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庆:500农民获得两级经纪资格证书(论文文献综述)
彭嵩涛[1](2020)在《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B镇为例》文中提出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最末梢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干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乡村治理的骨干力量。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无论是学界理论探讨还是各地实践探索,都把经济社会管理中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作为创新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为解决当下村干部人员结构不够优化且素质较低等问题,逐步形成了以职业化为特征的村干部管理新模式。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情况进行归纳梳理,从基本概念入手,阐释村干部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具体涵义,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B镇作了典型案例分析,认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尽管受到学界诸如村干部角色矛盾、传统思想冲突、加重财政负担等方面的质疑,并在探索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它是从理论和实践中形成的一条切实可行的管理路径,不仅是村民自治条件下创新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更具有现实选择性和历史必然性。本文以B镇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访谈法等方法,对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现状进行总结分析。从推行背景和管理现状得出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村级工作规范化,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揭示出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年龄结构断层、性别比例失衡、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较差、干群关系悬浮、财政负担加重、违纪违法行为多发以及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等问题,并从村干部综合素质偏低、激励措施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职业化需求不对等、国家顶层设计滞后等五个方面,对问题的根源进行深层次地剖析,得出这些内外因制约着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有效实施,也是目前徐州乃至苏北等欠发达地区在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实践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在分析问题探寻原因的基础上,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即建立健全“六大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重点是配优人员结构、加强村级干部培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坐班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从政治待遇、薪资标准、养老保障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由党委考核工作,纪委考核廉政,村民考核满意度的考核方式;五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六是建立健全顶层设计机制,实现职业化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笔者认为上述对策建议从管理制度上为全面推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可复制、可实践的现实和理论依据,对徐州乃至苏北等欠发达地区也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李铁绳[2](2019)在《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演进及其逻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础教育的质量提升与保障依赖于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教师教育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活水源头。专业化是教师职业的基础,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与根本旨归。教师专业化必然要求教师教育专业化。教师教育专业化是国际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论题。然而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制度不健全,导致教师教育转型脱离实际,进而导致基础教育需求侧与教师教育供给侧出现结构性矛盾——基础教育需求侧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教师教育供给侧则是教师培养供过于求,从而影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及教育现代化进程。国内关于教师教育专业化的研究主要偏重微观分析,系统化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研究者确定了教师教育专业化这一时代论题。根据掌握的文献资料和已有研究,将研究的核心问题确定为“教师教育专业化如何演进”,并聚焦于四个主要问题:教师教育机构转型与认证、教师教育专业设置与认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与课程设置、教师专业标准。为了全面深入地研究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探析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走向,本研究遵循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采用历史文献法、比较分析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对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演变及其逻辑按照一条主线与三条辅线展开研究,一条主线是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进程,系统分析了我国师范教育初创、师范教育曲折发展、师范教育重建、教师教育转型阶段教师教育专业化的演进特征,重点厘清了每个发展阶段横断面教师教育机构转型与认证、教师教育专业设置与认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与课程设置、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的演进历程,梳理了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的脉络与特色。三条辅线分别为:一是我国对西方教师教育制度体制的移植、借鉴与融合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学习日本——仿照美国——以俄为师——遍采各国,将西方教师教育理念、体制与我国教师教育实际相结合,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教师教育体系;二是社会需求对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师资数量与质量需求、教师专业标准与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发展等需求对教师教育专业化的诉求;三是师范生学费政策的演变,主要经历了免费——缴费——部分回归公费的变迁。同时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的教师教育专业化进行了纵览与横述,以国际经验为镜鉴,启示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改革。研究最后聚焦于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分析了历史逻辑的变化,呈现了理论逻辑的特质,展现了实践逻辑的复杂。在实践逻辑方面,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梳理了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变迁历程,对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制度体制从制度断裂与制度渐变两个维度进行了制度变迁分析,从路径依赖与路径创造两个维度进行了路径演变分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了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演进图景。理论逻辑方面,分析了教师教育的基本规律、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师范性与学术性的二重性,为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实践逻辑方面,基于教师教育治理的视角,从国家宏观层面、地方中观层面、学校微观层面提出了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实践策略,分析了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的改革走向。
高乐[3](2019)在《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文中指出针对居委会的行政化,实务界(在理论界的建议下)推行了以民主选举、政社关系厘清及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等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然而,这些改革并没有能让居委会充分履行其自治职能,反而是让居委会陷入了“要么继续行政化,要么被边缘化”的“两难困境”。这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以及社区治理乃至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言,都是非常不利的制约因素。因此,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居委会摆脱去行政化改革中所遭遇的“两难困境”?为能对这个问题予以有效的剖析,本文选择了“权力”作为分析视角。第一章首先基于对权力动态运作过程的考察赋予了“权力”一个操作性定义,并由此析出权力的三个核心要素:权力资源、权力意图与权力指向,进而用它们构建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基于这一分析工具,本文第二章对居委会当前的权力运作格局进行了剖析。本章指出,现有去行政化改革试图通过事务分割及组织分设的方式来恢复居委会的自主管理权力,并让之在独立的领域得到充分的运作。然而,由于居委会的权力运作在资源基础、运作指向与主体意图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自主管理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运作,进而陷入“两难困境”。第三章试图跳出现有改革所带来的自主管理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二元对立格局,从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维度寻求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这一章主要围绕着居委会这两种权力与行政权力所形成的非二元对立式的双向制衡关系,以及在这种新权力格局之下居委会的这两种权力为何能得到有效运作展开论证。第四章则通过对其资源基础、主体意图以及运作指向在现实中的可行性之考察,对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在当下我国的可实现性予以了证实。第五章具体分析了两个典型案例:北京朝阳区麦子店的“问政”实践以及深圳南山区所推行的居委会“枢纽化”相关实践,由此设计出了一套推动和保障居委会权力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结语和展望部分对本文的基本结论从两个维度进行了概括,并就本文所研究问题在宏观层面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作了简单的引申。
