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区域经济学术研讨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黄锦南[1](2021)在《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世代友好邻邦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和先行先试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媒体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研究者的重视。然而,已有成果大部分采用了基于还原论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本身固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质,忽略了国家形象系统内部的动力学特征和涌现。因此,本论文将网络科学的复杂网络方法引入国家形象研究,以检验该方法在国家形象系统研究中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全部涉华报道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部分涉华报道文本,构建了一大一小、一整体一局部的两种文本数据库,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结合诸如国际关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中哈两国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官方媒体中的整体国家形象进行了全面挖掘和研究,并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哈官媒中的国家形象进行了具体的个案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哈真理报》涉华报道主要展现了以下4个角度的中国形象:(1)哈萨克斯坦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2)哈萨克斯坦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3)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形象;(4)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包括:(1)对国别区域研究的方法创新作出探索,尝试复杂网络方法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2)挖掘和呈现“一带一路”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真理报》中的中国形象;(3)为国家形象、国别区域、乃至其他领域研究者提供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的客观中国形象数据和真实报道文本。
邹成成[2](2020)在《绿色发展视域下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森林旅游因其自身优良的生态属性、较强的劳动力吸附能力成为林业发展重要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方针政策中不难看出,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是绿色发展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林业转型升级要关注经济也要关注民生,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恶化等“城市病”也随之出现,城镇居民回归自然的休闲旅游需求逐渐增大,森林是优良的释放压力、亲近自然之地,所以发展森林旅游是拉动绿色经济、增进民众绿色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本论文关注科学划分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演进历程、定位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发展阶段,评价各区域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水平、分析绿色发展视域下的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和递阶结构,提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路径并给出有实践意义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建议。本论文系统阐述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绿色发展、“两山”理论、产业经济学、可持续发展、产业竞争力等相关理论对森林旅游产业的指导作用,给出了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内涵。对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及森林旅游产业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梳理,将我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历程按照时间先后分为5个历史时期,并分别阐述各个历史时期产业的发展特征,将国内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划分为有限竞争、资源竞争及差异化竞争三个阶段。结合产业发展未来消费群体变化、产品需求变化和产业文化内涵变化几个方面分析了森林旅游产业未来发展趋势,为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系统分析奠定基础。本论文借鉴钻石模型,按照生产要素、需求要素、支持产业和政府作用四个层次进行指标归类,建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影响因素指标的变异程度不同,本文选取熵权法来确定指标权重,借助SPSS软件及Excel软件对全国31个省域2008-2017年森林旅游产业的竞争力进行定量测算、整理,对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结果进行权重分析、结构分析、聚类分析和空间分布分析,为后文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路径提出奠定基础。本论文分析了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含义,给出了绿色发展对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影响机制,充分搜集和分析以往相关文献资料,在现有统计年鉴等材料中挑选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备选观测指标,组成产业竞争力拟选影响因素集合。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获得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拟选指标因素进行分类,在简化的变量体系上进一步运用多元线性回归进行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关系的因果分析,剔除关联度小的因素,将关联度大的因素挑选出来组成以绿色旅游资源、绿色产业规模、绿色发展环境、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政策支持等5类影响因素组成的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运用解释结构模型方法对5个维度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厘清森林旅游产业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本论在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描述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压力、动力,分析了产生压力和动力的机制和发展变化情况,厘清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循环推进要素作用机理,得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循环推进框架。本文确定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目标,制定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对前文分析研究的结果进行总结,从以绿色供给为前提、保护优先为先导、结构调整为机遇、产品创新为特色和全域协作为支撑几个方面提出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路径,并基于产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按照旅游资源要素、产业规模要素、发展环境要素、政策支持要素和基础设施要素5个方面提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建议,希望为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借鉴。
孙振杰[3](2020)在《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研究 ——以京津冀为例》文中提出旅游业具有广泛关联、综合性强的特点,不仅内部各要素之间联系密切,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作用受到重视,与相关产业融合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并且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综合功能正在逐步显现。旅游业发展已进入了“大旅游”时代,功能不断多元化,发展目标不仅包括经济目标,还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目标;面向新时代,旅游成为人民美好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党十八大及以后提出和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给旅游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机遇。共生理论主要用于研究生物种群之间物质能量交流关系,为认识旅游业与相关各方面的关联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但目前的旅游共生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和城市旅游共生、旅游产业和企业共生、旅游资源和产品共生等方面,还缺乏系统完善的理论框架。长期以来对旅游发展与“五位一体”各方面共生研究的不充分导致旅游业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面向旅游发展的新时代,迫切需要开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加强旅游发展与各方面的协调共生,在“五位一体”建设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本文遵循“协调共生、协同共赢”理念,将旅游发展的定位提高到社会经济整体的高度,把旅游发展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五位一体”的各方面对接,提出旅游共生体系统及其协调演化的理论框架,并以京津冀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有利于实现“大旅游”管理。全文共分为研究背景与基础理论、理论构建、实证分析、结论与展望四个部分,包括八章内容,具体如下:研究背景与基础理论部分包括第一、二章,指出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理论基础。