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新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与数字城市的规划(论文文献综述)
国务院[1](2022)在《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中指出国发[20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2月12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
孟浈浈[2](2020)在《中俄战略伙伴语境下媒体合作基础、障碍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俄媒体合作与国际舆论话语权构建研究》(17ZDA289)其中的内容之一。旨在探讨与分析中俄战略伙伴背景下两国媒介开展合作的基础、障碍与解决对策。论文由四个核心内容组成,甄别相关概念,探讨中俄媒体合作基础与合作依据,分析两国媒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及对策。第一部分借助跨学科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国际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与经济学知识,对中俄媒体合作基础及障碍概念进行界定。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两国媒体的合作背景、目的与意义,政治、经济与社会基础,以及可借助的区域性组织平台。此外,还运用系统分析法,深刻剖析了中俄媒体合作与国际传媒格局、两国政治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交流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第三部分重点梳理中俄媒体合作发展历程,两国政府、业界及学界之间已建立起的媒体合作交流机制,并对两国媒体合作的现状进行系统总结。第四部分使用比较研究法,分析中俄在媒介体制、媒介政策、媒介技术及受众语言方面存在的差异,并对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中俄媒体开展合作具有比较稳固的基础与广阔的空间,但是,两国媒体开展合作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合作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预想不到的障碍,这就需要两国政府及其他合作实体不断采取创新性、建设性的解决办法。
罗卫[3](2019)在《智慧城市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正在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协同供给格局,信息技术也逐步应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践,但“互联网+”和“智慧文化”建设思维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应用不深: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无法同日益增长的用户需求相匹配,所供非所需,供给滞后于需求并且需求发掘能力缺失;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低,资源闲置与浪费的问题普遍存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机制未能实现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这些问题都亟待通过深入研究智慧城市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来取得突破。智慧城市是复杂的巨系统,通过系统分析方法将其抽象为由理念、技术、人、组织和治理五要素构成的整体,五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产生直接影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须遵循“真、善、和、美”的发展理念;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智慧城市技术支持下能显着提高对公共文化资源的科学管理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率、信息共享与跨领域整合能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动性、精准性和科学性;人的微观需求及变化会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进行调整;智慧城市的组织变革也促使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相关组织单位需要进行诸如业务流程不断优化的内部的革新与进步;智慧城市的治理之道为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功能弱化和碎片化问题提供了新动能。基于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的不足和智慧城市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提出智慧城市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该模式依系统分析方法设计出由需求端和供给侧为主要构成的结构模型。需求侧主要从需求主体、需求表达渠道、需求分析、需求形成四部分展开研究,分析了需求侧的系统构成、运行逻辑和工作产出。供给侧主要从供给主体功能规划、公共文化资源分类与整合、供给过程优化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应用新兴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智慧城市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作为一项理论方案要运用于实践,必须遵循一定的实施路径。首先是建设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平台,其过程表现为由“风险管理→方案设计→平台建设→用户反馈”组成的螺旋模型。进而提出以整体性治理推进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策略包括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激励与约束并存机制、以信息技术推动数据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联合体建设。最后落脚到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施项目的分类建设上来,包括自上而下推动国家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立足特色推进区域性民族民俗文化建设、综合创新实现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建设策略。
朱继飞[4](2019)在《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探析》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市高淳区一直试图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来推动工业跨越式发展,早日赶上全市发展步伐,因为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廉价劳动力、资源开发等粗放式传统工业化道路,良好的优势资源得不到充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代价高,百姓利益受损,经济发展一直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粗放式的传统工业化道路实践过程中带来各种问题,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和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新形势,高淳不能再走粗放式发展的传统工业化道路,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探索研究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本文总体上遵循:“提出问题——理论基础——现状及原因分析——对策研究”的思路,通过SWOT分析法(强弱机危综合分析法)对高淳的内外部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探索当前高淳工业化发展的竞争优势与劣势、机遇与危险。从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产业新城发展等方面对高淳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相关的对策和政策建议。这对同类地区制定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政策亦有借鉴意义。
