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河道采砂规划与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毛亚楠[1](2020)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黄河安澜》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这些人为造成的破坏不仅给黄河生态环境带来了灾难,更重要的是,破坏了黄河的蓄水调节功能,影响行洪安全,而这是导致水患灾害发生的直接根源在中国这块广袤土地上,如果要找到一个与中华文明互相砥砺前行的自然对应物,答案是黄河无疑。"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这句不言自明的话语背后,其实省略了太多波澜壮阔、高潮迭起的故事。对黄河的治理和利用,
屠建学[2](2020)在《黄河河道保护地方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黄河河道保护的专门立法与一般立法明显不足。现有黄河河道保护立法,在立法宗旨、管理体制、河道整治与建设、具体河道保护制度设计及法律责任制度设定方面存在一定欠缺,主要原因为立法理念滞后、立法程序不到位、部门影响及立法不严谨。制定、完善黄河河道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可采取先地方、后中央的路径;在设计黄河河道保护制度时既要确立河道功能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宗旨,又要明确"一元主导、多元配合"管理体制;既要科学设计具体的河道保护制度,又要平衡设计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方的法律责任制度。
许元辉,李凯,董立国,郑涵之,邢奇琳[3](2020)在《黄河大北干流山西侧采砂管理实践及探索》文中研究表明为解决黄河大北干流河道采砂乱象,《黄河大北干流晋陕河段采砂管理规划总体方案》得以出台实施。通过对方案出台前后采砂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比,梳理总结了采砂中存在的问题,对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
潘科[4](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认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李巍[5](2020)在《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河长制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等一系列突出水问题,完善河流治理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绿色发展观。黄河流域九省(区)积极贯彻落实河长制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河长制。河长制自建立运行以来,取得了黄河治理保护的明显成效。但是,黄河的治理保护不可能一蹴而就,必定是一个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河长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在协同治理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深入研究。本文以黄河流域河长制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访谈等方法,从河长制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协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河长制在协同治理中仍然存在各种碎片化的现象,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跨省的黄河水事问题协调工作困难重重、河长办对成员部门的组织协调力不从心、沿黄各地之间黄河信息数据难以共享、河长制与流域机构协同作用发挥有限、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两张皮”等问题。通过深入剖析,本文认为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河长制协同治理的法律供给不足、沿黄各地河长制建设发育不足以及流域整体治理与河长制区域治理的目标追求存在差异等。针对存在问题,本文运用协同治理理论,立足黄河实际,提出健全完善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一是构建协同治理的法律体系,二是加强协同治理的制度建设,三是加快沿黄各地河长制建设步伐,四是确保流域综合规划与区域规划协同一致。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提高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效能,推进黄河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思路。
张臣[6](2019)在《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及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5年,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口号,2017年,上述理念在党的会议上进一步阐明了重要性。同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以河北省雄县、安新县、容城县为中心,设立雄安新区,根据定位要求,明确了水城交融、蓝绿交织、生态优美的总目标;2018年,《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正式批复,规划中进一步细化了对自然的尊重、顺应、保护以及生态治理的总要求,强调了白洋淀生态整体修复和环境系统治理的重要性。至此,生态修复与河流健康提升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新高度。潴龙河作为白洋淀入淀主要河流,其河道现状多表现为行洪能力低、水体污染重、河道频断流、河沙超采挖、河岸带受损、表土侵蚀严重、水资源紧张、水资源欠账多、人员管护不到位、水生态失衡等问题,导致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严重受损、服务功能基本丧失。本文以潴龙河为研究对象,重点开展了潴龙河不同河段健康评价及修复措施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归纳总结了国内外有关河流系统健康评价的常用方法,以层次分析法建立了白洋淀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体系;并根据已完成的现场调查资料和政府、流域机构提供的水文水质等统计资料等,立足评价河流功能特点,从水安全、水环境、水经济等层面,完成了潴龙河河流系统评价对象的选取,提出潴龙河河流系统健康的主要影响指标,建立了潴龙河河流系统健康评价体系。2)对潴龙河流经不同地市的河段分别进行了健康指标识别,完成了潴龙河流经石家庄等区域河段的河流系统健康评价。3)基于国外、国内关于河流生态修复实践规律,针对潴龙河河流及流域特征,开展了潴龙河在修复任务等方面的研究,并提出了符合潴龙河治理修复的措施。