首先说明了研究背景与缘起,论述了旅游共生体系统的提出过程及研究意义、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然后介绍了共生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及其生物学、生态学和社会科学含义,回顾共生理论在城市与区域等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情况,综述了旅游共生相关研究的国内外进展,然后概括介绍了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等其他基础理论。理论构建部分包括第三、四章,提出旅游共生体系统理论及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理论。首先界定了旅游共生、旅游共生单元、旅游共生体系统、旅游共生度与共生系数等概念,在研究旅游共生的现实表现和基础动因、旅游共生关系的主要类型、旅游共生体形成条件的基础上,形成旅游共生体系统理论;然后通过分析旅游共生关系在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两个维度上演化的不同特征,提出运用共生度和共生系数判定两个维度上旅游共生关系演化状态的方法,阐释其演化机制,形成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理论。实证分析部分包括第五、六、七章,是对京津冀旅游内部共生体系统、外部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及评价的研究。首先解释了京津冀旅游共生的基础,研究了京津冀旅游行业共生体和旅游市场共生体的时空演化情况,从京津冀旅游协同过程及进展和构建旅游发展指数角度,整体上认识京津冀旅游内部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然后把京津冀旅游发展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各方面分别视为单个共生单元,从共生关系、共生体的时空演化等角度分别对京津冀旅游-经济、旅游-政治、旅游-文化、旅游-社会和旅游-生态共生体展开研究;最后,对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状态和关联协调程度进行评价,分析旅游共生体系统演化中的主要风险,提出了促进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进化的对策措施。研究结论与展望部分,即第八章。该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指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可能的创新之处,并提出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研究发现:(1)运用共生理论把各种旅游关联现象抽象为旅游共生单元的共生关系,能够整合形成旅游共生体系统,既包括旅游内部的共生体系统,也包括对接“五位一体”各方面形成的旅游外部共生体系统。(2)旅游共生关系在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两个维度上都形成了四种基本类型的关系,任何共生关系都是这两个维度上的不同组合。(3)旅游共生体演化是共生单元通过相互适应走向协调关系的过程,实质上是旅游共生关系在两个维度上的协调演化,用共生度和共生系数指标的正负值、大小比较等标准可以判定旅游共生体协调演化所处的不同阶段和状态。(4)京津冀旅游内部共生体系统演化过程顺利,旅游行业共生体形成了一体化的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关系,旅游市场共生体正在向高水平的对称性互惠共生关系演化。(5)京津冀旅游外部共生体系统整体处于明显的进化过程,表现为京津冀旅游-经济共生体和旅游-社会共生体进化良好,旅游-政治共生体和旅游-文化共生体进化较好,旅游-生态共生体进化一般;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分析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关联协调度,也得出了一致的结论。
李若南[4](2020)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策略研究 ——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例》文中认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我国“一带一路”沿线省份大多分布于各地方,因此,地方高师院校在地方发展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多因素的影响使我国地方高师院校在经费、师资队伍、硬件设备等方面与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存在差距。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进行整体的分析,把握发展现状并据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发展策略,完善我国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相关研究。本研究在阐述“一带一路”与高等教育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梳理我国现有“一带一路”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文献,把握其整体的研究趋势,以此为参考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其次,使用环境分析法从内、外部环境及行业竞争三个角度对现阶段我国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再次,本研究选取颇具地方特色的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研究案例,通过对其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留学生教育、对外交流、教师国际化与国际合作四方面现状进行针对性、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发现其具有起步早、发展缓,宽领域、浅层次,具特色、待深化的发展特点;最后,结合现阶段内蒙古师范大学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动因分析,得出内蒙古师范大学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存在开放性不够、相关管理机制体制不健全、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在总结自身发展、借鉴其他高校发展的基础上,从明确理念、发掘特色、建设内涵、扩宽渠道四个角度提出了四条发展策略:第一,明确理念是前提。学校需明确开放办学的理念,将此理念贯穿于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同时加强学校师生对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第二,突出特色是基础。找寻学校地域、文化特色,在此基础上“个性化定制”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方向,打造独具特色的学校品牌。第三,增强内涵是关键。内涵建设是高等教育国际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完备的管理体制、优秀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优势学科、与时俱进的教学等方式都可以成为高等教育国际市场竞争中的“王牌”。第四,扩宽渠道是保证。多样的合作对象、多元的合作形式,多渠道共同发展将为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激发更多发展思路、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沈婕[5](2019)在《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文中指出新一轮高新技术和产业革命持续演化,全球经济格局正面临新的变化,创新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竞争能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区域经济发展在大国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应该充分考虑区域情景和区域前提,立足区域特色,挖掘区域资源,利用区域基础,建设知识网络,通过优势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和区域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当经济增长更多依赖创新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区域分化就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如何将国际创新发展理论和创新发展潮流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对接,从中观层次解决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理论需要,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智慧专业化作为一种国际新兴的创新理论,是欧洲当代区域创新政策的关键特征和重要指征,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研究提供了新视角。智慧专业化开放性维度有效支撑区域资源集聚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性研究,从资源内存性和外向性、资源的技术和经济属性以及资源的支持程度三个方面论述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来源以及动力持续性的影响因素,进而解释区域创新资源集聚对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表现的影响作用。资源的内存性本身并不能直接转为动力,是对这些内存型资源的利用过程使得相关资源成为动力来源;资源的外向性主要依托于资源的交互性,这进一步取决于资源的区位分布和独特的历史条件;资源的经济技术属性则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来源的持续性提供依据;资源支持程度则从区域文化、区域政府信任和区域人才结构3方面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资源集聚的创新驱动作用。基于智慧专业化的非中立维度,区域创新发展需要有偏好性,即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可以通过市场机会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价值链优势的“三角网络”结构识别区域优势,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智慧专业化创新优势识别结构,提供一个三种优势内在协同配合度测算公式,并尝试性提出“紧密协同配合型”、“带动支撑配合型”和“松散被动配合型”三种理想测算状态下的区域优势组合类型,对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优势识别进行整体分析和研究。现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缺乏内容清晰、层次明确和结构科学的目标体系,容易导致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导向不明、效果弱化等问题。基于智慧专业化方向性维度,从结构目标层面,要以知识经济为发展核心,促进知识经济贡献率持续稳定增长;发展多元化创新参与主体,补充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内涵;创新孵化培育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和规范作用;功能目标是对结构目标在实践层面的详细阐释,具体从基本功能目标、经济功能目标、文化功能目标和政府功能目标四个方面展开;阶段目标层面引入经济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建议设定周期,以提高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创新驱动发展在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在区域层面尤为突出。