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BO的现实机会与抉择(论文文献综述)
张璇[1](2019)在《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文中提出由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边界都不十分清楚。就企业剩余控制权而言,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中普遍存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侵占问题。此类问题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同样存在。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控制企业向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选择管理层、管理层负责经营企业的过渡中,民营企业面临两方面控制权侵占:一方面,因担心企业拱手他人,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和管理层,挤占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剩余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施展才华受限、职业操守欠缺等原因,管理层也会侵占大股东或董事会的控制权。特别是在大股东或董事会缺乏监督或消极监督的企业中,管理层能够成功实施职务侵占。现实中的类似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保护创始人控制权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国美CEO陈晓通过让渡企业利益给董事会而操纵控制权侵占大股东的资产和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宝能联合万科大股东通过持续增持股票而挤占管理层的控制权等。本研究发现,这些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创始人控制权保护措施缺失、大股东或管理层把控董事会、控制权与所有权边界不清、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统一等重要问题。因此,中国民营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这个代理链条中各主体控制权的制衡,进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不仅是流行理论认为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搭便车问题。前辈学者关于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区分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探讨,为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进一步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与侵占的难点在于:一是验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并揭示其控制权转移行为;二是在“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框架下建立一种稳健的制衡机制,降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内部人实施侵占行为的“效率”,保护外部股东。为了突破以上难点,本文作了以下研究:首先,在对企业剩余权利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根据 Berle,Means、Fama、Jensen、Hart 和 Shleifer,Vishny 的分类方法,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三个层次,衡量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相互攫取和侵占控制权的情况。其次,基于Grossman,Hart的控制权收益理论,运用大宗股权转让溢价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并探讨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等因素对控制权私利水平的影响;从控制权的角度审视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问题并加以改善。再次,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实现控制权收益而进行控制权争夺可能导致控制权转移。因此,运用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行为及其转移路径来间接考察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私利。第四,对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进行梳理。通过国美和万科两个案例分析不同的控制权结构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争夺控制权私利提供了不同渠道:或利用资本市场排除异己,或管理层与董事会合谋侵占大股东利益,或大股东因利益分歧罢免管理层等。分析在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过程中董事会和管理层可挤占的控制权及可攫取的控制权收益。第五,围绕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及既定侵权状态,归纳内部人控制治理方案,构建企业控制权治理的一般数理和实证模型。同时就股权激励和报酬激励进行回归,揭示这两种治理方案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验证治理方案的效率,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在产权理论、合约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基础上,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①,对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的各因子之间的关系做出理论解释,据此逻辑关系提出假设并构建计量模型。根据计量模型的结果验证理论推断的真实性,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政策建议。本文样本数据来自于对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抽样,依据统计学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确定合理的样本数量,确保样本数据真实有效,以保证得出可靠的经验研究结论。采用面板模型考察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持股比例、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之间的关系;采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考察股权激励、高层报酬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分别对样本数据回归和检验,进行参数估计以确定变量系数及系数之间的数量关系。利用数学模型建立变量之间的数理关系,为实证计量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采用典型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解剖国美控制权纠纷和万科宝能控制权争夺的案例,进一步验证理论结论的可靠性。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控制权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第三、四、五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其逻辑顺序为第三章先衡量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第四章再衡量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及由争夺控制权收益引发的控制权转移,第五章考察内部控制权侵占、治理方案及其有效性。第六章为结语。第一章,主要讨论论文的概要及其意义、梳理国内外研究动态、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思路和方法,指出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对企业合约结构和权利安排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指出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贡献及其未解决的问题,为本研究的进一步探索奠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企业合约学派将企业看成是一组不完全合约关系的集合。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逐步分离,企业内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三类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利益不一致性、监督的公共品性质和搭便车问题,代理人并不总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行动。代理人有攫取企业控制权、挤占委托人利益的倾向。委托代理理论的结论是代理成本最小化的所有权结构是最优的。以科斯、威廉姆森、GHM、张维迎和周其仁等为代表的企业合约理论学派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合约的不完备性,因此缔约各方无法在事前(签约前)详细规定履约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尽管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明确各方的所有权,但控制权因其状态依存性而无法在事前进行安排和约定。企业合约为事后(签约后)控制权的再安排或再谈判留出了空间。剩余控制权正是来源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合约理论的结论是企业是一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它大量节约了第三方裁决和敲竹杠的成本。签订企业合约前的权利分配影响着签约后各方讨价还价(争夺控制权)的能力,并且签约后的控制权安排存在着结构主导型和制度主导型路径依赖,所以说,权利安排或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沿着GHM、Aghion、Tirole等学者关于控制权理论的思路,企业的控制权安排会影响签约各方未来的谈判能力进而影响财务决策和管理者激励。当企业绩效变差时,控制权将从管理层转移至外部人。大股东控制权与管理层主动权之间呈负向变动关系。控制权理论更关注于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之间剩余控制权的转移与争夺过程,得出利益相关者应当共享控制权的结论。另外,第二章还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三个层次,界定他们的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第三章,根据控制权收益理论,对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展开研究。首先区分了控制权共享收益和私人收益、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其次,揭示了关联交易、占资、人事控制等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主要方式。再次,基于国内外对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测算方式的比较,改进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并归纳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通过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收益,并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和其影响因素建立计量模型。