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风险投资运作机制比较(论文文献综述)
汪星[1](2019)在《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运作管理研究》文中认为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拉动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经济保持平稳态势的重要抓手。然而巨量的资金需求也是摆在基建投资面前的一道难题。传统依靠信贷、BT、直融、PPP等模式融资的路径负荷较重,已经较难满足资金需求,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建设主体迫切寻求私募基金这一创新手段。从国外看,利用私募基金助推产业发展的案例屡见不鲜,中国近年来也大力提倡产业基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作用。由于起步较晚,中国私募基金作用产业提升的历史比较短暂,基金的融资渠道也较为有限,特别是2017年以来的资管新规,形成金融严管的态势。私募基金自身的融资面临较大难题。在这个背景下,具有产业背景的私募基金要想募投顺利,就必须进一步打开思路,到国际资本市场寻求突破,平行基金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基金组织架构创新的产物。本文以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为案例分析主体,从G平行基金成立背景、内容设定以及优化提升等三个方面分析平行基金运作管理的基本方法和路径,以期开辟私募基金参与国际竞争的有效路径。本文具体阐述了平行基金的基本理论及实务基础、实施G平行基金的方案设计、可行性以及操作细则,详细论述了G平行基金的设立架构、交易安排、币种选择、境内投资策略分析、运行亮点、境外税收筹划、汇率对冲和风险管控手段等基金要素。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四个方面提出优化建议,提高基金运作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利用好平行基金服务产业升级提供一些思路。
张小元[2](2018)在《私募基金投资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近些年来,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成长,中国私募投资进入快速发展期。2015年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显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在2016年集中开展5方面工作,开展私募股权融资试点是其中一项;2016年的全国两会,也充分肯定了私募股权融资的地位。此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催生了一大批民营资本进入私募行业,私募股权交易数量与金额节节攀升,呈现一片繁荣景象。而高科技与消费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相关投资行业并购的发展,致使股权投资火爆异常。私募投资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一般来说,相较于普通居民银行理财投资,私募投资相对来说周期更长一些,所需的资金量也较大。因各自权益诉求的不同,私募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于投资条款的谈判体现了双方权益的博弈。鉴于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如何在给被投资企业提供其所需资金,支持其迅速发展的同时,对被投资企业本身乃至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行为进行约束,最终达到交易双方的共赢是各私募投资机构一直以来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在分析私募投资风险存在的原因的基础上,从投资实践角度(投资及退出两个不同实施阶段)来介绍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估值调整机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优先分红权、保护性条款、拖售权、随售权、股权回购以及优先清算权,以期合理安排投资者的权利,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此外,笔者结合现有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存在的局限,提出关于现行中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议。
李波[3](2017)在《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与投资绩效研究》文中认为本文通过构建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网络,分析了辛迪加的结构及发展路径,研究了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绩效与其在辛迪加网络中位置的关系,辛迪加投资的倾向性与绩效,领投与跟投绩效等问题。本文从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入手,以经系统整理后的涵盖中国风险投资21年数据的专业数据库为基础,在参考风险投资成熟市场相关研究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市场对其进行优化并调整,采用定量研究方法。A)以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构建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脉络,进行相关参数测算和结构分析。B)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各种研究,其中以描述性统计分析为基础,以线性混合模型回归和二元logistic回归为核心,以对比分析为补充和突破。本文验证了风投机构在辛迪加网络中的位置与其绩效存在正向关系,且因其资本类型的不同有所差异;验证了辛迪加投资存在一定的倾向性,且其绩效因领域、阶段、投资机构资本属性等不同存在差异;验证了辛迪加投资中跟投者的绩效优于领投者等一系列假设,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研究结论。本文因研究者的经验和数据等问题存在不足,未来可从扩充数据样本,网络理论其他视角,扩充投资机构、企业衡量指标结合宏观政策和政策因素等方面进行后续深入研究。本文研究在理论层面验证了成熟市场的研究成果,弥补了现有研究的不足,以中国市场特有的多资本类型投资机构并存为突破,丰富了现有的研究成果;在实践层面对于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战略选择、提升绩效,对于企业科学决策、借助资源实现快速发展,对于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完善市场治理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和指导作用。事实上,本文将整体背景放在新兴市场中的中国大陆,在行为与绩效关联的视角下,以网络化运营为突破口,结合成熟市场的研究模型和方法,引入中国市场特有的参数和属性变量,符合风险投资发展的学术热点和趋势,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和价值。
傅赵戎[4](2015)在《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的公司法解读》文中研究表明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募股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在我国开始萌芽,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从无到有,从小规模尝试到各种类型投资长足发展,无论是外资私募股权基金还是本土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都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引起各界广泛讨论。在私募股权投资最为发达的美国,以其独特的法律制度为依托,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无论是投资类型、投资运作还是法律条款、法律监督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配套体系。尤其针对私募股权投资中突出的,由信息极度不对称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根据现代契约理论,形成了成熟的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条款体系,通过投融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系列法律文件,以独特的复合型投资工具为载体,以经济收益和控制权分配为核心考虑要素设计出诸多投资中的特有条款,以解决对目标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减少代理成本、保护投资利益。鉴于上述条款对私募股权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作用,很多条款被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者直接在国内投资中予以采用,然而鉴于两国不同的法律制度环境,部分条款在我国直接适用可能遭遇法律障碍和否定性评价。去年所发生的“海富投资诉甘肃世恒公司”案被誉为我国“对赌协议第一案”,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条款与本土法律矛盾冲突的冰山一角。对赌协议只是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条款之一,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是一个以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现投资保护为核心的完整条款体系,除引起业界广泛讨论与关注的对赌协议以外,还有其他诸多围绕减少道德风险、维护经济利益、合理实施控制权分配的契约条款。