透过智慧专业化选择性维度,理性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应在本土化原则、差异化原则、包容发展原则和合作开放原则指导下,在一元产业主导、多元产业共存和产业互联网络三种路径中做出针对性的选择和努力。研究分析表明,一元产业主导路径适合创新落后地区和边缘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多元产业共存路径能较好的匹配处于追赶发展阶段的区域;产业互联网络路径则能与创新领航区域有效配适。结合区域创新驱动发展需要,进一步描述从路径变异到路径匹配再到路径留存或复制发展的全过程,解释和分析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提高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的有效性。创新驱动并非只是一个理念问题,还需要具有强制力的机制和政策给予约束和支撑。整体上,智慧专业化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结构分析提供了一套新的政策制定逻辑,从政策组合、资本体系和监管模式3方面,构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灵活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合是在区域特征的驱动下,推动“小区域”创新发展、支持“变革型”创新项目、借助“数字化”实现转型和培育“跨边界”合作治理;高效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资本体系是通过投融资组合的有机融合,评价工具的精准运用,解决投资“死亡之谷”和“雾化投资”问题,具体可根据“五步骤”设计方案开展实践;而清晰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监管模式,从明确划分创新主体权责范围、建立结果导向型评价体系和循环迭代的全过程监督,在结构上建设具有完备性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制度支撑体系。
荆洪文[6](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吕海萍[7](2019)在《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及其对区域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 ——基于我国省域数据》文中认为我国正在大步迈入创新驱动发展新时代,创新要素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区域创新绩效提升的重要战略资源。没有创新要素自由、高效、充分地在不同地理空间流动,是无法真正统筹实现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和区域创新绩效的全面提升。创新要素空间流动正成为空间经济学、创新地理学等发展领域中的一个新兴研究主题。基于此,本文结合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在界定相关概念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创新人才、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空间流动及其影响区域创新绩效的理论机理,详细探讨了创新人才、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空间流动在流动偏好、空间集聚中心、空间关联性等方面的空间布局演变,实证揭示了创新人才、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空间流动对区域创新绩效的具体影响。基于上述研究,得出主要结论为:第一、我国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形式丰富多样,常通过创新人才迁移、研发直接投资、研发外包、技术联盟、产学研合作创新、技术与高技术产品区际贸易和政府筑巢引凤等主要渠道发生综合性流动。目前我国创新要素空间流动以市场拉动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协同式为主要动因。适度创新要素空间流动能有效发挥创新要素动态优化配置、创新知识跨区溢出、内外部规模经济和跨区创新合作网络等效应,从而促进区域创新绩效的全面提升。而不适度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可能引发创新要素拥挤竞争、倒吸等效应,从而对区域创新绩效产生抑制作用。第二、我国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偏好格局呈现较不均衡布局并表现出一定的空间惰性,偏好主磁场位于东部地区。目前创新人才空间流动偏好布局总体上符合“胡焕庸”线分布,最强偏好磁极是北京。创新资金空间流动偏好布局总体上呈现由“东部沿海地带—河南、湖北和湖南—四川”组成的“川”字型结构,最强偏好磁极是广东。创新技术空间流动偏好布局呈现由“东部沿海地带—安徽、湖北、陕西和四川”组成的横“T”字型结构,最强偏好磁极是北京。创新人才、创新技术对各省域的偏好性均显现一定的发散性趋势,而创新资金对各省域的偏好性显现一定的集中性趋势。第三、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集聚中心等级布局演变总体上较稳定,集聚强度动态变化存在区域差异性。相对而言,创新人才流动空间集聚中心等级布局演变最稳定,创新技术其次,而创新资金最不稳定。目前创新人才集聚程度总体上呈现东部>西部>中部>东北部的空间布局,而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的集聚程度均呈现东部>中部>西部>东北部的布局。东部地区是我国各类创新要素集聚程度最强的区域,且创新资金向东部地区流动汇集的趋势在不断增强。中部地区对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吸引强度均在持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创新人才、创新技术的集聚吸引力在增强,但对创新资金的集聚吸引力在下降,而各类创新要素流入东北地区的集聚强度下降显着。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均是是创新人才、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流动的一级空间集聚中心,中心地位非常稳定。创新人才流动的最强空间集聚中心是北京,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均是广东。第四、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呈现明显的正的局部空间集聚关联格局且表现出较强的空间锁定性。创新人才、创新资金和创新技术局部集聚关联布局中,以L-L集聚类型最多且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H-L不典型集聚类型最少且以广东为主,H-H集聚省域均位居东部地区且以上海、浙江和江苏为主,而L-H集聚阵营中安徽、江西和广西最为典型。上述创新要素流动空间集聚关联格局演变中创新技术空间锁定性最强,创新人才其次,创新资金相对最弱。第五、区域创新绩效水平从东到中到西的梯度递减分布明显,整体呈现出明显的“东、南高和西、北低”的空间分异趋势。这种空间分异布局显现出显着的正的空间集聚关联性,以H-H和L-L的正向集聚为主,尤其是L-L集聚居多。东部的区域创新绩效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处于提高状态,中部、西部和东北部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东北地区的区域创新绩效下降趋势明显。第六、不同类型的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对区域创新绩效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创新人才和创新技术空间流动能促进区域创新绩效的提升,而创新资金显现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进一步直接和间接效应的分解也呈现创新人才和创新技术流动对本省域和周边省域的区域创新绩效存在正向效应,而创新资金对本省域及周边省域的区域创新绩效存在负向效应。创新人才空间流动对区域创新绩效的影响最大,其次是创新技术,影响最小的是创新资金。不同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对区域创新绩效影响的差异性,可以用各自空间流动偏好集聚格局演变的差异性来解释。纵观全文,本文聚焦于我国创新要素省域空间流动的机理、空间布局和空间影响效应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际意义。基于本文的研究观点,相应的启示建议如下:(1)在继续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基础上,差异化促进各区域创新发展。(2)加强建设或完善一批创新要素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提高或突出其空间集聚中心的地位和作用。(3)注重利用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空间关联关系,统筹区域创新空间发展战略,形成跨区协同创新格局;(4)注重创新要素空间流动规模的适度性,适度集聚为主辅以有效扩散流动,以增强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对区域创新绩效全面提升的促进作用。
王林[8](2019)在《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创新已成为一种潮流汹涌而来,正在影响着产业变革,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基于智慧专业化理论,通过创新驱动打造发展新引擎,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智慧专业化追求区域创新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重点培育和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智慧专业化的空间分布是指不同区域之间创新资源定向投入和政策定向支持,以及区域产业的竞争优势评价。智慧专业化在发展比较优势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在确立未来比较优势和区域专业化战略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成果方面影响较为深远。通过界定区域智慧专业化产业空间分布的特征,以31个省份的权威统计面板数据为基础,从4个维度15个指标出发,运用改进的信息熵权TOPSIS法,构建了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评价指标体系与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评价模型。以智慧专业化理论为基础,基于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发展水平评价和智慧专业化指数得分,对比国外智慧专业化的发展现状及特征,结合国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区域智慧专业化的研究内容。中国东中西部区域智慧专业化水平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省份区域智慧专业化水平都较高,广东省的智慧专业化水平最高,西部省份区域智慧专业化水平都较弱,且智慧专业化发展水平高的区域与发展水平一般的区域存在较大的极化现象。智慧专业化的空间效应表现为聚集效应与空间溢出效应,创新投入对区域自身的自我强化效应,在外部创新环境的作用下,将会聚焦于该区域的经济生产效率的提升,产生区域智慧专业化的聚集效应。从投入产出维度、供给需求维度两方面,构建了区域智慧专业化的空间分布的影响体系,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投入要素、区域产业结构、区域政策因素四个层面,选取了人均GDP、研发人员全时当量、研发经费支出、省区前三年专利授权量之和、制造业占GDP比重、FDI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政府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共计7个变量指标。