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联合监理体系在FIDIC(菲迪克)合同项目管理中的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王守明[1](2020)在《基于FMEA方法的水工程EPC项目合同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带来的用水量需求和水安全要求的不断增长,水工程愈加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其投资规模得到了快速增长。于此同时,水工程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工程建设的难度、技术与环境的复杂程度和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效益等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传统的DDB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中,由于设计和施工的分离,导致组织成员沟通不顺畅、各环节分离、管理效率低等问题经常发生。随着我国建设领域的改革发展和工程建设的不断探索,水工程建设中采用EPC模式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就承包商而言,EPC项目可以为其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合同风险。与传统施工承包项目相比,EPC项目合同风险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承包商需要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到试运行负全责,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技术要求、资源和资金保障能力要求高;二是合同签订时间处于工程建设周期的前期阶段,往往项目的勘察设计深度不足;三是项目合同周期长,项目的要求、建设条件、社会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项目建设影响大;四是受工程承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EPC项目合同中承包商承担的合同风险大。因此,开展EPC项目合同风险评价研究,对提高承包商的EPC项目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如下:(1)针对水工程EPC项目的特点,将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按照合同生命周期进行划分,在基于FIDIC合同条款对风险因素进行初步识别的基础上,采用RII相对重要程度指数值法对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指标体系进行优选。(2)运用专家评估法和偏差最大化模型组成的综合赋权方法确定了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指标的权重值,构建了基于直觉模糊理论与全乘比例分析多目标(MULTIMOORA)的FMEA综合评价模型。(3)通过实例验证了基于直觉模糊MULTIMOORA的FMEA风险评价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对所提出的方法进行了灵敏度分析和对比分析。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了EPC模式下总承包商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最后,对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开展了讨论,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孔维林[2](2020)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向好发展的同时,施工生产安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成为限制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保险是国际上通用的安全风险转移手段,保险具有经济补偿、事故预防、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作用。利用保险手段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状况,我国推行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并有效的推动了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业进步,但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正刚起步,在我国工程保险的大环境下,还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本研究聚焦于安责险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的运行状况,并针对我国市场特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作机制和费率机制等。首先,本文从新公共管理与保险等相关理论出发,探讨了采用建筑施工安责险是否符合现阶段建筑业改革趋势的合理性,以及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为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机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其次,对国内外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做了系统研究。除理论研究外,还对湖南省和山东省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结了安责险的实践情况,分析了现阶段建筑施工安责险存在的问题;再次,聚焦现状问题,确定了建筑施工安责险的定位和参与主体,构建了以“市场运作”为原则的建筑施工安责险运行体系,并相应提出了“事故预防”和“事故救援”等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运行配套机制。最后,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运行机制的应用价值、提高市场运作效率,从保险公司角度,详细构建了基于建筑施工安全信用评价的建筑施工安责险的费率机制。该费率机制基于综合模糊评价的方法,安全信用评价指标的确定基于事故致因理论与文献分析,并通过计算安全风险隶属度来确定施工安全信用等级。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实现了通过施工安全信用评价水平控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的机制。本文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研究对象,构建了基于市场运作的建筑施工安责险运行机制和基于安全信用的建筑施工安责险费率机制,确保了市场主导,也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特色。本研究为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意义。
