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019)在《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文中认为绵府办函[2019]46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已经市七届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全面公开事项目录各县市区、园区要在此目录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于8月底前对外公布。

艾玉博[2](2019)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及功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对司法领域的行政管理是现代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一般称为司法行政管理,由国家司法部主管。司法行政制度是在此基础上的关于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活动原则和工作程序的总称,是辅助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的重要行政制度,同时又是规范国家司法行为的重要司法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在整个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如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乃至整个国家的法治化程度和践行法治的特点。本文关注的核心议题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和功能变化。从机构整体视角出发,以司法行政统计年鉴和相关官方文件为主要研究材料,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发展进行历程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和发展进程中的实际功能及其变迁轨迹。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发挥的实际功能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思路。最后,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和功能变迁的历程与特点,对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总体特征进行提炼总结。首先,我国司法行政机关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后,历经数次国家机构改革的调整,整个机构以及承担的具体职责都各自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这就意味着整个机构在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中所发挥功能已然经历了一系列变迁。而对职责变化的分析和关注在现有研究中往往不被重视,导致对司法行政机关实际功能的分析欠缺深度。因此本文先要从整体角度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变化加以描述和呈现。在此之后,要对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功能加以准确地理解与把握,还需要厘清司法行政机关机构和职责发展变化现象背后的宏观机理。一方面,经济和政治的宏观建设及改革进程始终是司法行政机关发展变化的根本性和引领性因素。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及在此之下司法和行政各机构之间关系和职责的调整也对其发展变化发挥着直接显着的影响。通过对这些机理性因素的分析,才能对整个机构和职责看似繁杂的发展历程形成规律性和整体性认识。其次,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司法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核心功能进行总结。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建设和治理实践中发挥的显着功能总结为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执行和管控功能、在司法运行中发挥的保障功能、在社会活动中的服务和调节功能以及在法治建设中的建构功能。同时对这四项核心功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变迁进程的梳理和呈现中,可以发现一些规律性认识。司法行政机关核心功能的变迁和调整,首先是顺应国家的部署安排进行的,同时在实践中这种变迁反映出显着的渐进性,但也具有明显的变迁的不均衡性特征。之后文章针对这些现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职权配置、落实推进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等三个方面的完善建议。最后,文章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功能变迁的轨迹及特点为线索,进一步总结了中国法治建设所具有的显着特征。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鲜明的建构性、法治建设的推动力具有多重性以及法治建设整体上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2019)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川办发[2019]3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在此目录基础上,组