以中国31个省份2014-2016年的数据为基础对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影响因子进行主成分分析,结果表明科研创新的资金投入、人力资本投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科技创新基础对于省域范围内智慧专业化发展水平都会存在积极促进作用。通过区位熵识别各区域的智慧专业化产业集合,构建了区域智慧专业化测度值评价体系,分析了各区域智慧专业化测度值以及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与时空格局演变。智慧专业化测度值具有空间分异特征,研究区间内区域间的差异性在增大,东部地区是智慧专业化测度值的高值区;智慧专业化测度值空间分布具有明显的空间正相关关系,智慧专业化测度值强的区域其邻近区域测度值也相对较强;同类型空间关系的区域呈现出了较为明显得连片分布特征,H-H区域由东南沿海地区向长江沿线区域扩展,而西部地区连片的L-L区域没有发生改变;智慧专业化产业发展水平、智慧专业化产业促进能力、智慧专业化产业关联度以及智慧专业化产业发展环境的差异性,对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测度值呈现出不均衡的空间分布类型产生重要影响。构建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变化趋势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之上运用GM(1,1)灰色预测模型预测近五年区域智慧专业化指数的变化与趋势,以探索性空间分析法对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模式进行分析。当前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格局整体呈现出东强西弱的特征,这一格局在未来五年将会继续保持,但是区域之间智慧专业化差异将会趋于收敛;区域智慧专业化将会呈现出正向的空间关系,但正相关的强度将会减弱;局部空间自相关演化将会呈现出西部的部分地区将会继续处于L-L型,但东部沿海以及中部部分区域将会演化为H-H型。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不仅能够影响区域自身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临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在区域智慧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制定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总体规划、建立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选择和培育体系、重视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空间布局、强化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协同发展。通过协同发展来缩小区域智慧专业化发展之间的差距,从总体上提升区域智慧专业化的发展水平,推动和促进区域智慧专业化的均衡发展。
邹鑫[9](2019)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以国家高新区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采用传统的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分六大部分展开研究。总体结构为:导论部分,结合国家高新区30年来的发展成绩和自己熟悉的高新区行政管理工作,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包括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在综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我国学者在高新区立法研究、区域法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目前研究之不足,提出本论文研究的问题,即本文研究的理论问题,是地方法治、区域法治的基本范畴、动力机制、价值取向和对高新区立法、执法经验的理论反思;本文研究的实践问题,是如何实现高新区的立法和执法的法治化,力图在地方(区域)法治理论与高新区法治实践之间的目光逡巡中寻找法治中国建设的真知。第一章,围绕地方法治、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和产生的学术争议,笔者区分了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的概念和不同类型,提出了对区域法治进行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以此为基础,论证了高新区是区域的表现形式,高新区法治是我国区域法治的组成部分,高新区法治研究应当借鉴区域法治理论等基本观点。在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区域法治理论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将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作为区域法治的理论维度,用以指导论文研究。第二章,以地方法治的动力机制和价值取向为研究对象,在评述地方法治竞争理论、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理论的局限性的基础上,借助区域经济学关于区域要素聚集动力机制理论的研究成果,提出地方法治服务于聚集经济、是聚集经济的产物,聚集经济推动法治发展的观点。提出创新是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高新区法治的基本精神的观点。第三章,围绕高新区的立法活动,研究了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在规范高新区设立、管理活动中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的制定、修改过程,指出了我国高新区政策与立法的特点和不足;通过对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高新区立法经验的总结,对完善我国目前高新区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第四章,围绕高新区的行政法治,通过裁判文书网的司法大数据,分析了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包括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从与行政体制相关的基本概念和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入手,将高新区行政体制类型化为“促进型行政体制”而非“管理型行政体制”,讨论了在“促进型行政体制”类型下高新区管委会在科技、人才、金融、投资、税收和培养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中的角色,提出了改革高新区行政执法体制的方向。第五章,从区域法治理论反思的角度,论证了我国高新区法的部门法属性,总结了我国高新区“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提出为避免国内高新区“立法雷同”而应当在跨域立法调研中应当采取的正确步骤。
程琳琳[10](2018)在《中国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机理与实证》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如何更好地适应与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在此境况下,各国普遍寻求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虽然工业部门是碳排放的主要部门,但是农业也在全球气候变化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推进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气候智慧型”农业应运而生。它的理念在于在降低农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持续提高农业系统的生产效率,增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农业碳生产率兼具“保增长”与“促减排”双重属性,应是新时期中国气候智慧型农业发展中关注的核心内容。那么,中国农业碳生产率的现实水平如何,其历史演变轨迹与发展趋势如何,其空间分布结构又是如何表现的,是否存在某种变化特征与规律,导致其时空分异的机理与决定机制何在?农业碳生产率在空间上是否存在外溢效应,此种外溢性又是由何种因素的空间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如果存在外溢特征,则意味着低碳农业发展中不能忽视空间地理因素可能的重要作用,而在农业结构优化与转型的背景下,需要确定什么样的政策来不断提升农业的整体碳生产率水平?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问题,将对发展低碳农业和实现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意义重大。基于此,本研究从“碳生产率”概念出发,以“机理阐释-生产率测度-时空分析-实证检验”为逻辑主线,系统性分析了“相对减排”阶段中国农业低碳化发展的主要问题。研究布局如下:第一部分为研究缘起、理论渊源与分析框架构建(第1、2、3章),旨在介绍本研究选题的国内外背景与目的、可能的贡献、基本思路、方法及可能的创新性;在此基础上,明确本研究核心概念及其内涵户,梳理相关领域研究动态;最后,以经典理论为支撑,剖释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的内在机理及决定因素。第二部分,主要部分为农业碳生产率时序演变与空间格局变迁特征刻画与揭示,即在明确本研究农业碳排放核算清单内容的基础上,从“相对减排”阶段低碳农业发展题中之义出发,以合适的方法测度农业碳生产率,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分析其分异特征(第4、5、6章)。第三部分,从空间地理视角实证检验农业碳生产率增长的决定机制,深入分析农业产业结构变迁中的农业碳生产率增长情况,并检验农业产业集聚在其中可能具有的门槛结构性效应;最后基于前文得到的结论的与发现,提出政策建议(第7、8章)。通过系统研究,主要形成了得到结论:第一,19932016年中国农业碳排放总量增加明显,但增速有所放缓;在各类气体中,甲烷的排放比例不断缩减,而二氧化碳的比例提高明显。同时,农业碳排放地域梯次分布特征明显,各地区碳排放总量排序为优先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保护发展区,长江中下游>黄淮海>西南>西北>东北>华南>青藏;不同农业碳排放又存在结构差异性特征,畜牧业仍是农业第一大碳源。第二,中国农业碳生产率整体增长较快,但省际、区际间增长的非均衡性越发凸显;从收敛性来看,全国与任一地区均不存在σ收敛迹象,但全国、优先发展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存在明显的绝对β收敛和条件β收敛迹象。区域分布上,中国农业碳生产率整体形成了东部沿海外围高值区、西部内陆低值区的空间分布格局;其中,种植业碳生产率呈现“西高东低”“北高南低”的地域分布特征,而畜牧业则表现出“东高西低”的分布特点。而在全国农业碳生产率差距不断缩小的情况下,西北区和华南区内部省份之间的分化是农业碳生产率非均衡化发展的根源。第三,省域农业碳生产率存在空间依赖性,但其在不断弱化,这说明尽管中国农业碳生产率存在着聚类现象,但局部区域内省份间农业碳生产率的分化更加明显,与前文相关发现较为一致。考究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的影响因素后发现,空间地理因素在农业碳生产率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省区农业碳生产率不仅受到本地技术进步、农业产业集聚、国家财政支农投入、种植业结构、城镇化、工业化和自然灾害的显着影响,还受到邻域国家财政支农投入、工业化、农业对外开放度和农业产业集聚的外溢作用。在这其中,农业产业集聚对农业碳生产率的正向影响较大,且其在农业产业结构与农业碳生产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门槛效应。鉴于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农业的特点、优势主导产业以及功能地位,有区别、有重点的推进农业低碳转型。第二,如何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与空间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协调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抑或成为新时期提高农业碳生产率、解决农业结构性矛盾以及推动农业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第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是影响农业低碳转型的重要力量,但这种作用的发挥会因农业产业集聚度的差异而不同,应有区别地推进种植业和畜牧业的规模化与集群发展及其低碳转型。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对农业碳排放核算清单的范围界定更为全面与科学。农业碳排放核算内容的合适与科学与否,直接关乎相关问题研究的准确性与客观性。结合中国与世界权威机构农业碳排放核算体系,运用更符合中国实际的大田实验数据测度中国农业碳排放,对现有研究是一个较好的补充与拓展。二是视角的创新。从农业碳生产率的角度解释农业低碳发展问题,不仅符合当前阶段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碳强度降低的约束性发展目标,也更贴合农业减排的。同时,本研究基于新地理经济学理论,从空间地理视角分析了农业碳生产率分异的机理,并运用空间计量经济模型探讨农业碳生产率的决定因素,亦是对以往研究假设空间均质做法的改进与拓展。三是研究方法的创新。从空间地理视角,运用空间门槛效应模型探讨了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产业集聚与农业碳生产率的非线性关系,拓展了人们对农业产业结构在农业碳生产率增长中内在作用的认识。