这些条款设计在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中,其依据为何、有何独特的作用与意义,是否与我国法律制度,尤其是公司法制度相融合,为我国公司法改革带来哪些问题与反思,是本文旨在讨论的核心问题。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共分四章。从私募股权投资契约要素考量、私募股权投资契约载体——投资工具选用、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核心条款与现行公司法、私募股权投资契约与公司法改革分别进行讨论。第一章主要探讨私募股权投资契约设计的理论依据与关注要点,解决契约设计的应然性问题。思考为什么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会有那么多独特条款成为行业惯例,并收录进入美国风险投资协会所编撰的行业指导性文件中,同时也解释了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实践中,投融资双方及其法律服务提供者明知其中某些条款存在与我国现行法律的冲突,宁愿采用各种变通方法,或者转嫁义务主体、或者打法律的擦边球,也不愿意放弃对条款的使用之原因。从而为后文对相关条款的效力判定和公司法的适应性修改建议提供理论基础。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目标企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所以导致私募股权投融资双方的信息极度不对称,将投资者(委托人)与目标企业(代理人)之间代理成本推向极致。根据现代契约理论,为减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代理成本,需要通过契约条款对目标企业的经济收益(现金流权)和控制权进行适当的配置,以实现对目标企业(代理人)的激励与控制。第二章讨论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的载体——投资工具适用问题。在国外私募股权投资中适用最为广泛的投资工具是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因在于这两种复合型金融投资工具所具有的“转换性”特点使之兼具股权与债券的优点,能够有效规避投资风险,降低代理成本,提供代理人适当激励。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私募股权投资以上述两种作为投资工具从而设计投资契约,都存在法律障碍。本章分别从优先股和可转债的角度探讨这两种投资工具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重要意义,认为我国公司法应设立类别股份制度,并放宽对可转换公司债发行主体和发行方式的限制,以消除私募股权投资适用优先股与可转债的法律障碍。第三章主要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核心条款与现行公司法的关系。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条款网络从投资人所关注问题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涉及目标企业经济收益分配的条款,主要包括优先分红条款、优先清算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估值调整条款;另一类是涉及目标企业内部治理中控制权分配的条款,主要包括领售权与随售权条款、保护性条款和董事会控制条款。上述条款与现行公司法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冲突,从而使之效力存在疑问。但这些条款设计事关投资人投资本金的安全、投资利益的保障,有助于减轻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委托—代理成本,是私募股权投资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如果舍弃上述条款,投资者利益必然无法保障,投资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最终导致私募股权投资失败。所以,本章着重于探讨上述特殊条款的法律构造、设计作用、法律效力判定及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不足。在前述讨论基础之上,最后一章涉及本质问题:私募股权投契约与公司法改革。私募股权投资契约中在现有公司法制度范围之外的私下条款约定,从表面来看是属于对现行法律进行规避的“失范的自治行为”,但该行为反应了市场主体的真实需求和实践做法,立法不应一概否定,应该吸取其中的合理要素反思现行公司法制度的不足而进行制度变迁与改革。改革的中心是类别股份制度的设立,因为只有引入类别股份制度,允许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不同的股东权利,私募股权投资者所要求的特殊性投资需求才能得以合法确立和满足。改革的主线是公司法律形态的调整,改变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二分法,改为封闭与公开的划分标准,才能更为清晰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规范的设定。对封闭性公司,应给予更多的自治,从而为私募股权投资封闭性公司自由设计投资契约条款提供法律基础。总之,私募股权投资协议属于市场理性商主体双方之间根据意思自治、在平衡双方利益后作出的最优选择,其条款内容尽显商事主体自由行为之需要和目的,法律尤其是公司法律,应顺应减少强制性规范、增加任意性规范的发展路径,为投融资双方创造更为自由的活动环境,提高公司法的适应性以满足在特定经济活动中主体的个性化需求。
岳蓉[5](2013)在《中国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在现代经济中,风险投资展现出日益突出的作用。新的公司、新的技术和新的产品,甚至新的行业,很多时候都与风险投资的支持与推动分不开。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引入风险投资,近三十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募资渠道和资金来源相对有限,退出通道也有待多元化,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机构的运作机制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这些都是影响风险投资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本文运用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约理论与组织理论,对中国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得出了一些重要的结论。首先,关于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目前国外主要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与信托制三种形式,其中有限合伙制占重要地位,而国内则以公司制为主。针对国内大多数人主张大力发展有限合伙制的观点,作者认为,公司制与合伙制各有短长,允许它们相互竞争,通过竞争完成进化,是政府应采取的基本态度。根据笔者的经验,升级型公司制可以较好地综合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各自优势,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二者的缺陷。但这种制度的有效运行依然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依然需要在与其他组织的竞争中发展。其次,关于风险投资的融资机制,针对目前中国风险投资融资渠道单一且主要来自政府及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之现状,提出政府的资金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可以起引导和辅助作用,发挥“诱导效应”,但风险投资的真正运行主体应该是市场主体,因为风险投资本质上是对市场机会的一种运用。而通过市场来筹集资金,需要根据市场主体的偏好,设计其最大化的合约安排,发掘潜在的交易机会,实现分工与专业化的利益。因此,加强对民间投资主体的培育,通过多样化的合约安排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应有之义。第三.关于风险投资的决策机制,作者在描述风险投资项目选择的程序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风险投资的评估体系,在改造AHP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灰色多层次评估模型,提供了评估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的依据。论文同时揭示了目前投资决策环节存在的决策成本过高、专业人才匮乏和尽职调查不够等缺陷。第四,关于风险投资的资金运用监管问题,本文在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说明了风险投资基金加强投资后管理而不是干预决策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把创业投资后管理活动分为监控活动和增值活动两部分,其中,创业投资家的监控活动包括监控财务状况、监控市场营销状况、监控股权变动、监控CEO的报酬、监控追加借款等;增值活动包括制定战略计划、充当管理团队的参谋、招募CEO或CFO等高层管理人员、招募新员工、联系潜在客户、组建有效运行的董事会、运作管理等。作者特别以早期项目为例,说明了从项目选择到退出的整个管理过程。第五,关于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作者重点讨论了风险投资在退出环节遇到的三个重要问题:退出时间、退出价格和退出方式,作者分析了选择最佳退出时间,协商退出价格和决定退出方式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特别强调创业投资应该应用多种退出渠道相互配合、灵活运用。创业投资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处处存在风险,而市场中投机机会的增多也使得创业投资不能及时退出的代价增大;由于创业投资退出是以回收资本、实现增值为最终目的,因此在实现退出时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形式,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积极灵活的退出决策,减少退出风险。最后,作者根据前面关于风险投资组织形式、融资机制、决策机制、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的分析,得出了优化我国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政策建议。