徐培理[7](2019)在《黄河大北干流河曲段采砂规划及管理之我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分析了山西黄河大北干流河曲段河道堤防、主要建筑物、交通设施、水文站点、采砂现状及存在问题、泥沙补给情况和质量,探讨了该河段采砂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拟定了禁采区和可采区,计算了该河段的采砂量,确定了禁采期、可采期。
门昭宇,侯志军,侯佼建,薛海[8](2019)在《黄河大北干流河段采砂量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黄河大北干流河道采砂量不断增大,对该河段河道冲淤变化、防洪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日渐凸显,但是对于河道实际采砂量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通过现场调查、地区经济指标估算等方法对黄河大北干流的年采砂量进行统计计算,结果表明:实地调查河段年均采砂量为0.3亿t,地区经济指标估算河段采砂量为0.35亿t,二者相差不大。通过不同年份场次洪水河段冲淤量分析得知,河道采砂对河段冲淤变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陈茂山,吴强,王晓娟,陈金木,王俊杰,俞昊良[9](2019)在《河道采砂管理现状与立法建议》文中认为砂石资源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水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快立法进程,文章在调研基础上系统梳理总结了现阶段河道采砂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指出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些地区非法采砂仍高发频发,河道采砂管理压力很大;河道采砂管理不够规范,亟需加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立法滞后,难以为采砂管理提供保障。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的建议:加快立法进程,明确定位和思路,明确需要建立的主要制度。
刘文颖[10](2019)在《我国砂石土类矿产资源政策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砂石土类矿产的开发利用是国家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支撑力。据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统计,我国机制砂年产量高达200亿吨,已成为砂石资源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度转型为新常态高质量发展,城市基建设施及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强,砂石骨料需求量将持续高位增长。然而由于受制于环保督查砂石限采禁采的“一刀切”关停政策,各地砂石骨料供应紧张,价格高涨,砂石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2018年底,砂石土类矿产被国家统计局列为国家战略新兴资源,这也意味着砂石资源亟待形成全面的产业化发展。本文梳理了我国1980-2018年近四十年的砂石土类矿产国家级政策32份及地方28个省域的政策180份,通过国内外文献研究,明确了砂石土类矿产开发利用管理政策的研究成果及改进空间,对所研究的砂石土类矿种及其资源属性进行界定,并从产业发展的视角明确了砂石土类矿产管理政策的研究基调。首先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国家级政策及地方级政策进行“时间、机构、文种、效力”四方面的特征分析;其次整理并编码分析国家级政策文本155条,省级政策文本1165条,运用政策工具研究方法构建“政策工具—政策作用”的X-Y二维度分析框架,其中X维度包含供给型、环境型、需求型三类政策工具;Y维度包含“矿石开采、生产加工、消费利用、回收再造、废物处置”五个产业作用环节。一是对国家级32份政策的155条政策工具进行分析,二是对地方级180份政策文本的1165条政策工具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区域,进行政策工具的空间研究。最后,应用状态空间模型对2001-2016年国家级政策的政策工具的影响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砂石土类矿产国家级政策缺位,地方省域政策空间布局失衡。我国砂石土类矿产政策以强制性的环境型政策工具为主,以柔性引导型政策为辅,政策效力有但对砂石产业促进作用弱;政策工具集中在矿石开采和消费利用环节,生产加工环节的使用频率不及预期。政策工具数量、效力与效果不匹配,其中环境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与效力呈反向关系,供给型、需求型政策工具数量偏少但效力更优。
二、山西省河道采砂规划与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西省河道采砂规划与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黄河安澜(论文提纲范文)
摸清黄河的“家底” |
探索建立流域内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 |
问题和难点 |
推动制定《黄河法》 |