田孟[4](2018)在《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制度变迁与现实困境 ——以富县为个案》文中研究指明目前,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新医改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公共财政投入和密集的制度建设,然而这些举措却并未实现预期目标,出现了明显的政策偏差,并且最终造成了一种政府、患者(社会)和医院(医生)都不满意的意外结果。这种政策的意外结果构成了笔者的问题意识来源。全面考察农村新医改各项政策的具体实践过程,进而分析和解释其中的政策偏差现象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构成了本文的主要目标。本文主要基于富县这个中西部普通农业县的田野调查,采用将纵向的历史变迁梳理和横向的制度实践分析两个维度相结合的研究路径,探讨了在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新医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试图提出相应的破解之策。由于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深度“嵌入”于国家自上而下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农村自下而上的经济社会变迁的背景之中,因此,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过程便不仅可以看作是一个考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经济学或卫生经济学问题,而且也可以看作是一个透视“国家与社会关系”(或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社会学问题。由于当前农村新医改所面临的问题已远远超出“政府-市场”框架的解释能力和认识范围,通过引入“国家-社会”框架,将能有助于深化认识,并对接下来的农村新医改具体实践提供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指导和建议。社会学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主要关注的是在以国家力量为主要依托的、包括了现代市场和现代政府等在内的现代性因素进入尚具有传统性特征的乡村社会的过程中,那些包括了既有社会结构和文化、规范等要素在内的传统社会因素的反应、作用及其应对方式。其中,特别强调传统社会性因素和机制在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的所具有的作用和价值等。具体就农村新医改这一研究主题而言,政府主导的卫生体制必须要在政府、市场和农民(社会)之间达成某种均衡,尤其是要注意调动农民及村社自身的主体性和积极性。笔者认为,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和基于村社的农民合作共同构成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主要机制。在“国家-社会”框架下,本文主要从纵向的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历程和横向的农村新医改的制度实践两个维度具体展开:首先是考察了新医改前的两个阶段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历程和模式,其次是分别考察了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新医改阶段最主要的三项制度的实践过程及其面临的困境。首先是对于第一阶段即改革开放以前的考察。国民政府在建设现代卫生事业的过程中,不仅未能较好地体现政府主导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也没有以农民为本位,积极发动农民,促成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和主体性,这是国民政府时期现代卫生事业不彰的根本原因;而集体时代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主要是采取了将行政主导的体制和农民及村社本位的机制相结合的办法,最终快速、有效地推动了现代医疗卫生事业深入到农村社会之中,并取得了巨大成绩。其次是对于第二阶段即改革开放以后至新世纪以前的旧医改的考察。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从整体上看,卫生事业活力确实有所增强,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有所增加,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也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由于市场失灵的出现和普遍存在,不同区域之间,以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组织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民众的不可承受之重。最后是对于第三阶段即新世纪以来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新医改的考察。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新医改中的三项主要制度都没有能够很好地实现预期目标,也即出现了政策偏差的现象。其中的关键原因就是在贯彻落实政府主导的原则的同时,没有能够考虑到农村的客观实际并调动农民的内在积极性。不过,笔者并非笼统地进行阐述和演绎,而是对新医改中的三项制度分别进行探讨:第一,在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卫生人才问题上,笔者认为,现行城乡同一的执业医师制度脱离了农村的客观实际,是导致农村卫生人才事业陷入短缺困境的关键原因。第二,在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上,笔者发现,新农合筹资量的剧增并没有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而是让农民的疾病负担持续性地保持在了一个并不能够保障其避免陷入贫困之中的支出水平之上。新农合制度以大病统筹作为基本的制度定位和将新农合视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倾向,不仅违背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而且也不符合疾病治疗的基本规律。第三,在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问题上,笔者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各项服务主要采取了项目制的方式进行供给,从而非常明显地强化了政府内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导致农民参与决策的空间和主体性严重不足。对于当前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新医改所遭遇到的困境,必须超越“政府-市场”视角,引入强调社会机制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在后者看来,现代社会的建立过程本质上是现代性因素在整个社会弥散和建立的过程。然而,在此过程中,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都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新的社会秩序。这是因为,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都缺乏自律性,故而它们都有可能发生对于社会领域的过度扩展和僭越,也即进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领域,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进一步混乱。因此,在一个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人们面对的可能不只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也不单是政府失灵的问题,而往往是市场和政府同时出现失灵的问题。对此,“国家-社会”范式强调要超越市场与政府,站在社会的角度来反思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从而为社会秩序的最终达成提供创造性的思路。由此观之,农村新医改的各种制度之所以会在实践过程中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和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没有能够体现农民的本位原则,农民的参与性和主体性严重不足,农村社会的差异性在决策中没有得到基本的重视和充分的体现,农民的需求偏好得不到有效地地表达和回应。笔者提出,在通过适度下放决策权力的方式以完善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的同时,还应着力强调农民及村社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农村医疗卫生政策要以农民为本位,通过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与自上而下的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政策及资源相对接的平台和能力。总之,一方面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要特别强调以农民为本位的基本方略,即以农村的客观状况和实际需要作为卫生制度改革的基准,并特别注意在村社共同体的基础之上调动农民的内在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参与模式”作为接下来农村新医改实践的主要方向,这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医疗卫生事业”总体目标中的“中国特色”之所在。
国务院[5](2015)在《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中指出国发[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李亚慰[6](2014)在《区域体育经济产业布局与结构研究 ——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文中认为本文以当前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体育经济活动和体育经济市场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和发展策略为研究主线,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体育学和行政法学等视角,并基于①对欧美发达国家体育资源产业化和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的理论、实践和法规的文献研究;②对我国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考察,尤其是江浙沪三地若干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的实证研究;③对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产业布局与结构进行整体描述、宏观判断与微观测算。首先,第1章主要论述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对象与方法,同时提出基本观点与理论假设;第2章进行理论基础的解释说明,并进行概念界定;第3章依照产业分类,并按照“沪、浙、苏”的地区顺序和“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赛事观赏服务业、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体育旅游休闲服务业与体育彩票业”的产业顺序依次进行分述,并对上述两省一市现有体育资源的产业布局调查和结构特征的基本判断,得出基本结论,指出存在问题;第4章从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内外环境的优劣势方面进行阐述,从而对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发展进行预判;第5章将根据2010年数据进行产业集聚模型、主导产业模型和城市引力模型及其指数的测算,从微观层面依次判断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体育产业的集聚效应、主导产业和城市引力,对其市场集中度、基尼系数、区位熵及技术要素相对密度、规模效应函数、产品收入弹性系数、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指标进行分别比较与描述,分别测算和推导出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的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情况,并推导体育主导产业及体育产业增长极地区,判断相对应的产业发展阶段,同时分析上述各区域体育产业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的强弱情况,随后本章进行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增长极“内外环境”的经济学测算,提出建立的区域(城市)或产业发展“引力模型”,最后结合上述集聚效应模型、主导产业模型和城市引力模型进行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增长极模型的构建,并就体育产业的布局与结构问题与第3章的宏观情况和经验判断进行对照;在此基础上,本章利用长三角地区各省市未来一个时期2015年(十二五规划末期)预测数据或假设性数据进行运算,测算出十二五末期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模型,随后对两次模型及其参数进行产业分析,根据各项指标及其差异进行经济学判断,同时利用地理学和空间经济学方法,结合长三角地区具体的地理空间和城市布局情况,预判出长三角地区未来一个时期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包括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特征、分支产业和分布地区(城市),该章最后进行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理论阐述,从各省市体育产业经济指标的变化角度分别描述、解释和讨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最后,第6章对全文给予总结,结论分为实践性结论和理论性结论两个部分,最后根据结论分别提出政策建议,特别是在体育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两个方面进行重点考察与详细说明,主要是利用微观测算的结果,依据产业经济、产业组织、公共政策、产业结构等理论,进行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发展趋势推导,对已经或可能存在的体育产业“增长极地区”或“增长极产业”进行产业现状分析、发展趋势预测,最终目的是构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变革要求并特别适合长三角地区社会与经济整体发展,并衔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体育产业发展路径,提出产业发展策略。