张弛[5](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文中提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使传统的财产形式发生虚拟化、电子化、数据化的流变,催生了一大批网络化的新型财产,由此带来大量的实践难题,给刑法中“财产”、“财物”等基础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造成巨大冲击。本文主要就互联网背景下产生的新的财产类型和财产形式进行探讨,并对相关的司法疑难问题予以解答:第一章主要对“财产”和“财物”等概念的刑法含义进行深入解读,准确把握概念的特征与认定标准,并对两者的关系加以厘清。本章首先对“财产”概念的历史流变与域外立法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刑法学界围绕“财产”和“财物”等概念的理论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得出刑法中财物(财产)概念的认定标准:具有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具有能够以金钱衡量的客观经济价值、具有占有和转移的可能性。此外,本章还对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给刑法造成的冲击进行了总结,具体包括财产概念边界的模糊、财产犯罪行为模式的异化、与罪名界限的纠葛、犯罪数额与既遂标准的认定困境等。第二章主要对与电子资金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以银行电子现金、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具有支付功能的理财产品与比特币等“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为代表的电子资金均应当被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侵害电子资金的案件按照行为模式可以被划分为“窃取型”、“复制型”、“套取型”等基本类型,前两者原则上应当以盗窃罪认定,而后者则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等罪名。在对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进行把握时,应当坚持控制说的立场,以行为人取得对电子资金的控制和占有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节点和标志。此外,本章还对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中的罪名界分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三章以近年来出现的各类电子化的权利凭证为研究对象,分别对物品电子凭证、服务电子凭证与电子积分等三种典型的电子权利凭证的犯罪问题进行讨论。物品电子凭证无论获取途径免费与否均应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而服务电子凭证只有在同时满足有偿获取与能够独立兑换服务的情况下方可被认定为“财物”,至于电子积分,则应依据其实际功能具体判断。侵害电子权利凭证的案件可能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以及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罪名。仅具有打折或折抵功能、无法单独兑换物品或服务的电子权利凭证不属于“财物”。第四章主要涉及大数据与大数据财产的问题。“大数据”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集合而非一个单独的概念,只有那些满足刑法上“财物”认定标准的大数据表现形式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财产”。具体说来,“大数据财产”应当仅限于能够在大数据平台或者大数据交易市场上交易和出售的,经过收集的底层数据、清洗后的匿名化数据以及经过挖掘之后形成的大数据产品。大数据财产应当归属于大数据挖掘者和控制者所有,而非归属于产生数据的个人。对于侵害大数据财产的行为可以适用盗窃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而对于那些无法被认定为“财物”的大数据表现形式则可以援引计算机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着作权罪等罪名加以保护。第五章对实践中争议颇多的“虚拟财产”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所谓的“虚拟财产”虽然被冠以“财产”之名,但其既不具有能够以货币加以衡量的客观经济价值,也不具有可以被玩家占有或转移的可能性,不能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在本质上是一种互联网娱乐服务的虚拟权利凭证。以技术手段从游戏运营商处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对于以技术手段从其他游戏玩家处“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则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认定。采取抢劫、诱骗、威胁等现实性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犯罪。此外,利用互联网游戏外挂大量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未使用破坏性程序、未对互联网游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破坏的情况下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仅以个人娱乐为目的而制作、使用游戏外挂程序或者以其他技术性手段非法获取虚拟财产,并未用于销售牟利的,无论如何也不应以犯罪论处。任何人不能仅仅因为打游戏而受到刑事追诉。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就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如何应对“财产”概念的流变所带来的冲击作出全面回应。
周波[6](2019)在《基于未来智慧城市愿景的城市家具设计研究》文中提出本世纪以来,信息化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促使城市进入智慧城市发展阶段,我国城市也迎来转型提升的重大机遇。在历史挑战面前,城市家具智能化不足、文化匮乏、人性化缺失等发展现状已难以适应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以及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户外活动需求,城市家具已经到了急需变革的发展阶段。未来城市是怎么样的形态?未来城市家具又是什么样?我们如何面对当下城市家具的境遇?面对严峻的现实,传统设计理念与思路已难以应对今天城市发生的变化,也无法应答明天城市家具发展的诉求,更无法响应未来城市家具变化的趋势。本文以未来城市愿景与智慧城市背景下的城市家具设计为研究主题,通过对5G、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新兴技术发展的状况及其对城市的影响;西方以及国内未来城市理论的总结;国内外智慧城市实践的归纳;中国城市2035年总体规划蓝图的研究综合分析并建构我国未来城市发展愿景。同时结合我国城市家具现状与发展趋势剖析,总结出未来城市家具分阶段的发展愿景,即到2050年,高级智能机器人智慧城市家具和2035年的智能城市家具两个发展阶段。在城市家具愿景构建的基础上,本文重点研究当下的城市家具智能化、智慧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智慧城市家具的概念并建构了智慧城市家具设计研究体系和理论模型,并论述其要素构成、内涵意义等内容。本文基于城市现代化的愿景,提出了城市家具现代化的概念,并指出城市家具现代化就是城市家具的智慧化。在设计理论体系的应用方面,本文主张在“人、事、物、技、文、场、境”等研究要素的系统框架内,以人车出行系统为限定条件,以未来城市街道空间为场所界面,研究城市家具与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以此形成智慧城市家具应用体系的研究方法与理论模型。针对近阶段和远期城市家具发展,分别提出了“智慧家具带”和“智慧微枢纽”的设计策略:近期“智慧街道”的营造须以共享单车为核心模块的“智慧家具带”建设为核心内容,远期通过“智慧微枢纽”这样的新型机器人城市家具来扮演“智慧街道”以及“智慧社区”的公共服务微型中心的角色。最后,本文分别以“技术智能”和“设计智慧”两个角度的实践案例来验证智慧城市家具设计体系应用的可行性。目前,此类智慧城市家具研究文献稀少,本文希望为该领域的研究学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施姣玉[7](2019)在《四川安仁特色小镇开发研究 ——基于H集团开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8.52%。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特色小镇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也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特色小镇由于先天沉淀的特色资源优势,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产业与人口结构的升级转型,围绕其优质资源构建产业体系,促进以“特色”为核心的各类生产要素聚集,形成新兴产业空间的组织形式,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内生动力。特色小镇独特的地理位置可有效的承接核心城市群的外溢资源,实现小城镇与核心主城区资源联动,形成合理的城镇分工及城市层级体系,提高城市群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乡的二元结构。本文以H集团投资四川省成都市安仁特色小镇的城镇化建设真实案例为研究对象,在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考察、驻场跟踪、焦点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H集团在特色小镇开发过程中的政企协同、文化赋能、特色产业植入、体验场景打造、平台化运营、多元化收益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其发展特征和问题进行了提炼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安仁特色小镇未来开发建设中注意的问题。