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学家张维迎 政府要像戒毒一样戒掉政府管制(论文文献综述)
付帅[1](2021)在《“元治理”视角下安康市产品质量共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朱梦婕[2](2020)在《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从盲目扩大规模的外延发展逐步转向内涵建设和教育质量提升,这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政府监管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研究主要通过文献查阅、案例解剖与比较研究,系统梳理了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程序。以成都理工大学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本科项目的实际案例为解剖对象,从实践层面展现了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操作现状。通过监管程序梳理与案例分析,发现了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存在的核心问题,并分析了问题背后的成因。同时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监管实践和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经验,结合回应性监管等相关理论,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增强信息公开透明性,丰富监管主体;强化退出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效能的对策建议。
周赞辉[3](2019)在《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文件中指出要加速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是: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着,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它已成为全国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的力度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深圳市是改革开放的第一所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创新型行业领先于全国其它城市,在政策、环境、人才上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上的监管都得到较高的关注与重视,先后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政府监管的效果从目前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所以对于如何加强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监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先以政企关系理论和公共财政学理论为依据,将文献分析法,访谈和调查问卷法等作为主要研究方法,再分析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的现状,剖析了目前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存在的问题,并基于监管的维度对每个问题的产生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最后为了提高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监管的效率和效果,扭转当前的现状,提出相关完善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监管的对策意见:一是加大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信息供给;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三是积极推进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监管支撑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建设力度;五是塑造良好的政府补助监管环境。
李筱颖[4](2019)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行政监管改革研究》文中认为行为经济学自兴起至今,在行政监管领域应用较少,但其在该领域节约成本、提高成效以及减少干预的优势表明,在监管政策的设计中加强对行为经济学的研究与运用实属必要。因此,行为经济学究竟是什么,它对行政监管有何作用以及它对我国行政监管改革有何启示,正是本文旨在阐明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监管理论的介绍及其与行为经济学之间关系的论述来探寻我国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行政监管的改革路径。全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监管理论的概述。行政监管是行政机关对经济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与判断进行限制与干预,从而维持并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增大公共福利的行政活动。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特有产物,同时也已成为现代国家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然而就我国的行政监管发展历程与现状来看,存在着诸如监管效果差、民主程度低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第二部分是行为经济学对行政监管改革的可行性论证。行为经济学指出行为人会因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以及认知偏差与偏好不稳定而作出相悖于一个完全理性人在同等情况下会作出的决策,它主张以行为人的非完全理性特征为基础,通过优化国民选择架构而不限制选择自由的方式设计监管政策,同时借助政策内容及其呈现方式的改善来限制非理性因素的干扰进而指引国民作出更有利的选择且达到预期监管目标。第三部分是阐释行为经济学对我国行政监管改革的实现路径。行为经济学上的非完全理性人理论、“温和式家长主义”柔性监管理念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工具等都对我国行政监管现存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以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为例,可以大胆预测行为经济学启发下的累进制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等,将对减少暴力拆迁等恶性事件卓有成效。虽然行为经济学本身从整体上来看还很单薄,很多理论还未在国内得到很好的消化,但其对于我国行政监管政策设计领域的启发是不容忽视的。