二、全国区域经济学术研讨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区域经济学术研讨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及论文结构 |
2 整体中国形象系统网络构建与测量 |
2.1 关键词同现网络构建及其网络特性分析 |
2.2 网络层级分析及核心关键词节点提取 |
2.3 核心关键词节点内部网络构建及其加权聚类分析 |
3 中哈非经济关系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3.1 中哈首脑外交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1.1 不断升级的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3.1.2 值得信任、不吝支持的好朋友形象 |
3.1.3 潜力巨大、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形象 |
3.2 中哈边境和安全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2.1 中哈边境繁荣共建者形象 |
3.2.2 上合组织框架下哈重要安全合作伙伴形象 |
3.2.3 哈打击边境走私活动合作者形象 |
3.3 中哈人文交流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3.1 哈萨克斯坦文化传播的支持者形象 |
3.3.2 中哈人文交流的推动者形象 |
3.3.3 丝路复兴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形象 |
3.4 关键词节点“2017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中国形象分析 |
3.4.1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积极参与者形象 |
3.4.2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 |
3.4.3 历史悠久、底蕴丰厚的可持续发展大国形象 |
4 经济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4.1 哈对华出口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1.1 哈对华出口贸易的积极推动者形象 |
4.1.2 哈出口贸易的重要市场形象 |
4.2 中哈交通运输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2.1 富有成效的交通运输合作伙伴形象 |
4.2.2 哈过境运输潜力释放的驱动者形象 |
4.3 中哈投资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3.1 中哈投资合作的推动者形象 |
4.3.2 带来多重利好和雪中送炭的对哈投资者形象 |
4.4 中国国内经济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4.1 飞速发展、迎难而上的经济强国形象 |
4.4.2 攻坚克难、施工高效的基建强国形象 |
5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之中国形象分析 |
5.1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技术”的中国形象分析 |
5.1.1 自主创新、积极进取的科技强国形象 |
5.1.2 科技惠民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5.2 灾难属性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的中国形象分析 |
5.2.1 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 |
5.2.2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 中国形象之新冠疫情涉华报道个案分析 |
6.1 中哈关系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1.1 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6.1.2 哈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形象 |
6.2 中国国内抗疫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2.1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2.2 医疗系统强大、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大国形象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2)绿色发展视域下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基础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基础概念 |
2.1.1 绿色发展 |
2.1.2 森林旅游产业 |
2.1.3 产业竞争力 |
2.1.4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 |
2.2 相关理论 |
2.2.1 绿色发展理论 |
2.2.2 “两山”理论 |
2.2.3 产业经济学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产业竞争力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
3.1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
3.1.1 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
3.1.2 森林旅游产业绿色发展问题 |
3.2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
3.2.1 森林旅游产业对区域经济的直接贡献 |
3.2.2 森林旅游产业带动其他产业能力 |
3.2.3 森林旅游的区域经济牵动度 |
3.3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历程与竞争阶段分析 |
3.3.1 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历程 |
3.3.2 森林旅游产业市场竞争阶段分析 |
3.4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趋势 |
3.4.1 适应森林旅游产业消费群体变化 |
3.4.2 适应森林旅游产业产品需求变化 |
3.4.3 适应森林旅游产业文化内涵变化 |
3.5 本章小结 |
4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的模型构建 |
4.1 基于钻石模型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
4.1.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分析框架 |
4.1.2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
4.2 基于熵权法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2.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方法选择 |
4.2.2 基于熵权法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 |
4.3 本章小结 |
5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评价分析 |
5.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测算 |
5.2 各级评价指标的作用权重分析 |
5.3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结构分析 |
5.3.1 生产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3.2 需求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3.3 支持产业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3.4 政府作用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4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聚类分析 |
5.4.1 聚类分析结果 |
5.4.2 聚类结果分析 |
5.5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时空分析 |
5.5.1 空间分布分析 |
5.5.2 时间趋势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
6.1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构建原理 |
6.1.1 绿色发展对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机制 |
6.1.2 影响因素遴选原则 |
6.1.3 影响因素体系构建的方法 |
6.2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构建 |
6.2.1 拟选影响因素体系 |
6.2.2 影响因素筛选模型设定 |
6.2.3 数据处理及检验 |
6.2.4 拟选影响因素指标主成分分析 |
6.2.5 拟选影响因素指标回归分析 |
6.3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 |
6.3.1 绿色旅游资源因素 |
6.3.2 绿色产业规模因素 |
6.3.3 绿色发展环境因素 |
6.3.4 绿色基础设施因素 |
6.3.5 绿色政策支持因素 |
6.4 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结构分析 |
6.4.1 解释结构模型的构建 |
6.4.2 影响因素的多级递阶结构 |
6.5 本章小结 |
7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PMO分析 |
7.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理论解析 |
7.2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压力(P) |