计量结果显示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较高。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具有抑制作用;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不相关。董事会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正相关;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第四章,继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研究之后,对董事会和管理的控制权收益和转移进行研究,揭示了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的表现形式、为获取控制权收益而进行的控制权转移行为及两类典型的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路径(MBO和合谋),分析了 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本章利用国美和万科控制权之争的经典案例进行经验验证,诠释了不同控制权结构安排下控制权争夺和转移的发生以及如何应用公司制度解决内部人控制权侵害问题。第四章的结论是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容易造成大股东、董事会(创始人通常担任董事会主席)和管理层之间的权利挤占。合理的公司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委托人财产权利,降低控制权转移发生的可能性,避免效率损失。在签订融资协议时,完善创始人股东保护条款,设立创始人股权底线,保护创始人股东权益。创始人为了保持和强化控制权应当掌握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否则大股东极有可能利用股权优势罢免管理层。在订立公司章程时,完善创始人保护条款,在重大事项上给予创始人一票否决权。创始人应保留对董事的提名权,并在公司章程中设立相关条款防止举牌者罢免现任董事。避免过度信任管理层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使用合约框定管理层的权责利,为管理层发挥主动性和施展才能提供制度保障。合理确定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的重要作用在于决策、评估和监督。如果赋予董事会过大的权利,则有可能导致董事会“以权谋私”,逃避诚信责任。第五章,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及治理。本章揭示了隧道行为、大股东占资、扭曲的红利分配和控制公司资产等内部人控制问题,归纳了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控制权激励及其他治理方案,使用数学模型和实证分析验证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治理方案的有效性,并对股权激励、报酬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建立激励模型。计量模型的结果显示董事会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董事及管理层前三名年薪总额对企业绩效产生负向作用。本章得出结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对董事会进行股权激励是抑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有效方案,大股东持股的利益侵占效应大于利益趋同效应,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报酬激励方案效率较低。第六章,结语。本章提出有关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为中国企业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制衡机制的建立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提供改革方向,对完善控制权市场、证券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最后,将未来的研究方向确定为如何防范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及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控制权安排。
罗丽娟[2](2019)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文中认为员工持股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员工拥有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制度安排,是企业在产权组织形式上的制度创新。员工持股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分配效应和激励效应等多重微观经济效应,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活力和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员工持股还具有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效应,可以克服凯恩斯主义政策长期实施所造成的不良政策效果。员工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是新一轮我国国企改革的亮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物质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混合,还要重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混合,这就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将员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的重要途径和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手段,以员工持股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创新能力,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具有世界一流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以员工持股克服混合所有制企业内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形成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共同体,构建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微观经济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虽然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塑造社会主义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意义重大,然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目前还仅仅停留于“允许”发展的层面,自2016年8月启动后进展缓慢,仍仅限于在试点范围内推行,且试点政策要求严格,试点范围小。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我国对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员工持股只是被作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没有被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没有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升到塑造社会主义经济微观主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战略高度。从过去的实践过程看,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长期难以解决劳动者不能分享剩余价值、劳资关系对立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瓶颈。由此,本文重点论证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对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梳理了国外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作为借鉴,最后对我国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在绪论中,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学界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员工持股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指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如何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相结合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问题;最后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研究中还存在的不足,等等。第一章是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理论建构。关于概念界定,论文首先区分了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梳理了学者们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理解;对于员工持股的概念,同样是在梳理学者们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然后介绍了本论文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对于本论文的相关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经过对这些理论的比较和分析,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应该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理论,来指导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基于上述相关理论,本论文提出了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本论文认为,如果社会主义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那么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就应当既有活力,又能使劳动与资本共同分享企业生产剩余,形成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微观基础;而员工持股是兼具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劳动者收入的微观经济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的制度安排,更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第二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本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出现,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在每一阶段的政策与实践、发展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规范,并因政策规范难以奏效而最终叫停的曲折历程;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历程之所以经历曲折,几经反复,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还存在理论认识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从改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发展创新型企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员工持股对于当前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该将员工持股作为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以期形成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又为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微观经济基础。第七章研究了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现状,提出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所存在的阻碍因素。国外员工持股发展较早,有着较丰富的成功经验,本论文在第八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发展过程和特点,分析、总结了上述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提供经验借鉴。第九章,从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际出发,以及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需要出发,并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发展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遵循的原则及对策建议。