刘刚[3](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范伟平[4](2019)在《基于FIDIC合同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40年以来,国内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跟随国家的号召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际建筑领域逐渐取得市场份额,特别从1996年加入FIDIC以来,我国建筑企业逐步承接越来越多的国际建设项目,并开始使用FIDIC合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与国内各类施工合同相比,包括我国大型建筑龙头企业在内的多数企业,通常不能精确解读FIDIC合同条件的一些条款,从开始招投标直至最终结算,经常发生因对FIDIC合同条款解读不准确而导致的合同履约问题,给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出访中亚与东南亚一些国家期间,提出了“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这势必将为我国各大建筑施工企业带来海外市场拓展的新机遇。所以提升施工企业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商务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在新机遇下海外项目的承接、运营与盈利能力,极为重要。本文以构建FIDIC合同条件下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为研究对象,结合国内现行施工合同、FIDIC合同、工程项目商务管理三方面基础理论,分别从投标报价、工程付款、合同变更、索赔、争议解决、风险规避等商务管理层面对FIDIC合同与国内施工合同进行了对比分析,并阐述了国内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在国内外的应用现状。结合中建八局参与建设的FIDIC合同的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分别从前期投标报价管理、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解决管理、国际经济政治环境变化的应对过程管理等六个方面深入剖析了目前商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一带一路”新的历史机遇下,中建八局必将抓住机遇,加大国外市场拓展力度。承接国际项目必然与FIDIC合同紧密相连,基于以往承接国际项目所采用FIDIC合同存在的问题,本文从精细化商务管理模式、商务管理风险识别与防范体系、全能型商务管理人员培养机制三个方面构建了 FIDIC合同条件下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该体系的论证。
王羽琛[5](2018)在《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案例研究 ——以斯机场跑道项目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一带一路”作为近年来大力倡导的国家级顶级战略,充分利用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国际工程承包行业迎来了重大机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很多挑战。目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已经遍布全球近两百个国家和地区。除了亚洲、非洲这些传统市场依然保持着稳固的主导地位之外,在拉美、欧洲、北美市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业务也呈现出较快的增长态势,市场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市场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2017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382.9亿元人民币(折合1,685.9亿美元,同比增长5.8%),新签合同额17,911.2亿元人民币(折合2,652.8亿美元,同比增长8.7%)。2017年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 140亿美元。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周期长、环境错综复杂,合同主体多国性,面临如何适应国际会计准则和所在国税法规定,在FIDIC条款下,有效实现项目融资、应对汇率波动、通胀导致的成本上涨、分包财务风险防控、资金管控、税收筹划、利润汇回等具体财务风险问题成为很多中资企业海外项目财务人员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有代表性的以国际工程承包为主营业务的国际工程公司,近几年在斯里兰卡业务开展良好。本文重点研究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斯里兰卡班达拉奈克首都机场跑道改扩建项目的典型案例,着重从财务风险识别与风险防范角度分析。项目投标阶段;EFC+F的项目融资方案设计。项目前期,合同谈判和融资落实;税收筹划与税务注册;外汇管制与汇率风险防范;规避外汇管制风险。项目执行,保函开立与项目启动;跨国资金调拨及资源整合;分包商财务管理。项目后期,竣工决算;经济效益分析。从案例中得到启示,提取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涉及的财务风险管理经验,分阶段梳理项目各阶段财务工作要点,有针对性的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刘高[6](2018)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键条款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建设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推行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可以有效的规避合同风险,缩短合同洽商时间,预防权力寻租,高效管理建筑项目。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适应通用惯例,对内,有利于引导建设工程市场科学有序发展,对外,能更加有效的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自身竞争力。