7.2.1 竞争力提升的压力 |
7.2.2 压力的动态变化 |
7.3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动力(M) |
7.3.1 动力主体构成及动态演化 |
7.3.2 驱动力构成及动态演化 |
7.4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P-M循环推进框架 |
7.5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路径(O) |
7.5.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目标与路径设计原则 |
7.5.2 以保护优先为先导的绿色旅游资源要素提升路径 |
7.5.3 以结构调整为机遇的绿色政策支持要素提升路径 |
7.5.4 以产品创新为特色的绿色产业规模要素提升路径 |
7.5.5 以全域协作为支撑的绿色发展环境要素提升路径 |
7.5.6 以绿色供给为前提的绿色基础设施要素提升路径 |
7.6 本章小结 |
8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建议 |
8.1 绿色发展视域下旅游资源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1.1 自然资源保护方面 |
8.1.2 资源管理能力方面 |
8.2 绿色发展视域下产业规模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2.1 产品创新方面 |
8.2.2 技术创新方面 |
8.3 绿色发展视域下发展环境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3.1 经济环境方面 |
8.3.2 社会环境方面 |
8.4 绿色发展视域下政策支持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4.1 绿色供需方面 |
8.4.2 政策制度方面 |
8.4.3 人才选育方面 |
8.5 绿色发展视域下基础设施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5.1 交通产业支持方面 |
8.5.2 服务设施升级方面 |
8.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
附录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指标的权重 |
附录2 2008-2017年各地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结果 |
附录3 各地区一级指标综合评价测算结果 |
致谢 |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研究 ——以京津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缘起 |
一、旅游业的功能不断多元化 |
二、旅游发展的目的是助力人民美好生活 |
三、人地关系协调发展 |
四、京津冀旅游协同持续推进 |
第二节 旅游共生体系统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一、旅游共生体系统的思考过程 |
二、旅游共生体系统研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三、旅游共生体系统研究的意义 |
四、旅游共生体系统的相关说明 |
第三节 研究框架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框架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基础理论与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共生理论的内涵 |
一、共生理论的提出——生物学内涵 |
二、共生理论的发展——生态学内涵 |
三、共生理论的发扬——社会科学内涵 |
四、共生理论的前景 |
第二节 共生理论在城市与区域等研究中的综述 |
一、概述 |
二、微观经济领域 |
三、城市与区域协调 |
四、区域产业经济 |
五、管理学领域 |
六、共生哲学 |
第三节 旅游共生研究综述 |
一、旅游共生研究的总体进展 |
二、旅游共生理论的探索 |
三、区域和城市旅游共生研究 |
四、旅游利益相关主体共生研究 |
五、旅游与生态环境共生研究 |
六、旅游产业和旅游企业共生研究 |
七、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产品共生研究 |
第四节 其他基础理论 |
一、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二、协同论 |
三、产业生态学理论 |
四、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五、博弈论 |
第三章 旅游共生体系统构建 |
第一节 旅游共生的基础解释 |
一、旅游共生 |
二、旅游共生单元 |
三、旅游共生的现实表现 |
四、旅游共生的基础动因 |
第二节 旅游共生关系分析 |
一、旅游共生关系及其类型 |
二、旅游共生度与共生系数 |
三、旅游共生界面与共生环境 |
四、旅游共生成本与共生效益 |
第三节 旅游共生体系统理论模型构建 |
一、旅游共生体形成的条件 |
二、旅游共生体与旅游共生体系统 |
三、旅游共生体系统的结构 |
四、旅游共生体系统理论模型 |
第四章 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第一节 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概述 |
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含义 |
二、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实质 |
三、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研究视角 |
第二节 组织形式维度上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一、组织形式维度上不同旅游共生关系的特征 |
二、组织形式维度上不同旅游共生关系的对比 |
三、组织形式维度上不同旅游共生关系的判定 |
第三节 行为方式维度上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一、行为方式维度上不同旅游共生关系的特征 |
二、行为方式维度上不同旅游共生关系的对比 |
三、行为方式维度上不同旅游共生关系的判定 |
第四节 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机制 |
一、旅游共生对象选择的机制 |
二、内生动力机制 |
三、外生动力机制 |
第五章 京津冀旅游内部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 |
第一节 京津冀旅游共生关系的基础 |
一、京津冀地区概况 |
二、京津冀旅游共生关系的条件 |
三、京津冀旅游共生关系的基础 |
第二节 京津冀旅游行业共生体的协调演化分析 ——对旅行社和旅游饭店行业共生关系的研究 |
一、旅游行业间的共生关系 |
二、共生单元的主质参量 |
三、旅游行业共生体协调演化的过程 |
四、旅游行业共生体协调演化的空间格局 |
第三节 京津冀旅游市场共生体的协调演化分析 ——对国内旅游市场共生关系的研究 |
一、京津冀旅游市场共生体 |
二、主质参量的选择 |
三、旅游市场共生体的协调演化 |
四、旅游市场共生体协调演化的规律与建议 |
第四节 京津冀旅游内部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一、京津冀旅游共生关系的形成 |
二、京津冀旅游共生关系的新阶段 |
三、京津冀旅游内部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第六章 京津冀旅游外部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 |
第一节 京津冀旅游外部共生关系的形成与表现 |
一、京津冀旅游外部共生关系概述 |
二、京津冀旅游-经济共生关系 |
三、京津冀旅游-政治共生关系 |
四、京津冀旅游-文化共生关系 |
五、京津冀旅游-社会共生关系 |
六、京津冀旅游-生态共生关系 |
第二节 京津冀旅游外部共生体系统的质参量 |
一、各共生单元的主质参量 |
二、各共生单元的指标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三、各共生单元主质参量的计算 |
第三节 京津冀旅游外部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一、京津冀旅游-经济共生体的协调演化 |
二、京津冀旅游-政治共生体的协调演化 |
三、京津冀旅游-文化共生体的协调演化 |
四、京津冀旅游-社会共生体的协调演化 |
五、京津冀旅游-生态共生体的协调演化 |
第七章 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评价与对策 |
第一节 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评价 |
一、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概况 |
二、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关联协调度分析 |
三、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主要特征 |
四、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主要风险 |
第二节 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进化的对策 |
一、形成旅游共生观念 |
二、完善旅游共生界面 |
三、优化旅游共生环境 |
四、推进全域旅游共生 |
五、大力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旅游共生体系统及其协调演化理论 |
二、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 |
第二节 可能的研究创新 |
一、整合形成统一的旅游共生研究框架 |
二、提出旅游共生体系统理论模型 |
三、形成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理论 |
四、京津冀旅游共生体系统的协调演化及评价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旅游共生体系统理论模型仍需完善 |
二、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的指标和方法还要充实 |
三、旅游共生关系的形成机制有待深入 |
四、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进化对策措施的针对性还应强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策略研究 ——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1.“一带一路”倡议与教育 |
2.高等教育与“一带一路”倡议 |
3.地方高师院校发展不均衡 |
(二)研究问题及意义 |
1.研究问题 |
2.研究意义 |
(三)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概念界定 |
2.理论基础 |
(四)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文献述评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 |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环境分析 |
(一)环境分析法简介 |
(二)“一带一路”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外部环境分析 |
1.政治环境 |
2.经济环境 |
3.社会文化环境 |
4.科技创新环境 |
(三)“一带一路”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合作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1.国外竞争环境分析 |
2.国内竞争环境分析 |
(四)“一带一路”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内部环境分析 |
1.积极因素 |
2.制约因素 |
三、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现状及表现形式 |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简介 |
1.学校简介 |
2.机构设置 |