胡杰武[3](2011)在《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文中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私有化和杠杆收购相结合而产生了特殊的管理层收购方式以来,管理层收购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由于它在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而目前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从早期的边缘性收购方式成为当今西方国家主流的收购方式之一,为这些国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全民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有三十七万多亿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无论是从经济效益与效率,还是从社会效益来看,都仍然不如民营企业。大量的国有企业的存在,造成了整个经济的体制性无效率。因此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应是我国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和战略任务。目前所倡导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经济绩效并没有显着改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彻底,国家继续在股份公司中占有大股份,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预和控制。因此从长期来看,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的最终改革方向应是国家退出大股东地位,尤其是处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而管理层收购,无论是从西方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都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较好方式。本文收集整理了1997-2008年10余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全部案例,并在这些案例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相比于同类研究,本文通过增加样本容量、扩大样本期间、拓宽业绩指标的覆盖面等途径,采用因子分析法与方差检验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包括股权出让方的财富效应,流通股股东的短期和长期财富效应等。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每股收购价格并不显着低于每股净资产。因而如果说国有企业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流失并不发生在定价过程中,而是发生在价款支付过程中以及地方政府为了防止失业而给予管理层收购价格折扣方面,该结论显着不同于以往国有资产定价过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流行结论。本文的实证研究还表明,我国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没有产生财富效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管理层收购财富效应的两个重要来源:降低代理成本和产生节税效应都不能发挥作用。但鉴于管理层收购在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应努力加强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建设,目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错误的。自2005年全面停止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后,经过6年的发展,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影响管理层收购效益发挥的因素日渐消除,尤其是在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范和并购融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许多重大突破,因而我国应逐步放开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禁止向管理层转让的暂行规定,尤其是处于竞争领域的,非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国有企业,让各类主体在国有股权转让中平等竞买,使管理层收购这种西方主流的收购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杨秀华[4](2007)在《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简称MBO),是指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利用自有或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企业的股份,从而改变企业所有权、控制权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企业并获得预期收益目的的收购行为。由于其在激励经营者、提高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管理层收购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模式之一。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管理层收购也带来了诸如暗箱操作、定价过低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了关于管理层收购的广泛关注和争论。其中,管理层收购的定价问题是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核心和焦点问题。本文以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作为研究主题,针对传统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定价方法的不足,以实物期权理论、博弈论、期权博弈理论以及传统资本预算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和研究工具,通过理论分析、实践论证和模型研究等,对管理层收购的定价,包括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相关因素的界定及合理量化、产权交易模式的选择等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研究,提出了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管理层收购定价的“三段式”定价方法和综合定价模型,建立起适合我国当前管理层收购的科学合理的定价理论和方法体系,为当前我国正在广为进行的管理层收购的实践提供指导,为相关决策机构提供参考,规范管理层收购的发展,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管理层收购定价是指管理层收购中拟转让目标企业产权价格确定的过程,目标企业产权的价值直接取决于目标企业价值。因此,目标企业价值是管理层收购定价的基础,准确判断和衡量目标企业的价值是管理层收购定价过程的第一步。由于我国特别的市场环境和经济背景,我国当前的管理层收购具有特殊内涵,这些中国特色因素和内涵,已经成为制约管理层收购定价甚至决定管理层收购能否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因此,科学合理地界定和量化企业家人力资本补偿和激励、企业职工人力资本的补偿、控制权价格等相关特殊因素的影响是管理层收购定价的必要步骤。管理层收购最终交易价格确定是通过不同的产权交易方式来实现的,产权交易方式不同,管理层收购最终交易价格的形成途径、数额大小、定价的效率和效果不同。因此,选择科学合理且适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开透明的交易模式对于管理层收购定价的公平、公正合理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和步骤。基于以上分析,论文将管理层收购定价过程分为三个主要步骤加以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特殊因素的确定和量化与交易模式的选择,分别对应着管理层收购定价的企业评估价值确定、基础价格确定与交易价格确定。其中,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价值的判断过程,是管理层收购定价的基础和基本依据,是管理层收购定价的第一阶段;基础价格的确定是当前管理层收购需考虑的特殊因素的确定及其量化的过程,是交易双方谈判或竞价的一个基本底线和一个比较公平的价格基础,是管理层收购定价的第二阶段;而交易价格的确定是一个交易模式的选择确定过程,是管理层收购最终交易价格的确定和实现的过程,是管理层收购定价的第三阶段。论文通过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模型研究等,建立了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三段”式的管理层收购定价方法,内容包括:基于实物期权和期权博弈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充分考虑我国当前国情“特色”因素的管理层收购基础价格确定模型和以公开招标竞价为主、协商议价为辅的产权交易模式。基于实物期权和期权博弈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体系。此为论文第三章和第四章的研究内容。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能准确衡量企业的价值,同时,管理层收购作为企业战略并购的一种特殊方式,具有一定的期权特征。因此,论文提出了基于实物期权方法的管理层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模型和整体思路框架:从交易双方的角度分别对目标企业的自身价值和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目标企业的自身价值由目标企业的现实资产价值和期权价值构成,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由目标企业的自身价值和由于管理层收购的实物期权特征与管理成本节约及战略整合效应而产生的收购增加价值构成。实物期权的评估方法只适用于垄断市场结构下的企业投资行为,在竞争存在的条件下,对管理层收购中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必须引入实物期权博弈的方法。