设 |
6.2.6 管理制度体系的效用分析 |
6.3 管理机制建设 |
6.3.1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
6.3.2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6.3.3 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7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途径与办法 |
7.1 建设途径 |
7.1.1 调整组织职能 推动林业站建设 |
7.1.2 改革投资路径 优化投资办法 |
7.1.3 实施项目带动 促进建设工作 |
7.2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实施办法 |
7.2.1 分区域分类型建设 |
7.2.2 分步实施 整体推进 |
7.2.3 监督检查,投资制约 |
7.2.4 优化乡村环境 |
7.3 本章小结 |
8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保障体系与相关政策建议 |
8.1 职能发挥保障体系 |
8.1.1 政策法规保障 |
8.1.2 组织系统保障 |
8.1.3 资金投入保障 |
8.1.4 技术人才保障 |
8.1.5 硬件设施保障 |
8.1.6 社会意识保障 |
8.2 强化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服务职能的主要政策建议 |
8.2.1 有偿服务政策建议 |
8.2.2 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补贴奖励政策建议 |
8.3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9.3 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9.4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 |
个人简介 |
致谢 |
附录一 在读期间主要科研成果清单 |
附录二 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汇总表 |
(7)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
1.1.1 林木种苗发展的技术经济背景 |
1.1.2 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发展及供应体系概况 |
1.1.3 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发展的主要经验 |
1.1.4 林木育种和苗木培育科学研究进展 |
1.1.5 林木种苗发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重点 |
1.1.6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2 林木种苗发展比较研究 |
2.1 中国林木种苗发展阶段比较研究 |
2.1.1 第一阶段:号召动员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60年代初) |
2.1.2 第二阶段:研究试点阶段(1960年代初~1978年) |
2.1.3 第三阶段:基地生产阶段(1978~1999年) |
2.1.4 第四阶段:依法治种阶段(2000~2009年) |
2.2 国内外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供应空间比较研究 |
2.2.1 林业发达国家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供应 |
2.2.2 国内外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供应发展特点比较 |
2.3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的SWOT分析 |
2.3.1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优势分析 |
2.3.2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机遇分析 |
2.3.3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不足与危机分析 |
2.4 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方向 |
2.4.1 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管理 |
2.4.2 建立林木良种生产和良种苗木培育扶持制度 |
2.4.3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利用 |
2.4.4 加快林木良种选育进程 |
2.4.5 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 |
2.4.6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林木良种和种苗质量意识 |
2.5 本章小节 |
3 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发展理论体系研究 |
3.1 林木遗传改良技术体系的理论发展 |
3.1.1 概念 |
3.1.2 林木遗传改良技术体系的理论形成 |
3.1.3 林木遗传改良技术体系的理论发展 |
3.2 林木种苗发展与中国林业分工理论 |
3.2.1 中国林业分工理论内涵 |
3.2.2 林业分工理论对林木种苗发展的指导意义 |
3.3 林木种苗发展与现代林业理论 |
3.3.1 世界各国现代林业思想 |
3.3.2 中国现代林业理论内涵 |
3.3.3 用现代林业理论指导林木种苗发展 |
3.4 林木种苗发展与生态文明理论 |
3.4.1 人类文明发展历程 |
3.4.2 生态文明理论内涵 |
3.4.3 林业和林木种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分析 |
3.5 林木种苗发展与系统科学和系统工程理论 |
3.5.1 系统论的基本原则 |
3.5.2 系统创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
3.5.3 霍尔三维结构(Hall three dimensions structure) |
3.5.4 用系统工程论指导林木种苗发展 |
3.6 林木种苗发展与西方经济学理论 |
3.6.1 西方经济学理论内涵 |
3.6.2 分析 |
3.7 林木种苗发展与公共管理理论 |
3.7.1 公共管理理论基本内涵 |
3.7.2 公共政策理论 |
3.7.3 公共财政理论 |
3.7.4 行政法理论 |
3.8 林木种苗发展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3.8.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涵 |
3.8.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论基础 |
3.8.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 |
3.9 林木种苗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
3.9.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9.2 科学发展观 |
3.9.3 林木种苗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 |
3.10 战略管理理论与国家种苗发展体系 |
3.10.1 战略管理理论概述 |
3.10.2 林木种苗发展体系构想 |
3.11 本章小节 |
4 林木种苗发展案例研究 |
4.1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木种苗科技联合攻关 |
4.1.1 研究背景 |
4.1.2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4.1.3 福建省林木种苗科技联合攻关 |
4.1.4 主要启示 |
4.2 浙江省林木良种创新平台和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4.2.1 研究背景 |
4.2.2 浙江省林木良种创新平台核心内容 |
4.2.3 浙江省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4.2.4 林木良种创新和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建设成效分析 |
4.2.5 主要启示 |
4.3 河南省非公有制林木种苗基地发展典型研究 |
4.3.1 研究背景 |
4.3.2 河南省非公有制种苗基地发展历程 |
4.3.3 河南省非公有制种苗基地经营形式及主要特点 |
4.3.4 河南省发展非公有制种苗基地的成效分析 |
4.3.5 河南省发展非公有制种苗基地的主要经验 |
4.3.6 主要启示 |
4.4 江苏省杨树产业中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4.4.1 研究背景 |
4.4.2 江苏省杨树产业中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核心内容 |
4.4.3 江苏省杨树产业中的种苗生产供应成效分析 |
4.4.4 主要启示 |
4.5 广东省外资企业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中的种苗供应特点 |
4.5.1 研究背景 |
4.5.2 广东省外资企业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中的种苗供应特点 |
4.5.3 广东省外资企业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中的种苗供应成效分析 |