论文主要分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城镇化发展的背景及研究城镇化的意义,对本研究的内容、逻辑结构、研究方法、研究贡献等进行总结。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部分。通过城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内容体系进行梳理,清晰城镇化的概念。通过说明特色小镇的定义、特征及形成机制,分析以特色小镇为抓手进行城镇化推进的挑战及机遇,总结出以特色小镇为主导方式推进城镇化实施具有重大意义。第三部分是对本论文的案例主体是否符合城镇化开发进行可行性分析及研判,得出安仁古镇具有可开发的资源优势,且H集团的企业基因及战略与企业实施城镇化开发的先天条件高度契合的结论;第四部分是对H集团开发安仁特色小镇进行案例分析。总结H集团参与安仁特色小镇城镇化建设实施路径及经验,详述H集团在开发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新成效;第五部分是结论及建议。通过全文的案例分析得出城镇化得以顺利实施的结论,同时就H集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保障措施及建议。本文研究意义在于,通过研究H集团投资建设四川安仁特色小镇项目,梳理了特色小镇开发的特征,总结了特色小镇开发的模式,明晰了特色小镇开发存在的问题,丰富了城镇化发展相关理论,拓展了特色小镇开发理论,为特色小镇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同时,本研究也为同类企业开发提供案例支持。本文研究尚存不足之处在于:中国在企业参与特色小镇起步晚且与国外的小镇驱动模式有着很大的差别。鉴于本文研究主体为企业在西南区域城镇化改造过程中的拓展方式,且中国各地地域特色与当地环境的不同,或不适用于对其他区域的特色小镇开发。由于特色小镇项目周期较长,该拓展方式以及开发思路依然处于探索验证阶段,精确的验证结果和表现目前尚无法作出。
马毅[8](2018)在《东北严寒地区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文中提出东北严寒地区大部分土地空间承载着生态和粮食生产的国家主体功能,绿色与生态是其关键特征与长期发展目标,基于粮食生产、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而形成的村镇空间,既是与自然环境协同共生的形态表征,也是区域绿色发展系统的重要载体;而寒地气候条件下,东北地区村镇的行为活动、空间形态、景观风貌都有其独特的形成机制,面向严寒气候与东北区域功能双重特征影响下的村镇规划复杂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东北严寒地区村镇面临生态空间胁迫、产业升级滞后、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足、乡村活力衰退、公共与基础设施体系缺失等诸多问题,其根源在于村镇发展方向和动力、建设速度和质量与其核心职能不相匹配,规划框架与技术体系全面滞后于建设与发展速度,系统性的规划、支撑技术与应用系统还缺乏针对性研究与普及,造成全局层面的生态、绿色、可持续村镇发展路径难以实现。研究以“绿色村镇”内涵为核心,系统的梳理了绿色村镇的理论体系与数据库系统应用实践,以绿色村镇发展理念下的村镇规划思路为突破点,通过东北严寒地区村镇地域特征与核心问题的研判,结合绿色村镇规划要点探析,提出针对东北严寒地区绿色村镇规划目标要素框架与技术支撑特征,并据此提炼数据库系统设计层面的数据组织与主体功能架构要点。在明确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设计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基础数据库、标准数据库、数据应用三大板块的系统主体功能以及用户界面层、业务逻辑层、数据服务层的技术结构,并梳理了各部分数据逻辑关系;最后对东北严寒地区村镇基本状态解读、绿色发展特征识别、规划专题模块及提升策略等数据应用模式进行阐述与延伸讨论。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研究与应用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个基本方面:(1)基于绿色村镇实态调研与信息收集,立足于东北寒地村镇现实特征,提出绿色村镇基础信息集成与整合方案,并据此构建绿色村镇基础数据库、形成其内部数据组织方案;(2)依托总体设计层面的绿色村镇规划目标要素,结合东北严寒地区村镇基础数据各项特征,构建由6个子系统层、24个目标状态层、88个量化属性层组成的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指标体系,并确定绿色标准引导序列值,在量化引导框架与引导序列的基础上,构建绿色村镇标准数据库;(3)以典型乡镇及区域乡镇集合作为研究实例,对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的数据应用板块进行实践与讨论,验证了数据库系统在乡镇基本发展状态判断、绿色综合评价与特征识别方面的应用模式,并对自然生态空间管控、绿色产业发展、乡镇景观风貌等绿色村镇规划重点专题等模块的设计原理与运算过程进行了探讨。研究以东北严寒地区大量乡镇实态调查与信息收集为研究基础,构建面向村镇地区的基础数据集成、标准数据引导、多源数据应用为主体的信息平台框架,期望反映东北严寒地区村镇绿色发展关键问题、探究绿色发展的动力与机制、健全绿色发展目标体系、引导绿色村镇规划专项建设,为保障国家主体功能的实现及区域村镇宜居空间的长效发展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
马德勇[9](2018)在《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探究》文中研究说明学术界普遍认为城镇化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过程,是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中国城镇化的实践出现诸多矛盾和冲突,需要在不断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新的理论,进而指导下一次实践。因此新型城镇化的理论研究,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实践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新型城镇化需要技术支撑,有些技术对于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实现解决城镇化现实矛盾具有关键作用,因此需要进行技术选择。技术的选择不仅要从技术体系本身的发展逻辑去思考,还需要运用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不同角度来评估,因此,本研究对于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需要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出发,弄清新型城镇化的新需求、新目标是什么,以确定技术如何支撑这些新目标的实现。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强调的是城乡融合及农村的城镇化进程,并非大中小城市的城镇化;主要目的是实现人口的城镇化,解决城乡协调发展的问题;最高目标是实现城乡二元化消失,农村与城市无差别(为人民提供同等质量的美好生活),甚至颠覆城镇化原本的概念内涵。首先,确定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的原则。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目标与现实存在巨大差距,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除了遵循技术选择的一般原则之外,需要直面中国传统城镇化遗留的问题与矛盾,有助于解决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现实矛盾和困境,这正体现了社会对技术的建构。其次,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的社会建构路径分析,可以是意识形态论的,也可以是文化论的。本文采用价值论的路径,分析新型城镇化新目标所内涵的价值,剖析这些价值与传统城镇化的价值不同,这恰恰是实践中产生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所在。由此形成新的评价标准,作为技术选择的价值基础,符合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的根本原则,以支撑新型城镇化这一实践活动的目标实现。对新型城镇化的价值主体进行扩展,以此确立新型城镇化的价值主体体系,所有价值主体利益的统一才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主体需求的满足。尝试建立相对客观的评价标准,符合主体的本质、存在和内在规定性尺度。将“和谐”作为新型城镇化评价人与人之间社会价值的标准,将“绿色”作为评价人与环境组成的生态系统之间生态价值的标准,将“智能”作为评价人与经济发展资源配置之间功效价值的标准。然后,基于新型城镇化价值评价标准,选择城镇综合规划技术、绿色技术和智能化技术作为支撑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技术领域,其中城镇综合规划技术为纲,绿色技术为本,智能化技术为魂,新型城镇化的实现需要这三大技术领域的合力作用。城镇化综合规划技术以满足人的和谐的社会生活为标准,既需要通常所指的可操作的硬规划技术,又需要来自于社会科学或者表现形式就是知识、权力、话语、真理的软规划技术。以绿色建筑技术为主体的绿色技术系统还包括节能、节水、无害化等技术,形成一个整体的生态技术系统,来满足生态环境绿色的价值标准的实现。智能化技术贯穿于城镇化的过程中,与城镇综合规划技术、绿色环境技术等有机融合。智能化技术的运用将有效地提高新型城镇化的智能规划、智能建设、智能管理、智能生活,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功效价值赋予。最后,以辽阳市辽阳县新型城镇化发展为例,讨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技术选择的实践。提出以三大技术为引领的重点技术领域,是支撑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可行路径之一,分析了技术发展的应然状态与辽阳县现实状态的不同,由此得出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技术尚处于还未成熟的发展阶段。
