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闭贷款关键是封闭运行(论文文献综述)
王毅[1](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指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马池春[2](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李涛[3](2019)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出发,理论联系实践,定性与定量研究,对我国住房公积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提出了改革路径。首先,本文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从基金理论来看,基金理论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基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原则和基金管理模式基本一致,现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开放式、契约型基金;从互助理论来看,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之间的互助提高缴存人购房能力;从强制储蓄理论来看,通过强制缴存实现缴存人之间的互助,单一的强制储蓄政策导致不能与参与主体的收入水平进行挂钩,受损严重的群体无法得到更高的损失补偿;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支配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作为委托人将部分住房公积金资金业务委托给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从公平效率理论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因素缺乏,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得不到保障,中高收入群体则通过多缴的方式来避税,而且长期以来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从公共决策理论来看,住房公积金的目标是降低缴存者的购房压力,缩小收入差距导致的购买力差距;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来看,要将市场激励模式和企业化管理运用到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当中。因此,需要对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骨子上的改革,我国在探索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路径时应当从分权和权力下放、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以及引入现代化管理技术等角度入手。第二章梳理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史沿革以及现状,就该制度的作用进行分析。认为伴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得到了建立和推广。经过20多年的完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演变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制度安排。它在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加快机构职能调整,深化体制改革,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应有之义。近三十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浪潮而不断推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而逐步展开,通过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自上而下的改进紧密结合,逐步调整制度本身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部分,渐趋完善和成熟,然而,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主要在于推动住房从福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变,推进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金融体系发展,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促进住房保障和社会公平,促进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第三章基于北京市新市民住房问题的调研结果,运用数据分析工具,将理论与实证研究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具有代表性和实际意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分析的研究假设,为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建立了分析模型。通过研究,本文认为:住房公积金运作流程存在如下漏洞,即事业单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风险,增值收益使用途径存在法律质疑,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定致使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机构定位不清、性质不当,法定职能不能有效履行,即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定位不清,导致其权责失衡、职能虚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性质不当,导致其功能错位、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主体难以很好履行监督职责,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包括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的主体受其部门职能的限制,难以很好承担监督责任,住房公积金的多头监督体制使得监督力量分散,协调配合不足;住房公积金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抗系统风险能力差,包括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差异较大,统一协调困难,资金配置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以城市为单位,系统风险抵抗能力弱;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较窄,限制其住房保障功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低下,投资渠道较少,资金闲置严重,住房公积金管理方式及其增值利益分配方式不合理,损害制度的公平性。第四章结合英国建房合作社制度、德国住房储蓄银行制度、日本住房金融公库与住宅金融支援机构、美国一级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以及巴西、墨西哥、马来西亚、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厘清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实践以及各国住房政策。本文认为,各国住房发展政策普遍致力于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合理的住房需求,通过各种政策干预手段,使得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来实现住房需要。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和机构的发展,与住房市场和商业住房金融的发展相耦合,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政策特点。在商业住房金融欠发达时期,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推进住房金融市场的发展,以使得居民住房融资的可得性能够得到提高。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通常选择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介入住房贷款市场;在传统发达国家,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或补贴促进住房合同储蓄、建房合作社等互助金融机构的发展,如德国的住房储蓄银行和英国的建房合作社。在商业住房金融发达的阶段,商业机构能够满足部分居民的住房融资需求,但是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只有商业机构融资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很难或难以承担商业机构的融资支持,因此对住房发展政策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提出新的要求,即其干预方式需要从直接提供贷款,转变为综合使用政策性保险、利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中低收入人群融资成本。