4.5.4 主要启示 |
4.6 山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典型研究 |
4.6.1 研究背景 |
4.6.2 山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核心内容 |
4.6.3 山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典型案情分析 |
4.6.4 主要启示 |
4.7 河北省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 |
4.7.1 研究背景 |
4.7.2 河北省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核心内容 |
4.7.3 河北省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成效分析 |
4.7.4 主要启示 |
4.8 本章小节 |
5 国家林木种苗供需研究 |
5.1 全国林木种苗供需现状 |
5.1.1 林木种子供需情况 |
5.1.2 苗木供需情况 |
5.1.3 我国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4 种苗生产供应应对措施 |
5.2 发展趋势分析 |
5.2.1 结构优化——品种多样化 |
5.2.2 追求质量——品质优良化 |
5.2.3 多元体制——分工合理化 |
5.2.4 市场运作——运作市场化 |
5.2.5 法制环境——管理规范化 |
5.2.6 强化服务——服务社会化 |
5.3 需求预测 |
5.3.1 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现代林业和林业生态体系建设需要大量品种丰富的良种壮苗 |
5.3.2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林木种苗发挥更大作用 |
5.3.3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更高要求 |
5.3.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木种苗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
5.3.5 城市绿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拓展了林木种苗的发展空间 |
5.3.6 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造林对林木种苗生产和供应提出了紧迫和艰巨任务 |
5.4 本章小节 |
6 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总体战略研究 |
6.1 战略思想与指导方针 |
6.1.1 林木种苗在中国林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
6.1.2 确认识和把握林木种苗发展的十大关系 |
6.1.3 "种苗发展系统工程论"思想 |
6.1.4 "种苗发展系统工程论"思想体系(种苗"四化"的指导方针和种苗"四大体系"建设) |
6.2 战略布局与战略目标 |
6.2.1 战略布局 |
6.2.2 战略目标 |
6.2.3 战略途径 |
6.3 战略重点 |
6.3.1 科技创新和良种选育推广体系 |
6.3.2 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6.3.3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体系 |
6.3.4 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 |
6.4 本章小节 |
7 国家林木种苗发展重点战略问题 |
7.1 国家林木种苗科技发展战略问题 |
7.1.1 战略目标 |
7.1.2 战略重点 |
7.1.3 战略措施 |
7.2 公益性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战略问题 |
7.2.1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战略问题 |
7.2.2 林木良种繁育战略问题 |
7.2.3 林木种子贮备战略问题 |
7.3 苗木产业发展战略问题 |
7.3.1 战略目标 |
7.3.2 战略布局和重点 |
7.3.3 战略措施 |
7.4 兼容性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4.1 重点林木采种基地发展战略问题 |
7.4.2 重点国有苗圃发展战略问题 |
7.5 非公有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5.1 非公有制林木种苗发展历程与现状 |
7.5.2 战略目标 |
7.5.3 战略重点 |
7.5.4 战略措施 |
7.6 国家林木种苗区域发展战略问题 |
7.6.1 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2 油茶产业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3 城市绿化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中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5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7 林木种苗发展的监管和服务战略问题 |
7.7.1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问题 |
7.7.2 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问题 |
7.8 本章小节 |
8 林木种苗发展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 |
8.1 现行政策回顾及理论分析 |
8.1.1 林业政策取向与种苗建设 |
8.1.2 林木种苗发展政策回顾 |
8.1.3 当前林木种苗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 |
8.1.4 理论分析 |
8.2 建立长期稳定的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国家支持体系 |
8.2.1 林木良种财政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8.2.2 林木种苗财政支持建议 |
8.2.3 广泛的民间投入机制 |
8.3 林木种苗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研究 |
8.3.1 我国林木种苗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现状 |
8.3.2 基本思路 |
8.3.3 建立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的建议 |
8.4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体系和多元化运行机制研究 |
8.4.1 我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体制现状 |
8.4.2 基本思路 |
8.4.3 主要任务和内容 |
8.4.4 完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机制的建议 |
8.5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法制体系和质量、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
8.5.1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法制体系现状 |
8.5.2 基本思路 |
8.5.3 健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法制体系和质量、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议 |
8.6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研究 |
8.6.1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现状 |
8.6.2 基本思路 |
8.6.3 完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的建议 |
8.7 本章小节 |
9 结论 |
9.1 基本弄清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时空和内外部发展规律,提出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方向 |
9.2 初步建立起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理论技术体系,为构建林木种苗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 |
9.3 通过林木种苗发展案例研究,建立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典型模式 |
9.4 基本弄清中国林木种苗发展供需状况,预测了林木种苗发展趋势 |
9.5 提出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战略,构建起中国林木种苗发展体系框架 |
9.6 理清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重点战略问题,分别提出了战略目标、重点和措施 |