顾勇[5](2018)在《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首先着眼我们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整个演进历程,同时还就烟草行业当中的一些关键概念等进行了详细阐述,诸如烟草制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等等,重点就我们国家烟草行业监管的演进历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就其非法流通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了说明,具体介绍了兴化市卷烟非法流通的变现形式及原因、兴化市卷烟非法流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再提出了基于MORT机制的PDCA全流程闭环环控法来提高兴化市卷烟非法流通监管效率,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基于MORT机制的PDCA全流程闭环环控法进行系统研究,结合兴化地区实施效果数据,论证治理卷烟非法流通的可行性。文章最后提出了治理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的一些建议。梳理目前为止卷烟营销当中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在内部监督管理当中存在的滞后性,从而就能够给后面的改革创新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是一项具有四大主要特性的系统工程,它们依次分别是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长期性。唯有充分的遵从市场规律,革新当前的卷烟营销模式,不断的提高一线人员就信息共享机制的透明性,有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避免非法流通方式的运行,才能够使得卷烟市场能够拥有一个稳定有序健康的秩序,从而能够有效控制卷烟非法流通,营造出一个比较健康的卷烟市场氛围,最终造福国家,造福消费者。
廖宝光[6](2018)在《社会治理视域下治安社会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学术界关于社会治安的研究,有的从犯罪学出发,侧重预防与惩罚犯罪,主张从技术装备、职能设置、权力运行、人员管理等方面加强专门机关的现代治安专业能力建设;有的从管理学出发,主张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治安服务领域,实行社会治安服务多元化供给;有的从法学视角,强调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背景下,构建社会治安法治体系,将社会治安纳入法治轨道。本文在综合已有学术研究成果基础上,主要以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导,站在“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根据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从历史与现实、困境与出路、中国与西方等维度来分析我国社会治安面临的新实践、新问题,将社会治安纳入社会治理的分析视域,探讨社会治安从党政主导向社会化治理演变的内在规律,认为我国社会治安的变迁体现了“管理--治理--善治”的发展逻辑。具体来说,由于所处社会背景条件的不同,我国社会治安不同时期具体指导思想和实践路径是不同的,大致经历了“阶级斗争指导下的社会治安模式--民主政治指导下的社会治安模式--社会治理指导下的社会治安模式”的发展变迁,对社会治安的本质属性、价值取向、治理对策、发展趋势等内在规律的认识不断加深,在治理理念、法律制度、治理手段、参与主体等方面的实践也有了长足进步,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治安模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在“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改善民生,落实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现代治安能力的短板,积极推进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现代司法体制、基层协商民主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党政主导下社会各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化治安新模式,使社会治安工作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下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治安社会化的成效主要表现为:治安社会化的社会成效显着提高、平安中国建设成效显着、社会治安能力不断增强、治安社会化的参与格局日渐形成、治安社会化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治安社会化的技术支持发展迅速。当前,我国治安社会化治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治安社会化的政府依赖困境、治安社会化的集体行动困境、治安社会化的法治保障滞后、治安社会化的基础性制度缺失、治安社会化的发展不均衡、治安社会化的现代技术消极面等问题。问题往往是突破和创新的契机。本文认为,要从树立治安社会化基本理念、打造社会治安共同体、完善治安社会化法治体系、注重治安社会化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治安社会化职能部门联动融合、提高社会治安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完善我国治安社会化治理体系,推动治安社会化发展,提升治安现代治理能力。
蒋瑞珊[7](2017)在《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建国之初,我国经济水平和科技发展落后,在当时烟草行业已充当了巨大的经济贡献者角色,一直以来受到了我国政府较大的关注与支持。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制度和体制,自国有统一管理以来,充分发挥专卖专营体制优势,在烟草制品生产上严格规范控制总产量,在烟草制品销售上不遗余力创造增值点、在市场监管上积极主动提高净化率,在社会回馈上无私奉献缴纳税收,与此同时,通过不断的深化制度改革与夯实管理基础,促进了烟草行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时代下烟草行业发展面临了巨大的挑战。我国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简政放权、宽进严管,门槛降低、准入宽松给卷烟市场监管带来新难题。与此同时,互联网与物流寄递业快速发展,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互联网接收卷烟购买需求,通过物流寄递实现从生产假烟、走私卷烟到销售假烟私烟的网络。广泛普及的互联网,便利操作的电子结算,四通八达的物流寄递,加上宽松的卷烟销售准入,成为新时代下卷烟违法行为的温床,传统的卷烟市场监管方式难以遏制新型涉烟违法行为。由于卷烟市场监管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研究课题,基于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市场监管等实际情况而进行分析才能实现研究意义。鉴于市场监管具体信息难以获取,故通过结合具体地市开展调研研究,而东莞市恰恰是经济强市,地方经济发展较快,交通地理位置扼要,互联网使用程度高,物流寄递网络成熟,卷烟销售量大,卷烟市场监管压力和难度大,因此,本文以东莞市为例,通过结合东莞区域情况开展调研研究。本文以政府规制及其公共利益理论为研究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东莞市经济发展、卷烟市场监管主体及主要举措进行现状调查,指出目前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对策。
吴苗[8](2017)在《我国电信业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电信业关乎民生,又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承担着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任,是其他经济产业部门发展的基础。由于电信业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对其监管问题的研究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国学者和政府的热点。作为国家的基础设施产业,电信业如果全面开放,很大程度上会给国家经济和信息安全带来危害。作为具有自然垄断性和普遍服务性等特点的产业,如果不借助市场以外的力量加以引导,是不可能自行走向自由竞争的,因此,电信业政府监管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作用在于弥补市场失灵和推动市场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电信业的政府监管源于发达国家,各国普遍采取的手段包括独立机构、加强立法、实行非对称监管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信业的改革成效显着,先后采取了邮电分营、南北拆分、独立机构、电信重组等一系列手段,基本符合我国电信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然而随着电信全球化浪潮日益激烈,新时期新业务和新技术的蓬勃发展,三网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转型、流量经营、智慧云等新发展的挑战,我国电信业的政府监管也存在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些考虑,笔者选择这个课题展开研究,探究如何构建适合我国电信业发展的监管模式。本论文通过对各种文献进行分析,运用比较研究等方法,对电信业政府监管问题进行研究,重点分析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历史与现状、问题及原因,同时,借鉴国外优秀的监管经验,对我国电信业未来的监管工作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对策。