第五章总结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定位存在工资说、社会福利说、员工福利说等,从实然的角度来看,我国现有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员工福利,但从应然的角度其应该定位为住房保障措施。否定目前存在的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合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后,按照渐进式改革原则列举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可选择模式,并对于新时代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环境展开分析,总结并得出适合当下的最优模式。本文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模式,可以选择组建法定机构、筹建信托机构和组建国家住房发展银行。本文认为应当建立更加规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具有适应新机制的金融职能,搭建组织架构。以更加规范的金融管理体系来管理住房公积金,加快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也将有助于增强资金的安全性。随后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对机构改革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路径展开研究分析,研究讨论总体路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基本内容以及基本步骤,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建议。本文认为如成立法定机构模式,但需要政府大规模集中的财政拨款,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较大的权力之下所要求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也要相应完善,因此需要较长时期的逐步变革过程。又如筹建信托机构模式,不仅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更加全面,而且对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对银行与信托机构仍采取的是“分业管理”的方法,虽然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在不断增强,但能否维持和保障这一相对较为复杂的信托管理体系长期平稳和高效的运行,仍然需要进一步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考虑到住房公积金保留强制性储蓄特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保留行政职能的需要,要求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转变成国家住房银行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在综合考虑时间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职能,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成为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最优路径和模式。
顾艳阳[4](2019)在《美国、日本、中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比较分析及启示》文中认为“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乡村振兴正是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在十九大报告、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两会代表团审议会议上都提出发展农民合作社是解决小农经济困境的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方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表明我国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稳步增长,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数量高达174万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合作社成立规则不符合国家标准;难以盈利;群众认可度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人才、技术和资金等问题,要成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载体还需要学习国外成功经验不断进行有效的制度变迁来寻求规模经营下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本文从制度变迁理论出发,基于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及制度绩效三要素之间的关系构建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的分析框架,认为由外部环境压力和内部驱动力组成的制度环境会型塑特定的农民合作社制度安排模式,农民合作社将会有不同的社员组成规则、资金来源渠道、利润分配和管理决策方式、产权明晰程度;其良好运行产生的经济绩效会吸引其他主体通过路径依赖的方式学习改进并推广农民合作社模式,实现农民合作社的有效制度变迁。由于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因素,所以本文基于土地资源禀赋状况、农作业习惯、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况选择国内外合作社研究案例的对象为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有限的合作社,日本集落营农合作社、农事组合法人;中国社区型合作社和综合型合作社。基于理论研究分析框架,剖析所选典型农民合作社的制度环境特征、经营管理制度安排特征、制度绩效特征以及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农业金融体系和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比较美国、日本、中国农民合作社制度,总结影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压力为自然资源禀赋、国内外农产品竞争压力、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支持政策四个方面;国外内部驱动力在高效利用政府和商业资源、教育推广范围广等方面具有发展优势及我国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农民合作社在产权安排、治理机制和利润分配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宏观层面概括农民合作社的制度绩效为:有效规避搭便车问题、实现土地、技术、人才、资金的规模化利用、农民合作社经营市场化、运行机制公平和科学化发展这四个方面。综上,通过对美国、日本、中国农民合作社制度的分析和比较,可获得以下启示:(1)及时感知外部环境压力变化,调整合作社制度安排,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社制度存在的制度缺陷,进行自我进化提高其组织化的服务水平。(2)提高财政补助力度,促进政策文件法律化,以法律为基础推动合作社有效制度变迁。(3)加强农业金融体系建设,构建以商业金融为主导、政策金融为保障、合作金融为基础、保险金融为补充的服务于农民合作社的农业金融体系,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4)形成以专业院校为主体,推广、教育、科研“三位一体”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5)进一步优化我国合作社制度安排,并从制度绩效角度评价合作社的“真假”。
谢锐勤[5](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曲海斌[6](2018)在《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研究 ——基于国际化动因及影响因素的视角》文中提出中国商业银行是金融领域的主导力量,在国家经济发展转型要求金融体系功能转型升级发展的阶段,面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挑战,中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面临严峻考验。按照十九大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深化金融改革的指示,要求金融体系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实现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和加速深化改革转型,同时加快国际化和综合化发展步伐。在此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也是改革转型的重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随着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发展变化,各个金融子行业之间不断相互跨界和渗透合作,监管机构和监管政策也出现了新的整合动向,在稳健审慎的前提下,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即将进入国际化发展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不仅是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新时代我国商业银行自身改革转型和经营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目前尽管已经有些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总体而言,已有的研究成果尚未整体性构建基于功能金融观和最优金融结构等相关理论支撑下的新时代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同时仍然缺少定量化分析技术针对性解析此方面发展的动态评价与指导。