李世军[4](2012)在《我国跨境就业立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劳动力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频繁流动。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快速发展而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导致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这也成为跨境就业的重要诱因。当代综合国力的竞争突出地表现为高科技人才的竞争,导致各国纷纷出台政策防止本国人才流失,并大力吸引他国高科技人才,而高科技人才的跨国流动本质上也属跨境就业。我国当前的法律或政策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跨境就业实践发展的需要,急需修改、补充、整合并提高立法层次。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运用移植性研究与适合性研究相结合、实证性研究与假设性(规范性)研究相结合、分析与综合相结合以及问卷和访谈调查相结合等方法,在明确界定跨境就业法概念后,首先对跨境就业法律制度进行国际考察从而获得完善我国相应法律制度的有益启示,其次分别对我国出境就业和入境就业立法现状进行梳理并指出不足,在此基础上探讨制定《跨境就业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最后对我国《跨境就业法》建议稿纲要进行了论证。关于跨境就业立法的相关概念与原理。与跨境就业相关的概念有移民、国际劳工移民、对外劳务输出、国际劳务合作、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境外就业、跨境工作、自然人流动等,必须对此进行辨析,以准确界定跨境就业的内涵和外延,并以此为基础阐明跨境就业法和跨境就业立法的含义。跨境就业的相关经济学原理主要包括劳动力商品理论、国际分工理论、比较优势理论、人力资源理论、人口迁移推拉理论、劳动力市场双重部门理论等。跨境就业立法是指规范跨境就业的管理部门、政策支持、中介机构管理、就业者培训、就业合同、就业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由此形式的法规体系以及制定法律规范和构建法规体系过程中所采用的立法技术的整体。关于跨境就业法律政策的国际考察与启示。在出境就业法律制度方面,菲律宾、孟加拉国、泰国和巴基斯坦等国是劳务输出强国或大国,其普遍的做法有:对劳动力出境就业设立了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加强境外就业市场的研究和开拓、建立有效的私营招募机制并鼓励出境就业渠道多样化、重视对出境就业者进行培训、实施有利于出境就业的便利措施和财政支持政策、注重保护出境就业者权益、制定和不断完善出境就业法律法规等。在入境就业法律制度方面,世界两大经济体同时其劳工移民制度比较完善的美国和欧盟以及中国出境就业主要目的地日本和韩国值得考察,这些国家和地区可资我国借鉴的制度精华包括劳动力市场测试、职业清单、年度配额、独立工作签证、积分评估、雇主担保、外国人身份转换、促进融合等制度。关于我国出境就业立法的文本与问题。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实务界的意见,对出境就业方面比较重要的法律和政策文本(含草案和征求意见稿)进行条文分析,揭示了出境就业法律制度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立法层次低,缺乏权威性;因事立法,随意性强,形式散乱:主管部门设置不当,管理职责模糊不清;经营企业与为其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连结经营企业、境外雇主和劳务人员三方的合同性质定位不明;经营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配置不平衡等。关于我国入境就业立法的文本与问题。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入境就业方而比较重要的法律和政策文本(含草案和征求意见稿)进行条文分析,揭示了入境就业法律制度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缺少效力层次较高和统一调整的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文件内容过时、简单粗放、缺乏透明:立法目的表述不当,为管理而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与外国专家在中国工作关系不清;外国人入境就业手.续繁琐;未能吸收发达国家有关外国人就业法中长期以来形成的制度精华等。关于我国制定《跨境就业法》的必要性、可能性与具体理由。客观现实背景和法制背景决定了我国制定跨境就业法的必要性。相关的理论研究基础和立法活动基础又使得我国近期内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跨境就业法具有很大可能性。我国应制定一部统一的《跨境就业法》的具体理由包括:出境就业和入境就业在制度构建上存在共性;符合我国近年来总体立法进程的方向;与跨境就业制度直接相关的法律文件制定过程的启示;法典模式是立法的高级形态;可以为跨境就业楷提供最高层级的立法保护;便于学习和执行。关于我国《跨境就业法》建议稿的纲要与说明。建议稿纲要由涉及理论和实务界分歧较大之处或可能属于制度创新之处等问题的的重要和关键条文组成。其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出境就业、入境就业、法律责任及附则四个方面。纲要的提出及其理由说明是本论文前几部分内容的总结、引申和运用。纵观全文,根据我国将会出现劳动力大出大进的特有国情,并考虑到出境就业和入境就业在制度构建上存在共性以及我国近年来总体立法进程的启示等理由,首次将跨境就业区分为出境就业和入境就业,在理论上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制定一部统一调整的法典,这是他人研究中未论及之处。同时,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并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文本和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议稿的纲要并加以扼要说明,这也是本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5](2006)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2006年9月8日经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6](2004)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指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004)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认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8](2004)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研究表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2004)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研究表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

国务院[10](2004)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面公开事项目录
二、优化事项办事方式
三、抓紧制定办事指南

(2)改革开放四十年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及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 有关研究现状
    第三节 写作思路与论文结构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发展历程(1979-2019年初)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关重建恢复时期(1979-1983年)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机构和职责完善时期(1984-1992)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职责拓展和探索时期(1993-2011年)
    第四节 司法行政机关功能变革新时期(2012-2019年初)
    小结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发展概述
    第一节 法律职业管理类职责
    第二节 法治宣传和服务类职责
    第三节 司法执行类职责
    第四节 司法管理类职责
第三章 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变化的宏观机理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影响
    第二节 政治体制建设和改革的影响
    第三节 党的领导作用对司法行政机关发展变化的影响
    第四节 国家机构间职能定位关系变化的直接影响
    小结
第四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功能及其变迁
    第一节 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核心功能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核心功能的变迁及其特征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功能的完善建议
    小结
结语 中国法治建设的显着特点
参考文献
致谢