胡艳[9](2016)在《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电网从2002年成立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从2006年至今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11年以来,受到了普遍关注。国家电网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如何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加强政府监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论文参阅相关参考文献基础上,对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对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如何进行政府监管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主要研究以下内容: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及研究的意义,综述国内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的现状,阐明研究的思路、方法、研究的主要内容等;第一章主要介绍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的必要性;第二章主要分析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是论文的重点;第三章为对策建议,提出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的相关策略及改进措施。
王晓丹[10](2015)在《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1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并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着网络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壮大,经济现象不断迭代更新,给不正当竞争行为滋生了更加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在互联网这个新新领域,高度的开放性导致了经济先行,管理滞后。虽然这些年,我国也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颁布了相关法律及配套法规,也制定了很多监管的对策,可是却没有对互联网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直接的规定。互联网市场是典型的双边市场,网络交叉效应非常明显,创新迭代的速度非常之快,这与传统行业非常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强烈反差。所以,如果简单地将这些传统界定方法直接搬到互联网领域,尤其是推广到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势必会出现非常尴尬的境地。市场的不规范,法律的跟不上,以及政府的缺位,共同导致了当前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格局,同时也给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监管逐渐成为经济学、社会学、公共行政学、法学等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研究对象,监管问题也因此承载着不同视角下的理论诉求和制度特色。监管的这种多学科交融的特性为人们从行政学层面研究政府与市场、国家和社会以及个人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理论与制度平台。然而,监管的行政学研究又必须跳出传统的经济学和行政学等既有监管理论的研究路径,转向从权力——权利关系和法律制度视角来观察和分析政府监管权力对市场的作用,从而拓宽行政的监管应用。本文立足于监管的跨学科特性,一方面从合理性和合法性交融兼顾的角度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展开研究,主要关注由谁监管、管什么、怎样监管、监管程度和边界等四个问题。试图从理论上回应、并从实践上满足现代社会公共治理过程中行政监管的正当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要求,希望能藉此为行政回应公共行政变革提供一些素材。另一方面从实战的角度根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行为深挖其根源,并通过分析经典案例多角度论证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试图通过从理论上来关注谁来监管、监管什么、如何监管和边界等问题,来提出对互联网市场行政监管的对策。本研究紧紧围绕探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对策为核心,先从分析现状入手,再到深度剖析根源,最后提出监管对策,一层一层推进。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规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最终的目的是要找到符合我国国情,切实可行的监管策略。本文为了论证主题,采用的究方法主要包括通过当下鲜活案例进行的实证研究方法,和通过对比国内外的政策等进行的比较研究方法。本研究的创新之处有如下几点:一是运用各个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站在多角度的立场来分析,把着重点放在研究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行政监管主体、范围和边界等;二是采用演绎法,对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进而探寻我国政府对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进行行政监管的思路和对策;三是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系统得梳理和归纳了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的要求,提出了如何从制度上确保科学确定行政监管主体、范围、程度和边界的对策性建议。
二、经济学家张维迎 政府要像戒毒一样戒掉政府管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学家张维迎 政府要像戒毒一样戒掉政府管制(论文提纲范文)
(2)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政府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外对跨境教育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内政府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4 国内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5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高等教育 |
2.1.2 中外合作办学 |