为此,深化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动因及影响因素,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从七个方面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第一,在论述相关背景的基础上,提出问题,阐明研究的方案与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论述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分析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相关的理论,并且在对相关文献综述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逻辑分析框架。第二,运用相应的分析框架,从理论机理上分析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并且从微观层面上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进行模型分析。第三,总结了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了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日本、新加坡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主要的国际经验,分析归纳提出了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启示。第四,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现状、内外部问题及发展面临挑战,总结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特征,系统分析构建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重点业务框架并进行效应分析。第五,选取了国内外15家代表性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构建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基于蒙特卡罗模拟法的仿真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进行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比较。总体而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因子分析法与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得出的结论也基本一致。第六,从宏观角度讲,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有:东道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东道国的经济开放程度、东道国金融环境等。从中微观角度讲,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有:银行自身实力、银行影响力以及投行业务需求等。但是,太过于宏观方面的影响因素难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形成直接影响,也难以量化分析。本文选取银行自身实力、银行影响力以及投行业务需求这三个影响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本文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2017年15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并且对研究结论进行进一步解释。第七,分析研究了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行国际化发展路径演进三阶段,在总结分析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及对策建议: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顶层设计全球化布局,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国际化水平,统筹协调、推动境内外投行业务经营的转型发展,改善体制机制、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开发及培养,更新理念、全面完善商业银行风控机制,加强业务创新、助力于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深化外部监管改革、完善外部监管政策和制度环境等。第八,总结归纳主要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总结出了研究结论、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展望等。研究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开放条件下的国际化发展存在比较利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国际发达国家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应结合自身客观情况顺势选择国际化发展路径及策略,理论和实证分析的许多结果给我们的发展带来重要启示。总之,本文对新形势下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与定量分析。经过分析研究,本文取得可能的创新之处是:首先,从宏观、行业、微观层面上,对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进行理论机理分析,从理论分析与模型推导两个角度全面解释了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动因问题;其次,运用超级决策层次模型、仿真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进行评价,也是对理论模型分析结果的进一步完善与验证;再次,系统性分析了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分析构建了重点业务领域框架及效应等,研究了基于发展绩效的国际化发展路径,从而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进行了全面化、综合化的分析研究,并由此提出了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的一系列对策和建议。
王语奇[7](2018)在《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模式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住房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对个人及其家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我国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已经进行多年,在住房保障方面取得了十分显着的效果。随着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不断增加,住房保障制度供给的不足愈发显现。为了更好的满足城镇居民改善自身居住环境的要求,保证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学习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以各设区城市为单位,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历史条件各不相同,因此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形成目前这种多种制度安排并存的局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以北京为代表的由公积金中心负责全部业务的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委托银行完成全部业务的银行主导模式和以南京为代表的由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完成业务的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通过对这三种制度安排的发展历史和运行特点的梳理和总结可以发现,三种制度安排间既有相同点又存在着差异性。由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可知,制度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只有能够实现成本收益最大化的制度模式才是最优选择。通过对公积金中心、受委托商业银行和普通缴存个人三个利益集团建立博弈模型,求解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博弈模型的均衡解,进而分析得到三者实现利益均衡时各自的成本收益情况。