赵亮[6](2011)在《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选题意义: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是我国建设市场化勘查投融资体制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对比研究中外矿产勘查投融资体系,对我国市场化勘查投融资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依托:本论文依托矿业投资工作实践,搜集了大量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案例,工作中接触部分海外勘查投融资的一手资料,以此作为依托,进行了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比较研究。运用方法;本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产业经济分析方法、金融学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方法等。研究内容:包括商业性矿产看勘查投融资特征研究,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主体、规模与结构研究,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市场研究,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模式研究,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体制与政策研究等。研究结论: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具有典型的风险投资特征,需要更多从金融角度来研究投融资风险规避问题。就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主体而言,政府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都可能成为勘查投融资的资金供给方,要大力推进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就要优化勘查投融资的资本来源渠道,特别是注重金融资本对勘查投融资的促进,注重各方面资本通过金融媒介转变为金融性资本,将社会投资人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基金市场、私募股权市场、银行信贷市场等各金融子体系,大力发展服务勘查的金融市场对勘查投融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金融市场培育也有利于加速我国市场化勘查投融资体制建设。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模式包括:证券市场投融资模式,基金市场投融资模式,合资协议类投融资模式,债务类投融资模式,基于未来产品、现金流的投融资模式,政策促进型投融资模式等。总体来说,勘查投融资模式需与勘查产业风险分布特征相适应,不同勘查阶段适用不同的勘查投融资模式,勘查投融资模式的未来发展导向具有结构化、条款化、选择权化的特点;从金融角度,简单作价和出资入股不是国际勘查投融资的主流模式,金融市场、金融工具与金融创新对提升勘查投融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国外勘查投融资体制的典型代表包括:以西方矿业发达国家为代表的证券市场体系投融资主导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银行贷款体系投融资主导模式。我国勘查投融资体制可认为是处于欧美与日本模式之外的中间模式或称多元化模式。今后,我国勘查投融资体制要更多以面向未来全球资源竞争为导向,关注政府、金融市场、勘查产业、资本供给者等产业生态链的良性互动,依托金融市场,探索发展“政府”加“市场”的投融资工具创新,推进政府各项勘查投融资政策对产业的促进作用。
徐洁[7](2011)在《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产业投资基金将金融与产业有效结合起来,是更高形式的金融工具。国际经验证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能够极大地提高投资效率,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资金流向,通过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就业机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基础设施产业等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属于刚刚起步的行业,对它的认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提高投资者、相关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将极大地影响到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未来的发展。本文围绕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进行研究,简要介绍了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将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分为几个层面分析,包括现行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分析,产业投资基金宏观发展模式设计与产业投资基金微观发展模式设计,对于后续基金的成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现行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风险控制的评估方法,加强基金管理的专业性,以提升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效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理论分析、实例分析、计量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思路,构建研究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绪论部分,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方法、论文结构、主要创新点。第二: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概述,简要介绍了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界定,分类以及相关理论基础。第三:划分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阶段,存在问题以及发展意义。第四:对现行中外合资及中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模式进行分析,通过具体基金实例,划分为基金筹资模式、投资模式、退出模式分析。第五: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进行理论与实例分析,并且阐述了产业投资基金的业绩报酬决定因素。第六:产业投资基金宏观发展模式设计:细分为产业投资基金优化产业布局设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区域设计,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环境完善几个部分。第七:产业投资基金微观发展模式设计:主要分为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选择,资金来源选择,投资行业选择,退出模式选择。第八:分析产业投资基金风险的相关理论,采用VAR风险投资度量实证分析方法进行某投资案例分析,并且提出风险控制策略。
李艳旻[8](2011)在《创业风险投资制度研究 ——以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契约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创业风险投资,是指风险投资家通过一定的方式向风险投资者筹集创业资本,然后将风险资本投向未上市企业,主动地参与企业的管理、为其提供增值服务但不以最终控制企业为目的,做大做强未上市企业后通过一定的方式(如IPO),撤出资本,取得投资回报,并将收回的投资投入到下一个未上市企业的商业投资行为与资本运作方式。由于创业企业中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原发性风险以及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机制设计引发的体制性风险,风险投资家面临的投资风险远大于一般企业投资活动的投资风险。在强制性规范不能为风险投资家提供有针对性保护的情况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风险投资所特有的、以公司契约为架构的风险投资家保护机制。随着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脚步不断加快,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将进-步推进我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壮大我国的科学研发事业。