史宇航[10](2017)在《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数据交易近年来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对数据交易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可以有效降低数据交易的制度成本,确保数据交易高效、安全进行。数据的法律属性是数据交易面临的最大的不确定性,不同的属性意味着不同的交易规则。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是指经过收集、加工的数据产品,是一种结构化的数据。数据作为一项新兴利益,无法套用传统的物权或知识产权体系,应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进行保护。从有关数据的司法实践及争议中可以总结出数据的一些特点:数据的收集、加工者有权对数据进行利用,对数据进行利用应以不侵犯其他合法利益为前提、对数据进行利用不得危害公共利益等。数据交易与传统商品交易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数据交易完成后卖方的数据不会消失,在数据交易的过程中买方会获得数据的完整权利或使用权,并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问题。相对于知识产权交易,因为数据本身易于复制、传输的特性,数据交易也难以通过设立登记机关来对权属变更进行跟踪。在数据交易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中,需要将数据交易细分为数据静态交易(直接传输)、数据动态交易(API接口调用)与数据定制交易三个类型。数据静态交易是最为传统的数据交易模式,将整理完成的数据一次性出售。数据动态交易则是通过可编程接口,向买方提供持续更新的数据,并且按照使用时间或调用数据的次数进行计费。数据定制交易则是根据买方的需要,由卖方提供数据的交易模式。三种交易类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并不相同,需要区分对待。构建数据交易的规则,需要以促进交易为优先原则,结合数据交易的技术特征,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技术手段,统筹不同部门分工,从多个方面做好数据交易规则的构建工作。在数据交易规则的构建时,需要平衡好商业利益、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等利益。另外,还需要重视《网络安全法》等法规在数据交易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对数据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合规。而在数据交易中,个人信息保护是最为敏感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需要立法部门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因为数据交易所具有的复杂性与重要性,对于数据交易的监管,需要设立专门的数据监管机构或将该职能交由统一部门来管理。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应避免出现政府既是数据交易平台的发起者又是监管者的自我监管局面。同时,对于非法数据交易,在推动将数据作为一种财物纳入刑法保护体系的同时,应将非法获取的数据视为是一种违法犯罪所得纳入刑法的制裁范围,打击数据“黑色产业链”的流通环节。
二、论新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与数字城市的规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新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与数字城市的规划(论文提纲范文)
(2)中俄战略伙伴语境下媒体合作基础、障碍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价值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节 中俄战略伙伴关系概念 |
一、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
二、战略伙伴关系价值 |
三、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特征 |
(一)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历程 |
(二)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特征 |
第二节 中俄媒体合作基础概念 |
一、合作基础内涵 |
二、中俄媒体合作基础界定 |
三、中俄媒体合作基础特征 |
第三节 中俄媒体合作障碍概念 |
一、合作障碍内涵 |
二、中俄媒体合作障碍界定 |
三、中俄媒体合作障碍特征 |
第二章 中俄媒体合作基础 |
第一节 两国媒体合作背景、目的与意义 |
一、合作背景 |
(一)不平衡的国际传播格局 |
(二)相似的国际舆论环境 |
(三)合作维度拓宽,合作程度深化 |
二、合作目的 |
(一)促进文化互鉴,深化民心相通 |
(二)提供信息支持,促进经贸发展 |
(三)提升国际话语权,创造立体声效应 |
三、合作意义 |
(一)增强政治互信,保持两国关系友好态势 |
(二)展现全面立体信息,矫正片面国家形象 |
(三)扭转马太效应,构建国际信息与传播新秩序 |
第二节 两国媒体合作基础类型 |
一、政治基础 |
(一)政治互信程度加深 |
(二)政策趋向一致 |
(三)媒体合作政策支持 |
二、经济基础 |
(一)宏观经济态势良好 |
(二)后续资金支持良好 |
三、社会基础 |
(一)民意基础扎实 |
(二)互相吸引力提升 |
(三)互联网发展规模扩大 |
第三节 两国媒体合作平台 |
一、上海合作组织 |
(一)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概况 |
(二)“大舞台”唱响中俄媒体合作“大戏” |
二、“金砖五国”组织 |
(一)“金砖五国”组织发展概况 |
(二)“金砖五国”框架下的中俄媒体合作机制 |
三、“一带一盟” |
(一)“一带一盟”创立历程 |
(二)“一带一盟”战略对接中的媒体使命 |
第三章 中俄媒体合作现状 |
第一节 中俄媒体交往与合作 |
一、两国媒体交往大事记 |
(一)中俄媒体接触期 |
(二)中俄媒体合作规范期 |
(三)中俄媒体合作扩展期 |
(四)中俄媒体合作繁荣期 |
二、两国媒体交流平台 |
(一)中俄媒体合作论坛 |
(二)中俄电视合作论坛 |
(三)东北地区与远东地区媒体定期交流活动 |
(四)中俄网络媒体论坛 |
三、两国媒体合作现状 |
(一)合作内容丰富,但领域失衡 |
(二)交流平台不断发展,但仍有待完善 |
(三)垂直性、立体化与健全化的合作模式尚未完全建立 |
第二节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 |
一、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概述 |
二、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性质 |
(一)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的副总理级官方组织 |
(二)一个能够自我完善、不断升级的灵活性组织 |
(三)致力于促进中俄人文各领域合作机制性组织 |
三、中俄媒体合作分委会的责任与使命 |
(一)为中俄媒体合作引领方向 |
(二)为中俄媒体合作提供平台 |
第三节 中俄大众传媒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
一、设立背景 |
二、运行机制与责任 |
三、发展历程与成效 |
第四章 中俄媒体合作障碍与对策 |
第一节 中俄媒体合作障碍分析 |
一、两国媒介体制不同 |
(一)媒介体制含义 |
(二)两国媒介体制存在差异 |
二、两国媒介政策不同 |
(一)媒介政策概念 |
(二)两国媒介政策存在差异 |
三、两国媒介技术不同 |
(一)媒介技术内涵 |
(二)两国媒介技术存在不同 |
四、两国受众语言不同 |
(一)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
(二)中俄语言存在差异 |
第二节 中俄媒体合作障碍消解对策 |
一、两国媒介体制上求同存异 |
二、两国媒介政策上互学互鉴 |
三、两国媒介技术上创新求同 |
四、两国联合培养多语种新闻传播人才 |
五、两国联手应对国际网络犯罪与舆论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辞 |
(3)智慧城市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述评 |
1.3.1 智慧城市基本内涵与应用的研究综述 |
1.3.2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研究综述 |
1.3.3 智慧城市与公共文化服务交叉研究综述 |
1.3.4 研究趋势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主要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智慧城市内涵及其建设 |
2.1.1 智慧城市的缘起 |