本文以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样本与极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1999版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进行比较研究,一方面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内完善国内标准合同文本;另一方面发现两种合同体系异同点,对外使我国发、承包人在实际工程中更好维护自己权利和应得的利益。本文将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关键条款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从工程结算、合同纠纷解决、工程担保等角度出发,探讨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下,如何通过一系列的条款规定做到高效精确的工程结算管理,建立快速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合理的工程担保制度。论文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以期减少工程合同纠纷,提高合同使用效率。其中,主要提出按时与及时结算的思路,推行“联合测量计量”制度、推广调价公式的应用、严控进度款申报与审核,来实现高效精确的工程结算管理;通过合理的纠纷解决顺序和非诉讼方式来快速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工程担保制度的完善和合理化,则需要通过银行引领工程保证担保市场,建立在政府监督前提下,适当保额有条件保函模式与的替补承包商担保并存的担保模式来实现,从而加强工程合同的履约管理,更好发挥合同的契约作用。本文通过以上研究,得出了促进工程结算、合理有效解决纠纷,以及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实施运用的改进措施及建议三个方面的成果,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发、承包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内容的认识,加强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对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好的实用价值。
陈君[7](2018)在《基于“诺德文本分析模式”的工程合同翻译研究 ——以《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由于中国施工建筑业以及工程咨询业发展历史较短,中方拟定的工程合同往往不符合国际规范,进而影响了我国承包商在国际上的竞争地位。因此,本论文基于诺德的文本分析模式,以《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FI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为案例进行工程合同的翻译研究,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工程合同翻译,提高我国承包商在国际上的竞争地位。本论文分析工程合同中的八大文外因素以及八大文内因素,认为这些因素之间相辅相成,且对工程合同的翻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综合所有分析,论文得出结论:对待工程合同这样的文本应采取文献型翻译。
刘长秀[8](2018)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合同比较研究》文中指出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心谋划下,“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丰硕。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走出去”的建筑企业越来越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国际上通用的国际标准合同,其中大多数项目都采用了 FIDIC合同条件,而在国内许多大型和特大型工程按照国际投资要求也采用了 FIDIC合同条件。FIDIC合同对于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由于我国工程合同制度起步较晚,80年代初才开始研究,虽然这些年国家不断出台新政策使施工合同不断完善和日趋合理,但在实践中仍有各种弊端以及缺陷警示不断出现。因此,将国内有代表性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进行比较研究具有迫切的必要性。本文选择了 2013年正式在全国施行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对比分析,目的在于:一方面通过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年版)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进行对比,以便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清楚了解两个合同之间的差异,在实际中更好地维护自己权利和应得的利益,合理转嫁施工风险,从而避免不应有的损失,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更能够使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国际接轨及一致;另一方面FIDIC合同条件作为国际上权威的通用条件必有其优势及精华之处,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年版)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进行比较,取其精华,补其不足,使我国国内施工合同更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并结合工程合同管理实际,对完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建议,增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目前施工合同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第二章首先概括总结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我国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展现状,并探讨了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展趋势:合同语言趋于清晰简洁、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灵活性程度上升、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更注重设计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分配方案、更注重合同参与方之间的协作关系。最后介绍了合同比较分析的重要性以及主要内容。从第三章开始进行了 2013施工合同与FIDIC99施工合同具体内容比较研究。