9.7 完善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技术经济政策体系,提出了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项 |
1 发表的论文 |
2 编着的书籍 |
3 获得的奖项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Abstract |
(8)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2.1 相关概念研究 |
1.2.2 基础理论研究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实证区研究——以浙江省临安市为例 |
2.1 临安市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
2.1.1 临安市的自然概况 |
2.1.2 临安市的社会经济概况 |
2.2 临安市森林资源概况[30] |
2.2.1 临安植物区系及类型 |
2.2.2 临安市自然保护小区概况 |
2.2.3 临安市的林地资源与森林蓄积 |
2.2.4 临安市森林分布概况 |
2.2.5 临安市森林公园概况 |
2.3 临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 |
2.3.1 营林生产情况 |
2.3.2 林业科技推广 |
2.3.3 森林认证 |
2.3.4 政策保障措施及成果 |
2.4 临安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现状 |
2.4.1 林木种子及新品种管理方面 |
2.4.2 植物检疫及病虫害防治方面 |
2.4.3 森林防火方面 |
2.4.4 林地管理方面 |
2.4.5 森林采伐管理方面 |
2.4.6 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 |
2.4.7 野生动物保护方面 |
2.5 临安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现状 |
2.5.1 执法队伍方面 |
2.5.2 森林公安执法现状 |
2.5.3 典型案例 |
2.5.4 其他执法机关执法现状 |
第三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1 林木种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3.1.2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2.1 森林分类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
3.2.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3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3.1 森林采伐更新相关法律法规 |
3.3.2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4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4.1 生态公益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4.2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5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5.1 野生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5.2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6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6.1 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6.2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7 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7.1 林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7.2 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8 森林权属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8.1 森林权属相关法律法规 |
3.8.2 森林权属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9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9.1 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
3.9.2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0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0.1 森林病虫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
3.10.2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1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1.1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
3.11.2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2 森林认证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2.1 我国森林认证现状 |
3.12.2 森林认证立法的必要性 |
3.13 其他方面 |
第四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林业执法概说 |
4.1.1 林业行政执法 |
4.1.2 林业刑事执法 |
4.2 林业执法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2.1 林业执法队伍现状 |
4.2.2 林业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
4.3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3.1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 |
4.3.2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4.4 林业刑事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4.1 林业刑事执法现状 |
4.4.2 林业刑事执法存在的问题 |
4.5 林业执法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5.1 林业执法监督现状 |
4.5.2 林业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国外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的借鉴与启示 |
5.1 美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1.1 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1.2 美国森林经营思想和法规的演变 |
5.1.3 美国林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特点 |
5.2 德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2.1 德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
5.2.2 德国的林业法律法规 |
5.2.3 德国的林业执法 |
5.3 日本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3.1 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3.2 日本的林业法律法规 |
5.4 俄罗斯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4.1 俄罗斯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4.2 俄罗斯的林业法律法规 |
第六章 建立完备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保障体系 |
6.1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6.1.1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必要性 |
6.1.2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可行性 |
6.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立法理念 |
6.2.1 立法理念的内涵 |
6.2.2 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新理念 |
6.3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指导原则 |
6.3.1 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 |
6.3.2 生态优先原则 |
6.3.3 协调发展的原则 |
6.3.4 预防为主的原则 |
6.3.5 协同合作的原则 |