根据管理层和目标企业自身资源及能力限制以及外部环境条件情况,利用实物期权博弈理论分析各种竞争条件下管理层收购的最优投资时机及对期权价值的影响,确定在不确定和竞争条件下管理层收购中目标企业自身价值和投资价值。论文以G公司作为实际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分别以成本加和法、收益现值法、实物期权法、实物期权博弈的方法进行评估,对不同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证明,在不考虑竞争的条件下,基于实物期权的评估方法是最佳的评估理论和方法,而竞争的存在会减少实物期权的价值并影响管理层收购的投资决策,得到了和理论研究相一致的结论。充分考虑我国当前国情“特色”因素的管理层收购基础价格确定模型。此为论文第五章的研究内容。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我国当前的管理层收购具有特殊的内涵,在定价中有三个特殊因素需要考虑:一是企业家人力资本补偿和激励,二是就业弱势群体与企业普通员工人力资本的补偿,三是控制权价值的衡量。论文研究了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中管理层贡献、职工安置和人力资本补偿、控制权价值量化的理论、依据及意义,提出量化模型。论文在特殊因素分析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上,从交易双方的角度提出了充分考虑我国当前国情、考虑各种“中国特色”因素的管理层收购基础价格确定的模型。交易双方在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确定的基础价格构成了管理层收购最终交易价格区间,作为交易双方协商谈判和招标竞价的基本底线和合理的价格基础。论文仍以G公司案例说明管理层收购中基础价格的确定过程。以公开招标竞价为主、协商议价为辅的产权交易模式。此为论文第六章和第七章的研究内容。管理层收购最终交易价格需要经过谈判、拍卖、招投标等产权交易方式实现。产权交易方式不同,管理层收购最终交易价格的形成途径、数额大小、定价的效率和效果不同。论文首先从博弈论的角度对当前我国管理层收购的主要定价方式协议定价进行研究,构建了动态信号传递博弈模型,从博弈论的角度解释了协议定价中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过程,并构建了定价监督博弈模型,得出管理层作弊成本、股东(或政府)审查成本、惩罚力度、双方收益等指标是控制管理层收购协议定价风险的关键因素。论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研究证明,协议转让是一种低效率的交易方式。传统的交易方式无法完全满足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产权交易的全部要求。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产权交易模式的选择应在满足政府多元化国有产权转让目标、及管理层收购特别因素的情况下实现价格最大化,因此,管理层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应选择公开招标竞价为主、以协商议价为辅的交易模式: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披露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根据竞争状况确定交易方式,若通过广泛征集,最后只有企业管理层一个有意向的买方,则交易方式确定为协议转让;若有多个有意向的买方,则组织招标,若同时有两个以上的买方达到及格线,则进入公开市场拍卖阶段,价高者得。论文最后总结前文研究,提出我国管理层收购“三段式”定价方法和综合定价模型,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当前我国管理层收购定价的对策建议。论文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合理确定和量化各种定价影响因素、建立以市场公开竞价为主、协议定价为辅的定价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后的监督控制体系、完善管理层收购定价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融资体制等是规范制度我国当前管理层收购定价的有效措施。
高伟凯[5](2007)在《MBO与苏南乡镇企业产权改革》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在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苏南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进行详细考察的基础上,对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MBO这一形式进行了全面地探讨。通过分析认为,近年来苏南乡镇企业的MBO,主要是在市场不断发育完善、乡镇企业经营者与地方政府自发响应获利机会的外部和内部动力相互交织下的产物。基于以上分析,文章还探讨了苏南乡镇企业MBO的特征、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给出了这次产权改革的启示。
程才良[6](2007)在《MBO的价值创造过程与机制 ——基于公司治理重构的研究》文中提出管理层收购(MBO)的主流理论——财富创造假说未能充分揭示MBO提升公司价值和绩效的作用过程与机制,缺乏对MBO的普遍解释力和指导性。本文从MBO与公司治理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逻辑联系入手,提出MBO的公司治理重构假说,并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认为:MBO所导致的公司治理重新构造及公司治理的改进,正是提升公司价值和绩效的主要推动力量。分析表明,MBO所导致的现代公司制企业股权结构变动及其对股权激励和股权约束机制的重新构造,对改进公司治理具有积极作用。特别是由于MBO具有明晰产权、塑造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强化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强化管理层对“外部人控制”以及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权约束,降低代理成本等积极作用,因此,它对于有效地解决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实证研究也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MBO后,公司绩效指标虽有所改善,但并不是十分显着。进一步分析原因发现,这主要是由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MBO制度约束和现行部分MBO模式所造成的,并由此导致我国MBO的动因和行为扭曲,其中的关键在于我国现行MBO无法对管理层“内部人控制”进行有效制衡。而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与管理层共同实施收购——即采用混合型MBO模式,同时合理确定MBO有效边界,可以对管理层“内部人控制”实施有效的股权约束,从而使MBO真正成为改进公司治理、进而推动公司价值提升和绩效提高的有效方式。
于栋[7](2007)在《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MBO)监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本文基于这样的认识,从监管的角度,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理论和方法,深入剖析了我国企业MBO在实践中所面临的收购主体、收购定价、收购融资、信息披露、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五个主要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政策障碍,并就上述问题、障碍的成因和结点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在收购过程中,最大可能地确定管理层的性质,禁止以转移财富为目的的管理层的进入,对监管部门来说十分重要。基于此认识,本文通过对企业家人力资本定价体系的建立,来选择有能力使企业效率提升的管理层;通过净资产收益率这样一个有效的筛选信号,建立了一个区分管理层性质的分离机制。MBO作为一种控制权市场的交易行为,定价是其核心环节。本文通过整合型的价值评估方法,克服单一评估方法的缺点,建立了一个涵盖企业资产价值、收益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多面向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另一方面,从法律和政策上加强监管,主要做法是完善有利于MBO定价的法律法规,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竞价制度,通过竞价交易促使MBO定价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化。MBO融资问题的解决必须消除法律上的障碍,在既要保护合规的融资行为,又要避免金融风险的指导原则下,建议及早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为MBO融资预留政策空间。同时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参与管理层收购,特别是信托机制在管理层收购中的运用,本文详细设计了一个“直接收购+过桥贷款+多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MBO信托融资方案。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管理层的利益选择,往往会采用各种滥权行为侵害中小股东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为保护他们的利益,应该确立表决权回避制度;扩大持股主体范围,解决职工身份转换后的安置与补偿问题;加强对MBO的监管,加大对管理层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MBO的信息披露义务,构建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和舆论的力量,加强和完善中介机构的独立地位,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执法必严,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最后本文从调整MBO的法律体系层面出发,在梳理、总结国外(地区)及我国现行有关MBO的法律体系、规范的基础上,对于我国调整MBO的法律体系及其规范内容做一述评,并就我国调整MBO的立法体系的发展提出相应建议。
马磊[8](2007)在《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及制度设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控制权是一种依附于公司的独立人格而派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经济性权利,公司控制权安排是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和关键。如何合理配置上市公司控制权并有效促使控制权转移是提高公司绩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在中国上市公司中,行政干预、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控制权安排这一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本文重点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控制权初始配置、控制权私有收益和控制权转移。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变迁是一个由竞争性利益集团推动的周期演变过程,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同行为方式形成了不同的控制权配置和转移方式。可以说,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制度问题。提出对于构建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优化模型而言,恰当的制度体系可以降低复杂系统中绝大多数个体的信息成本和组织的协调成本,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控制权的初始配置是契约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一种博弈均衡的状态,合约的不完全性使得控制权的初始配置至关重要。从中国上市公司运行的现实情况可以发现,控股权不再等于控制权,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没有都配置给持有高比例股份的物质资本所有者。