第三章主要是就合同主要相关方责权利关系进行分析,首先以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的结构图理清三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接着就业主的义务与权利、承包商的义务和权利、工程师的义务和权利分别展开详细研究,找出异同,提出修改意见。第四章主要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方面来展开。进度控制方面,主要从开工日期、进度计划、暂时停工和复工以及竣工日期四个条款来进行比较研究;质量控制方面,主要从工程质量检验、材料与永久设备质量、缺陷责任方面来对比,并灵活运用图、表方式,清晰简洁;成本控制方面,主要包括业主资金的安排、测量和估价、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保留金及质量保证金五个方面,主要以表格形式将2013施工合同及FIDIC99施工合同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第五章主要就索赔和争端的解决两方面来讨论研究。索赔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的现象,索赔不是惩罚,是一种正常的履行合同权利的要求,在索赔小节中详细列出FIDIC99施工合同中雇主(发包人)及承包商(承包人)能够索引的索赔条款,并就索赔程序单独列表研究,通过实际案例说明两个施工合同文本在实际应用中的区别,并提出修改建议。争端解决方面,本论文将FIDIC99施工合同中DAB争议解决程序及2013施工合同争议评审程序以图的形式展现出来,两个程序合理性、流程完善程度通过图的展现一目了然,便于理解。第六章研究成果应用。首先通过两个案例,将前几章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案例研究,指出存在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对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1、发包人义务方面,建议将“风险”从“不可抗力”中单独列出来。2、承包人义务方面,增加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限要求及当履约担保即将期满时的处理情况。3、工程师权力方面,建议加大监理工程师权力,减少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影响。4、索赔方面,建议完善2013施工合同索赔流程。5、争议解决方法方面,建议完善2013施工合同争议评审制度。通过研究对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发展展望:1、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各种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更新换代2、合同体系已露雏形,新合同体系形成指日可待3、先进的现代管理技术逐步融入合同管理过程中。最后一节指出了国内承包商出国应用FIDIC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本文的研究成果不仅是通过合同对比研究,发现不足,然后弥补不足,更重要的是希望合同不断的完善,能够在建筑市场被市场主体合理采用,从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减少甚至制止会给合同各方带来危害的不端行为。同时也希望我国承包商能够清楚看到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的不同,掌握国际惯例,理解领悟合同规定,通过合同规范自己行为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唐萍,张瑞杰[9](2017)在《掌握菲迪克知识体系 提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文中认为借助"一带一路"建设,我国咨询、监理、承包等企业在服务装备"走出去"及国际产能合作方面将发挥自身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同时,不得不承认,国内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尚存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欠缺,项目执行经验不足,国际竞争力较差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学习和掌握菲迪克(FIDIC)知识,参加FIDIC咨询工程是认证,培养国际化工程项目管理人才,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等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径。
鱼峰[10](2016)在《我国监理工程师与FIDIC工程师合同地位和职权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虽然我国的工程监理来源于FIDIC合同条件,但是自从“工程监理”在我国诞生的那一刻起,有关它的定位和职权等争论甚至一些批判声和抱怨声在学术界和业内就一直没有中断过;然而在施工阶段发挥着相同角色的FIDIC工程师却是百年来一直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工程各方的尊重,而且继续在国际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何二者之间发展现状的反差如此之强烈,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本文试图以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为研究对象,采用对比、引证、推理等研究方法,分别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协议(白皮书),以及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进行对比,分别将二者合同文本中监理人(工程师)的合同地位与职权进行比较,找出它们的异同点,并加以分析研究,试图寻找我国工程监理问题的根源。研究发现:我国监理人在合同地位与合同职权上与FIDIC工程师存在根本性地差异,并由此推导出我国监理问题的根源分别是:因为我国建设单位代表的是国家从而决定了我国的项目管理模式是以建设单位为核心;我国监理问题的根源是我国监理的不合理定位。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不仅导致我国强制性监理制度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同时还造成我国监理行业所面临的监理人“地位低下”,“责权不对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最后,针对我国监理问题在文本规定上的根源以及其它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改革建议:推行项目代建制让建设单位回归幕后;立法规定建设单位对监理人的授权底线;降低监理企业市场准入资质门槛,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二、中外联合监理体系在FIDIC(菲迪克)合同项目管理中的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外联合监理体系在FIDIC(菲迪克)合同项目管理中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FMEA方法的水工程EPC项目合同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EPC项目风险研究现状 |