6.3.6 公众参与的原则 |
6.3.7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
6.3.8 加大经济扶持力度的原则 |
6.4 森林可持续经营各法律关系的协调 |
6.4.1 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协调 |
6.4.2 林业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的协调 |
6.4.3 实施法律法规的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
6.4.4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社会形势发展的协调 |
6.4.5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协调 |
6.4.6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协调 |
6.4.7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国际法律的协调 |
6.5 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
6.5.1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的完善 |
6.5.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的完善 |
6.5.3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的完善 |
6.5.4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5 天然林保护的立法 |
6.5.6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7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8 林地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9 森林权属的立法 |
6.5.10 植物检疫法律的完善 |
6.5.11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的完善 |
6.5.12 森林防火法律的完善 |
6.5.13 森林资源监测的立法 |
6.5.14 森林认证的立法 |
第七章 林业司法鉴定技术研究 |
7.1 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7.1.1 林业司法鉴定的意义 |
7.1.2 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 |
7.1.3 解决问题的对策 |
7.2 涉案林地面积鉴定技术研究 |
7.2.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7.2.2 研究的地点与仪器 |
7.2.3 林地面积测量的方法 |
7.2.4 数据采集与结果分析 |
7.2.5 结论与讨论 |
7.3 涉案林木材积鉴定技术研究 |
7.3.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7.3.2 涉案林木材积测算方法与讨论 |
7.3.3 结论与讨论 |
7.4 涉案野生动植物鉴定问题的思考 |
7.4.1 成立野生动植物鉴定机构 |
7.4.2 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的类别 |
7.4.3 野生动植物鉴定流程图 |
第八章 建立规范高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保障体系 |
8.1 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
8.2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 |
8.2.1 增强执法者的服务意识 |
8.2.2 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
8.2.3 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
8.2.4 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 |
8.2.5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执法者的责任心 |
8.2.6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
8.2.7 开展岗位大比武活动 |
8.2.8 强化民警的心理健康教育 |
8.2.9 加大对森林公安的宣传力度 |
8.3 建立规范的林业执法体系 |
8.3.1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林业执法工作 |
8.3.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
8.3.3 立法工作要跟上形势的发展 |
8.3.4 解决好执法机构的经费问题 |
8.3.5 完善林业执法体制 |
8.3.6 严格执法程序、时限 |
8.3.7 掌握执法的技巧 |
8.3.8 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力度 |
8.3.9 依靠科技支撑,减少对森林的采伐 |
8.4 建立高效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 |
8.4.1 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机构 |
8.4.2 健全和完善林业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
8.4.3 加强林业执法的外部监督机制 |
8.4.4 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 |
8.4.5 突出督察“护法”职能 |
8.4.6 加大打击司法腐败的力度 |
8.4.7 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8.5 建立科学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
8.5.1 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
8.5.2 目前林业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 |
8.5.3 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完善 |
8.5.4 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
8.5.5 林业刑事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
第九章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研究 |
9.1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的意义 |
9.2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9.2.1 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 |
9.2.2 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 |
9.2.3 影响执法实施的因素 |
9.2.4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9.2.5 林业法律实施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9.3 层次分析评价法 |
9.3.1 层次分析法评价的原理 |
9.3.2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层次框图 |
9.3.3 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9.3.4 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
9.3.5 实例分析 |
9.4 基于AHP 与灰色综合评价法 |
9.4.1 灰色综合评价法的原理 |
9.4.2 实例分析 |
第十章 结论与创新 |
10.1 结论 |
10.2 创新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9)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林业生态工程兴起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
1.1.2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要求 |
1.1.3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黑龙江省林业发展历史性转变的需要 |
1.1.4 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是新时期实现黑龙江省林业发展转变的需要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2 黑龙江自然环境分析 |
2.1 地貌 |
2.1.1 山区 |
2.1.2 平原 |
2.2 气候 |
2.3 土壤 |
2.4 植被特征 |
3 国外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
3.1 美国"罗斯福工程" |
3.2 加拿大"绿色计划" |