阳盛益[7](2014)在《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以培训促进就业不仅是各国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通行手段之一,而且是各国政府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亦不例外。在中国,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垄断提供、改革开放初期的公私分立提供、1990年代后期以来的政府指派式的公私混合提供的发展阶段。以公共就业培训中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培训机构已成为政府完成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多元主体混合提供公共就业培训模式下存在竞争性不够、客户缺乏选择、政府定位不清晰、管理混乱、以及有效监管不足等问题,导致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供给效益不高、绩效低下的困境,已很难胜任当前我国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时代的培训需求。所以,寻求一种新的机制来治理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多元主体混合提供尤为迫切。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准市场机制强调实施提供者/生产者分离、竞争性招标、和/或凭单制的应用,成为西方福利国家在传统上由政府垄断供应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领域构建多元主体竞争性参与提供的有效治理机制。在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中建立准市场机制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也是一种有用的新分析框架,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公共就业培训的准市场模式强调借助市场机制力量,通过用户选择和生产者竞争来实现高质量服务的提供。其操作机制首先需将原本集服务的供应与生产于一体的政府,实现购买者与生产者相分离,其次政府要以一定标准向外招标选定定点培训机构,然后以合同或准合同形式向招标选定的被认证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在准市场中,政府部门的角色是公共就业培训的项目组织者、资金提供者、质量监管者,不再是培训项目的具体生产者;各类培训机构竞争性地参与公共就业培训的生产;接受培训服务的各类对象可以自己选择培训。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有效运行依赖于有一个基于竞争与选择的市场结构、充分的信息、较低的交易成本、有效的激励等基础条件,其目标是要提高服务的多样性、有效性、提高供应商的回应性和客户的选择自由。在购买者——生产者相分离的前提基础上,构建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有三种路径选择: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内部准市场,以合同外包为基础的准市场,和以培训券为基础的准市场。随着培训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的分离,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合同交易行为就会应运而生,因此要实现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良性运行,确保实现准市场的“效率、回应、选择和平等”目标,政府需要建立包括激励机制、信息机制和控制机制在内的多种治理机制。与传统的培训模式比较而言,新模式优势主要包括:可以充分利用了我国现有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力量的参与来确保我国政府面临的巨大公共就业培训任务的完成,有助于形成以竞争求质量的有效机制,有助于改变培训对象的被动局面、提高他们对培训商的可选择性,有助于实现政府对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混合提供格局的有效管理,也有助于推动政府转型。新世纪以来,随着统筹城乡公共就业培训制度的建立,一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并创建了多种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新模式,如上海和南京等地的“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浙江的衢州、湖州、杭州,江苏、湖南以及四川成都等地的“培训券”,上海、江苏的泰州、苏州,江西、天津、山东烟台等地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浙江慈溪的“大培训”等培训制度。通过对地方政府创新的实践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这些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公共就业培训市场化基础条件的建构,包括已经形成了一个由纵跨政府多层级、横跨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多方购买主体,和一个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院校和社会办机构等多种培训机构共同组成的多生产方共同组成的分散型市场结构。培训市场的服务对象则已公平地涵盖城乡各类劳动群体。提供多种类多层次的培训项目,强调招标和合同的使用,培训券得到越来越广泛地普及,建立起有效的培训管理制度、激励、信息与监控机制,重视培训的监管与结果的考核。通过对国家数据和我们调查数据的分析,政府创建的这样一种培训服务模式的总体成效是令人信服的,在培训总量、效率、质量、可竞争性、平等性、以及公正等层面所取得的成就可圈可点,不仅为提升我国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凸显了它与传统模式的比较优势,为政府有效利用多元化培训机构混合提供服务找到了一种治理之道。但是,政府购买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包括部分地方尤其是农村区域竞争条件难以形成和客户选择受限;委托与代理双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合伙骗取补贴的道德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公共就业培训政策制度激励性不充分,导致培训市场参与主体存在参与动力不足;地方政府管理准市场能力不足等问题。回应这些挑战关键在于政府,建立并完善我国政府购买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需要政府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切实转变政府理念,明确政府责任,提升政府管理能力;促进可竞争市场的培育和确保市场生产主体间的平等;完善培训市场的信息、控制与激励机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为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改革和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邵靖[8](2013)在《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中国现代城市雕塑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着重分析了我国现代城市雕塑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现代城市雕塑作为一个舶来品,是从19世纪末才从西方国家引入中国的,论文按照“殖民时期——民国时期——建国初期和文革时期——改革开放”这一历史脉络进行分析,对中国大陆上的城市雕塑进行了基本历史梳理,并对各个时期主要的作品进行了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的城雕在各个时期受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社会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形成其不同的特点及其内在联系,对中国不同时期的雕塑教育和几代雕塑家的发展及特点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本文由绪论、正文三章和最后的结论三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对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缘起、研究现状和研究的重点难点进行了剖析。第一章重点写了殖民统治时期的殖民者建立的城市雕塑和民国时期第一代雕塑家所创作的城市雕塑。殖民统治的强行开埠、西方思想的引入及新文化运动、美术革命、新兴艺术学校与社团对中国现代雕塑的兴起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殖民者在租界地的公共空间、公共建筑、公共花园及私家花园中都开始兴建现代城市雕塑。民国时期的雕塑家们都是经历了艰苦的留学之路后归国的,他们为民国时期的现代雕塑教育和雕塑事业都做出了卓绝的贡献。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新中国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城市雕塑发展历史。美协的成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两结合”的方针对此时的雕塑界有着诸多的影响,而在与苏联关系僵化之前,新中国几乎所有领域都深受苏联的影响,雕塑教育和雕塑创作也不例外。此时最大的城市雕塑项目就是建造人民英雄纪念碑,之后的十大建筑雕塑和“文革”期间毛泽东像的遍地开花揭示了这一时期的城市雕塑完全笼罩在政治的阴影之中,城市雕塑彰显其独有的艺术特色。第三章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阐述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城市雕塑发展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城市雕塑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多元化,从千篇一律的不锈钢抽象雕塑,到各种风格的百花齐放,全国城市雕塑艺术委员的成立为繁荣的中国城市雕塑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种国际雕塑创作营、国际城市雕塑大赛此起彼伏,使得雕塑公园开始兴旺起来,其中以名人雕塑园居多,但是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雕塑公园的发展起起落落,雕塑公园的后续管理令人堪忧。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归纳总结,对不同时期的中国城市雕塑发展特点进行了论述。对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鱼龙混杂的城市雕塑建设现象使许多雕塑家开始对中国城市雕塑的发展不断深入探讨,对中国传统雕塑进行反思,将传统融入现代城市雕塑之中,力求使得中国城市雕塑有更良好和合理的发展趋势。
尤琳[9](2013)在《中国乡村关系 ——基于国家治能的检讨》文中指出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一直以来乡村社会被视为国家政治统治稳定的基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取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和社会的自治能力的均衡。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不仅表现为国家对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还指国家行使治理能力过程中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互动关系的构建,因此,国家治理能力可用资源汲取能力、发展经济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制度规制能力等五个指标来测量。为了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国家向乡村社会汲取资源,并积极发展乡村经济、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这就不可避免和乡村社会产生联系,形成了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乡村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的此消彼长,乡村关系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本文以国家治理能力为分析框架,以乡村关系的历史和现实形态为研究对象,以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的消长与合作博弈为主线,从资源汲取能力、发展经济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制度规制能力等五个层面横向解剖现实乡村关系。