随着新企业的发展,控制权的配置处处彰显出人力资本所有者和各相关利益者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文章第三章在对控制权初始配置的研究中,首先对不同企业制度下的不同控制权模式进行了理论探讨,之后结合新企业的发展状况,运用罗宾斯泰英的轮流叫价谈判模型对控制权在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动态转移进行了博弈分析;然后,对人力资本所有者及各利益相关者参与控制权配置的理论基础及路径进行了分析。公司治理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在大多数国家股权集中是普遍现象。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管理者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谋取私有收益,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和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却日益严重。强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是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中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财务造假、恶意侵占、控制人逃逸、股票退市等恶性事件接连不断,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中国显得更为紧迫。文章第四章在对控制权私有收益的研究中,在回顾从传统公司治理到现代公司治理的转变过程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然后结合公司治理主题的演变,对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现象从理论上进行了规范分析,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成本一收益角度,对控股股东的侵害行为进行了模型分析和数理分析;之后针对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私有收益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提出制约控股股东侵害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措施。在第四章集中讨论了控制权私有收益问题,指出正是因为控制权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通过掌握控制权可以管理、支配和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源,从而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效益,因此,控制权成为各相关利益主体互相争夺的对象;而控制权的转移和交易就形成了控制权市场。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使得控制权可以在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进行重新分配,让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感受到来自控制权市场的压力。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最为明显的作用机理在于赋予股东“用脚投票”的自由,使其在日渐远离公司具体经营的客观背景下,得以借助退出及由此启动并购市场的连锁效应。在当前中国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的背景下,控制权市场作为公司治理外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中国经理人市场的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起着重要的作用。文章第五章着重对控制权的各种转移路径及机制进行了理论分析;并对每一路径下不同的控制权转移模式进行了比较案例分析,以期借助控制权市场的各种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中国上市公司的各种非理性行为,促进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控制权安排,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演进的,在吸收世界发达国家公司治理先进要素的同时,带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如国家股权的所有者缺位,公司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各种所有权性质的公司并存,大股东对外部投资人的侵害严重,普遍的公司股权较为集中以及股市分割,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以及控股股东与外部投资人只见两种不同的代理问题同时存在等,无不带有国有经济改制的痕迹。因此,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考察和研究,必须和中国企业控制权安排的演变过程以及上市公司所处的独特制度背景结合起来。在对控制权的初始配置、控制权私有收益和控制权转移分别进行了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文章第六章提出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包括对控制权产生基础的确定、控制权机关的构造、控制权的配置和转移等方面的设计;并且公司之外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环境均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安排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特征及其形成的制度性根源进行深入分析,文章围绕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进行了制度创新模型的优化设计以及模型得以健康运行的制度环境建设,以期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肖业忠[9](2006)在《企业改制中MBO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改制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关注。企业改制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管理层收购(MBO)是其中一种较为典型的方式。本文首先论述了管理层收购(MBO)基本涵义,阐明MBO的概念、法律特征以及在我国的发展与实践状况,从而对MBO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进而就MBO运作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概括说明,并分析了我国规范国企MBO的政策法律的适用性,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实施MBO存在的法律问题、发展前景等,同时对相关法律缺失提出对策和进一步完善的思考。 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 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法律特征。本章从法律的角度介绍管理层收购的概念,阐述了MBO这一企业改制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产生状况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MBO在实际运作当中表现出的不同于其他模式的法律特征,以求读者对MBO有一个全面和清晰的认识,从而加深对MBO的了解,为下文展开对MBO相关问题的论述奠定一定的基础。另外,本章结合我国实际,阐明了从未来几年特别是近两三年,将是全国性的国企产权改革重点突破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大多数竞争性领域的中、小型企业将完成产权改革,也就是实现国有资本从这些领域中退出;国有大型企业的资产重组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也将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因此,MBO将在这次真正意义的深层次的国企改革浪潮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研究MBO的有关问题也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程序和步骤。MBO作为一种企业改制的模式,必然有着它独特的法律要求,这也是研究和运用MBO必不可少的知识重点。企业要实行MBO是要有一定条件和市场定位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实施MBO还要遵循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并在不违反我国相应融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融资。 第三章 我国规范国企管理层收购的政策法律分析。本章从不同侧面分析了我国目前MBO的政策法律环境以及规范国企MBO的现行法规的适用性。从我国目前有关企业并购的法律条文来看,还缺乏有关MBO方面的系统规定,在MBO的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且存在各地区规定不尽相同的问题,因此本章阐明了要尽快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使MBO有法可依。并且明确了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商业银行法》均没有对MBO做出任何规定,且MBO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存在诸多冲突。
廖朝晖[10](2006)在《企业并购的伦理审视》文中研究表明所谓并购(M&A),就是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的简称。并购是企业扩张与增长的一种方式。通过并购,有可能获得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互补、建立紧密型的企业集团,等等。并购交易的伦理问题,与一般经济活动既有共通之处,也有其独特的地方。共通之处在于,并购也要遵循义利统一的最高原则。独特之处在于,并购交易不仅仅涉及到交易双方,而且涉及到诸多利益相关者(stake-holds)的利益。本文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辨证地理解并购活动的道德价值。经验表明,并购是一把“双刃剑”,既能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也有可能沦为单纯的利益争夺甚至引发经济和社会矛盾。合理的并购交易应当通过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业绩,为整个社会创造价值。只有这样的并购活动,才具有道德价值,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经济活动。 第二,全面地把握影响并购交易的道德价值的各种要素。决定并购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的,不仅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同样有观念、动机等文化和伦理方面的原因。具体的并购活动究竟是发挥正面的社会价值,还是负面的影响,不是偶然的,而是取决于并购规则的设计,以及参与者的并购动机和决策机制,以及并购后的价值整合、文化整合。只有并购规则是公平的、参与者的并购动机是端正的,并购决策是科学的,同时并购后的价值整合、文化整合是成功的,并购才能发挥其良好的效应。因此,指导并购活动的基本理念应当是:在正确的伦理原则指导下,遵循并购交易的内在规律,通过动机、行为和制度的统一,发挥并购的积极效应,从而达到并购活动的“义利统一”。 第三,指导并购交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体系,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国际惯例,也要符合中国国情。在并购交易中具有根本性意义的价值选择问题是:应当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
二、MBO的现实机会与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MBO的现实机会与抉择(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1 控制权收益 |