由于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和资产专用性等因素增加了交易活动的复杂性,进而会对制度交易成本的大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最优选择应当既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影响因素引起的交易成本的增加,又能够实现公积金制度收益的最大化。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来说,其福利属性要求公积金制度的收益是实现住房保障目标,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住房保障目标的制度安排的收益是最大的。公积金制度的成本则是指为保证公积金制度顺利运行所要付出的建立成本、运营成本等的总和,制度设计的越合理,公积金制度的成本越小。在这个评价标准下,通过分析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和资产专用性三个因素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模式选择的影响以及不同制度模式中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和缴存个人三个参与主体的成本收益情况,得出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银行主导模式和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成本收益情况,进而找出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最优选择应当是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的制度模式。通过学习和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德国封闭式住房储蓄制度、日本住宅金融公库制度和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的经验,找出我国现有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和银行主导模式在交易成本控制上的问题,分析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如何实现交易成本控制和收益最大化。进而得出外部环境的限制、各地方制定政策时背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目标以及公积金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不到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的制度模式始终未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因此,在现实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只有重新对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两个参与主体的职能进行明确和区分,才可能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制度模式的目的。由于制度变迁具有长期性和曲折性,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实现可以分为两个步骤。在短期内,通过严格审核公积金制度的参与对象、坚持差异化公积金政策和合理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对现有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进行改进。在长期内,通过建立独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健全政策性住房金融法律制度和协调商业性住房金融体系逐步实现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在全国的推广。
李晓西[8](2004)在《试析“封闭贷款”》文中研究说明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既不是计划经济又不是市场经济的政策,可以称之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别政策。这些政策有些是解决当前问题而出台的,有些是解决过渡问题而采取的。其中有些政策反映了经济体制转轨中的深层次矛盾,涉及到经济体制和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具有历史性价值,为制度
李晓西[9](2004)在《试析“封闭贷款”》文中提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既不是计划经济又不是市场经济的政策,可以称之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别政策。这些政策有些是解决当前问题而出台的,有些是解决过渡问题而采取的。其中有些政策反映了经济体制转轨中的深层次矛盾,涉及到经济体制和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具有历史性价值,为制度
王永龙[10](2004)在《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成为经济的核心,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当金融因素的作用受到限制时,经济增长必然遭遇资本投资不足和金融资源低效配置的约束。农业金融是以信用手段动员、配置和管理涉农金融资本运行的活动,是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核心。以市场化和产业化为导向的农业转型发展,要求广泛而有效率的信用活动和金融运行,以保障持续增加的资本投入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农业仍具有显着“产融弱质性”,面临严峻的资本形成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的困境。这必然形成对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严重制约。农业金融支持对改善农业弱质肩负着无可替代的重任,成为推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机制途径。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发展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理论的合理因素,从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基础、产融互动和农业金融效率等三个角度,运用逻辑演绎与归纳推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以及制度分析方法,论述了我国农业转型发展进程中金融支持的内生逻辑和现实依据,提出了农业金融支持体系建构的原则、机理与对象选择,着重探讨了三类不同农业金融支持机制的运行原理及其支持效应,并以金融支持效应为核心,论述了我国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供给及其效率。最后指出:我国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转型发展进程中完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全适应性,农业金融支持不仅仅具有经济职能,同时具有鲜明的社会功能和政策取向。充分发挥农业金融支持效应,必须从完善农业金融体系与结构、改进农业金融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并协调农业金融政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化。
二、封闭贷款关键是封闭运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封闭贷款关键是封闭运行(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2)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相关术语界定 |
第三节 相关研究现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目标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六节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理论研究总结 |
第二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
第三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
第三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基于北京市新市民住房问题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调研设计与实施 |
第二节 研究的基本数据统计 |
第三节 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 |
第四章 典型国家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改革实践研究 |
第一节 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沿革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改革实践 |
第三节 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实践研究总结 |
第五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模式选择 |
第一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定位 |