本文将以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中的“对赌协议”的条款设计以及“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条款安排为蓝本进行阐述,旨在从微观角度出发,阐发如何将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中有意的涉及合同权利与义务安排的相关条款设计及应用与中国本土的法律环境相适应,从而探索创业风险投资中契约制度的安排对于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业的推动作用。基于我国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的企业组织形式己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得到明确规定。至此,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纯内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采用有限合伙制已不存在实质立法风险。2010年1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登记程序以及年度检验及证照管理等。而该规定的出台也为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扫清了实质法律障碍。至此,本文将不再赘述风险投资家与风险投资者之间通过由公司组织形式确定的公司关系契约来实现投资者保护的机制,而主要论述通过安排与设置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签订的创业风险投资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降低甚至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及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给风险投资家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最终实现创业风险投资的顺利退出并获得投资收益。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对创业风险投资进行了概述。第一章从阐述创业风险投资的内涵与特征出发,论证了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融资方式的特殊性,并进一步论述了创业风险投资主体及其法律关系,说明了创业风险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创业风险投资的创业企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创业风险投资家)、创业风险投资者,阐明了主体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筹资”与“投资”法律关系的内容。同时,结合我国风险投资近年来的发展,以创业风险投资的起源为发端,从实证的角度论述我国创业风险投资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出台与完善。第二章对创业风险投资中“风险”的实质及其缓解路径进行阐述。第二章从阐述创业风险投资中“风险”的实质——原发性风险与体制性风险出发,论证了给予风险投资家特殊保护的必要性,并以解构创业风险投资中的原发性风险与体制性风险为发端,引出创业风险投资中的契约保护之路,并阐述了契约保护产生之原因以及契约自由与法律强制之间的关系。同时,第二章以“创业风险投资的制度安排——以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契约”为发端,介绍了《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的诞生及针对创业风险投资合同的法定救济与合同救济。第三章对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的经验进行了介绍,从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中两大核心条款之一的“对赌协议”之设置与应用出发,通过合同中一系列相关权利义务约定,阐明创业风险投资契约研究的重要性。第三章结合实务中美国式创业风险投资合同相关条款的设计及操作,阐述了美国式创业风险投资合同中“对赌协议”的设置与应用,进一步论证了美国式创业风险投资合同中“对赌协议”条款的具体设计与安排、“对赌协议”的存在根源、学理上对“对赌协议”实施效应的归纳以及“对赌协议”实务操作中的风险防范。第四章从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中两大核心条款之一“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设置与应用出发,通过合同中一系列相关权利义务约定,阐明创业风险投资契约研究的重要性。从实务中美国式创业风险投资合同相关条款的设计角度,阐述了美国式创业风险投资合同中“优先股”制度的设置与应用,并进一步论证了风险投资工具选择中,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特点、与创业风险投资的最优契合性以及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合同中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关于创业风险投资家保护条款(A序列优先股分红优先权、A序列优先股清算优先权、A序列优先股优先认购权、A序列优先股优先购买权、A序列优先股共同出售权及A序列优先股反稀释条款安排)、风险投资家优先退出条款(A序列优先股转换权、A序列优先股回赎权)、风险投资家控制管理企业条款(A序列优先股表决权)的安排。第五章探究了引入美国式《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中两大核心条款“对赌协议”与“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有益经验在中国的法律适用问题,审视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相关机制安排在目前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和外资法律制度下遇到的法律难题。首先,第五章从“对赌协议”在我的法律适用问题出发,论证了我国创业风险企业价值评估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我国关于可转换优先股的法律规定不完善以及我国关于股权运作的法律规定有待提高等问题现状。其次,以“优先股”制度在中国的法律适用问题为重点,论及我国外商创业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从我国外商创业风险投资“红筹模式”的兴起与淡出以及我国外商在岸创业风险投资的主要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阐述了我国风险投资领域中外商创业风险投资的特点。进而,以此为基础,探究了我国在岸创业风险投资中具体适用“优先股”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了创业风险投资中优先股分红优先权、清算优先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条款、回赎权及表决权在中国适用的具体法律环境。第六章将针对第四章与第五章中“对赌协议”与“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在中国法律环境下遭遇的适用难题,探索性地提出可行的本土化解决方案。首先,着重论述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法律缺失之表现与成因。以阐述我国现行风险投资法律缺失得表现为出发点,详细阐述了我国尚未建成完善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体系;缺乏对“优先股”的明确法律规定;外商领域法律制定进程落后;外汇管制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资本制度设计无法满足“对赌协议”中有关“资本溢价”与“股权交易”的需要;商事法律强制性规范设置过多,公司意思自治受限;《公司法》对于股东信义义务以及董事信义义务的规定缺乏操作性;相关担保制度及税收法律政策的落后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并以此为线索,总结了我国现行风险投资法律缺失之原因,即我国存在过渡经济体制下的特殊性、处于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体系构建初级阶段的特殊性以及外汇管理体制下的特殊性。进而,在分析这些法律缺失之表现与原因的基础上,针对这些法律缺失提出了对应的探索性的解决方法。
包刚[9](2011)在《外商风险投资的法律规制》文中提出从目前来看,国际直接投资仍然是经济全球化不衰的动力。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2009年9月17日公布的《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显示:2008年中国的外资流入达到1080亿美元,约占全球外资流量的7.2%。该报告还指出,从长远来看,国际直接投资(包括风险投资)仍然看好中国,将其列为全球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发展,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和惯例的进一步结合,中国将会对外商风险投资具有更强、更加深远的影响力。但是,外商风险投资产业仍存在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只有尽快全面研究、统筹解决这些制约外商风险投资的法律因素,我国的外商风险投资产业才能快速、稳健、可持续地发展。本文的结构可以概括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从总体的角度介绍了风险投资的相关背景知识,以风险投资的概念、特征、流程和作用作为切入点,介绍了外商风险投资的发展和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第二章则详细解读目前最主要的一部规范外商风险投资行为的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我国外商风险投资存在着经验不足,管理不够先进的问题,所以在第三、四、五章分别对准入制度、运作制度和退出制度的阐述中,相应地引入对域外经验的介绍,以期获得借鉴,并结合中国问题展开讨论。