1.4.2 控制权转移 |
1.4.3 控制权安排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5.1 剩余权利 |
1.5.2 内部人和内部人控制 |
1.5.3 人力资本产权和非人力资本产权 |
1.6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6.1 研究思路 |
1.6.2 研究方法 |
1.6.3 数据来源和处理 |
1.6.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企业合约的结构和权利安排 |
2.1 企业的合约属性 |
2.2 委托代理合约中的两权分离 |
2.2.1 两权分离及其后果 |
2.2.2 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 |
2.2.3 委托代理合约的所有权结构 |
2.3 企业合约中的权利分配 |
2.3.1 不完备性 |
2.3.2 事前的权利安排 |
2.3.3 事后的权利安排 |
2.3.4 所有权结构 |
2.4 控制权合约中的权利安排 |
2.4.1 控制权的来源 |
2.4.2 第一和第二代控制权理论 |
2.4.3 控制权安排的层次 |
3 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 |
3.1 共享收益与私人收益 |
3.2 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 |
3.3 大股东的控制权私利 |
3.4 实证研究 |
3.4.1 国内外关于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的缺陷及改进 |
3.4.2 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 |
3.4.3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3.4.4 实证结果 |
4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转移 |
4.1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1.1 董事会的控制权收益 |
4.1.2 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2 控制权转移行为 |
4.3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一: MBO |
4.3.1 形成机理 |
4.3.2 管理层收购的实现机制 |
4.3.3 中国MBO的融资障碍及解决途径 |
4.4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二: 合谋 |
4.4.1 形成机理 |
4.4.2 实现机制 |
4.5 控制权转移的案例研究 |
4.5.1 国美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控制权之争 |
4.5.2 万科与宝能的控制权之争 |
5 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与治理 |
5.1 内部人控制问题 |
5.1.1 管理层多元化经营掩饰隧道行为 |
5.1.2 大股东占资 |
5.1.3 大股东和董事会扭曲红利分配 |
5.1.4 公司高管对资产的控制 |
5.2 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方案 |
5.2.1 股权激励 |
5.2.2 报酬激励 |
5.2.3 控制权激励 |
5.2.4 其他激励 |
5.3 数学模型分析 |
5.3.1 公司高层的股权和报酬激励 |
5.3.2 大股东的股权激励 |
5.4 实证研究 |
5.4.1 理论基础 |
5.4.2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5.4.3 实证结果 |
6 结语 |
6.1 结论与启示 |
6.2 未来研究方向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研究未将解决劳资关系作为重点 |
二、员工持股有助于解决混合所有制发展中的劳资关系问题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章节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章节安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研究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理论建构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涵 |
二、员工持股的内涵及性质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内涵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三、“双因素”理论 |
四、分享经济理论 |
五、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对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二、对“双因素”理论和分享经济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三、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理论假设 |
二、基本推论:员工持股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 |
第二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历程 |
一、我国员工持股的出现 |
二、员工持股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4年)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结合阶段(1994-2002) |
四、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阶段(2002-2013) |
五、明确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重启员工持股阶段(2013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三章 员工持股与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治理问题 |
一、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是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逻辑起点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仍面临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度定型需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第二节 员工持股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 |
一、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实现形式 |
二、员工持股可以有效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委托代理问题 |
三、我国以员工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案例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矛盾是解决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问题 |
二、聚焦建立有效委托代理关系,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第四章 员工持股与发展创新型企业 |
第一节 创新型企业内涵及我国创新型企业发展现状 |
一、创新型企业内涵 |
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背景下我国创新型企业的缺乏 |
第二节 我国创新型企业缺乏的重要原因 |
一、企业家精神缺乏 |
二、工匠精神缺乏 |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促进创新型企业形成 |
一、以员工持股激励企业家精神形成 |
二、以员工持股激励工匠精神形成 |
三、以员工持股激励科技人员提升创新能力 |
第五章 员工持股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第一节 资本短缺时代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利润与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一、资本短缺时代与劳动报酬比重偏低 |
二、劳动报酬低转化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比重低 |
三、劳动者报酬偏低导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第二节 资本过剩时代劳动者分享利润的客观基础正在形成 |
一、我国进入资本相对过剩时代和劳动力短缺时代 |
二、人力资本日益成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源泉 |
三、员工持股成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一、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可行性 |
二、员工持股优于简单的工资上涨和福利国家模式 |
三、员工持股有利于打造我国的人力资本优势 |
四、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劳资利益共同体 |
第六章 员工持股与宏观经济稳定 |
第一节 宏观经济稳定需要有活力的微观基础 |
一、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失灵 |
二、宏观经济稳定需要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健康发展的基础上 |
第二节 员工持股与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一、我国需要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二、以员工持股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挥消费生力军和主力军的作用 |
三、以员工持股稳定国内投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推动新经济发展 |
一、新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
二、员工持股有利于促进新经济发展 |
三、在新经济领域广泛推动员工持股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就业问题 |
一、传统工资制与失业问题 |
二、以员工持股实现利润分享制 |
三、构建员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 |
第七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难点问题及阻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历经反复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一步发展任重道远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
一、持股对象范围的确定 |
二、员工持股比例的确定 |
三、持股员工的资金来源 |
四、员工持股模式的确定 |
五、持股平台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阻碍因素 |
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缺乏足够的认识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体制障碍 |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 |
四、我国员工持股相关立法的限制 |
五、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财税政策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和员工进行激励 |
第八章 员工持股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美国员工持股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