第二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可选择模式 |
第三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美国、日本、中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比较分析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对于农民合作社理论基础的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框架构建和典型制度选择理由 |
2.1 制度变迁理论阐述 |
2.2 农民合作社制度安排内部博弈结构分析 |
2.3 制度环境、制度安排与制度绩效之间的关联性 |
2.4 典型合作社制度选择理由 |
2.4.1 土地资源禀赋的差异 |
2.4.2 农民合作社的分类 |
第三章 美国、日本、中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描述分析 |
3.1 美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描述 |
3.1.1 新一代合作社制度特征 |
3.1.2 有限的合作社制度特征 |
3.1.3 美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内部驱动力 |
3.2 日本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描述 |
3.2.1 集落营农合作社制度特征 |
3.2.2 农事组合法人合作社制度特征 |
3.2.3 日本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内部驱动力 |
3.3 中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描述 |
3.3.1 社区型合作社制度特征 |
3.3.2 综合型合作社制度特征 |
3.3.3 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内部驱动力 |
3.4 小结 |
第四章 美国、日本、中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比较 |
4.1 美国、日本、中国农民合作社制度环境比较 |
4.1.1 农民合作社发展外部环境压力比较 |
4.1.2 农民合作社发展内部驱动力比较 |
4.2 美国、日本、中国农民合作社制度安排比较 |
4.2.1 美国、日本、中国农民合作社制度安排差异比较 |
4.2.2 我国农民合作社制度安排存在的缺陷 |
4.3 美国、日本、中国农民合作社制度绩效比较 |
4.4 小结 |
第五章 美、日两国经验对我国有效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启示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研究 ——基于国际化动因及影响因素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提出问题 |
一、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背景 |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三、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梳理分析 |
一、国内文献梳理分析 |
二、国外文献梳理分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相关理论分析 |
一、基于金融功能观的分析 |
二、基于最优金融结构理论的分析 |
三、基于最优金融开放理论的分析 |
四、基于垄断优势理论的分析 |
五、基于内部化理论的分析 |
六、基于范围经济理论的分析 |
七、基于国际资本流动理论的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理论机理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 |
一、宏观层面: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
二、行业层面:商业银行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 |
三、微观层面:提高商业银行经营利润的驱使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的模型分析 |
一、封闭条件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内发展的模型分析 |
二、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模型分析 |
三、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均衡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国际经验借鉴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 |
一、客户分层经营 |
二、行业专业化 |
三、重视研究能力建设 |
四、业务条线内外协同 |
五、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欧洲国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 |
一、英国商业银行经验 |
二、德国商业银行经验 |
三、瑞士商业银行经验 |
第三节 亚洲国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 |
一、日本商业银行经验 |
二、新加坡商业银行经验 |
第四节 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国际化发展的启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特征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总体现状分析 |
一、中国商业银行对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认识 |
二、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基本现状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特征分析 |
一、债券发行代理和承销业务额方面分析 |
二、企业兼并收购数额方面分析 |
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数量方面分析 |
四、商业银行境外营业收入及占比方面分析 |
第三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
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内部问题分析 |
二、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外部问题分析 |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重点业务构建及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重点业务领域基本框架构建 |
一、境外债券发行代理和承销业务构架分析 |
二、跨境并购重组业务构架分析 |
三、境外上市保荐及投融资业务构架分析 |
四、国际财务顾问业务构架分析 |
五、境外资产管理及理财业务构架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重点业务领域及效应分析 |
一、债券市场业务及境外债业务分析 |
二、跨境并购重组业务分析 |
三、资本市场及境外上市等投融资业务效应分析 |
四、其它重要业务领域及效应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及因子分析法的发展绩效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
二、假设条件 |
三、研究样本的选取、数据来源与处理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超级决策层次模型评价 |
一、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及计算步骤说明 |
二、超级决策层次模型的具体计算过程 |
三、基于蒙特卡罗模拟法的仿真分析 |
四、基于超级决策层次模型评价与仿真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因子分析 |
一、巴特利特球形检验和KMO检验 |
二、旋转后因子提取结果及因子载荷矩阵 |
三、因子综合得分 |
四、基于因子分析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于灰色关联法的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与数据说明 |
一、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选取 |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评价步骤 |
一、灰色关联分析法的适用性分析 |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三、计算关联系数 |
四、计算关联度 |
五、关联度大小排序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评价结果与分析 |
一、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评价结果 |
二、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基于发展绩效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及策略研究 |
第一节 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路径演进分析 |
一、国内投资银行业务的海外化阶段 |