3.3 前苏联"斯大林改造大自然计划" |
3.4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 |
3.4.1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实施背景 |
3.4.2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 |
3.4.3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实施效果 |
3.5 北非五国的"绿色坝工程" |
3.6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 |
3.6.1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背景 |
3.6.2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的实施 |
3.6.3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效果 |
3.6.4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措施 |
3.7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 |
3.7.1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实施背景 |
3.7.2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的实施 |
3.7.3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实施效果 |
4 中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
4.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4.2 退耕还林(草)工程 |
4.2.1 工程规划 |
4.2.2 建设成效 |
4.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
4.3.1 工程建设进展 |
4.3.2 工程建设成效 |
4.4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4.4.1 沿海防护林成效 |
4.4.2 沿海防护林面临的挑战 |
4.5 三北防护林体系生态工程 |
4.5.1 发展历程 |
4.5.2 建设成就 |
4.5.3 教训 |
4.6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4.6.1 工程规划 |
4.6.2 工程进展 |
4.7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4.7.1 工程规划 |
4.7.2 工程效果 |
4.8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 |
4.8.1 工程规划 |
4.8.2 工程进展 |
4.8.3 工程效果 |
5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5.1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现状 |
5.1.1 黑龙江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5.1.2 黑龙江省退耕还林(草)工程 |
5.1.3 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
5.1.4 黑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及湿地保护工程 |
5.1.5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 |
5.2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6 黑龙江省与国内主要省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比研究 |
6.1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
6.2 森林公园建设 |
6.3 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
6.4 湿地保护工程建设 |
6.5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经验 |
6.6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
7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未来发展趋势 |
7.1 可持续发展理论将成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 |
7.2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将更加明确 |
7.3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原则将更加丰富 |
7.4 科教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角色将得到强化 |
7.5 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受到进一步重视 |
7.6 与林业生态工程相关的法规建设将得到加强 |
7.7 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将得到加强 |
7.8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速度将加快 |
7.9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力度将加强 |
7.10 重点水源区林业生态建设将获得重视 |
7.11 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将加大 |
8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 |
8.1 总体指导思想 |
8.2 战略指导方针 |
8.3 基本原则 |
8.4 战略目标 |
8.5 战略重点 |
8.6 主要任务 |
8.7 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 |
8.8 技术途径 |
9 加快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9.1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领导 |
9.2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并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区域内部规划 |
9.3 增加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其研究的支持力度 |
9.4 加速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
9.5 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动力 |
9.6 加大研究与推广力度,不断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新良种、新技术、新成果 |
9.7 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示范辐射效应 |
9.8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
9.9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
9.10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长效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社会化 |
9.11 制订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法规,加强宣传力度,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
9.12 推进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 |
9.13 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巩固和扩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认识 |
1.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 |
1.3.3 国外关于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 |
1.3.4 评价和结论 |
1.4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4.1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4.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对象界定 |
1.6 研究方法 |
2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相关概念界定 |
2.1 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产品和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的界定 |
