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阳加强破产案件审理

沉阳加强破产案件审理

一、沈阳强化破产案件审理(论文文献综述)

张善斌,钱宁[1](2021)在《个人破产热点的冷思考——以立法条件的考量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社会需求、宗教力量对公众法意识的影响、法律人才的充分供给、相关制度的有效支撑共同构成了域外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条件。在国内,现阶段的政治导向、经济需求、司法状况已然决定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基础。然而,综合考量我国已有的实践经验与社会实际,个人破产立法的条件仍难谓成熟,其堵点表现为针对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本土探索并不充分、公众法意识尚未完全转型以及专业人才队伍过于单薄。制度革新需要社会精英和群体组织的合力,个人破产制度构建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障碍。于我国现状条件而言,在出台"个人破产法"之前,需要通过强化个人破产配套制度建设与实施、加强个人债务清理机制构建的地方实践、培育公众的法律信任意识、完善破产实务人才培养机制等途径以夯实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基础。

张国强,韩宇[2](2021)在《处置不良资产十亿 清偿职工债权人八百》文中指出“在法库县法院助推下,新生企业‘接盘’破产企业,给当地带来1.5亿元投资,200人就业,1000万元税收。对该院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凡事追求极致的精神表示感谢。”在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破产管理人吴?

李云婷[3](2021)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府院协作机制研究》文中提出

张玉海[4](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进步——以企业退出机制法治化建设为视角》文中认为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作为市场主体法治化、市场化退出机制的企业破产法不断发展完善,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在此期间,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不断弱化行政色彩,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如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人制度得以建立并不断完善,专业化的审批机构亦同步得到极大发展。在破产法立法理念上亦接受了现代"破产挽救"理念,创设了破产重整制度,以挽救仍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

姜广涵[5](2021)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问题研究 ——以辉山乳业集团破产案等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刘璐[6](2021)在《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史陈辽蕊[7](2021)在《我国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刘旭[8](2021)在《我国法院营商环境治理实践回顾与改革展望》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法院主动融入营商环境治理并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较为显着的成绩。依靠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提供的新视角和新方法,我国法院在裁判质效、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也得到重视。当前,应通过营商环境评价推动进一步改革法院体制机制,围绕法院核心指标的改进、难点指标的纾困以及短板指标的弥补,着力在强化诉讼时耗及成本控制、优化司法运行绩效管理、改进制度设计和程序衔接等方面下工夫,不断提升法院营商环境治理实践效能。

Project Research Group;[9](2020)在《在破产案件中金融债权公平保护法律对策研究——基于辽宁省金融机构破产债权保护的调研》文中研究说明金融机构往往是企业破产中最大的债权人,而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债权的实现,对金融机构债权给予公平的司法保护是破产法治化的应有之义。本文基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调研信息,揭示金融机构债权保护中的问题,即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保护不力;银行担保债权行使受限;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及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金融机构参与度低、权利缺失;金融机构、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工作缺少协调等问题。综合而言,针对上述问题,破产审判应从如下方面加以改建:第一,突出金融债委会的职权、继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有效地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第二,完善信息的披露机制,推进破产重整计划制定中金融机构的参与权及执行中的监督权,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异议权;第三,保障金融机构实质参与权,包括参与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参与预重整。

孙建[10](2021)在《重整融资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二、沈阳强化破产案件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沈阳强化破产案件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个人破产热点的冷思考——以立法条件的考量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一、比较法视角下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条件考察
    (一)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社会需求
    (二)宗教力量对公众法意识接受程度的影响
    (三)法律人才的充分供给
    (四)相关制度的有效支撑
二、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基础
    (一)政治导向
    (二)经济需求
    (三)司法现状
三、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堵点
    (一)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本土探索并不充分
    (二)公众法意识尚未完全转型(69)
    (三)现有破产审判与管理人专业队伍过于单薄
四、破除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障碍的建议
    (一)强化个人破产配套制度建设与实施
    (二)加强个人债务清理机制构建的地方实践
    (三)培育公众的法律信任意识
    (四)完善破产实务人才培养机制

(8)我国法院营商环境治理实践回顾与改革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近年来我国法院营商环境治理实践回顾
    (一)开展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动员辅导
    (二)加强法院营商环境制度规范建设
    (三)开展法院营商环境专项集中整治
二、当前法院营商环境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核心指标部分仍有改进空间
    (二)难点指标部分仍须加快攻坚
    (三)短板指标部分需要弥补
三、新时代深化我国法院营商环境治理改革的对策
    (一)法院营商环境治理核心指标的提升
    (二)法院营商环境治理难点指标的解决
    (三)法院营商环境治理短板指标的弥补

(9)在破产案件中金融债权公平保护法律对策研究——基于辽宁省金融机构破产债权保护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一、辽宁省破产案件金融机构债权及处置基本现状
    (一)金融机构债权金额较大
    (二)债权受偿率较低
    (三)金融机构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权利行使严重受限
    (四)大型企业重整受政府、政策干预严重
二、破产程序中金融机构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保护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破产程序中金融机构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保护存在问题
        1. 金融债权人行使知情权的困境
        2. 金融债权人行使表决权面临的困境
        3. 金融机构监督权行使的困境
    (二)破产程序中金融债权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的保障机制
        1. 完善有关信息的披露机制
        2. 完善金融债委会的职权
        3. 法院主导下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三、金融机构担保债权实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金融机构担保债权实现问题
        1. 担保物破产前后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2. 担保物权受其他权利的限制
        3. 金融债权停止计息、担保物无法控制
    (二)银行担保债权实现的私法对策
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及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中的问题
        1. 金融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和提交中的程序权利缺失
        2. 金融机构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中的程序权利无法充分行使
    (二)重整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1. 金融机构对重整计划执行的参与程度较低
        2.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协助执行困难
    (三)金融机构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及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保障
        1. 保障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参与权的建议
        2. 设置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期限
        3. 完善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机制
        4. 保障债权人的异议权
五、金融机构、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工作协调中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金融机构、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工作协调现状
    (二)完善金融机构、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工作协调机制
        1. 建议采用联合工作组模式
        2. 细化预重整机制,加快破产重整流程
        3. 继续推进辽宁省的府院联动机制

四、沈阳强化破产案件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个人破产热点的冷思考——以立法条件的考量为中心[J]. 张善斌,钱宁. 法学家, 2021(06)
  • [2]处置不良资产十亿 清偿职工债权人八百[N]. 张国强,韩宇. 法治日报, 2021
  • [3]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府院协作机制研究[D]. 李云婷. 石河子大学, 2021
  • [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进步——以企业退出机制法治化建设为视角[J]. 张玉海. 理论经纬, 2021(00)
  • [5]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问题研究 ——以辉山乳业集团破产案等为例[D]. 姜广涵. 贵州民族大学, 2021
  • [6]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研究[D]. 刘璐. 辽宁大学, 2021
  • [7]我国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法律问题研究[D]. 史陈辽蕊. 昆明理工大学, 2021
  • [8]我国法院营商环境治理实践回顾与改革展望[J]. 刘旭.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03)
  • [9]在破产案件中金融债权公平保护法律对策研究——基于辽宁省金融机构破产债权保护的调研[J]. Project Research Group;. 盛京法律评论, 2020(02)
  • [10]重整融资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 孙建.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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