(二)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表现形式 |
1.留学生教育 |
2.对外交流 |
3.教师国际化 |
4.国际合作 |
(三)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特点 |
1.起步早、发展缓 |
2.宽领域、浅层次 |
3.具特色、待深化 |
四、“一带一路”内师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策略分析 |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内师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动因 |
1.政治因素 |
2.经济因素 |
3.文化因素 |
4.自身需求 |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内师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存在问题 |
1.经费不足 |
2.开放性不够 |
3.管理机制不健全 |
4.配套设施不足 |
5.师资不足 |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内师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策略 |
1.明确理念,树立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 |
2.突出特色,制定独具特色的发展方向 |
3.增强内涵,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
4.扩宽渠道,创造合作交流的机会 |
五、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项目 |
(5)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论文创新点 |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3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逻辑分析框架 |
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 研究的逻辑分析框架 |
4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集聚 |
4.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内存性和外向性 |
4.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经济技术属性 |
4.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支持程度 |
4.4 本章小结 |
5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优势识别 |
5.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机会优势识别 |
5.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产业基础优势识别 |
5.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价值链优势识别 |
5.4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综合优势识别 |
5.5 本章小结 |
6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定位 |
6.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目标 |
6.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功能目标 |
6.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阶段目标 |
6.4 本章小结 |
7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
7.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原则 |
7.2 三种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分类 |
7.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支撑 |
8.1 构建灵活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合 |
8.2 构建高效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资本体系 |
8.3 构建清晰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监管模式 |
8.4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 |
(6)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及其对区域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 ——基于我国省域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地域空间尺度的选择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创新要素界定 |
1.3.2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界定 |
1.3.3 区域创新绩效界定 |
1.4 研究方案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意义 |
1.4.4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回顾 |
2.1.1 要素禀赋论基础上拓展的落差理论 |
2.1.2 空间相互作用理论 |
2.1.3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1.4 空间经济学发展理论 |
2.1.5 创新理论 |
2.1.6 理论回顾总结 |
2.2 创新要素及其与区域创新绩效关系的文献综述 |
2.2.1 创新要素投入与区域创新绩效 |
2.2.2 创新要素配置与区域创新绩效 |
2.2.3 创新要素集聚与区域创新绩效 |
2.2.4 创新要素流动与区域创新绩效 |
2.2.5 研究评述 |
2.3 区域创新绩效的文献综述 |
2.3.1 区域创新绩效评价指标 |
2.3.2 区域创新绩效测算方法 |
2.3.3 区域创新绩效影响因素 |
2.3.4 区域创新绩效水平 |
2.3.5 研究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及其对区域创新绩效影响的机理分析 |
3.1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表现形式 |
3.2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主要渠道 |
3.2.1 创新人才迁移渠道 |
3.2.2 研发直接投资渠道 |
3.2.3 研发外包渠道 |
3.2.4 技术联盟渠道 |
3.2.5 产学研合作创新渠道 |
3.2.6 技术、高技术产品等区际贸易渠道 |
3.2.7 政府筑巢引凤渠道 |
3.3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主要动因 |
3.3.1 市场拉动 |
3.3.2 政府推动 |
3.3.3 市场拉动与政府推动协同式 |
3.4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影响区域创新绩效的理论机理 |
3.4.1 创新要素动态优化配置效应 |
3.4.2 创新知识跨区溢出效应 |
3.4.3 规模经济效应 |
3.4.4 跨区域创新合作网络效应 |
3.4.5 创新要素拥挤竞争效应 |
3.4.6 创新要素倒吸效应 |
3.4.7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影响区域创新绩效作用机理总结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估算及其空间布局分析 |
4.1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测评 |
4.1.1 引力模型概况 |
4.1.2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量模拟测度引力模型构建 |
4.2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偏好布局 |
4.2.1 创新人才空间流动偏好布局 |
4.2.2 创新资金空间流动偏好布局 |
4.2.3 创新技术空间流动偏好布局 |
4.3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布局 |
4.3.1 方法说明 |
4.3.2 创新人才空间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布局 |
4.3.3 创新资金空间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布局 |
4.3.4 创新技术空间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布局 |
4.3.5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布局总结 |
4.4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空间关联性布局 |
4.4.1 空间关联分析方法 |
4.4.2 创新人才空间流动的空间关联性布局 |
4.4.3 创新资金空间流动的空间关联性布局 |
4.4.4 创新技术空间流动的空间关联性布局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影响区域创新绩效的模型构建 |
5.1 空间计量经济模型简况 |
5.1.1 空间误差、空间滞后与空间杜宾模型概况 |
5.1.2 空间影响效应分解 |
5.1.3 模型选择和估计方法 |
5.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5.2.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来源 |
5.2.2 .理论模型构建 |
5.3 因变量区域创新绩效分析 |
5.3.1 区域创新绩效衡量 |
5.3.2 区域创新绩效的空间发展特征分析 |
5.4 其他变量说明 |
5.4.1 自变量 |
5.4.2 控制变量 |
5.5 数据来源说明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影响区域创新绩效的实证分析 |
6.1 创新要素空间流动与区域创新绩效空间拟合 |
6.2 空间计量实证分析 |
6.2.1 基于创新人才空间流动的实证结果 |
6.2.2 基于创新资金空间流动的实证结果 |
6.2.3 基于创新技术空间流动的实证结果 |
6.2.4 基于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实证结果 |
6.2.5 实证结果总结和分析 |
6.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启示和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1.1 关于创新要素空间流动机理 |
7.1.2 关于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偏好布局 |
7.1.3 关于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空间集聚中心布局 |
7.1.4 关于创新要素空间流动的空间关联性布局 |
7.1.5 关于区域创新绩效的空间发展特征 |
7.1.6 关于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对区域创新绩效的具体影响 |
7.2 政策启示 |
7.3 研究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着作 |
3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4 论文创新点 |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概述 |
3.1 智慧专业化概念 |