本文认为,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汹涌的现代化、市场化、工业化浪潮冲击下,传统相对封闭、单一的乡村社会变得更加多元、开放,围绕国家建构和乡村整合的目标,一方面国家大力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力度,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国家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乡村治理日益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另一方面,国家放权社会,村民自治的实施为乡村自治力量的增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深厚的土壤,30多年以来,“民主的蝴蝶”开始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翩翩起舞,农民从“民主学步”到维权自主,从“日常抗争”到“依法抗争”、“以法抗争”,乡村社会对国家治理形成了越来越强的制衡和倒逼机制。但是,从整体而言,乡村政治表现为鲜明的“非均衡”特征:在国家内部,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与社会的制度化关系是“非均衡”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国家治理能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之间力量也是“非均衡”的,由此判断,国家治理能力依然较为薄弱。因此,乡村关系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在大力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和进一步向乡村社会赋权的同时,以“多元合作共治”为目标强化制度化建设,把乡镇政府、乡村社区各类组织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全文共包括绪论、正文与结论三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缘起及意义、相关研究进展、研究思路与文章结构等。第一至第七章为正文部分,第一章在探讨国家治理能力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国家治理能力建设路径选择基础上,提出研究乡村关系的一个分析框架,第二章以国家治理能力为分析框架梳理了乡村关系的历史形态和演进逻辑,第三章至第七章从制度规制能力、资源汲取能力、发展经济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等五方面揭示乡村关系的现实形态。结论与展望部分总结了全文思想,对乡村关系的未来提出了“强政府——强社会”的理想模型和实现路径。第一章提出国家治理能力是研究乡村关系的一个分析框架。国家治理能力的构成要件包括资源汲取能力、发展经济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制度规制能力等。国家治理能力不仅表现资源汲取能力、发展经济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制度规制能力的增强,还表现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互动关系的构建。由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国家对乡村社区治理能力的强弱对国家政权稳定与否有着重要影响,从本质上看,国家对乡村社区治理的过程就是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博弈与互动的过程。第二章以国家治理能力为分析框架揭示了乡村关系的演进逻辑。以国家治理能力为分析框架,乡村关系在各个历史时期展现出不同的图景。乡村关系的历史演变表明,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与社会的制度化关系呈现出非均衡的特征,一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乡镇政府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之间力量处于不均衡配置与互动,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之间互动并非完全表现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互动,国家与社会的制度化关系较弱。第三章分析制度规制能力中的乡村关系。在探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权力来源、职责内容及运行规则基础上,指出乡村关系的本质是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的关系,村民自治权是国家向基层社会让渡的部分治权,村委会行使的自治权来源于村民的授权,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有各自的权力边界,村委会在村民自治活动领域内行使自治权,乡镇政府有权指导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第四章考察资源汲取能力中的乡村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财政体制经历了三次变革,但仅是国家向乡村社区汲取资源手段与方式的变化,其实质和目的均表现为国家出于宏观经济发展需要而向乡村社区汲取资源。由于国家财政来源与财政能力决定和制约着国家对乡村社区治理格局的特性和治理绩效,在国家向乡村社区汲取资源过程中,围绕税费的汲取与上缴,就产生了国家与乡村社区、政府与农民和农村干部与群众之间利益划分、争夺与平衡的问题。也就是说,乡村两级组织互动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对乡村社区的资源的汲取和乡村社区对乡镇的税费上缴,乡村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基于税费征缴而产生的乡村两级主体利益分配关系,乡村关系主要表现为“行政化”关系的同时,乡镇政府干部与村干部辅之于“原则+情感”的关系。第五章探讨发展经济能力中的乡村关系。纵观中国农村经济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作为农民与新兴市场之中介的乡镇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在压力型体制和政绩激励的驱动下,乡镇政府主导乡镇企业发展与改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乡村主要经济活动,村委会是在乡镇政府的主导和指导下发展农村经济,乡村社区对乡镇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随着乡村社区农业生产及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化及市场化,乡村社区经济组织的兴起,在经济活动领域乡村关系将更多表现为合作协商关系。第六章对社会管理能力中的乡村关系进行分析。随着我国的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再次走到历史性变革的重要关口,各地开展的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以社区作为资源整合的“平台”和服务管理的“抓手”,着力进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乡级管理机构的延伸让国家权力进一步下沉到乡村社区,村级组织架构的拓展使社会的自主性进一步增强,伴随与开放、流动、分化和多样化乡村社区相适应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形成,乡村关系呈多样化态势,合作共治将是乡村关系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七章考察公共服务能力中的乡村关系。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服务正从农民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公共服务为主转变,传统村民自治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及公益事业将更多地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也将更多地承担村民自治的财政及运行成本。同时,村委会的工作内容、重点和功能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从传统的税费征缴、计划生育向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在“公共服务多中心体制”的框架下,乡镇政府为村委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镇政府与乡村社区社会组织及经济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表现为“公私伙伴关系”。最后是结论与展望。“乡政村治”时期,是国家治理能力增强与乡村自治权力生长的过程,但是,总体而言,国家治理能力增强与国家制度能力建设发展不同步,二者处于不均衡状态。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使乡镇政府行政功能进一步向乡村社区的弥散化,乡镇政府管控和包办许多原先由乡村社区自治组织完成的事项,许多原先由乡村社区自治组织发挥的自治功能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行政权力在乡村社区无所不能,无所不包,乡村社区自治组织表现为对乡镇政府的依附,受到乡镇政府一定程度上的控制与约束,乡镇政府与乡村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力量处于不均衡配置与互动,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之间互动并非完全表现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互动。因此,在合作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未来乡村关系的理想模式是“强政府——强社会”,通过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的权力、职能和行为边界,在二者之间建立起一种合法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相互形塑的关系,促进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共生共强。
张彦台[10](2012)在《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民国时期的华北城乡市场中,为买卖双方从中说合构成交易、代客买卖或为买卖双方执掌度量衡器而从中收取佣金者——牙商不可或缺。研究牙商既可以显示民国时期的经济运行实态、商品生产和流通规模、国家和地方税收、政府的商业政策,也可反映市场结构变迁、商业资本的运转和增殖、区域文化等内容。本文主要利用档案资料和中国社科院经济所保存、未刊的社会调查资料系统地研究民国时期的华北牙商。在民国以前,华北牙商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大多是单个的、零散的,经商活动各自为战。民国以降,政府改变了压抑商业、歧视商贾的态度,对商业的封建束缚随之放松。“牙帖定额化”制度的取消使华北地区牙商群体迅速的发展壮大。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三个时期:1912——1928年,华北牙商快速发展阶段、1928——1937年,华北牙商繁盛阶段、1937——1949年,华北牙商曲折发展阶段。牙商所经营之产品,以农副产品为主。民国时期,牙商开设的牙行资本组织形式包括独资、集资与股份制三种类型。由于行业经营活动的差异性,各种牙行的人员构成和各自分工也各有差异。牙商一般具有某些特殊才干:对货物有鉴别能力、善于沟通的能力、善于交际的能力等。华北牙商的经营职能包括:栈房职能、中介代理职能、信息和服务职能、金融职能、公证和收付货款职能、对市场进行管理的职能和批发职能等。牙商在工商界占据重要的地位,其之所以能够迅速的发展,并执商界之牛耳,与独特的经营谋略密切相关。在营业收入方面,牙商的一个显着特点是,他们能凭各种不同的本领,以种种方法来敛财。牙商在经营运作中不仅需要一定的支出,而且往往要以大量的资金投入经营过程。民国时期牙商群体的构成广泛。既有弃政经商的官僚,也有靠盘剥百姓积累财富的地主和豪绅;既有资金雄厚的资本家,也有无任何资本的贫农和无业游民;既有从旧式商业中走出来的商贾、学徒,也有新式教育下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既有亦官亦商的代表,也有半农半商的典范。一个成功的牙商背后,往往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以说,牙行成功的客观条件就是这个社会关系网络的有效性,在这张关系网中,牙商与政府、帮会、购销客户、出口商、金融、保险业、脚行、转运业等保持密切的关系。交易场中,几乎所有行业的牙商都有一套神秘的行话和暗语。行话与暗语既是民间秘密语言的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又是一种民俗语言文化。牙商的行话与暗语,一方面是牙商群体内部交际的工具,主要用来保守牙商内部秘密、有维护牙行利益的功能;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牙商阻断买卖双方知情的手段,便利于牙商对生意的把持。除了语言以外,民国时期,活跃在华北地区集市上的牙商衣着穿戴也很特殊。牙商对近代市场经济下的流通、生产与消费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尤其重要的是,牙商资本向工业领域扩展,成为近代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资本来源。牙商除了向企业家流动外,还有个别的牙商向银行家流动。早期牙商的主要职能是介绍买卖,保持着代客买卖的中间商性质。但不少在城市营业的牙商很快就突破了这种经营范围,有的直接经手办货,自营大宗买卖,开始转化为批发商、实体商或牙商兼实体商。凡市场买卖交易的货物,只要是经牙商为媒介的,统要承担相应的税负。华北牙商的税负制度大概有四种形式:牙税盈余制度、牙税等级制度、牙税包商征收制度和牙行营业税制度。政府向牙商征收税负的方法大概可以分为三种:政府自征牙税法;牙商同业公会代征牙税法;招商招标承包法。牙商税负是地方财政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1937年前,华北各省市的牙税和牙帖捐的收入逐年增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华北牙商的发展受到严重的挫折,牙税的收入也相应的减少。从理论上来讲,牙税性质本质上应该以牙商为课税的主体,以牙商所获得的佣金为课税的客体。