2.1.2 智慧城市的内涵 |
2.1.3 智慧城市建设原则 |
2.1.4 智慧城市建设实践 |
2.2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内涵 |
2.2.1 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 |
2.2.2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内涵 |
2.3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理论依据 |
2.3.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3.3 政务流程再造理论 |
第3章 智慧城市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3.1 智慧城市的要素 |
3.1.1 智慧城市要素的选取 |
3.1.2 智慧城市要素的组成 |
3.2 智慧城市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3.2.1 智慧城市理念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3.2.2 智慧城市技术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3.2.3 智慧城市人的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3.2.4 智慧城市组织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3.2.5 智慧城市治理要素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影响 |
第4章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构建 |
4.1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提出 |
4.1.1 国内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基本情况 |
4.1.2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优势 |
4.1.3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总体架构 |
4.2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需求侧分析 |
4.2.1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主体 |
4.2.2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渠道 |
4.2.3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分析 |
4.2.4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内容 |
4.3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供给侧分析 |
4.3.1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的功能规划 |
4.3.2 公共文化资源分类与整合 |
4.3.3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优化 |
第5章 智慧城市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实施路径 |
5.1 加强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平台迭代发展 |
5.1.1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平台迭代的实质 |
5.1.2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平台迭代的螺旋模型 |
5.2 推进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整体性治理 |
5.2.1 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整体性治理的实施意义 |
5.2.2 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整体性治理的基本内涵 |
5.2.3 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整体性治理的推进策略 |
5.3 探索智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分类建设道路 |
5.3.1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设的基本布局 |
5.3.2 自上而下推动国家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 |
5.3.3 立足特色推进区域性民族民俗文化建设 |
5.3.4 综合创新实现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第6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 |
(4)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可能突破的难点、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突破的难点 |
(三)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新型工业化和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新型工业化的基本理论 |
一、工业化的含义 |
二、新型工业化的含义 |
三、新型工业化的特点 |
四、新型工业化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
第二节 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一、政府行为的含义 |
二、政府行为的特点 |
三、政府行为在新型工业化中的职能 |
第二章 高淳区的工业化现状与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建国以来的成就以及高淳区发展现状 |
一、我国工业化道路取得的成就 |
二、高淳区工业化发展现状 |
第二节 工业化道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的共性问题 |
二、高淳区存在的个性问题 |
三、高淳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高淳区工业化发展SWOT分析 |
第三章 国内外新型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第一节 国外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一、美国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二、德国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三、日本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第二节 国内新型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一、深圳新型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二、上海新型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三、苏州新型工业化道路经验及借鉴 |
第四章 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思考 |
第一节 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量质并进原则 |
二、坚持绿色发展原则 |
三、坚持产城融合原则 |
四、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
第二节 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 |
一、生态立区 |
二、产业强区 |
三、创新兴区 |
第三节 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目标 |
一、改善投资环境使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
二、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使创新驱动达到新高度 |
三、配备功能与设施使城市建设实现新突破 |
四、发挥生态优势使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
第五章 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的相关对策 |
第一节 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
一、“一核”:打造核心功能区 |
二、“三区”:发展三大功能片区 |
第二节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一、着力打造三大主导产业 |
二、重点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
三、改造提升绿色食品产业 |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
第三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