2.1.3 政府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公共物品理论 |
2.2.3 回应性监管理论 |
2.3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结构要素分析 |
2.3.1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
2.3.2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有效性 |
2.3.3 监管主体 |
2.3.4 监管制度 |
2.3.5 监管手段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现状 |
3.1 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现状分析 |
3.1.1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 |
3.1.2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发展概况 |
3.1.3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准入制度 |
3.1.4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监管 |
3.1.5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退出机制 |
3.2 成都理工大学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办工商管理本科项目政府监管案例分析 |
3.2.1 项目简介 |
3.2.2 项目审批 |
3.2.3 合格性评估 |
3.2.4 年度办学报告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过于注重政府管理职能,轻社会服务职能 |
4.1.2 审批任务繁重,耗时长 |
4.1.3 合格性评估有效性低,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4.1.4 缺乏有效的退出渠道 |
4.2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律法规滞后 |
4.2.2 监管主体和监管手段单一 |
4.2.3 未充分利用社会监管力量 |
4.2.4 退出条款不明细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内外高等教育监管的经验借鉴 |
5.1 我国高等教育普通本科教学监管措施 |
5.1.1 合格评估 |
5.1.2 审核评估 |
5.2 英国高等教育监管的经验借鉴 |
5.2.1 英国普通高等教育的监管 |
5.2.2 英国跨境教育的监管 |
5.3 美国高等教育监管的经验借鉴 |
5.3.1 美国普通高等教育的监管 |
5.3.2 美国跨境教育的监管 |
5.4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监管经验借鉴 |
5.4.1 澳大利亚普通高等教育的监管 |
5.4.2 澳大利亚跨境教育的监管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优化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效能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 |
6.1.1 加快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兼顾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
6.1.2 增加对中方院校的保护,建立奖励机制 |
6.1.3 加强多部门协调管理 |
6.2 增强信息公开透明性和反馈性,丰富监管主体 |
6.2.1 公开年度报告和合格评估信息 |
6.2.2 打通信息反馈渠道 |
6.2.3 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单位自我监管 |
6.2.4 发挥社会监管力量的作用 |
6.3 完善退出机制 |
6.3.1 细化退出条件 |
6.3.2 简化退出程序 |
6.3.3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
6.4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硕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政府补助相关概念 |
二、创新型企业相关概念 |
三、政府监管相关概念 |
第四节 学术文献综述 |
一、政府监管学术文献研究 |
二、政府补助学术文献研究 |
三、学术文献评述 |
第五节 政府补助对创新型企业的必要性分析 |
一、美国和日本扶持创新型企业的措施 |
二、对我国政府的启示 |
第六节 本文应用的主要理论 |
一、政企关系理论 |
二、公共财政学理论 |
第二章 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现状及调查结果 |
第一节 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现状 |
第二节 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体系 |
一、政府补助行政管理体系 |
二、政府补助法律法规体系 |
第三节 深圳市创新型企业对政府补助监管情况调查结果分析 |
一、论文使用的调查方法 |
二、调查信息统计 |
三、创新型企业对政府补助监管的总体评价 |
第三章 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存在的监管问题 |
第一节 政府对创新型企业缺乏必要沟通和有效引导 |
一、政府对创新型企业缺乏必要沟通 |
二、政府对创新型企业缺乏有效引导 |
第二节 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审核不合理且透明度低 |
一、政府补助审核程序不合理 |
二、专家审核环节透明度较低 |
第三节 部分创新型企业违规操作政府补助项目 |
一、部分创新型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政府补助资金 |
二、部分创新型企业不按规定建设政府补助项目 |
第四节 政府对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方式混乱 |
第四章 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存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尚未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一、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
二、现行法律惩罚力度较轻 |
第二节 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监管机制不完善 |
一、政府机构系统化程度不高 |
二、政府部门监管效率低下 |
第三节 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存在人为缺陷 |
一、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
二、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道德水平不高 |
三、部分创新型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素质较低 |
第五章 完善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对策意见 |
第一节 加大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信息供给 |
第二节 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
第三节 积极推进创新型企业政府补助监管支撑体系建设 |
一、建立政府补助监管全流程体系 |
二、建立统一协调的政府补助信息体系 |
第四节 加强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建设力度 |
一、加强政府补助相关的监管制度建设 |
二、加强相关人员的道德信用体系建设 |
三、加强现行法律惩罚力度的建设 |
第五节 塑造良好的政府补助监管环境 |
一、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行政监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问题的引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本文的视角与思路 |