李鹏,刘子龙[10](2011)在《中外风险投资运作的比较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政府作为、组织模式及退出机制三个方面对中外风险投资的运作进行了比较,目的在于借鉴和吸收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的政府扶持与引导、完善的组织形式和顺畅的退出途径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二、中外风险投资运作机制比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外风险投资运作机制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1)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运作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与评价 |
1.2.2 国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与评价 |
1.3 研究方法和基本架构 |
1.3.1 基本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基本架构 |
1.4 研究的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可能取得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平行基金的理论及实务基础 |
2.1 私募股权基金基本概念界定 |
2.1.1 从“私募”的角度界定 |
2.1.2 从“股权”的角度界定 |
2.1.3 从“基金”的角度界定 |
2.1.4 私募股权基金的分类 |
2.2 平行基金及其近似概念辨析 |
2.2.1 外资PE |
2.2.2 平行基金 |
2.2.3 人民币基金 |
2.2.4 离岸基金 |
2.2.5 红筹架构和返程投资 |
2.2.6 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
2.3 基于募资视角的平行基金运作管理分析 |
2.3.1 外资入境的架构设计 |
2.3.2 外汇管制及合规审查 |
2.3.3 基金税务处理 |
2.4 基于投资视角的平行基金运作管理分析 |
2.4.1 投资机会分配 |
2.4.2 共同投资架构 |
2.4.3 分别投资架构 |
第3章 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运作管理现状分析 |
3.1 江西省G平行基金成立背景 |
3.1.1 大基建呼唤大基金 |
3.1.2 国内PE募资锐减 |
3.1.3 外币基金表现强劲 |
3.1.4 G平行基金应运而生 |
3.2 中韩合作成立G平行基金 |
3.2.1 我国利用外资现状 |
3.2.2 中韩经济领域合作现状 |
3.2.3 韩国国内金融监管体系 |
3.2.4 韩国投资者介绍 |
3.3 G平行基金运作管理内容设定 |
3.3.1 设立架构 |
3.3.2 交易安排 |
3.3.3 币种选择 |
3.3.4 境内投资策略分析 |
3.3.5 运行亮点 |
3.3.6 境外税收筹划 |
3.3.7 汇率对冲 |
3.3.8 风险管控分析 |
3.4 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运行现状 |
3.4.1 境外部分 |
3.4.2 境内部分 |
第4章 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基金LP层面的问题 |
4.1.2 基金GP层面的问题 |
4.1.3 其他交易安排存在的问题 |
4.2 原因分析 |
4.2.1 韩国经济疲软,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
4.2.2 基金运作水平有待提高 |
4.2.3 基金管理人背后股东融合不够 |
4.2.4 基金管理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较少 |
第5章 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运作管理优化建议 |
5.1 募资设计优化建议 |
5.1.1 联合募资 |
5.1.2 设立引导基金 |
5.1.3 反向募资 |
5.2 投资设计优化建议 |
5.2.1 预防投资机会分配不均 |
5.2.2 辛迪加策略 |
5.2.3 S基金策略 |
5.3 管理设计优化建议 |
5.3.1 法律条款的联动安排和差异化设计 |
5.3.2 完善投后管理机制 |
5.3.3 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
5.4 退出设计优化建议 |
5.4.1 IPO退出 |
5.4.2 股权回购 |
5.4.3 股权转让 |
5.4.4 清算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私募基金投资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私募基金发展概况及私募基金涉诉案件分析 |
第一节 私募基金的概念和投资特点 |
一、私募基金定义 |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特点 |
第二节 私募基金的典型组织形式 |
一、公司型私募基金 |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
三、契约型私募基金 |
第三节 国内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现状 |
第四节 私募基金涉诉案件分析 |
第二章 私募基金基本运作模式及其风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私募基金的基本运行阶段 |
第二节 私募基金投资的基本法律特征 |
第三节 私募基金投资的基本模式 |
一、股权受让 |
二、增资入股 |
三、债权转股权 |
四、多种投资方式的综合 |
第四节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的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 |
二、逆向选择 |
三、道德风险 |
第五节 私募基金投资保护的契约论 |
一、契约论的内涵 |
二、投资协议效果 |
第三章 私募基金投资阶段保护措施简析 |
第一节 估值调整机制 |
一、估值调整机制的定义和作用 |
二、估值调整机制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境内外监管机构对估值调整机制的态度 |
四、估值调整机制中止与恢复的示范条款 |
第二节 优先认购权与优先购买权条款 |
一、优先认购权与优先购买权的定义和作用 |
二、优先认购权与优先购买权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优先认购权与优先购买权的示范条款 |
第三节 反稀释条款 |
一、反稀释条款的定义和作用 |
二、反稀释条款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反稀释条款的示范条款 |
第四节 优先分红权条款 |
一、优先分红权的定义和作用 |
二、优先分红权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优先分红权的示范条款 |
第五节 保护性条款 |
一、保护性条款的定义和作用 |
二、保护性条款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保护性条款的示范条款 |
第四章 私募基金退出阶段保护措施简析 |
第一节 拖售权条款 |
一、拖售权的定义和作用 |
二、拖售权条款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拖售权的示范条款 |
第二节 随售权条款 |
一、随售权的定义和作用 |
二、随售权条款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随售权的示范条款 |
第三节 股权回购 |
一、回购权的定义和作用 |
二、回购权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回购权的示范条款 |
第四节 优先清算 |
一、优先清算权的定义和作用 |
二、优先清算权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应用 |
三、优先清算权的示范条款 |
第五章 私募基金现有投资保护机制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引入优先股制度 |
一、我国目前优先股立法现状 |
二、优先股应如何设计 |
第二节 完善投资工具-债转股 |
一、债转股投资工具的作用 |
二、我国目前债转股的立法现状 |
三、私募基金作为投资人实施债转股所面临的障碍 |
四、完善债转股的建议 |
第三节 进一步明确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对外投资法律地位 |
第四节 建立私募二级市场转让退出机制 |
第五节 完善国内调整私募基金运营的法律规范体系 |
一、重要的专项规范性文件 |
二、一般法律规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与投资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网络与决策成为研究新方向 |
1.1.2 行为与绩效成为研究新热点 |
1.1.3 新兴市场成为研究新场景 |
1.1.4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问题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设计与方法 |
1.3.1 研究设计 |
1.3.2 研究方法 |
1.4 重要概念界定 |
1.4.1 风险投资 |
1.4.2 风险投资机构、企业和投资事件 |
1.4.3 不同资本类型的投资机构 |
1.4.4 辛迪加投资 |
1.4.5 辛迪加网络 |
1.4.6 社会网络分析 |
1.4.7 网络位置参数 |
1.4.8 投资绩效 |
1.4.9 领投与跟投 |
1.5 论文结构 |
1.6 研究创新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风险投资研究总体趋势 |
2.2 辛迪加投资研究理论综述 |
2.2.1 辛迪加投资的动机探讨 |
2.2.2 辛迪加投资行为研究 |
2.2.3 辛迪加投资策略与绩效关系 |
2.2.4 从辛迪加投资到辛迪加网络的演进 |
2.3 辛迪加网络研究理论综述 |
2.3.1 网络理论研究视角 |
2.3.2 基于网络理论的风险投资辛迪加研究 |
2.3.3 辛迪加网络研究的总结 |
2.4 中国情境下的理论研究 |
2.4.1 中国情境下的风险投资特征 |
2.4.2 中国情境下的理论研究 |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概念模型与研究假设 |