一、加快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建 |
二、加快创新型经济发展 |
三、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和服务体系完善 |
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第四节 加快产业新城发展 |
一、明确产业新城发展思路 |
二、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打造现代产业新城 |
三、加强生态文明新城建设,营造绿色宜居新城 |
四、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
第五节 构建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保障机制 |
一、构建项目保障机制 |
二、构建土地保障机制 |
三、构建人才保障机制 |
四、构建资金—服务—制度保障机制 |
结语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刑法中的财产概念 |
第一节 “财产”概念的历史流变 |
一、早期:“物”与“财产”的具体化列举 |
二、发展:作为法律术语的“物”与“财产”概念的成型 |
三、成熟:无体物概念的提出 |
四、流变:财产概念外延的不断扩张 |
第二节 “财产”概念的域外考察 |
一、德国 |
二、日本 |
三、英国 |
四、美国 |
五、苏联 |
六、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的“财产”概念及认定标准 |
一、刑法中“财产”和“财物”概念的关系 |
二、关于“财物”属性的理论争讼 |
三、互联网背景下“财物”(财产)的认定标准 |
第四节 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的冲击 |
一、财产形式的流变对“财物”概念边界的冲击 |
二、行为模式的异变对犯罪认定和罪名界限的冲击 |
三、财产的数据化带来的数额认定的困境与既遂标准的漂移 |
小结 |
第二章 电子资金犯罪的刑法应对 |
第一节 电子资金概述 |
一、电子资金的概念范畴 |
二、电子资金的本质与财产性根基 |
三、电子资金的出现给刑事司法认定带来的冲击 |
第二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基本类型与行为认定 |
一、窃取型电子资金犯罪 |
二、复制型电子资金犯罪 |
三、套取型电子资金犯罪 |
第三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罪名界分 |
一、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罪名纠葛 |
二、电子资金案件罪名界分的理论聚讼及评析 |
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罪名界分步骤 |
第四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既遂标准 |
一、电子资金犯罪案件既遂标准的漂移 |
二、财产犯罪既遂标准的理论聚讼 |
三、侵害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 |
小结 |
第三章 涉电子权利凭证案件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一节 电子权利凭证概述:分类、财产性与刑法研究现状 |
一、刑法视域下电子权利凭证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二、电子权利凭证的种类 |
三、电子权利凭证的财产性辨析 |
第二节 涉物品电子凭证案件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窃取他人物品电子凭证的行为定性 |
二、侵入系统生成物品电子凭证后倒卖行为的认定 |
第三节 侵害服务电子凭证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记名的服务电子凭证 |
二、不记名的服务电子凭证 |
第四节 电子积分犯罪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侵入系统后虚增电子积分行为的罪名适用 |
二、利用系统漏洞刷取电子积分案件的定性 |
三、利用规则漏洞刷取电子积分行为的认定 |
四、复制电子资金系统后伪卡盗刷案件的处理 |
小结 |
第四章 大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 |
第一节 大数据的概念界定与本质析正 |
一、大数据的定义与本质 |
二、大数据挖掘 |
三、“大数据”与“大数据财产”之概念勘正 |
第二节 大数据的财产性分析与大数据财产的权利归属 |
一、大数据的财产性分析 |
二、“大数据财产”的认定标准与范围界定 |
三、大数据财产的权利归属 |
第三节 大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路径 |
一、大数据财产的保护路径之争 |
二、大数据财产的刑事司法保护 |
三、其他大数据侵害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小结 |
第五章 虚拟财产犯罪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一节 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 |
一、关于“虚拟财产”概念范围的学理争讼 |
二、虚拟财产的内涵厘清 |
三、虚拟财产的外延 |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财产性分析 |
一、虚拟财产的客观价值性分析 |
二、虚拟财产是否具有占有和转移的可能性 |
三、虚拟财产的本质 |
第三节 侵犯虚拟财产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以技术手段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认定 |
二、以现实手段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 |
三、制售、使用外挂行为的定性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基于未来智慧城市愿景的城市家具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未来智慧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 |
二、城市形象和生活品质提升的需求 |
三、城市家具自我更新的需求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文献综述 |
二、研究历史 |
三、问题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标和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第五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认知 |
第一节 智慧城市研究 |
一、智慧城市界定 |
二、智慧城市沿革 |
三、智慧城市内涵 |
四、未来城市概述 |
第二节 城市家具研究 |
一、城市家具界定 |
二、城市家具概述 |
三、城市家具现状 |
第二章 新技术与未来智慧城市 |
第一节 5G与未来智慧城市 |
一、5G基本概述 |
二、5G与物联网 |
三、5G与智慧城市 |
第二节 人工智能与未来智慧城市 |
一、人工智能基本概况 |
二、人工智能与智慧城市 |
三、人工智能与智能交通 |
第三节 城市大脑是城市级人工智能应用 |
一、城市大脑发展概况 |
二、城市大脑的交通应用 |
三、城市大脑的开创意义 |
第四节 智能机器人与未来智慧城市 |
一、智能机器人技术概述 |
二、智能机器人的智慧城市应用 |
三、智能机器人的城市家具应用 |
第三章 未来智慧城市愿景 |
第一节 未来城市理论研究 |
一、未来城市理论启蒙 |
二、未来城市理论发展 |
三、未来城市理论高潮 |
四、国内未来城市理论 |
五、未来城市最新研究 |
第二节 智慧城市实践研究 |
一、IBM的智慧城市实践 |
二、新加坡和韩国的智慧城市实践 |
三、国内智慧城市实践 |
第三节 未来城市愿景 |
一、未来城市研究思辨 |
二、我国智慧城市问题 |
三、国家城市发展规划 |
四、未来智慧城市愿景 |
第四章 未来城市家具愿景 |
第一节 城市家具新气象 |
一、智能城市家具概念分析 |
二、智能城市家具分类研究 |
三、智能城市家具案例赏析 |
第二节 未来城市家具愿景 |
一、城市家具的生存现状 |
二、未来城市与未来城市家具 |
三、未来城市家具愿景 |
第三节 人工智能城市家具愿景 |
一、机器人城市家具愿景 |
二、“无人”城市家具愿景 |
三、“共享”城市家具愿景 |
第五章 智慧城市家具设计系统 |
第一节 “人”--行为主体研究 |
一、“人”的系统定位 |
二、人类学与设计人类学 |
三、受众人群的身心因素 |
四、社会弱势群体研究 |
第二节 “事”--人车出行系统 |
一、人车出行系统概述 |
二、人车出行系统分类 |
三、人车出行系统分析 |
四、未来人车出行愿景 |
第三节 “场”--城市街道空间 |
一、街道空间基本概述 |
二、街道空间分类研究 |
三、街道空间要素分析 |
四、未来街道空间形态 |
第四节 “物”--智慧城市家具 |
一、智慧城市家具概念界定 |
二、城市家具现代化理念剖析 |
三、智慧城市家具设计体系理论模型 |
第五节 造“境”--智慧城市家具设计体系应用研究 |
一、造“境”--未来城市美学研究 |
二、智慧城市家具设计体系应用模型 |
三、智慧城市家具设计体系策略研究 |
四、共享单车“智慧家具带”设计策略 |
五、智能集约化“智慧路灯杆”设计策略 |
六、无人共享化“智慧微枢纽”设计策略 |
第六章 智慧城市家具设计实践 |
第一节 智能自行车城市级分布式能源共享系统 |
一、公共自行车面临的困境 |
二、新型跨界系统破解困局 |
三、系统构成与要素建构 |
四、新型跨界系统研究展望 |
第二节 地埋式垃圾箱系统研究 |
一、需求分析与切入点 |
二、垃圾收运系统简析 |
三、基础调研与设计要素 |
四、具体方案设计实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图表来源索引 |