一、行政监管理论概述 |
(一)行政监管的概念界定 |
(二)行政监管的必要性论证 |
(三)我国行政监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
二、行为经济学视角下行政监管改革的可行性论证 |
(一)“不完全理性人”理论对行政监管改革的可行性 |
(二)偏差与偏好理论对行政监管的可行性 |
(三)行为经济学是制定行政监管政策的利器 |
三、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我国行政监管的改革路径 |
(一)监管理念的革新——“温和式家长主义”的柔性监管理念 |
(二)监管工具的运用——成本——效益分析 |
(三)监管政策的制定——基于行为人的非理性特征 |
(四)配套机制——健全信息公开与扩大公众参与 |
(五)实例分析——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制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真品卷烟非法流通 |
2.1.2 政府监管 |
2.1.3 烟草专卖 |
2.1.4 烟草专卖监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监管相关理论 |
2.2.2 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的必要性和意义 |
2.2.3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
2.2.4 烟草专卖内部管理 |
2.2.5 市场失灵理论 |
3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现状分析 |
3.1 我国烟草专卖监管的历程和基本框架 |
3.1.1 我国烟草专卖监管发展历程 |
3.1.2 我国烟草专卖监管的基本框架 |
3.2 兴化市及兴化市烟草专卖局概况 |
3.2.1 兴化市概况 |
3.2.2 兴化市烟草专卖局概况 |
3.3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现状及原因分析 |
3.3.1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现状 |
3.3.2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原因分析 |
3.4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现状及具体分析 |
3.4.1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的表现形式 |
3.4.2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的具体分析 |
4 兴化市烟草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地方监管模式与法定模式发生偏差 |
4.1.2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不到位 |
4.1.3 内部监管不作为 |
4.1.4 无证户监管机制不健全 |
4.1.5 物流涉烟违法行为监管有漏洞 |
4.1.6 卷烟市场监管实效性低 |
4.2 兴化市烟草专卖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4.2.1 与工商、公安联合执法效果不佳 |
4.2.2 专卖内管不严 |
4.2.3 零售户利益当前、互联网下的新流通形式造成监管难 |
4.2.4 卷烟监管职能受限,缺乏联合协作机制 |
4.2.5 监管意识薄弱,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 |
4.2.6 经费投入不足,发掘线索情报工作不深入 |
5 完善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建设PDCA全流程闭环环控监管体系 |
5.1.1 PDCA全流程闭环环控概述 |
5.1.2 管理疏忽与风险树分析法简介 |
5.1.3 基于MORT的四环节责任细分 |
5.1.4 机制运行 |
5.1.5 实施效果 |
5.2 完善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的具体建议 |
5.2.1 销售层面监管的具体举措 |
5.2.2 专卖监管层面监管的具体举措 |
5.2.3 内部管理层面监管的具体举措 |
5.2.4 完善流程层面具体举措 |
5.2.5 完善技术层面的具体举措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6)社会治理视域下治安社会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
(一)选题的依据 |
(二)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简要述评 |
三、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四、概念界定 |
(一)社会 |
(二)社会治安 |
(三)社会治安社会化 |
第一章 治安社会化的理论依据及西方社会治理思想借鉴 |
第一节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和社会共同体理论 |
一、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 |
二、马克思的社会共同体理论 |
第二节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治理的初步探索 |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治理 |
三、江泽民:社会治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导向 |
四、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治理 |
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社会治理 |
第三节 西方社会治理思想借鉴 |
一、社会失落理论 |
二、社会重构理论 |
三、社会生态学理论 |
四、社会冲突理论 |
五、社会资本理论 |
六、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治安社会化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社会治安状况 |
一、从传统国家治理到近代国家治理 |
二、改革开放前群众运动式治安控制模式 |
三、群众运动式社会治安存在的困境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安发展变化 |
一、从政府主导到共建共治共享 |
二、从单一治理到综合施策 |
三、从政策之治到法律之治。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安基本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统一 |
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 |
三、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统一 |
四、坚持民主法治和现代科技相统一 |
第三章 我国治安社会化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治安社会化成效 |
一、治安社会化的社会成效显着提高 |
二、平安中国建设成效显着 |
三、社会治安能力不断增强 |
四、治安社会化的参与格局日渐形成 |
五、治安社会化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
六、治安社会化的技术支持发展迅速 |
第二节 当前治安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
一、治安社会化的政府依赖困境 |
二、治安社会化的集体行动困境 |
三、治安社会化的法治保障滞后 |
四、治安社会化的基础性制度缺失 |
五、治安社会化的发展不均衡 |
六、治安社会化的现代技术消极面 |
第三节 治安社会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国内外因素相互交织 |
二、社会建设相对滞后 |
三、社会结构深刻变化 |
四、现代科技复杂效应 |
五、群众需求重大变化 |
第四章 推进治安社会化的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树立治安社会化的基本理念 |
一、坚持社会治安的社会本位观 |