二、美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二节 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英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三节 法国员工持股制的兴起和发展 |
一、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法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四节 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日本员工持股制度的特点 |
第五节 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启示 |
一、政府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视 |
二、制订完善的立法来推行员工持股 |
三、利用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 |
四、支持第三方金融机构介入员工持股 |
五、实施普惠式的员工持股 |
六、采取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模式 |
第九章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 |
一、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上升到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高度 |
二、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与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 |
三、加强顶层设计,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序开展 |
四、在法律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下有序开展 |
五、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员工持股 |
第二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建议 |
一、充分认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
二、加强和完善员工持股的相关立法 |
三、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
四、对员工持股参与方提供财税政策支持 |
五、探索多样化的员工持股模式 |
六、逐步扩大员工持股对象及企业的范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2 管理层收购概述 |
2.1 管理层收购的概念与特征 |
2.2 管理层收购在英美及东欧等国的发展 |
2.3 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发展 |
3 管理层收购国内外研究综述 |
3.1 管理层收购国外研究综述 |
3.1.1 国外管理层收购的理论研究 |
3.1.2 国外管理层收购的实证研究 |
3.1.3 国外管理层收购研究总评 |
3.2 国内管理层收购研究综述 |
3.2.1 国内管理层收购的理论研究 |
3.2.2 国内管理层收购的实证研究 |
3.2.3 国内管理层收购研究总评 |
3.3 本章小结 |
4 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层收购 |
4.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 |
4.1.1 所有者向经营者放权让利 |
4.1.2 业经济责任制与承包制 |
4.1.3 所有制层面的改革 |
4.1.4 改革重点从企业经营转向资产管理 |
4.2 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主要问题 |
4.2.1 国有企业的绩效问题 |
4.2.2 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虚置问题 |
4.2.3 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与经营者缺乏充分自主权问题 |
4.2.4 国有企业的条块分割问题 |
4.2.5 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 |
4.2.6 国有企业导致的其它问题 |
4.3 管理层收购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
4.3.1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证研究 |
4.3.2 管理层收购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较好方式 |
5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方法及样本选择 |
5.1.1 实证方法 |
5.1.2 样本选择 |
5.2 股权出让方的财富变化 |
5.3 流通股股东的短期财富效应 |
5.4 流通股股东的长期财富效应 |
5.5 实证研究的结果分析 |
6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环境建设 |
6.1 管理层收购的外部环境建设 |
6.1.1 经济环境 |
6.1.2 政策环境 |
6.1.3 法律环境 |
6.1.4 金融环境 |
6.1.5 社会文化环境建设 |
6.1.6 社会保障环境建设 |
6.2 管理层收购的内部环境建设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论文研究思路 |
第三节 内容及整体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我国当前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研究 |
第二节 关于目标企业定价理论的研究 |
第三节 关于管理层收购定价的研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实物期权方法的管理层收购企业价值评估 |
第一节 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其不足 |
第二节 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及其适用性分析 |
第三节 基于实物期权方法的管理层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 |
第四节 管理层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证研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期权博弈方法的企业价值评估及投资决策分析 |
第一节 实物期权方法的局限性分析 |
第二节 管理层收购中实物期权的分析及甄选 |
第三节 管理层收购最优投资时机的期权博弈分析 |
第四节 基于期权博弈方法的企业价值评估及投资决策模型 |
第五节 基于期权博弈方法的企业价值评估及投资决策实证研究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中特殊因素的确定和量化 |
第一节 我国当前管理层收购及其定价的特殊性分析 |
第二节 管理层的历史贡献及其衡量 |
第三节 职工人力资本的补偿及其衡量 |
第四节 控制权价值及其确定 |
第五节 管理层收购基础价格确定模型 |
第六节 管理层收购基础价格确定的实证研究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协议定价及风险防范的博弈分析 |
第一节 管理层收购协议定价的博弈特征 |
第二节 管理层收购协议定价博弈分析 |
第三节 管理层收购协议定价风险防范的博弈分析 |
第四节 管理层收购协议定价博弈的实证研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产权交易模式的选择 |
第一节 产权转让方式及分析比较 |
第二节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产权交易方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基于特殊因素的管理层收购产权交易模式 |
第四节 管理层收购产权交易模式选择的案例研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综合定价方法模型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三段式”综合定价方法 |
第二节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综合定价模型 |
第三节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的对策建议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MBO与苏南乡镇企业产权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MBO的内涵及对苏南乡镇企业制度创新的意义 |
二、苏南乡镇企业MBO的动因 |
三、苏南乡镇企业MBO的特征及绩效分析 |
(一) 苏南乡镇企业MBO的特征 |
(二) 苏南乡镇企业MBO的绩效分析 |
四、苏南乡镇企业MBO存在的问题 |
(一) 集体资产流失问题 |
(二) 乡镇企业MBO弱化了经营者选择机制 |
(三) MBO后集体资产的管理问题 |
(四) 乡镇企业MBO弱化了对经营者的监督与约束作用 |
五、对策建议 |
(一) 完善有关MBO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 建立合理公开的定价机制 |
(三) 加强乡镇企业MBO后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
(四) 加大对乡镇企业MBO后的监管 |
(6)MBO的价值创造过程与机制 ——基于公司治理重构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目录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 主要内容、创新之处和本文的局限 |
2.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
2.1 MBO的现有研究成果 |
2.2 从公司治理角度对MBO的重新审视 |
2.3 MBO的公司治理重构假说的提出 |
3.MBO重构公司治理的机理 |
3.1 MBO后股权结构变动及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3.2 MBO的股权激励效应 |
3.3 MBO的股权约束效应 |
4.MBO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重构 |
4.1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特殊性 |
4.2 MBO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重构的影响 |
4.3 MBO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 |
5.我国MBO的行为扭曲特征及成因 |
5.1 我国MBO的特征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
5.2 我国MBO的行为扭曲特征 |
5.3 我国MBO行为扭曲的成因 |
6.我国MBO的最优模式选择 |
6.1 控制"内部人控制":对管理层的股权约束 |
6.2 MBO的有效边界 |
6.3 混合型MBO:我国MBO发展的方向 |
7.研究结论及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7.1.研究结论 |
7.2.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7)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MBO)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意义及目的 |
1.3 逻辑结构机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管理层收购研究综述 |
2.1 管理层收购(MBO)起源及其发展状况 |
2.1.1 管理层收购(MBO)的起源 |
2.1.2 管理层收购(MBO)兴起的原因及其主要运作模式 |
2.1.3 管理层收购(MBO)在各国的发展 |
2.1.4 管理层收购(MBO)在我国的异化 |
2.2 MBO 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现状 |
2.2.1 理论的多样性 |
2.2.2 实证的差异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管理层收购(MBO)主体选择 |