链接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
1.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法莉兰童话王国”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2. 甘肃省岷县“慕丽水岸”茶楼影响行洪安全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诉讼和执行】 |
3.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武家大沟堤坝毁坏影响行洪安全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诉讼和执行】 |
4.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河道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5.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乌斯太段河道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6. 山西省万荣县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7. 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8. 河南省三门峡市两矿业公司违规采矿破坏黄河生态环境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9. 青海省化隆县查甫河、黑城河等河道垃圾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1 0. 四川省若尔盖县白河唐克镇段河道垃圾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案 |
【基本案情】 |
【调查和督促履职】 |
(2)黄河河道保护地方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既有黄河河道保护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
1. 地方立法缺位 |
2. 立法宗旨问题 |
(1)管理观念重,保护理念淡 |
(2)水生态保护意识缺失 |
3. 管理体制问题 |
(1)地方政府职责的设定问题 |
(2)主管部门职能划分问题 |
(3)跨部门协作机制缺失问题 |
4. 主要保护制度问题 |
(1)河道整治与建设制度规定不足 |
(2)具体河道保护制度缺陷 |
(3)河道采砂规制不足 |
5. 法律责任规定问题 |
(1)法律责任配置缺位 |
(2)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工作人员范围没有明确界定 |
(3)法律责任条款表述不清 |
二、现有黄河河道保护立法存在问题原因简析 |
1. 立法理念滞后 |
2. 立法程序不到位 |
3. 部门“立法”的影响 |
4. 立法态度不严谨 |
三、制定完善黄河河道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 |
1. 黄河河道保护的立法路径 |
2. 黄河河道保护地方立法主要内容的设计与完善 |
(1)立法宗旨的调整与完善 |
(2)建立一元主体负责、多元主体配合的管理体制 |
(3)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
(4)合理设计法律责任制度 |
(3)黄河大北干流山西侧采砂管理实践及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 《黄河大北干流晋陕河段采砂管理规划总体方案》实施前后采砂情况 |
1.1 方案实施前的采砂及管理情况 |
1.2 方案实施后的采砂及管理情况 |
2 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 |
(1)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
(2)河道管理权限、界线不明确,管理能力落后。 |
(3)缺少国家层面的采砂规划。 |
(4)各项采砂规范管理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 |
(5)黄河采砂管理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 |
(6)采砂场业主管理待提升。 |
(7)陕西、山西两省协同管理有待加强。 |
3 采砂管理工作的探索 |
(1)河湖长制和地方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 |
(2)科学合理规划。 |
(3)创新管理制度。 |
(4)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
(5)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 |
(6)制定《黄河法》和山西省黄河河道管理法律法规。 |
(7)晋陕两省协同管理。 |
4 结 语 |
(4)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思路 |
3 技术路线 |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与不足 |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砂石及采砂 |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
3 非法采砂 |
(二) 理论基础 |
1 治理理论 |
2 公共物品理论 |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
1 漳河概况 |
2 采砂情况 |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
1 采砂危害 |
2 治理情况 |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
(二) 原因分析 |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六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情况 |
2.国外研究情况 |
3.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四)研究创新和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工具 |