3.2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理论 |
3.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实践 |
4 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评价 |
4.1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产业选择与测度 |
4.2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4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发展水平的实证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影响因子 |
5.1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影响因子的模型构建 |
5.2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影响因子的研究假设 |
5.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影响因子的实证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 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类型格局 |
6.1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类型格局的模型构建 |
6.2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类型格局的实证结果 |
6.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类型格局的时空演化 |
6.4 本章小结 |
7 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变化趋势 |
7.1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变化趋势的模型构建 |
7.2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变化趋势的实证结果 |
7.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变化趋势的格局预测 |
7.4 本章小结 |
8 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的政策启示 |
8.1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总体规划的政策启示 |
8.2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选择和培育的政策启示 |
8.3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空间布局的政策启示 |
8.4 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启示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2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
附录3 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产业测度一览表 |
(9)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和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对高新区法治的研究综述 |
二、国内对高新区法治的研究综述 |
三、对国内外高新区法治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和创新 |
一、论文的结构和研究方法 |
二、论文创新 |
第一章 区域法治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与概念探析 |
一、“地方法治”或“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 |
二、“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的概念探析 |
第二节 区域法治研究的基本框架 |
一、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区域法治理论 |
二、区域法治的理论维度 |
第二章 高新区法治的动力机制和价值取向 |
第一节 区域法治动力及动力机制的一般理论 |
一、地方法治竞争理论及其局限性 |
二、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理论 |
三、要素聚集动力机制理论借鉴 |
第二节 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 |
一、科技是高新区聚集经济的发展动力 |
二、创新是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 |
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高新区法治的基本精神 |
第三章 高新区法治的立法建构 |
第一节 高新区立法的历史检视 |
一、国家高新区发展历程及政策、立法变迁 |
二、高新区立法的现实检讨 |
三、我国高新区立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
第二节 高新区立法的域外经验 |
一、域外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方面的立法实践 |
二、域外立法实践对我国高新区立法的启示 |
第四章 高新区的行政法治 |
第一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 |
第二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综合执法 |
第三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促进型行政 |
第五章 高新区法治的理论反思 |
第一节 高新区立法的部门法属性 |
一、区域立法的概念评判 |
二、高新区地方立法的部门法定位 |
第二节 高新区立法与“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 |
一、“先行先试”立法模式的界定 |
二、法治试验的功能及其完善 |
第三节 高新区立法的复制与推广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价值探寻:比较法学的视角 |
三、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基本功能:比较方法的转向 |
四、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步骤设计:功能比较的运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中国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机理与实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农业碳排放研究 |
1.3.2 农业生产率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碳排放 |
2.1.2 农业碳生产率 |
2.2 理论基础 |
2.2.1 经济增长理论 |
2.2.2 低碳经济理论 |
2.2.3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 |
2.3 碳生产率的特征 |
2.4 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的机理阐释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农业碳排放核算清单与农业碳生产率测度 |
3.1 农业碳排放测算及其时空演变特征 |
3.1.1 农业碳排放测算清单 |
3.1.2 农业碳排放时序演变趋势 |
3.1.3 农业碳排放空间差异特征 |
3.2 农业碳生产率测度方法及其结果 |
3.2.1 单要素农业碳生产率 |
3.2.2 基于随机前沿分析的农业碳生产率 |
3.2.3 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农业碳生产率 |
3.3 不同测算方法及其结果对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业碳生产率时序演变特征 |
4.1 农业碳生产率描述性统计分析 |
4.1.1 农业碳生产率变动趋势 |
4.1.2 省域农业碳生产率时序演变趋势 |
4.2 农业碳生产率动态演进轨迹 |
4.2.1 研究方法 |
4.2.2 研究结果及分析 |
4.3 农业碳生产率收敛性分析 |
4.3.1 σ收敛检验 |
4.3.2 绝对β收敛 |
4.3.3 条件β收敛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业碳生产率空间变迁轨迹与格局分布 |
5.1 农业碳生产率空间分布格局 |
5.1.1 农业碳生产率省域分布及其差异 |
5.1.2 农业碳生产率区域格局及其差异 |
5.1.3 种植业碳生产率地域结构及特征 |
5.1.4 畜牧业碳生产率地域结构及特征 |
5.2 农业碳生产率空间演化轨迹 |
5.2.1 重心模型的由来及其应用 |
5.2.2 空间轨迹呈现与分析 |
5.3 农业碳生产率区域差异分解 |
5.3.1 研究方法 |
5.3.2 研究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的实证分析 |
6.1 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1 农业发展的特征性事实 |
6.1.2 空间自相关性检验 |
6.1.3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6.1.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2 农业产业结构演进中的农业碳生产率 |
6.2.1 农业产业结构变迁与碳生产率关系辨识 |
6.2.2 模型设置与变量选取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3.1 研究不足 |
7.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全国区域经济学术研讨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D]. 黄锦南. 浙江大学, 2021(08)
- [2]绿色发展视域下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D]. 邹成成.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9)
- [3]旅游共生体系统协调演化研究 ——以京津冀为例[D]. 孙振杰.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高师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策略研究 ——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例[D]. 李若南.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5]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D]. 沈婕.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6]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7]创新要素空间流动及其对区域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 ——基于我国省域数据[D]. 吕海萍. 浙江工业大学, 2019(02)
- [8]中国区域智慧专业化空间分布研究[D]. 王林.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9]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D]. 邹鑫. 武汉大学, 2019(06)
- [10]中国农业碳生产率时空分异:机理与实证[D]. 程琳琳. 华中农业大学,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