(4)我国跨境就业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的背景与目的
    二、选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论
    四、主要内容与重点难点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六、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跨境就业立法理论基础探析:概念与原理
    第一节 跨境就业及其相关概念
        一、跨境就业的含义
        二、跨境就业的相关概念
    第二节 跨境就业的相关原理
        一、劳动力商品理论
        二、国际分工理论
        三、比较优势理论
        四、人力资源理论
        五、人口迁移推拉理论
        六、劳动力市场双重部门理论
    第三节 跨境就业法与跨境就业立法
        一、跨境就业法
        二、跨境就业法
第二章 跨境就业立法国外经验借鉴:考察与启示
    第一节 出境就业法律政策国际考察
        一、菲律宾
        二、泰国
        三、孟加拉国
        四、巴基斯坦
    第二节 入境就业法律政策国际考察
        一、日本
        二、美国
        三、欧盟
        四、韩国
    第三节 跨境就业法律政策国际考察之启示
        一、出境就业法律制度之共性
        二、入境就业法律制度之精华
第三章 我国出境就业立法现状分析:文本与问题
    第一节 我国出境就业的种类及若干法律和政策文本评析
        一、我国出境就业的种类
        二、我国出境就业若干法律和政策文件分析
        三、我国出境就业相关立法的征求意见稿评析
    第二节 我国出境就业法律制度形式上的问题
        一、对出境就业的多种形式缺乏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立法层次低,缺乏权威性
        三、政策文件内容重复与空白同时并存
        四、因事立法、随意性强、形式散乱
    第三节 我国出境就业法律制度内容上的问题
        一、主管部门设置不当,管理职责模糊不清
        二、经营企业与为其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三、连结经营企业、境外雇主和劳务人员的合同性质定位不明
        四、经营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配置不平衡
第四章 我国入境就业立法现状分析:文本与问题
    第一节 我国入境就业的种类及若干法律和政策文本评析
        一、我国入境就业的种类
        二、我国入境就业若干法律和政策文件分析
        三、我国入境就业相关立法的征求意见稿评析
    第二节 我国入境就业法律制度形式上的问题
        一、政策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规范入境就业事务
        二、缺少效力层次较高和统一调整的基本法律制度
        三、法律文件缺少适时修正,行文笼统,缺乏透明
        四、立法目的表述不当,为管理而管理
    第三节 我国入境就业法律制度内容上的问题
        一、外国人就业的行政管理部门设置不当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与外国专家在中国工作关系不清
        三、逆向引导外国人才分布现象突出
        四、外国人入境就业手续繁琐
        五、不当限制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时间
        六、对外国专家入境工作提交申报材料的要求过于宽松
        七、对引进外国高级技工人才不够重视
        八、未将来华留学生视为吸纳高素质入境就业者的潜在资源
        九、职业签证外国人随行家属不得就业弊大于利
        十、入境就业者融入制度不健全
        十一、未能吸收他国外国人就业法中长期以来形成的制度精华
第五章 我国制定《跨境就业法》的可行性研究:必要、可能与理由
    第一节 我国制定《跨境就业法》的必要性
        一、我国跨境就业立法的客观现实背景
        二、我国跨境就业立法的法制背景
    第二节 我国制定《跨境就业法》的可能性
        一、理论研究基础
        二、立法活动基础
    第三节 我国制定统一的《跨境就业法》的具体理由
        一、出境就业和入境就业在制度构建上存在共性
        二、符合我国近年来总体立法进程的方向
        三、与跨境就业制度直接相关的法律文件制定过程的启示
        四、法典模式是立法的高级形态
        五、可以为跨境就业者提供最高层级的立法保护
        六、便于宣传学习和执行
第六章 我国跨境就业立法完善之探索:建议稿纲要与说明
    第一节 总则
        一、立法目的
        二、跨境就业定义
        三、统一立法、统一执法原则
        四、严守条约、遵循惯例原则
        五、结构合理、数量可控原则
        六、双边协调、注重维权原则
        七、对等原则
    第二节 出境就业
        一、出境就业的形式及其法律适用
        二、统筹规划
        三、主管部门
        四、政策支持
        五、出境就业服务公司
        六、相关合同
        七、履约保证金托管
        八、培训机构
        九、劳务人员权益保护
    第三节 入境就业
        一、入境就业的形式及其法律适用
        二、总体政策
        三、主管部门
        四、劳动力市场测试制度
        五、紧缺职业清单制度
        六、积分评估制度
        七、年度限额制度
        八、入境手续
        九、外国人身份转换制度
        十、非法就业的发现报告制度
        十、促进融合制度
    第四节 法律责任及附则
        一、跨境就业法律责任概括规定
        二、内地与港澳之间、大陆与台湾之间跨境就业法律适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课题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J].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20)
  • [2]改革开放四十年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及功能研究[D]. 艾玉博. 云南大学, 2019(04)
  •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J].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09)
  • [4]我国跨境就业立法研究[D]. 李世军. 安徽大学, 2012(10)
  •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6(31)
  • [6]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国务院. 吉林政报, 2004(S2)
  • [7]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22)
  • [8]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湖南政报, 2004(13)
  • [9]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4(18)
  • [10]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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