(一)河长制的概念和特点 |
1.河长制的概念 |
2.河长制的特点 |
(二)协同治理的概念和特点 |
1.协同治理的概念 |
2.协同治理的特点 |
(三)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的内涵 |
1.协同治理的主体 |
2.协同治理的客体 |
3.协同治理的主要内容 |
三、黄河流域河长制的推进情况及协同治理的工作成效 |
(一)河长制的推进情况 |
1.青海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2.四川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3.甘肃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4.宁夏自治区河长制推进情况 |
5.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推进情况 |
6.陕西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7.山西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8.河南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9.山东省河长制推进情况 |
(二)河长制协同治理的工作成效 |
1.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显着 |
2.通过“清河行动”进一步摸清了“四乱”存量 |
3.黄河采砂管理联动机制不断完善 |
四、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问题 |
1.跨省的黄河水事问题协调难度大 |
2.河长办对成员部门的组织协调能力不足 |
3.黄河信息资源共享对接不畅 |
4.流域管理与河长制协同治理作用发挥有限 |
5.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与区域规划“两张皮” |
(二)原因分析 |
1.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的法律供给不足 |
2.沿黄各地河长制建设发育不足 |
3.流域整体治理与河长制区域治理的目标追求存在差异 |
五、健全完善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路径的对策建议 |
(一)构建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的法律体系 |
1.加强河长制立法工作 |
2.加快黄河流域综合性立法 |
3.注重立法的内在协同性 |
(二)加强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的制度建设 |
1.完善省级层面的协调沟通配套制度 |
2.建立水行政管理联合行动机制 |
3.强化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 |
4.打造智慧黄河信息一体化共享平台 |
(三)加快沿黄各地河长制建设和工作推进步伐 |
1.深化机构改革明确涉水部门职能 |
2.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能力 |
3.健全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 |
4.尽快完成相关基础工作 |
(四)确保流域综合规划与区域规划协同一致 |
1.强化流域综合规划的统领作用 |
2.加强对区域规划的指导和监督 |
3.注重规划间的协同配合 |
六、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 |
致谢 |
(6)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河流生态健康概念及生态修复 |
1.2.2 河流系统健康评价方法 |
1.3 本文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第2章 潴龙河概况 |
2.1 基本概况 |
2.2 水环境概况 |
2.3 水生态概况 |
2.3.1 潴龙河水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 |
2.3.2 潴龙河水生态概况 |
2.4 河道工程概况 |
2.5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章 潴龙河河流系统健康评价体系构建与评价 |
3.1 评价方法 |
3.1.1 层次分析法 |
3.1.2 综合权重确定 |
3.1.3 评价结果划分 |
3.2 评价体系建立原则 |
3.3 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体系构建 |
3.3.1 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体系 |
3.3.2 指标释义 |
3.4 潴龙河各区段河流系统健康评价 |
3.4.1 潴龙河各区段指标权重确定 |
3.4.2 潴龙河河流系统健康状况表征参数及刻度划分 |
3.4.3 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综合指数计算 |
3.4.4 潴龙河(石家庄段区)河流系统健康评价 |
3.4.5 潴龙河(保定段区)河流系统健康评价 |
3.4.6 潴龙河(雄安段区)河流系统健康评价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潴龙河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研究 |
4.1 治理目标与任务 |
4.2 潴龙河生态修复措施原则和措施 |
4.2.1 修复原则 |
4.2.2 修复措施 |
4.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
(7)黄河大北干流河曲段采砂规划及管理之我见(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黄河河曲段概况 |
1.1 河曲县基本情况 |
1.2 河道概况 |
1.3 堤防工程情况 |
1.4 主要建筑物、交通设施、水文站点情况 |
1.5 采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 泥沙状况分析 |
2.1 沙质状况分析 |
2.2 补给分析 |
3 编制《采砂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3.1 编制《采砂规划》的指导思想 |
3.2 编制《采砂规划》的原则 |