二、海外业务的本土化阶段 |
三、业务服务的全球化阶段 |
第二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趋势分析 |
一、主动参与国际竞争 |
二、业务多元化发展 |
三、风险管理与国际接轨 |
四、信息技术化及+互联网科技金融化发展 |
五、注重环境因素与社会责任 |
六、与产业金融发展导向相协调 |
第三节 基于发展绩效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及对策建议 |
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顶层设计全球化布局 |
二、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国际化水平 |
三、统筹协调,推动境内外投行业务经营的转型发展 |
四、改善体制机制,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开发及培养 |
五、更新理念,全面完善商业银行风控体制机制 |
六、加强业务创新,助力于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 |
七、深化外部监管改革,完善外部监管政策和制度环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研究结论及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
二、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国际化发展存在比较利益 |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及挑战 |
四、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经验 |
五、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 |
六、银行影响力等因素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影响显着 |
七、应结合自身客观情况顺势选择国际化发展路径及策略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研究局限性 |
二、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模式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选题的意义 |
1.3 文献的回顾与评论 |
1.3.1 国外文献的回顾与评论 |
1.3.2 国内文献的回顾与评论 |
1.4 本文的结构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
2.1.1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念 |
2.1.2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点 |
2.2 住房公积金制度模式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交易成本理论 |
2.2.2 委托代理关系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博弈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三种制度安排 |
3.1 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述 |
3.1.1 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概况 |
3.1.2 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风险与抵押担保 |
3.1.3 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 |
3.2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以北京为例 |
3.2.1 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史 |
3.2.2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的归集业务 |
3.2.3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的贷款业务 |
3.2.4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的会计核算体系 |
3.3 银行主导模式——以上海为例 |
3.3.1 上海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历史 |
3.3.2 银行主导模式的归集业务 |
3.3.3 银行主导模式的贷款业务 |
3.3.4 银行主导模式的会计核算体系 |
3.4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以南京为例 |
3.4.1 南京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历史 |
3.4.2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公积金归集业务 |
3.4.3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
3.4.4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下的会计核算体系 |
3.5 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资金监管与资产管理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 |
4.1 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参与主体 |
4.1.1 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评价标准 |
4.1.2 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参与主体 |
4.2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博弈模型 |
4.2.1 住房公积金制度博弈模型的要素确定 |
4.2.2 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间的利益博弈模型 |
4.2.3 公积金中心与缴存个人间的利益博弈模型 |
4.2.4 商业银行与缴存个人间的利益博弈模型 |
4.3 住房公积金制度博弈模型的均衡解 |
4.3.1 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 |
4.3.2 利益博弈的均衡分析 |
4.4 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 |
4.4.1 人的有限理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选择的影响 |
4.4.2 机会主义行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选择的影响 |
4.4.3 资产专用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选择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成本收益分析 |
5.1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的成本收益分析 |
5.1.1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中中心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1.2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中银行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1.3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中个人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 银行主导模式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1 银行主导模式中中心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2 银行主导模式中银行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3 银行主导模式中个人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3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中心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3.2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银行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3.3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个人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
5.4 三种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成本收益比较 |
5.4.1 三种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成本比较 |
5.4.2 三种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收益比较 |
5.5 公积金中心主导模式和银行主导模式的缺陷 |