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完全如此。牙商税负除了汇解到各省财政部门外,还要留拨一部分作为地方经费。税款主要用于地方行政建设、教育经费、军费、公益性事业或其他事项。牙商在遇到税额过重、战争摧残、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其应缴纳的税课可以呈请政府批准核销减免。牙商的营业执照称为牙帖,牙商只有领取牙帖才能开展中介代理活动。民国时期按照政府规定和商业管理,牙帖的传承与继替呈现出多种方式:牙帖继承制、牙帖连任制、帮帖替代制、商民申请制、官府招募制和牙帖租用制等。牙商必须经政府登记注册,办理某些正式的手续,才能从政府领取管理机关核发的牙帖。领取牙帖后的牙商,其合法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保护。牙商如果在牙帖有效期内因故歇业,必须到官府办理注销“牙帖”的手续。在中国牙商事业发展史上,民国时期中央政府牙商法规和华北各省市地方性牙商法规,起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体现出了牙商法制建设由传统到近代的渐进发展历程。民国时期中央政府牙商法规和华北各省市地方性牙商法规既有积极进步的一面,也体现出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其对新中国的经纪人法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今天的经纪人法规中的若干规定可以在民国牙商法规的传统中找到根源。档案和文献史料显示,华北牙商纠纷数量和类型均出现增长趋势;牙商纠纷的形态呈现出和以往不同的姿态:在追逐利益面前,政府、牙商、商户、农民、商会、同业公会等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纷争不断,甚至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构成对社会和商业秩序的严重威胁。纠纷解决的途径与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华北牙商具有明显的区域独特性。一方面,他们推动了华北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华北专业市场的兴盛;另一方面,华北牙商的发展,受到了多方面的阻碍。牙商在积累了丰厚的利润后,将资本向流通领域、生产领域和金融信贷领域扩张和转移。这种扩张和转移即体现了资本的周转和增殖,又体现了中国近代商业的进步。牙商、牙商文化与市场经济扩大的关系密不可分。一方面,牙商是民国时期商品生产规模扩大与市场经济扩大的产物;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扩大又同时呼唤成熟的牙商和牙商文化的复兴。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的繁盛与演变除了地缘、血缘与业缘关系外,更主要的是由一种精神、文化来支撑的。推进民国时期华北牙商文化的复兴对于商业的繁荣、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具体而言,市场经济的扩大需要发扬华北牙商的三种精神文化:诚信公平、义利并举;信息意识、调和折中;竞争协作、创新进取。
二、大庆:500农民获得两级经纪资格证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庆:500农民获得两级经纪资格证书(论文提纲范文)
(1)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B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村干部概念 |
2.1.2 村干部职责 |
2.1.3 村干部特征 |
2.1.4 职业化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韦伯管理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泰勒科学管理理论 |
2.3 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
2.4 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章 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现状分析 |
3.1 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推行背景 |
3.1.1 B镇简介 |
3.1.2 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普遍指导意义 |
3.2 B镇村干部队伍管理现状 |
3.2.1 B镇村干部基本信息 |
3.2.2 B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 |
3.2.3 B镇村干部薪酬待遇及保障 |
3.2.4 B镇村干部选举、任免及后备干部培养 |
3.2.5 B镇村干部考核制度 |
3.2.6 B镇村账镇管制度 |
3.3 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成效显着 |
3.3.1 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稳定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
3.3.2 推动了村级工作规范化,提高了村级组织的治理能力 |
3.3.3 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
第四章 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 村干部自身缺陷 |
4.1.1 年龄结构断层 |
4.1.2 性别比例失衡 |
4.1.3 文化程度偏低 |
4.1.4 专业技能较差 |
4.2 干群关系悬浮 |
4.3 财政负担加重 |
4.4 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多发 |
4.5 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 |
第五章 B镇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职业化程度不彻底 |
5.1.1 村干部自身综合素质仍偏低 |
5.1.2 村干部激励措施制度不完善 |
5.1.3 村干部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
5.2 职业化需求不对等 |
5.3 国家顶层设计滞后 |
第六章 完善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对策 |
6.1 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 |
6.1.1 落实选人用人标准 |
6.1.2 拓宽人才准入渠道 |
6.1.3 科学配比人员结构 |
6.1.4 加强后备干部培养 |
6.2 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和责任机制 |
6.2.1 明确岗位职责 |
6.2.2 落实坐班制度 |
6.2.3 完善治理体系 |
6.3 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
6.3.1 解决政治待遇 |
6.3.2 提高薪资标准 |
6.3.3 完善养老保障 |
6.4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
6.4.1 工作考核 |
6.4.2 廉政考核 |
6.4.3 村民考核 |
6.5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
6.5.1 优化培训体系 |
6.5.2 丰富培训内容 |
6.5.3 创新培训方式 |
6.6 建立健全顶层设计机制 |
6.6.1 加大宏观指导力度 |
6.6.2 积极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演进及其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问题提出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 |
(二) 教师专业化与教师教育专业化 |
(三) 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历史分期 |
三、文献综述 |
(一) 教师教育专业化研究 |
(二) 教师教育机构转型与认证研究 |
(三) 教师教育专业设置与认证研究 |
(四)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与设置研究 |
(五) 教师专业标准研究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师范教育初创 |
第一节 师范教育的萌芽 |
一、师范教育思想的萌芽 |
二、师范教育的初步实践 |
三、师范教育理论的移植与探索 |
第二节 封闭师范教育制度的创立 |
一、钦定:自上而下颁布 |
二、奏定:自上而下推行 |
三、独立设置的师范教育体系形成 |
四、师范教育公费制度与自费制度并存 |
五、管理师范教育的教育行政体制建立 |
第三节 师范教育机构的创立与发展 |
一、中等师范教育机构的创立与发展 |
二、高等师范教育机构的创立与发展 |
三、实业师范教育机构的创立与发展 |
第四节 师范教育的课程设置 |
一、初级师范学堂课程设置 |
二、女子师范学堂课程设置 |
三、优级师范学堂课程设置 |
四、优级师范选科学堂课程设置 |
五、师范教育课程设置特点 |
第五节 教员任用检定制度与培训制度 |
一、教师任用制度和检定制度 |
二、教师培训制度 |
第六节 初创时期师范教育的特色与不足 |
一、嫁接的师范教育思想 |
二、封闭的师范教育体制 |
三、师范教育办学质量总体不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师范教育曲折发展 |
第一节 师范教育制度的曲折变迁 |
一、封闭师范教育制度的初步发展(1912-1922年) |
二、开放师范教育制度的曲折发展(1922-1927年) |
三、上下结合的独立师范教育制度的探索(1927-1949年)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师范教育机构的发展 |
一、独立师范教育机构的建立与发展(1912-1922年) |
二、多元开放的师范教育机构的发展(1922-1927年) |
三、独立师范教育机构的复兴(1927-1949年) |
四、女子师范教育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
五、实业教员养成所的建立 |
第三节 民国时期师范教育课程的演进 |
一、封闭的师范教育课程(1912-1922年) |
二、开放的师范教育课程(1922-1927年) |
三、多元的师范教育课程(1927-1949年) |
四、女子师范教育课程设置 |
五、师范教育课程设置特点 |
第四节 教师检定制度与教师培训制度 |
一、教师检定制度 |
二、教师培训制度 |
第五节 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师范教育实践 |
一、根据地师范教育的创建与发展 |
二、解放区师范教育的发展 |
第六节 师范教育逐步走向专业化 |
一、启蒙到专业 |
二、探索与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师范教育重建 |
第一节 新中国师范教育制度的探索与发展 |
一、建国初期师范教育制度的建立(1949-1966年) |
二、文革期间师范教育制度的衰落(1966-1978年) |
三、改革开放时期师范教育制度的重建(1978-1999年) |
第二节 新中国师范教育机构的发展 |
一、独立封闭师范教育机构的重建与发展(1949-1966年) |
二、文革期间师范教育机构严重削弱(1966-1976年) |
三、改革开放时期多元师范教育机构的发展(1976-1999年) |
第三节 新中国师范教育专业设置演变 |
一、建国初期师范专业设置 |
二、改革开放期间师范教育专业设置 |
第四节 新中国师范教育课程的变迁 |
一、建国初期师范教育课程设置(1949-1966年) |
二、文革期间师范教育课程设置(1966-1976年) |
三、改革开放时期师范教育课程设置(1976-1999年) |
四、师范教育课程设置特点 |
第五节 教师资格制度与职后教师培训制度 |
一、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
二、教师培训制度 |
第六节 师范教育在繁荣中式微 |
一、师范教育的发展特色 |
二、师范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教师教育转型 |
第一节 教师教育转型政策演进 |
一、综合化 |
二、开放化 |
三、高端化 |
四、一体化 |
第二节 教师教育转型实践 |
一、综合化:师范院校向综合化发展 |
二、开放化:综合性院校参与教师教育 |
三、高端化:教师教育院校和培养层次升级 |
四、一体化: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逐渐融合 |
第三节 师范专业设置与认证 |
一、师范专业设置 |
二、师范专业认证 |
第四节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建立 |
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
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特点 |
第五节 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职后培训制度 |
一、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
二、教师职后培训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的逻辑 |
第一节 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历史逻辑 |
一、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制度变迁分析 |
二、教师教育专业化的路径演化 |
第二节 教师教育专业化的理论逻辑 |
一、教师教育基本规律 |
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 |
三、教师教育的二重性 |
第三节 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实践逻辑 |
一、国家宏观层面:建立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制度体系 |
二、地方中观层面:推进教师教育专业化 |