1.2.2 EPC项目合同风险研究现状 |
1.2.3 FMEA方法发展现状 |
1.2.4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1.4 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EPC总承包模式概述 |
2.1.1 常见工程承包模式 |
2.1.2 EPC总承包模式 |
2.1.3 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特点 |
2.2 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
2.2.1 风险的基本概念 |
2.2.2 合同风险概述 |
2.2.3 风险识别方法 |
2.2.4 合同风险评价的基本内容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水工程EPC项目合同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1 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识别 |
3.1.1 风险识别原则和依据 |
3.1.2 确定风险因素指标的流程 |
3.2 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分析和指标体系构建 |
3.2.1 水工程EPC项目合同生命周期风险识别 |
3.2.2 合同风险指标体系的选取 |
3.2.3 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问卷调查 |
3.2.4 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指数RII |
3.2.5 确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3.3 合同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合理性检验 |
3.3.1 单维度合同风险评价指标合理性检验 |
3.3.2 综合合同风险评价指标合理性检验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FMEA的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评价模型构建 |
4.1 直觉模糊集基本理论 |
4.1.1 直觉模糊集基本概念 |
4.1.2 直觉模糊集的距离测度和相似测度 |
4.2 MULTIMOORA基本理论 |
4.2.1 MULTIMOORA基本概念 |
4.2.2 MULTIMOORA方法的应用 |
4.3 基于直觉模糊MULTIMOORA的 FMEA评价模型构建 |
4.3.1 基于IF-MULTIMOORA的 FMEA风险评价框架 |
4.3.2 风险因素评估信息的集结 |
4.3.3 风险因子权重的确定 |
4.3.4 基于IF-MULTIMOORA的风险因素排序 |
4.3.5 基于IF-MULTIMOORA的风险综合评价 |
4.4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实例分析 |
5.1 项目简介 |
5.2 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5.3 合同风险评价结果 |
5.3.1 合同风险分析 |
5.3.2 合同风险评价 |
5.4 灵敏度分析 |
5.5 对比分析 |
5.6 工程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
5.6.1 结果分析 |
5.6.2 合同风险应对措施和建议 |
5.7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与不足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水工程EPC项目风险识别调查问卷 |
附录2 水工程EPC项目合同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3 工程总承包政策汇编 |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 保险理论 |
2.2.1 保险 |
2.2.2 责任保险 |
2.2.3 强制责任保险 |
2.3 生产安全事故致因理论 |
2.3.1 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
2.3.2 轨迹交叉理论 |
第3章 国内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保险研究 |
3.1 国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保险现状 |
3.1.1 美国 |
3.1.2 英国 |
3.1.3 日本 |
3.1.4 菲迪克FIDIC |
3.2 国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分析 |
3.2.1 安全生产相关保险现状 |
3.2.2 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对比 |
3.3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调研 |
3.3.1 建筑施工安责险实施情况 |
3.3.2 建筑施工安责险现存不足 |
第4章 基于市场运作的建筑施工安责险运行机制 |
4.1 建筑施工安责险的定位 |
4.1.1 建筑施工安责险的涵义 |
4.1.2 与其他相关保险的关系 |
4.2 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运作机制 |
4.2.1 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运行主体 |
4.2.2 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条款与保费设计 |
4.2.3 建筑施工安责险安全信用体系 |
4.3 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运作配套机制 |
4.3.1 事故预防机制 |
4.3.2 事故救援机制 |
4.3.3 信息共享机制 |
第5章 基于安全信用的建筑施工安责险费率机制 |
5.1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
5.1.1 确定建立原则 |
5.1.2 建立指标体系 |
5.1.3 评价指标内涵 |
5.2 计算建筑施工安全信用评价指标权重 |
5.2.1 确定客观权重 |
5.2.2 确定主观权重 |
5.2.3 确定综合权重 |
5.3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信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5.3.1 确定评价因素集与评价集 |
5.3.2 确定隶属度函数与模糊关系矩阵 |
5.3.3 矩阵赋权并获得结果 |