2.2 林区、国有林区和吉林省国有林区的界定 |
2.2.1 林区概念的界定 |
2.2.2 国有林区概念和特征 |
2.2.3 吉林省国有林区界定 |
2.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和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 |
2.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概念 |
2.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 |
2.4 本章研究小结 |
3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理论依据 |
3.1 公共产品供给最优理论、次优理论和第三优理论 |
3.1.1 公共产品供给最优理论 |
3.1.2 公共产品供给次优理论和第三优供给理论 |
3.2 公共产品供给的现代公共财政理论 |
3.2.1 公共选择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失灵 |
3.2.2 市场规制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失灵 |
3.3 马克思的有效供给理论 |
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5 现代林业理论 |
3.6 其它理论依据——借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研究 |
3.7 本章研究小结 |
4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现实依据 |
4.1 满足国有林区发展目标要求和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增长的需要 |
4.1.1 国有林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
4.1.2 国有林区发展目标的客观要求 |
4.1.3 国有林区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增长的需要 |
4.1.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偏好的转变 |
4.1.5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非均衡 |
4.2 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构建和谐林区和小康社会 |
4.3 耦合社会转型,协同改革稳步推进 |
4.4 改善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
4.5 本章研究小结 |
5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特殊性依据 |
5.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协同性 |
5.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政府主导性 |
5.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生态基础性 |
5.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社会治理性 |
5.5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政策制度依赖性 |
5.6 本章研究小结 |
6 演进和变迁: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进程回顾 |
6.1 完全的计划管理体制阶段(1949—1979年) |
6.1.1 完全计划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经济社会背景 |
6.1.2 完全计划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 |
6.2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阶段(1979—1992年) |
6.2.1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阶段国有林区经济社会背景 |
6.2.2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 |
6.3 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1992年——至今) |
6.3.1 市场经济管理阶段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背景 |
6.3.2 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几个重大变革回顾 |
6.3.3 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分析 |
6.4 本章研究小结 |
7 吉林省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客体分析 |
7.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的分类 |
7.1.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的分类理论与评述 |
7.1.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分类的依据 |
7.1.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分类体系 |
7.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目标 |
7.2.1 时间层面: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目标 |
7.2.2 价值层面: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目标 |
7.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范围 |
7.3.1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总体范围界定内容 |
7.3.2 市场与政府的公共边界性: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范围 |
7.3.3 政府的层级边界性: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范围 |
7.4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重点 |
7.5 本章研究小结 |
8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分析 |
8.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的界定 |
8.2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的变迁 |
8.2.1 传统体制时期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 |
8.2.2 经济转型时期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 |
8.2.3 现代林业时期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 |
8.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定位依据 |
8.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和政府的任务、职能内容要求 |
8.3.2 国有林区体制转轨中公共产品市场供给体系、机制的缺失 |
8.3.3 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性发展的特殊要求 |
8.3.4 政府及其公共部门的定位不明确的现实困境 |
8.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定位 |
8.4.1 政府和市场分工框架下的政府供给责任主体定位 |
8.4.2 各级政府之间分工框架下的政府供给责任主体定位 |
8.4.3 政府和国有森工企业分工框架下的政府供给责任主体定位 |
8.5 本章研究小结 |
9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分析 |
9.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一般性理论评述 |
9.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方式分析 |
9.2.1 隐性和显性:内部收益分配到公共财政 |
9.2.2 集权和放权:单中心管理到多中心治理 |
9.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渠道分析 |
9.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资金来源 |
9.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渠道 |
9.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决策分析 |
9.5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管理模式分析 |
9.5.1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项目的相关利益主体构成与关系 |