二、坚持社会治安的系统观 |
三、坚持社会治安的法治观 |
第二节 打造社会治安共同体 |
一、建设开放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二、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
三、发挥市场主体的资源优势 |
四、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
第三节 完善治安社会化法治体系 |
一、推进治安社会化的立法工作 |
二、规范治安社会化职能部门权力行使 |
三、完善治安社会化服务规范 |
第四节 注重治安社会化基础性制度建设 |
一、完善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 |
二、健全信用管理制度 |
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
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
第五节 推动治安社会化职能部门联动融合 |
一、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科学规划 |
二、理顺政府部门内部协作机制 |
三、提升公安机关治安社会化专业能力 |
第六节 提高社会治安智能化水平 |
一、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治安社会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
二、提高治安社会化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 |
三、将科技优势和体制优势融合起来 |
余论:社会治安模式选择与社会人文传统 |
一、社会人文传统决定社会治安模式基本走向 |
二、现代社会治安中传统因素的复杂影响 |
三、在继承与创新中深化社会治安改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情况 |
(7)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的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现实意义 |
(四) 研究现状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文献评述 |
(五)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思路 |
3. 内容与论文构成 |
4.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点 |
二、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1. 烟草专卖管理 |
2. 卷烟市场监管 |
(二)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 政府规制 |
2. 公共利益理论 |
三、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一) 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总体情况 |
1. 东莞市经济发展情况 |
2. 卷烟市场监管主体概况 |
3. 卷烟市场监管方式及主要举措 |
(二) 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1. 无证户监管机制不健全 |
2. 物流涉烟违法行为监管有漏洞 |
3. 卷烟市场监管实效性低 |
(三) 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卷烟监管职能受限,缺乏联合协作机制 |
2. 监管意识薄弱,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 |
3. 经费投入不足,发掘线索情报工作不深入 |
4. 专卖队伍建设工作形式化 |
四、完善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的对策 |
(一) 健全联合协作机制,提高监管合力 |
1. 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 |
2. 搭建协同共享信息系统 |
3. 加快出台新型涉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引 |
(二) 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物流企业涉烟监管 |
1. 建立辖区物流企业档案造册 |
2. 推动落实物流寄递验视工作 |
3. 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和卷烟经营户异常名录公开 |
4. 通过分析业态销售手段从源头监管寄递售烟行为 |
5. 积极对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烟草法律宣传 |
(三) 加大经费投入,搭建信息情报获取平台 |
1. 有技巧地发展培养情报线人 |
2. 完善情报分析处理岗位设置 |
3. 加大监管技术设备投入 |
4. 鼓励卷烟规范经营的社会监督 |
(四)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震慑力 |
1. 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提高监管技能培训实效 |
2. 制定一线专卖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
3. 改进专卖监管考核方法 |
五、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电信业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监管的内涵和理论基础 |
一、政府监管的涵义 |
二、电信业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电信业实施政府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
一、电信行业的特征 |
二、电信业政府监管的涵义 |
三、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
第二章 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电信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
一、电信业发展的历史 |
二、当前电信市场的发展环境和竞争格局 |
第二节 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历史与现状 |
一、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历史发展 |
二、当前电信业政府监管的现状 |
第三章 电信业政府监管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电信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机构设置不完善 |
二、电信企业国有改革有待深化 |
三、市场竞争机制并未完全形成 |
四、基本法缺失,法律体系不健全 |
第二节 电信业政府监管问题的原因剖析 |
一、制度建设滞后 |
二、法律建设落后 |
第四章 国际电信业监管的经验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电信业的监管经验 |
一、独立机构 |
二、法律完善 |
第二节 英国电信业的监管经验 |
一、从《电信法》到《通信法》,加强立法 |
二、实施不对称监管 |
第三节 印度电信业的监管经验 |
一、开放市场 |
二、建立普遍服务基金 |
第四节 国际电信业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加强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二、完善电信业基本法 |
三、放松电信市场管制 |
四、政策适应全球化发展 |
第五章 我国电信业政府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
第一节 健全政监分离监管模式 |
一、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企业战略转型 |
第二节 改革市场公平竞争体制 |
一、完善电信业市场准入的规则 |
二、放开电信业市场准入的限制 |
第三节 完善电信业法律监管体系 |
一、明确立法指导思想 |
二、立法内容覆盖全面 |