5.4 实现基于安全信用评价的费率机制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附录 |
附录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保险调查样本数据及问卷 |
(1)样本数据 |
(2)调查问卷 |
附录二 建筑施工安全信用评价指标打分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
(3)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基于FIDIC合同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与国内外应用现状 |
2.1 国内现行施工合同基础理论 |
2.1.1 国内现行施工合同的产生及发展 |
2.1.2 国内现行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及特点 |
2.2 FIDIC合同基础理论 |
2.2.1 FIDIC合同构成及发展 |
2.2.2 FIDIC合同现行版本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2.3 工程项目商务管理基础理论 |
2.3.1 工程项目商务管理概述 |
2.3.2 工程项目商务管理的内容构成 |
2.4 基于商务层面FIDIC合同与国内施工合同比较 |
2.4.1 投标报价方面 |
2.4.2 工程付款方面 |
2.4.3 合同变更方面 |
2.4.4 索赔方面 |
2.4.5 争议解决方面 |
2.4.6 风险规避方面 |
2.5 国内外施工合同应用现状分析 |
2.5.1 国内施工合同文本应用现状 |
2.5.2 FIDIC合同在国内外应用现状 |
2.5.3 对比分析 |
3 FIDIC合同条件下中建八局工程商务管理工作问题分析 |
3.1 前期投标报价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1 前期投标报价执行现状与管理效果 |
3.1.2 前期投标报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 合同履约过程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2.1 合同履约执行现状与管理效果 |
3.2.2 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 工程变更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3.1 工程变更执行现状与管理效果 |
3.3.2 工程变更管理存在的问题 |
3.4 索赔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4.1 索赔执行现状与管理效果 |
3.4.2 索赔管理存在的问题 |
3.5 争议解决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5.1 争议解决执行现状与管理效果 |
3.5.2 争议解决管理存在的问题 |
4 基于FIDIC合同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构建 |
4.1 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构建思路 |
4.1.1 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 |
4.1.2 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构建原则 |
4.2 基于FIDIC合同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框架 |
4.3 精细化商务工作管理模式 |
4.3.1 投标报价阶段精细化管理 |
4.3.2 合同执行过程成本精细化管理 |
4.3.3 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 |
4.4 商务管理风险识别与防范体系 |
4.4.1 风险识别 |
4.4.2 风险评估 |
4.4.3 风险应对 |
4.4.4 风险监控 |
4.5 全能型商务管理人员培养机制 |
4.5.1 全能型商务管理人员培养需求及目标 |
4.5.2 全能型商务管理人员培养方案与管理制度 |
4.5.3 培养方案内容实施 |
4.5.4 培养效果后评估体系 |
5 FIDIC合同条件下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实施 |
5.1 项目概况 |
5.2 精细化商务工作管理模式实施 |
5.3 商务管理风险识别与防范体系实施 |
5.4 全能型商务管理人员培养机制实施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案例研究 ——以斯机场跑道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及研究现状 |
1.2.1 外国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管理概述 |
2.1 海外工程项目的特点 |
2.1.1 海外工程项目承包环境与条件 |
2.1.2 海外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
2.1.3 海外工程项目融资类型 |
2.1.4 合同条件-FIDIC条款 |
2.2 财务风险管理的概念 |
2.2.1 财务风险管理的含义 |
2.2.2 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 |
2.3 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识别 |
2.4 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管理的内容 |
2.4.1 项目融资与合同谈判 |
2.4.2 税收筹划与税务风险 |
2.4.3 外汇管制与汇率风险 |
2.4.4 保函管理与风险防范 |
2.4.5 项目核算与财务管理 |
2.4.6 竣工决算与效益分析 |
3 斯里兰卡机场跑道项目的典型案例分析 |
3.1 斯里兰卡国内概况 |
3.1.1 国别基本情况介绍 |
3.1.2 国别经贸环境概况 |
3.2 斯里兰卡海外工程承包市场现状 |
3.3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3.4 斯里兰卡机场跑道项目背景 |
3.5 利用SWOT分析法识别财务风险 |
3.6 项目各阶段涉及的财务工作及应对解决方案 |
3.6.1 项目投标EPC+F的财务融资解决方案 |
3.6.2 项目前期合同谈判与融资落实 |
3.6.3 项目前期确认合同主体与税务注册 |
3.6.4 项目前期汇率风险防范,收款币种与量单计量 |
3.6.5 项目前期规避外汇管制风险 |
3.6.6 项目执行保函开立与项目启动 |
3.6.7 项目执行分包商财务管理 |
3.6.8 项目后期竣工决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
3.7 案例的启示 |
4 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管理的经验总结 |
4.1 财务风险识别 |
4.1.1 完善公司内部海外项目案例数据库 |
4.1.2 定期更新分国别海外项目业务指导书 |
4.1.3 加强新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审制度 |