3.1 辛迪加网络与投资绩效研究相关假设 |
3.2 辛迪加投资倾向性研究相关假设 |
3.2.1 辛迪加投资倾向性的假设 |
3.2.2 辛迪加投资与独立投资的投资绩效 |
3.3 辛迪加投资的绩效研究相关假设 |
3.4 辛迪加投资中领投与跟投机构绩效研究相关假设 |
3.5 假设总结 |
3.6 本章小结 第4章 数据与度量 |
4.1 数据来源 |
4.2 数据处理及赋值 |
4.2.1 数据处理 |
4.2.2 数据赋值 |
4.3 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说明 |
4.3.2 样本分类描述性统计 |
4.3.3 辛迪加投资事件 |
4.4 数据库的构建与描述 |
4.4.1 数据库Ⅰ |
4.4.2 数据库Ⅱ |
4.4.3 数据库Ⅲ |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网络 |
5.1 研究方法及思路 |
5.2 网络属性指标的确定 |
5.3 实证研究及结果分析 |
5.3.1 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网络动态演变分析 |
5.3.2 网络属性指标测量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辛迪加网络与投资绩效 |
6.1 研究假设 |
6.2 数据和测量方法 |
6.2.1 样本选取 |
6.2.2 变量测量 |
6.2.3 实证模型设定 |
6.3 数据分析 |
6.3.1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2 数据回归分析 |
6.3.3 反向因果关系说明及绩效持续性检验 |
6.3.4 稳健性检验 |
6.3.5 假设检验结果总结 |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辛迪加投资倾向性研究 |
7.1 研究假设 |
7.2 数据和测量方法 |
7.2.1 样本选取 |
7.2.2 变量测量 |
7.3 数据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辛迪加投资的倾向性假设检验 |
7.3.3 投资绩效假设检验 |
7.3.4 假设检验结果总结 |
7.4 本章总结 第8章 辛迪加投资的绩效研究 |
8.1 研究假设 |
8.2 数据和测量方法 |
8.2.1 样本选取 |
8.2.2 变量测量 |
8.3 数据分析 |
8.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2 实证模型设定 |
8.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8.3.4 假设检验结果总结 |
8.4 本章总结 第9章 领投与跟投的绩效比较研究 |
9.1 研究假设 |
9.2 数据和测量方法 |
9.2.1 样本选取 |
9.2.2 变量测量 |
9.3 数据分析 |
9.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9.3.2 实证模型设定 |
9.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9.3.4 不同行业领投跟投绩效研究 |
9.3.5 假设检验结果总结 |
9.4 本章小结 第10章 结论及未来研究展望 |
10.1 研究结论及成果 |
10.2 研究意义及贡献 |
10.3 研究不足及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4)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的公司法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暨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及不足 |
四、研究思路 |
五、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契约设计要素考量 |
第一节 契约设计的理论依据——法经济学视角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委托—代理 |
二、委托—代理理论与道德风险 |
三、现代契约理论——完全契约与不完全契约 |
第二节 契约设计的关注要素——收益分配与控制权配置 |
一、关注要素与条款分类 |
二、收益分配条款设计分析 |
三、控制权配置条款设计分析 |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的载体:投资工具选择 |
第一节 优先股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本土化路径 |
一、私募股权投资采用优先股的原因探析 |
二、私募股权投资采用优先股的现实意义 |
三、优先股现实适用中的法律障碍 |
四、优先股在私募股权投资中适用的本土化路径 |
第二节 可转债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适用:一个忽略的投资工具 |
一、可转换公司债的概念和特征 |
二、私募股权投资适用可转债的必要性 |
三、我国可转债的简要发展史及特质 |
四、我国可转债发展的制度瓶颈:兼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工具之法律障碍 |
五、对可转债未来立法的展望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契约核心条款与现行公司法 |
第一节 优先分红与优先清算条款 |
一、优先分红条款 |
二、优先清算条款 |
三、优先分红与优先清算条款适用的法律反思 |
第二节 对赌协议条款 |
一、对赌协议概述——内涵与外延 |
二、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 |
三、对赌协议在我国公司法律语境中的适用 |
四、对赌协议效力的反思与重构 |
第三节 股份回购条款 |
一、股份回购条款概述 |
二、境外关于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定 |
三、股份回购条款在公司法语境中的效力判定 |
四、我国关于股份回购法律规定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
第四节 领售权与随售权条款 |
一、领售权与随售权条款的内涵 |
二、领售权与随售权的法律效力 |
第五节 保护性条款 |
一、保护性条款的法律构造 |
二、保护性条款在公司法语境下的合法性分析 |
第六节 董事会控制条款 |
一、董事选任条款 |
二、投资者董事“一票否决权” |
第四章 私募股权投资契约与公司法改革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契约与公司法改革:以类别股为中心 |
一、以非类别股方式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弊端 |
二、利用类别股份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的优势 |
三、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法的变革:以类别股为中心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契约与公司法改革:以公司法律形态调整为主线 |
一、现行公司法律形态划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带来的弊端 |
二、公司法律形态调整的标准 |
三、公司法律形态重构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意义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法改革:制度变迁的路径探讨 |
一、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现象的制度评判 |
二、公司法改革的路径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中国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和主要创新点 |
2 分析风险投资基金运行的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控制权理论 |
2.3 控制权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运用 |
2.4 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约理论 |
2.5 合约理论在企业估值问题上的应用 |
2.6 新制度经济学的组织理论 |
3 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 |
3.1 国外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 |
3.2 中国现阶段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 |
3.3 升级型公司制 |
4 风险投资的融资机制与决策机制 |
4.1 风险投资的融资渠道 |
4.2 风险投资的决策机制 |
4.3 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估方法 |
4.4 中国风险投资的决策问题 |
5 风险投资的管理机制 |
5.1 投资后管理的内涵与内容 |
5.2 风险投资对早期项目的投资策略管理 |
5.3 投资后管理的理论——内部人控制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
5.4 国内外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实践 |
5.5 中国风险投资后管理的不足及建议 |
6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
6.1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概述 |
6.2 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的现状 |
6.3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比较 |
6.4 完善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建议 |
7 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优化的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定义与研究范畴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及评价 |