三、立法建议适度超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简要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个案法 |
(三)访谈法 |
四、研究重点、难点以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国家电网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
二、政府监管理论 |
(一)政府监管的含义 |
(二)政府监管理论的中心内容 |
(三)政府监管的分类 |
三、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必要性分析 |
(一)市场失灵 |
(二)自然垄断 |
(三)经济人本性 |
(四)市民社会不成熟 |
第二章 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现状 |
一、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 |
(一)垄断问题政府监管 |
(二)外部性问题政府监管 |
(三)普遍服务问题政府监管 |
二、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监管缺位问题 |
(二)政府监管错位问题 |
(三)政府监管越位问题 |
三、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监管主体职能范围不明确 |
(二)监管职能分配不合理 |
(三)监管机构监管不足 |
第三章 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完善对策建议 |
一、积极推进电力垄断行业改革 |
二、科学界定政府监管职能范围 |
(一)合理削减对自然垄断的监管职能范围 |
(二)适度集中对外部性问题的监管职能范围 |
(三)逐步扩大对普遍服务的监管职能范围 |
三、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划分 |
四、加强法制化建设 |
五、严格责任处罚力度 |
六、统一报告标准与评价标准 |
七、健全企业信用相关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和缘由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监管理论的研究成果 |
1.2.2 国内对于互联网监管的研究 |
1.2.3 对已有研究的简单评价 |
1.3 论文研究的方法和文章的思路与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思路、结构 |
1.3.3 创新点 |
1.3.4 不足之处 |
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理论与实践 |
2.1 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监管的必要性 |
2.1.1 监管失灵 |
2.1.2 互联网竞争的特殊性 |
2.2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理论的演进 |
2.2.1 公共利益论(Public Benefit Theory) |
2.2.2 俘获理论(Regulatory Capture) |
2.2.3 组织理论与制度理论 |
2.2.4 公共选择理论 |
2.2.5 综合管理理论 |
2.2.6 简要的评析 |
2.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的实践演变 |
2.3.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的演变 |
2.3.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现状 |
2.3.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
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及根源 |
3.1 我国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3.1.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
3.1.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形式 |
3.1.3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质 |
3.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根源 |
4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经典案例分析-以 3Q大战为例 |
4.1 事件背景 |
4.2 事件发展 |
4.3 事件反思 |
4.3.1 替代性制度之不可得 |
4.3.2 低违法成本是导致恶意竞争的根源 |
4.3.3 诉讼时间长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
5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探索 |
5.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主体探索 |
5.1.1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主体的确定 |
5.1.2 中国网络监管主体模式的成因及解决之道 |
5.1.3 小结 |
5.2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范围探索 |
5.2.1 确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范围考虑的因素 |
5.2.2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的权限边界 |
5.2.3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的程度 |
5.2.4 小结 |
5.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方式探索 |
5.3.1 传统不正当竞争监管方式的反思 |
5.3.2 选择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方式应考虑的因素 |
5.3.3 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方式的重新确定 |
5.3.4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四、经济学家张维迎 政府要像戒毒一样戒掉政府管制(论文参考文献)
- [1]“元治理”视角下安康市产品质量共治研究[D]. 付帅. 长安大学, 2021
- [2]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府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朱梦婕.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3]深圳市创新型企业的政府补助监管问题研究[D]. 周赞辉. 深圳大学, 2019(01)
- [4]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行政监管改革研究[D]. 李筱颖.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兴化市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监管研究[D]. 顾勇. 南京理工大学, 2018(04)
- [6]社会治理视域下治安社会化研究[D]. 廖宝光. 江西师范大学, 2018(12)
- [7]东莞市卷烟市场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D]. 蒋瑞珊. 广西师范大学, 2017(06)
- [8]我国电信业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吴苗.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9]国家电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研究[D]. 胡艳. 西北师范大学, 2016(06)
- [10]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政监管问题研究[D]. 王晓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