4.2 财务风险把控 |
4.2.1 建立分层级与职责分明的全球一体化风险控制系统 |
4.2.2 总部层面协调全球资源与战略布局 |
4.2.3 国别公司层面做好外部风险把控 |
4.2.4 项目部层面专注内部风险把控 |
4.2.5 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海外机构财务管控 |
4.3 财务风险应急预案 |
4.3.1 组建公司内部的专家协助小组 |
4.3.2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流程测试 |
4.3.3 维护覆盖全球的专业合作伙伴网络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键条款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合同比较研究中关键条款的确定 |
1.2.1 现实问题描述 |
1.2.2 科学问题凝练 |
1.2.3 关键条款确定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FIDIC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综述 |
1.3.2 工程结算研究现状 |
1.3.3 合同纠纷频发原因的研究 |
1.3.4 工程担保制度现状分析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2 FIDIC合同条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比研究 |
2.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介绍 |
2.1.1 FIDIC组织 |
2.1.2 FIDIC合同体系 |
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介绍 |
2.2.1 我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发展历程 |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展历程 |
2.3 两种合同体系相同点总括 |
2.4 两种合同体系不同点总括 |
2.5 本章小结 |
3 合同工程结算条款的比较研究 |
3.1 工程计量条款 |
3.2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条款 |
3.3 工程结算条款 |
3.4 提高我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建议 |
3.5 工程结算的案例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规定的比较研究 |
4.1 FIDIC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
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
4.3 争议评审解决纠纷方式的优势 |
4.4 强化我国施工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措施 |
4.5 合同争议解决的案例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合同工程担保条款规定的比较研究 |
5.1 FIDIC合同工程担保条款 |
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担保条款 |
5.3 建设工程担保运作方式分析研究 |
5.3.1 保额要求和担保类型 |
5.3.2 担保模式选择 |
5.3.3 担保方式的选择 |
5.4 完善与加强我国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的建议 |
5.5 工程担保制度实施的案例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于“诺德文本分析模式”的工程合同翻译研究 ——以《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第二章 诺德的文本分析模式 |
2.1 文本分析模式 |
2.1.1 文外因素 |
2.1.2 文内因素 |
第三章 工程合同 |
3.1 工程合同简介 |
3.2 工程合同的文本特点 |
3.2.1 词汇特点 |
3.2.2 句子结构特点 |
3.2.3 语篇特点 |
3.3 诺德的文本分析模式对工程合同翻译的指导意义 |
第四章 文本分析模式在《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翻译中的应用 |
4.1 合同中的文外因素 |
4.1.1 文本发送者 |
4.1.2 文本接收者 |
4.1.3 文本发送者及文本接收者的意图 |
4.1.4 媒介 |
4.1.5 交际地点 |
4.1.6 交际时间 |
4.1.7 动机 |
4.1.8 功能 |
4.2 合同中的文内因素 |
4.2.1 主题 |
4.2.2 内容 |
4.2.3 预设 |
4.2.4 篇章结构安排 |
4.2.5 非语言因素 |
4.2.6 词汇层面 |
4.2.7 句子结构 |
4.2.8 超音段特征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5.1 主要发现 |
5.2 研究意义和局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合同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2.1 有关FIDIC合同条件的翻译与引进 |
1.3.2.2 有关FIDIC合同内容以及特征的解读 |
1.3.2.3 我国合同研究历程 |
1.3.2.4 有关新旧版施工合同的对比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际工程合同与我国工程合同发展综述 |
2.1 国际工程合同的发展现状 |
2.1.1 国际工程合同的发展 |
2.1.2 国际工程合同的现状 |
2.1.3 FIDIC合同条件 |
2.2 我国工程合同的发展现状 |
2.2.1 我国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产生 |
2.2.2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行 |
2.2.3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行 |
2.2.4 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行 |
2.3 国际工程合同发展趋势 |
2.3.1 合同语言趋于清晰简洁 |
2.3.2 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 |
2.3.3 灵活性程度上升 |
2.3.4 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 |
2.3.5 更注重设计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分配方案 |
2.3.6 更注重合同参与方之间的协作关系 |
2.4 合同比较分析的重要性以及主要内容 |
第三章 合同主要相关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责权利关系分析 |