1.4 本研究思路、目标、创新点 |
1.5 内容安排 |
第二章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特征 |
2.1 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特性研究 |
2.2 矿产勘查投融资特征与相关经济理论 |
2.3 小节 |
第三章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主体、规模与结构 |
3.1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主体 |
3.2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结构与规模 |
3.3 小节 |
第四章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市场 |
4.1 投融资市场概述 |
4.2 国外矿产勘查银行信贷市场 |
4.3 国外矿产勘查证券市场 |
4.4 国外矿产勘查基金市场 |
4.5 中国矿产勘查金融市场 |
4.6 小节 |
第五章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模式 |
5.1 矿产勘查投融资模式概述 |
5.2 证券市场融资模式 |
5.3 基金市场投融资模式 |
5.4 合资协议融资模式 |
5.5 债务类投融资模式 |
5.6 基于未来产品、收益或现金流的投融资模式 |
5.7 政策促进型投融资模式 |
5.8 小节 |
第六章 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体制与投融资促进 |
6.1 投融资体制概述 |
6.2 国外典型勘查投融资体制 |
6.3 我国矿产勘查投融资体制与投融资促进 |
6.4 小节 |
第七章 结论及展望 |
7.1 主要观点与结论 |
7.2 本文主要贡献与创新 |
7.3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7)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产业投资基金研究综述 |
1.2.2 国内产业投资基金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概述 |
2.1 产业投资基金界定 |
2.1.1 从PE到私募权股基金再到产业投资基金 |
2.1.2 产业投资基金定义 |
2.1.3 可借鉴的西方国家私募股权投资方向 |
2.1.4 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特征 |
2.2 产业投资基金分类 |
2.2.1 产业投资基金分类概述 |
2.2.2 按照产业投资基金主体性质分类 |
2.2.3 按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态分类 |
2.3 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理论 |
2.3.1 投资组合理论 |
2.3.2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分析 |
2.3.3 专业化与交易费用理论 |
第3章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
3.1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历程与现状 |
3.1.1 第一阶段,起步期,1985-1994年 |
3.1.2 第二阶段,初步成长期,1995-2005年 |
3.1.3 第三阶段,快速成长期,2006年至今 |
3.2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特点及存在问题分析 |
3.2.1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特点 |
3.2.2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 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必要性 |
3.3.1 产业投资基金对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推动作用 |
3.3.2 产业投资基金对国企深化改革的推动作用 |
3.3.3 产业投资基金对发展支柱产业的推动作用 |
3.3.4 产业投资基金对于发展基础设施产业的推动作用 |
3.3.5 产业投资基金对高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的推动作用 |
第4章 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分析 |
4.1 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概述 |
4.1.1 中外产业投资基金融资来源 |
4.1.2 中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及退出模式 |
4.2 大型中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实例分析 |
4.2.1 产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4.2.2 产业投资基金筹资模式 |
4.2.3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模式 |
4.2.4 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模式 |
第5章 产业投资基金绩效与报酬分析 |
5.1 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 |
5.1.1 绩效评价方法分析 |
5.1.2 绵阳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 |
5.2 产业投资基金业绩报酬分析 |
5.2.1 产业投资基金业绩报酬的决定因素 |
5.2.2 产业投资基金业绩报酬分配 |
5.2.3 产业投资基金业绩报酬设计案例 |
第6章 产业投资基金宏观发展模式设计 |
6.1 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布局设计 |
6.1.1 产业投资基金优化产业结构 |
6.1.2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产业选择 |
6.2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区域设计 |
6.2.1 产业投资基金区域发展不平衡 |
6.2.2 产业投资基金区域发展模式设计 |
6.3 进一步完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环境 |
6.3.1 产业投资基金政策法规完善 |
6.3.2 健全产业投资基金金融市场环境 |
6.3.3 加强产业投资基金金融中介与专业人才培育 |
6.3.4 产业投资基金社会环境完善 |
第7章 产业投资基金微观发展模式设计 |
7.1 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选择 |
7.1.1 国外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 |
7.1.2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选择 |
7.2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式选择 |
7.2.1 产业投资基金公募与私募方式选择 |
7.2.2 产业投资基金开放型与封闭型选择 |
7.3 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选择 |
7.3.1 国外产业投资基金来源 |
7.3.2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来源主体 |
7.3.3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选择 |
7.4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行业选择 |
7.5 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方式选择 |
7.5.1 产业投资基金退出形式单一 |
7.5.2 产业投资基金退出形式多渠道选择 |
第8章 产业投资基金风险防范与控制 |
8.1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风险度量相关理论 |
8.1.1 风险度量方法演进过程 |
8.1.2 蒙特卡洛仿真模拟法分析 |
8.1.3 VAR风险度量方法 |
8.2 VAR风险度量实证分析 |
8.2.1 投资项目简介 |
8.2.2 投资项目风险因素及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8.2.3 基于蒙特卡洛模拟的VAR分析 |
8.3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 |
8.3.1 技术风险的控制策略 |
8.3.2 市场风险的控制策略 |
8.3.3 管理风险的控制策略 |
8.3.4 环境风险的控制策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8)创业风险投资制度研究 ——以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契约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
三、研究的路径与方法 |
(一) 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 |
(二) 比较的分析方法 |
(三) 法律解释学的分析方法 |
第一章 创业风险投资概述 |
第一节 创业风险投资内涵 |
第二节 创业风险投资主体及其法律关系 |
一、创业风险投资主体 |
二、创业风险投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三节 创业风险投资的起源与发展 |
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
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领域广泛 |