3.1 MBO主体的问题及其对策 |
3.1.1 MBO 收购主体的主要形式 |
3.1.2 MBO 主体多样的原因 |
3.1.3 规范 MBO 主体多样性的对策 |
3.2 基于企业家人力资本视角的 MBO 的主体筛选 |
3.2.1 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一般性描述 |
3.2.2 基于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主体选择 |
3.3 管理层性质的分离 |
3.3.1 管理层性质区分的困境 |
3.3.2 有效分离性质不同的管理层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管理层收购(MBO)的定价监管 |
4.1 MBO的定价现状 |
4.1.1 MBO 定价中的问题 |
4.1.2 国有资产转让定价的主要法律依据 |
4.2 公司价值的主要定价方法 |
4.2.1 企业价值评估常用方法 |
4.2.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企业价值定价方法 |
4.3 MBO 定价的监管措施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困境突破 |
5.1 国外MBO融资结构与模式 |
5.1.1 融资结构 |
5.1.2 融资模式 |
5.1.3 融资的退出 |
5.2 我国MBO 融资现状 |
5.2.1 我国 MBO 融资过程中的问题 |
5.2.2 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3 解决融资问题的对策 |
5.3 信托机制在 MBO 融资中的运用 |
5.3.1 MBO 融资信托的概念 |
5.3.2 信托参与管理层收购的模式 |
5.3.3 MBO 信托融资方案设计 |
5.3.4 信托公司参与管理层收购问题的思考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管理层收购(MBO)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
6.1 MBO 过程中的中小股东利益问题 |
6.1.1 中小股东的界定 |
6.1.2 MBO 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问题 |
6.2 中小股东与管理层博弈分析 |
6.2.1 基本模型 |
6.2.2 影响中小股东监管投入的因素 |
6.2.3 监管人员与管理层的合谋模型 |
6.3 MBO 过程中的中小股东和职工利益保护措施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管理层收购(MBO)的信息披露监管 |
7.1 MBO 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7.1.1 现阶段我国 MBO 信息披露法律规定 |
7.1.2 MBO 过程中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7.1.3 MBO 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
7.2 证监会、国资委对 MBO 信息披露监管的博弈分析基本模型 |
7.3 MBO 信息披露监管的措施 |
7.3.1 MBO 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 |
7.3.2 MBO 实施的正当程序及其监督 |
7.3.3 MBO 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执法必严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管理层收购(MBO)的制度监管体系 |
8.1 各国(地区)调整 MBO 的法律体系 |
8.1.1 美国 MBO 的法律体系 |
8.1.2 英国 MBO 的法律体系 |
8.1.3 欧盟与 MBO 相关的法律规定 |
8.1.4 日本 MBO 的法律体系 |
8.1.5 中国香港地区 MBO 的法律体系 |
8.1.6 中国台湾地区 MBO 的法律体系 |
8.2 我国调整MBO 的法律体系 |
8.2.1 我国 MBO 法律体系概述 |
8.2.2 我国与 MBO 有关的法律 |
8.2.3 我国与 MBO 有关的行政法规 |
8.2.4 我国与 MBO 有关的行政规章 |
8.2.5 我国与 MBO 有关的国务院及其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
8.2.6 我国与 MBO 有关的市场自律性文件 |
8.3 我国调整MBO的法律体系述评 |
8.3.1 我国调整MBO法律体系的正面效应 |
8.3.2 我国调整MBO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
8.3.3 我国调整MBO法律体系的发展建议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案例分析 |
9.1 背景 |
9.2 收购过程 |
9.3 收购资金来源:信托为主,银行为辅 |
9.4 内部的股份分配 |
9.5 案例评析 |
附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完成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8)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及制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论文研究方法 |
第三节 论文的逻辑框架及结构安排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评析 |
第一节 对控制权本质的探析 |
第二节 对控制权配置的研究 |
第三节 对控制权收益的研究 |
第四节 对控制权转移的研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控制权初始配置:不同契约主体控制权的博弈分析 |
第一节 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机制分析 |
第二节 人力资本的控制权配置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的控制权配置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控制权私有收益:机理分析与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控制权私有收益产生的机理分析 |
第二节 控制权私有收益的路径分析 |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实证研究 |
第四节 控制权私有收益的约束机制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控制权转移:转移路径及机制分析 |
第一节 控制权转移的路径分析 |
第二节 代理权争夺机制及效应 |
第三节 股权托管机制及风险 |
第四节 吸收合并机制及案例评析 |
第五节 MBO机制及案例评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制度设计优化模型 |
第一节 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 |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制度性根源分析 |
第三节 控制权安排制度设计创新模型的构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及尚待研究的问题 |
一、结论 |
二、尚待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企业改制中MBO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第一章 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法律特征 |
第一节 MBO的基本涵义 |
一、MBO的概念 |
二、MBO的产生及发展 |
三、MBO的法律意义 |
第二节 MBO运作的法律特征 |
一、目标动因 |
二、收购主体 |
三、融资方式 |
四、定价模式 |
五、法制环境 |
六、持股比例 |
第二章 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程序和步骤 |
第一节 企业引入 MBO应具备的条件 |
第二节 MBO的一般法律程序 |
第三节 MBO的几种融资模式 |
第三章 我国规范国企管理层收购的政策法律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目前MBO的政策法律环境 |
第二节 规范国企 MBO的现行法规适用性分析 |
一、自然人作为 MBO收购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壳公司 |
三、对以职工持股会作为收购主体的法律约束 |
四、收购资金来源的法律规制 |
第四章 国企管理层收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的思考 |
第一节 MBO存在的法律风险 |
第二节 MBO法律缺失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
第三节 问题的解决思路 |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
三、加强 MBO立法,改变 MBO法律制度供求的不均衡局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企业并购的伦理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言 |
第一章 并购的义利统一原则(一) |
1.1 并购的义利统一原则 |
1.2 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
1.3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
第二章 并购的义利统一原则(二) |
2.1 传统的企业理论及其对并购的理解 |
2.2 “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和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与制度化实践 |
2.4 并购与企业社会责任 |
第三章 并购规则体系的伦理审视 |
3.1 并购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 |
3.2 并购规范及其价值目标 |
3.3 并购规范体系的案例分析 |
第四章 股东平等与诚信义务 |
4.1 股东平等原则的局限性 |
4.2 要约收购 |
4.3 协议收购 |
4.4 股东的诚信义务 |
第五章 敌意收购和反收购的伦理审视 |
5.1 敌意收购的道德争论 |
5.2 反收购及其道德争论 |
5.3 反收购策略的伦理分析 |
第六章 管理层收购的伦理审视 |
6.1 管理层收购的价值 |
6.2 管理层收购的道德风险 |
6.3 管理层收购的案例研究 |
第七章 并购中的伦理整合 |
7.1 并购中的整合阶段 |
7.2 企业并购中的文化整合:以跨国并购为例 |
7.3 从文化整合到伦理整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原创性声明 |
四、MBO的现实机会与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D]. 张璇.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2]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D]. 罗丽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3]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D]. 胡杰武. 北京交通大学, 2011(12)
- [4]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定价研究[D]. 杨秀华. 山东大学, 2007(08)
- [5]MBO与苏南乡镇企业产权改革[J]. 高伟凯. 中国农村观察, 2007(06)
- [6]MBO的价值创造过程与机制 ——基于公司治理重构的研究[D]. 程才良. 暨南大学, 2007(03)
- [7]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MBO)监管研究[D]. 于栋. 天津大学, 2007(04)
- [8]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及制度设计[D]. 马磊. 山东大学, 2007(04)
- [9]企业改制中MBO法律问题研究[D]. 肖业忠. 山东大学, 2006(05)
- [10]企业并购的伦理审视[D]. 廖朝晖. 湖南师范大学, 2006(09)
标签:管理层收购论文; 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产权理论论文; 企业控制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