3.1 施工合同所确定的主要合同关系 |
3.2 业主的义务与权利 |
3.2.1 许可、执照或批准 |
3.2.2 承担风险 |
3.2.3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3.3 承包商的义务和权利 |
3.3.1 履约担保 |
3.3.2 质量保证 |
3.3.3 道路通行权和设施 |
3.4 工程师的义务与权利 |
3.4.1 开工令的效力 |
3.4.2 分包决定权 |
3.4.3 变更权 |
第四章 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 |
4.1 进度控制 |
4.1.1 开工日期 |
4.1.2 进度计划 |
4.1.3 暂时停工和复工 |
4.1.4 竣工日期 |
4.2 质量控制 |
4.2.1 工程质量检验 |
4.2.2 材料与永久设备质量 |
4.2.3 缺陷责任 |
4.3 成本控制 |
4.3.1 业主资金的安排 |
4.3.2 测量和估价 |
4.3.3 预付款 |
4.3.4 工程进度款 |
4.3.5 保留金及质量保证金 |
第五章 索赔和争端的解决 |
5.1 索赔 |
5.1.1 雇主(发包人)索赔条款 |
5.1.2 承包商(承包人)索赔条款 |
5.1.3 索赔程序 |
5.1.4 引发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因素 |
5.1.4.1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
5.1.4.2 现场条件变化所引起的索赔 |
5.1.4.3 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
5.2 争端解决方式 |
第六章 研究成果应用 |
6.1 案例研究 |
6.2 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建议 |
6.3 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展展望 |
6.3.1 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各种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更新换代 |
6.3.2 合同体系已露雏形,新合同体系形成指日可待 |
6.3.3 先进的现代管理技术逐步融入合同管理过程中 |
6.4 国内承包商出国应用FIDIC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9)掌握菲迪克知识体系 提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论文提纲范文)
1 关于FIDIC |
2 FIDIC知识体系 |
2.1 FIDIC合同条件 |
2.1.1 1999版FIDIC合同条件主要内容: |
(1)《施工合同条件》 |
(2)《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
(4)《简明合同格式》 |
2.1.2 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 |
2.2 FIDIC协议书 |
2.3 工作指南 |
2.4 指导性文件 |
2.5 工作程序与准则 |
2.6 工作手册 |
3. FIDIC认证咨询工程师项目 |
3.1 FIDIC认证咨询工程师培训 |
3.2 FIDIC认证咨询工程师考试 |
3.3 FIDIC认证咨询工程师认证 |
3.4 全球首批FIDIC认证咨询工程师的诞生 |
4结束语 |
(10)我国监理工程师与FIDIC工程师合同地位和职权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3 主要的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概述 |
2.1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2.2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
2.3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FIDIC合同条件概述 |
3.1 FIDIC简介 |
3.2 FIDIC合同条件概述 |
3.3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师地位与职权的发展变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监理合同中“监理人”与FIDIC白皮书中“咨询工程师”的合同地位与职权比较 |
4.1 我国2012版监理合同与FIDIC白皮书合同文本比较 |
4.2 我国2012版监理合同中“监理人”与FIDIC白皮书中“咨询工程师”合同地位与职权比较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施工合同中“监理人”与FIDIC红皮书中“工程师”的合同地位与职权比较 |
5.1 我国2013版施工合同与FIDIC红皮书合同文本比较 |
5.2 我国2013版施工合同“监理人”与FIDIC红皮书“工程师”的合同地位与职权比较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困境的原因分析 |
6.1 我国监理人合同地位问题分析 |
6.2 我国监理人合同职权分析 |
6.3 对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中外联合监理体系在FIDIC(菲迪克)合同项目管理中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FMEA方法的水工程EPC项目合同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价研究[D]. 王守明.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研究[D]. 孔维林. 山东建筑大学, 2020(10)
- [3]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4]基于FIDIC合同的中建八局商务管理体系研究[D]. 范伟平. 沈阳建筑大学, 2019(05)
- [5]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案例研究 ——以斯机场跑道项目为例[D]. 王羽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8(07)
- [6]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键条款比较研究[D]. 刘高. 西华大学, 2018(01)
- [7]基于“诺德文本分析模式”的工程合同翻译研究 ——以《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为例[D]. 陈君. 天津理工大学, 2018(12)
- [8]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合同比较研究[D]. 刘长秀. 东南大学, 2018(12)
- [9]掌握菲迪克知识体系 提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能力[J]. 唐萍,张瑞杰. 设备监理, 2017(03)
- [10]我国监理工程师与FIDIC工程师合同地位和职权的比较研究[D]. 鱼峰. 长安大学, 2016(05)