三、中、外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竞争激烈 |
四、2010年出台的中国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与政策 |
第二章 创业风险投资中"风险"的实质及缓解路径 |
第一节 创业风险投资中"风险"的实质 |
一、原发性风险 |
二、体制性风险 |
第二节 风险投资中"风险"之契约保护缓解路径 |
一、契约保护产生之原因 |
二、契约自由与法律强制 |
第三节 创业风险投资的制度安排——以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契约为例 |
一、《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的诞生 |
二、《美国创业风险投资示范合同》中的救济 |
第三章 美国"对赌协议"的设置与适用探析 |
第一节 关于"对赌协议"的设计与安排 |
第二节 "对赌协议"的存在根源 |
第三节 学理上对"对赌协议"实施效应的归纳 |
第四节 针对"对赌协议"实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
一、创业企业的业绩目标设置要适当 |
二、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 |
三、设置"重复对赌"条款 |
四、将"对赌协议"与分期投资相结合 |
五、在"对赌协议"中设置保证性条款 |
第四章 美国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设置与适用制度解读 |
第一节 投资工具的选择——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 |
一、普通股的特点及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契合度 |
二、优先股的特点及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契合度 |
三、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特点及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契合 |
第二节 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保障机制 |
一、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保护功能 |
二、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激励功能 |
三、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分配功能 |
第三节 综合型可转换优先股的具体运用——A序列优先股的设置与应用 |
一、创业风险投资家保护性条款 |
二、创业风险投资家优先退出条款 |
三、创业风险投资家控制管理企业条款 |
第五章 我国借鉴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契约制度的法律环境分析 |
第一节 对赌协议的借鉴与适用 |
一、创业企业价值评估的国内外标准存在差异 |
二、我国关于优先股的法律规定不完善 |
三、我国关于股权运作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 |
第二节 优先股在中国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一、外商创业风险投资的特殊性 |
二、我国在岸创业风险投资中具体适用"优先股"条款的法律适用探究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法律缺失之表现与成因 |
一、我国目前创业风险投资法律缺失之表现 |
二、我国目前创业风险投资法律缺失之成因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
一、推进创业风险投资宏观法律制度的建设 |
二、完善公司法中有关"优先股"制度的规定 |
三、完善股东信义义务与董事信义义务的规定 |
四、完善担保制度与税收法律政策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外商风险投资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外商风险投资概述 |
第一节 风险投资概念 |
一、风险投资的定义 |
二、风险投资的特征 |
三、风险投资的一般流程 |
四、风险投资的作用 |
第二节 外商风险投资的发展与法律环境 |
一、外商风险投资的发展 |
二、外商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 |
第二章 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概念与有关规范 |
一、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涵义与特征 |
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颁布 |
第二节 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
第三节 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出资和组织管理 |
一、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出资 |
二、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组织管理 |
第四节 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
一、经营范围与禁止性规定 |
二、企业的收益 |
三、企业的税收 |
四、企业的外汇汇出 |
五、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 |
六、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的审核与监管 |
第三章 外商风险投资的准入与运作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外商风险投资准入的法律规则 |
一、概述 |
二、问题和建议 |
第二节 规制外商风险资本运作的法律规定 |
一、美国的经验 |
二、规制外商风险资本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 |
三、风险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的投资协议 |
第三节 规制政府行为的法律思考 |
一、以色列的经验 |
二、我国的实践 |
三、问题和建议 |
第四章 外商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
第一节 不同类型国家的经验 |
一、美国的经验 |
二、印度的借鉴 |
第二节 外商风险资本退出的法律规定 |
一、外商风险资本退出的现状 |
二、外商风险资本退出的规则 |
三、问题和建议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中外风险投资运作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外风险投资运作比较 |
(一) 风险投资的政府作为 |
1. 中外政府在风险投资税收政策上的作为 |
2. 中外政府在风险投资担保机制上的作为 |
3. 中外政府在风险投资扶持基金上的作为 |
4. 中外政府在风险投资法律法规上的作为 |
(二) 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 |
1. 国外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 |
2. 我国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 |
(三)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
1. 国外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
2. 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
三、加快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对策 |
(一) 健全法律机制, 发展政府引导基金 |
(二) 完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 加快投融资体制创新 |
(三) 健立顺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
四、中外风险投资运作机制比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韩江西省G平行基金运作管理研究[D]. 汪星. 南昌大学, 2019(02)
- [2]私募基金投资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张小元.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1)
- [3]中国风险投资辛迪加与投资绩效研究[D]. 李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7(09)
- [4]私募股权投资契约的公司法解读[D]. 傅赵戎.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5]中国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研究[D]. 岳蓉. 华中科技大学, 2013(02)
- [6]中外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融资比较研究[D]. 赵亮.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07)
- [7]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研究[D]. 徐洁. 辽宁大学, 2011(01)
- [8]创业风险投资制度研究 ——以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契约为中心[D]. 李艳旻. 复旦大学, 2011(01)
- [9]外商风险投资的法律规制[D]. 包刚. 复旦大学, 2011(01)
- [10]中外风险投资运作的比较研究[J]. 李鹏,刘子龙. 中国物价, 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