三、学校微观层面:践行教师教育专业化制度 |
四、完善教师教育治理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第一章 权力的界定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权力的操作性定义 |
第二节 权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
一、权力资源 |
二、权力意图 |
三、权力指向 |
第三节 权力运作状况的分析框架 |
一、对权力资源的考察 |
二、对权力意图的考察 |
三、对权力指向的考察 |
四、三个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当前居委会面临的“两难困境”与权力困局 |
第一节 “两难困境”的出现与表现 |
一、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实践 |
二、“两难困境”的表现及其辩证关系 |
第二节 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
一、当前居委会在权力资源方面所遭遇的主要问题 |
二、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当前居委会两种权力指向状况之殊异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之客体的模糊与错位 |
二、缺失的城市社区自主公共空间 |
三、依旧倾向于行政管理逻辑的权力运作方式 |
第四节 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之错位 |
一、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错位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
二、居委会权力意图错位问题的持续存在及强化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 |
第一节 居委会的三种法定权力 |
一、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共同的资源基础与权力意图 |
二、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各自的法定权力指向 |
第二节 对居委会权力指向的扩展与优化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运作指向划定中的逻辑缺陷 |
二、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指向之有效性 |
第三节 以居民共同意志为基础的集体理性之达成 |
一、居民的共同意志的充分聚集 |
二、多方权力的合作共赢 |
第四节 更全面且更健康的居委会权力资源基础 |
一、重获正当性资源的关键要素:居民参与的效能感 |
二、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之于居民参与效能感的积极意义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可行性 |
第一节 权力资源基础维度的可行性 |
一、来自政府与历史的丰富资源 |
二、社会内部公益力量的存在与被挖掘的可能性 |
第二节 权力主体意图维度的可行性 |
一、“政府代理人”与“居民带头人”之间的关系 |
二、政府促成居委会“居民的带头人”得以恢复的意图和努力 |
第三节 权力运作指向维度的可行性 |
一、当前城市基层的居民非制度化参与及其成因 |
二、扩展与升级居委会制度化参与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三、“制度化参与”的另一种解读:可行的“利益的组织化”方式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居委会权力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与居委会参与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城市社区中基层社会协商与基层政府协商之发展概况 |
二、典型个案:麦子店街道的“问政”实践之概况 |
三、麦子店“问政”实践之于居委会参与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二节 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已有的社区协调议事机构机制及其效果评析 |
二、典型案例:深圳市南山区的居委会“枢纽化”改革实践之概况 |
三、南山区的改革实践之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三节 居委会权力的整体实现路径设计 |
一、居委会权力运作的资源获取与保障机制 |
二、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意图实现与保障机制 |
三、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指向构建与保障机制 |
本章结语 |
结语与展望 |
附录一 已有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改革资料目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制度变迁与现实困境 ——以富县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政策的社会学研究 |
1.3 理论资源与分析框架 |
1.4 研究方法和田野工作 |
1.5 章节安排及主要内容 |
2 改革开放前的富县现代卫生事业:从1949年到1984年 |
2.1 现代卫生事业在民国时期从无到有 |
2.2 现代卫生的全面建立:三级卫生网 |
2.3 现代卫生事业全面建立的基本思路 |
2.4 现代卫生事业全面建立的重要创新 |
2.5 本章小结:集体时代的成就与经验 |
3 市场化思路下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1985年到2000年 |
3.1 分田到户以后“落单”的村医 |
3.2 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医改 |
3.3 医改后卫生事业中的政府行动 |
3.4 市场主导下的资源动员及困境 |
3.5 本章小结:成就、问题和经验 |
4 农村新医改的卫生人才困境:政府主导下的医师资格制度 |
4.1 医学毕业生过剩与农村医生短缺的悖论 |
4.2 卫生人才“过剩-短缺”困境的既有研究 |
4.3 医师制度的变迁与农村卫生人才的困境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村新医改的医疗费用困境:政府主导下的合作医疗制度 |
5.1 新农合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 |
5.2 新农合制度困境的既有研究 |
5.3 新农合制度困境的制度原因 |
5.4 本章小结 |
6 农村新医改的农民参与困境:政府主导下的基本公卫制度 |
6.1 基本公共卫生制度的概况及其困境 |
6.2 基本公共卫生制度困境的既有研究 |
6.3 基本公共卫生制度困境的理论分析 |
6.4 基本公共卫生制度困境的实践分析 |
6.5 基本公共卫生制度困境的破解之道 |
6.6 本章小结 |
7 总结:农村新医改研究的范式转换及其困境的破解之道 |
7.1 从“政府-市场”到“国家-社会”:卫生政策研究范式转换 |
7.2 农村“新医改”困境的破解之道: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参与 |
7.3 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参与:一些具体的农村新医改政策建议.. |
7.4 本研究的可能创新、不足、以及接下来的研究方向和打算..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6)区域体育经济产业布局与结构研究 ——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当前我国体育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状况综述 |
1.2.2 区域经济产业增长极综述 |
1.2.3 体育产业增长极综述 |
1.2.4 研究内容 |
1.2.5 经典案例说明 |
1.2.6 基本观点与理论假设 |
1.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2 研究理论基础及应用 |
2.1 研究理论基础及应用 |
2.1.1 产业增长极理论 |
2.1.2 梯度转移理论 |
2.1.3 经济辐射理论 |
2.1.4 产业组织理论 |
2.1.5 公共政策理论 |
2.1.6 产业结构理论 |
2.1.7 博弈论 |
2.2 概念界定 |
2.2.1 区域经济 |
2.2.2 体育经济与体育产业 |
2.2.3 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 |
2.2.4 产业关联与产业链条 |
2.2.5 经济学意义的相关效应 |
2.2.6 长江三角洲地区 |
3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描述与产业结构判断 |
本章思路 |
3.1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基本状况 |
3.1.1 体育用品制造业 |
3.1.2 体育赛事观赏服务业 |
3.1.3 体育健身休闲业 |
3.1.4 体育旅游休闲业 |
3.1.5 体育彩票业 |
3.1.6 体育中介服务业 |
3.1.7 其他体育产业 |
3.2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的特征 |
3.2.1 各个省市分述 |
3.2.2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特征综述 |
3.3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
3.3.1 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迅猛,但比重过大效率低下层次不高 |
3.3.2 体育服务业明显滞后于用品制造业发展,产业品质有待提升 |
3.3.3 体育赛事观赏服务业布局较为客观但难以满足中低市场需求 |
3.3.4 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布局不合理,呈现跃进μ与衰退μ的双向特征 |
3.3.5 体育旅游休闲服务业未成体系,宣传力度大,实际效果小 |
3.3.6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亟待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产业政策的双重调节 |
4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发展内外环境μ分析 |
4.1 体育产业外环境μ区位优、劣势的现状与前瞻 |
4.1.1 地理区位 |
4.1.2 社会结构与人口素质 |
4.1.3 科技水平 |
4.1.4 生活质量 |
4.2 体育产业内环境μ区位优势的现状与前瞻 |
4.2.1 长三角地区空间地理条件综述 |
4.2.2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长远性优势 |
4.2.3 体育服务产品有效需求的优势 |
4.2.4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的政策优势 |
4.3 内环境μ区位劣势的现状与前瞻 |
4.3.1 体育资源地域分布的非平衡性及现实条件劣势 |
4.3.2 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存在现实性劣势 |
4.3.3 当前人民群众体育服务产品的体育消费有效需求劣势 |
4.3.4 虚假城市化进程导致的体育消费有效需求劣势 |
4.3.5 其他方面的挑战 |
5 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模型构建与理论阐释 |
5.1 当前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模型构建 |
5.1.1 当前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集聚效应模型构建 |
5.1.2 当前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主导产业模型构建 |
5.1.3 当前长三角地区区域体育增长极城市引力模型μ测算与预测 |
5.1.4 当前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增长极模型构建 |
5.2 未来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布局与结构模型构建 |
5.2.1 未来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集聚效应模型构建 |
5.2.2 未来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主导产业模型构建 |
5.2.3 未来长三角地区区域体育增长极城市引力模型μ测算与预测 |
5.2.4 未来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增长极模型构建 |
6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体育产业实践结论 |
6.1.2 体育产业理论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2.1 建立体育产业组织、结构与发展政策协调与支持体系 |
6.2.2 建立体育产业发展财政配套机制与投融资协调机制 |
6.2.3 建立体育产业科技技术与人力资源的疏导与催化机制 |
6.2.4 建立集化区域各类体育产业的跨区域分工与合作机制 |
6.2.5 建立集化区域体育产业能量转移的加速机制 |
6.2.6 建立集化区域体育产业合理布局的合作机制 |
6.3 研究展望 |
6.3.1 遗留问题 |
6.3.2 预设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 访谈记录 |
2 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主要科研情况 |
感谢的话 |
(7)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基本概念辨析 |
1.2.1 公共服务的供应与生产 |
1.2.2 公共就业培训 |
1.2.3 准市场 |