9.5.2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项目的管理模式 |
9.6 本章研究小结 |
10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分析 |
10.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衡量指标及选择 |
10.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直观描述和变化分析 |
10.2.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总体变化趋势 |
10.2.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投入产出规模变化 |
10.2.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投资与政府供给资金收入比较分析 |
10.2.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下拨资金的比较分析 |
10.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决定的理论和实证分析 |
10.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决定的相关理论分析 |
10.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决定的实证分析 |
10.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预测分析:基于灰色系统时间序列预测模型 |
10.4.1 灰色时间序列生成 |
10.4.2 建模测算 |
10.4.3 模型检验 |
10.4.4 模型预测 |
10.4.5 结论分析 |
10.5 本章研究小结 |
11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结构分析 |
11.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总体结构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2 公共资本性产品支出和公共服务性产品支出结构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2.1 公共资本性产品支出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2.2 公共服务性产品支出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区域分布和变动分析 |
11.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区域分布分析——静态视角 |
11.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区域变动分析——动态视角 |
11.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内部结构分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供给级次的角度 |
11.5 本章研究小结 |
12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经济增长效率分析 |
12.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经济增长效应 |
12.1.1 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与经济增长:一般性分析 |
12.1.2 基于C—D函数: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经济效应模型 |
12.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和经济增长:基于格兰杰因果关系的实证检验 |
12.2.1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概述 |
12.2.2 目的和变量 |
12.2.3 面版数据平稳性检验与分析 |
12.3 本章研究小结 |
13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公共需求偏好分析 |
13.1 理论和现实: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研究背景 |
13.1.1 理论背景 |
13.1.2 现实背景 |
1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研究范畴的界定 |
13.2.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界定 |
13.2.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研究对象界定 |
13.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研究设计 |
13.3.1 调查研究目的 |
13.3.2 调查研究方案设计 |
13.4 基于DIY调查问卷: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实证分析 |
13.4.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优先序实证分析 |
13.4.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满意度实证分析 |
13.5 本章研究小结 |
14 需求、筹资、供给管理: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长效供给机制构建 |
14.1 重要前提:改革和完善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 |
14.1.1 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的现实难点 |
14.1.2 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的现实基础 |
14.1.3 改革和完善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 |
14.2 构建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 |
14.3 构建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长效筹资机制 |
14.3.1 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明晰供给职责 |
14.3.2 建立公共治理框架下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中心筹资模式 |
14.4 构建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管理机制 |
14.4.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筹资与生产的有效组合方式 |
14.4.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管理制度模型 |
14.5 本章研究小结 |
15 研究结论、主要创新点和研究展望 |
15.1 研究结论 |
15.2 研究主要创新点 |
1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
导师简介 |
致谢 |
四、2000年我省承担的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论文参考文献)
- [1]广东省森林养生旅游开发研究[D]. 张杰.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04)
- [2]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D]. 亓军红.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3]坚持创新驱动 推进科技进步 不断开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在全省林业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J]. 周金中. 河北林业, 2017(03)
- [4]加强技术推广 提高林果质量和效益[J]. 申宝卿,吴庆辉. 河北林业, 2015(08)
- [5]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研究[D]. 程祎. 南京大学, 2015(03)
- [6]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D]. 陈柯. 北京林业大学, 2013(06)
- [7]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研究[D]. 刘红. 南京林业大学, 2011(05)
- [8]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D]. 张民侠. 南京林业大学, 2010(01)
- [9]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D]. 孙景波. 东北林业大学, 2009(01)
- [10]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研究[D]. 何继新. 北京林业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