5.6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推广面临的阻碍 |
5.6.1 住房公积金制度外部环境差异巨大 |
5.6.2 住房公积金制度目标定位模糊 |
5.6.3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不到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外住房保障金融制度的借鉴 |
6.1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
6.1.1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 |
6.1.2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特点和主要功用 |
6.2 德国封闭式住房储蓄制度 |
6.2.1 德国住房储蓄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
6.2.2 德国住房储蓄制度的特点 |
6.3 日本住宅金融公库制度 |
6.3.1 日本住房金融公库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 |
6.3.2 日本住房保障制度的特色 |
6.4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制度 |
6.4.1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模式 |
6.4.2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的特点 |
6.5 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借鉴 |
6.5.1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 |
6.5.2 德国住房储蓄制度的启示 |
6.5.3 日本住宅金融公库制度的借鉴意义 |
6.5.4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的借鉴意义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的选择 |
7.1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实现思路 |
7.1.1 实现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制度安排的前提条件 |
7.1.2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不同主体的职能划分 |
7.2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中心行政管理职能的实现 |
7.2.1 公积金中心行政管理职能的目标 |
7.2.2 公积金中心行政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 |
7.2.3 公积金中心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制 |
7.3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银行金融性职能的实现 |
7.3.1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中银行金融性职能的分类 |
7.3.2 短期内现有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改进 |
7.3.3 长期内开放型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模式的发展方向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试析“封闭贷款”(论文提纲范文)
一、封闭贷款政策形成、内容及效果 |
二、三个典型案例分析 |
附件一: |
实行封闭贷款企业还款承诺书(样本) |
附件二: |
附件一: |
关于对省建陶“封闭贷款”实行有效管理的协议书 |
三、政策执行中遇到什么困难 |
四、有关各方行为及心态 |
五、最新进展及评论 |
六、封闭贷款前景分析 |
七、进一步的思考 |
(10)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依据及意义 |
第二节 本文选题的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本文的体系结构与主题阐述 |
第一章 农业金融支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农业发展理论 |
第二节 发展经济学的农业发展理论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的金融发展理论 |
第四节 农业金融支持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农业转型发展过程描述与初始条件 |
第一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界定与过程描述 |
第二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初始条件 |
第三节 我国农业转型发展的模式选择 |
第三章 农业资本形成与农业投资效率 |
第一节 农业资本形成是农业转型发展的必要条件 |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农业资本形成面临的新问题 |
第三节 提高农业资本形成率是农业金融支持的内在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农业投资的“供-求抑制”分析 |
第四章 农业金融动员与金融资源配置 |
第一节 金融剩余及金融剩余动员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资源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分析 |
第五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理与建构 |
第一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机理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建构 |
第四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的激励兼容 |
第六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Ⅰ):合作金融支持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支持的经济社会基础 |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分析与治理改进 |
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的体制缺陷及其改革 |
第四节 合作金融小额信贷机制与支持效应分析 |
第七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Ⅱ):政策性金融支持 |
第一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经济基础与定位 |
第二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转型 |
第四节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效应案例分析 |
第八章 农业金融支持机制(Ⅲ):商业性金融支持 |
第一节 农业商业性金融支持的主体建构 |
第二节 农业银行商业化及其金融支持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增强农行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与对策 |
第九章 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与效率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的结构描述 |
第三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效率分析 |
第四节 我国农业金融支持制度效率的案例分析 |
本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与致谢 |
四、封闭贷款关键是封闭运行(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2]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3]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D]. 李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美国、日本、中国典型农民合作社制度比较分析及启示[D]. 顾艳阳.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研究 ——基于国际化动因及影响因素的视角[D]. 曲海斌. 云南大学, 2018(04)
- [7]我国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模式的比较研究[D]. 王语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03)
- [8]试析“封闭贷款”[J]. 李晓西. 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 2004(00)
- [9]试析“封闭贷款”[J]. 李晓西. 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 2004(00)
- [10]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王永龙. 福建师范大学, 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