1.3 研究对象与分析范围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6 数据与资料来源 |
1.7 论文结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论 |
2.1 国家干预就业与培训的理论基础 |
2.1.1 反对国家干预就业与培训的理论观点 |
2.1.2 支持国家干预就业与培训的理论观点 |
2.1.3 小结 |
2.2 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与传统供给格局 |
2.2.1 国家与公共服务的政府直接提供 |
2.2.2 市场与服务的营利性提供 |
2.2.3 第三部门与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提供 |
2.2.4 小结 |
2.3 走向多元主体参与时代的公共服务混合式提供 |
2.3.1 公共服务混合式提供的主要理论思潮 |
2.3.2 公共服务混合提供下的可选择机制安排 |
2.3.3 政府购买服务视角下公共服务提供的可选择机制 |
2.3.4 小结 |
2.4 作为整合公共服务混合提供的准市场机制 |
2.4.1 准市场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定位 |
2.4.2 准市场机制及其应用的研究现状 |
2.4.3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引入准市场机制的必要性 |
3. 发达国家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实践与经验 |
3.1 澳大利亚就业服务与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准市场实践 |
3.1.1 澳大利亚公共就业服务的准市场改革 |
3.1.2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准市场改革 |
3.2 美国联邦资助的职业培训中的准市场实践 |
3.2.1 美国联邦资助职业培训概况 |
3.2.2 美国联邦资助培训项目主要运作机制 |
3.3 荷兰就业与培训服务提供中的准市场实践 |
3.3.1 荷兰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的改革与参与主体 |
3.3.2 荷兰就业与培训服务的准市场实践 |
3.4 澳、美、荷三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的经验 |
4. 构建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准市场机制 |
4.1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要素构成 |
4.1.1 公共就业培训面向的培训接受方构成 |
4.1.2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中的供应方构成 |
4.1.3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生产方构成 |
4.1.4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项目的主要种类 |
4.2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传统模式变迁及其困境 |
4.2.1 我国传统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模式及其特征 |
4.2.2 政府指派式公私混合提供模式面临的困境 |
4.3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一个新分析框架 |
4.3.1 新框架应具有的基本结构与功能 |
4.3.2 新框架的运作机理 |
4.3.3 新框架中的主体间关系重构 |
4.3.4 新框架的前置条件与所欲目标 |
4.4 构建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的三种路径设计 |
4.4.1 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内部准市场 |
4.4.2 以合同外包为基础的准市场 |
4.4.3 以凭单为基础的准市场 |
4.5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机制的分析基础 |
4.5.1 公共选择理论:选择准市场的认识论基础 |
4.5.2 委托一代理理论:准市场控制的理论基础 |
4.5.3 交易成本方法:分析准市场优劣的方法论基础 |
4.6 提升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运行绩效的治理机制 |
4.6.1 激励机制 |
4.6.2 信息机制 |
4.6.3 控制机制 |
4.7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机制的比较优势 |
4.7.1 新机制的特征比较 |
4.7.2 新机制的比较优势 |
5.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供给政策演变及准市场实践 |
5.1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发展阶段与政策转型 |
5.1.1 计划经济时代面向体制内工人的就业培训 |
5.1.2 改革开放初期的面向城镇待业青年为主的就业培训 |
5.1.3 1990年代面向下岗失业和企业富余人员的就业培训 |
5.1.4 1998-2005年城乡统筹初期的城乡分立的公共就业培训 |
5.1.5 2006年以来城乡全面统筹时代的公共就业培训 |
5.2 “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泰州、南京、江西、天津案例 |
5.2.1 制度发展 |
5.2.2 受益对象 |
5.2.3 购买标准 |
5.2.4 操作流程 |
5.3 “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的上海案例 |
5.3.1 制度发展 |
5.3.2 补贴制度 |
5.3.3 运作流程 |
5.3.4 管理体系 |
5.3.5 制度特色与影响 |
5.4 “培训券”制度的长兴、杭州、成都案例 |
5.4.1 长兴县农民技能培训教育券制度 |
5.4.2 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制度 |
5.4.3 成都培训券普惠制度 |
5.5 “统筹城乡大培训”的慈溪案例 |
5.5.1 制度背景 |
5.5.2 运作机制 |
5.5.3 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与考核 |
5.5.4 针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 |
5.5.5 实施效果 |
5.6 案例比较 |
5.6.1 案例共性分析 |
5.6.2 案例差异分析 |
5.6.3 小结 |
6.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机制的经验与挑战 |
6.1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结构形成 |
6.1.1 多元培训机构组成的服务生产方 |
6.1.2 纵跨多层级、横跨多部门的政府购买主体 |
6.1.3 政府主导的培训定价机制 |
6.2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改革的产出分析 |
6.2.1 总体效率 |
6.2.2 总体效果 |
6.2.3 总体质量 |
6.2.4 可选择性 |
6.2.5 可竞争性 |
6.2.6 平等性 |
6.2.7 公平性 |
6.3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面临的主要挑战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外文文献 |
中文文献 |
附录1: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调研问卷 |
附录2:被调查机构认为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急需加以改善的意见汇总 |
附录3:被调查机构认为提高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绩效的可行建议汇总 |
(8)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由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萌芽起步期:——半殖民半封建及民国时期现代城市雕塑(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中叶)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政治背景 |
二、 文化背景 |
第二节 租界的现代城市雕塑 |
一、 公共空间中的城市雕塑 |
二、 欧式公共建筑上的雕塑作品 |
三、 公共花园雕塑 |
四、 私家花园中的雕塑 |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雕塑留学生 |
一、 清末民初留学生概述 |
二、 学习雕塑的留学生概况 |
三、 留学生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
第四节 民国时期的现代雕塑教育 |
一、 土山湾的雕塑教育 |
二、 私立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
三、 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 |
四、 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 |
五、 广州市立美术学校 |
第五节 民国时期现代雕塑理论的传播 |
一、 美术团体 |
二、 美术期刊 |
三、 美术展览 |
第六节 民国时期的现代雕塑家 |
一、 蔡元培与现代雕塑家 |
二、 李金发 |
三、 江小鹣 |
四、 刘开渠 |
五、 滑田友 |
六、 张充仁 |
第七节 民国时期的城市雕塑作品 |
一、 孙中山雕像 |
二、 名人塑像 |
三、 抗战时期的纪念碑雕塑 |
第二章 曲折探索期:——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现代城市雕塑(二十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美协的成立 |
二、 向苏联学习 |
三、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
四、 “两结合” |
五、 “大跃进” |
六、 文化大革命 |
第二节 向苏联学习雕塑 |
一、 20世纪60年代前的苏联艺术的发展史 |
二、 苏联艺术在中国的迅猛传播 |
第三节 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雕塑教育 |
一、 苏联的雕塑教学体系 |
二、 苏联影响下的新中国的雕塑教育模式 |
三、 新中国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雕塑教育的发展历史 |
第四节 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建造 |
一、 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和选址 |
二、 纪念碑的设计过程 |
三、 纪念碑浮雕的设计 |
第五节 东方红太阳升——毛泽东雕像 |
一、 不同时期的毛泽东雕像特点 |
二、 毛泽东雕像代表作品 |
三、 毛泽东对建其雕像的态度 |
第六节 解放初期与文革时期的城市雕塑 |
一、 解放初期和文革时期的雕塑发展 |
二、 十大建筑工程室外雕塑 |
三、 毛主席纪念堂室外雕塑 |
四、 城市纪念碑雕塑 |
五、 名人雕塑作品 |
六、 其他城市雕塑题材作品 |
第三章 繁荣发展期:——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现代城市雕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第一节 时代背景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政治背景 |
二、 艺术背景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雕塑发展 |
一、 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的现代雕塑 |
二、 90年代的中国现代雕塑 |
三、 21世纪的中国现代雕塑 |
第三节 雕塑公园的发展 |
一、 中国雕塑公园概论 |
二、 中国特色的雕塑公园 |
三、 中国雕塑公园典型案例分析 |
四、 中国雕塑公园发展策略 |
第四节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现代城市雕塑 |
一、 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简述 |
二、 改革开放后城市雕塑作品 |
第四章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设计的展望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管理机制 |
一、 工作职能 |
二、 存在问题 |
三、 改变方法 |
第二节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
一、 存在问题 |
二、 提升中国城市雕塑品质 |
第三节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设计与环境的融合 |
一、 城市雕塑与城市历史人文环境 |
二、 城市雕塑与城市空间环境 |
三、 城市雕塑与心理环境的艺术至境 |
结语 |
中国现代城市雕塑大事记 |
引用文献 |
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9)中国乡村关系 ——基于国家治能的检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 研究的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进展及理论综述 |
(一) 国家对乡村治理能力研究 |
(二) 乡村社区自治力量发展研究 |
(三) “乡政村治”时期的乡村关系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本文结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本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五、本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能力:研究乡村关系的一个分析框架 |