专业能力展示 |
致谢 |
(7)四川安仁特色小镇开发研究 ——基于H集团开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研究内容和逻辑结构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逻辑结构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贡献 |
2 相关文献综述 |
2.1 城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内容体系 |
2.2 特色小镇的定义及形成机制 |
2.3 特色小镇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
2.4 文献评述 |
3 H集团概况及安仁小镇投资简介 |
3.1 H集团概况 |
3.1.1 企业基本情况 |
3.1.2 企业管理架构 |
3.1.3 企业发展历史及战略 |
3.2 安仁特色小镇发展概况 |
3.2.1 安仁特色小镇概况 |
3.2.2 安仁特色小镇开发历史 |
3.2.3 安仁特色小镇开发存在问题 |
3.2.4 安仁特色小镇外部环境分析 |
3.3 H集团安仁特色小镇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
3.4 本章总结 |
4 安仁特色小镇项目开发分析 |
4.1 政-企-民协同是前提 |
4.1.1 与政府下属平台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提升项目推动力 |
4.1.2 与当地所存企业混改,增强项目开发协同力 |
4.1.3 与当地社区居民协商,共享项目开发红利 |
4.2 强化文化品牌是核心 |
4.3 特色产业培育是关键 |
4.3.1 产业发展定位 |
4.3.2 产业发展路径 |
4.4 平台化运营是路径 |
4.4.1 搭建产业孵化平台 |
4.4.2 搭建产业供应商平台 |
4.4.3 搭建产权交易平台 |
4.4.4 搭建国际文化交流平台 |
4.5 体验场景打造是根本 |
4.5.1 新的生活模式 |
4.5.2 新的主题内容 |
4.5.3 新的体验形式 |
4.5.4 新的互动方式 |
4.6 多元化收益是保证 |
4.6.1 项目运营实现经营收益 |
4.6.2 资本运作实现投资收益 |
4.6.3 地产运作实现资产增值收益 |
5 结论及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政策保障措施及建议 |
5.2.2 资金保障措施及建议 |
5.2.3 人才保障措施及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东北严寒地区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东北严寒地区 |
1.3.2 绿色村镇相关概念 |
1.3.3 数据库系统的相关概念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 |
1.4.1 国内相关研究 |
1.4.2 国外相关研究 |
1.4.3 国内外文献综述简析 |
1.5 研究内容方法与路线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技术路线 |
1.5.4 论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基础研究 |
2.1 绿色内涵及绿色发展理念应用 |
2.1.1 绿色内涵及绿色发展理念 |
2.1.2 绿色发展理念的应用研究 |
2.2 绿色村镇基础研究 |
2.2.1 绿色导向下的村镇发展趋势 |
2.2.2 现行村镇规划框架体系的解析 |
2.2.3 绿色村镇特征与绿色村镇规划基本要求 |
2.3 数据库类型与数据库系统的应用研究 |
2.3.1 数据库类型及特征研究 |
2.3.2 数据库系统的应用特征研究 |
2.4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的基础研究 |
2.4.1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总体建构研究 |
2.4.2 绿色村镇数据库内容架构研究 |
2.4.3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应用框架研究 |
2.4.4 综合评价方法的基础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村镇规划目标支撑体系与数据库系统总体架构 |
3.1 东北严寒地区村镇实态调研与村镇现实特征分析 |
3.1.1 村镇实态调研的目标与原则 |
3.1.2 调研支撑条件与乡镇基本情况 |
3.1.3 村镇调研与基础信息收集方案 |
3.1.4 村镇现实特征分析与关键问题梳理 |
3.2 面向村镇现实特征的绿色村镇规划目标体系及技术支撑 |
3.2.1 村镇规划相关绿色发展要点的分析与提取 |
3.2.2 绿色村镇规划目标体系构建及目标要素框架解析 |
3.2.3 基于村镇规划主体框架提升的技术支撑特征 |
3.3 基于村镇现实特征与规划目标体系的数据库系统总体架构 |
3.3.1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的软硬件与网络性能 |
3.3.2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的总体架构 |
3.3.3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运行与管理框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绿色村镇基础信息集成与基础数据库的实现 |
4.1 绿色村镇基础信息的处理与特征解析 |
4.1.1 绿色村镇基础信息的处理与校核 |
4.1.2 绿色村镇基础信息的总体结构性特征 |
4.1.3 绿色村镇基础信息的系统性特征 |
4.2 绿色村镇基础信息集成与基础数据体系构建 |
4.2.1 村镇信息整合框架下的绿色村镇基础数据体系构建 |
4.2.2 绿色村镇基础数据体系构建与内容解析 |
4.3 基于信息集成的绿色村镇基础数据库的建立与实现 |
4.3.1 基于绿色村镇信息集成框架的基础数据库逻辑结构 |
4.3.2 绿色村镇基础数据库基本功能的实现 |
4.3.3 绿色村镇基础数据库更新与管理策略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框架与标准数据库的实现 |
5.1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框架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
5.1.1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框架构建的目标 |
5.1.2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框架构建的原则 |
5.2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框架的内容构成与典型指标解析 |
5.2.1 绿色村镇规划目标体系要素的指标量化与分级策略 |
5.2.2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框架的指标体系构建 |
5.2.3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指标的总体构成特征与运算表达 |
5.2.4 绿色村镇典型量化引导指标的内涵解析 |
5.3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序列的推导与确定 |
5.3.1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序列的内涵解析 |
5.3.2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序列的运算推导 |
5.4 基于量化引导体系的绿色村镇标准数据库建立与实现 |
5.4.1 基于量化引导框架的村镇标准数据体系构成与运行逻辑 |
5.4.2 绿色村镇标准数据库的数据结构与运行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的应用研究 |
6.1 依托数据基础应用层面的乡镇基本发展状态解读 |
6.1.1 乡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系统 |
6.1.2 乡镇绿色产业与循环经济系统 |
6.1.3 乡镇土地集约与绿色空间系统 |
6.1.4 乡镇绿色居民点与人居环境系统 |
6.1.5 乡镇公共设施与绿色服务系统 |
6.1.6 乡镇绿色基础设施与能耗系统 |
6.2 基于TOPSIS的绿色村镇数据库综合评价应用研究 |
6.2.1 绿色村镇量化引导指标赋权与综合评价过程 |
6.2.2 基于综合评价结果的乡镇绿色发展特征研究 |
6.2.3 基于综合评价特征的绿色村镇发展类型识别与提升策略 |
6.3 东北严寒地区绿色村镇规划专题应用研究 |
6.3.1 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与生态承载力专题 |
6.3.2 乡镇主导产业选择及绿色农业发展专题 |
6.3.3 绿色发展视角下的村镇公共与基础设施专题 |
6.3.4 基于景观特征识别的村镇景观风貌专题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思路、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2章 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现实矛盾和技术选择分析路径 |
2.1 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研究的基本范畴 |
2.1.1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
2.1.2 技术和技术体系 |
2.1.3 新型城镇化技术体系 |
2.1.4 STS视域的技术选择 |
2.2 中国城镇化的历史简述和面临的现实矛盾 |
2.2.1 中国城镇化历史发展轨迹 |
2.2.2 中国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现实矛盾 |