4 关于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 |
4.1 禁采区的划定 |
4.2 可采区的划定 |
5 采砂量和可采期的规划 |
5.1 采砂量的规划 |
5.2 禁釆期与可釆期规划 |
6 结语 |
(8)黄河大北干流河段采砂量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采砂量调查分析 |
1.1 实地调查 |
1.2 地区经济指标估算 |
2 讨 论 |
3 结 语 |
(9)河道采砂管理现状与立法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河道采砂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
1.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
1.2 编制市县采砂规划,强化总量控制 |
1.3 实行采砂许可,探索多种许可方式 |
1.4 强化采砂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
1.5 开展采砂专项整治,实行采砂联合执法 |
1.6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管理 |
2 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
2.1 一些地区非法采砂仍高发频发,河道采砂管理压力很大 |
2.2 河道采砂管理不够规范,亟需加以完善 |
2.2.1 采砂规划刚性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
2.2.2 采砂许可方式尚不够科学 |
2.2.3 采砂监管存在一定缺失 |
2.2.4 采砂执法力度仍较薄弱 |
2.3 河道采砂管理立法滞后,难以为采砂管理提供保障 |
3“条例”立法建议 |
3.1 加快“条例”立法进程 |
3.2 明确“条例”的定位和思路 |
3.2.1 关于采砂管理权责界定 |
3.2.2 关于规范合法采砂 |
3.2.3 关于严控非法采砂 |
3.3 明确“条例”需要建立的主要制度 |
3.3.1 建立采砂规划约束制度 |
3.3.2 规范采砂许可制度 |
3.3.3 规范采砂监管制度 |
3.3.4 建立采砂执法制度 |
3.3.5 建立法律责任制度 |
(10)我国砂石土类矿产资源政策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砂石土矿政策研究现状 |
1.2.2 政策工具应用研究现状 |
1.2.3 砂石土矿政策效应研究现状 |
1.2.4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论文架构及研究方法 |
1.3.1 论文架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砂石土类矿产 |
2.1.2 砂石土类矿产政策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治理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公共政策理论 |
2.2.4 政策工具理论 |
3 我国砂石土类矿产政策特征分析 |
3.1 政策文本梳理 |
3.2 国家级政策特征分析 |
3.2.1 发文时间 |
3.2.2 发文机构 |
3.2.3 政策文种 |
3.2.4 政策效力 |
3.3 地方级政策特征分析 |
3.3.1 发文时间 |
3.3.2 发文机构 |
3.3.3 政策文种 |
3.3.4 政策效力 |
3.4 小结 |
4 我国砂石土类矿产政策二维分析 |
4.1 构建X—Y二维分析框架 |
4.1.1 X维度——政策工具类型 |
4.1.2 Y维度——政策作用环节 |
4.1.3 构建二维分析框架 |
4.2 编码及内容分析 |
4.3 国家级砂石矿产政策二维分析结果 |
4.3.1 X维度——政策工具类型 |
4.3.2 Y维度——政策作用环节 |
4.3.3 政策工具—政策作用二维分析 |
4.4 地方级砂石矿产政策空间布局分析结果 |
4.4.1 区域划分标准 |
4.4.2 政策工具(X轴)空间布局 |
4.4.3 政策作用环节(Y轴)空间布局 |
4.5 小结 |
5 我国砂石土类矿产政策效果实证分析 |
5.1 理论及模型构建 |
5.1.1 理论分析 |
5.1.2 模型构建 |
5.1.3 指标选取 |
5.1.4 数据来源 |
5.2 平稳性检验及协整检验 |
5.2.1 平稳性检验结果 |
5.2.2 协整性检验结果 |
5.3 状态空间模型分析结果 |
5.3.1 参数估计 |
5.3.2 回归结果分析 |
5.3.3 政策效果结论 |
6 政策建议 |
6.1 回归产业管理视角,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
6.1.1 转变传统管理思路,加强国家宏观政策管控 |
6.1.2 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全过程管理 |
6.2 认可区域差距,根据特点实行差异化管理 |
6.3 优化政策工具结构,改善政策匹配度 |
6.3.1 弱化环境型政策工具,强化柔性制度设计 |
6.3.2 合理调整各区域政策工具布局结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国家级政策文本 |
附录二 地方级政策文本 |
四、山西省河道采砂规划与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黄河安澜[J]. 毛亚楠. 方圆, 2020(23)
- [2]黄河河道保护地方立法研究[J]. 屠建学. 中国水利, 2020(22)
- [3]黄河大北干流山西侧采砂管理实践及探索[J]. 许元辉,李凯,董立国,郑涵之,邢奇琳. 人民黄河, 2020(S1)
- [4]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5]黄河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研究[D]. 李巍. 郑州大学, 2020(02)
- [6]潴龙河系统健康评价及治理研究[D]. 张臣. 河北工程大学, 2019(02)
- [7]黄河大北干流河曲段采砂规划及管理之我见[J]. 徐培理.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03)
- [8]黄河大北干流河段采砂量分析[J]. 门昭宇,侯志军,侯佼建,薛海. 人民黄河, 2019(07)
- [9]河道采砂管理现状与立法建议[J]. 陈茂山,吴强,王晓娟,陈金木,王俊杰,俞昊良. 水利发展研究, 2019(07)
- [10]我国砂石土类矿产资源政策评价研究[D]. 刘文颖.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