一、国家治理能力的概念 |
二、国家治理能力的构成要件 |
(一) 国家治理能力的分析维度 |
(二) 国家治理能力的构成要件 |
(三) 国家治理能力内部之间互动关系 |
三、国家治理能力建设路径选择 |
(一) 学术界对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几种阐释 |
(二) 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可行性建议 |
四、国家治理能力:一个研究乡村关系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国家治理能力视角下乡村关系演进逻辑 |
一、传统时期 |
(一) 乡里制度 |
(二) 乡绅自治 |
(三) 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共存共生 |
二、近代时期 |
(一) 乡村建制 |
(二) 国家政权内卷化 |
(三) 赢利型经纪 |
三、新中国成立至人民公社时期 |
(一) 土地改革时期 |
(二) 合作化时期 |
(三) 人民公社时期 |
四、“乡政村治”时期 |
(一) 乡镇政府的设立与村民自治的推行 |
(二) 国家对乡村治理能力逐渐增强与村民自治的发育 |
第三章 制度规制能力中的乡村关系 |
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法律地位 |
(一) 乡镇政府在本辖区内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
(二) 村委会享有对乡村社区的自治权 |
二、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制度化关系 |
(一) 乡村关系的本质 |
(二)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互动 |
第四章 资源汲取能力中的乡村关系 |
一、改革开放以来乡镇财政体制变迁 |
二、乡镇政府加强对村委会的干预 |
(一) 人事安排 |
(二) 财务管理 |
(三) 任务指标 |
(四) 日常管理 |
三、村干部在税费征缴中的角色及行为 |
(一) 村委会“准政权组织”的性质 |
(二) 村干部角色与身份的多重性 |
四、税费征缴中的乡村关系 |
(一)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行政化的关系 |
(二) 乡镇政府干部与村干部之间辅之于“原则+情感”的关系 |
第五章 发展经济能力中的乡村关系 |
一、乡镇企业发展及改制中的乡村关系 |
(一) 乡镇政府主导乡镇企业发展的原因分析 |
(二) 乡镇企业改制前的乡村关系 |
(三) 乡镇企业改制后的乡村关系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下的乡村关系 |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探索 |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种典型模式 |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下的乡村关系新变化 |
第六章 社会管理能力中的乡村关系 |
一、现阶段农村社会管理的困境 |
(一) 村委会人员构成上的封闭性与乡村社区日益开放之间的矛盾 |
(二) 村社一体的组织体制与乡村社区多元主体政治参与之间矛盾 |
(三) 城乡分离二元体制与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之间的矛盾 |
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 |
(一) 农村社区重建 |
(二) 农村社区组织重构 |
三、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下的乡村关系嬗变 |
(一) 乡级管理机构的延伸对乡村关系的影响 |
(二) 村级组织架构的拓展对乡村关系的影响 |
第七章 公共服务能力中的乡村关系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变迁 |
(一) 税费时期农村公共产品运行机制及困境 |
(二) 后税费时期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的成效与限度 |
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理想类型 |
(一) 公共服务“多中心体制”的理论基础 |
(二) 公共服务“多中心体制”的分析模型 |
(三) 公共服务“多中心体制”的供给主体 |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多中心体制”中的乡村关系 |
(一)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
(二) 乡镇政府与乡村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 |
结论与展望 |
一、“乡政村治”时期的国家治理能力 |
(一) 国家对乡村治理能力逐渐增强 |
(二) 乡村社区自治力量的生长 |
(三) 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发展不均衡 |
二、合作治理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 |
(一) 合作治理理论的提出的历史背景 |
(二) 合作治理与国家治理能力提高 |
三、合作治理下的国家乡村治理与乡村社区自治 |
(一) “强政府——强社会”和谐共生模式 |
(二) 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互构 |
(三) 国家权力与乡村社区自治力量博弈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由来、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三、 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华北牙商依托的自然、社会基础和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华北牙商依托的自然、社会基础 |
一、 华北牙商依托的自然基础 |
二、 华北牙商依托的社会基础 |
第二节 华北牙商的发展沿革 |
一、 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的行业继承 |
二、 民国时期的华北牙商(上) |
三、 民国时期的华北牙商(中) |
四、 民国时期的华北牙商(下) |
小结 |
第二章 华北牙商的经营活动 |
第一节 牙商经营的产品 |
第二节 牙行的内部结构 |
一、 资本组织形式 |
二、 人员构成和各自分工 |
三、 人员素质 |
四、 牙行的财务管理 |
第三节 牙商的经营职能 |
一、 栈房职能 |
二、 中介代理职能 |
三、 信息和服务职能 |
四、 金融职能 |
五、 公证和收付货款职能 |
六、 对市场进行管理的职能 |
七、 批发职能 |
第四节 牙商的经营谋略 |
一、 诚信第一、 公平交易 |
二、 掌握信息、紧跟市场 |
三、 注重管理、用人有道 |
四、 灵活经营、竞争之道 |
五、 地区协作、联号经营 |
第五节 牙商的营业收入 |
一、 牙商的总收入 |
二、 正常收入项目 |
三、 作为独立商人的收入 |
四、 获得非正常收入的手段 |
第六节 牙商的支出 |
一、 支出项目 |
二、 牙行的资金额 |
小结 |
第三章 华北牙商的构成、社会关系、行话与暗语 |
第一节 牙商的构成 |
一、 官僚、资本家出身的牙商 |
二、 地主、富农、绅士出身的牙商 |
三、 知识分子出身的牙商 |
四、 农民出身的牙商 |
五、 无业游民和无赖混混出身的牙商 |
第二节 牙商的社会关系 |
一、 牙商与政府、帮会的关系 |
二、 牙商与购销客户的关系 |
三、 牙商与出口商的关系 |
四、 牙商与金融、保险业的关系 |
五、 牙商与脚行、转运业的关系 |
第三节 牙商的行话、暗语与衣着 |
一、 粮食、油业行的行话与暗语 |
二、 蔬菜、干鲜果行的行话与暗语 |
三、 皮毛行、土布行的行话与暗语 |
四、 牲畜行的行话与暗语 |
五、 药行的行话与暗语 |
六、 农村集市上牙商的特殊衣着 |
小结 |
第四章 华北牙商的社会流动 |
第一节 牙商的上下流动 |
一、 向上流动 |
二、 向下流动 |
第二节 牙商的职业流动 |
一、 向企业家流动 |
二、 向银行家流动 |
三、 向批发商、实体商或牙商兼实体商转变 |
小结 |
第五章 华北牙商的税负 |
第一节 牙商税负制度的沿革 |
一、 牙税盈余制度 |
二、 牙税等则制度 |
三、 牙税包商征收制度 |
四、 牙行营业税制度 |
第二节 牙商税负的特征 |
一、 牙商税负所属范畴 |
二、 牙商税负的种类 |
三、 牙商税负的性质 |
四、 牙商税负的税率 |
五、 牙商税负的征收 |
第三节 牙商税负的税额统计 |
一、 牙商税负预算、实收统计 |
二、 牙商税负的省、县税收比例 |
三、 牙商税负在总税收中所占比例 |
第四节 牙商税负的汇解及使用 |
一、 牙商税负的收存管理 |
二、 牙商税负的汇解 |
三、 牙商税负的留拨 |
四、 牙商税负的使用 |
五、 牙商税负的减免 |
小结 |
第六章 华北牙商营业执照的传承与继替 |
第一节 牙帖的传承与继替 |
一、 牙帖继承制 |
二、 牙帖连任制 |
三、 帮帖替代制 |
四、 商民申请制 |
五、 官府招募制 |
六、 牙帖租用制 |
第二节 牙帖的注册 |
一、 承充牙商的条件 |
二、 开业登记的程序 |
三、 铺保制度 |
四、 牙帖和牙伙执照的式样 |
五、 牙帖的有效期 |
第三节 牙帖的注销 |
一、 牙帖注销的原因 |
二、 牙帖注销的程序 |
小结 |
第七章 华北牙商法规政策的演变 |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牙商立法准备 |
第二节 北京政府的牙商法规 |
一、 中央政府牙商法规的转型 |
二、 华北各省地方性牙商法规变迁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牙商法规 |
一、 中央政府牙商法规的完善 |
二、 华北各省地方性牙商法规的完善 |
第四节 华北沦陷区伪政权的牙商法规 |
一、 牙商法规的颁布 |
二、 牙商法规的继承 |
三、 牙商法规内容的变化 |
第五节 华北地区中共根据地的牙商法规 |
一、 牙商法规的颁布 |
二、 牙商法规思想和内容的演变 |
第六节 民国时期牙商法规的特点 |
一、 民国牙商法规之特点 |
二、 与明清牙商法规的异同 |
三、 南京国民政府华北各地牙商法规内容的异同 |
四、 南京国民政府与北京政府华北牙商法规之比较 |
五、 华北牙商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纪人法规的影响 |
小结 |
第八章 华北牙商的经营纠纷 |
第一节 民国前华北牙商纠纷的类型与特点 |
一、 牙、商经营纠纷 |
二、 牙、牙经营纠纷 |
三、 其他类型纠纷 |
四、 民国前牙商纠纷特点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纠纷的类型 |
一、 牙、牙经营纠纷 |
二、 牙、商经营纠纷 |
三、 与牙商相关的群体性纠纷 |
四、 其他类型的纠纷 |
第三节 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纠纷的特点 |
一、 纠纷数量巨大,纠纷的种类繁多 |
二、 度量衡纠纷和差徭役纠纷的消失 |
三、 牙、商经营纠纷和牙、牙经营纠纷占纠纷中的主流 |
四、 牙商与官府、商会、同业公会、农民间的纠纷各占一定比例 |
五、 群体性纠纷凸显 |
六、 解决纠纷的途径和方式呈现多样化 |
小结 |
第九章 华北牙商与区域经济 |
第一节 牙商的区域特性 |
第二节 牙商与华北商品经济的发展 |
一、 牙商与天津的港口贸易 |
二、 牙商与石家庄的货栈经济 |
三、 牙商与郑州的交通枢纽贸易 |
四、 牙商与辛集的皮货经济 |
五、 牙商与张库大道的跨国贸易 |
第三节 牙商与华北专业市场的兴盛 |
一、 牙商与许昌烟草市场的兴盛 |
二、 牙商与胥各庄猪鬃贸易的繁盛 |
三、 牙商与安国药市的拓展 |
四、 牙商与张北马桥牲畜交易市场的繁荣 |
第四节 华北牙商的历史时代局限 |
一、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迫下的民族商人 |
二、 重农抑商传统观念的歧视 |
三、 牙商群体本身的局限性 |
四、 贸易统制政策对牙商的强力排斥 |
五、 社会进步使买卖、产销直接对接增多 |
第五节 华北牙商的演进 |
一、 牙商资本在流通领域的扩张 |
二、 牙商资本向生产领域扩张 |
三、 牙商资本向金融信贷的扩张 |
第六节 市场经济呼唤牙商与牙商文化的复兴 |
一、 牙商的复兴与市场经济的扩大 |
二、 牙商文化的内涵与市场经济的扩大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四、大庆:500农民获得两级经纪资格证书(论文参考文献)
- [1]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B镇为例[D]. 彭嵩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2]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演进及其逻辑研究[D]. 李铁绳.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3]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D]. 高乐.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4]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制度变迁与现实困境 ——以富县为个案[D]. 田孟.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5)
- [5]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32)
- [6]区域体育经济产业布局与结构研究 ——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D]. 李亚慰. 苏州大学, 2014(10)
- [7]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研究[D]. 阳盛益. 浙江大学, 2014(01)
- [8]中国现代城市雕塑的发展研究[D]. 邵靖. 苏州大学, 2013(11)
- [9]中国乡村关系 ——基于国家治能的检讨[D]. 尤琳.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10]民国时期华北牙商研究[D]. 张彦台. 河北师范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