2.3 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的原则和路径分析框架 |
2.3.1 技术选择的一般原则 |
2.3.2 解决新型城镇化现实矛盾的技术选择原则 |
2.3.3 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分析框架 |
第3章 新型城镇化技术选择的路径——价值分析 |
3.1 新型城镇化价值主体扩展 |
3.1.1 农村人与城市人的利益统一 |
3.1.2 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统一 |
3.1.3 个体与群体的利益统一 |
3.2 新型城镇化的客体价值目标 |
3.2.1 新型城镇化是社会生活美好 |
3.2.2 新型城镇化是生活空间宜居 |
3.2.3 新型城镇化是经济发展适度 |
3.3 基于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的价值评价标准 |
3.3.1 社会价值评价标准——和谐 |
3.3.2 生态价值评价标准——绿色 |
3.3.3 功效价值评价标准——智能 |
第4章 实现新型城镇化价值赋予的重点技术领域 |
4.1 城镇综合规划技术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和谐价值的保证 |
4.1.1 城镇综合规划技术的和谐价值赋予——为纲 |
4.1.2 城镇综合规划技术是硬技术与软技术的综合 |
4.1.3 发展城镇综合规划技术的思考 |
4.2 绿色技术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生态价值的路径 |
4.2.1 绿色技术的生态价值赋予——为本 |
4.2.2 中国新型城镇化绿色技术的现状及问题 |
4.2.3 国际绿色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启示 |
4.3 智能化技术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功效价值的手段 |
4.3.1 智能化技术的功效价值赋予——为魂 |
4.3.2 从信息技术到智能化技术的发展逻辑 |
4.3.3 智能化技术在新型城镇化发挥作用的空间 |
第5章 辽阳县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 |
5.1 辽阳县城镇化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
5.1.1 辽阳县传统城镇化的发展历程 |
5.1.2 辽阳县城镇化发展的困境 |
5.1.3 辽阳县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 |
5.2 以综合规划技术统领新型城镇化的实践 |
5.2.1 辽阳县以往规划技术的得失 |
5.2.2 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中的价值目标和设计思路 |
5.2.3 实现新型城镇化和谐价值的思考 |
5.3 以绿色技术促进新型城镇化的生态建设 |
5.3.1 辽阳县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
5.3.2 辽阳县新型城镇化必然秉持的绿色发展理念 |
5.3.3 以绿色技术化解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矛盾 |
5.4 以智能化技术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创新发展 |
5.4.1 辽阳县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5.4.2 辽阳县新型城镇化对智能化技术的需求 |
5.4.3 辽阳县智能化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展望 |
5.5 新型城镇化重点技术领域发展的对策建议 |
5.5.1 加强规划设计的民主化进程 |
5.5.2 以软技术促进技术产业化的技术扩散 |
5.5.3 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政府统筹与市场化运作结合 |
5.5.4 强化城镇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和工信部门工作的统筹 |
第6章 结论 |
6.1 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路径及重点技术领域 |
6.1.1 新型城镇化的价值评价标准 |
6.1.2 基于价值评价标准的技术选择 |
6.1.3 结合新型城镇化实践的技术选择探索 |
6.2 未来研究的可能进路 |
6.2.1 以三大技术引领的新型城镇化技术体系建构 |
6.2.2 新型城镇化STS研究的未来发展空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10)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意义和目标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创新点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数据的法律问题 |
二、数据交易的法律问题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与数据产业 |
第一节 数据的价值 |
一、大数据的技术基础 |
二、大数据的基本概念 |
三、大数据带来的应用 |
四、大数据产业 |
第二节 数据流动是大数据产业的根本需求 |
一、“数据割据”已经妨碍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
二、数据流动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 |
三、数据流动的现状 |
小结 |
第二章 数据的法律属性 |
第一节 数据的概念与分类 |
一、数据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二、数据的分类 |
三、数据的特点 |
第二节 数据是一种新型利益 |
一、数据的保护模式 |
二、数据的归属 |
三、数据的保护期限 |
四、数据的合法性基础与利用规则 |
第三节 数据与其他权利的关系 |
一、数据与虚拟财产 |
二、数据与知识产权 |
三、数据与人格权 |
小结 |
第三章 数据交易的属性 |
第一节 数据交易的模式与法律关系 |
一、数据交易属性的探索 |
二、数据交易的不同模式 |
三、数据交易的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数据交易中的交易平台 |
一、数据交易平台的角色 |
二、数据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与特点 |
小结 |
第四章 数据交易的规则与合规 |
第一节 构建数据交易规则的基本原则 |
一、鼓励交易原则 |
二、安全保障原则 |
三、“透明”原则 |
四、利益平衡原则 |
第二节 数据交易平台的规则 |
一、数据交易流程 |
二、撮合交易 |
三、数据的定价 |
第三节 数据交易的合规问题 |
一、数据交易合规的法律基础 |
二、数据交易合规的内容 |
三、全流程合规 |
第四节 数据交易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与价值 |
二、法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
三、数据交易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
小结 |
第五章 数据交易的规制 |
第一节 数据交易的监管 |
一、数据交易监管的法律依据与制度衔接 |
二、数据交易监管的行政部门 |
三、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 |
四、数据交易平台的自治 |
第二节 数据交易犯罪的法律制裁 |
一、非法数据交易的类型 |
二、遏制非法数据交易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四、论新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与数字城市的规划(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2(03)
- [2]中俄战略伙伴语境下媒体合作基础、障碍与对策研究[D]. 孟浈浈. 郑州大学, 2020(03)
- [3]智慧城市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研究[D]. 罗卫. 湘潭大学, 2019(12)
- [4]高淳区新型工业化道路探析[D]. 朱继飞. 东南大学, 2019(05)
- [5]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D]. 张弛.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6]基于未来智慧城市愿景的城市家具设计研究[D]. 周波. 中国美术学院, 2019(01)
- [7]四川安仁特色小镇开发研究 ——基于H集团开发为例[D]. 施姣玉.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8]东北严寒地区绿色村镇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D]. 马毅.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8(01)
- [9]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技术选择探究[D]. 马德勇. 东北大学, 2018(12)
- [10]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 史宇航.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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